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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金融机构借款财务报表列示

发布时间:2023-01-13 19:47:15

① 借款费用的处理方法应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吗

会计信息披露是指企业将直接或间接地影响到使用者决策的重要会计信息以公开报告的形式提供给信息使用者,会计信息披露质量的关键在于披露是否真实可靠,披露是否充分及时以及披露的对象之间是否公平。会计信息披露制度起源于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和委托代理关系的形成。 财务报表列报准则强调了对会计估计不确定因素的披露要求,企业应当披露会计估计中所采用的关键假设和不确定因素的确定依据,这些关键假设和不确定因素在下一会计期间内很可能导致对资产、负债账面价值进行重大调整。 在确定报表中确认的资产和负债的账面金额过程中,企业有时需要对不确定的未来事项在资产负债表日对这些资产和负债的影响加以估计。 (1)非金融机构借款财务报表列示扩展阅读 计政策时还需要披露下列两项内容: (1)财务报表项目的计量基础。会计计量属性包括历史成本、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和公允价值,这直接显著影响报表使用者的分析,这项披露要求便于使用者了解企业财务报表中的项目是按何种计量基础予以计量的,如存货是按成本还是可变现净值计量等。 (2)会计政策的确定依据,主要是指企业在运用会计政策过程中所作的对报表中确认的项目金额最具影响的判断。 例如,企业应当根据本企业的实际情况说明确定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标准等。这些判断对在报表中确认的项目金额具有重要影响。因此,这项披露要求有助于使用者理解企业选择和运用会计政策的背景,增加财务报表的可理解性。 参考资料来源:2021-12-23 1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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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费用属于公司融资费用,在利润表的“财务费用”中列示。如果有借款且约定了借款利息,就应有利息费用,并且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注明。
2021-12-23 14:58
(一)企业的基本情况 1.企业注册地、组织形式和总部地址。 2.企业的业务性质和主要经营活动,如企业所处的行业、所提供的主要产品或服务、客户的性质、销售策略、监管环境的性质等。 3.母公司以及集团最终母公司的名称。 4.财务报告的批准报出者和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三)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企业应当声明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以此明确企业编制财务报表所依据的制度基础。 如果企业编制的财务报表只是部分地遵循了企业会计准则,附注中不得做出这种表述。 (四)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根据财务报表列报准则的规定,企业应当披露采用的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不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可以不披露。 1.重要会计政策的说明 由于企业经济业务的复杂性和多样化,某些经济业务可以有多种会计处理方法,也即存在不止一种可供选择的会计政策。例如,存货的计价可以有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个别计价法等;固定资产的折旧,可以有平均年限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年数总额法等。企业在发生某项经济业务时,必须从允许的会计处理方法中选择适合本企业特点的会计政策,企业选择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可能极大地影响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而编制出不同的财务报表。为了有助于报表使用者理解,有必要对这些会计政策加以披露。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说明会计政策时还需要披露下列两项内容: (1)财务报表项目的计量基础。会计计量属性包括历史成本、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和公允价值,这直接显著影响报表使用者的分析,这项披露要求便于使用者了解企业财务报表中的项目是按何种计量基础予以计量的,如存货是按成本还是可变现净值计量等。 (2)会计政策的确定依据,主要是指企业在运用会计政策过程中所作的对报表中确认的项目金额最具影响的判断。例如,企业如何判断持有的金融资产是持有至到期的投资而不是交易性投资;又比如,对于拥有的持股不足50%的关联企业,企业为何判断企业拥有控制权因此将其纳入合并范围;再比如,企业如何判断与租赁资产相关的所有风险和报酬已转移给企业,从而符合融资租赁的标准;以及投资性房地产的判断标准是什么等等,这些判断对在报表中确认的项目金额具有重要影响。因此,这项披露要求有助于使用者理解企业选择和运用会计政策的背景,增加财务报表的可理解性。 2.重要会计估计的说明 财务报表列报准则强调了对会计估计不确定因素的披露要求,企业应当披露会计估计中所采用的关键假设和不确定因素的确定依据,这些关键假设和不确定因素在下一会计期间内很可能导致对资产、负债账面价值进行重大调整。 在确定报表中确认的资产和负债的账面金额过程中,企业有时需要对不确定的未来事项在资产负债表日对这些资产和负债的影响加以估计。例如,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的计算需要根据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确定,在计算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时需要对未来现金流量进行预测,并选择适当的折现率,应当在附注中披露未来现金流量预测所采用的假设及其依据、所选择的折现率为什么是合理的等等。又如,为正在进行中的诉讼提取准备时最佳估计数的确定依据等。这些假设的变动对这些资产和负债项目金额的确定影响很大,有可能会在下一个会计年度内做出重大调整。因此,强调这一披露要求,有助于提高财务报表的可理解性。 (五)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其应用指南的规定,披露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有关情况。 (六)报表重要项目的说明 企业应当以文字和数字描述相结合、尽可能以列表形式披露报表重要项目的构成或当期增减变动情况,并且报表重要项目的明细金额合计,应当与报表项目金额相衔接。在披露顺序上,一般应当按照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的顺序及其项目列示的顺序。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重要事项 这主要包括或有和承诺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等,具体的披露要求须遵循相关准则的规定。
2021-12-23 15:09
财务报表附注中重要事项告知给报表使用人

