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检察机关如何服务大局
A 检察机关如何服务大局
检察机关要立足当前,着眼科学发展,把服务大局作为检察机关的重大政治责任,把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为服务大局最直接的举措和最现实的体现。
一、充分了解地情,找准服务的切入点
各级检察机关所处地域不一样,各地的政治、经济、文化状况也不尽全然相同。这里说的“地情”就是各地社会发展的实际状况。检察干警工作在一个地域,就要充分了解一个地域政治、经济、文化发展的背景和水平,找准检察机关服务科学发展的切入点。加快当地崛起和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
二、切实提高认识,增强服务的自觉性
检察机关服务大局,前提是认识大局,胸怀大局。大局是一个历史的、发展的范畴,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它有着不同的内涵。新的历史时期,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发展是第一要义,检察工作作为政法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必须围绕时代主题,与时俱进,一心一意为加快发展服务,牢牢把握发展是硬道理的战略思想,自觉服从、服务于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不断推动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我们要立足现实,解放思想,克服畏难情绪,畅通监督渠道,创新工作机制,改进工作方法,在敢于监督、敢于碰硬,善于监督、务求实效上下功夫,提高检察工作自身科学发展的能力。
坚持以人为本,是检察工作主题的根本体现,检察工作通过强化法律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达到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社会建设。中央领导最为关注民生问题,检察机关作为和谐社会建设的参与者和维护者,应当在各项检察活动中,把服务民生、保障民生作为完善和拓展检察职能的重要手段,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纠正执法不严格、不公正、不文明、不作为或乱作为等行为,并通过打击刑事犯罪、搞好涉检信访等途径,尽力减少妨害民生的案件发生,妥善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使群众受损的权利得到有效救济。
坚持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检察机关必须在做好传统意义上维护政治、治安稳定工作的同时,保障实现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秩序全面协调可持续稳定,才能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同时,必须把稳定提升到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来把握,推进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秩序协调发展,推动城乡、区域、人与自然的和谐稳定,统筹国内与国际环境稳定,要坚持“标本兼治”,既立足当前、解决现实问题,又着眼未来、采取长远措施,实现长治久安的全面而协调的稳定。
坚持统筹兼顾是检察机关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根本方法,检察机关要坚持以业务工作为中心,推动全面发展,既突出执法办案,又注重抓好政治工作、装备保障和综合服务工作。要依法行使批捕权、公诉权、抗诉权,对执法司法活动的每个环节进行有效监督,维护法律的严肃性、保证监督的严密性,也要发现自身工作的薄弱环节,从而建立起更加科学的工作机制;要提高打击和预防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履行好批捕、起诉职能,提高打击和预防职务犯罪,促进反腐廉政建设的能力;提高强化诉讼监督,促进严格执法和公正司法的能力,积极开展法律监督,保证执法不枉不纵,确保社会公平正义,努力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三、坚持科学发展,推出服务的新举措
1、立足本职,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检察机关服务大局途径主要是通过检察职能活动。坚持科学发展,必须紧密结合工作实际,通过履行检察职责维护社会稳定、查处职务犯罪维护政风清廉、加强诉讼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一是严厉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有效地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人身、生命和财产安全及国家利益,确保各类投资经营主体的人身生命、财产不受侵犯,为经济建设创造一个安全的投资环境和良好的经营环境,这是检察工作服务大局最直接、最重要的体现。二是积极预防和严肃查处各类职务犯罪活动,对有关职务(公务)活动进行检察监督,为经济建设营造一个清廉勤俭的政务环境。三是加强诉讼监督,确保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是检察工作永恒的主题,认真开展各项诉讼监督活动,是维护司法公平正义的保证,检察机关必须依法进行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刑事判决裁定监督和执行监督,切实维护国家法律的统一、尊严和权威,为经济建设提供良好的法制环境。四是积极做好检察环节的综合治理工作,增强工作的敏感性和预见性,对发现的事件苗头,要及时与有关部门沟通,适时提出检察建议,处理好涉检信访,给社会减轻压力,努力营造一个温暖的和谐的社会环境。
2、解放思想,推动自身科学发展。一是着力转变检察机关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思想观念,牢固树立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大局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执法观,牢固树立办案数量、质量、效率与效果相统一的政绩观,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权力观。二是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解决检察工作整体发展水平还不够高,战略思维、辩证思维、系统思维、创新思维的能力还不够强,检察业务工作、基层院发展还不平衡等问题;解决少数干警精神不振,不想办案、不愿办案和受利益驱动办案等问题;解决法律知识缺乏和监督能力不够,以及不敢监督、不善监督、监督不规范、监督不到位等问题。三是着力构建有利于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进一步优化、整合资源,规范部门职能,完善检察工作一体化机制,改革检察工作考核评价体系,规范执法办案流程和行为,强化检察机关自身的监督制约机制。
3、规范执法,提升服务能力和效果。在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方面,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在服务企业发展方面,要进一步明确指导思想,增强服务意识;立足检察职能,坚持服务方向;依法惩治犯罪,加大服务力度;强化法律监督,拓展服务空间;加强犯罪预防,扩充服务渠道;把握法律政策,提高服务质量;加强执法公信力建设,端正服务态度;改进执法方法,坚持文明服务;转变执法作风,提高服务效果;坚持从严治检,提升服务能力。
检察机关服务大局,就要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上下功夫、求实效,在深入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上下功夫、求实效,在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上下功夫、求实效,在深化检察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上下功夫、求实效,在建设高素质检察队伍上下功夫、求实效。坚持把人民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人民群众的需求作为第一选择,以高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进一步加强、改进和推动各项检察工作,更好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2. 如何增强检察院服务经济发展的思想
如何立足检察职能服务经济发展
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点,是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的重要目标和战略举措,也是当前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重要使命。如何立足检察职能,找准检察业务工作和服务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切入点、结合点和着力点,已成为检察机关面临的重大课题。本文结合鼓楼区检察院辖区特点和实际情况,对基层检察机关如何更好地发挥好职能作用,不断提高检察机关服务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能力和水平进行浅析。
一、检察机关服务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意义
1、服务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是时代赋予检察机关的重要责任。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是事关我市、我区新一轮发展全局的重大战略任务,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供保障和服务,既是检察机关的重要责任,也是检察工作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重要内容。作为基层检察机关,更要深刻理解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性、紧迫性,明确检察机关在促进经济发展中的重大责任,更加自觉地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供良好的司法保障。
