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证券公司的工作人员能购买自己公司推出的金融产品或者投资于除了股票以外的其它金融衍生品吗
2. 融资融券是一种金融衍生品么
是的。简单来说就就是你没钱可以向证券公司借钱来买你认为会涨的股票来炒回股赚钱,证券公司收取相当答于利息的佣金(融资)。当你看空某只股票时可以先从证券公司借出股票卖出,当股价跌到一定程度再买回还给证券公司(融券)。
3. 金融衍生品是怎么监管的
http://news.stockstar.com/info/Darticle.aspx?id=GA,20060911,00316651&columnid=1303,3069,1303,1309,3091,1223
一般来讲,对于衍生品的监管要建立政府、行业协会专和交易所的三级监管体属系。但在中国金融衍生品市场运行过程中,监管体系的结构一直不健全。由于衍生品市场设立当初没有明确政府监管部门,中国证券委、证监会、财政部、央行、国家计委、地方政府都从自身的角度对国债期货市场进行管理。财政部负责国债的发行并参与制定保值贴补率,中国人民银行负责包括证券公司在内的金融机构的审批和例行管理,并制定和公布保值贴补率,证监会负责交易的监管,而各个交易组织者主要由地方政府直接监管。政策不统一、方法不协调,矛盾冲突时有发生,多头监管导致监管效率的低下,甚至出现监管措施上的真空。
4. 证券公司从事场外衍生品业务时,场外金融衍生品的备案和监测机构是
公司从事场外贤生品业务时,场外金融衍生品的备案和这是一个证券和金融的问题,证券和金融是市场现在最畅销的
5. 金融证券公司如何进行备案
相关的流程可能有些复杂,如果想要效率快的话,可以找满懿企业咨询服务这样的公司来进行代办。他们可以做私募基金备案,私募基金管理人员备案等,效率都是很高的。能采纳我的建议是我的荣幸,谢谢,祝你生活愉快!
6. 股票,债券,基金和金融衍生品四种有价证券的区别特征是什么
股票是股份公司(包括有限公司和无限公司)在筹集资本时向出资人, 股票
发行的股份凭证,代表着其持有者(即股东)对股份公司的所有权。这种所有权为一种综合权利,如参加股东大会、投票表决、参与公司的重大决策。收取股息或分享红利等。同一类别的每一份股票所代表的公司所有权是相等的。每个股东所拥有的公司所有权份额的大小,取决于其持有的股票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重。股票一般可以通过买卖方式有偿转让,股东能通过股票转让收回其投资,但不能要求公司返还其出资。股东与公司之间的关系不是债权债务关系。股东是公司的所有者,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负有限责任,承担风险,分享收益。
股票特点:
(l)不可偿还性。股票是一种无偿还期限的有价证券,投资者认购了股票后,就不能再要求退股,只能到二级市场卖给第三者。股票的转让只意味着公司股东的改变,并不减少公司资本。从期限上看,只要公司存在,它所发行的股票就存在,股票的期限等于公司存续的期限。 (2)参与性。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选举公司董事会,参与公司重大决策。股票持有者的投资意志和享有的经济利益,通常是通过行使股东参与权来实现的。 股东参与公司决策的权利大小,取决于其所持有股份的多少.从实践中看,只要股东持有的股票数量达到左右决策结果所需的实际多数时,就能掌握公司的决策控制权。 (3)收益性。股东凭其持有的股票,有权从公司领取股息或红利,获取投资的收益。股息或红利的大小,主要取决于公司的盈利水平和公司的盈利分配政策。 股票的收益性,还表现在股票投资者可以获得价差收入或实现资产保值增值。通过低价买入和高价卖出股票,投资者可以赚取价差利润。 (4)流通性。股票的流通性是指股票在不同投资者之间的可交易性。流通性通常以可流通的股票数量、股票成交量以及股价对交易量的敏感程度来衡量。可流通股数越多,成交量越大,价格对成交量越不敏感(价格不会随着成交量一同变化),股票的流通性就越好,反之就越差。股票的流通,使投资者可以在市场上卖出所持有的股票,取得现金。通过股票的流通和股价的变动,可以看出人们对于相关行业和上市公司的发展前景和盈利潜力的判断。 那些在流通市场上吸引大量投资者、股价不断上涨的行业和公司,可以通过增发股票,不断吸收大量资本进入生产经营活动,收到了优化资源配置的效果。 (5)价格波动性和风险性。股票在交易市场上作为交易对象,同商品一样,有自己的市场行情和市场价格。由于股票价格要受到诸如公司经营状况、供求关系、银行利率、大众心理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其波动有很大的不确定性。正是这种不确定性,有可能使股票投资者遭受损失。价格波动的不确定性越大,投资风险也越大。因此,股票是一种高风险的金融产品。
基金(Fund)有广义和狭义之分,从广义上说,基金是指为了某种目的而设立的具有一定数量的资金。例如,信托投资基金、单位信托基金、公积金、保险基金、退休基金,各种基金会的基金。在现有的证券市场上的基金,包括封闭式基金和开放式基金,具有收益性功能和增值潜能的特点。从会计角度透析,基金是一个狭义的概念,意指具有特定目的和用途的资金。因为政府和事业单位的出资者不要求投资回报和投资收回,但要求按法律规定或出资者的意愿把资金用在指定的用途上,而形成了基金。
基金与股票两者区别主要有以下三点: 第一,反应的经济关系不同,股票反映的是所有权关系,基金反映的是信托关系 第二,股票属于直接投资工具,筹集的资金主要投向实业,基金属于间接投资工具,其筹集的资金主要投向有价证券等金融工具 第三,风险水平不同,股票的直接受益取决于发行公司的经营效益,不确定性强,风险较大,基金主要投资于有价证券,其收益可能高于债券,投资风险可能小于股票。 股票的话,是你自己在证券公司开立一个个人炒股账户,自己独立买卖股票的行为。 基金说得简单点就是基金公司的基金经理拿基民的钱帮投资人做一个股票投资组合,用你的钱去买若干只股票,优点是规避单一股票带来的风险性。
金融衍生产品是指以货币、债券、股票等传统金融产品为基础,以杠杆性的信用交易为特征的金融产品. 金融衍生产品(derivatives)是指其价值依赖于基础资产(underlyings)价值变动的合约(contracts)。这种合约可以是标准化的,也可以是非标准化的。标准化合约是指其标的物(基础资产)的交易价格、交易时间、资产特征、交易方式等都是事先标准化的,因此此类合约大多在交易所上市交易,如期货。非标准化合约是指以上各项由交易的双方自行约定,因此具有很强的灵活性,比如远期协议.