对一个公司来说,有些事项不应计入会计报表项目中,而实际上对公司的报表又有着比较重大的影响,这就要求公司在会计报表附注中,将这些问题详细的告诉大家。

附注应当按照如下顺序披露有关内容:

(一)企业的基本情况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三)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四)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五)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六)报表重要项目的说明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重要事项

(1)非金融机构借款财务报表列示扩展阅读

对于未在财务报表中列报或披露,但根据职业判断认为与财务报表使用者理解审计工作、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或审计报告相关且未被法律法规禁止的事项,如果认为有必要沟通,注册会计师应当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其他事项段,并使用“其他事项”或其他适当标题。

其他须披露事项:

1、与使用者理解审计工作相关的情形;

2、与使用者理解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或审计报告相关的情形;

3、对两套以上财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的情形;

4、限制审计报告分发和使用的情形。

2021-12-23 15:37
财务报表附注要披露的内容:
(一)企业的基本情况
1.企业注册地、组织形式和总部地址。
2.企业的业务性质和主要经营活动,如企业所处的行业、所提供的主要产品或服务、客户的性质、销售策略、监管环境的性质等。
3.母公司以及集团最终母公司的名称。
4.财务报告的批准报出者和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三)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企业应当声明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以此明确企业编制财务报表所依据的制度基础。
如果企业编制的财务报表只是部分地遵循了企业会计准则,附注中不得做出这种表述。 (四)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根据财务报表列报准则的规定,企业应当披露采用的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不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可以不披露。
(五)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其应用指南的规定,披露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有关情况。
(六)报表重要项目的说明
企业应当以文字和数字描述相结合、尽可能以列表形式披露报表重要项目的构成或当期增减变动情况,并且报表重要项目的明细金额合计,应当与报表项目金额相衔接。在披露顺序上,一般应当按照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的顺序及其项目列示的顺序。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重要事项
这主要包括或有和承诺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等,具体的披露要求须遵循相关准则的规定。
2021-12-23 15:50
附注应当按照如下顺序披露有关内容:

(一)企业的基本情况

1、企业注册地、组织形式和总部地址。

2、企业的业务性质和主要经营活动,如企业所处的行业、所提供的主要产品或服务、客户的性质、销售策略、监管环境的性质等。

3、母公司以及集团最终母公司的名称。

4、财务报告的批准报出者和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三)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企业应当声明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以此明确企业编制财务报表所依据的制度基础。

如果企业编制的财务报表只是部分地遵循了企业会计准则,附注中不得做出这种表述。

(四)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根据财务报表列报准则的规定,企业应当披露采用的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不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可以不披露。