2、服务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是检察机关服务中心工作的客观要求。社会主义法制的最终目标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检察工作要进入经济建设主战场,就不能偏离经济建设之外。鼓楼区作为徐州老城区,相对于其他主城区,经济基础相对较差,要谋求经济发展任务艰巨,作为基层检察机关更要以经济建设为己任,牢固树立为经济建设大局服务意识,始终做到脑里想着大局、心里装着大局,坚决维护区委领导,无条件地服从服务于经济建设大局,牢牢把握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对检察工作的新需求,不断强化为经济建设服务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3、服务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 “十二五”发展时期,也是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关键时期。当前,错综复杂的国内外环境,检察机关为经济建设创造良好法治环境的标准更高,服务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任务更重。检察机关更要以经济建设为己任,牢牢把握经济建设对于检察工作的新需求,深刻理解服务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是检察机关的神圣职责,坚决防止和纠正单纯业务观点,自觉地将检察工作融入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大局之中来思考、谋划和部署。
二、检察机关服务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应树立的三种意识
1、树立大局意识,增强工作主动性。检察工作是党的工作的一部分,检察工作要自觉服从党的中心工作,自觉为经济工作服务。要坚持以服务经济发展为己任,始终保持正确的检察工作方向。今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振兴徐州老工业基地的重要一年,也是鼓楼区建设“三区目标”的关键一年,鼓楼区地处徐州老城区,要谋求经济发展任务艰巨,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要深刻认识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大意义,深刻理解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性、紧迫性,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进一步找准检察工作服务大局的切入点,更加自觉地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供良好的司法保障,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营造规范有序的发展环境、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风清气正的政务环境、公正执法的司法环境。
2、强化责任意识,在服务中彰显检察职能。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是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必然要求,是实现国民收入分配合理化、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必然要求,作为基层检察机关要正确把握当前检察工作所处的历史方位,真正明确新时期检察工作新的责任,深刻认识检察机关在经济社会建设中肩负的历史使命,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使命意识,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对当前形势的判断上来,把行动统一到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中央的方针政策和战略部署上来,为全区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在保障中彰显检察职能。
3、增强化服务意识,在服务中体现检察职能。作为基层检察机关,必须正确认清当前形势,切实强化服务意识;要把为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作为检察机关的政治责任;要围绕全区的大政方针、目标任务,把为第一要务服务作为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更加自觉地把检察工作放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中去谋划、去部署、去推进,找准定位,主动服务。要把支持企业发展、稳定企业生产经营放在突出位置,综合运用各种手段及时、稳妥、有效地解决矛盾和纠纷;要在依法打击经济犯罪的同时依法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努力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三、立足检察职能,服务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主要方法
1、转变执法理念,努力寻找检察工作为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服务的最佳结合点。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容易造成人民内部矛盾凸显、经济犯罪、刑事犯罪并存,所以,检察工作服务大局的责任更加重大,任务更加繁重,因此必须认清当前形势、保持敏锐头脑、跟上时代步伐,坚定发展信心,提高执法水平,努力发挥检察工作调节社会关系、加强社会管理、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能动作用,最大限度地为党委政府排忧解难,不断增强检察工作服务和保障“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2、充分发挥检察机关职能,依法打击和惩治危害经济发展的犯罪活动。坚持把开展专项工作作为检察机关服务和保障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抓手,依法打击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特别是金融、证券、房地产等领域的犯罪活动。严厉打击职务侵占、挪用资金、侵犯商业秘密、破坏生产经营等损害企业利益的犯罪活动。从严打击侵犯商标权、专利权和著作权的犯罪活动,加大对企业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要深入推进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在查办案件中注意提出之本之策,配合有关部门治理行业“潜规则”,为辖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营造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风清气正的政务环境和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3、加强对涉及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案件的诉讼监督。对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过程中侵犯企业、企业经营者、工人或被拆迁户等合法权益刑事案件的立案监督和侦查监督力度,加强对疑难复杂案件的提前介入、引导取证,对滥用侦查权的行为,及时监督纠正。涉及上述内容的刑事案件的审判中,对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依法及时提出抗诉。充分发挥民事行政检察监督职能,对合同争议、劳资纠纷、损害赔偿纠纷、拆迁补偿纠纷等民事、行政案件存在的程序违法、裁判不公等问题,及时监督审判机关依法纠正。
4、要积极为企业发展排忧解难,与辖区企业建立联系机制,定期召开座谈会,及时了解企业发展情况和面临难题,倾听企业的呼声,帮助企业出点子、解难题。针对辖区大型国有企业多、三资企业多、民营企业多的特点,定期制作有不同侧重的“法律套餐”,并通过举办专门法律培训、邀请参与庭审旁听、巡回法制讲课等灵活多样的方式,提高法律服务的针对性。要加强对企业债务纠纷、清算、破产等民事案件的法律监督。探索和开展对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国有企业重大损失民事案件的督促起诉工作,主动提供必要的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要加强对涉企案件的追逃、追赃工作,最大限度地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努力为辖区营造“亲商、护商、安商”的发展环境。
5、要把有利于促进经济发展秩序稳定作为衡量执法办案水平的重要标准,既要坚持严格依法办案,又要正确处理打击与保护的关系,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工作失误与渎职犯罪、经济活动中的不正之风与违法犯罪、经济体制改革中出现偏差与钻改革空子实施犯罪等罪与非罪的界限。在查办涉企案件时,要慎重使用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性侦查措施,严禁查封、扣押、冻结与案件无关的合法财产。要加快案件侦查速度,提高办案效率,减少因查案工作给单位带来的负面影响,最大限度地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和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
四、服务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必须正确处理的几点关系