金融衍生产品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1、零和博弈
即合约交易的双方(在标准化合约中由于可以交易是不确定的)盈亏完全负相关,并且净损益为零,因此称"零和"。
2、跨期性
金融衍生工具是交易双方通过对利率、汇率、股价等因素变动的趋势的预测,约定在未来某一时间按一定的条件进行交易或选择是否交易的合约。无论是哪一种金融衍生工具,都会影响交易者在未来一段时间内或未来某时间上的现金流,跨期交易的特点十分突出。这就要求交易的双方对利率、汇率、股价等价格因素的未来变动趋势作出判断,而判断的准确与否直接决定了交易者的交易盈亏。
3、联动性
这里指金融衍生工具的价值与基础产品或基础变量紧密联系,规则变动。通常,金融衍生工具与基础变量相联系的支付特征有衍生工具合约所规定,其联动关系既可以是简单的线性关系,也可以表达为非线性函数或者分段函数。
4、不确定性或高风险性
金融衍生工具的交易后果取决于交易者对基础工具未来价格的预测和判断的准确程度。基础工具价格的变幻莫测决定了金融衍生工具交易盈亏的不稳定行,这是金融衍生工具具有高风险的重要诱因。
5、高杠杆性
衍生产品的交易采用保证金(margin)制度.即交易所需的最低资金只需满足基础资产价值的某个百分比.保证金可以分为初始保证金(initial margin),维持保证金(maintains margin),并且在交易所交易时采取盯市(marking to market)制度,如果交易过程中的保证金比例低于维持保证金比例,那么将收到追加保证金通知(margin call),如果投资者没有及时追加保证金,其将被强行平仓.可见,衍生品交易具有高风险高收益的特点.
6、契约性
金融衍生产品交易是对基础工具在未来某种条件下的权利和义务的处理,从法律上理解是合同,是一种建立在高度发达的社会信用基础上的经济合同关系。
7、交易对象的虚拟性
金融衍生产品合约交易的对象是对基础金融工具在未来各种条件下处置的权利和义务,如期权的买权或卖权、互换的债务交换义务等,构成所谓“产品”,表现出一定的虚拟性。
8、交易目的的多重性
金融衍生产品交易通常有套期保值、投机、套利和资产负债管理等四大目的。其交易的主要目的并不在于所涉及的基础金融商品所有权的转移,而在于转移与该金融商品相关的价值变化的风险或通过风险投资获取经济利益。
此外,金融衍生产品还具有未来性、表外性和射幸性等特点
债券是政府、金融机构、工商企业等直接向社会借债筹措资金时,向投资者发行,承诺按一定利率支付利息并按约定条件偿还本金的债权债务凭证。债券的本质是债的证明书。债券购买者与发行者之间是一种债权债务关系,债券发行人即债务人,投资者(债券持有人)即债权人。债券是一种有价证券。由于债券的利息通常是事先确定的,所以债券是固定利息证券(定息证券)的一种。在金融市场发达的国家和地区,债券可以上市流通。在中国,比较典型的政府债券是国库券。人们对债券不恰当的投机行为,例如无货沽空,可导致金融市场的动荡。
债券作为一种债权债务凭证,与其他有价证券一样,也是一种虚拟资本,而非真实资本,它是经济运行中实际运用的真实资本的证书。
债券作为一种重要的融资手段和金融工具具有如下特征:
1.偿还性
债券一般都规定有偿还期限,发行人必须按约定条件偿还本金并支付利息。
2.流通性
债券一般都可以在流通市场上自由转让。
3.安全性
与股票相比,债券通常规定有固定的利率。与企业绩效没有直接联系,收益比较稳定,风险较小。此外,在企业破产时,债券持有者享有优先于股票持有者对企业剩余资产的索取权。
4.收益性
债券的收益性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投资债券可以给投资者定期或不定期地带来利息收入:二是投资者可以利用债券价格的变动,买卖债券赚取差额。
债券和股票的区别
股票和债券虽然都是有价证券,都可以作为筹资的手段和投资工具,但两者却有明显的区别。
1.发行主体不同
作为筹资手段,无论是国家、地方公共团体还是企业,都可以发行债券,而股票则只能是股份制企业才可以发行。
2.收益稳定性不同
从收益方面看,债券在购买之前,利率已定,到期就可以获得固定利息,而不管发行债券的公司经营获利与否。股票一般在购买之前不定股息率,股息收入随股份公司的盈利情况变动而变动,盈利多就多得,盈利少就少得,无盈利不得。
3.保本能力不同
从本金方面看,债券到期可回收本金,也就是说连本带利都能得到,如同放债一样。股票则无到期之说。股票本金一旦交给公司,就不能再收回,只要公司存在,就永远归公司支配。公司一旦破产,还要看公司剩余资产清盘状况,那时甚至连本金都会蚀尽,小股东特别有此可能。
4.经济利益关系不同
上述本利情况表明,债券和股票实质上是两种性质不同的有价证券。二者反映着不同的经济利益关系。债券所表示的只是对公司的一种债权,而股票所表示的则是对公司的所有权。权属关系不同,就决定了债券持有者无权过问公司的经营管理,而股票持有者,则有权直接或间接地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
5.风险性不同
债券只是一般的投资对象,其交易转让的周转率比股票较低,股票不仅是投资对象,更是金融市场上的主要投资对象,其交易转让的周转率高,市场价格变动幅度大,可以暴涨暴跌,安全性低,风险大,但却又能获得很高的预期收入,因而能够吸引不少人投进股票交易中来。 另外,在公司交纳所得税时,公司债券的利息已作为费用从收益中减除,在所得税前列支。而公司股票的股息属于净收益的分配,不属于费用,在所得税后列支。这一点对公司的筹资决策影响较大,在决定要发行股票或发行债券时,常以此作为选择的决定性因素。
