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atm机转账24小时内可撤销什么意思 撤销方法是什么
若是招行一卡通,通过ATM机办理的非本人本行卡转账,在款项未提出之前(24.5小时内),可本人拨打客服热线或由本人持汇出卡片、身份证到招行任意网点申请撤销。
2. 求全国银行网点及金融机构编码(代码)
四大银行共有网点52760个,可在网络地图查询。
金融机构编码专:农业银行属:ABOCCNBJ、招商银行:CMBCCNBS、交通银行:COMMCN、中信银行:CIBKCNBJ、兴业银行:FJIBCNBA、民生银行:MSBCCNBJ。
查询银行代码方法如下:
以中国银行为例
1、在微信点击右上角的”+“,在弹出的选项框中点击“添加朋友”。
3. 有多家金融机构的网点,竞争异常激烈,作为一名银行员工,你认为自己应该怎样做
服务是服用的关键。
4. 在哪里查每年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点总数
中国银行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
5. 被撤销金融机构清理和处置财产时在增值税及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方面有什么税收优惠政策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被撤销金融机构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回2003〕141号 )第二条答第四款规定:“对被撤销金融机构财产用来清偿债务时,免征被撤销金融机构转让货物、不动产、无形资产、有价证券、票据等应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土地增值税。”
6. 关于银行结算账户撤销手续的办理
银行结算账户的定义
银行结算账户是指银行为存款人开立的办理资金收付的活期存款账户。银行结算账户按存款人不同分为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和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
1.需要人民银行核准的账户包括(核准制):(1)基本存款账户;(2)临时存款账户(因注册验资和增资验资开立的除外);(3)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4)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在境内从事证券投资开立的人民币特殊账户和人民币结算资金账户(简称“QFII专用存款账户”)。
2.备案类账户包括(备案制):(1)一般存款账户;(2)个人银行结算账户;(3)其他专用存款账户
3.存款人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自正式开立之日起3个工作日后,方可使用该账户办理付款业务。但注册验资的临时存款账户转为基本存款账户和因借款转存开立的一般存款账户除外。
银行结算账户的变更
1.存款人更改名称,但不改变开户银行及账号的,应于5个工作日内向开户银行提出银行结算账户的变更申请,并出具有关部门的证明文件。
2.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住址以及其他开户资料发生变更时,应于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开户银行并提供有关证明。
银行结算账户的撤销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存款人应向开户银行提出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的申请:
(1)被撤并、解散、宣告破产或关闭的;(2)注销、被吊销营业执照的;(3)因迁址需要变更开户银行的;(4)其他原因需要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的。
2.撤销银行结算账户时,应先撤销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将账户资金转入基本存款账户后,方可办理基本存款账户的撤销。
3.存款人尚未清偿其开户银行债务的,不得申请撤销该账户。
4.列于按照账户管理规定应撤销而未办理销户手续的单位银行结算账户,银行通知该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的存款人自发出通知之日起30日内办理销户手续,逾期视同自愿销户,未划转款项列入久悬未取专户管理。
银行结算账户的实名制管理
1.存款人应以实名开立银行结算账户,并对其出具的开户(变更、撤销)申请资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2.存款人应按照账户管理规定使用银行结算账户办理结算业务,不得出租、出借银行结算账户,不得利用银行结算账户套取银行信用或进行洗钱活动。
7. 银行网点能随意恢复网点吗
商业银行设立同城营业网点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商业银行设立同城营业网点的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商业银行”是指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外国银行分行、外资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
“同城营业网点”是指商业银行在中国境内同一城市行政区划内设立的分行以下(不含分行)提供金融服务的营业性支行(以下简称同城支行)、自助银行设施(以下简称自助银行)。
自助银行是指商业银行在营业场所以外设立的自动取款机(ATM)、自动存款机(CDM)等通过计算机、通信等科技手段提供存款、贷款、取款、转账、货币兑换和查询等金融服务的自助设施。自助银行包括具有独立营业场所、提供上述金融业务的自助银行和不具有独立营业场所、仅提供取款、转账、查询服务的自动取款机(ATM)两类。
第四条中国人民银行按下列原则审批同城营业网点:
(一)合理布局、适度竞争。
(二)与当地银行业发展水平和经营状况相适应。
(三)满足当地社区对银行服务的需求。
第五条商业银行设立同城支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在当地设有分行(或视同分行管理的机构)以上的机构且正式营业一年以上,资产质量良好。
(二)当地已设立的分支行具有较强的内部控制能力,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或因内部管理混乱导致的重大案件。
(三)具有合格的高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
商业银行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应符合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任职资格要求,每家同城支行应至少配备二名高级管理人员。
(四)具有合格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五)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设立同城支行的营运资金不得低于人民币一千万元或等值的自由兑换货币。
设立同城支行的营运资金由商业银行总行或分行拨付。由总行拨付营运资金的,拨付金额应在总行可拨付资本金之内,即总行资本金总额的百分之六十之内;由分行拨付营运资金的,拨付给同城支行的营运资金累计不得超过分行营运资金的百分之六十。
