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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银行处理金融机构退出的手段

发布时间:2021-03-08 08:53:03

『壹』 为什么说中央银行是发行的银行

中央银行概述
一个由政府组建的机构,负责控制国家货币供给、信贷条件,监管金融体系,特别是商业银行和其他储蓄机构。
中央银行是一国最高的货币金融管理机构,在各国金融体系中居于主导地位。中央银行的职能是宏观调控、保障金融安全与稳定、金融服务
中央银行是“发行的银行”,对调节货币供应量、稳定币值有重要作用。 中央银行是“银行的银行”,它集中保管银行的准备金,并对它们发放贷款,充当“最后贷款者”。
中央银行是“国家的银行”,它是国家货币政策的制订者和执行者,也是政府干预经济的工具;同时为国家提供金融服务,代理国库,代理发行政府债券,为政府筹集资金;代表政府参加国际金融组织和各种国际金融活动。
中央银行所从事的业务与其他金融机构所从事的业务的根本区别在于,中央银行所从事的业务不是为了营利,而是为实现国家宏观经济目标服务,这是由中央银行所处的地位和性质决定的。
中央银行的主要业务有:货币发行、集中存款准备金、贷款、再贴现、证券、黄金占款和外汇占款、为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办理资金的划拨清算和资金转移的业务等。

中央银行产生的经济背景
中央银行产生于17世纪后半期,形成于19世纪初叶,它产生的经济背景如下:
(1)商品经济的迅速发展 18世纪初,西方国家开始了工业革命,社会生产力的快速发展和商品经济的迅速扩大,促使货币经营业越来越普遍,而且日益有利可图,由此产生了对货币财富进行控制的欲望。
(2)资本主义经济危机的频繁出现 资本主义经济自身的固有矛盾必然导致连续不断的经济危机。面对当时状况,资产阶级政府开始从货币制度上寻找原因,企图通过发行银行券来控制、避免和挽救频繁的经济危机。
(3)银行信用的普遍化和集中化 资本主义产业革命促使生产力空前提高,生产力的提高又促使资本主义银行信用业蓬勃发展。主要表现在一是银行经营机构不断增加;二是银行业逐步走向联合、集中和垄断。

中央银行产生的客观要求

资本主义商品经济的迅速发展,经济危机的频繁发生,银行信用的普遍化和集中化,既为中央银行的产生奠定了经济基础,又为中央银行的产生提供了客观要求。
(1)政府对货币财富和银行的控制
资本主义商品经济的迅速发展,客观上要求建立相应的货币制度和信用制度。资产阶级政府为了开辟更广泛的市场,也需要有巨大的货币财富作后盾。
(2)统一货币发行
在银行业发展初期,几乎每家银行都有发行银行券的权力,但随着经济的发展、市场的扩大和银行机构增多,银行券分散发行的弊病就越来越明显,客观上要求有一个资力雄厚并在全国范围内享有权威的银行来统一发行银行券。
(3)集中信用的需要
商业银行经常会发生营运资金不足、头寸调度不灵等问题,这就从客观上要求中央银行的产生,它既能集中众多银行的存款准备,又能不失时宜地为其他商业银行提供必要的周转资金,为银行充当最后的贷款人。
(4)建立票据清算中心
随着银行业的不断发展,银行每天收授票据的数量增多,各家银行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复杂化,由各家银行自行轧差进行当日清算已发生困难。这种状况观上要求产生中央银行,作为全国统一的、有权威的、公正的清算中心。
(5)统一金融管理
银行业和金融市场的发展,需要政府出面进行必要的管理,这要求产生隶属政府的中央银行这一专门机构来实施政府对银行业和金融市场的管理。

中央银行的性质、职能和结构

(1)中央银行的性质可以科学地表述为:中央银行是国家赋予其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对国民经济进行宏观调控和管理监督的特殊的金融机构。
中央银行的性质集中体现在它是一个“特殊的金融机构”上面,具体来说,包括其地位的特殊性、业务的特殊性和管理的特殊性。
(2)中央银行的性质具体体现在其职能上,中央银行有发行的银行、政府的银行、银行的银行、调控宏观经济的银行四大职能。
(3)中央银行的结构即中央银行制度的结构,它主要包括中央银行的资本结构、资产负债结构和权力结构等方面的内容。

