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如何确定金融保险业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确定金融保险业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如下:
1、融资租赁业务,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取得租金收入或取得、索取租金收入价款凭据的当天。金融商品转让业务,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金融商品所有权转移之日。金融经纪业和其他金融业务,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取得营业收入或取得、索取营业收入价款凭据的当天。
2、对各金融机构贷款逾期超过财务制度规定应计提应收利息的期限,且未收到利息时只以备查账形式登记的贷款,以实际收到利息之日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其他金融企业也按其相应的财务制度规定的收入确认时间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3、保险业务,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取得保费收入或取得、索取保费收入价款凭据的当天。
金融保险业纳税人具体包括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及个人:
(一)银行(包括人民银行、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
(二)信用合作社。
(三)证券公司。
(四)证券交易所。
(五)金融租赁公司、证券基金管理公司、财务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证券投资基金。
(六)保险公司。
(七)其他经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中国保监会批准成立且经营金融保险业务的机构等。
2. 金融租赁与融资租赁本质的区别是什么
金融租赁与融资租赁的区别:
1、监管部门不一样,金融租赁公司由银监会审批和监管,并规定只有他们审批设立的租赁公司才可冠以“金融”二字。租赁公司从金融市场拆借资金不涉及信贷规模问题。
2、但涉及公众存款的资金或信用,因此租赁交易额要纳入信贷规模严格管理。从而把租赁公司作为放款部门监管。
3、财税政策不一样,金融租赁公司属金融机构,可以享受财政部关于印发《金融企业呆账准备提取管理办法》的通知的政策待遇,金融企业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根据承担风险和损失的资产余额的一定比例提取一般准备。
拓展资料:
金融租赁,指由出租人根据承租人的请求,按双方的事先合同约定,向承租人指定的出卖人,购买承租人指定的固定资产,在出租人拥有该固定资产所有权的前提下,以承租人支付所有租金为条件,将一个时期的该固定资产的占有、使用和收益权让渡给承租人。
金融租赁具有融物和融资的双重功能。金融租赁可以分为2大品种:直接融资租赁和出售回租。
金融租赁网络
3. 融资租赁公司有哪些筹资渠道以及方式
股权融资
(一)股东增资
股东增资的方式,从行业来看,主要集中在金融租赁公司。金融租赁公司资产规模快速增长,按照银监会的规定,金融租赁公司的杠杆率不得超过12.5倍。多家金融租赁公司达到上限,股东进行增资。
如:2011年9月江苏金融租赁、2012年12月工银租赁,以及中联重科、柳工等充分利用其母公司为上市公司的优势,通过母公司募集专项资金的方式,从证券市场融资后注资。
(二)海外上市
2011年3月30日,远东宏信有限公司在香港主板上市,开国内租赁公司海外上市的先河,发行股票8.16亿股,募集资金51亿元港币。并借助香港金融市场优势,陆续发行人民币债券、中期票据、开展银团贷款等业务。
(三)借壳重组上市
2011年,渤海租赁通过借壳重组ST汇通公司在中国大陆主板上市。借壳上市后,渤海租赁融资渠道进一步多元化,不断开展资本运作进行融资。
(四)引入保险资金作为战略投资者
保险资金的引入除进一步优化公司股权结构外,也有利于其未来通过保险公司开展融资。
2013年1月,远东宏信宣布,公司股东中国中化集团全资子公司Greatpart Limited已经于1月6日将共374,805,560股或11.38%公司股份,通过瑞银香港分行配售台湾国泰人寿保险股份以及其他若干投资者。
NO.2
债券融资
(一)银行信贷融资
(二)债市融资
(1)金融债券
2009年央行与银监会联合发布公告,允许符合条件的金融租赁公司和汽车金融公司发行金融债券以来,金融债券成为金融租赁公司又一新型融资渠道。但限于目前国内对租赁资产的认可程度、债券的存续期、监管要求及流动性因素限制,金融租赁公司发行金融债券在用款时效、规模、成本上仍存在诸多局限。(最近3年连续盈利,最近1年利率不低于行业平均水平;最近1年不良资产率低于行业平均水平,在实务中,银监会的上述规定常常是自相矛盾的,金融租赁公司常常只能满足之中的一个条件,因而金融债券较难获批)
(2)点心债
即香港人民币债券。以其融资成本低、期限较好的匹配租赁期限等独特优势,日益成为租赁公司融资的主要渠道之一。
跨国厂商设立的融资租赁公司依托其母公司在全球的品牌知名度、在全球金融市场融资的便利性开展融资。如卡特彼得公司继2010年11月在香港发行10亿元人民币债券后,2011年7月再度赴港发行人民币点心债,债券用途主要用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此外,三井住友、欧力士等融资租赁公司亦通过此方式融资。
(3)中期票据
