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金融投资 > 支持组建农业租赁金融公司

支持组建农业租赁金融公司

发布时间:2021-03-09 13:17:08

⑴ 我国的几大融资租赁公司都是什么

从规模和市场份额来说,我国融资租赁公司主要可分以下两类:一类是没有金融牌照的中外合资租赁公司和一般的内资融资租赁公司;另一类是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有金融牌照的金融租赁公司。
截止到2009年底,全国金融租赁公司共有12家,非金融机构融资租赁公司有147家,其中内资融资租赁公司有37家,外资以及中外合资融资租赁公司有110家。
(1)金融租赁公司发展现状
自从2007年3月以来,新修订的《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正式施行,允许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设立或者参股金融租赁公司,这是商业银行推出租赁行业10余年后再次进入融资租赁行业。目前,已经有民生银行、交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招商银行、国家开发银行、和中国农业银行等9家银行先后获准组建金融租赁公司。
预计,银监会将会批准更多的符合资质的银行设立租赁公司,一方面,金融租赁业务黑是目前商业银行增加非利息收入、实现业务多领域、收入多元化的现实选择;令一方面,大批商业银行介入租赁行业后,其资金实力以及目前充裕的流动性,有望使得租赁资金来源得到保障。
表6:主要银行系金融租赁公司
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亿) 注册地 出资银行 成立时间 租赁业务范围
工银金融租赁公司 20 天津 中国工商银行 2007.11 船舶、飞机、大型设备
建信金融租赁公司 45 北京 中国建设银行
美国银行 2007.12 电力、铁路、船舶,航空,建筑,运输
交银金融租赁公司 20 上海 交通银行 2007.12 电力、石化、航空、船舶
民生金融租赁公司 32 天津 民生银行 2008.4 飞机、船舶、冶金、能源、基础设施
招银金融租赁公司 20 上海 招商银行 2008.4 煤电、大型设备,环保、公共基础设施
国银金融租赁公司 80 深圳 国家开发银行 2008.5 飞机、能晕、电信设备
除了银行系的金融租赁公司以外,还有华融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江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深圳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和昆仑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等其他金融租赁公司。
截至2009年底,这12家由银监会监管的金融租赁公司租赁资产余额总计达到1507.3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77.79亿元,利润总额22.36亿元,分别比2008年增长了120%、80%、61%。
重点企业介绍:
《1》工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工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是由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全资设立,注册资本50亿元人民币,它是国务院确定试点并首家获中国银监会批准开业的由商业银行设立的金融租赁公司,也是国家确定滨海新区发展战略后落户新区的最大法人金融机构之一。该公司依托中国工商银行的强大实力,以国际化的视野、市场化的机制、专业化的品质,提供各类租赁产品以及租金转让与证券化、资产管理、产业投资顾问等金融产业服务,定位为大型、专业化的飞机、船舶和设备租赁公司,秉承工行在机、船、设备租赁融资方面的专业基础和优良的企业文化,建立了完备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管理体制。
《2》国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国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由国家开发银行对原深圳金融租赁有限公司进行股权重组并增资后变更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注册资本为80亿元人民币,是国内注册资本和资产规模最大的金融租赁公司以及深圳市注册资本第二大的金融企业法人。公司经过近十年的开拓与创新,在飞机融资租赁、经营租赁、收购带租约的飞机资产、航材及机场设备租赁等航空租赁业务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截止2009年10月底,公司总资产达人民币303亿元,累计实现租赁业务总额达人民币310余亿元。
《3》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4月,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首批5家拥有银行背景的金融租赁企业。公司由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天津保税区投资有限公司共同发起创建,总注册资本达32亿元人民币,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出资26亿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81.25%,天津保税区投资有限公司出资6亿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18.75%。
《4》华融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华融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前身为成立于1984年的浙江省租赁公司,是国内最早成立的融资租赁公司之一。公司总部位于浙江省杭州市,设有宁波、金华分公司。该公司成立20多年来,在各级政府和监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已在企业技术改造、公共交通、工程机械、环保能源、医疗、印刷、船舶等领域为3700多家企业提供融资租赁服务,累计租赁投资额达750亿元,业务覆盖全国30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为促进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5》昆仑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昆仑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0年7月底,是我国首家具有装备制造业背景的金融租赁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金为60亿元,其中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重庆机电控股(集团)公司分别出资54亿元和6亿元,注册资本金规模在国内排第二。公司的经营方向主要有:1、服务中小企业;2、支持装备业的发展;3、围绕中石油开展业务。
(2)内资融资租赁公司发展现状
从2008年国家开始实行内资租赁企业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试点工作以来,内资融资租赁公司从最初的9家发展到了现在的37家,涉及的租赁业务范围也逐步扩大到飞机、船舶、机器设备、公共交通灯领域,我国的融资租赁行业有了长足的进步,并且逐步发展为我国中小企业的融资新路径。
重点企业介绍:
《1》长江租赁有限公司
长江租赁有限公司是经国家商务部批准的首批融资租赁试点企业,是目前中国国内资产规模最大、资产质量最优的内资租赁企业,并且在2008年被认定为国际第一个高新技术企业的租赁公司。该公司的优势业务是航空租赁业务,并且逐步拓展到船舶、能源、城市基础设施、机械设备以及附带技术租赁等业务。
《2》万向租赁有限公司
万向租赁有限公司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认定的国内首批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内资租赁公司。 自成立以来,依托万向的品牌和实力,不断创新经营思路、服务品种,先后承接了一千多个大中型项目,累计实现租赁总额近80亿元,对承租企业及地方经济的发展发挥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公司业务包括大型生产设备租赁、交通运输设备租赁、公共基础设施租赁、工程设备租赁、金融设备租赁、医疗设备租赁等,涉足产业包括化工、医药、轻纺、通信、机械、建材等多个领域,业务分布全国各地。
(3)外资以及中外合资融资租赁公司发展现状
外资以及中外合资租赁公司主要是利用外资,从国外引入先进设备从事租赁业务的企业。在我国,第一家中外合资租赁公司是成立于1981年的中国东方租赁有限公司。截止至2008年底,外资以及中外合资租赁公司的总资产已接近500亿元。
重点企业介绍:
《1》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
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于1991年成立于沈阳,系中外合资的专门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专业公司。在经历了十年发展之后,公司由浑河北岸的沈阳南迁至浦江之畔的上海,并创建了独具特色的保障租赁资产安全的质量控制体系,远东租赁获得股东信任,于2004年再次增资扩股,注册资本达到6047万美元。该公司主要从事国内外各种先进或适用的生产设备、通讯设备、医疗设备、科研设备、检验检测设备、工程机械、电器、仪器、仪表(包括单机及技术成套设备)、交通运输工具(包括飞机、汽车、船舶)等机械设备及其附带技术的直接租赁、转租赁、回租赁、杠杆租赁、委托租赁、联合租赁等不同形式的本外币融资性租赁业务。
《2》麦格理租赁(中国)有限公司
麦格理租赁有限公司主要从事金融租赁服务,主要为科技行业提供运营租赁,特别专注于计算机设备、网络及其他办公设备,以及电讯及半导体生产设备。此外,该公司还有意把业务拓展到飞机、飞机引擎、车辆以及一般生产设备的租赁。