中央银行在金融监管中的地位

(1)20世纪80年代以前,大多数国家的中央银行是金融业或银行的监管。
(2)现在,中央银行作为金融监管的唯一主体,已无法适应新的金融格局。这是因为银行在金融体系中的传统作用正受到挑战,金融市场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越来越大,于是许多国家通过另设监管机构来监管越来越多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如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等。
(3)从各国金融监管的实践来看,监管体制可分为四类:分业经营且分业监管,如法国和中国;分业经营而混业监管,如韩国;混业经营而分业监管,如美国和香港地区;混业经营且混业监管,如英国和日本等。 是否由中央银行担当监管重任也有不同情形:有中央银行仍负责全面监管的;有中央银行只负责对银行业监管的;也有在中央银行外另设新机构,专司所有金融监管的。

中央银行金融监管程序和内容

完整的金融监管是一个连续、循环的过程,它由市场准入监管、日常运营监管、风险评价、风险处置以及市场退出等相关要素和环节组成。
(1)机构功能定位 所谓功能定位,是指各类金融机构在市场经济活动中所扮演的主要角色,以及运作、发展的空间,具体体现在该机构的服务对象、业务范围和服务方式。
(2)市场准入广义上的金融机构市场准入包括三个方面机构准入、业务准入和高级管理人员准入。机构准入,是指依据法定标准,批准金融机构法人或其分支机构的设立。业务准入,是指按照审慎性标准,批准金融机构的业务范围和开办新的业务品种。高级管理人员的准入,是指对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核准和认可。
(3)业务运营监管对金融机构的业务运营监管,主要是通过监管当局(如中央银行)的非现场监管和现场检查,以及借助会计(审计)师事务所进行的外部审计,及时发现、识别、评价和纠正金融机构的业务运营风险。这是监管当局日常监管的主要内容,包括非现场监管和现场检查。
(4)风险评价 风险的综合评价是金融监管人员在综合分析非现场监管和现场检查结果及来自中介机构提供信息的基础上,对被监管机构所存在风险的性质、特征、严重程度及发展趋势做出的及时、客观、全面的判断和评价。
(5)风险处置 金融监管当局要针对金融机构所存在的不同风险及风险的严重程度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加以处置,处置方式包括纠正、救助和市场退出。

中央银行在支付体系中的作用
(1)作为支付体系的使用者。中央银行需要自行交易以转移资金,主要包括通过支付体系清算公开市场操作,以实施货币政策;进行政府债券的支付结算(包括发行和兑付)。
(2)作为支付体系的成员。中央银行可以代表自己的客户(如政府部门和其他国家的中央银行)进行收付。
(3)作为支付服务的提供者。这些服务包括为商业银行在支付体系的运作提供结算账户;单独或与其他商业银行、金融机构一起,为支付体系提供系统硬件、软件、操作程序或通信网络。
(4)作为公共利益的保护人。这个作用包含的内容更为广泛支付体系管理者;支付体系的成员的监督者;为支付体系提供管理和计划;仲裁争议和处理赔偿,提供技术标准。另外,还可以作为结算的担保人 。

中央银行的支付清算服务

(1)提供账户服务 在各国中央银行支付清算的实践活动中,中央银行一般作为银行间清算中介人,为银行提供清算账户,通过清算账户的设置和使用来实现银行间转账。
(2)运行与管理支付系统除了提供账户服务以外,中央银行参与和组织行间清算的另一个重要手段即是运行与管理重要的行间支付清算系统。一个稳定的、有效的、公众信任的支付系统,是社会所不可或缺的。中央银行运行的支付系统通常包括账户体系、通讯网络和信息处理系统。
(3)为私营清算系统提供差额清算服务很多国家存在着多种形式的私营清算组织,而一些私营清算系统尚在实施差额清算,为了实现清算参加者间的债权债务抵消,很多清算机构乐于利用中央银行提供的差额清算服务,后者通过账户进行差额头寸的转移划拨,即可完成最终清算。
(4)提供透支便利中央银行不仅运行管理整个支付系统,还以提供信贷的方式保障支付系统的平稳运行。大额支付系统是中央银行提供信贷的重点,尤其是当大额支付系统所处理的支付指令为不可撤销的终局性支付指令时,中央银行的透支便利更为重要。

