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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金融服务情况人行汇报

发布时间:2021-03-11 16:45:36

⑴ 人民银行关于调整完善内设结构的总结

2014年,市人民银行认真贯彻落实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和人民银行总分行工作会议精神与工作部署,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本质要求,切实防范金融风险,依法、高效履行基层央行职责。按照“能力提升、基础支撑、创新引领、项目拉动、党建保障”的整体工作思路,开拓进取,扎实工作,深入推进“四型中支”建设,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有力支持和促进了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一、认真贯彻稳健的货币政策,积极搭建平台,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水平不断提高。
2014年,市人民银行主动谋划、组织和推动全市金融机构开展了“金融干部进千企、金融产品(政策)进万户、金融服务进千村”三大活动,构建了“人行推动、银行主动、县区联动”三位一体的工作推进机制,有效引导金融资源投向实体经济,实现了信贷增量合理增长。

(一)搭建“金融干部进千企”活动平台,打造“金融强企”工程。以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为对象,组织全市金融干部深入走访企业1282户(其中规模以上企业859户),实施“一对一”的信贷辅导和金融服务2380次,帮助企业制定融资计划551份,累计贷款38.75亿元,贷款余额55亿元,有效促进了全市实体经济的发展和转型,为转变行业作风,促进银企对接交流,塑造新型银企关系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受到政府、银行和企业的普遍好评,《金融时报》、《工作》等媒体进行了专题报道。[转自第一公文网:gongwen.1kejian.com]

(二)搭建“金融产品(政策)进万户”活动平台,打造“金融惠民工程”。以持续深化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为重点,组织金融新产品、服务新方式和金融新政策深入各类经济实体(尤其是与民生相关的经济领域),提供“面对面”的金融服务,全市金融创新产品达47种,累计支持各类小企业和示范农户8.31万户,累计贷款192.79亿元;全市中小微企业贷款比年初增加42.29亿元,增长28.85%,高于全市平均信贷增速8.63个百分点。活动的开展有效促进了全市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的创新,提高了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水平,也为宣传金融政策,促进社会更好地了解金融提供了新的载体。

(三)搭建“金融服务进千村”活动平台,打造“金融助农”工程。以落实国家惠农政策为着力点,积极推进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试点建设,全年全市批设服务点2147个,覆盖了全市1206个行政村,提前实现了“汇农工程村村通”目标,填补了我市乡镇以下金融服务空白点,使农民足不出村就可享受到便捷的取款、缴费、转账、查询等金融服务,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该项目列入了市政府年度“十大惠民实事(工程)”。

(四)加强货币政策工具管理,金融机构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持续提升。主动发挥差别准备金动态调整政策激励约束作用,引导辖内金融机构按照合意贷款要求均衡安排信贷投放。加强利率市场化微观机制建设,开展了法人金融机构利率风险定价能力现场评估。宣传、培育直接融资市场主体,实现直接融资32亿元,同比多增24亿元。

二、金融管理与服务机制建设扎实推进,金融监管与金融风险防范工作进一步加强

高度重视并持续加强“两管理、两综合、重大事项报告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以下简称“2211”工作),把“2211”制度与机制建设作为年度加强金融管理与服务、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维护辖区金融稳定、增强依法履职有效性和影响力的重要举措和抓手,辖区金融机构对人民银行工作的呼应和配合进一步提高,贯彻执行人民银行相关政策的工作水平进一步提升,机构信用代码推广、重大事项报告等工作走在全省前列。

(一)深入推进“2211”制度机制建设。制定并完善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机构管理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及13个配套制度和办法,形成了以“2211”工程为主体,以“指导意见为统领、服务办法为支撑、执法评价为保障”的金融综合管理与服务体系;注重发挥“2211”项目联动效应,对银行业机构执行人民银行政策情况进行了综合评价,评价结果实行“一行一通报”,与银行机构主要负责人“一对一”谈话,对评为C类的2家机构启动了综合执法检查,连续第6年开展了综合执法实践活动,综合执法与单项执行比较分析的专题调查报告被总行条法司采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实现金融机构、县域全覆盖,探索开展了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落实情况现场核查,金融机构累计上报重大事项118件,协调处理金融消费纠纷27项。

