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会有哪些阶段
由于传统金融行业的各种弊端,近两年互联网金融快速发展。仅从支付市回场来看,前瞻产业研答究院《2014-2018年中国互联网金融行业市场前瞻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 前瞻》数据显示,2010-2013年,中国第三方互联网支付市场交易规模呈逐年增长趋势。2013年中国第三方互联网支付市场交易规模达53729.8亿元。支付宝、中国银联和财付通分列前三位,交易规模市场份额分别为67.6%、8.3%和7.3%。
互联网金融可以分为传统金融业务在线化、基于互联网的新金融形式,还有就是基于电子商务、广告等平台的互联网金融生态圈三种形态。就目前来看,发展较为迅速的是网上银行,而其中更具代表性的就是移动支付。
互联网金融兴起正是源于用户需求和技术发展,移动支付能够帮助传统金融服务大幅降低顾客的时间、费用成本。移动互联网的普及和网上金融消费习惯的形成正在逐渐奠定客户群体基础,不仅能够满足客户需求,还将拥有逐渐能够提供相应安全保障的技术。
Ⅱ 政府在互联网金融监督方面应如何发挥作用
大智慧阿思达克通讯社4月10日讯,中国经济体制改革进入深水区,如何实施有效行业监管与指导成为市场的敏感因子。尤其近几年互联网金融业态的兴起,更将监管权力边界问题置于风口浪尖,监管,究竟如何在互联网金融形态的异军突起中“搅动一池春水”,推进行业和谐发展,成为行业内外关注的话题。
“用创新的方式监督创新,用互联网的手段监管互联网”,互联网金融领军企业陆金所董事长计葵生在名为《重构监管边界》的2014博鳌论坛早餐会上提出:互联网金融创新可以降低成本提高配置效率增加流动性,它的积极作用远没有真正显现出来,在这个过程中,更需要市场在自律及监管的结合上进行创新,需要更多政策面的关注和包容。
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教授张维迎对此表示认同,张维迎认为,创新不可预测,过早的干预、监管会扼杀创新。现在互联网金融处在开始阶段,目前过早的去定义监管的规则,并不是聪明的办法。
至于什么样的风险控制和监管是最好的,张维迎给出的观点也很明确,“政府监管并不是最合适的方法”。从市场规律来看,市场有其自身检测的方式,这个应用到互联网很重要。政府过分监管会扼杀了创新。创新本身是不可预测的,如果还没看见他的未来的时候政府首先扼杀了它。相比之下,用社会的智慧去不断提醒创新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会更好。这样既可以不会过早扼杀创新,也可以借助社会监督(媒体)和提醒来避免新事物成长的风险和出现的问题。
长江商学院金融学教授、副院长,多伦多大学金融学博士陈龙也认为,当下的互联网金融,在监管的逻辑,包括什么是创新,好的创新等,都是需要重新定义的。“只为风险而监管是个伪命题。”互联网金融监管,业态相对复杂,尤其需要针对不同的产品制定不同的标准,尤其,监管不可被既得利益者操纵。
实际上,在本次博鳌论坛中,对于有效推进监管创新决策层表现出极大的推崇,在金融主管单位,也一直有主张政府需要划立权力与市场的边界、对互联网金融宜“创新监管”的声音的存在。银监会副主席阎庆民在博鳌“小微金融:亚洲的创新与实践”论坛上表示,今后要给互联网金融定一些基本的、最低的条件的监管,否则会使金融不公平,同时要注重协同监管,减少监管的套利。
计葵生认为,互联网金融的监管应该有所为,有所不为,负面清单是一个好的方式。此外,必要的行业门槛必须树立,未来有三方面应加强:第一,要建立标准,通过资本金及行业资质来推进准入制;第二,在政策上要设定红线,资金池与非法集资等绝对不能碰;第三,规范平台运营方式,用平台化的思想去构筑新的流动性体系与风险管理体系。
法无禁止即可为,为创新提供了一个很好的舞台;法无授权不可为,又为创新划定了边界。在决策层的对外表述中,我们不难发现,互联网在这一轮的中国金融体系变革中,正发挥着推手的作用,推动的不仅仅是中国金融体系的变革,也在考量着中国监管创新之路。
Ⅲ 互联网金融业务面临四大风险有哪些
法律监管与保障的缺乏
目前,P2P平台的债权转让模式和优选理财计划模式,就是亟须引起关注的互联网金融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
模式创新契合难
近年来,国内外互联网金融模式层出不穷,大部分因为与金融市场环境不相适应,与客户具体需求不相契合而遭遇失败。国内一些互联网金融企业在模仿国外互联网金融业务模式时,由于主观或客观原因,发生扭曲和异化,无法取得如国外同类企业一样的商业成就。
安全风险涉及每个人。
另外,互联网金融平台因技术缺陷在某些特殊时刻无法及时应对短时间内突发的大规模交易也会产生不良后果。
