① 怎么看金融行业
金融行业分析背景概略当今世界经济发展呈一体化趋势,顺应这一潮流,中国进一步加大了对外开放的步伐。中国对加入 WTO 的经济态度表明了中国迎接这一世界新趋势挑战的勇气和决心。这一浪潮也必将对中国经济产生巨大的影响。中国的各行各业面临的将是来自国际的竞争对手的挑战。 与此同时,国企改革、西部大开发等重大经济决策的实施也将从内部 “ 振动 ” 国家经济产业结构。 在这样一种内外交加的严峻局势下,中国的各个行业都将会受到巨大的冲击,而首当其冲的又是作为国家经济核心的金融业。金融业何去何从,这将对中国经济的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 政策分析 —— 金融深化理论 金融发展与经济发展之间有着密切的关系。已有的研究表明,金融发展即金融结构的演进,对一国经济的增长有巨大的刺激与推动作用。因为金融结构的演进可改善社会融资的条件,增大资本流与投资规模,并大大改进融资效率,降低资金成本,为资本的流动转移与合理配置创造有利的条件。所谓金融结构是指各种现存的金融工具与金融机构之和,包括金融工具与金融机构的相对规模、经营特征和经营方式、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的组织方式、集中程度等等。 金融结构本身是中性的,合理的金融结构会促进经济发展,但是不合适的金融结构也会产生阻碍经济发展的作用。许多发展中国家的政府当局不重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对金融领域实施过多的行政敢于和管理,采取一些不恰当的政策,这些往往会阻滞后金融结构的演进,从而产生对经济的这种负面影响。理论上称其为 “ 金融压制 ” 。针对金融压制的不良影响,人们提出了 “ 金融深化 ” 的战略,其政策含义是,除非必要政府应尽量让金融体系和金融市场按市场机制运行。 70 年代以后,许多发展中国家和地区按金融深化理论实施了金融改革,并取得了极大的成功,如巴西、新加坡、新西兰、韩国、香港和台湾地区等。 从理论上讲,在吸收别国经验的基础上,针对自身的特点,当前我国金融深化将主要涉及如下几个重要方面: 1 、实施利率改革,促进利率市场化; 2 、推进信贷资金计划分配的改革,促进资金分配的市场调节; 3 、促进金融体系的改革与发展; 4 、促进金融业的对外开放和国际化。我国的金融法规、政策也应会围绕这几个方面展开。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戴相龙在《中国人民银行法》颁布实施 5 周年座谈会上强调,面对金融业改革发展和对外开放的新形式,中国人民银行将进一步贯彻《中国人民银行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这表明我国金融业的市场化、法制化经营程度肯定会加大。这也符合金融深化理论的政策含义。 我国金融业的发展动向分析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我国的金融结构与以往将会有显著的不同,这主要体现在金融市场、金融组织、金融机构的经营观念和运营模式及金融机构的规模上。 金融市场体系多样化 由于我国经济市场化和货币化程度不断加快,货币流通对资源配置的作用越来越明显,因而加快我国金融市场的发展来改善微观经济运行机制,促进宏观经济运行调控已刻不容缓。而要发展金融市场,金融工具是先决条件。 首先,我国业已发展的一些金融市场,如股票、基金、同业拆借、商业票据、大额可转换存单、国库券、企业短期融资券等,将会得到进一步的完善。其中一些尚未形成二级市场的如商业票据、大额可转让存单,会逐渐形成二级市场。 其次,随着金融工程技术的广泛运用,以期权、期货、金融指数等为代表的现代金融工具将会不断涌现。这些新型金融工具不仅对防范金融风险有着不可估量的作用,同时也将促进金融市场体系的多样化。 金融组织体系的健全化 金融业对外开放程度和金融机构商业化经营程度的不断加深是不可逆转的潮流。随着越来越多的外资金融机构的涌入和民间金融机构的发展,我国的金融组织体系将改变单一的国家垄断模式。金融组织体系会由此而加强。不同金融机构间的激烈竞争,将提高我国的金融运行效率, 金融机构的经营观念和运营模式现代化 市场营销的经营观念已逐步成为我国金融机构的指导思想,他们在开辟市场、拓展业务方面表现得相当积极;同时他们越来越懂得只有通过采用高科技手段才能加强自身的竞争能力;而投资决策上,他们也愈来愈重视投资的收益率、风险等因素的分析,改变了传统的那种只重贷款环节不重贷款回收的落后经营方式。 以银行业为代表我们可以看到我国金融也自身发展的一些趋势。 随着我国经济的稳定发展,人们的收入不断增加,生活水平不断上升,他们一方面增加了对房地产、汽车等高消费品的需求,同时也有了投资理财的欲望。这大大改变了以往他们与银行之间那种简单的存钱与取钱的关系。银行已不再是一个简单的保管钱币的地方,而是集传统业务与现代业务为一体的综合性服务机构。如上海银行就正在积极拓展以个人住房贷款为龙头的个人信贷市场,以 “ 申卡 ” 为载体的中间业务市场和个体化、功能化服务为特点的个人理财市场。 在提倡创新的当今知识经济时代,高科技无疑成了金融机构增强竞争力的支柱。如一贯奉行 “ 科技兴行、科学管理 ” 经营策略的招商银行,自去年在北京推出 “ 电话缴纳 130 网手机费 ” 的服务后,又在北京全面推出 “ 网上和电话自助缴纳 135 , 136 , 137 , 138 , 139 网手机费 ” 的服务。这样一来,手机用户可以全年 365 天,随时、随地缴费,还可以随时补交电话费,包括被停机的用户话费、免去了跑网点、排长队的辛苦。这一方面表明银行服务顾客、方便顾客的经营观念正逐步树立,同时也表明银行也逐渐具备了积极开拓市场的意识。而日新月异的高科技手段,如国际互联网( INTERNET )则为其开展各种新型业务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持。未来的银行业务必定是与高科技挂接的,这也反映了当今金融创新的趋势。 在注重开拓市场,运用高科技的同时,金融机构对传统业务的管理也逐渐加强。