1、正确处理打击犯罪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关系。检察机关服务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必须更加注重维护社会稳定,更加注重促进社会和谐,统筹兼顾“宽”和“严”,做到该宽则宽、当严则严、宽严相济、罚当其罪。在查办涉及企业的案件时,对社会影响大、涉案金额大、认罪态度差、群众反映强烈的职务犯罪要及时、准确、有力地予以打击,对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影响不大认罪态度好的轻微违法犯罪人员要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尽量采用宽缓政策,消除和化解不利于和谐的消极因素,有效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的发展。
2、正确处理执行法律和执行政策之间的关系。在自侦案件办理中,要严格区分工作失误与渎职犯罪,经济纠纷与经济诈骗,正常合法收入与贪污、受贿,资金合理流动与徇私舞弊造成国有资产流失,企业依法融资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罪与非罪的界限,防止把经济纠纷、工作失误和一般违纪当作刑事案件来处理。要正确处理惩治与保护的关系,对严重阻碍发展、损害企业利益的行为,坚决依法打击;对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和业务骨干的犯罪案件,轻微犯罪行为,能挽救的尽力挽救;对受到诬告、错告的干部,及时澄清问题,依法保护。
3、正确处理检察工作与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的关系。要找准服务大局的着力点,鼓楼区委、区政府提出了建设现代服务业强区、生态宜居新区、文明和谐城区的新鼓楼目标,作为基层检察机关,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牢固树立为经济建设服务的意识,积极主动地适应新形势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自觉把检察工作置于党和政府中心工作大局之中思考和谋划,围绕大局确定工作重点和方式方法,把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宗旨体现在具体的司法办案活动中。紧贴全区大局找准服务的切入点、结合点和着力点,把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作为服务大局最基本最直接的手段,既防止不顾大局孤立地抓办案,又防止脱离职能、超越职能搞服务,坚持结合职能搞好服务,在服务中履行职能,在履行职能中开展服务,用正确的执法思想、规范的执法行为、扎实的工作作风、良好的工作业绩,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促进鼓楼经济平稳较快起作出积极贡献。
4、正确处理好服务大局和自身发展的关系。基层检察机关要始终坚持检察工作服务大局的政治方向,在思维方式和执法观念上有新转变。不能把服务等同与服从,从而偏离了“监督”之意。不能把服务经济发展等同于地方保护,从而借经济发展设置办案禁区。同时要坚决杜绝把业务发展等同于检察形象,片面追求法律效果而机械执法的“业务论”。
3. 检察机关如何服从大局 为保持经济发展提供司法保障
大局是一个历史的、发展的范畴,不同的历史时期,它有着不同的内涵。在我国现阶段,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那么检察工作就要服从服务于这个大局,自觉地把各项工作融入其中,进行思考、谋划和部署,找准工作的结合点和着力点,才能有所作为,有更大作为。 当前推动科学发展,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又是重中之重的工作,那么检察机关就必须牢固树立这个大局意识、中心意识、服务意识,密切关注经济社会发展动态、趋势以及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认真了解和掌握中央关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坚定信心,团结一致,共克时艰;要切实担负起维护党的执政地位,维护国家安全,维护人民利益,确保社会大局稳定的首要政治任务,坚定不移地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悍卫者,按照中央的部署和要求,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把保持经济平稳较好发展作为经济工作的首要任务,保证中央提出的“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位。 (一)要以树立服从服务的意识为前提 服务大局是检察工作的重大政治责任,而要切实地担负此责任,则必须以牢固树立服务大局的责任意识为前提。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只有有了大局意识,才能谈服从,才能谈服务,才会做到自觉把本职工作同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结合,切实担负起服务大局的重大政治责任。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是社会主义法治重要的实践者和推动力量,必须坚持法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服务的方向,自觉为完成社会主义法治所肩负的重要使命而不懈努力。那么,如何树立服从服务大局的意识呢?我认为检察干警的服务大局意识来自于对党的基本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学习与掌握。通过对党的基本理论的学习,摆正局部与全局、个人与集体的关系,掌握从宏观上把握客观事物内部联系和规律的方法,进而与客观实际相联系,分析和认识改革、发展、稳定中出现的复杂矛盾和问题;通过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学习,明了当前的中心任务,了解改革、发展、稳定工作的实际,从而使每个检察人员都能坚持正确的政治立场,经受住政治风浪的考验,才能严格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增强坚持党的领导的意识,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保持高度一致,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 (二)要以掌握服务大局的本领为基础 古语云:“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实现服务大局的愿望,必须要有服务大局的本领。在当前的形势下,检察人员服务大局应该具备以下几种能力: 1、切实保证公正执法的能力 对于检察机关和广大干警而言,树立和坚持服务大局的理念,立足本职是基础。把本职工作干好,把各自职责履行好,把职能作用发挥好,通过具体的职责履行、职能发挥去实现和体现为大局服务。随着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推进,法律调整的领域、层面不断拓展,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不断增强,人们期望通过法律手段讨回公平、讨个“说法”,对公正执法的要求越来越高。检察机关和检察干警保证公正执法,就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合法合理、及时高效、程序公正等三项原则,努力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2、切实提高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能力 在我国,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检察机关行使职权要把实现人民当家作主和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永恒的价值追求,不断提高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能力。具体到本职工作中,就是要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把手中的权力行使好,把职责履行好,妥善处理好涉及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杜绝乱作为、防止不作为;坚决克服和有效防止脱离群众、骄横跋扈、盛气凌人的不良倾向。 3、切实加强随机应变的能力 社会是不断发展的,条件是不断变化的,只有做到与时俱进,不断创新,才能实现检察工作与经济社会的相互促进,共同发展,也才能真正实现服务大局的理念。毛泽东同志曾经告诫我们:“情况是在不断地变化,要使自己的思想适应新的情况,就得学习。”因此要想做到“随机应变”,就应该加强学习。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明确服务大局的方向;学习马克思主义哲学,掌握用科学世界观指导、认识、分析形势的方法;学习科技、金融、证券、财会、法律等方面知识,提高服务大局的水平。 (三)要以明确的服务内容为载体 立足检察职能,积极主动地做好服务经济建设的各项工作,还需要检察机关认真的深入社会,搞好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材料,明确服务的方向,确立服务的载体,只有这样,服务才能到位,才能效果明显。从目前的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司法保障方面看,应注意以下几点: 1、要更加注重维护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依法打击各类经济犯罪,深入查办商业贿赂犯罪,促进依法调节民事经济关系,保障各类市场主体的公平竞争。 2、要更加注重保障政府投资安全,加大对重大工程建设和项目资金使用的法律监督,严肃查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犯罪行为,做好公共资金使用、公共资源配置、公共项目实施等重点领域和环节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3、要更加注重对能源资源、生态环境和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促进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文明建设,发挥知识产权的主导作用,营造有利于自主创新的法治环境。
4. 去检察院听讲座 提些什么问题呢
可以提一些关于公检法之间的相互监督机制。或者检察院的侦查部门与检查部门间的关系是否会影响到案件侦查和审理的公平。或者在起诉的过程中,是否会充分考虑到被害人及其家属的利益,是否与他们有所协商,交代些什么?