⑵ 农业有什么好项目

在农业结构调整中,有些农民朋友苦于找不到经济效益好的种植项目而迷惘。笔者认为,下面几类项目就很不错。

异地种植项目

当地引种种植异地的农产品,可省去长途运输的费用和时间,上市快而早、鲜活质优,备受消费者喜爱,如南蔗北种、南菜北栽等。

反季节栽培种植项目

即利用大棚、温室等农业高新技术,错开以往传统的种植季节,换季栽培农作物,包括提前和推迟两种反季栽培方式。反季节种植作物因错开了该产品按传统种植方法上市的季节,避免了大量同类产品集中上市的矛盾,从而获得比传统方法种植的产品更多的效益。

黑色作物种植项目

近年来,随着人们生活消费水平的迅速提高,黑色食品因其集营养、保健、观赏等多种功能于一身,而备受人们的青睐,市场前景不断看好。这类作物有黑玉米、黑小麦、黑大米、黑芝麻等。但此类作物需求量较小,且种价昂贵,不可盲目发展,否则容易造成入不敷出或入出互抵白搭工夫。

⑶ 农村金融如何支持现代农业发展

我们以山东省莱阳市发展现代农业为例,在剖析现行金融制度对现代农业发展制约的同时,提出了金融支持现代农业又好又快发展的对策建议。 金融支持现代农业发展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县域金融机构多元化深度不够。目前农村金融机构服务的对象主要是农户和个体工商户,从贷款期限、额度和方式上很难满足现代农业发展的需要;农业发展银行的业务领域虽然近些年不断拓宽,但政策性业务,如农业综合开发、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功能并未有效发挥;邮政储蓄银行因受自身经营管理的限制,对农村经济的促进作用不明显;新出现的新三类机构(村镇银行、贷款公司、资金互助社)数量极少,服务能力有限。 金融中介组织缺失。借助民间资本兴建起来的农产品加工企业达不到银行贷款所要求的条件,加之县域基本没有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服务的担保公司、信托公司或者金融租赁公司等中介机构,中小企业在急需资金时,只能依靠自身的力量,因而丧失了很多发展良机。 民间融资长期得不到认可。民间积累了大量财富,同时农产品加工企业也需要大量资金的支持,在银行信贷资金缺位的情况下,民间借贷起到了很好的补充作用,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现代农业的发展。据统计,目前我国农村地区通过民间借贷融资高达8000亿元至14000亿元。民间借贷在历次金融改革中都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地位得不到认可、发展得不到支持。 农村地区信用体系不健全。由于广大农村地区征信工作开展的较晚,对贷款客户资料的收集存在不少困难,目前农村的各类企业法人和农民的信用档案没有真正建立起来,而少有的中介机构服务又不规范,信息经常失真,银行发放贷款面临很大风险。 针对上述问题,笔者提出如下建议: 建立适度竞争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我国现代农业发展具有较强的地域性和层次性,各种需求主体对金融服务的需求也表现出较强的多样性。因此,应从功能视角出发,以有利于现代农业发展为标准,开放农村金融市场,鼓励社会资本和民间资本发起或参与设立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继续完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政策性银行、邮政储蓄银行、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资金互助组织等多种金融机构并存、功能互补、协调运转的机制,打破和消除垄断格局,真正形成基于竞争效率的多元化农村金融组织体系,消除农村地区出现的金融服务空白。 深化县域金融机构支持现代农业发展激励机制。农业是安天下、稳民心的战略产业,没有农业现代化就没有国家现代化。因此,对信贷资金支持现代农业的发展,要加大优惠政策的力度,对金融机构发放的涉农贷款进行利差补贴、税收减免,给予农村金融机构更加灵活的呆账核销政策和存款准备金政策,并实施差别化监管,为现代农业的发展创建一个可持续的融资机制。 健全金融中介机构,为中小农产品加工企业融资提供专门服务。应由政府出面或者出政策,成立各种类型的担保公司,为产品有订单、订单有效益的中小加工企业贷款提供融资担保,同时积极推动民营资本参与组建担保公司,拓宽担保公司资本金来源的渠道;发展信托业务,通过为中小加工企业发行各种信托产品,筹集发展生产所需资金;大力兴办金融租赁公司,积极发展金融租赁业务,为中小加工企业发展壮大提供租赁服务。 放开民间借贷,为中小加工企业多渠道融资开辟合法途径。顺应经济发展要求,加强对民间融资的引导与规范,尽快出台“放款人管理条例”,赋予民间借贷应有的法律地位,明确其性质、活动范围、运作方式和借贷原则等,建立长效管理和监测机制,适时向社会披露信息和风险提示,为民间融资的健康发展提供法律和制度保证,以便更好地发挥其弥补农村金融市场信贷资金不足的作用,为县域经济和现代农业发展服务。 加快农村征信工程建设,为现代农业持续发展营造良好的信用环境。目前要在现有基础上加大对农户、中小加工企业等征信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他们对征信工作的认识,使其逐步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统计报表等规章制度,提高与银行打交道的能力。同时,不断完善征信评价机制,规范对农户、中小加工企业信用评定的管理工作,把其作为对农村金融考核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促进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的建设。