如中国进出口银行,改行重点向高新技术含量高的出口船舶业倾斜,这既促进了中国造船业的结构调整、技术进步和新工艺的应用,使船舶出口增加,也促进了冶金、电子、化工、轻工等五十多个上游相关产业和部门的发展,增加了社会就业机会。从这点上看,中国的银行在资产业务上已开始注重选取有前途的主导产业和朝阳产业部门进行扶持。着不仅使贷款或投资的回收率和收益率得到保障,同时也产生了巨大的社会经济效益。因此,与高科技产业的合作将是中国金融业的一项重点工作。 金融机构之间的规模扩大化 当前国际上的金融混业经营日盛,如日本三和银行( SanwiBankLt .)将同另外两家同行 —— 东海银行( Tokai Bank Ltd )和旭日银行 (Asahi Bank Ltd) 进行合并,由此成为日本第二大、世界第三大银行。我国金融机构之间联合经营的趋势也日趋明显。如新华人寿保险公司继《新华养老保险金》之后,与北京商业银行、邮政储汇局再度强强联手,又隆重推出《新华安康系列重大疾病保险》。这也反映了当前国际上的金融混业经营潮流。随着市场化程度的提高和金融业自身发展的需要,目前处在分业经营改革中的中国金融业也会逐步走上这条道路。 另外,随着金融机构规模的不断扩大,各金融机构的业务界限将日趋模糊。 结束语尽管加入 WTO 之后我国金融业面临的机遇应该大于挑战,但在经营理念,技术手段和经营战略上,仍需要积极向国际先进水平靠拢。这需要政府和金融界人士及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
② 行业前景:数据区块链技术将如何影响会计及审计行业
1.区块链在支付领域:金融机构特别是跨境金融机构之间的对账清算、结算等成本较高,也涉及了很多手工流程;区块链技术应用可以降低金融机构间的对账成本及争议解决成本,显著提高支付领域的效率,同时金融机构更容易处理小额跨境支付业务,有助于普惠金融业务的实现。
2.在清算结算领域:不同金融机构间基础设施架构、业务流程各有不同,涉及很多人工处理的环节,极大增加业务成本,容易出错。应用区块链技术,结合第二点说的链上资产,即可完成点对点实时清算与结算,从而降低价值转移成本,缩短时间,提高效率,并且交易双方可以获得良好的隐私保护。
3.资产管理领域:股权、债券、票据等资产由不同中介机构托管,提高了资产的交易成本,带来凭证伪造的问题。应用区块链技术,将此类资产数字化,成为链上数字资产,以区块链不可逆、不可篡改、公开等特性,提高资产交易效率,降低资产管理成本。
由于区块链的特性是不可逆、不可篡改,使得信息保密安全,点对点交易传输,去中心化,使信息可靠追溯;从而降低中间成本、提高效率,它不仅仅用于会计审计当中,同时还可以应用于各行各业,现在我们也能从各行各业的运转背后都可以看到区块链协作运转的模式,因此区块链必将广泛而深刻的改变人类的生活方式,因此整个生活服务将进入区块链时代。在这个互联网发展过程当中,区块链+实体行业、区块链电商、区块链社群运营都可以运用到区块链技术。
③ 我目前所知道的会计专业就业方向有企业会计 会计师事务所 证券银行等金融机构,请问哪种职业比较有发展
我怎么跟你说呢,企业会计我第一个不推荐,因为现在会计人太多版了,严重的供权过于求,现在的企业会计的现状就是,工资不高,加班很多,重视程度不够,发展前景黯淡。至于律师事务所我个人是比较推荐的,因为律师事务所虽然刚开始的时候工资很低,但是律师事务所是最正规的会计机构,你在那里会学到很多很有用很实用的会计知识,也就是说虽然工资不高,但发展前景可观,也就是说等到你学成之日从事务所出来的时候会有很多企业抢着要你,你的身价自然水涨船高。至于证券公司这两年不太景气,我也不评价了,刚开始干证券无非就是证券经济师,也就是卖证券的,跟卖保险的很相似。。想做到高层不容易,但是这是一个很赚钱的行业,就说到这。银行我是比较推荐的,因为银行工作正规,上下班合理,虽然有很多的问题存在,但依然不能否认,银行是这里最好的行业了。
④ 金融机构支持县域经济发展中存在哪些困难与不足
这个问题就很广了。第一,土地的产权,使用权等等不是很明晰,这就导致很多农专业县土地流属转不起来,从而制约了城镇化的发展。第二,几大产业之间发展的不平衡,大多是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其实一个社会真正发达起来了,应该是第三产业>第二产业>第二产业。第三,县域内存在着很严重的保护主义,也就是没有让聚集效应和扩散效应发挥到最大化。第四,的绩效考核出现着严重的问题,单单以经济增长为指标来衡量的政绩,这使得县域经济不能持续发展和走上了以环境为代价的路子。第五,县域内信息化程度有限,以前信息不发达的时候,完全是靠资源禀赋来带动工业发展,而现在应该用信息化来降低这方面的缺陷。第六,人才的大量缺乏,要明白智力也是一种资源了在现代社会。因此我们应该大力引进人才。
⑤ 信贷政策是什么
信贷政策,是中央银行根据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产业政策、区域经济发回展政策和投资答政策,并衔接财政政策、利用外资政策等制定的指导金融机构贷款投向的政策。
中国目前的信贷政策大致包含四方面内容:
一是与货币信贷总量扩张有关,政策措施影响货币乘数和货币流动性。比如,规定汽车和住房消费信贷的首付款比例、证券质押贷款比例等等;
二是配合国家产业政策,通过贷款贴息等多种手段,引导信贷资金向国家政策需要鼓励和扶持的地区及行业流动,以扶持这些地区和行业的经济发展;
三是限制性的信贷政策。通过“窗口指导”或引导商业银行通过调整授信额度、调整信贷风险评级和风险溢价等方式,限制信贷资金向某些产业、行业及地区过度投放,体现扶优限劣原则。四是制定信贷法律法规,引导、规范和促进金融创新,防范信贷风险。
⑥ 金融行业真的工资高么
金融行业人人高薪?真实收入到底怎样?很多人想进入金融行业,都是因为它的“高薪”和“高大上”。毕竟现在大家都想要个体面的工作,进入金融行业,出入高档酒店、收入待遇好。
金融行业是很多人梦寐以求的赚钱行业。但是真的是人人高薪水吗?其实不是!金融行业也像其他行业一样,也存在着“二八定律”。那到底是什么决定了有人能年薪百万,有人却平平无奇?