5. 基层检察院如何立足职能服务保障民生
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内容是以人为本。从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可以清晰地看出,与以往相比,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对大众利益有了更多的倾斜,是一种对大众利益的关怀,对弱势群体的关怀,是一种亲民。从这个程度上讲,坚持以人为本,就要把人民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最广大的人民的根本利益。为此,如何立足检察职能,更好地服务和保障民生,已成为当前检察机关特别是基层检察院应当致力思考并勇于实践的重要课题。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第一阶段,我带着这个课题,深入农村进行调查研究,听取广大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现就基层检察院如何服务和保障民生谈一些认知。 一、提高认识,增强服务保障民生问题的意识 民生是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生命及与之密切相关的生存、发展环境和条件的总称,民生问题包括教育、就业、就医、养老保险、住房、稳定等诸多方面。宪法和法律规定,检察机关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是检察工作的主题,“立检为公,执法为民”是检察工作的宗旨。检察工作的宪法属性、主题要求、工作宗旨都决定了检察机关的每一项工作都与民生息息相关。近年来,我院执法过程中也时常遇到一些民生方面的具体问题,如村干部侵吞、挪用农民土地补偿款、救灾救济款、移民安置款的问题,教育系统、医疗系统存在的商业贿赂问题,新农村建设中存在的违法强制拆迁的问题等。因此,检察机关在执法活动中要不断强化民生意识,关心民生,重视民生,服务民生,保障民生。 1、服务保障民生是检察机关服务大局的客观要求。 民生问题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民生得不到保障,经济建设受到影响,社会就不可能和谐。服务、保障民生,是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是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客观要求。检察机关要以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为重要标准,以服务、促障民生为着力点和根本归宿,认真履行检察职能,积极主动地为广大人民群众谋福祉,切实帮助解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生计等方面面临的实际问题,有效地化解因民生问题引发的各种社会矛盾,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实现社会和谐稳定。 2、服务保障民生是检察机关执法为民的具体体现。我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检察权来源于人民,应服务于人民,按人民的意志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法律才能充分体现人民的意志。检察机关要,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理念,始终坚持把服务、保障民生作为衡量检察工作的一把尺子。服务、保障民生就是要坚持正确的指导思想,把为人民谋利益当作最高的价值追求;保持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及时听民声、识民情、解民忧;克服“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衙门作风,反对对人民群众的“冷、硬、横、推”的现象,甚至践踏人民群众权益的行为;发挥法律监督职能,惩恶扬善,为人民安居乐业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检察机关在履行职能中,通过具体的实在的服务、保障民生,使“执法为民”得到真正地体现。 二、立足职能,落实服务保障民生的具体措施 检察机关要紧紧围绕“民生”这个课题,充分履行批捕、起诉、监督等检察职能,将服务、保障民生落实到检察工作的每一个环节。 1、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保障民生。 稳定是社会和谐的基础,也是人民安居乐业的重要保障。检察机关要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重点打击严重破坏社会治安秩序、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杀人、绑架、伤害等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抢劫、抢夺、盗窃、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涉毒犯罪,制售伪劣商品、药品、食品等严重侵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犯罪,该批准逮捕的及时批捕逮捕,该提起公诉的坚决起诉。与公安、法院紧密配合,形成合力,始终保持对侵害人民利益的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狠下气力解决社会治安的突出问题,运用强有力的法律手段,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保障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 2、积极查办涉民职务犯罪,顺应民意。 人民群众对发生在身边的职务犯罪等腐败现象深恶痛绝,检察机关要顺应人民的意愿,依法查办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国家工作人员以权谋私、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特别要重点查办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土地规划、房地产开发、水利设施、新农村建设等民生领域的职务犯罪。此外,还要依法严肃查办司法和行政执法不公背后的徇私舞弊、枉法裁判的职务犯罪案件,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严重损害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职务犯罪案件以及严重侵犯人权的职务犯罪案件。检察机关在查办职务犯罪的同时,还要做好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根据党中央提出的“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工作方针,采取多种形式,强化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措施,加大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最大限度地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发生,促进反腐倡廉建设。 