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银行兑换残币有什么标准
任何从事人民币现钞业务的银行营业网点都有为顾客无偿兑换残缺、污损人民币的义务。目前我国残损人民币兑换的主要依据是《中国人民银行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办法》有三种兑换标准:
1. 全额兑换
能辨别面额,票面剩余四分之三(含四分之三)以上,其图案、文字能按原样连接的残缺、污损人民币,金融机构应向持有人按原面额全额兑换。
2. 兑换一半
能辨别面额、票面剩余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至四分之三以下,其图案、文字能按原样连接的残缺、污损人民币,可按原面额的一半兑换。
3. 不予兑换
纸币呈正十字形缺少四分之一的,按原面额的一半兑换;剩余部分小于二分之一的,不予兑换。其中持10张以上的残损币前往银行兑换时,需要出示客户单位或社区开具的钱币损坏原因证明。
拓展:
《中国人民银行法》第三章第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 1948年12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成立时,开始发行第一套人民币;1955年3月1日开始发行第二套人民币;1962年4月15日开始发行第三套人民币;1987年4月27日开始发行第四套人民币;1999年10月1日开始发行第五套人民币。2014年市场上流通的人民币是第五套。2015年11月12日,第五套人民币中的100元改为土豪金式。
人民币的单位为元(圆)(人民币元Ren min bi yuan,简写“RMB”, 以“¥”为代号)。人民币辅币单位为角分。人民币没有规定法定含金量,它执行价值尺度、流通手段、支付手段等职能。
参考来源:网络 残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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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残缺人民币兑换 江湖救急
可直接去银行兑换来,兑100元人民币。源《中国人民银行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办法》规定:残损人民币兑换分为“全额”“半额”两种标准。(1)能辨别面额,票面剩余3/4以上,其图案、文字能按原样链接的残损人民币,金融机构按全额向持有人兑换。(2)能辨别面额,票面剩余1/2至3/4以下的,其图案、文字能按原样连接的残损人民币,金融机构向持有人按原面额的一半兑换。纸币呈正十字型缺少1/4的,按面额的一半兑换。兑付额不足1分的,不予兑换,五分按半额兑换的,对付2分。
③ 残缺人民币兑换
可直接去银行兑换,兑100元人民币。《中国人民银行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专办法》规定:属残损人民币兑换分为“全额”“半额”两种标准。(1)能辨别面额,票面剩余3/4以上,其图案、文字能按原样链接的残损人民币,金融机构按全额向持有人兑换。(2)能辨别面额,票面剩余1/2至3/4以下的,其图案、文字能按原样连接的残损人民币,金融机构向持有人按原面额的一半兑换。纸币呈正十字型缺少1/4的,按面额的一半兑换。兑付额不足1分的,不予兑换,五分按半额兑换的,对付2分。
④ 被烧破的人民币可以去银行兑换吗
按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银行是有义务兑换残币的:
全额兑换规定
凡残缺人民币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办理人民币存取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应向持有人照全额兑换:
1、票面残缺超过五分之一,其余部分的图案,文字能照原样连接的。
2、票面污损、熏焦、水湿、油浸、变色,但能辨别真假,票面完整或残缺不超过五分之一,票面其余部分的图案、文字能照原样连接的。
3、在流通过程中磨擦受到损伤的硬币,能辨别正,背面图案或数字的。
原面额半数兑换规定
票面残缺五分之一以上至二分之一,其余部分的图案文字能照原样连接的残缺人民币,办理人民币存取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应残缺人民币向持有人照原面额半数兑换。
不予兑换规定
凡残缺人民币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兑换:
1、票面残缺二分之一以上的。
2、票面污损、熏焦、水湿、油浸、变色不能辨别真假的。
3、故意挖补、涂改、剪贴、拼凑、揭去一面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明文规定:办理人民币存取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无偿为公众兑换残缺\污损的人民币,挑剔残缺\污损的人民币,并将其交存当地中国人民银行.
一般办理残损人民币兑换的步逐是,首先在当地人民银行货币金银部门(原货币发行部门)鉴定,由该部门加盖"全额"或者"半额"的戳记然后前往任意一家办理人民币存取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兑换
金融机构如果胆敢拒绝兑换,向当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投诉,根据<人民币管理条例>人民银行将对拒绝办理残缺人民币兑换业务的机构给予警告,并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纪律处分.
人民银行的口号是:情系社会,服务人民!