7. 根据金融衍生工具的定价总结金融衍生品的定价
中国衍生金融工具发展现状及前景分析
二十世纪七十年代以来,随着布雷顿森林体系的瓦解、金融自由化的扩展、石油危机和债务危机的爆发以及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国际金融市场上的风险急剧增加。为了规避、转移和分散风险,金融创新层出不穷。在此背景下,作为金融创新的核心,衍生金融工具应运而生,它不断突破管理制度的禁锢,如雨后春笋般地大量涌现出来,引领着国际金融市场上的最新潮流。目前,我国已经加入WTO,即将面临着金融业的全面开放,发展我国的衍生金融工具已是大势所趋。
一、中国衍生金融工具的发展现状
从国际经验来看,衍生金融工具交易的发展都是以一个健全的基础金融工具市场(如货币、股票、债券市场等)为依托,因而在时间顺序上,衍生金融工具的产生远远落后于传统的基础金融工具,衍生金融工具在中国的产生同样遵循这样的规律。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初,随着股票市场、债券市场和商品期货市场的出现和不断发展,为衍生金融工具交易在中国的产生创造了一定的环境和条件。1992年6月,上海外汇调剂中心率先创办了上海外汇期货市场,开办人民币汇率期货交易,同年12月,上海证券交易所推出第一张国债期货合约,1993年3月,海南出现非正式的股票指数期货交易,1994年11月,深圳证券交易所认股权证交易掀起热潮,此后,越来越多的衍生金融工具开始冲击成长中的中国金融市场。下面介绍一些中国主要衍生金融工具的发展情况。
(一)外汇期货
1992年6月1日,中国开始试办外汇期货交易,上海外汇调剂中心成为中国第一个外汇期货交易市场。由于当时的汇率实际上是双轨汇率,外汇期货价格形成难以直接反映汇率变动的预期,再加上外汇现货交易有许多严格的附加条件,使市场交易显得非常清淡。相比之下,全国各地涌现出的大量外汇期货经纪公司,它们的交易量则显得很大。为了使外汇期货正规化,1993年7月,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出通知规定,办理外汇(期货)交易仅限于广州、深圳的金融机构,其他各地的外汇期货交易机构必须停止办理,金融机构办理外汇期货交易,以企业进出口贸易支付和外汇保值为目的,不得引导企业和个人进行外汇投机交易。企业和个人的外汇交易必须是现汇交易,严禁以人民币资金的抵押办理外汇交易,严禁买空卖空的投机行为。实际上,由于严格的管制办法,中国外汇期货试点处于停顿状态。
(二)股票指数期货
中国的股票期货开始于1993年3月10日,是由海南证券交易中心推出的深圳证券(简称深证)指数期货交易。期货合约的标的物为深证综合指数和深证A股指数,每种标的物均有3、6、9、12月份交割的合约,共计8个品种,一个点位盈亏额为500元人民币。当时,经过几个月的运作,海南证券交易中心发现,A股指数期货交易无人问津,综合指数期货交易虽呈上升趋势,但月成交量最高仅为千余次。由于投资者对这一投资方式认识不足,再加上中国股市发展的不稳定性,管理与运作不规范,容易引发投机行为,到1993年9月底,为维护股市的健康发展,股票指数期货交易被中止。
(三)国债期货
中国国债期货交易在1992年12月28日由上海证券交易所首次推出。期货合约共有12个品种,仅对机构投资人开设。由于国债票面利率固定,现货价格受市场利率影响也不大,国债期货交易推出后近一年时间内交易清淡,影响微弱。1993年7月10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调整国库券发行条件的公告》,决定对一些国债品种保值进行贴补,国债的收益率开始出现不确定性,市场炒作空间扩大,交易规模迅速扩大。此后一年多的时间里,全国各地金融中心相继开办了十多个国债期货交易市场,国债期货交易量成倍放大,1994年国债期货成交19053.83亿元,是现货市场445亿元成交量的40多倍。随着国债期货交易的蓬勃发展,违规事件也相继发生,其中,1995年2月23日爆发的“327事件”轰动全国,令万国证券亏损十多亿元,走向倒闭。由于违规事件不断出现。1995年5月17日,证监会决定全国范围内暂停国债期货交易试点。至此,两年的国债期货交易试点暂告一段落。
(四)认股权证
权证交易在中国的产生是在其特有的经济环境下由配股权交易演变而来的,带有期权交易性质,其有A1权证和A2权证之分,其中A1权证代表购买公众股配股部分的权证,A2权证代表购买国家股、法人股转配股的购股权证。1994年9月初,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许多公司陆续推出配股方案,大多数方案中,国有股、法人股股东表示愿意放弃配股权并转让给个人,于是深圳有关方面准备安排转配部分同时上市。同年10月,中国证监会特批深圳交易所的6只权证,转配部分继续交易。1994年12月,这6只权证分离为A1权证和A2权证,其中A1权证交易在规定时间内退出,但A2权证交易则延期至1996年6月。因此所谓真正意义上的权证市场也只包含了这6只A2权证的交易。但自1996年6月以后,A2权证市场也不复存在了。
(五)可转换债券