外国银行分行拨付给同城支行的营运资金累计不得超过分行可运用营运资金的百分之六十。可运用营运资金是指扣除百分之三十的生息资产之后剩余的资金。
第七条设立同城支行的申请人可以是商业银行总行或经总行授权的分行(以下简称申请人)。
第八条同城营业网点由中国人民银行分行(营业管理部)或中国人民银行分行(营业管理部)授权的中国人民银行中心支行审批(以下简称中国人民银行审批行)。
第九条设立同城营业支行应当经过筹建和开业两个阶段。
第十条申请筹建同城支行时,申请人应当向中国人民银行审批行提交下列资料:
(一)商业银行总行的批准文件。
(二)筹建申请报告。申请报告应当载明拟设立的商业银行同城支行的名称、所在地、营运资金金额、业务范围等。
(三)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包括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对拟设机构市场前景的分析、拟设机构未来业务的发展规划、拟设机构的组织管理架构等内容。
(四)申请人最近一年的财务报告。
(五)筹建人员名单及主要负责人简历。
(六)最近一年新设机构的经营管理情况。
(七)中国人民银行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资料。
第十一条中国人民银行审批行应当自收到完整的筹建申请资料之日起三个月内以书面形式答复申请人。申请未获批准的,申请人自接到中国人民银行审批行答复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再次提出同样的申请。
第十二条商业银行在一个城市一次只能申请设立一个同城支行。在该申请获得不同意筹建的批复或获得开业批准后,申请人方可申请设立另外的同城支行。
第十三条同城支行的筹建申请经批准后,申请人方可进行筹建,筹建期限为六个月。筹建期满未完成筹建者,原筹建批准自动失效。特殊情况经中国人民银行审批行批准,可适当延长筹建期限,但筹建期最长不得超过九个月。
同城支行在筹建期内不得从事金融业务活动。在筹建期内,申请人变更同城支行筹建负责人,应及时报告中国人民银行审批行。
第十四条申请人在完成筹建后,应当向中国人民银行审批行提出开业申请,并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一)开业申请。
(二)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三)拟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背景资料及从业人员情况一览表。
(四)营业场所的所有权证或使用权证,安全、消防设施的合格证明及相关证明的复印件。
(五)中国人民银行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
第十五条中国人民银行审批行应当在收到完整的同城支行开业申请资料并对筹建事项审查验收后,于三十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是否批准其开业。
第十六条同城支行经批准开业的,申请人应当自批准之日起六十日内持批准文件到中国人民银行审批行领取《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并凭该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逾期不领取《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的,原开业批准自动失效。
第十七条同城支行应当自领取《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之日起九十天内开业。逾期未开业者,原开业批准自动失效,由中国人民银行审批行收回《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特殊情况经中国人民银行审批行批准,可适当延期开业,但延期最长不得超过四十五天。
第十八条经批准开业的同城支行,应在中国人民银行指定的报纸上予以公告。
第十九条同城支行的业务范围由商业银行在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该银行经营的业务范围内授权决定,但不得超出其上一级行的业务范围。
第二十条商业银行设立具有独立营业场所的自助银行,应当向中国人民银行审批行提出申请。
商业银行在一个城市一次只能申请设立三个自助银行。在该申请获得不同意筹建的批复或获得开业批准后,申请人方可申请设立另外的自助银行。
第二十一条商业银行申请设立自助银行,应向中国人民银行审批行提交下列文件或资料:
(一)商业银行总行的批准文件。
(二)拟设置的机型、数量及提供的服务种类。
(三)拟设地点的市场分析,包括目标市场、服务需求、竞争状况等。
(四)拟负责自助银行日常管理的机构或人员。
(五)安全监控方案及维护措施。
(六)其他资料。
第二十二条中国人民银行审批行按照本办法关于同城支行的审批条件和程序审批自助银行,但下列事项除外。
(一)营运资金。
(二)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
(三)公告。
第二十三条商业银行设置只提供取款、转账和查询服务的自动取款机(ATM),应当向中国人民银行审批行备案,并提交第二十一条规定的有关文件或资料。
中国人民银行审批行在收到上述资料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无异议,申请人可以设置自动取款机。
第二十四条商业银行同城支行的名称统一冠以“银行名称”+“城市名称”+“支行名称”+“支行”;商业银行自助银行的名称统一冠以“银行名称”+“24小时自助银行服务 ”。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由中国人民银行负责解释。
8. 银行转账24小时内撤销需要什么手续
银行卡来转帐24小时内可以撤回。源
条件是:ATM机上办理的非同名转账,或者柜台转账时选择24小时到账,或者网上银行转账时选择24小时到账。
9. 如何撤销已订的理财
可撤销理财产品抄的前提是理财产品未到成立时间,如果已经成立了,产品就已经购买成功了,是不能撤销的。
现介绍下撤销的步骤:在网上购买则在购买理财产品后有一个撤销的选项,点击就可以撤销。在柜台上购买的理财产品就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和银行卡去购买理财产品的所在营业网点才能撤销。
理财产品,即由商业银行和正规金融机构自行设计并发行,将募集到的资金根据产品合同约定投入相关金融市场及购买相关金融产品,获取投资收益后,根据合同约定分配给投资人的一类理财产品。
10. 如何撤销已订的理财产品
我认为是这样的,可撤销理财产品的前提是理财产品未到成立时间,如果专已经成立了,产品属就已经购买成功了,是不能撤销的。
现介绍下撤销的步骤:在网上购买则在购买理财产品后有一个撤销的选项,点击就可以撤销。在柜台上购买的理财产品就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和银行卡去购买理财产品的所在营业网点才能撤销。
理财产品,即由商业银行和正规金融机构自行设计并发行,将募集到的资金根据产品合同约定投入相关金融市场及购买相关金融产品,获取投资收益后,根据合同约定分配给投资人的一类理财产品。
理财(Financing),指的是对财务(财产和债务)进行管理,以实现财务的保值、增值为目的。
理财分为公司理财、机构理财、个人理财 和家庭理财等。人类的生存、生活及其它活动离不开物质基础,与理财密切相关。 “理财”往往与“投资理财”并用,因为“理财”中有“投资”,“投资”中有“理财”。
所谓的理财也不仅仅是把财务往外投,被投资也是一种理财,不懂得被投资也就不懂得怎么更好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