3、不断强化诉讼活动监督,维护民权。 “法律监督”是我国宪法对检察机关职能的根本规定,检察机关的各项工作都不能离开监督的职能,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检察机关要强化监督措施,创新监督机制,提高监督实效,努力维护民权,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一是依法行使刑事立案监督职能,重点监督纠正有案不立、以罚代刑、有罪不究以及滥用刑事追诉手段插手经济纠纷、违法立案等问题;二是依法行使刑事审判监督职能,重点监督纠正重罪轻判、轻罪重判、有罪判无罪、无罪判有罪等裁判不公问题;三是依法行使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职能,重点监督纠正违法减刑、假释、保外就医、超期羁押、侵犯被监管人合法权益等问题;四是依法行使民事行政检察监督职能,重点监督纠正因司法腐败或严重违反法定程序而导致错误裁判的案件,切实维护法律权威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通过加强诉讼监督,进一步促进司法公正,让维护民权落到实处。 4、认真做好涉检信访工作,排除民忧。 民生为本,民愿为先。检察机关服务民生、保障民生,就要做到察民情、排民忧、消民怨,通过认真做好涉检信访工作,化解民生矛盾,排除民生忧患。一是始终坚持“绿色通道”、“文明接待窗口”,畅通人民群众诉求反映渠道。及时为群众排忧解难,将矛盾化解在源头,将纠纷平息在萌芽状态;二是始终坚持首办责任制和领导包案制,做到群众诉求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回音;三是始终坚持深入群众、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变上访为下访,变被动受理案件为主动化解矛盾;四是始终坚持“热情服务,微笑服务,主动服务,耐心服务,文明服务”,做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改进执法作风,转变执法方法,提高执法效能,扎扎实实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解难题。 三、依法办事,认真解决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检察机关服务、保障民生不能偏离职能,应严格依照法律和政策,正确地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服务民生需求,解决民生问题,保障民生权益。 1、服务民生,不能越权。 检察机关首先要理顺履行职能与服务、保障民生的关系,要在履行职能中服务、保障民生,在服务、保障民生中履行职能,要结合职能来服务、保障民生,不能将二者割裂开来和对立起来,不能脱离职能、超越职能服务、保障民生。不能借口服务、保障民生,离开检察职能而大包大揽、越俎代庖,防止出现“种了别人的田,荒了自己的地”的现象。要按照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职能,尽职尽责地做好检察工作,运用法律监督职能,服务、保障民生。只有将履行职能与服务、保障民生紧密结合起来,才能使检察工作朝着更加健康的方向发展,才能使服务、保障民生取得更大的成效。 2、保障民生,防止侵权。 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要不断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增强检察干警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增强尊重和保障人权意识,健全诉讼参与人权益保障机制,依法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人民群众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的各项权利。在执法过程中,要全面维护和保障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能为了维护一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侵犯另一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同时,坚决纠正刑讯逼供、暴力取证、滥用强制措施、变相体罚等侵犯涉案当事人人身权利的问题。 3、关爱民生,宽严相济。 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对于预防和减少犯罪,促进社会和谐,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检察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做到“该宽则宽,当严则严,宽严相济,罚当其罪”,既要严厉打击和震慑危害社会、危害民生的严重刑事犯罪,又要注重对未成年犯罪实行教育挽救的精神,对因邻里纠纷和家庭矛盾引发的轻微刑事案件,充分运用刑事和解、息诉等司法手段,化解矛盾,消除当事人之间的积怨,减少社会对抗,促进社会和谐。同时,正确把握与民生相关的法律政策,准确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确保案件得到正确的处理,真正体现以人为本、关爱民生的司法精神。
6. 如何做好检察机关后勤服务保障工作
基层检察机关后勤服务保障工作的特点 后勤服务保障工作不仅要进行行政事务管理,而且要为广大检察干警的衣、食、住、行提供优质服务。因此,后勤服务保障工作直接关系到全院干警的工作积极性、工作效率以及检察工作的质量。后勤工作包括:食堂管理、水电管理、通信管理、车辆管理、服装管理、来客接待、会务保障、政府采购、维护维修等日常性事务。它是全院正常运转的保障平台,从后勤工作的内容来看都是为本院工作服务的,其工作就是保证院内其他工作顺利进行的服务性工作。后勤管理工作事无巨细,头绪繁多,既有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又有人与物之间的关系,而人与物的关系处理不当,又会影响到人与人之间的关系。 基层检察机关后勤服务保障工作面临的问题 工作任务繁杂,后勤人员兼职多,疲于应 付,服务保障跟不上;后勤服务保障工作管理、服务机制不科学、制度不完备。后勤服务保障工作普遍存在着管理方法不科学,服务机制不健全,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凭经验办事,靠习惯工作,失范、无序、随意性大;对后勤管理服务工作认识不到位。大部分人认为后勤工作就是吃吃喝喝,接待应酬,不需要很高的职业技能和工作素质。 做好后勤服务保障工作的几点想法 面对检察机关对后勤服务保障不断增长的新需求,面对检察干警物质文化需求多样化的新要求。后勤工作者要不断增强责任意识和前瞻意识,以服务为基础,以经营为主体,不断总结管理、服务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把单位的人、财、物三方面以最大程度的合理性结合、组织、调动起来,合理搭配,恰当使用,以尽可能少的时间完成最大限度的工作,以尽可能少的开支创造出最大限度的经济利益。 后勤部门作为服务性部门,要通过制度适合本院的规章制度来提高、规范服务能力。有章可循、有法可依,有效提高后勤的规范化管 理,并用制度约束后勤工作者的职业行为。 “细节决定成败”这句现代管理学的流行语,也从一个方面道出了细节的重要性。所以,后勤工作者要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心,始终保持对工作有激情,做到分内事情精心办,大小事情认真办,一切事情依法办,对承担的工作和交办的任务,要坚持办就办好、办出成效。 后勤工作的好坏,人的因素是关键,特别是作为天天与“财、物”打交道的工作人员,如果放松廉政教育或缺乏必要的监督机制,就容易让后勤工作者放松警惕,容易犯错误,甚至是犯罪。因此,应该紧抓人员素质教育,强化廉洁自律意识,后勤工作人员在作风上必须十分严谨。 (桐柏县检察院曹纪庚卢爽)
