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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台金融机构体系

发布时间:2021-02-22 06:33:55

① 金融体制改革取得哪些新成绩

一、金融企业改革继续深化
一是国有大型金融企业改革取得实质性突破。继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和交通银行股份制改革并成功上市之后,中国农业银行2009年完成了股份制改革,2010年在上海和香港两地上市。2012年,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在香港整体上市。二是政策性金融机构改革有序推进。国家开发银行由政策性银行改造成股份制商业银行,2008年正式挂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改革稳步推进,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改革方案获国务院批准并完成200亿元人民币注资。三是服务“三农”、小微企业的金融组织制度改革创新加快。农村信用社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中国农业银行“三农金融事业部”改革试点扩大到12个省(区、市),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发展较快。银行业金融机构向县域、基层和中西部地区延伸网点,基本实现乡镇基础金融服务全覆盖。主要商业银行均设立了小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城市商业银行、融资性担保公司等服务小微企业的金融机构快速发展。四是中小金融企业改革发展富有成效。光大银行顺利上市,中信银行等一批股份制商业银行逐步建立现代公司治理架构。信达、华融两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相继完成股份制改革。五是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金融领域。
二、金融市场改革发展取得新成绩
一是银行间债券市场迅速发展,形成以做市商为核心、金融机构为主体、其他投资者共同参与的分层有序的投资者结构,推出中小企业私募债。二是平稳推出创业板,扩大中关村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试点范围,新增上海张江、武汉东湖、天津滨海三个国家级高新区,设立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推动股权基金、风险投资基金规范发展。三是推出股指期货和融资融券,启动转融通业务试点,新增螺纹钢、早籼稻等13个商品期货新品种。四是出台《农业保险条例》,开展农村小额人身保险试点。初步确定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试点方案,推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放宽了保险资金投资不动产、股权等限制。五是推出人民币对外汇期权交易。初步形成现货与衍生品、场内与场外相结合,面向机构和个人的多层次黄金市场格局。六是积极推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温州设立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珠江三角洲、福建泉州和浙江丽水等地区开展金融改革试点。
三、利率市场化改革和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稳步推进
一是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Shibor)运行顺利,在货币市场利率体系中的基准地位不断巩固。二是存贷款利率浮动幅度扩大,金融机构存款利率浮动区间上限调整为基准利率的1.1倍,贷款利率浮动区间下限调整为基准利率的0.7倍。三是进一步推进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汇率双向浮动弹性增强。2012年,银行间即期外汇市场人民币兑美元交易价浮动幅度由5‰扩大到1%。同时外汇市场干预大幅减少,国际收支状况逐步改善。
四、外汇管理体制改革加快
一是推出进口核销改革,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推广至全国,取消货物贸易外汇收支逐笔核销。二是开展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试点,提高投资总额度至2700亿元人民币。提高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的投资总额度至800亿美元,稳步增加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截至2012年末,累计批准24家RQFII机构、169家QFII机构和107家QDII机构的投资额度。三是全面取消强制结售汇制度。对银行结售汇综合头寸实行正负区间管理,取消头寸下限管理。
五、金融监管机制进一步完善
一是初步建立逆周期的宏观审慎管理框架,完善银行、证券、保险分业监管体制,加强金融管理部门的信息沟通与监管协调。二是实施银行业新监管标准,推动建立严格的动态资本约束、动态拨备等监管制度。推出创业板、主板和中小企业板退市制度,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建立现代保险监管框架,利差损、车贷险等历史遗留风险逐步得到解决,财产险公司偿付能力首次全部符合监管标准。三是有效化解了城市信用社等高风险金融机构风险,查处了一批内幕交易、非法集资、地下钱庄等违法违规案件,规范发展民间借贷。四是成立保险保障基金公司,人民银行和各金融监管部门成立了专门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五是完成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对我国的首次金融部门评估规划(FSAP)评估,评估结论总体积极、正面。
六、金融开放水平全面提升
一是放宽金融市场的外资准入限制。合资证券公司外方持股比例上限提高到49%,参股设立期货经纪公司的股东扩大至所有境外金融机构,参股比例最高可达49%。包括境外央行、境外参加行、港澳清算行等在内的100家境外机构获准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交强险业务对外资开放。截至2012年末,共有银行业外资法人机构达42家,外国银行分行95家;合资证券公司13家,合资基金管理公司43家,合资期货公司3家;外资保险公司55家。二是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扩大至全国,境外地域范围不受限制。三是允许境内机构以人民币对外直接投资和境外投资者使用人民币到境内直接投资。允许境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发放境外项目人民币贷款和境内非金融企业赴香港发行人民币债券,在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开展跨境人民币贷款等试点,建设香港等人民币离岸中心。四是与韩国、马来西亚等18个国家和地区签署了双边本币互换协议,总额超过1.6万亿元人民币。五是在银行间外汇市场开办人民币对马来西亚林吉特、俄罗斯卢布交易,启动人民币对日元直接交易,增加澳大利亚元和加拿大元对人民币的交易。推出人民币对泰铢银行间市场区域交易,对韩元、越南盾、泰铢、老挝基普、哈萨克斯坦坚戈5种非主要国际储备货币的银行柜台直接挂牌交易。
七、国际和地区金融合作日益扩大
一是加强与港澳台地区金融合作。落实内地与港澳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CEPA)补充协议,允许港澳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广东设立异地支行,推动沪深港交易所联合设立合资公司。加强海峡两岸在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下的金融合作,签订货币清算合作备忘录。二是深化区域及金融合作。推动清迈倡议多边化资金规模扩大至2400亿美元,与其他金砖国家就货币互换、开发性融资等合作达成共识,利用区域性开发机构加强与拉美、非洲等地区的金融合作。推进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中英经济财金对话等平台下的双边金融合作。三是积极利用二十国集团等平台参与国际金融治理。目前我国已是世界银行第三大股东国,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份额排名上升至第三位。全面参与国际清算银行、金融稳定理事会、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等国际标准制定机构各项工作。
八、金融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加强
一是建立健全金融法律法规体系。实施新修订的《保险法》,国务院审议通过《征信业管理条例》。出台《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风险处置条例》等,修订出台《证券投资基金法》和《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发布《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等“三个办法一个指引”,初步构建和完善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贷款业务法规框架。二是支付体系和统计体系建设扎实推进。农村支付服务建设初见成效,推动和规范银行卡业务和新兴支付业务发展。正式统计并发布社会融资规模数据。三是征信体系建设成效显著。截至2012年末,已为1858万户企业和其他组织、8.2亿自然人建立了信用档案。基本完成机构信用代码全国推广应用工作。四是顺利结束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A)互评估后续报告程序,反洗钱监管、监测范围扩大到支付机构。五是金融信息化建设加快。在全国稳步推进银行卡芯片化迁移,发布银行业标准体系和金融移动支付技术系列标准,开展储蓄国债(电子式)网上银行销售试点。