自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以来,中国企业逐渐开始尝试运用可转换债券来拓展资金来源渠道,解决资金短缺的问题。从1991年8月起,先后有琼能源、成都工益、深宝安、中纺机、深南玻、南宁化工、吴江丝绸等企业在境内外发行了可转换公司债。其中琼能源、成都工益两家企业是用其发行新股,并已分别于1993年5月、1994年1月转股后在深、沪交易所上市。1996年4月,国务院证券委提出,选择有条件的股份公司进行可转换债券的试点,后来又颁布实施了具体的管理办法。目前,深沪两市有5家股份公司的可转换债券上市交易。
(六)外汇远期
1997年4月,与中国外汇管理政策相配套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外汇与人民币之间的远期合约——人民币远期结售汇业务推出,标志着中国外汇远期业务的正式开始。当时是以中国银行总行及其11家分行为试点,币种包括美元、日元、德国马克和港币,期限分为七天至四个月九种。1998年1月后,中国银行全辖分行均可进行远期保值外汇买卖业务,1999年1月又增加了欧元与人民币之间的远期结售汇业务。1999年4月,国家禁止资本项目下的远期结售汇业务,只允许从事经常项目下的远期结售汇业务。
根据上述衍生金融工具的发展情况,我们不难发现,目前,衍生金融工具的交易已经从过去的冷热不均时期进入了一个平静的时期,许多衍生金融工具的交易被停止,剩下可交易的品种屈指可数。经过分析,我们认为造成这一局面的原因主要有以下方面:(1)中国衍生金融工具的交易是在不发达的现货市场上进行的,市场的自我调节能力较差。(2)交易多以投机为目的,缺乏套期保值功能,风险大,但又没有完备的风险监管体系。(3)市场的参与者不够成熟,盲目跟风者众多。(4)政策多变,缺乏原则性和一贯性。
衍生金融工具的发展趋势
1.衍生金融工具
全球创新给全球金融市场打下的最深印记,就是衍生金融工具的产生及飞速发展。对于金融市场的参与者而言,衍生工具及是指一些金童合约,这些合约的价值派生于股票、债券、货币及商品等现货市场工具。更确切地讲,如果一个金融合约在到期日T时的价值完全由基本的现货市场工具在时间T时的价值决定,则这一合约即是衍生金融工具,也称为或有权。因此,在衍生金融合于的到期日T,衍生金融工具的价格F(T)完全取决于基本标的资产的价值ST,到期日一过,衍生金融工具即不复存在。衍生金融工具的这一特性在其定价中起着重要作用。
衍生金融工具的另一个重要特征是其交易的高杠杆比例,即金融合约的价值何以多倍(通常为数十倍)地高于保证金价值,这使得人们可以用较低的成本进行更为灵活的风险管理,同时也为投机者提供了风险更大的冒险机会。
衍生金融工具种类繁多,目前已超过1200种,但总体看来,可以分为三大类:(1)期货和远期(futures and forwards);(2) 期权(options);(3)互换(swaps)或称掉期。其中远期和期权被视为基础模块,互换及其他复杂工具被视为合成证券。他们最终都能被分解为远期和期权的组合。
金融衍生工具的交易过程实际上是对金融资产的风险进行重新组合或捆绑,形成金融资产的风险和收益新搭配方式的过程。通过金融衍生品市场,市场能够把风险转移给那些有能力、且愿意承担风险的机构和个人。金融衍生产品市场可以看作是以风险作为交易对象的市场。虽然,目前已有大量涉及金融衍生工具的研究,如对于金融衍生工具的定价、交易风险、金融衍生市场为什么产生和迅速发展等方面的研究。但在金融衍生工具交易为什么能够进行这方面的研究并不多见。
2.风险特征
风险的特征是风险的本质及其发生规律的表现。风险是指由于不确定性而导致的结果的任何变化。而结果包括了希望发生的结果,也包括了不希望的结果。结果是个体希望发生的结果,它使个体具有获利的可能;结果是个体所不希望的结果,它使个体存在损失的可能。因此,本文认为风险的全面特征应包括下述方面:
2.1 不确定性
风险产生的根源在于事物发展未来状态所具有的不确定性,不确定性是风险最本质的特征。
风险的不确定性是指对风险主体来说,风险程度有多大、风险何时何地由可能变为现实是不肯定的。这是由于客观条件的不断变化以及人们对未来环境认识的不充分性,导致人们对事件未来的结果不能完全确定。
风险的不确定性决定了风险的出现只是一种可能,这种可能要变为现实还有一段距离,有赖于其他相关条件。这使得人们在实际的经济活动中可以利用科学的方法,根据以往发生的一系列类似事件的统计资料,经过分析,对风险发生的频率及其造成的经济损失程度作出统计分析和主观判断,正确鉴别风险,改变风险发生的环境条件,从而对可能发生的风险进行预测与衡量以控制风险的负面结果,尽可能去获得风险收益。
2.2 客观性
风险的客观性是指风险是一种客观存在,是人们不能拒绝与否定的。
风险是由于不确定性的因素存在而使结果有多种可能性。它们可能使人们遭受损失,也可能使人们获得额外收益,而这种不确定性的存在是客观事物发展变化过程中的特性,因此风险也必然是无处不在、无时不有的客观存在。人们生存和活动的整个社会环境就是一个充满风险的世界。
2.3 二重性
风险的二重性是指风险结果的发生会带来或是损失、或是收益,也可以认为损失与收益是机会共存。收益、损失都是风险的基本因素,并且个体在面临风险事件时,在可能获得高收益的同时也面临着遭受重大损失的可能,而且收益的高低和损失的大小在数量上存在着正相关性。不过,通常我们将之概括为:“高风险,高回报”。
风险结果的双重性表明,对待风险不应仅仅是消极对待其损失一面,也应将风险当作是一种经营机会,通过风险管理尽量获得风险收益。
2.4 差异性
由于个体的自有资本、认识和驾驭风险的水平、风险偏好、利益愿望、利益需要、经验等的不同。个体对于事物发展未来状态的看法是有差异的,对风险的感受会因人而异,对同一风险事件会有不同的决策行为,我们将这称为风险的差异性。