7. 检察机关如何发挥职能为经济建设服务
A 检察机关如何发挥职能作用为经济建设服务
检察机关为经济建设提供法治保障,必须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正确运用法律法规,以实现即打击犯罪、惩治腐败,又维护稳定、促进发展,使检察工作成为保障、促进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发展的保障、发展的动力。
一、切实增强大局意识,牢固树立为“发展”服好务的观念。检察工作要永远置于党的领导下,这一属性决定检察机关各项业务工作要为“发展”这个第一要务服务,始终将为第一要务服务作为工作的根本方向。检察工作为“发展”服务并不是笼统和抽象的词句,而是有具体的内容和明确的方向,发展就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因此,我们讲检察工作为大局服务,一定要从实际出发,立足本地发展的实际,以更强的服务意识融入建设经济强县这个大局,不断增强全体干警为发展服务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树立“人人都是投资环境,人人都是服务主体,人人都要有所作为”的观念。执法围绕大局,办案不忘服务,摒弃服务大局与己无关、执法办案游离于大局的错误认识。按照当地党委的工作要求,围绕当地发展这一大局来谋划各项检察工作,要把党委关注的问题、当地经济发展的重点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作为我们服务的重点,使各项工作自觉地融入发展的大局。只有人人树立融入和服务发展的观念,每个部门都立足实际地做好融入并服务当地经济发展这篇文章,检察工作为发展服务才能真正落到实处。
二、转变执法观念,提高服务质量。检察工作融入服务大局,要具体体现在执法办案,及其他工作始终不忘服务发展、服务经济、服务改革开放,其落脚点就是要努力追求执法办案和其他工作最佳的法律和社会效果的统一,要不断探索和完善首办责任制、信访风险评估等各项制度。主动征求发展单位及当事人的意见,及时发现和纠正因不注重办案方式而影响办案质量和效果,有损发展大局的现象;坚持重大案件主动向党委请示、汇报,采取强制措施前应向所在单位党政组织互通情况;讲评执法办案,服务大局的情况等。
三、积极发展检察职能,参加创建“平安XX”活动,努力营造平安和谐的发展环境。检察机关作为保一方平安的司法机关,坚持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作为维护长期稳定的方针,毫不动摇地贯彻到批捕、起诉各个环节,认真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全面落实检察环节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促进社会治安明显好转。要将创建“平安XX”工作放在综合治理的大范畴中,不仅要突出政治稳定、治安稳定,还要兼顾经济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努力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处置社会紧急情况和排查人民内部矛盾,打击违法犯罪和构筑治安防控体系中发挥职能作用。努力使刑事发案,经济案件及造成危害、矛盾纠纷、群体性事件和安全生产事故数等方面逐渐下降,使群众的安全感和对检察队伍的满意度不断提高。
四、发挥反腐职能,营造廉洁高效的发展环境。对危害国有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的职务犯罪案件,要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一要整合侦查资源,坚决查办发生在国有企业中的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犯罪案件,依法保障国有企业健康发展。重点查办借国有企业改制和当地重点建设工程中发生的侵吞、私分、挪用国有资产的案件,尤其是要深入非正常性亏损企业,发现案件线索,深挖“蛀虫”。二要严肃查办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行使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行政职能之便,实施的贪赃枉法、索贿受贿等犯罪案件;坚决查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造成企业生产停顿,交易中断,人身伤亡和财产重大损失的渎职犯罪案件,维护企业和经营者的正当权益。
五、发挥监督职能,营造公平、公正的发展环境。检察机关是法律监督机关,为中心服务必须紧扣“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这个主题,全面正确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为国有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对工商、税务、质检、土地、建设、城管、工程监理、卫生防疫等经济监管和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活动进行监督,加强对随意执法、不规范执法、滥罚、强制摊派等违法行为的监督,为企业生产经营创造良好执法环境。
六、更新执法理念,营造良好的招商引资环境。一要在保证办案质量的前提下,要快查快结,防止案件久拖不决;特别是涉及侵犯企业下岗职工利益的犯罪案件,要防止可能引发的群体性、突发性事件,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教育疏导工作,缓解社会矛盾,化解不安定因素。二要改进执法方式,严格依法办案。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探索检务督查机制、合作项目洽谈等招商引资活动的正常进行。三要转变执法作风,建立便民投诉服务机制,努力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在工作中做到统一受理企业和投资者的申诉,凡属企业和投资者的申诉,一律纳入“首办责任制”实行专人负责,凡招商引资企业和投资者的投诉涉及检察人员违纪违法问题的,一律由检察机关纪检部门统一受理、调查、审查和回复。
8. 浅谈如何强化检察机关业务工作保障
,特别是象我们这样的国家级贫困地区的检察院更是如此。笔者结合工作实际,对此谈点浅见。
一、强化思想保障,牢固树立以业务工作为中心的指导思想。
