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深圳前海金瑞龙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北京通州第一分公司怎么样
简介:深圳前海抄金瑞龙互联网金融服袭务有限公司北京通州第一分公司成立于2015年06月30日,主要经营范围为投资咨询等。
法定代表人:陈树民
成立时间:2015-06-30
工商注册号:110112019406756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法人独资)
公司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永乐店镇柴厂屯村东(联航大厦)1-737号
㈡ 为什么e租宝能吸引如此多的投资者并诈骗如此多的资金
e租宝花费上亿元,在主流媒体(例如中国中央电视台等主流电视频道、地铁、高铁等)大量投放广告进行“病毒式营销”,还将张敏包装成“互联网金融第一美女总裁”,作为企业形象代言人公开出席各种活动。
根据新华社发布的消息,e租宝利用“假项目、假三方、假担保”的三步障眼法,制造庞氏骗局。而安徽钰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风险控制部总监雍磊称,e租宝上95%的项目都是假的。
2015年底,中国多地公安部门和金融监管部门发现,e租宝经营存在诈骗,随即展开调查,之后钰诚集团及e租宝相关负责人因涉嫌违法诈骗被警方拘捕。
2016年1月31日,中国官媒新华社披露,“e租宝”非法吸收资金500多亿元,受害投资人遍布中国各地区,人数多达90余万。
(2)互联网金融第一美女总裁张敏扩展阅读:
资金清退
2020年1月8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发布“e租宝”案首次资金清退公告,于2020年1月16日对在“e租宝”和“芝麻金融”网络平台参与集资且已经参加信息核实登记的受损集资参与人进行资金清退。
根据公告,此次资金清退根据受损金额和已归集到位的资金确定统一的清退比例。
参加信息核实登记的钰诚系员工、理财师和未参加信息核实登记的受损集资参与人暂不列入此次资金清退范围。参与集资的相关刑事案件被告人(包括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员工、理财师)不列入资金清退范围
中国青年报曾报道,截止2016年底,全国公安机关共冻结涉案资金逾百亿元,查封、扣押涉案现金折合人民币约3亿元、黄金制品约18.7万克以及房产、珠宝、股权、车辆、直升机、办公用品等一批涉案财物。以及公安机关追缴的涉案资产,这些将作为清算资金返还给受害者。
㈢ e租宝的调查进程
2015年12月3日时,就有消息称e租宝深圳宝安分公司被经侦突查,40余人被带走。其官方随后回应称,系深圳某代销公司员工协助当地经侦部门例行了解情况,而且在当日晚间“相关配合检查人员就已全部返回”。
12月8日,e租宝位于北京数码大厦的信息化研发中心及位于安联大厦的办公场所被警方调查。当日晚间,新华社消息通报了正在接受调查的事实,后得到e租宝方面的证实。
2015年12月8日晚间开始,e租宝的官方网站与APP就已无法打开。
2015年12月9日午间,e租宝又通过官方微博发布《e租宝告客户书》,称“截止到2015年12月8日19:00之前,e租宝平台依然可以进行正常的注册、充值、投资、赎回、提现交易。19:00之后,e租宝平台配合接受相关部门检查,为防止不实传言引发恐慌和无序赎回、提现,本着保护客户资金安全、平台交易安全的原则,e租宝平台向社会各界宣布暂停平台交易。”公告同时表示,将在相关部门检查结束后,及时公布结果。
2015年12月10日晚7点左右,e租宝在官方微博发布一则声明,证实正在接受调查,原因是“经营合规问题”。由其董事长张敏签发的文件显示,e租宝网站及线下机构停止推广、发布新品,亦暂停其他日常业务。
2015年12月16日,广东省公安厅官方微博发布通报,称各有关地方公安机关已对“e租宝”网络金融平台及其关联公司涉嫌犯罪问题依法立案侦查。警方已对涉案相关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对涉案资产进行查封、冻结、扣押。