⑷ 六盘水的金融是如何支持农业发展的 也可以这样说,全国的金融支持农业发展的态度和措施有些什么。

建议你去查一下国家有关“三农”的政策。还有小额信贷这些内容

⑸ 我在松花江养鱼当时政府号召大力支持成立合作社,现在不让养我该怎么办

那你问他一下,该怎么让才能让你养?要搬个养殖证啥的,那你就去办呗,如果你不养的话,那你吃什么吃不吃得话?那你去到要政府给你吃的喝的。

⑹ 金融机构有哪些

金融机构是专门从事金融活动的组织,包括中央银行、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信用合作社、信托投资公司等。

1、中央银行

中央银行(Central Bank)国家中居主导地位的金融中心机构,是国家干预和调控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工具。负责制定并执行国家货币信用政策,独具货币发行权,实行金融监管。

中国的中央银行为中国人民银行,简称央行。

2、商业银行

商业银行(Commercial Bank),英文缩写为CB,是银行的一种类型,职责是通过存款、贷款、汇兑、储蓄等业务,承担信用中介的金融机构。

主要的业务范围是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以及办理票据贴现等。一般的商业银行没有货币的发行权,商业银行的传统业务主要集中在经营存款和贷款业务。

3、政策性银行

政策性银行(policy lender/non-commercial bank)是指由政府创立,以贯彻政府的经济政策为目标,在特定领域开展金融业务的不以盈利为目的的专业性金融机构。

实行政策性金融与商业性金融相分离,组建政策性银行,承担严格界定的政策性业务,同时实现专业银行商业化,发展商业银行,大力发展商业金融服务以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是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

4、信用合作社

农村信用合作社(英文名称Rural Credit Cooperatives,中文简称农村信用社、农信社)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由社员入股组成、实行民主管理、主要为社员提供金融服务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

5、信托投资公司

信托投资公司是一种以受托人的身份,代人理财的金融机构。它与银行信贷、保险并称为现代金融业的三大支柱。我国信托投资公司的主要业务:经营资金和财产委托、代理资产保管、金融租赁、经济咨询、证券发行以及投资等。

