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金融企业非法吸储公安有权没受钱财吗
非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等专业金融机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数额专较大的,属于犯罪行为,依法应属追究刑事责任。
对于涉嫌该犯罪的,依法由法院决定没收违法所得,公安机关只能扣押,不能没收。
根据我国有关金融法律、法规的规定,商业银行、城乡信用合作社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可以经营吸收公众存款业务,证券公司、证券交易所、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以及任何非金融机构和个人则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业务。
法律链接:《商业银行法》第十一条设立商业银行,应当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审查批准。
未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储蓄等商业银行业务,任何单位不得在名称中使用“银行”字样。
Ⅱ 西安有没有邦外省银行做金融吸储的公司
一般这种情况还是有的,不过建议还是谨慎为好,毕竟这类公司都是私下操作
Ⅲ 关于交税。 国家规定民间借贷金融中介服务机构不能吸储,那就是说投资者不能把钱打到我公司账户
你作为借贷金融中介服务机构,就相当于房屋中介机构。提供的是中介服务,盈利部分就是中介服务费。你们交的营业税就是中介服务费产生的。
Ⅳ 上海一公司涉P2P网贷非法吸储 41人获刑是怎么回事
“我们拉来的客户越多,奖金和提成就越高。”百银公司新天营业部的经理潘某到案后说道。2013年9月,经朋友介绍,潘某跳槽到百银集团。据潘某说,自己拉的人,有印象的一共6人,共计256万。此外,8%至15%的高额回报让潘某自己也心动不已,便让丈夫投资了124万,坐收利息。和潘某一样在亲友身边拉单的还有陈某。陈某在成为百银的业务员后,为了提高业务能力,说服自己的公公投资5万,自己的女儿投资了2万。然而,在本金还未收回之际,这些钱已“杳无音信”。
据调查,包括董某在内,公司共有1名内务经理、1名城市经理、7名团队经理和30余名涉案数额较大的业务员,涉及金额近7亿元。截至今年2月,杨浦区检察院已分四批次起诉,已有41人获法院判决,最终刑罚从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至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至30万元不等。其余涉案事实及人员仍在审查中,其中“热贷网”线上平台相关负责人已进入审查逮捕程序,公司控制人之一缪某以涉嫌集资诈骗罪已移送市检二分院审查起诉。
Ⅳ 西安有没有做外省银行做金融吸储的公司
西安有做外省银行,做金融吸储的公司都已是一些金融外贸公司
Ⅵ 西安有没有这内公司专做金融资金吸储的
西安那我没有见过这个了解过这方面的东西。
Ⅶ 在中国什么类型的金融机构具备吸储资格
具有复《金融许制可证》从事金融业的企业才具备吸储资格。
根据我国金融管理采取许可证制度,即国务院授权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分别向从事金融业的企业法人颁发《金融许可证》,核准其所能从事的金融业务并分类监管。
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等准金融机构由地方政府负责核准许可并监管,而民间理财机构则不属于金融机构,根本不具备吸收公众存款、储蓄和开展金融投资理财业务的资格。
Ⅷ 西安有没有做金融资金吸储的银行可以吸储吗
西安有做金融资金吸储的银行工商银行可以吸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