1、重要会计政策的说明

由于企业经济业务的复杂性和多样化,某些经济业务可以有多种会计处理方法,也即存在不止一种可供选择的会计政策。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说明会计政策时还需要披露下列两项内容:

(1)财务报表项目的计量基础。会计计量属性包括历史成本、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和公允价值,这直接显著影响报表使用者的分析,这项披露要求便于使用者了解企业财务报表中的项目是按何种计量基础予以计量的,如存货是按成本还是可变现净值计量等。

(2)会计政策的确定依据,主要是指企业在运用会计政策过程中所作的对报表中确认的项目金额最具影响的判断。

2、重要会计估计的说明

财务报表列报准则强调了对会计估计不确定因素的披露要求,企业应当披露会计估计中所采用的关键假设和不确定因素的确定依据,这些关键假设和不确定因素在下一会计期间内很可能导致对资产、负债账面价值进行重大调整。

在确定报表中确认的资产和负债的账面金额过程中,企业有时需要对不确定的未来事项在资产负债表日对这些资产和负债的影响加以估计。

(五)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其应用指南的规定,披露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有关情况。

(六)报表重要项目的说明

企业应当以文字和数字描述相结合、尽可能以列表形式披露报表重要项目的构成或当期增减变动情况,并且报表重要项目的明细金额合计,应当与报表项目金额相衔接。在披露顺序上,一般应当按照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的顺序及其项目列示的顺序。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重要事项

这主要包括或有和承诺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等,具体的披露要求须遵循相关准则的规定,分别参见相关章节的内容。

(1)非金融机构借款财务报表列示扩展阅读
附注的编制形式:

1、尾注说明:这是附注的主要编制形式,一般适用于说明内容较多的项目;

2、括号说明:此种形式常用于为会计报表主体内提供补充信息,因为它把补充信息直接纳人会计报表主体,所以比起其他形式来,显得更直观,不易被人忽视,缺点是它包含内容过短;

3、备抵账户与附加账户:设立备抵与附加账户,在会计报表中单独列示,能够为会计报表使用者提供更多有意义的信息,这种形式目前主要是指坏账准备等账户的设置;

4、脚注说明:指在报表下端进行的说明,例如,说明已贴现的商业承兑汇票和已包括在固定资产原价内的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原价等;

5、补充说明:有些无法列入会计报表主体中的详细数据、分析资料,可用单独的补充报表进行说明,比如,可利用补充报表的形式来揭示关联方的关系和交易等内容。

参考资料来源:

2021-12-23 16:08
《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第三十九条规定: 附注一般应当按照下列顺序至少披露:
(一)企业的基本情况。1.企业注册地、组织形式和总部地址。2.企业的业务性质和主要经营活动。3.母公司以及集团最终母公司的名称。4.财务报告的批准报出者和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或者以签字人及其签字日期为准。5.营业期限有限的企业,还应当披露有关其营业期限的信息。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三)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企业应当声明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四)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重要会计政策的说明,包括财务报表项目的计量基础和在运用会计政策过程中所做的重要判断等。重要会计估计的说明,包括可能导致下一个会计期间内资产、负债账面价值重大调整的会计估计的确定依据等。
企业应当披露采用的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并结合企业的具体实际披露其重要会计政策的确定依据和财务报表项目的计量基础,及其会计估计所采用的关键假设和不确定因素。
(五)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披露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情况。
(六)报表重要项目的说明。
企业应当按照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项目列示的顺序,对报表重要项目的说明采用文字和数字描述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披露。报表重要项目的明细金额合计,应当与报表项目金额相衔接。
企业应当在附注中披露费用按照性质分类的利润表补充资料,可将费用分为耗用的原材料、职工薪酬费用、折旧费用、摊销费用等。
(七)或有和承诺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等需要说明的事项。
(八)有助于财务报表使用者评价企业管理资本的目标、政策及程序的信息。
2021-12-23 16:26
“披露”直白的说,就是要知会给社会公众。
对一个公司来说,有些事项不应计入会计报表项目中,而实际上对公司的报表又有着比较重大的影响,这就要求公司在会计报表附注中,将这些问题详细的告诉大家。
如:企业的对外担保情况,非会计报表项目,但对企业的影响是重大的,需要披露。再如,第二年对销售有重大影响的或有事项。
2021-12-23 1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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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财务报表附注中短期借款是否包括向非金融机构的借款