⑺ 金融租赁业如今的现状是怎么样的呢

寻找一篇文章,以供参考。可见原件。
中小企业融资难是一个普遍的问题,中小企业的发展在世界上,尤其是在严重的资金短缺阻碍中小型企业的发展,成为“拦路虎”中小企业发展。资金维持企业生命的血液,资金短缺将导致中小型企业无法生存,因此,要解决中小企业中小企业生存和发展的融资问题已成为一个关键问题。的参考参考●中小企业融资的现状 - 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根本原因是中国中小企业的发展是困难的,据统计,我国现有中小企业超过3000亿美元,占中国国内生产总值的56% ,社会,占42%的税收,占出口量的62%,销售占59%,占了75%的就业机会。然而,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小企业融资的地位和作用是极不相称的。首先,中小企业获得银行信贷支持。中国的中小企业获得银行信贷支持所有中小企业只有10%左右。全国乡镇企业,民营企业,三资企业,短期贷款占比只有短期银行贷款的14.4%。看我们的中小企业获得银行信贷支持很少,二是直接融资渠道狭窄中小型企业在中国的直接融资的比例非常低。此外98.7%的中小企业从银行中,只有1.3%来自直接融资间接融资的融资,上市融资条件的中小企业在中国是非常高的,一般的小,中小型企业是很难达到上市融资的标准。最后,由于缺乏自有资金在中国的中小型企业,这限制了小型和中小型企业的发展。在我国非公有制企业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弱到强,企业的发展主要是依靠他们自己的积累,内源性融资。大大限制随着中国中小企业的快速发展和做大做强。根据研究数据显示,国际公司,中国中小企业的资本业主和内部收益留存占30%和26%,中国的私营部门的资金来源,企业债券和股权融资占不到1%。参考参考●中小企业融资难的中小企业为主的的原因<BR>融资,原因如下:参考1。现有的银行系统不支持中小企业融资。目前国有银行体系向市场体制正在改变,正在进行股份制改革,中小企业在目前的体制是很难获得国有商业银行贷款的支持。为了防范金融风险,国有商业银行应实施“大城市,大企业,大项目”大规模合并基层网络的战略,贷款权限上收到的匹配中小型企业,小型和中型金融机构没有权利负责的资金供应,他们的无助感。与此同时,中国的目前的银行系统并没有允许成立的私人性质的私人银行适应发展小和中小型企业,中小型企业在中国是很难得到支持的银行。参考参考。现有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制度不完善,以及缺乏后续支持系统。虽然中国出台了“中小企业促进“中国人民共和国,但由于缺乏实施细则,是非常有限的努力,以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当地政府根据该法成立的中小企业担保公司,政府出资设立的信用担保机构通常只能得到一次性的资金支持开始规划,缺乏后续的补偿机制;私营担保机构的所有权歧视只能是全权负责抵押贷款的风险与协作银行不能形成共享机制。保证分散风险和损失分担及补偿制度尚未形成,从而使担保基金和担保机构信用的变焦功能受到更大的限制。此外,信用担保业建设的相关法律法规相对滞后,但也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信用担保机构的规范发展。参考参考3。社会信用体系不健全,信息不对称,导致中小企业很难获得融资支持。中国社会信用体系尚未建立,中小型企业的诚信状况和资产质量都难以把握,这就造成了银行与中小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因此,中小型企业很难获得银行的支持。参考参考4。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尚未建立,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比例失调。中国的证券市场是现在的主要主板市场一般倾向于到大型企业,在中小企业板在主板市场打开,但的上市标准,为中小型企业是没??有的上市门槛高,所以一个很大的潜力的中小型企业的发展不能上市融资。结合创业板门槛低延时开放,本地股市已禁止缺乏法律支持,非正规融资,中小企业直接融资问题变得更糟。据有关资料显示,中小企业股权融资占1.6%,可见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结构极不协调。参考参考●中小型企业的多种??融资渠道<BR> 1股权融资。应采取股权融资,中小企业融资,但中小企业快速发展的重要手段。的形式有不同的方式来实现股权性质组织,股权融资不同的融资工具。 (1)该公司是所有公司的资本,以等额以上的鸿沟股份的物理表现的股份,股票,每股股份等额,但量非常小,这么小的投资,以投资这个你可以加速资本集中。公司审批程序复杂,需要的中小型企业有一定的规模和效率,处理时间会更长。 2004年5月,深圳交易所开通了中小企业板,提供直接融资的优强中小企业迅速成长的源泉。 (2)有限责任公司,其具体的物理表现形式的出资证明书,每一个股东的出资证明书是不相等的,最多只有50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吸收股本,每股东的出资额会较大,让小投资者不能投资,资本迅速集中的影响。上述融资被认为是股权融资是融资的基本模式,促进小型和中小型企业的发展。参考2。债务融资。债务融资的中小企业基本的融资,债务融资的金融机构的贷款和发行企业债券两种形式。 (1)贷款。中小型企业贷款是非常有限的中小企业获得贷款融资的金融机构融资,但由于银行系统,抵押贷款,信用贷款,抵押贷款的一般形式的原因。 (2)发行债券融资。较少的中小型企业发行债券融资,但它也是中小企业融资难的一个重要的融资渠道。中国许多政策和法规的发行公司债券的现行政策条件下,更适合于基础设施建设,如水利,水,电,道路,桥梁和其他项目。中小企业能够获得这些项目的资格发行公司债券的申请。参考参考3。企业留存利润。中小型企业使用企业留存利润以资助,更适合于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融资行为,双方股东的留存利润用于再投资行为。项目融资参考参考4.BOT的。 BOT(建设 - 经营 - 移交)建设 - 经营 - 转让。中小企业投资公共工程,政府特许经营权的企业的项目建设,通常这种方式。 BOT方式是更容易得到一些财团融资项目抵押给财团或金融机构的支持,并进行施工,建设,经营利润偿还,或销售,经营期限为金融机构或财团。这种方式更适合在大型公共工程设施,如公路,桥梁,大型发电厂和其他公司的投资,可以吸收财团作为股东的股份制的形式,这家公司建设项目的主要承包商,并签署了与当地政府的协议,政府通过银行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经营公司的经营期限,经营期限届满后,整个项目由政府拥有。参考参考。政府性基金融资。中国政府以促进发展中小型企业,开发了中小企业促进法“,中国人民共和国”,根据该法的规定,当地政府已制定优惠政策,以促进本地中小型的发展企业,其中包括建立一个有利于中小企业发展支援基金。比如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创业基金,科技发展基金,支持农业科技创新基金的资金,这些资金的特点是低利率或利息免费,还款期长,甚至不用偿还。但是,要获得这些基金必须符合一定的政策条件。参考参考6。