2012年4月,远东宏信公告订立中期票据计划,据此,远东宏信可透过根据美国证券法获豁免注册规定的交易,向专业及机构投资者发售及发行本金总值不多于10亿美元(或以其他货币计算的等额金额)的票据,计划为增强其未来融资或资本管理之灵活性及效率提供了一个平台。此项计划是继银团贷款、点心债后,打通的又一引入长期资金的融资渠道,这也为未来其他公司开展融资提供了范例。
NO.3
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2010年11月,中国证监会发布《证券公司企业资产证券化业务试点指引(试行)》,资产证券化业务再次启动。
2012年11月“工银租赁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获证监会通过,成为国内金融租赁企业首支获批发行的资产证券化产品。金融租赁公司开展此项融资更多的是基于出表的考虑。
若公司在中国大陆划分为外商投资企业,按照现行有关外债管理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借用的外债规模不得超出其“投注差”,即外商投资企业借用的短期外债余额、中长期外债发生额及境外机构保证项下的履约余额之和不超过其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的差额。因此可根据注册资本与借用外债的关系在国外进行融资。
NO.6
转租赁、联合租赁融资
此外,厂商系租赁公司还通过与金融租赁公司开展的转租赁、联合租赁进行融资,如交银租赁与中联重科、三一、徐工等厂商下属租赁公司开展的联合租赁等。
4. 保险公司如何涉足融资租赁行业
但是,当前我国保险资金主要运用在银行存款、债券、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等流动资产,投资渠道相对较为单一。虽然这几年保险投资蓬勃发展,但也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如投资收益率偏低而且稳定性差;投资行为短期化,期限匹配问题极为严重等。因而,允许保险资金投资租赁行业,对于增加保险投资渠道,提高整体投资收益,促进保险投资期限合理匹配具有积极作用。而保险资金涉足租赁业,也可以给租赁业注入新的资金,壮大租赁业的实力,使其更好地服务于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 对于保险公司如何涉足租赁行业,笔者认为有如下方式: 一是参与杠杆租赁的放贷。所谓杠杆租赁,是指租赁公司自筹20%-40%的资金,以待购设备为抵押物,转让租金收取权为额外保证,从金融机构收取大部分贷款。保险公司可以对租赁公司的租赁进行放贷,并通过租赁公司的定期还本付息获得较为稳定的现金流入。 二是设立单独的租赁部门进行融资租赁。租赁业务不同于其他投资业务,不仅需要金融知识,还需要工程技术、法律等知识,因此租赁业务必须从其他投资业务中独立出来,直接招聘有关人才,独立进行投资业务,而融资租赁比较类似长期的抵押贷款,进行这样的投资风险相对较小。 三是设立独立的租赁公司。
5. 武汉有哪些金融租赁/融资租赁公司又有哪些保险公司有融资租赁的业务呢我司有投资合作意向。
其实我是赞成上面的回答的。如果是上市的话,企业大量应收账款的情况不是能在短时间内依靠融资租赁公司解决的。
回到你的问题本身。其实融资租赁公司/金融租赁公司都具有操作融资租赁业务的资质。目前是银监会和商务部颁发。武汉方面应该是光大租赁的总部吧?不是任意的金融机构都可以操作融资租赁业务的。保险行业目前只有平安租赁吧。不过平安租赁可不能算是保险公司,平安现在是金融行业全牌照的单位,早已经不是单纯的保险公司了。
其实,如果你需要将现有销售模式更改以改善企业现金流的话,融资公司是否在武汉就不重要了。只要你的产品所属行业经过分析风险可控,融资公司都会愿意参与的。尤其是如果资金量比较大的情况下。
6. 金融租赁公司是指经银监会批准,以从事经营租赁业务为主的非银行金融机构。这句话错在哪里啊
金融租赁公司(Financial leasing companies)是指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以经营融资租赁业务为主的非银行金融机构(详见《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
未经中国银监会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融资租赁业务或在其名称中使用“金融租赁”字样,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租赁业务包括两大类,一类是实物租赁公司,一类是金融租赁公司。两个的区别点主要在,前者最终只转移使用权,后来最终要转移所有权。
(6)保险公司发起金融租赁扩展阅读:
公司自担风险的融资租赁业务包括典型的融资租赁业务(简称"直租")、转租式融资租赁业务(简称"转租赁")和售后回租式融资租赁业务(简称"回租")三个类别。
(1)直租是指金融租赁公司以收取租金为条件按照用户企业确认的具体要求、向该用户企业指定的出卖人购买固定资产并出租给该用户企业使用的业务。直租分直接购买式和委托购买式两类。
(a)在直接购买式直租中,金融租赁公司以买受人的身份按照用户企业确认的条件同出卖人订立以用户企业指定的货物为标的物的买卖合同,同时,金融租赁公司以出租人的身份同作为承租人的用户企业订立以相关买卖合同的货物为租赁物的融资租赁合同。
同融资租赁合同关联的买卖合同可以是一个,也可以是多个。在相关的买卖合同中应该考虑列入以下内容的条款:"出卖人知悉买受人的购买本合同货物,是为了以融资租赁方式向本合同货物的最终用户出租";"出卖人同意。
本合同的货物装运单证及发票的正本在向买受人提交的同时,还应向本合同货物的最终用户提交";"出卖人同意,本合同货物的最终用户同买受人一样,有在交付不符时向出卖人追索的权利。双方约定,买受人与本合同货物的最终用户不得同时行使上述对出卖人的追索权。
7. 请问中国太平保险公司和中石化成立太平石化金融租赁是干什么的