(二)持续推进金融改革和金融体系建设。推动农行“三农金融事业部”改革并完成相关机构考核评估,依法规范对建行改革效果、萧县信用联社稳健性以及泗县农合行内控管理现场评估,对央行专项票据兑付后续监测考核一类联社给予支农再贷款限额奖励与支持。支持金融机构网点向县域延伸,核准淮海村镇银行、本富村镇银行等8家新设银行业、保险业金融机构加入人民银行金融管理与服务系统,促进新设机构相关业务规范开展。

(三)积极预防和处置风险,金融稳定工作进一步加强。坚守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底线,深化银行、证券、保险业风险监测与预警,开展了流动性风险市县两级联动综合应急演练;密切关注非正规金融组织发展,主动参与了小额公司开业审核和业务辅导,参与实施了寄卖行等类金融组织现场检查,建立了地方非金融机构基本信息库,召开了第四届公检法司暨类金融机构联席会议,动态掌握非正规金融组织状况和对金融体系的影响。

三、认真落实外汇改革政策,促进外向型经济快速发展

(一)认真落实货物贸易外汇改革各项便利化政策措施。积极落实国家外汇管理局取消对企业进出口逐笔核销制度,构建了以总量筛选、动态监测、分类监管为特点的新型外汇管理模式。对全辖103家外贸企业进行了改革政策培训,完善了外汇政策宣传QQ群,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运行顺畅,行政效能、透明度以及监管效率有效提高。企业出口退税时间与改革前相比提前了一个月左右。

(二)加强外汇业务合规性管理。创新非现场核查方法,利用非现场检查系统开展申报数据专项核查。督促外汇指定银行切实履行代位监管职责,加强对开户企业外汇企业辅导。

(三)严格外汇市场准入管理。不断完善银行结售汇业务的市场验收内容,对辖内48家备案银行网点结售汇市场准入情况进行了回访,及时掌握了各银行网点结售汇最新情况。

(四)跨境人民币结算有序开展。积极宣传跨境人民币结算政策,支持企业“走出去”,涵盖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对外直接投资领域,成为省首个人民币境外投资的地级市。

四、不断完善金融基础设施建设,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持续提升

(一)国库管理与服务职责切实履行。在全省率先制定了国库经收处评比办法,会同财政部门对商业银行国库经收业务全面考核,由财政每年拨付专项考核经费并通报表彰,国库监管工作继续走在全省前列。在皖北经济产业园区中率先设立和营运了现代产业园区国库,国债承销机构星级认证经验全省推广,财税库银横向联网实现全覆盖,初步实现了税款直达入库、支出即时到账目标。

(二)人民币流通环境进一步优化。开展了银行对外误付假币和“加大残币回笼优化流通环境”两个专项活动,按季开展缴存款钱捆质量抽查,督促建立残币兑换绿色通道,加大了原封新券投放力度。

(三)支付科技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支付清算系统运行平稳,清算系统实现了安全高效运转。积极推进银行卡芯片化迁移工作,全市3614台POS机具受理金融IC卡功能改造完成,ATM机具改造完成率达78.47%。发卡机构增至5个,累计发行金融IC卡43231张。启动了金融IC卡加载社保功能工作。

(四)反洗钱工作标准化体系不断完善。确立了反洗钱履职标准(共6类21项),反洗钱标准化管理体系推广至证券保险行业和县域金融机构,对6个金融机构开展了反洗钱现场检查。落实反洗钱工作协调机制。

(五)金融研究和调研信息扎实推进。持续开展了“百人百题”调研竞赛、金融法制调研竞赛、农字号特色金融研究,完善了重点调研课题管理和调研信息共享机制,45个调研课题全部完成。政务信息工作在分行、合肥中心支行、市委、市政府考核中均位居前三名,干部职工研究工作、破解难题、推动发展的能力有了新的提升。