金融租赁融资租赁是一种创新的形式,中小企业融资,金融租赁公司,也被称为财政金融租赁,传统租赁形式的贸易和金融交易的有机结合。融资租赁的基本含义的租赁设备和供应厂商由承租人选择出租人,承租人提供融资购买的目的的设备,承租人通过融资租赁合同的订立与出租人支付租金为代价,长期使用的设备。承租人,融资租赁,以达到融资的目的,通过对熔体,其实质是,金融交易附带传统租赁业务,是一种特殊的金融产品,金融租赁业作为一种创新的融资解决中小企业融资与其他金融工具不具有特殊的优势,是解决当前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一个可行的选择。金融租赁有两个基本功能:融资功能,营销功能。从理论上说,一个时期的经济发展中发挥主导作用,其融资功能,在经济衰退的营销功能发挥主导作用。分离和整合这两个函数可以不依赖完全对经济发展和萧条严格的定义在一段时间,他们可能发挥起主导作用,但更广泛的2功能相互依附,合并。发达国家的国际金融租赁已成为一种发展趋势,中国的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与国际接轨,以促进他们的健康,规范发展金融租赁业可以有效地解决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BR>参考●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参考建议的解决方案是一个系统的项目涉及的融资体系,信用环境,企业和金融机构的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的因素很多,需要进行整合和协调,配套解决。具体的政策建议如下:1 <BR> <BR>。建立小型和中型的企业,一个完善的信用体系,为中小企业的发展离不开信用体系的支持,健全信用制度可以消除信息的不对称性融资的投资者或债权人,投资者和债权人对提高中小企业的融资,以促进小型和中型的企业的发展潜力。建立适合中小企业特点的中国信用征集,评级,发布制度,奖励惩处机制,建立和完善企业信用档案数据库,以推进试点中小企业信用档案。中小型企业提供高信贷评级,工商年检程序应该简化,逐步实行备案制度。加强中小企业内部信用体系建设,培育信用需求,规范信用市场,完善信用体系,并创建一个信用环境,为提高中小企业的整体素质和竞争力,对信用风险,提高自身的融资能力,具有紧迫的现实意义。目前,有关部门在城市的北京,山西,吉林,浙江,四川试点,通过建立企业的具体情况,建立政府金融机构的信用档案,信用评级,信用体系,提高企业自身的融资能力。参考2 <BR>。建立一个健全的金融体系,为中小企业服务。支持应的措施,在表单中,您可以设置适当的政策性银行,使地区小型和中型的股份制银行和合作性金融机构,有条件的地区建立新的创造者设立,变更,探索建立专门服务小企业,政策性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和城市信用社要积极吸引非公有资本股份,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农村信用社应吸纳城镇强度和中小企业融资服务机制,农民,其股份的个体工商户和小企业加快所有制结构的改善,提高农村中小企业的信贷服务;许可的国家政策,为小型和中型的企业,非国有企业的新??的专门服务国有小型金融机构等形成的技术开发银行,专门为科技型企业提供融资服务。同时,为了满足中国中小企业的资金需求,通过税收支持,扩大利率浮动范围再贷款和再贴现的方式,鼓励各类银行增加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贯彻实施国有商业银行贷款的比例控制。参考参考(3)建立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体系,拓展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渠道,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继续发挥主板市场的作用,完善现有的中小企业板的基础上,应加快建立中小企业上市的孵化,咨询系统,及时启动的创业板(“创业板”)证券公司逐步扩大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整合和规范现有的产权交易市场,股权转让的非公有制企业提供服务,继续促进中小型企业在海外上市的工作,鼓励符合产业政策的中小企业筹集资金,以股权融资,项目融资,同时,允许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债务融资探索。债券市场应该建立一个多层次的系统,相应的法律法规,让中小型企业发行企业债券,并允许不同层次的债券市场流通的发展,通过税收优惠政策,中小企业债券的利息征收利息税豁免,以刺激中小企业发行债券融资大力推动建立风险投资公司,通过减税促进中小企业的风险资本投资。参考参考。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加快建设中小企业辅助系统。形成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建立多层次的信用担保体系。根据中小企业在世界各国的发展经验,这是必要的,以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保证困难问题,当务之急是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从组织形式的信贷支持,以确保执行系统。建立商业或相互信用担保机构,鼓励非公有制经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免征销售税批准。加快建立全国中小企业信用再担保机构,鼓励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基金,建立和完善信用担保业,风险控制和损失补偿机制。参考参考5加快建设的法律和法规,以促进小型和中小型企业的发展,为了保护和支持小型和中小型企业的发展,一些发达国家已经高度重视金融立法。由于20世纪50年代,日本开始立法为中小企业的发展,先后开发了30多个中小企业相关的法律和法规,其中最有影响力的中小企业基本法“在1963年制定,它是中小企业的发展,在日本的纲领性规定,日本中小企业宪法说,美国中小企业立法也比较健全,从1953年开始,制定了“小企业法”中小企业投资法“和”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促进法“及其他法规。参考参考中国从1998年开始,有关部门发出的一个文件,以帮助和支持连续中小企业的发展,中国中小企业促进法人民共和国颁布于2003年,但不完美的配套措施,还进入了实质性阶段的操作。为此,在中国中小企业的发展特点,要加快制定和实施“中小企业投资法,技术创新中小企业促进法”,“反垄断的法律和其他法规,以立法的形式建立的中小企业在全国在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明确对中小企业的分类标准,维护中小企业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以确定中小企业管理机构的法律地位,明确鼓励和支持的中小企业的方针,政策成为重要的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在中国法律保护。