3.衍生金融工具的风险效应与风险评价
为分析方便,我们首先引进风险效应的概念。所谓风险效应就是风险事件对个体所产生的效果。认识风险效应是个体对风险进行评价的重要条件。前面部分对风险特征的全面分析为认识和描述风险效应提供了重要的理论基础。
任何个体在从事经济活动中都会有一定的预期,而经济活动往往会涉及未来,世界不确定性的本质决定了经济活动是有风险的,前面已指出风险是指结果的任何变化,因此一项经济活动的最终结果不可避免地与个体的预期会产生偏离。这种偏离通常由两类参数描述:一是偏离的方向与大小;二是各种偏离的可能程度。可能的结果与目标发生的偏离是多种多样的,偏离程度也不同。正偏离导致人们获得超额利润,负偏离导致人们遭受损失。因此,正偏离是人们所追求的,是个体希望发生的结果,它激励人们勇于承担和驾驭风险,获取风险报酬。负偏离是人们所厌恶并力求避免的,它对于人们的行为会产生约束作用。由此,风险对个体同时产生的效应具有两个方面,它产生了两个效应:激励效应和约束效应。
3.1 激励效应
所谓风险激励效应是指风险利益作为一种外部刺激使人们萌发了某种动机,进而作出某种选择并导致行为的发生。当然风险利益是一种综合性的利益,它并不是确定的利益,而是一种可能的利益、未来的利益,只有在风险结果出现后才能知道是否真正获得这种利益。这种似乎看得见而又未到手的利益对任何个体都有不同程度的激励。风险激励效应程度的大小,主要决定于许多主、客观激励因素。例如,风险事件带来的潜在发展机会或赢利机会;风险成本小于风险利益的机会与大小;风险被发现和识别的难度与程度;风险事件激发决策者的潜能、创造性和成功欲望的强度等。
3.2 风险约束效应
风险约束效应可以被定义为:当人们对于风险事件可能的损失所做出的为了回避或抵抗损失的选择以及进而采取的回避行为。一般地说,风险事件所产生的抑制和阻碍作用就是风险的约束效应。构成风险约束效应的阻碍因素可能来自主体的外部,即外部约束,如对于投资者来说,自然灾害的发生、国际政治经济形势的变化,国内社会经济政策的变化、市场竞争程度的加剧等;而有些阻碍因素则可能来自于主体内部,即内部约束,如管理失误、决策失误、职工情绪波动等。
正确认识风险约束效应,可以避免在投资决策活动中的盲目性,促使人们在投资时能对投资的风险做出一正确,客观的评价,促使他们充分考虑风险可能带来的损失和负面结果,不只凭主观愿望和一时热情去冒险和蛮干,而应审时度势,量力而行,注意决策的科学性和可行性。同时,强调风险的约束效应不应一味产生对风险的恐惧心理,只看到风险的损失一面,会使人们只注重风险的负面效应而被动避免,从而失掉某些机会与利益,抑制人和社会的能量释放。
3.3 风险评价
上面的分析指出,在个体面临风险事件时,风险一方面对其具有激励效应,驱使他为了获取潜在的风险利益而做出某种风险选择;另一方面风险对其又具有约束效应,对他的选择和行为产生某种威摄和抑制作用。这两种效应同时存在,同时发生作用,而且相互冲突、相互抵消。如果激励效应大于约束效应,则该个体会接受这一风险状态,并且,激励效应与约束效应的差距越大,个体接受这一风险状态的积极性就越高。我们将风险激励效应与约束效应相等的风险状态称为个体可接受的最大风险状态。如果风险激励效应小于约束效应,则个体不会接受此风险状态,并且激励效应与约束效应的差距越大,个体对这一风险状态就越厌恶。
风险激励效应与约束效应相互作用的过程实际上也是人们对激励与约束两种效应进行认识、比较、权衡的过程,即是一个对资产、风险作出评价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人们结合自己的主、客观状况如自有资本量、经验、个人的偏好、价值观和背景等,根据客观存在的特定风险,对风险损失和收益进行评估。因此,同一风险事件对于不同个体产生的激励效应和约束效应不同,不同个体可接受的最大风险状态是不一致的,即个体对于风险事件的评价具有差异性。这种差异性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体现在不同个体对于同一风险事件的评价可能不同;另一方面体现在随着时间的改变同一个体对于同一风险事件的评价可能会发生变化。
4.金融衍生工具交易分析
经济活动中的各个主体在经济活动中尽可能地增加自己利益的愿望和行为,被喻为经济学不言而喻的公理。在市场经济下,商品交换本质上是在当事人之间一组权利的相互让渡或交换。按照一般的交易理论,在交易中当交换自愿发生时,活动者获得了利益。这种利益就是交易中的“剩余”。剩余的产生是因为消费(或生产)活动者的两种商品(或产品)的边际替代率(或边际转换率)不相等。交易能进行的根本原因在于交易双方由于主、客观原因而对于同一交易对象有着不同的看法、预期,即对于交易对象有着不同的评价,交易双方都认为能通过交易而使自己的境况得到改善。
前面的分析表明,在金融活动中,由于不同个体的主客观情况不同,同一风险事件不仅对于不同个体产生的风险效应是不相同的,而且同一风险事件对同一个体在不同时间产生的效应也可能会不同,个体对于金融资产(可以认为金融资产也就是风险资产,下面将之简称为“资产”)的评价具有差异性。故可能有投资者在第一时刻对于某风险事件具有较高的评价去投资拥有它,但可能随着自身情况的变化在第二时刻因对其评价较以前降低而出售它;并且,完全有可能有另一投资者同他的情况恰恰相反,以前评价低而在一段时间后对该资产评价变高而欲拥有它。他们之间就存在进行交换的可能性。