检察工作包括很多方面,如,业务工作、队伍建设、检察政务、法律政策研究、检察宣传、检察技术、计财装备、检察信息化建设诸多方面,看起来都有很重要,都不可偏废。辩证唯物主义告诉我们,在众多矛盾中,要善于抓主要矛盾,解决问题,要首先解决主要矛盾所反映的问题。那么,什么是检察工作的主要矛盾呢。检察机关在国家权力定位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检察工作就是法律监督工作,这是检察机关有别于其他机关特有职权。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就是要通过开展业务工作来实现的,所以,业务工作就是检察机关的主要矛盾,就是全部检察工作的中心。其他各项工作都是为业务工作服务的,都是为更好地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创造条件的,提供支持和保障的。如,加强队伍建设,根本目的不在于队伍建设的本身,不在于将队伍都培养成研究生,而是在于提高执法水平,为更好地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提供组织保障。加强思想建设,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
,是为更好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提供思想保障。加强计财装备等后勤建设,是为开展业务工作,提供物质支持的。其他各项工作都是如此。因此,我们必须牢固树立以业务工作为中心的指导思想,将检察业务工作摆在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只有思想上重视了,才能体现在行动上。贯彻以业务工作为中心,必须树立三个意识。一是中心意识。全体检察干警都有要树立以业务为中心的观念,时时处处想着业务工作,不能争你高我低。要想着促进业务工作,从领导精力后勤保障、干警力量等,向业务工作倾斜,不能拆台掣肘。二是服务意识。特别是院领导和综合部门的同志都要树立服务意识,要着眼于推动业务工作来履行自己的职责,一切为了业务工作的开展,搞好综合服务工作,乐于奉献,甘做无名英雄。三是职责意识。业务部门的同志要要有强烈的事业心,要有从事业务工作光荣的使命感,要有检察事业兴衰成败,检察形象优劣,系于业务工作开展的好坏的责任感,增强干事创业,开拓奋进的信心和勇气。
二、强化领导保障,切实加强对业务工作的领导。
实践告诉我们,无论任何工作,领导是关键。贯彻以检察业务工作为中心的指导思想,也必须加强领导。领导思想重视不重视,领导精力是不是向业务工作倾斜,在具体工作是不是加强对业务工作的领导,是将以业务为中心落到实处的关键。首先,检察长以业务建设为中心的指导思想必须明确。检察机关是实行检察长负责制的领导体制,贯彻以业务工作为中心的指导思想,必须首先是检察长的指导思想要明确。作为检察长,这一指导思想不明确,不把业务工作作为中心,就是没有履行好检察职责,更谈不上履行检察长的职责了。只有检察长高度重视,做出表率,才能影响
和带领全院干警干好业务工作。其次,实行检察长分工负责制,调动分管检察长的积极性。检察长对全院的业务工作负总责,各分管检察长既要对检察长负责,又要对分管的工作负责。实行分管检察长对分管工作定期述职制,凡分管工作没有完成目标任务、横向比处于落后状态的,要向院党组说明情况,检讨责任。第三,实行检察长亲自办案制。检察长和分管检察长都要靠前指挥,跟班作业。对工作中需要领导决策的,及时拍板决定,不能因为决策不及时,而贻误战机。各分管检察长要亲自办案,带头办理大要案,带头加班加点,要为干警做出表率,分管自侦的检察长年度要主办一到二起大要案,分管起诉工作的检察长年度内要亲自出庭三到四起有重大影响的刑事案件。第四,实行检察长分工包案制。要突出工作重点,对办理的职务犯罪大案要案,实行检察长分工包案制,分包的检察长要对办案的初查、立案、采取强制措施、侦查、公诉等环节实行强有力的领导,对分包的案件要亲自出庭公诉。通过领导分工包案的实际成果,来推动其他检察工作的开展。
三、强化制度保障,保证业务工作健康发展。
一是强化目标管理机制。实践证明,责任目标量化动态考评,是将竞争激励机制引入检察工作,充分调动干警工作积极性、推动检察事业快速发展的有效手段。因此,检察机关必须建立健全目标管理机制,强化对目标运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实行月通报制度,由办公室每月进行通报,激励先进,鞭策后进。年终严格按照本院目标管理奖惩规定执行,对完成目标任务先进的科室局实行奖励。二是完善业务流程、办案质量考评体系。分自侦、批捕(不批捕)、起诉(不起诉)的不同,分别设定工作标准和控制控程序,把容易发生问题
的环节都纳入管控之内,以此来形成办案量考评机制。在考核的内容
上,要将办案的各个环节都纳入考核范围,既要有实体内容,还要包括程序内容,既要有办案法律
效果,又要有办案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在考核的方法
上,要将考核内容量化,用百分制进行考核,用得分的高低衡量办案质量的高低;在考核结果上,与年终奖惩挂勾,奖优罚劣。对办错案的,要进按照错案责任追究制度予以追究。通过建立案件质量考评机制,鼓励干警树立精品意识,努力提高办案质量,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做到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三是进一步完善主诉、主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主诉、主办检察官责任制实行几年来,已显示了其强大的生命力,对实现主诉、主办检察官的权利、责任、利益有机结合,充分调动办案人员的积极性,进一步提高办案效率和执法水平,保证公正执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我们在工作中积极鼓励主诉、主办检察官大胆工作,勇于实践,充分发挥他们的主观能动性,力争多办案,办好案。同时,建立了对主诉、主办检察官监督、考核、奖惩制度,规范其办案行为,使这一改革措施沿着正确轨道健康发展。四是实行安全文明办案责任责任制。在以往签订的安全办案责任书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安全办案制度,实行安全办案责任人制度,对每一次的办案活动,都要精心组织,确定专门负责安全工作的人员,确保办案安全。同时,要坚持文明执法,严格办案程序,尊重和保护人权,保护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四、强化检务保障,推动业务工作深入发展。
一是围绕业务工作,切实抓好队伍建设,为检察机关更好地履行职责提供组织保证。队伍建设既是根本,又是保证。队伍是承载业务工作的主体,队伍抓不好,业务工作也就无从谈起。因此,抓好队伍建设是搞好业务工作的根本保证。但是抓队伍建设必须围绕业务工作来开展,离开业务工作去图形式,摆花架子,那么队伍建设也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了。围绕业务工作抓队伍建设,首先要提高干警的政治素质,
教育干警树立正确的执法观念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其次是抓干警的业务素质的提高,增强干警搞好检察业务工作的本领和技能。第三是要抓好检察机关干部人事制度的改革,将竞争激励机制引入队伍管理,激发干警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二是要围绕业务工作,加强信息反馈和调查研究
。及时反馈业务工作中带倾向性、苗头性的信息,对业务工作中的热点、难点和重点,进行深入地调查研究,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用调查研究的成果,指导业务工作的开展。对业务工作中积累和探索的成功做法,要进行及时地总结
,以期引起领导机关的高度重视,使业务经验得以推广。同时通过认真的总结,使业务经验得以升华,进而进一步指导实践。三是围绕业务工作,强化宣传工作。进一步实行全员宣传工程,对业务工作的新鲜经验,为经济建设服务的成功做法,检察干警的精神风貌,要大力进行宣传,努力营造一种竞争向上、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四是围绕业务工作,强化后勤保障。兵马未动粮草先行,后勤服务十分重要。科学