(六)辖区社会信用体系和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持续改善。积极争取县成为省首批6个农村信用体系试验区之一,制定了金融生态县活动方案,推动市政府召开了金融生态县推进大会,持续推动了市县政府签订县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目标责任书,对各县区政府落实情况开展量化考核并下发通报。与市团委联合开展了农村青年信用示范户创建活动,强力推进机构信用代码发放工作,进度和质量在全省储蓄保持领先位次。

六、不断加强党的建设和内部管理,确保中心支行系统稳健、高效履职

(一)党委班子领导水平不断提升。坚持以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为着力点,班子凝聚力不断增强,完善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三位一体”的职工民主管理体系。坚持以促进科学发展为中心点,班子引领力不断增强,探索形成了“四位一体”(谋划―执行―反馈―提高)的工作推进机制,完善了“三化同步”(基础工作规范化、重点工作项目化、创新工作特色化)的工作推进路径。坚持以勤政廉政建设为关节点,班子凝聚力感召力不断彰显。签订并扎实落实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廉政风险防控责任书及项目维修责任书共3类37人(次),行风评议满意率达100%。

(二)干部队伍履职水平不断提高。认真落实从严管理干部规定,通过民主推荐、竞争上岗等方式选任了科长4名,支行行长1名,副科长4名、支行纪检组长1名,副主任科员10名(含支行2名)。坚持从严管理干部,对1名不能遵守劳动纪律的干部进行了辞退处理。完善了重点工作、目标考核、工资收入分配机制,努力调动干部职工积极性。推动学习型中心支行建设,建立了金融宣传、调查研究等7个子人才库,入库人员125人(次)。积极实施教育培训三年工作规划,实现了参训率、满分率“双百分”的学习目标。

(三)党的建设全面加强。以迎接党的十八大为契机,全面加强党支部和党员队伍建设。召开了党建工作大会,统筹安排、协同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年、创先争优、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等活动。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组织了民主评议党员、党员创先争优公开承诺、“一先双优”评选表彰和宣传活动,中心支行机关16个支部123名在职党员按照“五带头”的标准开展公开承诺、践诺和评诺活动,党员中坚与骨干作用进一步显现。坚持党建带工建、带团建、带妇建的工作思路,有效激发了干部职工爱岗敬业、勤勉奋进的工作热情。

(四)内部安全管理进一步加强。规范会计基础工作,开展了异地轮岗试点,强化基建项目检查辅导,推进公务卡报账管理,强化集中采购过程监督。强化日常监督,下发事后监督通知(提示)书7份,较好地发挥事后监督“屏障”作用。推动内审转型,完成审计项目8个,开展飞行检查6次。开展制度集中梳理完善活动,增加岗位职责、工作制度和操作流程27项,修订73项,删减7项。开展了“整改提高月”活动,开展审计咨询服务5项,提出建议54条。强化安全管理,实现了安全无事故,荣获省保卫业务知识竞赛团体二等奖。强化机关行政服务职能,规范办事程序。

(五)党风廉政建设继续加强。以深化制度执行力专项建设为重点,不断加强教育,改进作风,提高效能。党委带头倡导理论学习之风、联系群众之风、求真务实之风、厉行节约之风和廉政勤政之风,认真执行行长接待日和行长信箱等制度。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突出党内监督,完善监督机制,对新提任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开展了“制度完善月”、“整改提高月”活动,全面落实分行巡视、民主生活会、履职审计三项检查整改措施。

2014年,市人民银行各项工作稳中求进,基础工作扎实推进,重点工作有序开展,履职能力进一步提升,全行干部职工争先创优意识和氛围进一步浓厚。2013年,市人民银行将在十八大精神的指引下,认真贯彻落实稳健的货币政策,紧紧围绕主题主线,稳中求进,开拓创新,推动中心支行和辖区经济科学、和谐发展。