以下为国家统计局统计的行业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可以看出金融行业的排名还是非常靠前的。
在金融行业工作,有两个非常适用的公式:
【结果=态度+能力】
【收入=勤奋+专业技能+资源】
其实想拥有好的收入,并不是进入这个行业就可以,只有不断地提升自己才能在这个行业立足。
据大数据的观察统计发现,知名院校的金融学硕士,如果导师影响力较大,在校期间注重实践,同时研究功底比较深厚,刚出校门拿到10万以上年薪者,不在少数。想要拿高薪,还需要让自己成为高端人才。 当下金融行业两大炙手可热的证书CFA和FRM,也是大家升职加薪的砝码。
CFA 在投资金融界被誉为“金领阶层”和“金融第一考”
FRM被誉为“最具公信力的证书”
正所谓“物以稀为贵”CFA和FRM持证人在中国的数量依然很少。据统计,目前CFA在大陆的持证人数量在6000名左右,而FRM在中国的持证人在9500名左右。
FRM和CFA并列成为国际金融黄金双证,同时获得CFA+FRM两大证书,成为兼具广度及深度的金融人才,受到全球顶级金融机构所追捧!看招聘信息,大部分金融行业的职位都会写着CFA和FRM持证人优先。
而且国内金融行业大力发展,为了留住并引进高质量的金融顶尖人才,北京、上海、深圳、成都、武汉、南京等等国家重要城市都在重视金融行业的发展,并提出很多的人才优惠政策。所以无论你是在国内国外,只要你想在金融领域有所发展,考取CFA和FRM证书都是非常有必要的。
想成为高薪人员就要不断地提升自己,人生就是学习的过程。你的收入跟你的实力成正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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⑦ 金融外包公司要担保人
一、金融服务外包行业总体简介
巴塞尔银行监督委员会在其公布的《金融服务外包》中将金融外包定义为:“指金融机构在持续经营的基础上,利用外包服务商(可以是集团内的附属实体或集团以外的实体)来实施原由自身进行的业务活动。”
当前,我国金融业呈现出核心业务和非核心业务、前台业务和后台业务、标准流程业务和非标准流程业务加快分离的趋势。国内金融机构开始更多关注自身核心业务的发展创新和整体经营效益的提升,逐步形成了金融机构专注核心能力、服务供应商提供其他专业服务的金融产业链生态环境。而将如数据中心、清算中心、银行卡中心、研发中心等金融后台服务与前台经营分离。金融服务外包主要有三种形式,分别是信息技术外包(ITO)、业务流程外包(BPO)和知识处理外包(KPO)。
金融服务外包的意义在于金融机构重新进行战略定位,将其非核心的业务外包,利用企业外部更优质的资源来完成这一部分业务,通过开放式创新将资源集中于相对优势领域,从而使企业集中所有资源专注于其核心业务,以更低的成本、更高的效率,提升自身的竞争优势与核心竞争力。因此,金融外包行业将迎来广阔的发展前景。
委外清收行业属于金融服务外包中业务流程外包(BPO)的细分行业。业务流程外包关注的是支持进入机构内部运作和客户的后端服务,通过业务流程的优化组合,提高整个业务的生产效率和竞争力,从而提高利润水平。中国的金融服务外包始于2000年的信息技术外包(ITO),至今信息技术外包仍旧占据了金融服务外包60%的份额。但是业务流程外包(BPO)越来越受到各金融机构的重视,所占的比重也越来越大,由2006年的17%上涨到2014年的33%。知识处理外包处于整个产业的最高端,对从业人员各方面能力要求很高,因此所占的比例较低。
根据IDC的统计,业务流程外包领域的市场规模从大到小以此是:保险外包、信用卡外包、其他银行业务外包、其他外包。国内信用卡外包服务主要集中于运用平台,如资料录入、信息核对、呼叫中心、逾期账款清收等板块。从外包业务内容来看,信用卡外包服务又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外包内容是边缘化的业务,相对低级,操作标准化,对银行的价值贡献较少,如资料录入、呼叫中心、信息核对等业务;一类是外包内容属于需要技术支持的核心业务,但银行本身不具备支持该业务的技术能力或成本较高,如信用卡发卡业务、逾期欠款清收等,这类业务对外包服务商要求较高,对银行的价值贡献也相对较高。其中,发卡业务及预审业务作为风险控制的核心环节之一被银监会明令禁止外包。委外清收行业则是可以进入的,且由于信用卡及个人贷款的增多和坏账率的提升有较广阔的发展前景和进入空间。
二、金融外包行业的发展现状
我国的金融服务外包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但是近年来发展十分迅猛。随着我国金融业的发展,竞争日益加剧,将有更多的金融机构选择外包服务。根据IDC的调查,2014年的信息技术外包规模达到51亿美元左右,业务流程外包规模达到13亿美元。而2014年全球的信息技术外包和业务流程外包规模分别达到了740亿美元和250亿美元。相较于全球的金融外包服务行业规模,中国的金融外包服务规模较小。
但是,中国金融服务外包的增长速度远高于全球的水平。信息技术外包的平均增长率为13%左右,业务流程外包的平均增长率为18%左右。而全球信息技术外包和业务流程外包的平均增长率均仅为5%左右。尤其是业务流程外包的增长率远高于世界平均水平,也高于信息技术外包的增长水平,越来越成为金融服务外包的重点。
我国金融服务外包行业的主要特点有以下三点:
1、承接的金融服务以在岸为主,离岸市场在逐步开拓中。我国金融外包服务的市场规模在岸和离岸之比大约为10:1。而目前我国金融外包支出约占金融业运营支出的0.53%,而美国为1.86%,因此在岸的金融服务外包市场还有很大的空间。同时,随着我国金融业对外开放的步伐加快,跨国金融机构也会越来越多选择中国的金融服务外包公司。
2、金融服务外包企业呈现金字塔结构,跨国金融服务外包企业示范效应明显。最上端以国际巨头为主,中间层次则以中国本土企业为主,第三层次则是众多的中小型国内企业为主。跨国服务提供商带来了成熟的外包运营模式和管理理念,对本土服务商产生示范效应,提升了整体服务质量。
3、国内金融服务外包企业市场开拓能力增强,开始拓展价值链高端业务。以华道数据、万国数据等为代表的一批金融服务外包企业,通过专注国内市场不断充实自身的竞争优势。这类服务商长期同国内金融机构保持良好合作,建立了牢固的地位与影响力。在发展国内市场的同时,将逐渐开拓海外市场,支撑企业新的成长。同时,这类企业正在逐步通过服务创新提高附加值,提供更多元化服务模式。
我国金融服务外包行业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1、相较于国际领先服务外包公司,国内金融服务外包企业规模较小。根据《中国外包行业深度研究报告》,我国服务外包企业平均人员规模200人左右,超过1000人的企业仅220家,占企业总数的2.5%。而IBM、HP、埃森哲等达到上万人、几十万人的规模。从营业收入来看,2010年度评选的中国服务外包企业最佳实践50强中,服务外包企业最高营业收入不超过50亿元;而IBM、HP等营业收入均超过200亿美元。
2、相较于国际领先服务外包公司,国内大部分金融服务外包企业承接的业务以低端为主,提供服务的能力较弱。虽然业内领先的金融服务外包企业有意识的开拓高附加值的业务,从总体上看,大部分国内金融服务外包供应商目前尚不具备承接高技术含量外包业务的能力,大多业务处于价值链低端。金融服务外包商往往不能为金融机构提供全面业务范围的外包服务,尚不具备为金融机构提供咨询和支持的能力,还没有出现提供全方位业务范围的金融外包提供商。