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因此加快检察机关信息化建设步伐十分重要,用先进的科学技术为业务工作插上腾飞的翅膀,促进业务工作健康发展。
9. 浅谈检察机关如何更好地服务企业发展
立足为企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保持严打态势不动摇,是检察机关依法保护和促进企业发展的重要手段。要加大对涉及侵害企业案件的办案力度及对企业周边环境的治安整治力度,积极查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而侵害企业利益,影响社会稳定和企业发展的经济犯罪案件,坚决斩断伸向企业的“黑手”,坚决堵住向企业乱张的“黑口”,切实为企业的发展创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 立足为企业维护合法的权益,加强诉讼监督不动摇,是检察机关依法保护和促进企业发展的重要内容。要不断增强监督意识,延伸监督触角,强化监督措施,积极开展立案、侦查、审判等专项监督。对该立案而未立案查处的涉及企业的案件和对涉及企业的案件处理不公的,坚决依法提出纠正,并跟踪到位。要充分发挥民事行政检察职能,依法受理侵犯企业和人员合法权益的案件,坚决纠正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维护企业和人员的合法权益。同时,要依法平等地保护多种所有制经济的发展和各类企业的合法权益。 立足为企业营造正常有序的竞争氛围,强化预防工作不动摇,是检察机关为企业改革和发展服务的一项重要工作。要深入企业调查研究,及时发现妨害企业发展的障碍性因素和问题,积极提出解决办法和防范对策;要积极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帮助他们提高法律知识水平;引导企业合法经营、诚信经营、正常竞争;要结合办案,帮助企业发现和查找管理上的漏洞和薄弱环节,提出检察建议,提高企业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水平,增强企业的竞争力和发展后劲。 立足为企业发展提供优质服务,规范执法行为不动摇,是检察机关服务企业发展的重要表现。要在办案中严把事实关、证据关和法律关,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注意区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对企业在创业发展过程中的失误,要客观评价,正确对待,给予最大程度的宽容和理解,做到打击犯罪者,保护无辜者,支持改革者,挽救失误者。在办案过程中,要注意讲究时机与方法,避免影响企业正常的生产和经营秩序。 立足为企业发展壮大排忧解难,坚持文明接访不动摇,是检察机关拓宽服务领域,为企业排忧解难的重要举措。要继续坚持检察长接访日、巡回接访和节假日接访等制度,注意倾听企业界的呼声,切实想企业之所想,急企业之所急,办企业之所需,真诚呵护企业发展壮大。要专人负责办理企业界的来信来访和举报、控告申诉案件,以文明言语和善对待来访人员,热情接待,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积极为企业排忧解难,做好事、办实事。 立足为服务企业发展夯实基础,加强自身建设不动摇,是检察机关服务企业发展的根本要求。要组织干警认真学习党和国家关于为企业改革发展的方针政策,进一步加大教育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干警的个人综合素质。要自觉接受人大、企业家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不护短、不包庇,从严查处检察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
10. 如何立足纪检监察职能服务检察工作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事关党的工作全局,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各个方面,头绪多,任务重,社会关注度高。纪检监察领导干部,一定要准确把握纪检监察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找准工作的立足点、切入点和落脚点,努力使反腐倡廉工作实现“又好又快”发展。在具体工作中要注意处理好三个方面的关系:
正确处理惩治与预防的关系。惩治与预防,是反腐败斗争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两个方面。在实际工作中,要始终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要注重教育崇廉、制度保廉、监督促廉,强化教育的针对性、制度的约束力和监督的有效性,切实做到惩治更有力、预防更有效。通过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法律纪律教育和优良传统教育,引导党员民警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牢记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执法理念,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进一步完善“三个报告”、述职述廉、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谈心等制度;完善反腐倡廉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和工作制度尽快形成较为完整的反腐倡廉法规制度体系,努力提高反腐倡廉的制度化、法制化水平。同时要进一步增强纪检、监察、督察、审计等监督的权威性。
正确处理纪委自身工作与组织协调的关系。对于纪检监察机关具体承办的工作,要唱好主角,敢于负责,认真抓好落实。同时,纪委要做到敢协调,就是对反腐倡廉工作进行全面检查、指导、进行强化督办,推动反腐倡廉任务落实。其次是会协调,就是要准确定位,解决好抓什么的问题。再次是在组织协调过程中,纪委书记要做到争取领导,协调各方。其中“争取领导”是关键点,就是争取上级纪委和同级党委特别是“一把手”的支持和理解。纪委书记要多请示、多汇报、多宣传、多影响。“协调各方”,就是主动牵头,平等协商,明确各自责任,把任务和责任分解到职能部门,发挥各自优势,齐心协力完成相关任务。
正确处理严肃执纪与保护民警的关系。纪检监察领导干部要坚持正确的执纪导向,辩证地看待问题,合情合理地处理问题,把原则的坚定性和方法的灵活性结合起来。在查办民警违规违纪问题工作中,要具体分析民警违规违纪行为的性质和特点,注重从思想道德和工作水平上来区分调查对象的违纪行为。对利用职权欺压群众、故意损毁集体荣誉等涉及民警道德品质方面的问题要严格督察,严肃处理;对因为民警执法能力不强、考虑问题不周、处置方法不当等出现的工作失误,要侧重于指出纠正,在处理上宜从宽。对工作作风粗暴、服务态度生硬等涉及纪律作风方面以及民警违反办事规程和办案程序方面的问题,要充分考虑到情节和后果。对一些平时表现好偶尔初犯错误的民警,在查处上宜从宽;反之,对那些平时大错误不犯,小错误不断,督察时屡纠屡犯,平时表现就较差的民警,在查处上宜从严,以此起到警醒和教育作用。对受到诬告错告和打击报复的民警,要及时澄清并切实加以保护,真正做到保护干事者、教育失误者、惩处腐败者、追究诬告者,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