⑵ 按照《金融机构反洗钱监督管理办法》金融机构发生哪些情况应及时向中国人民银行或其分支机构报告

按照《金融机构反洗钱监督管理办法》金融机构发生主要反洗钱内控制度修订;反洗钱工作机构和岗位人员调整、联系方式变更等情况应当及时向中国人民银行或其分支机构报告。

根据《金融机构反洗钱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金融机构发生下列情况的,应当及时(发生后10 个工作日内)向中国人民银行或其分支机构报告:

(一)主要反洗钱内控制度修订;

(二)反洗钱工作机构和岗位人员调整、联系方式变更;

(三)涉及本机构反洗钱工作的重大风险事项;

(四)洗钱风险自评估报告或其他相关风险分析材料;

(五)其他由中国人民银行明确要求立即报告的涉及反洗钱事项。

(2)银行金融服务情况人行汇报扩展阅读:

《金融机构反洗钱监督管理办法》第十条 中国人民银行建立金融机构反洗钱定期报告制度。定期报告制度的具体内容和报告方式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调整。

反洗钱报告机构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指定专人向负责监管的中国人民银行或其分支机构报送反洗钱工作报告及其他信息资料,如实反映反洗钱工作情况。反洗钱报告机构应当对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负责。

⑶ 中国人民银行的金融监管工作具体是什么

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工作报告制度
为全面、及时、准确掌握全国金融秩序和金融风险状况,了解各分支行履行金融监管职责情况,使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特制定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工作报告制度:
一、金融监管工作报告程序
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工作报告分为快报、季报和年报三类,实行逐级上报方式。
(一)中国人民银行县(市)支行向所在地的地(市)分行上报金融监管工作报告。
(二)中国人民银行地(市)分行、副省级城市分行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上报金融监管工作报告。
(三)中国人民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深圳经济特区分行向总行上报金融监管工作报告。
二、金融监管工作报告报送时间
中国人民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深圳经济特区分行季度金融监管工作报告于季后15日报送,年度金融监管工作报告于年后45日报送。
各县(市)支行、市(地)分行和副省级城市分行上报季报和年报时间由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确定。
快报于事发当日书面向上级行报告。
三、金融监管工作报告的内容
季度金融监管工作报告包括以下内容:
(一)辖区内金融机构资产负债情况(附表一)。
文字说明报告期末资产、负债余额、本年增加额和增长比例。资产中要说明贷款、投资和或有资产情况(保险公司为资金运用情况)。负债要说明存款和或有负债情况(保险公司为责任准备金和未决赔款情况)。
(二)金融机构资产质量情况(附表二)。
文字说明对本表所列指标的分析,评价各金融机构资产质量状况和报告期债务支付能力。
(三)辖区内社会金融秩序状况(附表三)。
文字说明:
1、是否存在越权或非法批准设立金融机构情况,对发现问题的查处和取缔情况。
2、是否存在非金融机构非法从事金融业务的情况,对其制止、查处和清理的情况。
3、是否存在非法集资问题,非法集资的数额、期限、利率等情况。
(四)辖区内金融机构违规经营问题(附表四)。
文字说明是否存在超范围开展业务特别是未经批准开办新业务种类的情况,分析其对金融秩序和风险的影响;是否存在利率(保险公司为费率)违规行为;商业银行违规投资情况,主要方式;是否存在帐外经营问题,具体方式;其它要关注的违规行为。
对问题严重的金融机构要列出名单,进行专题分析。
(五)金融系统经济案件特别是大案要案发生情况,包括经济犯罪、盗窃、诈骗、抢劫等案件(附表五)。
文字说明:
1、发生件数、金额,与上年同期比较变化情况。
2、分析各类案件新的特点,案件暴露出来的管理制度、管理行为中的问题。
3、处理情况和改进措施。
(六)中国人民银行分支行主要监管工作及成效