摘自网络

『贰』 中央银行的运行模式是什么

摘要:20世纪70年代以来,各国(特别是发达国家)纷纷改善中央银行的运作模式,以期提高货币政策调控的效果。中央银行运作出现3个方面的显著变化:增强独立性;实行责任追究制;提高透明度。在赋予中央银行独立性的条件下,要求其对政策绩效负有责任是权利与义务的一种匹配,责任制是独立性的一种平衡机制,透明度是实行责任制的必要条件,并且透明度能够增强货币政策的有效性。 希望对你有帮助

『叁』 西方国家中央银行实现货币政策的主要手段

货币政策工具:又称货币政策手段,是指中央银行为调控中介指标进而实现货币政策目标所采用的政策手段.

一般性政策工具:是指西方国家中央银行多年来采用的三大政策工具,即法定存款准备率,再贴现政策和公开市场业务,这三大传统的政策工具有时也称为"三大法宝",主要用于调节货币总量.

法定存款准备率:是指以法律形式规定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将其吸收存款的一部分上缴中央银行作为准备金的比率.

再贴现政策:是指中央银行对商业银行持有未到期票据向中央银行申请再贴现时所作的政策性规定.再贴现政策一般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再贴现率的确定与调整;二是规定向中央银行申请再贴现的资格.

公开市场业务:是指中央银行在金融市场上公开买卖有价证券,以此来调节市场货币量的政策行为.

选择性货币政策工具:是指对某些特殊领域的信用活动加以调节和影响的一系列措施.这些措施一般都是有选择地使用.

直接信用控制:是以行政命令或其他方式,直接对金融机构尤其是商业银行的信用活动进行控制.其主要手段包括规定利率限额及信用配额,规定金融机构的流动性比率和直接干预等.

间接信用指导:是指中央银行通过道义劝告,窗口指导等办法来间接影响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行为的做法.

货币政策传导机制:是指中央银行运用货币政策工具影响中介指标,进而最终实现既定政策目标的传导途径与作用机理.

货币政策时滞:是指从货币政策制定到最终影响各经济变量,实现政策目标所经过的时间,也就是货币政策传导过程所需要的时间.

『肆』 中央银行调控货币的主要手段有哪些 详细的

你好!利率政策是我国货币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货币政策实施的主要手段之一。中国人民银行根据货币政策实施的需要,适时的运用利率工具,对利率水平和利率结构进行调整,进而影响社会资金供求状况,实现货币政策的既定目标。利率,是一定时期内利息额与借贷资金的比率,通常分为年利率、月利率和日利率。根据资金借贷关系中诸如借贷双方的性质、借贷期限的长短等,可把利率划分为不同的种类——法定利率和市场利率、短期利率和中长期利率、固定利率和浮动 目前,中国人民银行采用的利率工具主要有:1、调整中央银行基准利率,包括:再贷款利率,指中国人民银行向金融机构发放再贷款所采用的利率;再贴现利率,指金融机构将所持有的已贴现票据向中国人民银行办理再贴现所采用的利率;存款准备金利率,指中国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交存的法定存款准备金支付的利率;超额存款准备金利率,指中央银行对金融机构交存的准备金中超过法定存款准备金水平的部分支付的利率。2、调整金融机构法定存贷款利率。3、制定金融机构存贷款利率的浮动范围。4、制定相关政策对各类利率结构和档次进行调整等。
近年来,中国人民银行加强了对利率工具的运用。利率调整逐年频繁,利率调控方式更为灵活,调控机制日趋完善。随着利率市场化改革的逐步推进,作为货币政策主要手段之一的利率政策将逐步从对利率的直接调控向间接调控转化。利率作为重要的经济杠杆,在国家宏观调控体系中将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人民银行加强了对利率手段的运用,通过调整利率水平与结构,改革利率管理体制,使利率逐渐成为一个重要杠杆。1993年5月和7月,中国人民银行针对当时经济过热、市场物价上涨幅度持续攀高,两次提高了存、贷款利率,1995年1月和7月又两次提高了贷款利率,这些调整有效控制了通货膨胀和固定资产投资规模。1996年5月和8月,1997年10月和1998年3月,针对我国宏观经济调控已取得显著成效,市场物价明显回落的情况,央行又适时四次下调存、贷款利率,在保护存款人利益的基础上,对减轻企业、特别是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利息负担,促进国民经济的平稳发展产生了积极影响。
利率、名义利率和实际利率。