⑤ 破损人民币兑换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如遇到纸币破损需要兑换的情况,可以到银行的营业机构,按照国家有关损伤人民币兑换规定兑换,其标准是:
一,凡残损人民币属于下列情形之一者,应持币向银行照全额兑换。
票面残损不超过1/4,其余部分的图案、文字能照原样连接者;
票面污损、熏焦、水湿、油浸、变色,但能辨别真假,票面完整或残损不超过1/4,其余部分的图案、文字能照原样连接者;
二,票面残损1/4以上至1/2,其余部分的图案、文字能照原样连接者;应持币向银行照原面额半数兑换,不得流通使用。
三,凡残损人民币属于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兑换;
票面残损1/2以上;
票面污损、熏焦、水湿、油浸、变色,不能辨别真假;
故意挖补、涂改、剪贴拼凑、揭去一面者,不予兑换的残损人民币,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销毁,不得流通使用。
一般纸币票面缺少的面积在20平方毫米以上或票面裂口在两处以上,长度均超过5毫米;裂口一处,长度超过10毫米的以及票面起皱较明显,不能保持票面方位功能的、票面污渍、涂写面积超过2平方厘米的;不超过2平方厘米,但遮盖了防伪特征的,这四种情况下的纸币均属于不宜流通的人民币,应当尽快到各银行网点进行兑换,而银行也有义务为市民按照规定进行兑换。
(5)金融机构特殊残损人民币兑换单下列扩展阅读:
残缺人民币兑换办法是残缺人民币和污损人民币的统称 。残缺人民币是指票面撕裂或者票面明显缺失了一部分的人民币;污损人民币是指因自然或人为磨损、侵蚀,造成外观,质地受损,颜色变暗,图案不清晰,防伪功能下降,不宜再继续流通使用的人民币。
为维护人民币信誉,保护国家财产安全和人民币持有人的合法权益,确保人民币正常流通,中国人民银行制定了《中国人民银行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办法》。
⑥ 残损人民币兑换的一些疑问
按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银行是有义务兑换残币的:
全额兑换规定
凡残缺人民币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办理人民币存取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应向持有人照全额兑换:
1、票面残缺超过五分之一,其余部分的图案,文字能照原样连接的。
2、票面污损、熏焦、水湿、油浸、变色,但能辨别真假,票面完整或残缺不超过五分之一,票面其余部分的图案、文字能照原样连接的。
3、在流通过程中磨擦受到损伤的硬币,能辨别正,背面图案或数字的。
原面额半数兑换规定
票面残缺五分之一以上至二分之一,其余部分的图案文字能照原样连接的残缺人民币,办理人民币存取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应残缺人民币向持有人照原面额半数兑换。
不予兑换规定
凡残缺人民币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兑换:
1、票面残缺二分之一以上的。
2、票面污损、熏焦、水湿、油浸、变色不能辨别真假的。
3、故意挖补、涂改、剪贴、拼凑、揭去一面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明文规定:办理人民币存取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无偿为公众兑换残缺\污损的人民币,挑剔残缺\污损的人民币,并将其交存当地中国人民银行.
一般办理残损人民币兑换的步逐是,首先在当地人民银行货币金银部门(原货币发行部门)鉴定,由该部门加盖"全额"或者"半额"的戳记然后前往任意一家办理人民币存取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兑换
金融机构如果胆敢拒绝兑换,向当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投诉,根据<人民币管理条例>人民银行将对拒绝办理残缺人民币兑换业务的机构给予警告,并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纪律处分.
人民银行的口号是:情系社会,服务人民!