② 炒股软件中港澳资讯是什么机构出的,为什么叫港澳

港澳资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港澳资讯”)是一家国内领先的金融信息服务公司,为企业客户和投资者提供专业的财经信息服务以及技术解决方案。

作为国内最早提供金融信息服务的企业之一,港澳资讯累积了超过十四年的金融数据库开发建设与专业金融信息服务经验,并采用领先的IT和互联网技术,为证券、基金、期货、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高等院校、企业、个人投资者及媒体提供金融数据、资讯、分析研究以及金融信息管理服务。通过我们的服务,帮助客户准确把握金融市场动态,作出精明的投资判断,创造价值。

港澳资讯具有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颁发的证券投资资讯执业资格,高科技企业认证资质。

港澳资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4年6月,注册地在海口,总部设在上海,在北京、成都、武汉、海口等全国主要城市都设有销售和服务机构。

2008年,港澳资讯成功进行股权重组,引进新华都集团和上海奥佳投资管理公司,公司实力得到了进一步的提升。

③ 香港与澳门经济比较

摘要:香港和澳门同是中国的特别行政区,它们先后于1997年和1999年回归祖国。它们就像是中国对外开放的窗户,显示了中国的经济发展的状况。而在一国两制的方针、政策下,香港和澳门继续前进的步伐。研究香港和澳门的经济发展状况和经验,对祖国内地和珠三角地区的经济发展有宝贵的借鉴意义。

关键词:香港 澳门 回归 经济发展 比较

香港和澳门,由于人缘、地缘的关系,以及彼此经历过相似的历史轨迹,共同的社会经济制度,共同实践“一国两制”、高度自治的使命,因此两地之间向来有着密切的经济联系。从澳门的立场来看,与之仅相距40海里的香港在20世纪80年代实现了向发达经济的提升,香港在90年代跃到亚洲四小龙之一的位置。绝对经济实力较小的澳门只有充分依托同邻近地区的全面合作,才能扩大生存发展的空间,不断提升经济质量和效益。

作为粤港澳经济大三角区域的重要一极,香港无疑是除了珠三角之外澳门另一个极为有利的合作对象。而对于香港来说,其自身雄厚的整体实力和较高的发展层次是不容否定的,但无论处于怎样的发展水平,香港同样面对着继续前进的挑战。在区域经济一体化势头日益增强的新世纪,作为继香港之后中国唯一一个特别行政区,澳门同样是香港寻求经贸合作的主要的对象之一。①

一个地区的环境和位置对当地的经济有着重要的影响意义。香港和澳门的地理位置、地理优势以及其自然资源的限制都对两个地区的经济产生了不可忽视的意义。

香港位于我国珠江口东侧,与广东省深圳经济特区相毗邻,濒临浩瀚的南海,扼珠江入海的要冲,为太平洋之重要港口城市。香港由中国大陆的一部分和230多个岛屿组成。香港区域包括三个部分:南面是香港岛,中间是九龙,北面是新界。据1987年统计,香港总面积为1071平方公里。其中,香港岛及其邻近小岛约75.6平方公里;九龙(包括昂船洲岛)约11.1平方公里;新界连同大屿山等众多岛屿约975.1平方公里。自1851年以来,香港一直不断填海造地,至今已填得土地共60平方公里。所以,香港总面积随填海造地而增加而扩大。1996年,香港总面积为1095平方公里。香港地区及其狭小,故被称为“弹丸之地”。