短期的就可以 当年类似政府机构贷给我们的钱我们都是放到短期借款核算的 不过我们像兄弟单位的借款是放到其他应付款的,不知道你这个非金融机构神马。

③ 企业向非金融机构借款的账务处理

通常还是记入其他应付款的,如果是从银行等金融机构借入的资金,短期的计入专短期借款,长期的计入长属期借款。如果你觉得不好,增设一个其他长期应付款科目也可以,只要是企业需要,这个不违反制度。但一般年末,往来款的余额不要太大,尤其是其他应收应付,否则税务局会找麻烦的。

④ 非金融企业借款给企业现金流怎么填写

如果企业支付的借款金额小、时间短的来往款可计入“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有关的现金”项目;如企业支付的借款金额大,时间长,有融资目的的,计入应作为“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填报。

从其他企业借入的现金款项,应作为“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填报。不要填报为“借款收到的现金”,因为该项目主要是企业从金融机构举借各种长短期借款和对外发行债券而收到的现金。

⑤ 非企业财务报表怎么做

民间非营利组织新旧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 《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以下简称新制度)自2005年1月1日起执行,考虑到很多民间非营利组织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以下简称原制度)的实际情况,为了做好新旧制度的衔接工作,现对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民间非营利组织执行新制度的有关衔接问题规定如下: 一、调账原则及主要账务调整 凡执行原制度的民间非营利组织,在2004年12月31日及之前,仍应当按照原制度进行会计核算和编报会计报表。
自2005年1月1日起,民间非营利组织应当根据新制度设置新账,将各会计科目2004年年末余额转入新账并作调整后,作为新制度各会计科目2005年的年初余额,并按照新制度编制2005年的年初资产负债表。
在编制2005年度业务活动表和现金流量表时,不要求填列上年比较数。
民间非营利组织执行新制度应当按照以下原则做好衔接工作:
(一)按照新制度清理资产和负债,并进行账务调整 民间非营利组织应当对本单位的资产和负债进行全面清查和盘点,对于清查出的资产报废、毁损、盘盈盘亏以及应确认而未确认的资产等,应当按照新制度规定的确认和计量原则,报经批准后,借记或贷记“非限定性净资产”科目,贷记或借记相关资产科目;如有清查出的应确认而未确认的负债等,应当借记“非限定性净资产”科目,贷记相关负债科目。
民间非营利组织按照新制度规定应确认为文物文化资产的部分,如果原先已经记入“固定资产”科目或其他资产科目,应当转入“文物文化资产”科目;如果原先没有入账,应当借记“文物文化资产”科目,贷记“非限定性净资产”或者“限定性净资产”科目。
民间非营利组织按照新制度规定应确认为受托代理资产的部分,如果原先已经记入“固定资产”科目或其他资产科目,应当转入“受托代理资产”科目,同时对于原结余或净资产科目中属于受托代理负债的部分,应当转入“受托代理负债”科目;如果原先没有入账,应当借记“受托代理资产”科目,贷记“受托代理负债”科目。如果受托代理资产为现金、银行存款或其他货币资金,可以不通过“受托代理资产”科目核算,而在“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科目中设置“受托代理资产”明细科目核算,但在编制资产负债表时,“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科目中的“受托代理资产”明细科目余额合计,应当计入“受托代理资产”项目列示。
(二)按照新制度对部分资产负债表项目进行追溯调整
1.补提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 民间非营利组织应当根据新制度的规定补提固定资产折旧,按照应补提的折旧金额,借记“非限定性净资产”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对于无形资产,应当根据新制度的规定补提无形资产摊销,按照应补提的摊销金额,借记“非限定性净资产”科目,贷记“无形资产”科目。