⑦ 工行的残损人民币兑换标准是什么
一、全额兑换:
1.破损极微,其余留部分在3/4以上的;
2.虽破裂,但内片片都能吻容合的;
3.污损熏焦,但签章号码文字花纹等都可辨认的。
二、半额兑换: 破损券余留部分在1/2以上,而不够3/4的。
三、不予兑换:
1.火熏水浸、油渍、涂染券,经辨别不能辨认真伪的;
2.余留部分不够1/2的;
3.拼凑成张不能吻合的;
4.破损不通用的钞券如样本券、作废券等。
⑧ 残缺人民币兑换办法的内容
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分“全额”、“半额”两种情况。
(一)能辨别面额,票面剩余四分之三(含四分之三)以上,其图案、文字能按原样连接的残缺、污损人民币,金融机构应向持有人按原面额全额兑换。
(二)能辨别面额,票面剩余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至四分之三以下,其图案、文字能按原样连接的残缺、污损人民币,金融机构应向持有人按原面额的一半兑换。
纸币呈正十字形缺少四分之一的,按原面额的一半兑换。 残缺、污损人民币持有人对金融机构认定的兑换结果有异议的,经持有人要求,金融机构应出具认定证明并退回该残缺、污损人民币。
持有人可凭认定证明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申请鉴定,中国人民银行应自申请日起5个工作日内做出鉴定并出具鉴定书。持有人可持中国人民银行的鉴定书及可兑换的残缺、污损人民币到金融机构进行兑换。 本办法自2004年2月1日起施行。1955年5月8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残缺人民币兑换办法》同时废止。
备注:1955年5月8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残缺人民币兑换办法》
残缺人民币兑换办法
(中国人民银行一九五五年五月八日公布)
第一条为保护国家货币和人民利益,便利流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残缺人民币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应持向中国人民银行照全额兑换:
1.票面残缺不超过五分之一,其余部分的图案、文字能照原样连接者;
2.票面污损、熏焦、水湿、油浸、变色,但能辨别真假,票面完整或残缺不超过五分之一,票面其余部分的图案、文字,能照原样连接者。
第三条票面残缺五分之一以上至二分之一,其余部分的图案文字能照原样连接者,应持向中国人民银行照原面额半数兑换,但不得流通使用。
第四条凡残缺人民币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兑换:
1.票面残缺二分之一以上者;
2.票面污损、熏焦、水湿、油浸、变色,不能辨别真假者;
3.故意挖补、涂改、剪贴、拼凑,揭去一面者。
不予兑换的残缺人民币由中国人民银行打洞作废,不得流通使用。
第五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残缺人民币兑换办法内部掌握说明
为了做好残缺人民币的兑换工作,防止在兑换过程中发生多兑或少兑等业务差错,以保护国家财产不受损失和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特作如下规定:
1.对缺去之部分没有另行拼凑多换可能的票券,可从宽掌握兑换:缺少四分之一的兑换全额;缺少八分之五的可兑换半额;呈正十字形缺去四分之一者按半额兑换。
2.对票面污损、熏焦、水湿、油浸、部分变色等,能辨别真假者,亦可按上述标准给予兑换。
3.对于因遭火灾、虫蛀、鼠咬、霉烂等特殊原因而损失严重,剩余面积较少或因染污变色严重的票券,可由持票人所在地政府或其工作单位出具证明,经审查来源正当,能分清票面种类,能计算出票券的张数,金额,可予以照顾兑换(例如由于火灾等原因只剩余一小块经组织证明情况属实可予兑换全额)。
对大宗的火烧、虫蛀、鼠咬、霉烂券除需有兑换人所在单位证明外银行还必须认真调查,如情况属实,经兑付行领导在证明上签字盖章,方可兑付。对此项损伤券,为了在销毁时便于检查,应将原证明附上。
4.对企业误收的图案文字不相连接的拼凑票,可根据其中最大的一块按规定标准兑换,如两半张贴在一起,纸幅基本不短少者,可兑换全额。
5.凡在流通过程中磨擦受到损伤的硬币,只要能辨别正面的国徽或背面的数字,即可兑换全额。
凡经穿孔、裂口、破缺、压薄、变形以及正面的国徽,背面的数字模糊不清之硬币,如确非持币人损毁者,亦可按全额兑回。
6.兑付额不足一分者不予兑换,五分券按半额兑换者,兑给二分。
7.不予兑换的票券,如持票人不同意打洞,可不打洞;不予兑换的票券和硬币,均可退回原主。
8.对确系故意损毁人民币者,应将票币没收,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交由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9.兑换的残券,应当着兑换人在票面上加盖“全额”或“半额”戳记。
旧人民币、地方币收兑比价表
(据〔72〕财货字第49号) 地方货币名称 比价 现行人民币 地方币 陕甘宁边区银行钞 1.00元 40,000万元
⑨ 残损人民币的兑换有哪些规定
(一)能辨别面额,票面剩余四分之三(含四分之三)以上,其图案、文字能按原样专连接的残缺、污属损人民币,金融机构应向持有人按原面额全额兑换。
(二)能辨别面额,票面剩余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至四分之三以下,其图案、文字能按原样连接的残缺、污损人民币,金融机构应向持有人按原面额的一半兑换。纸币呈正十字形缺少四分之一的,按原面额的一半兑换。
第五条
兑付额不足一分的,不予兑换;五分按半额兑换的,兑付二分。
第六条
金融机构在办理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业务时,应向残缺、污损人民币持有人说明认定的兑换结果。不予兑换的残缺、污损人民币,应退回原持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