2016年1月11日晚间,深圳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局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深圳公安机关已经对e租宝网络金融平台及其关联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立案侦查。
同时,深圳经侦表示,请投资者及时到居住地派出所报案,反映投资情况,并积极配合调查取证工作。公安机关正在积极开展调查取证、固定证据和追赃挽损工作。
事件影响
2015年12月23日,P2P平台三农资本在官网发布公告称,因“某宝”事件的持续发酵,引发了P2P行业的市场恐慌,大量投资人都在申请赎回自己的投资款项,打乱公司原有的发展规划,因此决定暂停业务。
一年半内非法吸收资金500多亿元,受害投资人遍布全国31个省市区……2016年1月14日,备受关注的“e租宝”平台的21名涉案人员被北京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其中,“e租宝”平台实际控制人、钰诚集团董事会执行局主席丁宁,涉嫌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持有枪支罪及其他犯罪。此外,与此案相关的一批犯罪嫌疑人也被各地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这个曾风靡全国的网络平台真相究竟如何?钰诚集团一众高管头顶种种“光环”之下隐藏着怎样的黑幕?“新华视点”记者日前经有关部门批准,对办案民警、主要犯罪嫌疑人和受害企业进行了深入采访,还原了钰诚集团及其关联公司(以下简称“钰诚系”)利用“e租宝”非法集资的犯罪轨迹。
打着“网络金融”旗号非法集资500多亿
“e租宝”是“钰诚系”下属的金易融(北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网络平台。2014年2月,钰诚集团收购了这家公司,并对其运营的网络平台进行改造。2014年7月,钰诚集团将改造后的平台命名为“e租宝”,打着“网络金融”的旗号上线运营。
办案民警介绍,2015年底,多地公安部门和金融监管部门发现“e租宝”经营存在异常,随即展开调查。
公安机关发现,至2015年12月5日,“钰诚系”可支配流动资金持续紧张,资金链随时面临断裂危险;同时,钰诚集团已开始转移资金、销毁证据,数名高管有潜逃迹象。为了避免投资人蒙受更大损失,2015年12月8日,公安部指挥各地公安机关统一行动,对丁宁等“钰诚系”主要高管实施抓捕。
办案民警表示,此案案情复杂,侦查难度极大。“钰诚系”的分支机构遍布全国,涉及投资人众多,且公司财务管理混乱,经营交易数据量庞大,仅需要清查的存储公司相关数据的服务器就有200余台。为了毁灭证据,犯罪嫌疑人将1200余册证据材料装入80余个编织袋,埋藏在安徽省合肥市郊外某处6米深的地下,专案组动用两台挖掘机,历时20余个小时才将其挖出。
警方初步查明,“钰诚系”的顶端是在境外注册的钰诚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旗下有北京、上海、蚌埠等八大运营中心,并下设融资项目、“e租宝”线上销售、“e租宝”线下销售等八大业务板块,其中大部分板块都围绕着“e租宝”的运行而设置。
办案民警表示,从2014年7月“e租宝”上线至2015年12月被查封,“钰诚系”相关犯罪嫌疑人以高额利息为诱饵,虚构融资租赁项目,持续采用借新还旧、自我担保等方式大量非法吸收公众资金,累计交易发生额达700多亿元。警方初步查明,“e租宝”实际吸收资金500余亿元,涉及投资人约90万名。
假项目、假三方、假担保:三步障眼法制造骗局
“‘e租宝’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庞氏骗局。”在看守所,昔日的钰诚国际控股集团总裁张敏说,对于“e租宝”占用投资人的资金的事,公司高管都很清楚,她现在对此非常忏悔。