所以,个体之间存在这样的需求,他们需要通过一种途径形成契约而进行资产交换,以重新配置他们的资产而使他们的状况得到改善。由于拥有资产或投资本质上是投资者拥有将来的收益索取权。因此,资产间的交换是个体间就未来收益的交换,或者说是风险的转移。这种个体间风险资产的交换与消费商品的交换十分相似,个体对不同资产评价不同的交换有可能增加各自的效用。
所以,评价的不同或者会直接导致不同投资者投资于同一资产得到不同的边际效用,或者使得投资者投资于不同资产得到不同的边际效用。在有多种可能状态的不确定世界里存在着多种资产,不同投资者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对资产做出的评价会具有差异性,这意味着他拥有不同资产的边际效用也必然不同。这说明,如果他可以在不同的资产间适当交换,他就可以增加自己的期望效用。比如,现假定存在两种资产,某个体拥有两种资产,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会导致他对其中一种资产的评价变得较低,他在这种资产的边际效用也必然较低;而他对另一种资产的评价变得较高,他在这个资产的边际效用也必然较高。可能有其他投资者和他的情况相反。那么他们之间将这两种资产的部分或全部收益和风险进行交换就是有利可图的。这种交换契约可以表现为金融衍生工具。这是因为金融衍生工具能对基础金融工具所存在的金融风险进行“解捆”、分解,将基础金融工具中的各种风险分离开来,然后根据需要重新将这一些风险”捆扎”在一起,将一资产复制为其他资产组合,构成新的金融工具,使得风险、收益在交易个体之间进行转移而满足个体的这种需求。例如货币期权和利率期权,借助于转移风险的功能,市场参与者可以根据需要在一定时间内将交易契约中的市场风险抵补掉,使契约风险与市场风险相分离。
5.衍生金融工具的发展前景
2005年6月15日是一个值得纪念的日子,这一天,债券远期交易正式登陆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作为银行间债券市场首次面市的金融衍生产品工具,债券远期交易是央行促进利率市场化,发展资本市场的重大举措。随着人民币债券远期产品正式开始交易,我国金融市场掀开了期盼已久的衍生产品交易大戏序幕,其顺利推出也昭示了我国金融衍生产品市场雏形初具,同时,预示着我国债券市场全面、快速发展步伐的再一次加速
市场参与者众多,既有中资银行,也有外资银行;既有大银行,也有中小银行,还有1家证券公司。首日交易活跃程度比起一年前推出的买断式回购业务明显上升。
债券远期交易将为投资者提供新型盈利模式,投资者可以通过远期交易和即期交易的反向套作,创造出各种利率免疫的投资组合,降低利率风险,获得利润。此外,作为基础性的衍生产品交易工具,远期交易业务有利于培养债券衍生品市场氛围,促使投资者增加对衍生工具风险和功能的理解,从而为日后央行推出更为复杂衍生产品工具创造条件,最终促进金融衍生产品市场健康发展。
债券远期交易推出意义非同寻常
人民币债券远期这一新品种,虽然从定价原理上看并不十分复杂,但是由于债券的远期价格变化将受到人民币现券、资金拆放、债券回购等各个市场的不同影响,因此综合体现出不同交易商、投资者的不同交易行为和市场预期,所以债券远期产品将被动于其他产品的市场变化。
随着市场成员对该产品的了解和使用,债券远期市场波动将会反过来作用到现券市场各期限上的交易债券价格、封闭式回购利率、买断式回购利率和拆放利率等基础市场交易品种价格。这一过程恰好是中国金融市场形成自身定价机制,完善各类产品结构,从不成熟走向成熟的过程,而在这个过程中,“做市商”作为各类市场产品的价格制定者和流动性提供者,将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在目前国内大型机构投资者对债券进行投资管理手段单一、缺乏风险控制有效工具的情况下,债券远期交易业务的推出,不仅扩大了市场交易品种,提高了市场流动性,而且有效实现了价格发现功能,使投资者对未来的利率走势形成稳定预期。同时,通过债券远期交易逐渐形成的套利机制对于抑制过度投机、防止利率过度波动将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对我国债券市场的发展具有积极意义。就商业银行而言,远期交易业务的推出,有利于商业银行进行主动性债券资产投资,增强债券投资的灵活性,促成商业银行利率风险管理方法从消极承受利率风险到主动对冲利率风险的转变。可以说,债券远期交易为投资者在资产负债管理、流动性管理、利率风险管理等方面提供了新的交易工具,是实现管理手段的较大突破。
目前商业银行普遍存在资产负债期限错配问题,现券市场收益率又不断创下新低,资金比较充裕的商业银行正处于资产增持阶段,而多头的堆积必然导致敞口风险增加,现在债券远期交易使商业银行可以通过在现券市场与远期市场持有相反的头寸来规避风险,在为商业银行提供锁定债券投资收益手段的同时,也有利于维护整个金融市场的稳定。
展望前景形成衍生产品市场
我国债券市场在经过长达一年的上涨之后,投资者的分歧正逐步加大,远期交易可以为投资者提供重要的避险和对冲工具,从而保证市场平稳健康运行,避免2004年上半年非理性下跌行情的重演。从推出时机来看,应该说远期交易适逢其时。
当然,在远期交易业务推出初期,由于其业务流程、风险控制及账户处理存在一定的特殊性,远期交易可能会因为市场参与者缺乏内部管理配套制度而暂受冷落。在远期交易推出之前,就有部分机构认为,远期交易开始时不会很活跃。但首日交易的热闹,令市场振奋。可以预期的是,随着市场环境的逐步成熟和市场配套制度的完善,远期交易将和现券交易、债券回购等交易工具一样,最终成为市场参与者手中的投资“利器”,并由此促进银行间衍生产品市场的长远发展。