本部分简要概述分支行在报告期内执行上级行制定的主要金融监管制度和完成上级行布置的金融监管工作情况。
1、对报告期内上级行制定的各项金融监管政策、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1)报告期内本级行制定下发的金融监管工作的主要文件;
(2)落实的具体措施;
(3)取得的成效,并分析这些政策、制度对本地区金融状况的影响;
(4)存在的问题。
2、完成上级行布置的各项金融监管工作任务的情况。
(1)已完成项目和结果;
(2)未完成项目,要说明未完成的原因、进展成度及采取的措施和何时完成。
(七)特别说明事项
1、企业债券发行情况,要说明报告期末企业债券余额,当期新发行额及批准文号,本期已兑付额,到期兑付有问题的企业债券种类及余额、兑付困难的原因,解决方式。
2、彩票发行情况,彩票名称、数额、批准单位和文号、经销商等,有无变相发行行为或违规发行行为。
3、有无违犯国家外汇外债政策情况,如未经批准擅自向境外机构借用外债或向境外投资问题,如有,要说明数额、国别、期限等;有无未经批准擅自开办外汇业务或衍生业务等问题。
4、对前一报告期发现或反映的问题进行后续检查情况。
(八)改进和加强金融监管工作的思路和建议。
本部分要针对辖区内金融机构经营管理中的风险和问题、金融监管工作中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提出分支行下季度监管工作安排计划。
年度金融监管工作报告除包括季度金融监管工作报告内容之外,增加以下内容。
(一)辖区内金融机构数量及其增减情况,详见附表六。要分别说明银行、保险公司、信用社、各类非银行金融机构和外资金融机构数量,银行(分别按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和保险公司分别说明法人机构、分行(公司)、支行(公司)、办事处、营业所(部)和储蓄所的数量。对撤销的机构说明原因,增加的机构要说明批准设立的机关(总行或分行)、批准文号。
(二)金融机构财务经营成果。
四、重大事项快速上报制度
人民银行分支行遇到以下紧急情况要在事发当日书面报告上级行,不得拖延。
(一)辖区内金融机构发生重大案件或事故,包括经济案件、盗窃、诈骗、抢劫案件和火灾、重大交通事故等。
(二)辖区内金融机构发生严重挤提问题(保险公司发生重大赔付问题),出现支付困难。
(三)当地发生特大自然灾害影响金融机构正常工作或营业的。
(四)金融机构负责人涉嫌经济、刑事犯罪案件受到司法机关治安处分、拘留和逮捕的。
(五)因其它原因金融机构被当地群众围攻影响金融机构安全或正常营业的。
(六)发现辖区内非法设立金融机构、非金融机构非法从事金融业务或进行非法集资活动,依法进行取缔、清理情况。
五、报告报送要求和份数
(一)分支行要在季后,根据职责分工对辖区内金融机构的风险和经营管理状况进行分析,对上季(年)金融监管工作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材料,由分支行综合部门或行长指定部门进行汇总。
(二)分支行要及时召开行长办公会,讨论金融监管工作报告,对主要问题重点分析,研究提出工作计划和工作措施,形成正式金融监管工作报告。
(三)分支行行长对金融监管工作报告负责,并签字后上报。分支行行长因故不能履行职责的,由其委托副行长签字上报。季报、年报和快报分别编顺序号。
(四)金融监管工作报告要一式10份统一报送上级行办公室(厅)(紧急情况快报可同时抄送有关职能部门),但抬头应为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或××分行。
(五)上级行认为如有必要,可要求下级行在上报本分行金融监管工作报告的同时,附辖区内分支行的金融监管工作报告。
六、总行对报告的处理方式
(一)由总行办公厅分送银行司、非银行金融机构司、保险司、外资金融机构管理司、稽核监督局、监察局和国家外汇管理局。
(二)监管司局收到分行金融监管工作报告后,要在季后8个工作日(年后14个工作日)内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对报告进行综合和分析,针对报告反映的问题和建议研究提出政策措施,向分管行领导和行长报告,并抄送办公厅一份。
对分行请示的问题,由职能司局研究后,在季后25日前书面答复分行。
(三)办公厅要在季后25日(年后30日)内对分行金融监管工作报告进行综合分析,提出综合分析报告,呈送总行分管金融监管工作的行领导和主要负责同志,并印发分行和总行有关司局。
同时,办公厅要对总行有关司局提交的分类分析汇总报告进行综合,形成汇总报告,作为行长办公会讨论文件。
(四)召开行长办公会议研究上季(年)金融监管工作,提出下一阶段工作安排、主要政策措施,对重大问题向国务院反映和报告。
各分行可参照以上要求对下级行提出本分行的金融监管工作报告处理方式。