澳门是珠江三角洲南岸的一个小半岛,与香港分处于珠江口伶仃洋东西两侧,是珠江三角洲通往海外的一座桥梁。澳门与珠海市拱北紧紧相连。现在所讲的澳门地区,主要包括澳门半岛、凼(也写为“氹”)仔岛和路环岛三部分。据有关资料统计,1912年澳门地区的总面积只有12.69平方公里。到了1994年,澳门地区总面积达到23.5平方公里,其中半岛为9.1平方公里,凼仔岛为6.33平方公里,路环岛为8.07平方公里。到2006年,澳门的总面积因为沿岸填海造地而一直扩大,至今已扩展到28.2平方公里。

香港和澳门回归以来,认真实践“一国两制”、分别实行“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方针,不断探索,积累经验,在促进香港和澳门的稳定与发展上取得了可喜的成果。

无论从现状还是从发展变化的角度来看,澳门回归五年以来在世界各个国家和地区中的国际竞争力一直落后于香港,这不仅与澳门较小的地域面积和人口规模有关,也与澳门社会历史发展遗留的诸多弊端有关。香港的综合竞争力水平保持着稳定的上升趋势,在2004年进入了前十名。②但就澳门特别行政区自身而言,其国际竞争力排名总体上呈较好的攀升趋势,发展状态也较香港稳定。所以在肯定香港实力上“大块头”地位的同时,绝不能“一叶帐目,不见森林”。澳门早期的辉煌和回归之后快速的复苏,证明了澳门是具有自身的一些特定优势的。下面是香港和澳门回归后的经济发展情况概述:

第一,经济实力。2004年中国内地在61个国家和地区中排名第六,而香港和澳门作为中国的两个沿海城市的经济实力要素得分并未进入前十名。澳门的经济实力排在第11位,香港则远远地落在第22位。这一结果表明,在香港这个“大块头”面前,澳门积极把握回归后的各种机遇,对经济事务给予了认真关注,努力提升经济发展实力。而香港的经济发展相对澳门存在更多的问题,尤其是东南亚金融危机带来的冲击,虽然没有从根本上动摇香港综合竞争力的强者地位,但由此引发了各种经济社会问题。而香港和澳门只有主动有效地加强区域经贸合作,推动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实现,才能互利互惠、各得其所,进一步促进自身竞争力的提升。

第二,国际化。高度发展的国际化程度是香港相对于澳门地区最明显的优势所在。自2000年以来,香港的国际化竞争力要素始终保持在前十名的队伍中,2004年更是在世界61个国家和地区的国际化竞争力要素中排名第二。尽管澳门地区的国际化竞争力水平也表现出良好的上升势头,但是还是落后于香港较多名次。香港是一个高度国际化的城市,作为一个自由港,它的国际联系网络是全方位的,其多功能性是国际间的典型,也是自由市场经济体系的一个代表类型,不仅受到全国也受到全球的普遍重视。③澳门同样实行自由港经济制度,开放和自由的程度甚至超过了香港,如贸易自由方面澳门受关税管治的商品比香港少,税率也比香港还低,但是澳门的国际化程度之所以不及香港,主要是因为缺乏配套的法律制度和基础设施来确保经济制度优越性的充分发挥。④

第三,金融体系。对于澳门和香港来说,都有高度自由和高度开放的金融政策。资金、外汇、黄金自由进出,自由买卖,没有任何外汇管制,外币和本币存款完全自由,金融市场完全开放,有力地推动了港澳金融业的发展,这是中国内地远远比不上的。⑤而香港作为继伦敦和苏黎世之后的世界第三大黄金自由市场和世界最大的外汇交易市场之一,它的国际金融中心的“巨头”地位也是澳门望尘莫及的。香港金融体系竞争力要素的排名从2000年的12位逐步攀升到2003年的第六位,2004年稍有回落,但仍位于前十名(第8位);澳门金融体系竞争力要素的排名则一直在20位之后。其实澳门具备与香港同样优越的条件,同样是中国内地其他地区艳羡的对象,澳门的金融机构拥有相当现代化金融体系的基本条件。但是,受本地市场规模的限制,澳门金融业难以实现规模发展,再加上邻近的香港和深圳两大金融市场,进一步增加了澳门金融业发展空间开拓的难度。

第四,科学技术。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在面对21世纪知识经济大潮的挑战下,科学技术对一个国家或地区产业结构与发展的重要性,高技术对经济发展的领导作用,都是不可忽视,缺乏科学储备和创新能力的国家或地区,将错失知识经济带来的各种机遇。而无论是香港还是澳门或者是中国内地,科学技术竞争力均处于世界中等偏下的水平。

香港和澳门有限的资源条件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区内高科技的发展,香港虽然已经具有了较为现代化的产业结构,金融、航运、信息等系统业已臻于世界一流水平,但仍急需发展对土地、劳务、能源等需求不高的高附加值制造业和适宜的高技术。从中国内地来看,尽管平均水平还不及港澳地区,但很多城市不仅拥有丰富的自然资源和人力资源,对于人才、科技的重视程度也是闻名于世的,与港澳地区应积极推进由依靠区位和政策先行等优势向依靠人才、科技优势转换的进程,努力提高人口素质,加强人力资源开发、大力引进与兴办具有较高的科技含量和附加值的产业。⑥