3、金融服务外包人才缺乏,随着金融外包的发展加快,人才匮乏已经成为制约金融服务外包发展的瓶颈。人才总量存在较大缺口,尤其是缺乏精通外语、外包行业规则,拥有丰富金融知识、计算机技能的专业性高端人才。一些金融服务外包企业受限于自身规模,不得不放弃一些较大的外包项目。
随着国内商业银行信用卡和个人贷款业务规模进一步扩大,银行现有风险管理人员规模无法适应其业务的增长。逾期欠款清收业务是劳动密集型和技术密集型相结合的工作,但更多的体现为劳动密集型,需要清收人员与客户进行一对一的沟通,有技巧的进行逾期欠款的清收。各大银行为了提高核心竞争力,优化生产流程提高运营效率,均会选择将逾期欠款的业务外包给第三方服务公司。而专业的第三方逾期欠款清收公司以其专业的操作流程和有专注的业务目标,能够有效的提高欠款的回收率,帮助银行控制不良资产规模。
委外清收行业的市场规模取决于我国信用卡和个人贷款的不良资产规模。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各季度的《支付体系运行总体情况》的数据,截至到2015年第1季度,国内信用卡授信总额达到6.23万亿元,近四年平均年增长率达到29%,增长势头猛劲,信用卡市场规模进一步扩大。2010-2014年,仅四年的时间内,信用卡授信总额扩大为原来的3倍。
相比快速增长的信用卡数量和授信额度,信用卡坏账率以更快的速度上升更值得注意。据中国人民银行的数据显示,2010年至2014年,未偿信贷总额从73.2亿上升到357.6亿,规模扩大了4.9倍,而授信总额扩大了不到3倍;其中,2013年第一季度到2014年第二季度,未偿信贷总额连续五个季度增速超过10%。委外清收业务的市场容量增长迅速。
委外清收行业有以下三个特点:
1、国内已逐步开放信用卡催收外包的经营权限。2007年起,上海工商管理部门向中外资催收工商放款了信用卡催收外包的经营权限,允许清收公司经营“信用卡缴款提醒通知专业服务”。目前,中外资催收公司已经站在同一起跑线,致力于“阳光”下的信用卡催收外包工作。
2、目前国内的逾期欠款清收公司资质良莠不齐,缺少评判标准。银行主要通过实地调研,或向其他银行打听清收公司的口碑。因此,业内公司要通过合法合规的作业流程树立良好的品牌形象吸引金融机构的委托。
3、逾期欠款清收公司相较于银行等金融机构处于弱势地位,议价能力较弱。由于外包的逾期欠款质量不同,回收率和清收难度大相径庭。由于信息不对称,清收公司并不能事先判断委托案件的质量和清收成本。一些清收公司为了中标不惜超低报价,却在服务过程中降低服务品质,造成不良的影响,破坏了行业的良性竞争。
三、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
目前涉及不良个人贷款和信用卡透支委外非诉清收的主要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相关政策如下:
①《国务院关于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加快发展的意见》
《国务院关于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加快发展的意见》(国发〔2014〕67号)明确提出“十三五”服务外包产业的重点领域、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科学谋划服务外包产业集聚区布局,尽快形成产业集聚,发挥引领带动作用;加强金融服务:拓宽服务外包企业投融资渠道;支持政策性金融机构在有关部门和监管机构的指导下依法合规创新发展,加大对服务外包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开展境外并购等业务的支持力度,加强服务外包重点项目建设。
②《中国银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信用卡业务的通知》
《中国银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信用卡业务的通知》(银监发[2009]60号)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审慎实施催收外包行为。实施催收外包行为的银行业务金融机构,应建立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明确催收外包机构选用标准、业务培训、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等,选用的催收外包机构应经由本机构境内总部高级管理层审核批准,并签订管理完善、职责清晰的催收外包合同,不得单纯按欠款回收金额提成的方式支付佣金。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持续关注催收外包机构的财务状况、人员管理、业务流程、工作情况、投诉情况等,确保催收外包机构按照本机构管理要求开展相关业务。对因催收外包管理不力,造成催收外包机构损害欠款人或其他相关人合法权益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承担相应的外包风险管理责任。
③《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
《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银监发[2011]02号)规定:发卡银行应当建立信用卡欠款催收管理制度,规范信用卡催收策略、权限、流程和方式,有效控制业务风险。发卡银行不得对催收人员采用单一以欠款回收金额提成的考核方式。
发卡银行应当对债务人本人及其担保人进行催收,不得对与债务无关的第三人进行催收,不得采用暴力、胁迫、恐吓或辱骂等不当催收行为。对催收过程应当进行录音,录音资料至少保存2年备查。
信用卡催收函件应当对持卡人充分披露以下基本信息:持卡人姓名和欠款余额,催收事由和相关法规,持卡人相关权利和义务,查询账户状态、还款、提出异议和提供相关证据的途径,发卡银行联系方式,相关业务公章,监管机构规定的其他内容。发卡银行收到持卡人对信用卡催收提出的异议,应当及时对相关信用卡账户进行备注,并开展核实处理工作。
④《银行业金融机构外包风险管理指引》
《银行业金融机构外包风险管理指引》(银监发[2010]44号)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外包业务的风险管理做出了较为详尽的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应当承担外包活动的最终责任;制定外包的风险管理框架以及相关制度,并将其纳入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根据审慎经营原则制定其外包战略发展规划,确定与其风险管理水平相适宜的外包活动范围;进行外包活动时应当对服务提供商进行尽职调查,签订书面合同或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并建立严格的客户信息保密制度,并依法履行告知义务;应当关注外包服务提供商分包的风险,并在合同中明确相关事项;应当在合同中约定服务提供商不得将外包活动转包或变相转包;应当定期对外包活动进行全面审计与评价;应当定期向所在地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递交本机构外包活动的评估报告;在开展外包活动时如遇到对本机构的业务经营、客户信息安全、声誉等产生重大影响事件,应当及时向所在地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报告;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及其派出机构根据需要对外包活动进行现场检查,采集外包活动过程中数据信息和相关资料,并将检查结果纳入对该机构的监管评级。