⑻ 农业创业项目有哪些

农村创业项目有很多,包括:
1、农作物种植;
2、家禽畜类养殖;
3、农作物深加工;
4、禽畜产品深加工;
5、农村观光旅游等。

⑼ 鄂尔多斯市民间融资公司目前有多少家

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使两者在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是必须长期坚持的基本方针,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然要求。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不断发展壮大,已经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和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的重要力量。积极发展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有利于繁荣城乡经济、增加财政收入,有利于扩大社会就业、改善人民生活,有利于优化经济结构、促进经济发展,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

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中央确定的方针政策,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化改革,消除影响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体制性障碍,确立平等的市场主体地位,实现公平竞争;进一步完善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法保护非公有制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府监督管理和服务,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环境;进一步引导非公有制企业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健全管理,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促进非公有制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为此,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放宽非公有制经济市场准入

(一)贯彻平等准入、公平待遇原则。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禁入的行业和领域。允许外资进入的行业和领域,也允许国内非公有资本进入,并放宽股权比例限制等方面的条件。在投资核准、融资服务、财税政策、土地使用、对外贸易和经济技术合作等方面,对非公有制企业与其他所有制企业一视同仁,实行同等待遇。对需要审批、核准和备案的事项,政府部门必须公开相应的制度、条件和程序。国家有关部门与地方人民政府要尽快完成清理和修订限制非公有制经济市场准入的法规、规章和政策性规定工作。外商投资企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二)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垄断行业和领域。加快垄断行业改革,在电力、电信、铁路、民航、石油等行业和领域,进一步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对其中的自然垄断业务,积极推进投资主体多元化,非公有资本可以参股等方式进入;对其他业务,非公有资本可以独资、合资、合作、项目融资等方式进入。在国家统一规划的前提下,除国家法律法规等另有规定的外,允许具备资质的非公有制企业依法平等取得矿产资源的探矿权、采矿权,鼓励非公有资本进行商业性矿产资源的勘查开发。

(三)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公用事业和基础设施领域。加快完善政府特许经营制度,规范招投标行为,支持非公有资本积极参与城镇供水、供气、供热、公共交通、污水垃圾处理等市政公用事业和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与运营。在规范转让行为的前提下,具备条件的公用事业和基础设施项目,可向非公有制企业转让产权或经营权。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市政公用企业、事业单位的产权制度和经营方式改革。

(四)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社会事业领域。支持、引导和规范非公有资本投资教育、科研、卫生、文化、体育等社会事业的非营利性和营利性领域。在放开市场准入的同时,加强政府和社会监管,维护公众利益。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参与公有制社会事业单位的改组改制。通过税收等相关政策,鼓励非公有制经济捐资捐赠社会事业。

(五)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金融服务业。在加强立法、规范准入、严格监管、有效防范金融风险的前提下,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区域性股份制银行和合作性金融机构。符合条件的非公有制企业可以发起设立金融中介服务机构。允许符合条件的非公有制企业参与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的改组改制。

(六)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国防科技工业建设领域。坚持军民结合、寓军于民的方针,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允许非公有制企业按有关规定参与军工科研生产任务的竞争以及军工企业的改组改制。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军民两用高技术开发及其产业化。

(七)鼓励非公有制经济参与国有经济结构调整和国有企业重组。大力发展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和非公有资本等参股的混合所有制经济。鼓励非公有制企业通过并购和控股、参股等多种形式,参与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的改组改制改造。非公有制企业并购国有企业,参与其分离办社会职能和辅业改制,在资产处置、债务处理、职工安置和社会保障等方面,参照执行国有企业改革的相应政策。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并购集体企业,有关部门要抓紧研究制定相应政策。

(八)鼓励、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参与西部大开发、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和中部地区崛起。西部地区、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和中部地区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政策措施,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积极吸引非公有制企业投资建设和参与国有企业重组。东部沿海地区也要继续鼓励、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壮大。

二、加大对非公有制经济的财税金融支持

(九)加大财税支持力度。逐步扩大国家有关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规模,省级人民政府及有条件的市、县应在本级财政预算中设立相应的专项资金。加快设立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研究完善有关税收扶持政策。

(十)加大信贷支持力度。有效发挥贷款利率浮动政策的作用,引导和鼓励各金融机构从非公有制经济特点出发,开展金融产品创新,完善金融服务,切实发挥银行内设中小企业信贷部门的作用,改进信贷考核和奖惩管理方式,提高对非公有制企业的贷款比重。城市商业银行和城市信用社要积极吸引非公有资本入股;农村信用社要积极吸引农民、个体工商户和中小企业入股,增强资本实力。政策性银行要研究改进服务方式,扩大为非公有制企业服务的范围,提供有效的金融产品和服务。鼓励政策性银行依托地方商业银行等中小金融机构和担保机构,开展以非公有制中小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的转贷款、担保贷款等业务。