第五,人本素质。人本素质是除自然资源以外的另一个影响港澳经济力量的重要因素。其实一直以来的调查显示,香港和澳门人本素质竞争力部分指标受制于人口、劳动力和教育方面的弱势。香港在人口和劳动力规模上具有的先天优势是澳门无法企及的,但香港对公共教育事业的重视和较大投入则是澳门应该学习的对象。尽管从21世纪80年代开始,澳门有了自己的高等学府,但在培育各项专业人才方面,仍然显得势单力薄、收效甚微。从未来的发展看,与香港和澳门邻近的珠江三角洲地区具有相对较强的人力资源优势,将成为香港和澳门一个重要一托点,而珠江三角城市对着知识人才相对充分的尊重和教育事业的建设经验也对港澳地区乃至全国极具启发性。

以上五点是站在澳门和香港区域竞争力发展的比较上展开论述的,这些方面深刻地影响了港澳地区经济的发展。而香港和澳门经济对西方国家的依赖性都比较大,因而经济基础也比较脆弱,两个地区内部也存在着一些不利于经济发展的抑制因素。虽然,它们凭借前述多种积极因素,使它在发展经济方面获得了远远超过自身所具有的能量,并且避开了有些固有的不足和弊端,取得了不同凡响的成就。然而,其固有的弊端和不足毕竟是一直存在的问题。而且,随着经济的高速增长,它们对经济发展的抑制作用便日益突出了。地域狭小,是两个地区本身无法解决的致命弱点,它对经济发展所起的抑制作用是人所共知。⑦

其实同为中国南部的沿海小城,香港和澳门隔海相望,地理位置十分接近,更重要的是,历史上香港和澳门都曾有西方国家管治的地区,直接接受了外来民族殖民文化的影响,而如今,它们先后于1997年和1999年回归祖国,成为中国仅有的两个特别行政区,在“一国两制”的框架下保留了原来实行的资本主义制度。同属于国际自由市场经济体系,同是全方位开放的国际自由港和单独关税区。作为祖国领土上的两块宝地,港澳的协调发展与经济整合将深深影响到华南经济圈乃至国家的繁荣兴旺,是全球人士关注的焦点之一。

注释:

①赵彦云等编.澳门特别行政区国际竞争力研究[M].广州:广东人民出版社,2005.55-56.

②⑦张恭德著.现代香港经济发展概论[M].广州:广东高等教育出版社,2001.79-80.

③孙茂辉著.回归后香港经济效率的动态研究[J].世界政治与经济论坛,2005,(3):97-98.

④王亚宁著.澳门地缘经济论析[J].潍坊教育学院学报,1999,(3):9-10.

⑤ 西尔枭, 王齐茂主编. 港澳台演义[M].北京: 中央编译出版社, 1994.101-102.

⑥ 吴志良著.澳门政制[M] .北京: 中国友谊出版公司, 1996.123-125.

参考文献:

[1].赵彦云等编.澳门特别行政区国际竞争力研究[M].广州:广东人民出版社,2005.

[2].徐彬著.话说澳门 [M].长春: 吉林摄影出版社. 1998

[3].张恭德著.现代香港经济发展概论[M].广州:广东高等教育出版社,2001.

[4].西尔枭, 王齐茂主编. 港澳台演义[M].北京: 中央编译出版社, 1994.

[5].陈瑜老师讲义

④ 港澳台等海外企业怎样申请微信公众平台账户

很多人不知道,国外主体也是可以注册公众号的。包括银行、金融、非营版利组织、化妆品、保健权品、不动产、地产、教育机构、旅游、餐饮、服装、法律、私企服务、科技软件等都是可以注册认证的,只要不在限制行业内就可以。目前海外只能注册服务号,就是一个月只能发4次,一次可以发8篇那种。
中国香港、中国澳门、中国台湾、韩国、日本、泰国、新加波、美国、荷兰、加拿大、印度尼西亚、菲律宾、新西兰、阿联酋、法国、越南、柬埔寨、英国、澳大利亚、意大利、马来西亚、德国、瑞士、肯尼亚、哈萨克斯坦、列支敦士登、卢森堡、马尔代夫、俄罗斯、以色列、斯里兰卡、奥地利、希腊、匈牙利、葡萄牙、西班牙、冰岛、挪威、瑞典、丹麦等,几乎全球合法公司/机构/组织都是可以注册认证微信公众号的。
但海外公司注册的微信海外公众号,中国大陆用户是搜不到的,也没办法查看;想让海外用户以及中国大陆用户都能关注和查看,需要注册微信海外单主体公众号。不过微信海外单主体公众号的自助注册通道尚未开放。
所以微信海外公众号申请注册和认证,是需要通过第三方微信服务商来协助完成微信海外单主体公众号注册和认证工作的。

⑤ 我国金融体系的核心是( )

我国金融体系的核心是(中国人民银行 )
在现代金融体系中,中央银行处于核心内地位,是一国最重要的金融容管理当局。在中国大陆的金融体系中,中国人民银行是中央银行.
我国的金融机构体系构成比较复杂,尤其是港澳台地区由于体制和历史的原因,以及金融业的特殊性,使金融制度、金融机构体系结构呈现多元化的特征。就中国的金融机构体系而论,应该包括祖国大陆金融机构体系、香港特别行政区金融机构体系、澳门特别行政区金融机构体系和中国台湾金融机构体系。