同时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外包合同中应当要求外包服务提供商承诺的事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外包管理团队的职责进行了列示。
四、影响该行业发展的有利和不利因素
1、有利因素
①产业政策支持,《国务院关于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加快发展的意见》(国发〔2014〕67号)
意见中明确提出“十三五”服务外包产业的重点领域、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科学谋划服务外包产业集聚区布局,尽快形成产业集聚,发挥引领带动作用;加强金融服务:拓宽服务外包企业投融资渠道;支持政策性金融机构在有关部门和监管机构的指导下依法合规创新发展,加大对服务外包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开展境外并购等业务的支持力度,加强服务外包重点项目建设。
②2012年8月,广东省政府发布了《关于加快发展服务外包产业的意见》
意见提出创新服务外包企业孵化模式,支持专业化服务外包企业设立和发展。对从事服务外包业务的企业,在市场准入、工商登记中给予便利。加强本地服务外包企业投融资服务和上市培育辅导,鼓励有条件的服务外包企业通过兼并、收购、重组、联营等方式,扩大企业规模。鼓励企业独立或合作建设研发机构、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加大研发投入力度,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对外包企业研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及技术转让、专利申请等,按规定落实财税优惠政策。
③相关监管措施逐步出台,有利于行业的规范发展
在没有相关法规和监管出台之前,催收行业在某种程度上处于灰色地带。近几年,在银监会出台的多个文件中,对外包催收行为做出了一系列规范与要求,如《银行业金融机构外包风险管理指引》、《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等。同时,各商业银行也制定了详细的业务规范和指引,使催收业务更加透明合规。随着这监管、规范力度的加大,委外催收行业逐步走向正规,也有利该行业的发展。
④市场规模的快速增长
随着国内信贷市场的急速扩张,大量的信用卡、消费金融、P2P、小额贷款、车贷等逾期账款开始涌现。这些不良资产的增多对于金融行业本身是个消极的信号,但却委外给催收公司的发展和壮大提供了机遇。
⑤大数据的应用
在如今“互联网+”的时代里,任何行业都可以从大数据分析中获利。目前,有不少,大型催收公司利用大数据,对逾期信贷进行有效的分析和管理,提高了公司业务的效率和质量。可以预见的是,越来越多的催收公司将利用大数据,进行科学的管理,从而促进整个行业的发展与规范。
2、不利因素
①行业乱象带来的社会不良印象
虽然委外清收行业近年来发展势头强劲,并且逐步得到规范,业内出现了不少规模较大、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外包服务公司。但是,业内也存在众多小型催收公司服务质量良莠不齐,在清收过程中存在不合规情形,不但会损坏公司的声誉,更会引发一系列的社会问题,阻碍行业良性发展。
②提供的服务种类单一,议价能力较弱
国内委外清收企业规模普遍较小,提供的服务也较为单一,附加值较低。在面对规模庞大的金融机构时,处于弱势地位,议价能力较弱。而且由于业务的特殊性,存在信息不对称,一些小公司为了争取到委案会压低报价,但是在服务过程中降低服务质量,导致行业的不良竞争。
③缺失高素质、综合性人才
虽然委外清收行业经过十多年的发展,累积了一批有丰富清收经验的人才,但是还缺失高素质的综合性人才。特别是金融服务外包行业要向高附加值产业链转型升级,向金融机构提供综合性强、附加值高的服务,拥有管理能力、技术研发能力等综合实力的人才是必不可缺的。如果不能吸引到高素质的人才,会影响行业的进一步发展。
⑧ 金融服务外包的中国金融外包行业发展趋势
金融机构将业务外包已有多年历史。例如自1970年以来,证券行业的金融机构为节约成本,将一些准事务性业务(如打印及存储记录等)外包。
二十世纪八十至九十年代,在成本因素及技术升级的推动下,外包交易的规模已相当可观并涉及整个IT行业。
随后,外包出现在人力资源等更多的战略领域。同期出现了一种名为“业务处理外包(BPO)”的新形式,是一种点到点(end-to-end)的商业链外包。在BPO中,金融机构与服务商的关系也由传统的服务提供转变为战略合作。
外包的另一个趋势是 “离岸化”,即将业务外包到境外。许多跨国公司试图通过建立离岸交易及服务中心来提高本机构整体的效率。金融机构除将业务外包给服务商外,也会把一些业务交由海外附属机构来完成。
表1列出了在印度从事外包业务的若干金融机构及其人员规模。
表1 在印度从事外包业务的若干金融机构(2003) 公司 人员规模(人) 公司 人员规模(人) 荷兰银行(ABN Amro) 超过300 美国运通(Amex) 超过1000 金盛保险(Axa) 380 花旗集团(Citigroup) 3000 德意志银行(Deutsche Bank) 500 通用公司(GE) 11000 汇丰集团(HSBC) 2000 JP摩根大通(JP Morgan Chase) 480 梅隆金融(Mellon Financial) 240 美林集团(Merrill Lynch) 350 渣打(Standard Chartered) 3000 资料来源:德勤会计事务所在美联储理事会会议上做的《银行的离岸及跨境外包》报告(2004年3月20日)。 《中国金融外包行业市场前瞻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显示,有证据表明,中国、马来西亚及菲律宾也被视为开展外包的理想地区。
根据德勤会计事务所2004年的报告,离岸业务将在本世纪初的十年内持续增长。报告估计,在2003年全部金融服务公司中约76%拥有离岸机构,而2002年这一比例仅为29%。报告预测2005年的离岸业务市场产值将达到2100亿美元, 2010年达到4000亿美元,占整个行业总产值的20%。
报告指出,大公司具有离岸业务的比例显著高于小公司;越来越多的公司正在建立自己的离岸业务机构。