“e租宝”对外宣称,其经营模式是由集团下属的融资租赁公司与项目公司签订协议,然后在“e租宝”平台上以债权转让的形式发标融资;融到资金后,项目公司向租赁公司支付租金,租赁公司则向投资人支付收益和本金。
办案民警介绍,在正常情况下,融资租赁公司赚取项目利差,而平台赚取中介费;然而,“e租宝”从一开始就是一场“空手套白狼”的骗局,其所谓的融资租赁项目根本名不副实。
“我们虚构融资项目,把钱转给承租人,并给承租人好处费,再把资金转入我们公司的关联公司,以达到事实挪用的目的。”丁宁说,他们前后为此花了8亿多元向项目公司和中间人买资料。
采访中,“钰诚系”多位高管都向记者证实了自己公司用收买企业或者注册空壳公司等方式在“e租宝”平台上虚构项目的事实。
“据我所知,‘e租宝’上95%的项目都是假的。”安徽钰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风险控制部总监雍磊称,丁宁指使专人,用融资金额的1.5%-2%向企业买来信息,他所在的部门就负责把这些企业信息填入准备好的合同里,制成虚假的项目在“e租宝”平台上线。为了让投资人增强投资信心,他们还采用了更改企业注册金等方式包装项目。
办案民警介绍,在目前警方已查证的207家承租公司中,只有1家与钰诚租赁发生了真实的业务。
有部分涉案企业甚至直到案发都被蒙在鼓里。安徽省蚌埠市某企业负责人王先生告诉记者,他的公司曾通过钰诚集团旗下的担保公司向银行贷过款,对方因此掌握了公司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资料;但直到2015年底他的企业银行账户被冻结后,他才从公安机关处得知自己的公司被“e租宝”冒名挂到网上融资。“他们的做法太恶劣了,我希望公安机关严惩这种行为,还我们一个清白。”王先生气愤地说。
根据人民银行等部门出台的《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网络平台只进行信息中介服务,不能自设资金池,不提供信用担保。据警方调查,“e租宝”将吸收来的资金以“借道”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形式进入自设的资金池,相当于把资金从“左口袋”放到了“右口袋”。
不仅如此,钰诚集团还直接控制了3家担保公司和一家保理公司,为“e租宝”的项目担保。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李爱君表示,如果平台引入有关联关系的担保机构,将给债权人带来极大风险。
“高收益低风险”的承诺陷阱
“1元起投,随时赎回,高收益低风险。”这是“e租宝”广为宣传的口号。许多投资人表示,他们就是听信了“e租宝”保本保息、灵活支取的承诺才上当受骗的。记者了解到,“e租宝”共推出过6款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在9%至14.6%之间,远高于一般银行理财产品的收益率。
投资人张先生表示,“e租宝”的推销人员鼓动他说,“e租宝”产品保本保息,哪怕投资的公司失败了,钱还是照样有。
投资人徐先生给记者算了一笔账:“我拿10万块钱比较的话,在银行放一年才赚2000多块钱;放在‘e租宝’那边的话,它承诺的利率是14.6%,放一年就能赚14000多块钱。”
投资人席女士则称,自己是被“e租宝”可以灵活支取的特点吸引了:“一般的理财产品不能提前支取,但‘e租宝’提前10天也可以拿出来。”
对此,李爱君表示,最高法在2010年出台的关于非法集资犯罪的司法解释里明确,不能用承诺回报引诱投资者。实际上,由于金融行业天然的风险性,承诺保本保息本身就违背客观规律。银监会更是明确要求,各商业银行在销售理财产品时必须进行风险提示。
但是,“e租宝”抓住了部分老百姓对金融知识了解不多的弱点,用虚假的承诺编织了一个“陷阱”。为了加快扩张速度,钰诚集团还在各地设立了大量分公司和代销公司,直接面对老百姓“贴身推销”。其地推人员除了推荐“e租宝”的产品外,甚至还会“热心”地为他们提供开通网银、注册平台等服务。正是在这种强大攻势下,“e租宝”仅用一年半时间,就吸引来90多万实际投资人,客户遍布全国。
非法吸取的巨额资金被钰诚集团自用