目前,中央银行,即现在的中国人民银行,已经八次调整存款准备金率,这是作为中央银行的对于金融市场的货币流通实行的调控手段之一,对于金融市场的调控,中央银行有至少以下三手段:
第一,调整银行存款准备金的比率。
如果中央银行提高存款准备金的比率,则地方银行应交存于中央银行的准备金多了,从而减少了地方银行可使用的贷款资金,这样将使银行的贷款金额减少,从而达到紧缩信用的效果。反之,如果中央银行降低了存款准备金的比率,地方银行就增加了贷款的资金,扩大贷款,从而达到了扩张信用的效果。往往在市场有通货膨胀的态势的情况下,就通常使用降低存款准备金的比率,才而达到控制通货膨胀的势头。目前,中国就如此。
第二,调整重贴现率。
重贴现率,亦叫再贴现率。商业银行通常在需要资金的时候,持商业票据向中央银行进行重贴现,以便获得资金,中央银行通过提高或者降低重贴现率了影响或者说调控商业银行的信用。
第三,公开市场买卖证券业务。
中央银行可以通过在公开市场上,买卖有价证券的方式,影响和调控金融市场的信用。

『伍』 论述中央银行传统的货币政策的三大手段及其在中国的应用。

  1. 公开市场业务

中国公开市场操作包括人民币操作和外汇操作两部分。外汇公开市场操作1994年3月启动,人民币公开市场操作1998年5月26日恢复交易,规模逐步扩大。1999年以来,公开市场操作已成为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日常操作的重要工具,对于调控货币供应量、调节商业银行流动性水平、引导货币市场利率走势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目前公开市场业务一级交易商共包括40家商业银行。这些交易商可以运用国债、政策性金融债券等作为交易工具与中国人民银行开展公开市场业务。从交易品种看,中国人民银行公开市场业务债券交易主要包括回购交易、现券交易和发行中央银行票据。其中回购交易分为正回购和逆回购两种,正回购为中国人民银行向一级交易商卖出有价证券,并约定在未来特定日期买回有价证券的交易行为,正回购为央行从市场收回流动性的操作,正回购到期则为央行向市场投放流动性的操作;逆回购为中国人民银行向一级交易商购买有价证券,并约定在未来特定日期将有价证券卖给一级交易商的交易行为,逆回购为央行向市场上投放流动性的操作,逆回购到期则为央行从市场收回流动性的操作。现券交易分为现券买断和现券卖断两种,前者为央行直接从二级市场买入债券,一次性地投放基础货币;后者为央行直接卖出持有债券,一次性地回笼基础货币。中央银行票据即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的短期债券,央行通过发行央行票据可以回笼基础货币,央行票据到期则体现为投放基础货币。

2.一般而言,票据贴现可以分为三种,分别是贴现、转贴现和再贴现。

贴现是指客户(持票人)将没有到期的票据出卖给贴现银行,以便提前取得现款。一般工商企业向银行办理的票据贴现就属于这一种。

转贴现是指银行以贴现购得的没有到期的票据向其他商业银行所作的票据转让,转贴现一般是商业银行间相互拆借资金的一种方式;