离岸业务的增长产生了对“国家风险”进行监控的需要,即金融机构将业务外包给另一国家(地区)的服务商后,需要监视该国(地区)政府的政策、政治、社会、经济及法制状况;同时也应制定适当的应急计划与退出策略。另外,一家机构业应考虑商业持续性问题,即在极端情况下如何将外包业务迅速转回国内。
中国第一例金融服务外包项目
2005年中国IT业分销大亨——神州数码公司开始筹划战略转型。由时任金融公司总裁董奇琪着手负责、
总监周毅具体实施。引进国外成熟的金融服务外包理念,结合中国大陆金融发展现状,做出一整套本地化金融服务外包模块。
2006年9月,神州数码与宁夏农村信用社(宁夏黄河农村商业银行)签署合同,开创中国本土金融服务外包第一例项目。
项目简述:项目合作时间为五年六个月,在此期间,神州数码负责宁夏农村信用社银行卡系统建设、呼叫中心、银行卡制卡、银行卡业务培训、银行卡制度建设、银行卡交易处理、银行卡差错帐处理、200台ATM布放、200台POS铺设等有关银行卡业务,期间由银行卡产生的业务收入归神州数码所有,合同到期后银行卡系统、ATM、POS均属于宁夏农村信用社。
人员构成:银行卡部成员由宁夏农信社与神州数码共同组成。
2006年银行卡部成立时任人员:
银行卡部总经理: 吴文娟
银行卡部市场部经理: 孙正国
银行卡部综合部经理: 原 田
银行卡部业务部经理: 李 乐
项目其他创始人:
神州数码银行卡项目总监: 周 毅
神州数码西安运控中心总监: 王江宏
神州数码西安运控中心: 李 阳、张豫秦
神州数码西安对账中心: 李雪梅、周雯
神州数码西安呼叫中心: 滕品娥、姚海鸥、王媛媛、贺晓颖、张雅茜
神州数码西安研发中心卡项目: 高 镭 、刘 顼、姚冬冬、朱建中
宁夏农村信用社研发部: 郭万刚、杨海云、孟继国、张汉、保瑞峰、张立波、孙小武、胥虎军、徐海涛、王旭东
经过一年复杂的审批手续,艰苦的联合系统开发及本地化处理,合作双方于2007年9月17日成功发卡(宁夏农村信用社黄河借记卡),用事实印证了金融服务外包在我国的可行性。开创了中国金融服务外包整体外包的先河,标志着中国正式进入了更加开放的金融服务外包整体外包时代。
中国金融服务外包整体外包项目有:(截止2010年5月)
宁夏农村信用社(宁夏黄河农村商业银行) 服务商:神州数码
宁夏银行服务商:中国银联
山西晋中商业银行 服务商:神州数码 趋势1 金融服务外包将持续迅猛增长
趋势2 大企业热衷自建海外外包中心
趋势3 商业操作与IT混合外包
趋势4 近岸-两岸—多岸
趋势5 细分市场趋向窄范围高深度
趋势6 离岸外包市场有待整合
趋势7 外包特殊功能的金融服务
⑨ 养老院产业的相关金融政策
《关于金融支持养老服务业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
(银发〔2016〕号)
中国人民银行民政部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关于金融支持养老服务业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
银发〔2016〕65号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5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卫生计生委等部门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84号文转发)等有关要求,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大力推动金融组织、产品和服务创新,改进完善养老领域金融服务,加大对养老服务业发展的金融支持力度,促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做好养老领域金融服务的重要意义
(一)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需要创新金融服务。
当前,我国已经进入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阶段,发展养老服务业,加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内容,是适应传统养老模式转变、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的必由之路,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紧迫任务。立足国情,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加快建立社会养老服务体系,迫切要求改进和创新金融服务,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广泛动员社会资本参与,增加社会养老财富储备,提升养老服务支付能力,保障“老有所养”战略目标顺利实现。
(二)做好养老领域金融服务是金融业自身转型升级的内在要求。
在金融市场化、国际化和多元化趋势下,金融机构传统业务和发展模式面临挑战,金融业进入转型升级的重要发展阶段。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有效满足迅速增长的养老服务业发展和居民养老领域金融服务需求,是增加资本市场中长期资金供给,促进金融市场发展和金融结构优化的重要手段,是金融机构拓展新业务的重要机遇,是金融业转型升级的重要途径。各金融机构要增强战略意识,加快养老领域业务发展规划和市场布局,努力改善和提升金融服务水平,实现支持养老服务业和自身转型发展的良性互动。
二、总体要求
(三)指导思想。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决策部署,以满足社会日益增长的多层次、多样化养老领域金融服务需求为出发点,以提高金融对养老服务业的资源配置效率为方向,统筹各类金融资源,持续推进改革创新,建立和完善有利于养老服务业加快发展的金融组织、产品、服务和政策体系,切实改善和提升养老领域金融服务水平。
(四)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市场主导,政策扶持。以市场化为方向,以政府扶持为引导,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在实现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推动金融资源向养老服务领域配置和倾斜。二是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服务。立足区域养老服务业发展和居民养老需求实际,对居家养老、社区养老和机构养老等不同养老服务形式,积极探索和创新与之相适应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提供有针对性的金融服务。三是坚持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加强金融支持与养老服务业发展各类规划和政策的衔接,以满足“老有所养”、推进医养结合和建设社会养老服务体系需求为重点,加大金融支持力度,破除制约金融服务的体制机制障碍,努力寻求重点领域突破。