据警方调查,“钰诚系”除了将一部分吸取的资金用于还本付息外,相当一部分被用于个人挥霍、维持公司的巨额运行成本、投资不良债权以及广告炒作。
据多个犯罪嫌疑人供述,丁宁与数名集团女高管关系密切,其私生活极其奢侈,大肆挥霍吸来的资金。警方初步查明,丁宁赠与他人的现金、房产、车辆、奢侈品的价值达10余亿元。仅对张敏一人,丁宁除了向其赠送价值1.3亿的新加坡别墅、价值1200万的粉钻戒指、豪华轿车、名表等礼物,还先后“奖励”她5.5亿元人民币。
“钰诚系”的一大开支还来自高昂的员工薪金。以丁宁的弟弟丁甸为例,他原本月薪1.8万元,但调任北京后,月薪就飞涨到100万元。据张敏交代,整个集团拿着百万级年薪的高管多达80人左右,仅2015年11月,钰诚集团需发给员工的工资就有8亿元。
多位公司高管称,为了给公众留下“财大气粗”的印象,丁宁要求办公室几十个秘书全身穿戴奢侈品牌的制服和首饰“展示公司形象”,甚至一次就把一个奢侈品店全部买空。
不仅如此,2014年以来,“钰诚系”先后花费上亿元大量投放广告进行“病毒式营销”,还将张敏包装成“互联网金融第一美女总裁”,作为企业形象代言人公开出席各种活动。
公司的花销在水涨船高,资金回笼的压力也越来越大。雍磊说,“e租宝”只要一天没有新项目上线,丁宁就会立刻催问。
实际上,“钰诚系”的高管们对公司的实际状况都心知肚明。“‘e租宝’的窟窿只会越滚越大,然后在某个点集中爆发,账上没钱还给老客户,也不能还给新客户。”张敏说,自己曾在2015年9月让公司的数据中心进行测算,结果显示,“e租宝”的赎回量将在2016年1月达到9亿,此后赎回量逐月递增。
这个预测,与公安机关此前的分析结果非常吻合。
丁宁坦言,钰诚集团旗下仅有钰诚租赁、钰诚五金和钰诚新材料三家公司能产生实际的经营利润,但三家企业的总收入不足8亿,利润尚不足一亿。因此,除了靠疯狂占用“e租宝”吸收来的资金,“钰诚系”的正常收入根本不足以覆盖其庞大的开支。
“e租宝”涉嫌非法集资犯罪
根据“e租宝”案件中已经查明的种种犯罪事实,司法机关认为,犯罪嫌疑人的这些行为已经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集资诈骗。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郭华介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有4个构成要件:第一是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或者假借合法的经营形式来吸存,第二是以媒介、短信、推荐会等形式公开吸存,第三是通过私募、股权等其他的手段来承诺还本付息或者回报,第四是向社会公众即不特定的人吸存。在本案中,犯罪嫌疑人利用网络平台公开向全国吸存,还对外承诺还本付息,其行为已经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对于已经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如果还存在挥霍性投资或者消耗性支出导致财产不能偿还的情形,就构成了集资诈骗罪。”他认为,“e租宝”案的犯罪嫌疑人投资高档车辆和住宅、向员工支付高工资等挥霍行为,体现了他们主观上非法占有投资者资金的目的,这是导致吸收来的资金不能偿还的重要原因之一,也是他们涉嫌集资诈骗罪的主要原因之一。
李爱君则指出,金融是一种以高风险为特征的行业,因此老百姓在投资前更需要掌握一定的金融知识,知道任何投资行为都要风险自担;而如果投资者参与的金融活动涉嫌违法犯罪,就将承担更大的风险。
最新进展:有关部门正在加紧取证追赃挽损
办案民警介绍,由于“钰诚系”的资金交易庞杂,财务管理混乱,其资金流向还在调查之中。目前,公安机关正在与银监会、人民银行等部门通力配合,加快工作进度,全力以赴进行调查取证、追赃、甄别涉案资产等工作,最大限度地挽回投资人的损失。为了便于投资人报案、完善案件处置相关信息,公安机关已经搭建起投资人信息登记平台,并将于近期挂接在公安部官方网站上启用。
有关部门表示,投资人应及时、主动报案、登记信息、提供证明材料,避免因不及时、不如实报案、登记而损害自身合法利益;同时,请投资人依法维权,不信谣、不传谣、不受蛊惑,不组织、参与各类非法活动。涉嫌犯罪的人员,应当积极配合调查、退缴违法所得,争取从宽处理。