⑥ 急求 写论文1000字 关于港澳台工作的专题

论文发表步骤:
1.
文章给发表时一定要能电话查稿,有杂志社的用稿通知。
2.
用稿通知,大家要注意了,用稿通知是杂志社收到您的论文后通过严格的
审核,只有通过审核的论文才可以正式在杂志社的刊物上面发表

⑦ 大陆与港澳台土地使用制的区别

香港与内地土地使用权制度的比较研究
香港于一九九七年正式回归中华人民共和国,但由于历史因素影响下,但香港及内地所实行之土地使用权制度亦截然不同,故本文会重点比较两地土地使用权,由使用权制度、出让制度、转让制度各方面作深入比较,亦会探讨两者之优点及缺点,互补长短,从而完善两地之土地使用权制度。
一、土地使用权制度
基本上,香港的土地是leasehold制度,即香港所有土地拥有权,除了位于中环的圣约翰大教堂是唯一私人拥有的土地外,则全部由香港政府所拥有,再由政府出租予居民,除一次性收取「卖地」金额以外,居民则需向政府缴交地租。香港的土地由政府拥有,政府把使用权租出,并每年收回地租。在1985年5月27日《中英联合声明》生效至1997年6月30日期间,香港政府制定有关批出或出租土地的政策。本港一般的批租土地的契约期,不得超逾2047年6月30 R,有关契约的承租人须缴付地价和名义租金至1997年6月30日,亦可根据《中英联合声明的规定》续期至2047年,该日以后则每年缴纳租金,即土地应课差饷租值的百分之三。负责管理香港所有土地事宜的权力机关是地政总署。
在内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10条“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区,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内地土地概念上属于全民所有,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操作上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负责内地土地资源的是国土资源部。在历史沿革中,内地政府透过继承、没收、征用和征收四种方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内地之集体土地指农民集体对其所有的土地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集体土地的所有权要通过国家征用程序转为国有,被收购的土地使用权一经交付,即纳入国家的土地储备库。
二、土地使用权出让制度
香港在1997年经历金融风暴后,开始调整批地政策,至2004年全面采用「勾地」制度,即是由有意土地使用者从政府的土地储备表中,提出对某地块所愿意支付出的「最低价格」,该有兴趣发展商需向政府提交相等于「最低价格」5%款项的按金,再经过公开拍卖或招标形式,由政府批出土地。以这种「勾地」方式卖出土地,既能配合有意发展商之土地实际需求,在拍卖过程中又能体现自由经济下公平竞争的原则,政府亦可以控制土地之批出及价格。
在内地,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所有权出让金的行为。
而内地则透过协议、招标、拍卖、挂牌交易四个方法出让土地使用权,比香港多元化,其中协议出让又称为秘密出让,而招标、拍卖、挂牌交易方式合称为公开出让。土地使用权出让是一种有偿行为,所以要符合平等自愿的原则,履行受让双方之权利和义务。
在香港,所有评估土地价格的工作,由估价委员会按当时市场的情况,以公开市值厘定。内地国有土地估价工作由组织土地使用权出让活动的市、县国土资源部门委托具备法定资质的机构进行评估。
三、土地使用权转让制度
至于土地使用权转让方面,由于香港实行高地价政策,除了开发成本外,也要计算机会成本,受让方的出价要相当高,经过私人协商由原土地使用权人把土地使用权年期卖给另外之发展商,所以在香港并不常见。
在内地,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行为,在权利与义务同时转移原则、产权一致原则、效益不可损原则下,以出售、交换和赠与方式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可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必须是通过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取得土地使用权,并必须进行一定开发之后才能转让,在转让时亦要向国家交纳相应的税收。如果价格太低,政府有机会插手,以防国家土地被贱卖。
无论在香港或内地,转让土地年限必须为原先土地使用年限减去己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
四、比较两地土地使用权制度之不足及其完善
两地之土地政策并没有一地绝对占优,香港实行高地价政策,是一个市场主导的制度,既贯彻让市场力量推动经济兴旺发展的哲学,以及把政府干预市场的程度减至最低,发展商诺付出最低地价如果为政府接受,便会以此作为底价,然后透过招标或拍卖方式把有关土地公开发售,以保证不贱卖资产。勾地为政府带来可观的收入,却扭曲了市场的正常价格起落,演化成了“只许地价涨,不许地价跌”的土地交易制度地价因而高企。政府亦透过勾地表中土地选择及数量间接影响土地的供应。为确保楼市不会出现供应过份紧张的情况,市场及政府有一些措施作为对勾地表制度的补充。从市场角度看,发展商可以通过加快补地价、转换土地用途等途径来增加发展数目。勾地表广受欢迎相信是与事前政府谘询了发展商及专业人士意见有关,为确保未来勾地表的质量,我认为在香港,政府应谘询发展商及用家意见,可能还应考虑谘询是否应制度化和透明化的做法,同时也要致力达至市场中性,从而控制土地价格。
内地方面,至今尚未制定出反映土地使用权制度的专门法律,由于附属法例在立法上缺乏可操作性,要完善国家土地使用权制度,可以从立法、刑事、行政及土地交易方面手段方面入手。对于立法存在空白这处,应当尽快填补,加快土地法律责任立法建设进程。另外,必须加大土地刑事责任惩罚力度和修正《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关于土地行政法律责任之规定,建立一套购严密的土地法律责任制度,设立强而有力的规划决策和管理机构,实行严格的许可制。这样既能约束政府土地利用管理行为,又能为政府约束市场主体土地利用行为提供制度依据,这才能保证土地法律、法规的严格执行,以完善土地使用权制度。
总括而言,香港和内地的土地均由国家所拥有,再透过不同方式把土地使用权出让给人民发展,虽然两地现行法律法规仍有改善空间,但只要适当立法,即可以完善土地使用权制度。