(五)发展目标。
到2025年,基本建成覆盖广泛、种类齐全、功能完备、服务高效、安全稳健,与我国人口老龄化进程相适应,符合小康社会要求的金融服务体系。促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金融组织更加多层次,产品更加多元化,服务更加多样化,金融支持养老服务业和满足居民养老需求的能力和水平明显提升。
三、大力完善促进居民养老和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多层次金融组织体系
(六)创新专业金融组织形式。
支持有条件的金融机构优化整合资源,提高养老领域金融服务水平。鼓励金融机构将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个人养老相关的金融业务和战略转型相结合,探索建立养老金融事业部制。支持金融机构在符合条件的地区或分支机构组建服务养老的金融发展专业团队、特色分(支)行等多种形式的金融服务专营机构,提升金融服务专业化水平。
(七)支持各类金融组织开展养老领域金融业务。
鼓励银行、证券、保险、基金等各类金融机构积极应对老龄化社会发展要求,优化内部组织架构和管理体制,增强养老领域金融服务能力。鼓励金融租赁公司开发适合养老服务业特点、价格公允的产品,提供融资租赁等金融服务。鼓励信托公司利用信托制度优势,积极开发各类附带养老保障的信托产品,满足居民养老领域金融服务需求,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
(八)积极培育服务养老的金融中介体系。
鼓励金融机构创新与融资担保机构合作模式,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为主,引导各类融资担保机构加大对养老服务业的支持力度。积极引导征信机构、信用评级机构面向养老服务业开展征信、评级服务,鼓励银行与征信机构、信用评级机构合作,实施对养老服务机构的分类扶持。支持发展与养老领域金融创新相适应的法律、评估、会计等中介服务机构,鼓励金融机构与养老信息和智慧服务平台合作,运用“互联网+”大数据资源,提供更高效的金融服务。
四、积极创新适合养老服务业特点的信贷产品和服务
(九)完善养老服务业信贷管理机制。
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养老服务业发展导向和经营特点,专门制定养老服务业信贷政策,开发针对养老服务业的特色信贷产品,建立适合养老服务业特点的授信审批、信用评级、客户准入和利率定价制度,为养老服务业提供差异化信贷支持。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与民政部门、行业协会等合作开展养老信贷专项培训,提升信贷服务专业化水平。
(十)加快创新养老服务业贷款方式。
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创新承贷主体,对企业或个人投资设立的养老服务机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可以向投资企业或个人作为承贷主体发放贷款。对符合条件的个人投资设立小型养老服务机构,或招用员工比例达到政策要求的小微养老服务企业,积极利用创业担保贷款政策给予支持。对建设周期长、现金流稳定的养老服务项目,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适当延长贷款期限,灵活采取循环贷款、年审制、分期分段式等多种还款方式。
(十一)拓宽养老服务业贷款抵押担保范围。
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探索以养老服务机构有偿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产权明晰的房产等固定资产为抵押,提供信贷支持。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开展应收账款、动产、知识产权、股权等抵质押贷款创新,满足养老服务企业多样化融资需求。有条件的地区在风险可控、不改变养老机构性质和用途的前提下,可探索养老服务机构其他资产抵押贷款的可行模式。
五、支持拓宽有利于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多元化融资渠道
(十二)推动符合条件的养老服务企业上市融资。
支持处于成熟期、经营较为稳定的养老服务企业在主板市场上市。支持符合条件的已上市的养老服务企业通过发行股份等再融资方式进行并购和重组。探索建立民政部门与证券监管部门的项目信息合作机制,加强中小养老服务企业的培育、筛选和储备,支持符合条件的中小养老服务企业在中小板、创业板、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上市融资。探索利用各类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为非上市养老服务企业提供股份转让渠道。
(十三)支持养老服务业通过债券市场融资。
支持处于成熟期的优质养老服务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债、公司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等方式融资。鼓励中小养老服务企业发行中小企业集合票据、集合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积极发挥各类担保增信机构作用,为中小养老服务企业发债提供增信支持。对运作比较成熟、未来现金流稳定的养老服务项目,可以项目资产的未来现金流、收益权等为基础,探索发行项目收益票据、资产支持证券等产品。支持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通过发行金融债、信贷资产支持证券等方式,募集资金重点用于支持小微养老服务企业发展。
(十四)鼓励多元资金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
支持各地采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建设或发展养老机构,鼓励银行、证券等金融机构创新适合PPP项目的融资机制,为社会资本投资参与养老服务业提供融资支持,积极探索与政府购买基本健康养老服务配套的金融支持模式。鼓励金融机构通过基金模式,探索运用股权投资、夹层投资、股东借款等多种形式,加大对养老服务企业、机构和项目的融资支持。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建立养老产业投资引导基金,通过阶段参股、跟进投资等方式,引导和带动社会资本加大对养老服务业的投入。鼓励风险投资基金、私募股权基金等投资者积极投资处于初创阶段、市场前景广阔的养老服务企业。
六、推动完善养老保险体系建设,优化保险资金使用
(十五)完善多层次社会养老保险体系。