短期来看,远期交易提供了“无风险”套利机遇。尤其在业务开展初期,投资者的定价能力很难达到一个较高水平,通过现货和远期的反向操作,以及延伸到多券种的对冲操作,可以寻找到很好的获利机会。此外,还有利于现行市场“换券套利”、“蝶型套利”等交易行为的实施。如现在部分5年期和7年期国债出现了利率倒挂现象,从中长期来看这种现象是难以持续的,但由于目前买断式回购市场不发达,借券较难,往往看到了机会却没有实施的条件,远期交易业务的诞生,加大了这些交易业务实施的可能性。更为重要的是,远期交易有利于跨市场套利。目前跨市场转托管需要2至3天的时间,通过远期交易,可以消除因时间差所带来的价格波动风险,客观上也有利于两个市场定价的统一。如果商业银行能合理地利用该项业务,还可以起到融通资金和平衡税赋的作用。
在首日的债券远期成交中,虽然参与者大多明显以尝试为目的,成交期限偏短,成交量也较小,但随着市场成员对该项业务认识的加深和操作熟练程度的提高,以及投资者科学投资理念的建立,相信远期交易是具备良好市场基础和发展前景的。目前的问题是,市场成员应运用适当的风险评估方法或模型,根据自身业务需要以及对市场风险的合理评估与预测,从债券远期交易中充分实现投资目标。
作为单独领取金融许可证的资金专营机构,兴业银行资金营运中心早在远期交易产品创意之初,就开始了对该交易模式的研究分析,并且在内控制度和外部交易渠道等方面进行了积极准备,因此在结合自身资产管理需求的情况下,该行与工商银行顺利完成了市场首笔交易。兴业银行资金营运中心高级副理李坚宝认为,无风险套利和远期交易单向投机的可能性使得远期交易势必吸引更多的资金和不同类型的机构进入市场,提高银行间市场的活跃度,发现真实的债券收益率曲线。总之,远期交易将推动市场向更深更广方向发展,为不同需求的机构提供不同的舞台,并为其他金融衍生工具的顺次推出奠定基础。
6.衍生金融工具的监管
金融金融工具是一柄“双刃剑”。衍生金融工具的发展,不仅为投资者提供了低成本、高效率的避险手段,而且在国际金融市场上起到了发现幷传播市场价格,提高金融市场进行宏观管理的难度。尤其是在20世纪90年代以来,金融衍生工具交易的恶性事件屡屡发生。1994年7月,巴塞尔委员会和国际证券会员会组织就层联合合发表一份对金融工具交易进行监管的建议性文件,要求这一市场的参与者重视所从事的交易风险,加强内部控制。
总结,总体来看金融衍生工具正处在一个高速发展的时期,风险与机遇并存。
我们一方面要用衍生金融工具规避风险进行投资,另一方面我们要对交易风险进行有效的监管。
8. 证券公司从事金融衍生品交易时,其现货与衍生品投资组合的总风险暴露不应当超过将
证券公司目前不允许从事金融衍生品交易。且没有推出阳光基金可以从事金融衍生品投机交易。
9. 中国证券市场的发展史
一、初创阶段:1991-1993年。
我国在进行股份制改造以及改革经济体制的前提下,开始逐步创建自己的证券市场,其中沪深证券交易所于1990年12月和1991年7月分别成立,从此我国的股票交易市场己经初具成形,以此更好的配置资源。上证所在刚刚开始挂牌交易的时候,上市证券的种类只有30种。
二、扩张阶段:1994-1998年。
中国证券市场在此阶段开始在全国范围内进行试点运营。相关的法律制度得以逐步的建立健全,市场上市规模不断的扩大。然而相应的问题也逐步的凸显出来,投机现象越来越严重,作假事件普遍出现在上市公司当中。经济学家将这些问题形象的叫做“赌场”。
三、规范发展阶段:1999-2004年。
证券市场在此阶段变得越来越规范。股票发行制度从2001年3月开始进行了调整,核准制取代了原来的审批制,监管机构开始更加严格的审核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促使上市公司更加重视经营的合理性,促进公司质量的有效提升,进而使投资者获得更强的自信。
四、改革阶段:2003-2008年。
中国股票市场在2002-200_5年期间一直处于熊市的状态,这主要是由于股权分置的存在。所以,股权分置改革也拉开了帷幕,以期能够使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能够得到有效的改善,使资本市场能够充分的发挥自身的融资和配置资源的功能,由此而成功上市的公司很多。
2006年,沪深股市的回升速度较为明显,并且到2007年所达到的值己经创造了历史之最,因此2006-2007年便出现了大牛市。
五、开拓创新阶段:2008一至今。
我国股票市场由于受到了2008年金融危机的影响,一度变得十分萎靡。于是,我国于2009年开始执行经济刺激计划,小牛市又出现在了沪深股票市场。2010年4月,股指期货正式出现在我国的证券市场,我国开始正式出现了金融衍生品市场。
(9)证券公司金融衍生品备案指引扩展阅读:
中国证券市场大事记:
一、沪、深证券交易所的成立标志着我国证券市场开始形成。1990年12月1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开业;1991年7月3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式开业。
二、1992年,新中国首次向境外投资者发行股票。1992年2月,上海真空电子器件股份有限公司B股股票,正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三、1992年10月,党中央、国务院决定,成立国务院证券委和中国证监会,统一监管全国证券市场,同时将发行股票的试点由上海、深圳等少数地方推广到全国。