2016年1月21名涉案人员被北京检查机关批准逮捕,时隔半个月中国各大报刊都刊登了新华社发布的“e租宝”非法集资真想调查。
真相终于来了!新华社发文定性e租宝非法集资事件
备受关注的“e租宝”平台的21名涉案人员已于1月14日被北京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其在一年半内非法吸收资金500多亿元人民币,受害投资人遍布中国31个省市区。其中,“e租宝”平台实际控制人、钰诚集团董事会执行局主席丁宁,涉嫌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持有枪支罪及其他犯罪。此外,与此案相关的一批犯罪嫌疑人也被各地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新华社刊发的“e租宝”非法集资案真相调查称,从2014年7月“e租宝”上线至2015年12月被查封“e租宝”是钰诚集团及其关联公司下属的金易融(北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网络平台,“钰诚系”以高额利息为诱饵,虚构融资租赁项目,持续采用借新还旧、自我担保等方式大量非法吸收公众资金,累计交易发生额达700多亿元。据警方调查,“e租宝”将吸收来的资金以“借道”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形式进入自设的资金池;资金运用上,除了一部分吸取的资金用于还本付息外,相当一部分被用于“钰城系”高管的挥霍、维持公司的巨额运行成本、投资不良债权以及广告炒作。
“e租宝”涉嫌非法集资犯罪
根据“e租宝”案件中已经查明的种种犯罪事实,司法机关认为,犯罪嫌疑人的这些行为已经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集资诈骗。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郭华介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有4个构成要件:第一是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或者假借合法的经营形式来吸存,第二是以媒介、短信、推荐会等形式公开吸存,第三是通过私募、股权等其他的手段来承诺还本付息或者回报,第四是向社会公众即不特定的人吸存。在本案中,犯罪嫌疑人利用网络平台公开向全国吸存,还对外承诺还本付息,其行为已经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对于已经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如果还存在挥霍性投资或者消耗性支出导致财产不能偿还的情形,就构成了集资诈骗罪。”他认为,“e租宝”案的犯罪嫌疑人投资高档车辆和住宅、向员工支付高工资等挥霍行为,体现了他们主观上非法占有投资者资金的目的,这是导致吸收来的资金不能偿还的重要原因之一,也是他们涉嫌集资诈骗罪的主要原因之一。
李爱君则指出,金融是一种以高风险为特征的行业,因此老百姓在投资前更需要掌握一定的金融知识,知道任何投资行为都要风险自担;而如果投资者参与的金融活动涉嫌违法犯罪,就将承担更大的风险。
㈣ 互联网金融的典型案例
四大商业银行推出的网上银行,腾讯推出的微信联合人保财险的手机端支付,淘宝联合天弘基金开发的余额宝,还有包括:易付宝、百付宝、快钱等多家第三方支付平台。
2013年全球私募股权与互联网金融相关的领域延续了过去几年的火热。仅5月份,Twitter宣布收购大数据创业公司Lucky Sort;IDG宣布两宗与虚拟货币相关的投资;微软拟出资10亿美元收购Nook Media公司数字资产。