市场风险是传统金融体系固有的风险。作为互联网技术与金融领域结合的产物,互联网金融的市场风险有其独特的一面。蓝皮书指出,由于便捷性和优惠性,互联网金融可以吸收更多的存款,发放更多的贷款,与更多的客户进行交易,面临着更大的利率风险;互联网金融机构往往发挥资金周转的作用,沉淀资金可能在第三方中介处滞留两天至数周不等,由于缺乏有效的担保和监管,容易造成资金挪用,如果缺乏流动性管理,一旦资金链条断裂,将引发支付危机;网络交易由于交易信息的传递、支付结算等业务活动在虚拟世界进行,交易双方互不见面,只通过互联网联系,交易者之间在身份确认、信用评价方面就会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问题,信用风险极大。
我国的互联网金融发展程度不高,大数据资源和大数据技术都没有跟上模式创新与仿照,现有多种模式偏离“互联网金融”核心。社会信用体系还处于完善阶段,较难依靠外界第三方力量对交易双方的信用状况进行准确评价。
Ⅳ 互联网金融平台大多会出现哪些问题
大平台收益低,小平台跑路多。
Ⅳ 互联网金融是什么时候开始的
从2014年开始互联网金融发展加快,其实之前很长时间就开始了。只是2014年开始爆发。
Ⅵ 互联网金融未来会是一个产业还是一个工具
互联网发展的趋势对互联网金融的概念内涵也有一定影响。互联网1.0时代有一个互联网版金融1.0的概念,权2001年央行科技司提出金融机构用电子信息技术等就是互联网金融。2012提出的互联网金融2.0的概念,认为用互联网底层技术加金融就是互联网金融,主要是移动互联网把民间金融纳入进来,2015年央行指导意见着重促进互联网和传统金融机构相互融合。未来互联网金融3.0的概念,我认为是产业+互联网+金融,这是更大规模往底层渗透的一种跨界融合结构。
Ⅶ 互联网金融业务面临四大风险有哪些
我国互联网金融的特殊风险
3.流动性风险。流动性是商业银行正常存在的一种风险类型,银行的流动性来自于银行存款和贷款,一旦银行的存款不足以支付贷款所需,就产生了流动性的不足,这种流动性不足根源于银行偿还能力的有限和取款数量的难以预期。银行流动性直接关乎银行的经营能力和信用,流动性不足将导致银行货币流通的缓慢甚至停滞,严重时有可能导致银行的倒闭。
4.法律风险。法律风险是指由于网络金融立法相对落后和模糊而导致的交易风险。互联网是一个全球信息交互的平台,互联网金融是一个跨国界的金融平台,然而由于各个国家、地区经济制度和法律规定的差异,互联网交易双方对于互联网金融的规则很难达到完全一致,这就加剧了一些互联网金融的违规违法几率,从而诱发法律风险。互联网金融在很多发展中国家都刚刚起步,相关法律体系还不完善,如在网络金融市场准入、交易者的身份认证、电子合同的有效性确认等方面尚无明确而完备的法律规范。因此,在采用bis后,利用网络提供或接受金融服务,签订经济合同就会面临在有关权利与义务等方面的相当大的法律风险,容易陷入不应有的纠纷之中,使交易者面临关于交易行为及其结果的更大的不确定性,增大了网络金融的交易费用,甚至影响网络金融的健康发展。互联网金融存在的风险,严重威胁到了我国金融市场的稳定,阻碍我国互联网金融的纵深发展。面对互联网金融的诸多风险,我们要做好完全的风险防范措施。
Ⅷ 2020年的互联网金融会是怎样
2020年互联网金融一共有四个制高点:基础设施、平台、渠道、场景。其中,基础设施回是最有可能答产生颠覆性创新的领域;平台是互联网行业平台模式在金融领域的延续和创新;渠道则是互联网时代对金融机构传统核心资产的重新审视,也是互联网企业线上线下整合的重要阵地;场景是金融“生活化”以及“以客户为中心”的核心体现。
Ⅸ 互联网金融主要模式有哪些
互联网金融是传统金融行业与互联网技术相结合的新兴领域,随着互联网技术的高速发展,互联网金融也越来越繁荣。如果想从事金融行业,在金融实操中了解互联网金融是十分有必要的。下面小编就为大家简要介绍一下互联网金融常见的三种模式。
一、互联网金融信用支付
互联网金融信用支付也称第三方支付,是指大型互联网购物网站主导的针对其消费者给出的信用支付业务。从某种层面上来说,互联网金融信用支队相当于虚拟信用卡,消费者凭借自身信誉及资质申请信用支付,在通过审核后便可以通过互联网金融信用支付消费。在规定的时间内,消费者偿还费用并支付利息和手续费。
以我们日常使用的蚂蚁花呗为例,使用者的额度是通过芝麻信用积分评级发放的,在消费后需要在每个月的固定时间还款,否则需要支付一定的利息。
二、P2P网贷
P2P金融指个人与个人间的小额借贷交易,一般需要借助电子商务专业网络平台帮助借贷双方确立借贷关系并完成相关交易手续。借款者可自行发布借款信息,包括金额、利息、还款方式和时间,自行决定借出金额,实现自助式借款。
在前几年,有很多P2P公司出现了提现困难,甚至是老板跑路等情况。除了公司自身经营有问题之外,监管制度也不够完善。目前国家加强了监管力度,由中国银保监会负责监管,P2P网贷平台也日渐规范。
三、众筹
众筹即大众筹资,是指用团购加预购的形式向网友募集项目资金的模式。众筹利用互联网传播的特性,让小企业、艺术家或个人对公众展示他们的创意,争取大家的关注和支持,进而获得所需要的资金援助。
相对于传统的融资方式,众筹更为开放,能否获得资金也不再是由项目的商业价值作为唯一标准。只要是网友喜欢的项目,都可以通过众筹方式获得项目启动的第一笔资金, 为更多小本经营或创作的人提供了无限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