四、1992年年底,国务院颁布《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证券市场宏观管理的通知》,这是深化改革,完善证券管理体制的一项重要决策。
五、1993年9月,中国大陆发生首起通过二级股票市场进行控股的“宝延风波”,延中实业股票突然停牌,深圳宝安上海公司声明持有延中实业发行的普通股5%以上的股份。
六、1995年5月,中国证监会经国务院同意,暂停国债期货交易试点。
七、1996年12月,沪、深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交易,实行涨跌幅不超过前日收市价10%的限制。
八、1997年11月,经国务院批准,国务院证券委员会颁布实施《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
九、1998年12月,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证券法,这一法律于1999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
十、1999年10月,国务院批准实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条例》。
十一、2001年6月,国务院发布《减持国有股筹集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01年10月22日,中国证监会经报告国务院,决定在具体操作办法出台前,停止执行这一办法;
2002年6月23日,国务院决定,除企业海外发行上市外,对国内上市公司停止执行《减持国有股筹集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中关于利用证券市场减持国有股的规定,并不再出台具体实施办法。
十二、2001年2月,经国务院批准,中国证监会决定境内居民可投资B股市场。
十三、2002年12月,中国证监会颁布并施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这标志着我国QFII制度正式启动。
十四、2003年10月28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证券投资基金法,这一法律将于2004年6月1日起施行。
十五、2004年1月31日,国务院出台《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
10. 我国金融衍生品相关法律有哪些
为推动中国证券市场金融衍生品交易规范发展,协会组织起草了《中国证券市场金融衍生品交易主协议》及补充协议、《证券公司金融衍生品柜台交易业务规范》、《证券公司金融衍生品柜台交易风险管理指引》,经常务理事会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会员单位签订《中国证券市场金融衍生品交易主协议》的,应将签订的主协议报协会备案。
三个自律规范内容
SAC主协议是证券公司柜台市场金融衍生品交易双方使用的标准合同文本,是对一系列金融衍生品交易过程中所涉及到的诸多共同问题所做出的约定,主要包括单一协议定义、违约事件与终止事件及其处理、终止净额结算等相关内容。
SAC主协议共14条,主要条款有:单一协议与协议效力等级、付款与交付义务、净额支付、违约事件、违约事件的处理、终止事件、终止事件的处理、终止净额结算、利息、赔偿和费用、陈述与保证、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通知、其他和定义。
鉴于SAC主协议是对交易双方相互权利的约定,并不涉及证券公司金融衍生产品交易内部管理事项,为规范证券公司金融衍生产品交易,证券业协会决定在起草主协议之外,结合证券公司柜台市场金融衍生品交易的特点,起草证券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规范。
业务规范共28条,主要内容包括业务规范的适用范围,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的业务资格要求,交易对手方的管理,证券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管理、资料保管、信息报送要求等。
考虑到金融衍生品风险管理的特殊性和复杂性,同时借鉴国际市场普遍针对金融衍生品单独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指引,证券业协会组织起草了风险管理指引。风险管理指引共10章38条,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明确了风险管理的整体要求,为第一到第二章,包括风险管理的目的、定义、适用范围、基本原则及要求等。第二部分为第三到第七章,针对主要风险类型作出相应的技术指导与规范性建议,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及法律合规风险等。第三部分为第八到第十章,包括估值与会计核算管理及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