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广州捷速金融服务有限公司是正规的吗
广州捷速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不是正规的,千万不要在网上投资理财,这是个血本无归的教训!
『贰』 深圳市金元素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怎么样
简介:深圳市金元素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是一家领先的综合性财富管理企业专,实缴注册资属近3000万元。核心业务包括银行不良资产催收服务,企业应收账款催收服务、小额信贷催收及个人欠款催收服务,运用“互联网+平台”模式对不良资产快速处置。
法定代表人:卓惜君
成立时间:2015-04-02
注册资本:3000万人民币
工商注册号:440301112496938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地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共和工业路107号华丰互联网+创意园A座728
『叁』 泰保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简介:深圳市复泰保制升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11月21日,主要经营范围为软件、硬件的开发及销售等。
法定代表人:刘津宏
成立时间:2013-11-21
注册资本:20万人民币
工商注册号:440301108371379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地址:深圳市龙华新区民治街道向南四区20栋616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肆』 "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与"金融服务有限公司"有什么区别
现在已工商局分类信息来说,区别不是很大,按照严格要求,金融信息服务,要比,金融服务,多一些经营类型,但是实际情况下,不管有没有信息两个字,都可以进行关于金融行业的任何服务
『伍』 我想注册一个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网上融资,放贷,需要什么条件
您说的应抄该是小额贷款袭公司吧。以下是《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关于公司设立的要求,其他请查询您所在省的《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 第二章 公司的设立 第五条 小额贷款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两种形式,其名称应当符合国家关于企业名称管理的有关规定,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依次组成,其中行政区划是指县级行政区划的名称或地名。小额贷款公司的设立条件: (一)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章程。 (二)小额贷款公司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其注册资本不得低于2000万元;组织形式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其注册资本不得低于3000万元。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上限不得超过2亿元
『陆』 嘉银(上海)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怎么样
简介:嘉银(上海)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于2011年6月14日在自贸区市场监专督管理局登记成立属。法定代表人严定贵,公司经营范围包括金融信息服务,计算机网络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等。
法定代表人:严定贵
成立时间:2011-06-14
注册资本:9000万人民币
工商注册号:310115001837110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公司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郭守敬路351号2号楼663-09室
『柒』 有一个上海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吗
假的,这是骗子的套路
『捌』 金扉(上海)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怎么样
简介:金扉(上海)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05月13日,主要经营范围为金融信专息服务(金融业属务除外),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信息技术外包,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业务流程外包,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知识流程外包,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公关活动策划,商务信息咨询,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礼仪服务,企业形象策划,文化艺术交流策划等。
法定代表人:梁炯民
成立时间:2015-05-13
注册资本:20000万人民币
工商注册号:310120002753906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公司地址:上海市金山工业区夏宁路818弄70号1938室
『玖』 金融公司的经营范围有哪些
金融投资公司是一个对金融相关的企业进行资金股权的投资,使目标公司获得资金,根据自己出资的多少对目标公司行驶自己的权力和义务,也就是参与相关工作的管理,使得目标公司的资产增加的投资公司。公司不能干涉目标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投资公司经营范围包括:
1、工商代理、企业形象 策划、企业管理咨询、财税顾问、投资顾问、财税代理、资产托管、商务资讯;商标注册。
2、教育资讯;翻译;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进出口业务等多个领域.每个公司注册时申请的经营范围不一样,需要区别对待的。
3、投资管理,实业投资,投资信息咨询,经济信息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以上咨询除经纪),企业形象策划,市场信息咨询(不得从事社会调查,社会调研,民意调查、民意测验),市场营销策划、礼仪服务,会务服务,公关策划,展览展示策划,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策划。
(9)元素金融服务有限公司扩展阅读:
企业经营范围登记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经营范围登记管理,规范企业经营行为,保障企业合法权益,依据有关企业登记管理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的企业。
第三条经营范围是企业从事经营活动的业务范围,应当依法经企业登记机关登记。
申请人应当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选择一种或多种小类、中类或者大类自主提出经营范围登记申请。对《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没有规范的新兴行业或者具体经营项目,可以参照政策文件、行业习惯或者专业文献等提出申请。
企业的经营范围应当与章程或者合伙协议规定相一致。经营范围发生变化的,企业应对章程或者合伙协议进行修订,并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