进一步完善由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商业养老保险等组成的多层次、多支柱的养老保险体系。推进公平、统一、规范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建设,发挥社会保险保障基本生活的重要作用。大力拓展企业年金、商业团体养老保险等企业补充养老保险,促进企业补充养老保险进一步向中小企业覆盖。推动商业养老保险逐步成为个人和家庭商业养老保障计划的主要承担者、企业发起的养老健康保障计划的重要提供者、社会保险市场化运作的积极参与者,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建立商业养老健康保障计划,促使商业保险成为社会养老保障体系的重要支柱。
(十六)加快保险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
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继续推进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发展独生子女家庭保障计划,丰富商业养老保险产品。积极开发长期护理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保险产品,助推养老、康复、医疗、护理等服务有机结合。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由政府使用医保基金账户结余统一为参保人购买护理保险产品,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积极探索多元化保险筹资模式,保障老年人长期护理服务需求。支持保险公司发展农民养老健康保险、农村小额人身保险等普惠保险业务。大力发展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为养老机构运营提供风险保障。
(十七)创新保险资金运用方式。
积极借鉴国际经验,在符合投向要求、有效分散风险的前提下,推动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基金、职业年金基金委托市场化机构多种渠道开展投资,实现资金保值增值,提升服务能力。发挥保险资金长期投资优势,以投资新建、参股、并购、租赁、托管等方式,兴办养老社区和养老服务机构。鼓励保险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通过股权、债权、基金、资产支持计划、保险资产管理产品等多种形式,为养老服务企业及项目提供中长期、低成本的资金支持。
七、着力提高居民养老领域的金融服务能力和水平
(十八)增强老年群体金融服务便利性。
鼓励金融机构优化网点布局,进一步向养老社区、老年公寓等老年群体较为集中的区域延伸服务网点,提高金融服务的可得性。支持金融机构对营业网点进行亲老适老化改造,加强助老设备、无障碍设施建设,开辟老年客户服务专区,提供敬老服务专窗、绿色通道等便捷服务,为老年客户营造便捷、安全、舒适的服务环境。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优化老年客户电话银行服务流程。
(十九)积极发展服务居民养老的专业化金融产品。
鼓励银行、证券、信托、基金、保险等各类金融机构针对不同年龄群体的养老保障需求,积极开发可提供长期稳定收益、符合养老跨生命周期需求的差异化金融产品。大力发展养老型基金产品,鼓励个人通过各类专业化金融产品投资增加财产性收入,提高自我养老保障能力。加快老年医疗、健身、娱乐、旅游等领域消费信贷、信托产品创新。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探索住房反向抵押贷款业务。鼓励金融机构积极探索代际养老、预防式养老、第三方付费养老等养老模式和产品,提高居民养老财富储备和养老服务支付能力。
(二十)不断扩展金融服务内容。
金融机构要积极介入社会保障、企业年金、养老保障与福利计划等业务,做好支付结算、账户管理、托管和投资等基础服务。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发行为老年群体提供特定服务的银行卡等非现金支付工具,适当减免开卡工本费、年费、小额账户管理费等费用,探索提供商户优惠、医疗健康、休闲娱乐、教育咨询、法律援助等配套增值服务。加强老年金融消费者教育和权益保护,加大理财产品等新型金融业务的宣传和普及力度,拓展老年人金融知识,银行业金融机构对老年人办理大额转账等业务应及时提醒查阅,在面向老年人销售保险、理财产品时,应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不得误导销售或错误销售。
八、加强组织实施与配套保障
(二十一)加强金融政策与产业政策的协调配合。
建立人民银行、民政、金融监管等部门参加的金融支持养老服务业工作协调机制,加强政策协调和信息沟通,形成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金融政策合力。制定并定期完善养老服务业指导目录,发布更新养老服务机构与企业信息,建立健全项目数据库和推荐机制。对纳入数据库并获得民政部门推荐的优质养老服务项目,金融机构应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基础上给予积极支持。各级民政部门应指导养老机构建立规范的财务制度和资产管理制度,提高承贷能力和偿付水平。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积极运用财政贴息、贷款风险补偿、担保增信等政策工具,加大对金融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激励和扶持。
(二十二)综合运用多种金融政策工具。
加强信贷政策引导,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养老服务业和医养结合领域的支持力度。运用支小再贷款、再贴现工具,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微养老服务企业的信贷支持。不断完善金融监管政策,加强对银行、证券、信托、基金、保险等金融机构开展养老领域金融组织、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的监管,以利于金融创新稳妥有序开展。
(二十三)加强政策落实与效果监测。
各金融机构要逐步建立和完善金融支持养老服务业专项统计制度,加强对养老领域金融业务发展的统计与监测分析。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会同民政、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监督管理部门等,根据本指导意见精神,结合辖区实际,制定和完善金融支持养老服务业加快发展的具体实施意见或办法,切实抓好贯彻实施工作。
内容来源于养老信息网:《关于金融支持养老服务业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银发〔2016〕65号)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