⑷ 金融机构发生哪些重大事项必须向人民银行报告

重大风险、经营动向、信息变更和其他。前三项必报,其他根据各地人行的要求报送。

⑸ 从银行角度如何写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工作报告

一、开展的主要工作及取得的成效

(一)加强宣传,营造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氛围

1.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宣传。营业管理部领导充分利用出席市委、市政府会议,举行金融形势分析会等各种契机,广泛宣讲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主要内容和重大意义,并结合重庆实际提出了开展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具体建议,得到了市委、市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充分肯定,有关建议正在分步实施之中。此外,还充分利用主流媒体进行宣传,营业管理部杨国中主任多次接受《金融时报》、《重庆日报》等媒体的采访,阐述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重要意义和政策措施。

2.加强金融法律法规和诚信宣传。我营业管理部及辖内各级支行每年均要集中时间、人力、财力,综合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介,以举办墙报、接受记者访谈、集中设点咨询、散发宣传资料、召开联席会议等多种形式,深入普及社会诚信意识,宣传反假人民币知识和反洗钱法规,宣传人民银行新职能,促进社会各界更加关心金融、重视金融、理解金融,更加遵循金融运行规律。黔江中心支行通过制定并宣传辖内《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指引》,使金融生态度的理念深入人心。

(二)认真传导货币政策,推动辖区经济发展

紧密结合辖区经济发展目标,按照“有保有压、区别对待”的要求,及时传导货币政策,提出信贷限制、扶持与重点支持的对象和措施,加大“窗口指导”力度,引导金融机构保持贷款适度增长,加强结构调整,防止“一刀切”。引导金融机构积极探索适合中小企业发展的信贷管理方式,加大对有市场、有效益、有信誉的中小企业、民营企业、高科技企业及有地方资源优势企业的信贷支持,促进中小企业和县域经济发展,为金融与企业形成良性互动奠定了较好的基础。

(三)努力推进金融改革,维护辖区金融稳定

作为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重庆市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中行、建行分支机构不断优化贷款结构,进一步降低不良资产占比,为改革创造了良好条件,工行股份制改造正在稳步推进。

(四)完善服务体系,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提供服务保证

一是实现了支付系统成功上线运行,确保资金清算汇划高效和安全,提高了资金清算效率,促进加速社会资金周转,提高了支付结算现代化水平。二是认真履行货币发行职责,结合辖区经济特点,灵活调拨发行基金,确保总量供应和结构合理,提高现金管理水平。三是积极推进“财税库行联网”,改善对政府部门的金融服务,防范资金风险,确保国库资金安全。四是做好开户证、贷款证的行政许可审批工作,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为企业提供高效、优质服务。四是大力提高农村金融服务水平,推动“三农”经济发展,为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做出了应有贡献。

(五)切实做好反洗钱工作

1、反洗钱内控机制初步建立。一是调整充实反洗钱组织机构成员单位,规范反洗钱岗位设置;二是进一步明确本单位开展反洗钱工作的牵头部门、具体职能部门和反洗钱工作岗位职责;三是反洗钱内部协调工作机制逐步完善;四是建立大额、可疑交易报告信息员制度,确定反洗钱专职信息员,使大额、可疑交易报告逐步规范;五是部分银行根据工作实际,拟订了相应的反洗钱工作管理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

2、合作打击洗钱犯罪取得重大进展。为有效打击重庆市地下钱庄违法犯罪活动,营业管理部加大与公安机关合作打击力度。一是重庆外汇管理部与市公安局签订了《打击重庆市外汇领域违法犯罪活动合作备忘录》,并于2004年10月与市公安局共同开展了一次集中打击非法外汇交易的专项行动;二是在甄别分析大额和可疑交易信息的基础上,向公安机关发送了12份《可疑资金交易协查函》,加大对洗钱行为的打击力度;三是各商业银行密切配合营业管理部反洗钱工作部门,完成了总行反洗钱局交办的3份《可疑资金交易协查函》的核查工作任务。