再贴现是指贴现银行持未到期的已贴现汇票向人民银行的贴现,通过转让汇票取得人民银行再贷款的行为。再贴现是中央银行的一种信用业务,是中央银行为执行货币政策而运用的一种货币政策工具。

3.存款准备金

金融机构为保证客户提取存款和资金清算需要而准备的在中央银行的款,中央银行要求的存款准备金占其存款总额的比例就是存款准备金率。中央银行通过调整存款准备金率,可以影响金融机构的信贷扩张能力,从而间接调控货币供应量。法定存款准备金率是存款准备金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存款准备金率,金融机构必须将存款的一部分缴存在中央银行,这部分存款叫做存款准备金;存款准备金占金融机构存款总额的比例则叫做存款准备金率。

『陆』 中央银行现代化支付系统使用之前,金融机构之间以及金融机构和中央银行之间通过什么方式进行资金清算。

金融机构往来核算的内容有:商业银行之间的往来,包括同城票据交换及清算、异地跨系统汇划款项相互转汇、同业拆借等;商业银行和中央银行的往来,包括商业银行向中央银行送存或提取现金、缴存存款准备金、向中央银行借款、办理再贴现及通过中央银行汇划款项。
具体包括:
1.各银行按国家规定存入中国人民银行的准备金。
2.人民银行对各商业银行的贷款。
3.各银行在结算过程中相互占用的资金。
4.拆借。金融机构之间的相互借贷行为。
5.再贴现,是商业银行办理票据贴现业务后,如自身资金紧张,可将通过办理贴现取得的票据转让给人民银行,由人民银行按票据面值和规定的利率扣除贴现日至票据到期日的利息后,将票面余额支付给商业银行,待票据到期后,人民银行按票据面值向商业银行兑取现款。前面已介绍过,商业银行办理的票据贴现业务从性质上说,类似于贷款业务,那么人民银行对商业银行办理的再贴现业务,也就类似于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的贷款业务。
金融机构往来是指不同系统银行之间的账务往来,具体来说,金融机构往来是商业银行与商业银行之间,商业银行和人民银行之间,商业银行与非银行金融机构之间,由于办理资金划拨、缴存存款和办理结算等业务而引起的资金业务往来。

『柒』 中央银行货币政策的三大工具及操作方法

中央银行的三大货币政策工具:存款准备金制度、再贴现政策和公开市场业务。具体操作方法如下:

1、存款准备金制度

指金融机构为保证客户提取存款和资金清算需要而准备的在中央银行的存款,中央银行要求的存款准备金占其存款总额的比例就是存款准备金率。

2、再贴现政策

再贴现是指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将贴现所获得的未到期票据,向中央银行转让。对中央银行来说,再贴现是买进商业银行持有的票据,流出现实货币,扩大货币供应量。

对商业银行来说,再贴现是出让已贴现的票据,解决一时资金短缺。整个再贴现过程,实际上就是商业银行和中央银行之间的票据买卖和资金让渡的过程。

3、公开市场业务

公开市场业务是指中央银行通过买进或卖出有价证券,吞吐基础货币,调节货币供应量的活动。与一般金融机构所从事的证券买卖不同,中央银行买卖证券的目的不是为了盈利,而是为了调节货币供应量。

(7)中央银行处理金融机构退出的手段扩展阅读

货币政策的使用

当货币政策边际效用递减,因此央行会慎用降息降准这样的货币政策工具,而更倾向于运用公开市场操作等手段保持市场流动性,以及利用中期借贷便利与常备借贷便利,这种新型货币政策工具来调节短期流动性。

公开市场业务指中央银行通过买进或卖出有价证券,吞吐基础货币,调节货币供应量。公开市场业务债券交易有回购、现券交易以及发行中央银行票据三个品种。央行回购分为正回购和逆回购,两者都是央行在公开市场上吞吐货币的行为。