2014年7月国内某P2P公司完成C轮融资,三年内累计融资金额超6亿元。C轮融资主投资方是兰亭投资,为新加坡主权投资公司淡马锡子公司。此外,前两轮投资方光速安振中国基金、红杉资本、凯鹏华盈中国基金都追加了投资 微金融又称微信金融 ,是2012年左右新兴的一种金融模式。即借助微信等典型的社交媒体平台,为用户提供相对理财,投资,贷款等规模较小的金融行为环境,一般情况下,指的是为中小微企业、创业者、个体工商户、小额投资者等提供的金融服务。日前有第三方平台发布了微信金融平台排名,以其中名列前位的“闪电借款”为例,2015年第三季度财报显示,其闪电借款平台7、8、9三个月撮合交易额分别有1.95亿、2.28亿、2.67亿,增长极其迅猛。
随着微金融信息服务体系的不断壮大,微金融信息服务的概念也在扩大,现在其最为准确的定义是:专门向小型和微型企业及中低收入阶层提供的,小额度的、时间短的、可持续循环的微金融产品和服务的活动。”
微金融信息服务的特点有两点:一是以中小微型企业以及贫困或中低收入群体为特定目标客户;二是由于客户有特殊性,它会有适合这样一些特定目标阶层客户的金融产品和服务。 以规模庞大的线下POS收单市场来说,越来越多的第三方支付企业对线下收单市场的拓展,未来线下支付将给整个综合支付市场格局带来重要影响。
㈤ 互联网金融现在已经很火了吗
互联网金融这个概念有点宽泛,从以下几点给你说吧。第一,互联网金融等同于互联网+金融,互联网仅仅只是一个工具,本质上还是金融;第二,互联网金融产品实际上是将传统的金融产品结合了互联网的特点而出现的;第三,互联网金融产品包括有P2P网贷、基金、股票、众筹等等;第四,由于互联网方便沟通和使用,互联网金融产品也带有时代的特点,因此在当下互联网金融这个行业是相当火爆的;第五,任何一个金融行业都是有风险的,包括银行,因此奉劝一句,投资有风险,入行需谨慎。
㈥ 谁是互联网金融第一股
谁能成为A股互联网+金融第一股”,已成为这段时期外界关注焦点。
近日,记者从一些互联网+金融企业了解到,91金融正积极争取在2016年登陆创业板;融360管理层也在积极和投资人等探讨国内上市可行性;点融网今年主要是把注意力放在业务规模扩张和资产质量指标上,如果能按期完成目标,可能上市会非常近。
众信金融COO谭阳向记者表示,目前,互联网金融企业上市最大的问题是监管尚未落地,行业还没有规范。在监管政策落地后,半年内就会有第一家上市的互联网金融企业出现。
多家企业频传上市消息
今年3月,证监会主席助理张育军对融360发出明确邀请,希望融360和蚂蚁金服一起,成为第一批在国内上市的互联网金融创业公司。
近日,融360联合创始人叶大清向记者表示,将来上市还是要看具体的市场情况,现阶段美股和A股都有考虑;公司管理层也在积极和投资人等探讨A股上市可行性,会优先考虑A股;当然,目前如果有融资需求,其实也不一定靠上市解决。
除监管层“邀请”的融360、蚂蚁金服外,还有91金融、陆金所以及点融网有上市消息传出。其中91金融对上市规划较早。“目前,91金融已与海通证券达成战略合作,计划共同完成国内上市目标。首选创业板上市,也不排除上新三板。上市是为了获得更大融资能力,以发展全生态链业务,同时提高企业公信力。从准备工作的深入程度来看,我们对2016年完成上市,成为互联网金融A股第一股很有信心。”91金融联合创始人吴文雄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如此表示。
两类互联网金融企业有望上市
什么类型的互联网金融企业最有希望率先上市?“除上市公司直接并购和借壳上市的互联网金融企业外,一种是具有相当规模和用户量,现已拿到多轮融资的这一批企业,它们背后有大量的VC、PE在推动上市;另一种是背后有大集团,这些集团会向这类P2P平台注入一些优质资产,利用集团资源来帮助其上市。这两种企业更容易上市。”谭阳表示。
积木盒子风控副总裁谢群告诉记者,上市的相关平台可分为两类,一类是像融360这种向机构提供业务线索为主的服务平台,它不仅连着P2P,更多对接的是传统金融机构,信息中介定位更加清晰,风险争议较少,如果条件允许可能会冲到前面;另一类是拿到主流VC融资的P2P平台,这类平台多数的最终目标是上市,因为VC投资人有获利退出压力,所以会要求企业去上市;进一步来看,国内投资人对时间要求会更紧迫一些,比如会有五年内上市的计划,而国外投资人可能会等十年。至于最后上市谁能胜出还存不确定性,但目前来看,已经拿到B轮以上企业的几率要大一些。此外,也要看到,上市对企业资金方面有帮助,但主流平台不会依靠上市来全面改善自己的资金状况。