(十一)拓宽直接融资渠道。非公有制企业在资本市场发行上市与国有企业一视同仁。在加快完善中小企业板块和推进制度创新的基础上,分步推进创业板市场,健全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的功能,为非公有制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创造条件。鼓励符合条件的非公有制企业到境外上市。规范和发展产权交易市场,推动各类资本的流动和重组。鼓励非公有制经济以股权融资、项目融资等方式筹集资金。建立健全创业投资机制,支持中小投资公司的发展。允许符合条件的非公有制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发行企业债券。

(十二)鼓励金融服务创新。改进对非公有制企业的资信评估制度,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发放信用贷款。对符合有关规定的企业,经批准可开展工业产权和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的质押贷款试点。鼓励金融机构开办融资租赁、公司理财和账户托管等业务。改进保险机构服务方式和手段,开展面向非公有制企业的产品和服务创新。支持非公有制企业依照有关规定吸引国际金融组织投资。

(十三)建立健全信用担保体系。支持非公有制经济设立商业性或互助性信用担保机构。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基金和区域性信用再担保机构。建立和完善信用担保的行业准入、风险控制和补偿机制,加强对信用担保机构的监管。建立健全担保业自律性组织。

三、完善对非公有制经济的社会服务

(十四)大力发展社会中介服务。各级政府要加大对中介服务机构的支持力度,坚持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原则,不断完善社会服务体系。支持发展创业辅导、筹资融资、市场开拓、技术支持、认证认可、信息服务、管理咨询、人才培训等各类社会中介服务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规范和发展各类行业协会、商会等自律性组织。整顿中介服务市场秩序,规范中介服务行为,为非公有制经济营造良好的服务环境。

(十五)积极开展创业服务。进一步落实国家就业和再就业政策,加大对自主创业的政策扶持,鼓励下岗失业人员、退役士兵、大学毕业生和归国留学生等各类人员创办小企业,开发新岗位,以创业促就业。各级政府要支持建立创业服务机构,鼓励为初创小企业提供各类创业服务和政策支持。对初创小企业,可按照行业特点降低公司注册资本限额,允许注册资金分期到位,减免登记注册费用。

(十六)支持开展企业经营者和员工培训。根据非公有制经济的不同需求,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整合社会资源,创新培训方式,形成政府引导、社会支持和企业自主相结合的培训机制。依托大专院校、各类培训机构和企业,重点开展法律法规、产业政策、经营管理、职业技能和技术应用等方面的培训,各级政府应给予适当补贴和资助。企业应定期对职工进行专业技能培训和安全知识培训。

(十七)加强科技创新服务。要加大对非公有制企业科技创新活动的支持,加快建立适合非公有制中小企业特点的信息和共性技术服务平台,推进非公有制企业的信息化建设。大力培育技术市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让。科技中介服务机构要积极为非公有制企业提供科技咨询、技术推广等专业化服务。引导和支持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与非公有制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产学研联合。鼓励国有科研机构向非公有制企业开放试验室,充分利用现有科技资源。支持非公有资本创办科技型中小企业和科研开发机构。鼓励有专长的离退休人员为非公有制企业提供技术服务。切实保护单位和个人知识产权。

(十八)支持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改进政府采购办法,在政府采购中非公有制企业与其他企业享受同等待遇。推动信息网络建设,积极为非公有制企业提供国内外市场信息。鼓励和支持非公有制企业扩大出口和“走出去”,到境外投资兴业,在对外投资、进出口信贷、出口信用保险等方面与其他企业享受同等待遇。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在境外申报知识产权。发挥行业协会、商会等中介组织作用,利用好国家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支持非公有制企业开拓国际市场。

(十九)推进企业信用制度建设。加快建立适合非公有制中小企业特点的信用征集体系、评级发布制度以及失信惩戒机制,推进建立企业信用档案试点工作,建立和完善非公有制企业信用档案数据库。对资信等级较高的企业,有关登记审核机构应简化年检、备案等手续。要强化企业信用意识,健全企业信用制度,建立企业信用自律机制。

四、维护非公有制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

(二十)完善私有财产保护制度。要严格执行保护合法私有财产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非公有制企业的合法财产,不得非法改变非公有制企业财产的权属关系。按照宪法修正案规定,加快清理、修订和完善与保护合法私有财产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

(二十一)维护企业合法权益。非公有制企业依法进行的生产经营活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依法保护企业主的名誉、人身和财产等各项合法权益。非公有制企业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提出的行政复议等,政府部门必须及时受理,公平对待,限时答复。

(二十二)保障职工合法权益。非公有制企业要尊重和维护职工的各项合法权益,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与职工签订规范的劳动合同,并健全集体合同制度,保证双方权利与义务对等;必须依法按时足额支付职工工资,工资标准不得低于或变相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逐步建立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必须尊重和保障职工依照国家规定享有的休息休假权利,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职工超时工作,加班或延长工时必须依法支付加班工资或给予补休;必须加强劳动保护和职业病防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切实做好安全生产与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工作,改善劳动条件,加强劳动保护。要保障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禁止使用童工。

(二十三)推进社会保障制度建设。非公有制企业及其职工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有关部门要根据非公有制企业量大面广、用工灵活、员工流动性大等特点,积极探索建立健全职工社会保障制度。

(二十四)建立健全企业工会组织。非公有制企业要保障职工依法参加和组建工会的权利。企业工会组织实行民主管理,依法代表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企业必须为工会正常开展工作创造必要条件,依法拨付工会经费,不得干预工会事务。