『捌』 中央银行的机构定位


(1)20世纪80年代以前,大多数国家的中央银行是金融业或银行的监管。
(2)中央银行作为金融监管的唯一主体,已无法适应新的金融格局。这是因为银行在金融体系中的传统作用正受到挑战,金融市场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越来越大,于是许多国家通过另设监管机构来监管越来越多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如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等。
(3)从各国金融监管的实践来看,监管体制可分为四类:分业经营且分业监管,如法国和中国;分业经营而混业监管,如韩国;混业经营而分业监管,如美国和香港地区;混业经营且混业监管,如英国和日本等。 是否由中央银行担当监管重任也有不同情形:有中央银行仍负责全面监管的;有中央银行只负责对银行业监管的;也有在中央银行外另设新机构,专司所有金融监管的。
中央银行的职能
1.发行银行:发行信用货币;
2.政府的银行:执行金融政策;代理国家财政;
3.银行的银行:集中存款储备金;充当最终贷款人;
4.管理金融活动的银行:制定、执行货币政策;对金融机构活动进行领导、管理和监督。 作为支付体系的使用者
中央银行需要自行交易以转移资金,主要包括通过支付体系清算公开市场操作,以实施货币政策;进行政府债券的支付结算(包括发行和兑付)。
作为支付体系的成员
中央银行可以代表自己的客户(如政府部门和其他国家的中央银行)进行收付。
作为支付服务的提供者
这些服务包括为商业银行在支付体系的运作提供结算账户;单独或与其他商业银行、金融机构一起,为支付体系提供系统硬件、软件、操作程序或通信网络。
作为公共利益的保护人
这个作用包含的内容更为广泛支付体系管理者;支付体系的成员的监督者;为支付体系提供管理和计划;仲裁争议和处理赔偿,提供技术标准。另外,还可以作为结算的担保人。 完整的金融监管是一个连续、循环的过程,它由市场准入监管、日常运营监管、风险评价、风险处置以及市场退出等相关要素和环节组成。
(1)机构功能定位 所谓功能定位,是指各类金融机构在市场经济活动中所扮演的主要角色,以及运作、发展的空间,具体体现在该机构的服务对象、业务范围和服务方式。
(2)市场准入广义上的金融机构市场准入包括三个方面(机构准入、业务准入和高级管理人员准入)。机构准入,是指依据法定标准,批准金融机构法人或其分支机构的设立。业务准入,是指按照审慎性标准,批准金融机构的业务范围和开办新的业务品种。高级管理人员的准入,是指对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核准和认可。
(3)业务运营监管对金融机构的业务运营监管,主要是通过监管当局(如中央银行)的非现场监管和现场检查,以及借助会计(审计)师事务所进行的外部审计,及时发现、识别、评价和纠正金融机构的业务运营风险。这是监管当局日常监管的主要内容,包括非现场监管和现场检查。
(4)风险评价 风险的综合评价是金融监管人员在综合分析非现场监管和现场检查结果及来自中介机构提供信息的基础上,对被监管机构所存在风险的性质、特征、严重程度及发展趋势做出的及时、客观、全面的判断和评价。
(5)风险处置 金融监管当局要针对金融机构所存在的不同风险及风险的严重程度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加以处置,处置方式包括纠正、救助和市场退出。 一个由政府组建或者在私人银行的基础上改组形成的机构,负责控制国家货币供给、信贷条件,监管金融体系,特别是商业银行和其他储蓄机构。 为政府筹集资金;代表政府参加国际金融组织和各种国际金融活动。
中央银行的职能是由中央银行的性质决定的,同时也是中央银行性质的具体体现。职能主要是宏观调控、保障金融安全与稳定、金融服务。中央银行是“发行货币的银行”,对调节货币供应量、稳定币值有重要作用。 中央银行是“银行的银行”,它集中保管银行的准备金,并对它们发放贷款,充当“最后贷款者”。中央银行是“国家的银行”,它是国家货币政策的制订者和执行者,也是政府干预经济的工具;同时为国家提供金融服务,代理国库,代理发行政府债券,为政府筹集资金;代表政府参加国际金融组织和各种国际金融活动。