3、大额、可疑资金交易报告质量和可疑交易识别水平有所提高。各银行机构按照反洗钱工作要求对大额和可疑交易信息进行汇总、筛选和监测,营业管理部对各银行机构报送的可疑交易数据及时进行筛选、分析和核查,通过跟踪核查,查出“德隆系”关联企业10家,交易笔数2066笔。2004年,重庆市银行系统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报送的大额交易量为1538.4亿元;报送可疑交易报告430份,其中有3份可疑交易报告被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移送到人总行反洗钱局进行调查处理。

(六)全面推进反假货币工作

一是反假货币组织体系日益健全,运行良好。截至2004年底,重庆市已有22个区市县相应成立了反假货币工作联席会议或反假货币工作领导小组,为形成立体的、坚强有力的反假货币统一阵线奠定了坚实的组织基础。二是反假货币宣传和培训不断加强。重庆市反假货币工作联席会议始终把反假宣传的重心放在切实提高广大群众反假货币的意识和甄别假货币的能力上,通过每年举行的“反假货币宣传周”活动,引导各类金融机构以多种形式进行深入持久的宣传,提高公众防范假币的意识和能力,形成全社会防范和打击假币犯罪活动的良好社会氛围。三是防范和打击各种假币犯罪取得明显成效。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组织机制不完善

目前,大部分地区还未正式建立以政府部门为主导、有关方面共同参与的金融生态环境建设领导机构,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缺乏必要的组织、指挥、协调。(二)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宣传不到位,支持和保障机制不健全

金融监管部门和各金融机构对其有所了解,但认识还不够全面、深入,而政府部门、企业、社会公众对此更是知之甚少,相应的支持和保障机制不够健全。

(三)金融生态环境建设调研力度不够,缺乏建设规划与实施方案

由于金融生态环境是一个新概念,因此有关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专题调查和研究还很少,而有限的成果也主要局限于金融生态的概念以及内容等浅层次的问题,对于其组织体系、机制建设、工作重点等深层次的问题调研力度还远远不够,适合本地区的具体的可操作的建设规划与实施方案更是缺乏。

(四)农村金融生态环境不佳

一是县域农村金融体系不完整,金融组织功能不健全。

二是农村金融资源外流严重,资金回流农村渠道不畅。

三是尚未形成有效的金融竞争机制。由于商业性金融的收缩、政策性金融的缺位、民间金融的不成熟和不规范、以及邮政储蓄的只存不贷,农村信用社成为农村金融市场的绝对主体,在部分区县其市场份额高达80%。这种“垄断”格局必然导致竞争的不充分,降低金融资源的配置效率,削弱金融服务和金融产品的创新,不利于金融生态环境的改善。

(五)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未得到有效解决,银行信贷中介尚待规范

从投向看,主要呈现“两高两低”的特点:规模以上企业和近年来加速发展的重工业企业贷款占比高,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贷款占比低。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始终得不到有效解决,除了与其自身的资金实力和信用状况有关外,银行信贷中介服务体系不健全、不规范也是重要原因。

(六)社会信用体系仍然不健全

政府部门、企业、社会居民的诚信意识还不强,逃废金融债务、恶意欠债的情况时有发生,而且个别地方及部分公务员拖欠银行债务的情况还较为严重,极大地影响了社会信用环境的改善,

三、政策建议

(一)进一步加大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宣传力度

建议各级人民银行、金融机构要积极行动起来,加强金融知识、信贷政策的宣传,积极向政府、企业、社会各界宣传金融知识、金融法律法规和信贷政策,争取社会各界对金融部门的理解和支持,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营造良好的金融文化氛围、法制氛围,培养健康的信贷文化,有效传导货币信贷政策,增强货币信贷政策执行效果。