2.补记长期债权投资利息 民间非营利组织应当根据新制度的规定,补记长期债权投资应计利息。按照应补记的利息金额,借记“其他应收款-应收利息”科目(分期付息的长期债权投资),或者借记“长期债权投资-应计利息”科目(到期一次还本付息的长期债权投资),贷记“非限定性净资产”科目。如果长期债权投资系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而且对其利息收入的使用设置了限制,应当贷记“限定性净资产”科目。
3.调整应按照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 民间非营利组织对于按照新制度的规定应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对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与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应享有被投资方2004年末所有者权益的份额进行比较,如果前者大于后者,应当按其差额,借记“非限定性净资产”科目,贷记“长期股权投资”科目;如果前者小于后者,应当按其差额,借记“长期股权投资”科目,贷记“非限定性净资产”科目。如果长期股权投资系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而且对其投资收益的使用设置了限制,应当根据所涉及的金额,借记或贷记“限定性净资产”科目,贷记或借记“长期股权投资”科目。
(三)按照新制度对资产进行减值测试,补提资产减值准备 民间非营利组织应当按照新制度的规定,对相关资产是否发生了减值进行测试和检查。如果相关资产已经发生了减值,应当补提减值准备,借记“非限定性净资产”科目,贷记相关资产减值准备科目。
二、新旧会计科目结转
资产类:
(一)“现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科目 新制度设置了“现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科目,其核算内容与原制度相应科目的核算内容基本相同。调账时,应将原账中以上科目的余额直接转入新账中相应科目。
(二)“银行存款”科目 新制度设置了“银行存款”科目,其核算内容与原制度“银行存款”科目有所不同,主要是区分了银行存款与其他货币资金的核算内容。调账时,应对原账中“银行存款”科目的余额进行分析,分别转入新账中的“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科目。
(三)“材料”、“产成品”科目 新制度没有设置“材料”、“产成品”科目,但设置了“存货”科目。调账时,应在新账中“存货”科目下设置“材料”、“库存商品”等明细科目,将原账中“材料”、“产成品”科目的余额分别转入新账中的相应明细科目。
(四)“对外投资”科目 新制度没有设置“对外投资”科目,但设置了“短期投资”、“长期股权投资”和“长期债权投资”科目。调账时,应对原账中“对外投资”科目的余额进行分析,将属于短期投资的部分转入新账中的“短期投资”科目,将属于长期股权投资的部分转入新账中的“长期股权投资”科目,将属于长期债权投资的部分转入新账中的“长期债权投资”科目。
(五)“固定资产”科目 新制度设置了“固定资产”和“文物文化资产”科目。调账时,应当根据重新确定的固定资产目录,对原账中“固定资产”及相关资产科目的余额进行分析:对于不符合新制度中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应当转入新账中的“存货”等科目;对于符合新制度中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应当按照新制度的规定分别转入新账中的“固定资产”和“文物文化资产”科目。
(六)“无形资产”科目 新制度设置了“无形资产”科目,其核算内容与原制度“无形资产”科目基本相同。调账时,应将原账中“无形资产”科目的余额转入新账中的“无形资产”科目。
负债类:
(七)“借入款项”科目 新制度没有设置“借入款项”科目,但设置了“短期借款”和“长期借款”等科目。调账时,应对原账中“借入款项”科目的余额进行分析,将属于短期借款的部分转入新账中的“短期借款”科目,将属于长期借款的部分转入新账中的“长期借款”科目。
(八)“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应交税金”科目 新制度设置了“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应交税金”科目,其核算内容与原制度相应科目的核算内容基本相同。调账时,应将原账中以上科目的余额直接转入新账中相应科目。