太平石化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于2014年10月16日成立,是一家金融租赁公司,主要围绕石油石版化产业链开展融权资租赁业务,中国石化是是其两大股东之一。
太平石化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由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与中国太平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发起,是首家由特大型实业集团和大型国有金融保险集团共同发起成立的、具有良好产融结合示范效应的金融租赁公司。
据报道, 太平石化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业务将充分利用太平保险公司及中石化集团公司的优势,围绕石油石化产业链开展融资租赁业务,重点发展石油化工、装备制造、交通运输、节能环保等领域,积极探索金融租赁的市场服务功能和金融创新模式。
作为太平石化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的两大股东,中国石化是中央直属的特大型国有石油化工集团,2014年名列《财富》世界500强第3位;中国太平保险是中央直属的大型国有保险集团,是我国唯一总部设在香港、境外设立子公司最多的大型保险集团,拥有丰富的全球管理经验。太平石化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的成立正是依托两大集团丰富的资源和品牌优势,希望有效实现产融结合的产物。
8. 听说最近成立了一家中石化与太平洋保险合资的租赁公司,这公司叫啥名字
10月16日,太平石化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完成工商登记注册,至此,我国由中国银行业监督内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容第26家金融租赁公司正式成立。
太平石化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由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与中国太平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发起,是首家由特大型实业集团和大型国有金融保险集团共同发起成立的、具有良好产融结合示范效应的金融租赁公司。
9. 目前,首家由特大型实业集团和大型国有金融保险集团共同发起成立的金融租赁公司是什么公司呢
据中石化官网今日消息,10月16日,太平石化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完成工商登记注册,至此,我国由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第26家金融租赁公司正式成立。
太平石化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由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与中国太平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发起,是首家由特大型实业集团和大型国有金融保险集团共同发起成立的、具有良好产融结合示范效应的金融租赁公司。
该公司是中国银监会下放机构审批权限后第一家由地方银监局批准成立的金融租赁公司,注册资本金为50亿元人民币,是上海地区首次实缴注册资本金最多的金融租赁公司。该公司的成立不仅壮大了上海融资租赁行业的整体力量,而且在两大股东强力支持下,也将促进上海融资租赁行业的快速发展。
该公司是第一家将公司总部设在上海自贸区的金融租赁公司。自贸区是我国进一步融入经济全球化的重要载体,将发展成为具有国际水准的投资贸易便利、货币兑换自由、监管高效便捷、法制环境规范的自由贸易试验区。自贸区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大力发展总部经济和新型贸易业态,加快探索资本项目可兑换和金融服务业全面开放等政策创新优势将助力公司快速发展。
作为太平石化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的两大股东,中国石化是中央直属的特大型国有石油化工集团,2014年名列《财富》世界500强第3位;中国太平保险是中央直属的大型国有保险集团,是我国唯一总部设在香港、境外设立子公司最多的大型保险集团,拥有丰富的全球管理经验。太平石化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的成立正是依托两大集团丰富的资源和品牌优势,希望有效实现产融结合的产物。
10. 融资租赁公司之间有哪几种合作方式
第一类,融资性租资,亦称金融租赁,是以融通资金为目的的租赁。当企业需要购买或更新设备,而一时又无法凑足资金时,可以借助于这种方式,租赁公司不是向其直接贷款,而是根据企业的指定,代其购人设备,然后租给企业有偿使用。
融资性租赁业务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
(1)整租。
(2)回租。
(3)转租。
(4)代租。
(5)杠杆租赁。
第二类,操作性租赁,也叫服务性租赁或经营性租赁。这种租赁主要解决承租人在生产建设过程中对一些大中型通用设备的短期需求,设备用完后即退还出租人。
其具体操作过程有如下步骤:
(1)租赁设备的选择。
(2)申请租赁。
(3)签订合同。
(4)设备引进。
(5)设备保险。
(6)支付租金。
(7)租赁期满后的设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