⑧ 港澳台人员如何办理居住证

前往内地大陆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港澳台居民,根据本人意愿,可持有效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或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台胞证”),到当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

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需要提供的材料:

1.本人有效出入境证件;

2.近期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数字相片采集检测回执;

3.居住满半年(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证明材料:

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

合法稳定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

连续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证明材料等。

办理流程:

需要办理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可以就近到受理点进行申请,校验本人出入境的证件,提交本人居住地的住址、就业、就读等相关方面的证明资料,申请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即可领到证件。

(8)港澳台金融机构体系扩展阅读:

以广东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情况说明为例:

一、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申领条件

前往内地(大陆)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港澳台居民,根据本人的意愿,可持有效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到当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二、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申领流程

需办理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可提前到照相馆拍好居住证相片,持相片回执、本人有效出入境证件、居住满半年的证明材料(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证明资料),就近到居住地所属受理点申请,填写《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登记表》,采集指纹,未满十六周岁的港澳台居民可由监护人代为申领。申请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即可领证。

⑨ 台湾金融业发展概况

20世纪八十年代之前,是台湾金融业发展的第一个阶段,称为台湾金融业封闭期。这一阶段政策目标重心是金融稳定,金融效率被放在次要位置上。因此,政府对金融业采取高度管制的措施,金融机构以公营为主。与此同时,政府也小幅度开放民营金融业。六七十年代,华侨投资的几个银行和一些民营的保险公司、信托投资公司、票券公司相继成立。尽管如此,台湾金融服务的供给仍明显不足,既无法满足贸易自由化和产业发展的需求,也无法满足日益富裕的消费者对金融保险的需求。20世纪九十年代是台湾地区金融业发展的第二个阶段,称为台湾金融业的开放期。在这一时期,台湾的GDP增长率、贸易顺差和外汇储备都处于高位。由于经济的自由化、对美贸易失衡的压力和政治上的解禁,从八十年代中期开始,台湾一系列的金融保险业得到开放,比如1986年成立的美商保险公司台湾分公司和1988年开放的证券公司。但是1992年商业银行开放才是台湾金融业开放期真正起点。从1992年到1999年,除商业银行外,投资信托公司、人寿保险、财产保险、票券金融、期货公司和工业银行等领域相继开放。金融业的开放,提高了金融服务的品质,加速了金融产品的创新,并吸引了大量国际人才的加入。2000年以后,台湾地区金融业的发展进入第三阶段即整并期。为了解决开放期所导致的过度竞争、利润下滑等问题,也为了迎接金融竞争全球化和混业经营趋势等外在挑战,台湾进行了第一次金融改革,通过了一系列金融法案。最重要的法案是2001年6月通过的《金融控股公司法》,它标志着台湾金融政策的重心由“自由化”转向“整并”。金融改革和金融法案催生了十四家金控公司,带动起台湾金融业的并购风潮。当时,全球金融业的规模化扩张和混业化扩张,创造了许多金融业的巨人。

⑩ 海外金融业发达地区,如:欧美、日韩、新马泰、港澳台等地,金融机构存贷款利率是否由当地央行统一规定

海外金融业发达地区已经完成了利率市场化,也就是说利率的数量结构、期限结构和风险结构由交易主体自主决定,中央银行调控基准利率来间接影响市场利率从而实现货币政策目标。