五、引导非公有制企业提高自身素质

(二十五)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非公有制企业要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依法经营,照章纳税。服从国家的宏观调控,严格执行有关技术法规,自觉遵守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有关规定,主动调整和优化产业、产品结构,加快技术进步,提高产品质量,降低资源消耗,减少环境污染。国家支持非公有制经济投资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和现代农业,鼓励发展就业容量大的加工贸易、社区服务、农产品加工等劳动密集型产业。

(二十六)规范企业经营管理行为。非公有制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必须依法获得安全生产、环保、卫生、质量、土地使用、资源开采等方面的相应资格和许可。企业要强化生产、营销、质量等管理,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安全、环保、卫生、劳动保护等责任制度,并保证必要的投入。建立健全会计核算制度,如实编制财务报表。企业必须依法报送统计信息。加快研究改进和完善个体工商户、小企业的会计、税收、统计等管理制度。

(二十七)完善企业组织制度。企业要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规范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公司制企业。公司制企业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要求,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探索建立有利于个体工商户、小企业发展的组织制度。

(二十八)提高企业经营管理者素质。非公有制企业出资人和经营管理人员要自觉学习国家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学习现代科学技术和经营管理知识,增强法制观念、诚信意识和社会公德,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引导非公有制企业积极开展扶贫开发、社会救济和“光彩事业”等社会公益性活动,增强社会责任感。各级政府要重视非公有制经济的人才队伍建设,在人事管理、教育培训、职称评定和政府奖励等方面,与公有制企业实行同等政策。建立职业经理人测评与推荐制度,加快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职业化、市场化进程。

(二十九)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做强做大。国家支持有条件的非公有制企业通过兼并、收购、联合等方式,进一步壮大实力,发展成为主业突出、市场竞争力强的大公司大集团,有条件的可向跨国公司发展。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实施品牌发展战略,争创名牌产品。支持发展非公有制高新技术企业,鼓励其加大科技创新和新产品开发力度,努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形成自主知识产权。国家关于企业技术改造、科技进步、对外贸易以及其他方面的扶持政策,对非公有制企业同样适用。

(三十)推进专业化协作和产业集群发展。引导和支持企业从事专业化生产和特色经营,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鼓励中小企业与大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经济技术合作,建立稳定的供应、生产、销售、技术开发等协作关系。通过提高专业化协作水平,培育骨干企业和知名品牌,发展专业化市场,创新市场组织形式,推进公共资源共享,促进以中小企业集聚为特征的产业集群健康发展。

六、改进政府对非公有制企业的监管

(三十一)改进监管方式。各级人民政府要根据非公有制企业生产经营特点,完善相关制度,依法履行监督和管理职能。各有关监管部门要改进监管办法,公开监管制度,规范监管行为,提高监管水平。加强监管队伍建设,提高监管人员素质。及时向社会公布有关监管信息,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三十二)加强劳动监察和劳动关系协调。各级劳动保障等部门要高度重视非公有制企业劳动关系问题,加强对非公有制企业执行劳动合同、工资报酬、劳动保护和社会保险等法规、政策的监督检查。建立和完善非公有制企业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健全劳动争议处理制度,及时化解劳动争议,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维护社会稳定。

(三十三)规范国家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收费行为。进一步清理现有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收费,除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收费项目外,任何部门和单位无权向非公有制企业强制收取任何费用,无权以任何理由强行要求企业提供各种赞助费或接受有偿服务。要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和收支两条线的管理规定,企业有权拒绝和举报无证收费和不合法收费行为。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对各类收费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乱收费、乱罚款及各种摊派行为。

七、加强对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指导和政策协调

(三十四)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指导。各级人民政府要根据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需要,强化服务意识,改进服务方式,创新服务手段。要将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动态的监测和分析,及时向社会公布有关产业政策、发展规划、投资重点和市场需求等方面的信息。建立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工作协调机制和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加强部门之间配合,形成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合力。要充分发挥各级工商联在政府管理非公有制企业方面的助手作用。统计部门要改进和完善现行统计制度,及时准确反映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状况。

(三十五)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大力宣传党和国家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与法律法规,宣传非公有制经济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宣传和表彰非公有制经济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形成有利于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良好社会舆论环境。

(三十六)认真做好贯彻落实工作。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强调查研究,抓紧制订和完善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具体措施及配套办法,认真解决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中遇到的新问题,确保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落到实处,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

万赓琯碌轼燧素藩程活毗鄜笈将彊汶寒式淙蔓亭

阅读全文

与支持组建农业租赁金融公司相关的资料

热点内容
基金东方红169101 浏览:273
旺顺阁融资 浏览:785
短线宝投资 浏览:401
北方水业股票 浏览:57
702港币兑换多少人民币 浏览:465
13年再融资 浏览:765
荣丰地产股票 浏览:224
同股份股票 浏览:474
股票的基本面主要指的是什么 浏览:564
银行理财经理工资高吗 浏览:769
房企融资多个渠道收紧 浏览:398
四通股份还投资了哪些公司 浏览:649
科创板投资者可以有几种交易方式 浏览:780
基金风险准备金的计提会计处理 浏览:321
天津纳川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浏览:692
景顺长城财富号基金好吗 浏览:586
马来西亚mfc理财平台 浏览:596
a轮融资占股 浏览:349
理财经济 浏览:486
儿童理财书 浏览: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