(九)“其他应付款”科目 新制度设置了“其他应付款”科目,其核算内容与原制度“其他应付款”科目有所不同,主要是区分了其他应付款与长期应付款的核算内容。调账时,应对原账中“其他应付款”科目的余额进行分析,分别转入新账中的“其他应付款”和“长期应付款”科目。
(十)“应缴预算款”、“应缴财政专户款”科目 新制度没有设置“应缴预算款”、“应缴财政专户款”科目。调账时,应在新账中“其他应付款”科目下设置“应缴预算款”、“应缴财政专户款”等明细科目,将原账中“应缴预算款”、“应缴财政专户款”科目的余额分别转入新账中的相应明细科目。
净资产类
(十一)“事业基金”、“固定基金”、“专用基金”科目 新制度没有设置“事业基金”、“固定基金”、“专用基金”科目,但设置了“非限定性净资产”和“限定性净资产”科目。调账时,应将原账中“事业基金”、“固定基金”和“专用基金”科目余额转入新账中的“非限定性净资产”科目。如果与形成事业基金、固定基金、专用基金有关的资产,其资产提供者或者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资产的使用设置了限制,对于这部分事业基金、固定基金和专用基金,调账时应当转入新账中的“限定性净资产”科目。
(十二)“事业结余”、“结余分配”科目 新制度没有设置“事业结余”、“结余分配”科目。由于原账中“事业结余”、“结余分配”科目年末无余额,不需要进行调账处理。
(十三)“经营结余”科目 新制度没有设置“经营结余”科目。调账时,如果原账中“经营结余”科目有借方余额,应将该余额转入新账中的“非限定性净资产”科目。 收入支出类
(十四)“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缴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拨出经费”、“对附属单位补助”、“上缴上级支出”、“结转自筹基建”、“事业支出”、“经营支出”、“销售税金”科目 由于原账中以上收入支出科目年末无余额,不需要进行调账处理。自2005年1月1日起,应当按照新制度设置收入支出科目并进行账务处理。
(十五)“拨入专款”、“拨出专款”、“专款支出”科目 新制度没有设置“拨入专款”、“拨出专款”、“专款支出”科目。调账时,如果原账中以上科目有借方或者贷方余额,应先将“拨入专款”科目贷方余额与原账中因使用拨入专款而形成的“拨出专款”、“专款支出”科目借方余额相抵消,借记“拨入专款”科目,贷记“拨出专款”和“专款支出”科目。抵消后,“专款支出”科目应无余额。如果“拨入专款”科目仍有贷方余额或者“拨出专款”科目仍有借方余额,应当视具体情况,将应当偿还或者收回的部分,转入新账中的“其他应付款”或者“其他应收款”科目;将不需偿还或者不再收回的部分,转入新账中的“非限定性净资产”科目。
(十六)“成本费用”科目 新制度没有设置“成本费用”科目,但规定了民间非营利组织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存货”科目下设置“生产成本”等明细科目,归集相关成本。调账时,如果原账中“成本费用”科目有借方余额,应转入新账中“存货”科目。

⑥ 请问向非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会计分录怎么做急急急急急

跟从银行借款的分录是一样的。

资本化的计入在建工程或存货等科目

非资本化的计入财务费用。

⑦ 非银行金融机构财务报表和银行有哪些相同和不同之处

⑧ 非金融机构借款利息收入计入什么会计科目

你是非金融机构?那借款利息收入应该计入财务费用(贷方),发生的借款成本应该计入财务费用(借方)。

⑨ 企业向非金融机构借款账务处理,摘要如何写

借:银行存款
贷:短期借款(短于1年的)/长期借款(长于一年的),若有利息,每月计提利息费用,借,财务费用,贷以上对应的短期借款/长期借款。

⑩ 非金融机构的长期借款应计入哪个科目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运用指南》,长期借款如下: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向银行或其他回金融机构借入的期限在1 年以上答(不含1 年)的各项借款.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贷款单位和贷款种类,分别"本金"、"溢折价"、"交易费用"等进行明细核算.
但企业可以根据需要,可以添加二级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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