㈦ 记得在央视频道里看过一则广告,好像就是互联网金融理财的那种,三个字,是e什么什么的,求全名。
E租宝吗?钰成集团董事长张敏代言的
㈧ 互联网金融公司排名有哪些
互赢金融为抄您解答。
评价互联网金融公司几个标准:
第一,有一个非常清晰的商业模型,商业模式意味着有非常合适的或者可持续的盈利的来源,而且盈利来源本身又是能够给相关的参与者创造价值。
第二,利率水平合适,中国的投资回报率比过去降低很多,可能找不到什么行业有20%以上的利润,在这种情况下,商业模式还是建立在高利率之上,本身是很大的风险。
第三,透明度,和传统金融机构相比,互联网企业最有潜力做到透明的,因为数据是在网上。
第四,建立核心竞争力,核心竞争力可以像BAT的平台优势,也可以说在某一个行业有特别的聚焦的专业的能力。
㈨ e租宝总裁张敏多大年龄
可能是59吧
㈩ 张敏的个人经历
1999年,张敏开始接触互联网,成为中国最早的一批网民,曾经活跃于榕树下等文学论坛,撰文以自娱;
2001年,张敏不顾家人强烈反对,开办了“假日电脑培训班”,招收数十名学员学习打字、OA软件使用和烘焙鸡(Homepage)制作,终因学业原因不得不放弃;
2004年,张敏背井离乡来到杭州,在中国第一所独立学院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开始了求学生涯。由于学习刻苦,张敏获得的奖学金加在一起几乎抵消了全部学费;
学习之余,张敏担任了ISAY文化沙龙主持人、EY英语沙龙社长、社服中心家教部主任,校社团联盟主席;
2006年,张敏荣获陆增祺爵士奖学金赴香港交流;
2007年,张敏被选为浙江省新世纪人才学院第10期学员;
同年,张敏作为交换生赴新加坡NGEE ANN POLYTECHNIC学习新媒体营销;
2008年,张敏开发了“人脉网”系统作为毕业设计,为后来开发SCRM系统“随身小二”埋下伏笔;
同年,张敏赴汶川大地震灾区绵阳支教。
同年,张敏与同为杭州市首届SYB创业班学员的谢浩魁一起创立了杭州荷乐玩具设计有限公司,设计了中国首个电影衍生玩具“长江七号”,作为杭州市唯一重点扶持的大学生创业项目,张敏和他的团队获得了启动资金、办公场所、税收政策等全方位的政府支持。
2009年起,张敏先后就职于世界500强企业默沙东、达能,并荣获全国销售明星奖、卓越销售奖;
2012年,张敏组建了起名为“微时代”的国内首家微信营销团队,成功为杭州大厦开发了国内首款基于微信的病毒式营销小游戏——“疯狂血拼Hangzhou Tower”;
2013年,张敏创立了国内首家跨界营销公司:上海微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并成功承接了华润万象城、天阳置业、绿城集团、时代院线集团、浙江上顶置业、兴达家居广场等诸多微信新媒体营销全案项目;
2014年初,张敏邀请原思科后台工程师沈晓滨、原思科资深UI设计师Louis、原IBM、SAP后台工程师陈辉加盟微勋网络。
2014年4月10日,经过[微勋网络]技术团队半年多的努力,“随身小二”平台成功绑定微信服务号“微勋网络”正式上线,成为目前国内首款完全基于微信的SCRM平台。
2014年5月,张敏邀请浙大乐创会创始人卢艳峰、推特网络创始人著名微博大V战神天罡加盟微勋网络。
2014年8月19日,张敏在细雨绵绵的杭州钱江新城CBD钱江国际时代广场给自己浇了一整桶刺骨的冰水,成为浙江冰桶挑战第一发起人。次日,被张敏点到名的卢艳峰、来罡均欣然接受挑战,并在乐创会组织下发起了现场募捐活动,为ALS(俗称渐冻症)患者募集了不少善款。
在张敏的发起下,冰桶挑战在浙江省内迅速蔓延开来,不少社会名流纷纷接受挑战,如浙商创投董事长陈越孟、思美传媒董事长朱明虬、华坤道威董事长孟宪坤、欣盛房产总经理李晓桃、莱茵置业总裁陶椿等。
2014年9月10日,张敏被浙江传媒学院文化创意学院聘为网络与新媒体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委员及客座导师。当日,张敏还为浙江传媒学院近百名大二学生献上一场关于SCRM的精彩学术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