中央银行的主要业务有:货币发行、集中存款准备金、贷款、再贴现、证券、黄金占款和外汇占款、为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办理资金的划拨清算和资金转移的业务等。
中央银行所从事的业务与其他金融机构所从事的业务的根本区别在于,中央银行所从事的业务不是为了营利,而是为实现国家宏观经济目标服务,这是由中央银行所处的地位和性质决定的。
央行的责任如下:(并非所有银行均拥有下列功能)
执行基本货币政策
独占钞票发行权
担任政府的银行以及银行中的银行(最后的借款来源)
管理国家外汇交易、黄金准备与发行公债
管制、监理银行业
订定官方利率─用以管理通货膨胀与汇率─透过多样政策机制影响利率
货币政策
央行负责执行国家选择的货币政策。无论是强势货币、金本位货币、联系汇率制度还是货币联盟,央行最基本的工作都包括建立国家币制。当一个国家拥有自己的币制后,就牵涉到货币标准化,基本上就是本票形式:本票是在某些情况下保证将票据兑换为金钱的承诺。过去通常都是金钱可以兑换固定金额的贵重金属。许多强势货币,因此保证兑付不再仅止于保证兑付同币别的相同金额。
央行之所以被称为银行,是因为手中握有资产(外汇、黄金、以及其他金融资产)和负债。央行的基本负债就是流通货币,还有银行本身资产担保的负债。比较不常见的状况是,管辖强势货币的央行创造新货币以支付负债,且理论上并无金额上限。
多数央行会直接(货币联盟的央行采行此法)或间接连动他国货币。在间接的状况下,央行利用握有的外币以固定比率稳住本国货币;使用此机制最值得注意的国家和地区为香港和爱沙尼亚。
在强势货币国家,掌控货币者以货币政策作为达成目标利率或其他目的的快速手段。
央行 vs. 国家
央行并没有标准化名称,但多数都采用国家银行的形式(例如:英格兰银行、加拿大银行、俄罗斯银行);部分则定位为国有银行,如乌克兰国家银行。许多国家可能以民营银行以国有方式经营的状况,另外还包括州立银行或拥有完整独立功能(如融资进出口)的准政府主体。
有些国家,尤其是共产国家,国有银行只是用来象征货币主权与融资用,如白俄罗斯分行(州立银行)。其他国家的国银则是用来表示央行不只是稳定货币,还包括充分就业、工业发展等目标。
干预利率
典型的央行会控制某些短期利率,因而影响股市、债券市场、房地产和其他利率。以欧盟央行为例,他们在主席委员会会议中公告利率(联准会则是在理事会议中宣布)。
联准会与欧盟央行都由1个或一个以上的中央主体组成,负责有关利率、公开市场操作规模与形式、执行政策分行的主要决策。以联准会为例,包含了地方联准会;欧盟央行辖下则有国家央行。
强制力限制
与一般人认知相反的是,央行并没有十足权力,执行政策时有所限制。最重要的是,虽然大家可能认为中央银行控制一部份或所有利率和汇率,经济理论以及实证显示在开放市场中不可能同时操控利汇率。关于有限权力最有名的理论是蒙代尔(Mundell)的“不可能的三位一体”(Impossible trinity),该理论假设同时紧盯货币政策(广义而言,即利率)、汇率(固定汇率)和维持资本自由流动是不可能的。大部分西方经济学家认为开放资本自由流动,本意就是央行可以紧盯利率或汇率,但不可能同时紧盯两者。
即使紧盯利率,大部分央行对于个人和企业实际支付的利率影响力仍有限。
即使是美国也必须以买卖外汇的方式达成目标。在最有名的政策失灵里,索罗斯利用英镑钉住欧洲央行的关系加以套利,此次套利为索罗斯带来20亿收入,并使英国花费80亿元稳住英镑,使得英国被迫放弃此强制力限制政策。后来他曾经严厉批判粗糙的银行政策,认为不应该有人可以做出像他这样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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