西方发达国家利率市场化首先是从英国、德国、法国等欧洲国家开始的,它们在20世纪70年代就已完成存贷款利率的市场化。继而美国自1980年开始,分阶段地取消对存款利率上限的限制,以1986年1月取消定期储蓄存款利率上限为标志,美国实现了完全的利率市场化。随后加拿大等国也先后取消了对利率的各种限制。日本自1984年以来,已逐步放宽了利率限制。目前,日本中央银行对贷款、大额存款的利率限制已经基本不存在,对小额存款的利率限制也将在最近两年内取消。
1.美国的利率市场化
美国的利率管制是从20世纪30年代的经济危机开始的,并且是以法律条款的形式出现的。1933年5月,美国国会通过了《1933年银行法》。该银行法的第Q项条款(俗称Q条款)规定:禁止会员银行对活期存款支付利息,限制定期存款及储蓄存款的利率上限。1935年存款利率限制法对Q条款进行了修订,使其存款利率最高限不仅适用于联邦会员银行,而且还适用于非会员银行的商业银行;1966年其适用范围又扩大到非银行金融机构(虽然其存款利率上限高出商业银行0.25%)。规定存款利率上限的目的是为了防止各金融机构为争夺存款,竞相提高利率而导致吸收存款成本过高,使银行贷款利率相应提高而影响经济的发展,危及银行的安全。这种管制利率的体制一直到60年代中期基本上没有重大变化。从60年代后期开始,由于持续的通货膨胀,使得金融市场利率不断向上攀升,如60年代中期,国库券的利率一直低于5%,而到1973-1974年达到7%,此后有一个时期甚至高达16%。市场利率的上升拉大了它和银行存款利率的差距,而由于Q条款的存在,存款金融机构不能通过改变利率而增加吸收存款,终致“脱媒”现象的出现(美国在1966年、1969年、1973-1974年、1978-1979年曾多次发生大规模的“脱媒”危机),引发货币信用危机。为求生存与发展,在存款金融机构之间展开了激烈的竞争,出现了绕过金融管制的金融创新,如大额可转让存款单、回购协议等金融工具。新的金融工具往往具有利率高、流动性强等特点,使得商业银行和非银行存款金融机构从货币市场上吸引了大量资金。70年代,银行和非银行存款金融机构普遍使投资多样化,努力适应市场利率不断上升的压力。这一切都给美国的利率管制带来新的问题,要求放松利率管制的暗流已在涌动。
为应付这种变化,1970年6月,美国总统尼克松批准成立了“关于金融机构和金融管制总统委员会”(President's Commission On Financial Structure and Regulation),任命亨特(Read O.Hunt)任该委员会主席。该委员会于1971年12月,提出了著名的“亨特委员会报告”,其核心是强调金融机构的自由竞争能带来资金最大效益的分配,主张放松管制,鼓励金融业自由化。在利率市场化方面,该委员会提出,废止对10万美元以上的定期存款、CD等的利率上限,对于未满10万美元的上述存款由联邦储备委员会视经济、金融状况而决定是否规定利率上限,但在10年后也要废止。1973年8月美国总统在提交给国会的《关于金融制度改革的咨文》中指出,存款利率上限的规定明显有害于存款人和存款机构。由于存款利率上限大大低于市场利率,因而使那些依赖于存款金融机构的小储户享受不到市场高利率的好处,反过来却要蒙受高通货膨胀的损失;对于存款金融机构来说,由于存款来源减少,对中小企业可提供的资金也就急剧下降。另一方面,存款金融机构为争取储户而不得不利用一些手段来弥补利率上限带来的劣势,如提供免费服务和赠送礼品等,这样势必提高了存款金融机构的经营成本。在此后的们973年金融机构法》中又提出:在5年半的时期内分阶段废除定期存款和储蓄存款的利率上限。在1976年2月,美国众议院草拟的《1976年金融改革法案》中又重申了这一政策主张:在5年期限内,分阶段废除Q条款。
80年代,们980年银行法》获得通过。它被认为是美国半个世纪以来最主要的银行立法。该法规定,自 1980年3月31日 起,分 6年逐步取消对定期存款和储蓄存款利率的最高限(即取消Q条款)。为此专门成立一个存款机构放松管制委员会,负责制定存款利率的最高限,使其逐步放松直至最后取消。1982年,存款机构放松管制委员会做出两项重大决定:①自 1982年2月14日 起,准许存款机构提供一种既无利率上限,又允许存户每月签发 3张支票和进行3次自动转账的货币市场账户。②允许存款机构自 1983年1月15日 起,对个人开立一种可无限制签发支票的超级可转让支付命令。这种账户像可转让支付命令一样,可当作交易媒介,但没有利率最高限。
取消利率限制也带来了一些副作用。在美国取消利率限制是加速商业银行倒闭的催化剂。自70年代末联邦政府取消利率限制以来,商业银行自由竞争,长期以来利率居高不下。在高利率的吸引下,许多本来并无信贷业务的保险公司、证券经纪公司等金融机构纷纷向有关企业提供贷款,不仅使原来在政府保护下的小金融机构越来越受到来自大金融机构的威胁,而且大的金融机构也受到了来自非金融机构的威胁。另外,一些商业银行深深卷入了盛行于美国的兼并风潮。许多公司为兼并其他公司不惜大举借债,一旦被兼并的行业出现经济衰退,这些债台高筑的公司也把发放贷款的银行一同拖垮。
2.英国的利率市场化
在凯恩斯的故乡——英国,利率的政策性作用受到重视。英国在政策取向上选择了低利率水平,以减轻国债付息的负担。在利率的管理上,英国没有具体条款管制利率,各清算银行实行卡特尔制度——协定利率制,即根据英格兰银行的利率来确定商业银行的存贷款利率,这事实上是用中央银行的利率限制商业银行的利率水平,是一种间接的利率管制。英国的利率管理可以称之为“基准利率指导制”,其主要工具是再贴现率,再贴现率对商业银行的利率具有极强的约束力。