(二)建立金融生态环境建设联席会议制度

一是要建立政府经济主管部门与金融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机制,在建立和完善社会信用体系、提高社会信用度、密切政银企会商制度、顺畅信贷投入、提高全社会金融风险意识。二是要建立辖内金融信息共享机制,充分运用联席会议平台,定期进行信息通报,做到信息共享。三是建立政府部门及社会各方面共同参与、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形成合力共同推动辖内金融生态环境建设。

(三)加强金融中介服务体系建设

一是加快培育中介服务业。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原则,加快培育中介产业,积极引进证信公司、资信公司、信用评级公司等,依法实行信用服务的第三方管理,提高信用信息的真实性,降低交易成本,提高全社会工作效率。二是建立中小企业担保中心。目前中小企业,尤其是一些民营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问题仍然没有得到有效解决,其问题的核心就是中小企业的信用状况堪忧。因此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能有效地提高现有中小企业的信用等级,增强其融资能力。

(四)重视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切实改善农村金融服务

一是开展创建“信用村镇”活动。建立农村信贷户信用等级评定制度,开展信用等级评定,完善信用信息记录,逐步建立农村信用体系。二是扩大农村小额贷款。从宣传帮助村民及时还贷入手,积极探索公司加农户、“联户联保”的新型贷款方式,建立起客户经理、客户联保小组、信贷员“三位一体”的信贷营销网络,推行信用贷款期限承诺制,扩大农户小额贷款。三是大力发展多种形式的农村担保机构或担保基金,解决农民贷款难问题。四是加快农村信用社改革。积极争取市人行和市信用联社等方面的支持,加快农村信用联社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区级法人实体。

(五)建立健全信用惩戒、激励机制

根据信用信息和评级结果,建立信用档案,在信用信息网络和新闻媒体上定期公布评级的结果。对不守信的企业、单位和个人,采取社会、行政、组织、经济、法律等综合惩治措施,从严从重从快处理,提高失信成本,使失信者得不偿失。对不守信的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采取组织和经济并举的手段,严肃处理有关的领导和人员。对守信的企业颁发信用卡,纳入重点扶持企业范畴,在信贷、工商注册、税务等方面给予优惠,并由政府和各行业协会进行表彰奖励。

(六)加大执法力度,强化法制保障

法律是信用机制的有效补充和保障,没有法律的支持,信用机制就难以充分发挥作用的。一是提高诉讼效率,降低诉讼成本,保证司法公正。特别是应当防止政府及职能部门的地方保护主义行为。二是大力加强执行力度,维护法律的权威,使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切实受到保护,提高企业及其他信用主体的违约成本,使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一开始就建立在法制化的轨道上。

⑹ 金融机构向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年度报告模版

附件2 金融机构反洗钱年度报告模板 xxxx机构反洗钱xxxx年度报告 xxxx人民银行: 按照《金融机构反洗钱监督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现将我单位(含所辖分支机构)上一年度反洗钱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反洗钱工作整体情况及机构概况 本机构(含本级机构及所辖分支机构,下同)反洗钱工作总体情况。 二、反洗钱工作机制建立情况 (一)内控制度建立和修订情况。 (二)机制设置情况。报告本机构反洗钱组织架构设置情况,反洗钱工作体系的运作情况,可疑交易分析甄别的模式,对新型业务的洗钱风险研判机制等。 (三)技术保障情况。报告本机构反洗钱业务应用系统建设和反洗钱工作技术保障情况。 (四)人员配备与资质情况。报告本机构反洗钱工作岗位的人员配备,以及反洗钱岗位人员业务能力或业务资质情况。 报告模板使用要求: 1、文字报告文件名(WORD格式): 年度.金融机构编码(或支付业务许可证编码).机构名称.年度报告 例如:2014. C1010211000012.中国工商银行.年度报告 2、附表文件名(EXCEL格式): 年度.金融机构编码(或支付业务许可证编码).机构名称.年度报表 例如:2014. C1010211000012.中国工商银行.年度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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