由于英国采取低利率政策,也就不可避免地出现了存款逃离清算银行、存款量不断下降、中央银行调控能力减弱的问题。为转变这种情况,英国金融当局不得不连续提高再贴现率。1971年英格兰银行公布了《竞争和信贷控制法案》,全面取消了清算银行的卡特尔制度,商业银行利率不再与英格兰银行贴现率相联系,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变动利率;允许清算银行直接参加银行间存贷市场,使银行之间可以进行短期资金融通;允许清算银行进入CD市场等。由此迈开了金融自由化和利率市场化的步伐。1972年10月,英格兰银行取消贴现率,改为“最低贷款利率”,即英格兰银行在货币市场上作为“最后贷款人”所用的利率。最低贷款利率,每月公布一次,但不作为其他利率变动的依据,然而它对短期利率会产生决定性的影响,并与国库券每周投标所形成的平均利率相联系。银行间协定利率取消后,清算银行又推出基础贷款利率作为共同标准,并与英格兰银行的最低贷款利率挂钩。1981年8月,英国又宣布取消公布最低贷款利率的作法。这样,英国的商业银行不再根据官方最低利率来调整存贷利率,而主要依据市场资金供求关系进行自由调整,基础贷款利率开始与市场利率相联系,平均每月变动一次。但英格兰银行保留必要时干预的权力,即对利率提出建议并规定银行利率,仍控制着市场利率变动。英国的利率市场化后,金融业出现了一些新的情况:一是金融工具增多,如推出了可转让存款单等。二是金融机构之间的竞争增强,加强了利率的竞争。三是金融体系的不稳定性加强。高利率,加上世界经济的不景气,如石油冲击等,这一切使得许多中小金融机构经营危机不断发生。
3.德国的利率市场化
德国的利率管制始于1932年,由这一年开始,德意志帝国银行规定存贷款利率的上限。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情况开始变化。1953年联邦政府颁布《资本交易法》,取消了债券市场的利率限制,从而开始冲击银行存贷款利率的限制;进入60年代后,一方面,由于西方各工业国先后取消了外汇管制,国际资本流动日益频繁,德国资金为寻求高利率而转向欧洲货币市场;另一方面,由于债券市场无利率限制而高于银行利率,也使银行存款流向债券市场。于是,各银行为防止存款外流,竞相设法绕开利率管制,以提供优惠条件来争取存款,从而形成了事实上的高利率。在这样的金融环境下,要求取消利率管制、实行利率市场化的呼声日渐强烈。终于在1962年2月,联邦政府根据新产生的《信用制度法》调整了利率限制对象,迈出了利率市场化的第一步。1966年7月,对超过100万马克、期限在3个半月以上的大宗存款取消利率限制。1976年2月,联邦政府提出废除利率限制的议案,经联邦银行同意,于同年4月,全面放松利率管制,至此结束了利率管制的年代。德国利率市场化后,定期贷款利率与市场利率相联系,变动比较频繁,基本反映了市场利率的变化,储蓄存款利率相对比较稳定。
4.法国的利率市场化
法国的利率管制始于1941年纳粹占领时期。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为恢复国家经济,法国采取了信贷管制政策,其中,由国家信贷委员会规定银行贷款的最低限和存款的最高限。60年代后期,法国开始了以利率市场化为主要特征的金融改革,逐步放开存款利率,以增强银行吸收资金的能力。1965年4月,取消6年以上的定期存款利率的上限;1967年7月,取消25万法郎以上或者超过2年的存款利率限制;1969年、1976年和1979年又三次对存款利率的限制作了修改。到70年代末,只对6个月以内,或1年以内、50万法郎以下的定期存款利率规定上限。1984年12月开始,允许银行发行自由利率的大额存款单(CD),进一步推动了利率的市场化。
5.日本的利率市场化
日本对利率的管制始于1947年。是年日本制定了《临时利率调整法》,该法案规定政府有权决定全国银行的存贷款利率最高限,由日本银行制定,大藏省负责公布。制定该法案的目的是为了对付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初期的经济恐慌,防止利率飞涨。此后,为了支持经济发展,日本政府一直采取人为的低利率政策,利率管制也是为了保证低利率政策的实行。
根据《临时利率调整法》,日本银行按照需要,调整存款利率的最高限,各金融机构必须遵守,不得违背。同时,还对不同存款方式实行分档次的指导利率。对短期贷款利率也规定最高限度,金融债券的利率由发行债券的银行自定,但必须上报大藏省和日本银行同意后方可执行。国债利率由大藏省决定,公司债券利率向国债利率看齐。除证券二级市场的利率外,其余的利率都是被限制的。
70年代后期,日本开始了利率市场化的改革,突破口是证券利率的市场化。在利率管制时期,证券二级市场的利率也是自由定价的。这就造成证券利率高于银行存款利率,资金流向证券市场,使银行的资金来源减少,同时企业对银行贷款的需求减少。这两方面的作用,使得银行不得不降低贷款利率,致使存贷款利差不断缩小,致使银行收益下降,经营困难。于是,1977年日本政府允许国债上市流通,并于第二年采用招标发行国债的方式,推行中长期利率市场化。1978年6月以后,日本银行逐步取消了对银行间的资金市场(包括短期拆借市场、票据市场、外汇市场)的利率控制,使银行之间的资金往来不再受利率上限的制约。1979年日本开放了银行大额可转让存单(CD)市场利率,开始了短期利率市场化。此后,日本利率的变化更加频繁了。1984年5月,日本政府发表了《金融市场化和日元国际化的现状及展望》,其中对利率市场化做出了安排,计划到1987年最终取消对可转让大额定期存单、超大额定期存单和浮动利率存款的利率限制,完全实现市场化;在此之后再逐步取消小额存款的利率限制。这标志着日本的存贷款利率也开始向市场化发展。但是“这个过程并不是完全自由化——它仅仅表示略微有些弹性”。1991年定期存款利率市场化基本完成,1994年10月,日本完全实现利率市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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