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断成两截的人民币可以拒收吗
断成两截的人民币属于残币,商户是可以拒收的。因为残缺的人民币是不允许在市场上流通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 人民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流通:
(一) 不能兑换的残缺、污损的人民币;
(二) 停止流通的人民币。
(1)金融机构拒收残损币处罚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 办理人民币存取款业务的金融机构 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无偿为公众兑换残缺、污损的人民币,挑剔残缺、污损的人民币,并将其交存当地中国人民银行。中国人民银行不得将残缺、污损的人民币支付给金融机构,金融机构不得将残缺、污损的人民币对外支付。
第二十三条 停止流通的人民币和残缺、污损的人民币,由中国人民银行负责回收、销毁。具体办法由中国人民银行制定。
B. 人民币破损到什么程度可以拒收
人民币破损导致拒收的,主要是看金融机构工作人员认定。尤其是银行不给兑换的残币等,最后都是要归还持有人的。
因为按照《残缺人民币兑换办法》第四条规定,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分“全额”、“半额”两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可以辨别钞票的面额,但是票面剩余四分之三(含四分之三)以上的,而且钞票上面的图案和文字能够按照原来的钞票能够连接起来的,银行或者金融机构都应该按照规定兑换,而且还是钞票面额的数值大小兑换。
第二种情况:钞票可以辨别面额,但是票面剩余二分之一至四分之三以下的,如果图案和文字等能够按照原来的一样链接起来的,银行或者金融机构就需要按照钞票面额的一半给与兑换。但是纸币如果是十字形缺少四分之一的话,按照原面额的一半给兑换人兑换。
还有以下几种情况也需要注意:如果是兑付额不足一分的,就不必兑换了。如果是五分的,按照兑换额给予兑换二分。尤其是在金融机构办理残缺或者污损的人民币,都应该像兑换人说明认定的兑换结果。如果是不能兑换的,还需要说明缘由,而且把残币退还给持有人。
(2)金融机构拒收残损币处罚扩展阅读:
残缺、污损人民币持有人同意金融机构认定结果的,对兑换的残缺、污损人民币纸币,金融机构应当面将带有本行行名的“全额”或“半额”戳记加盖在票面上;对兑换的残缺、污损人民币硬币,金融机构应当面使用专用袋密封保管,并在袋外封签上加盖“兑换”戳记。
残缺、污损人民币持有人对金融机构认定的兑换结果有异议的,经持有人要求,金融机构应出具认定证明并退回该残缺、污损人民币。
持有人可凭认定证明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申请鉴定,中国人民银行应自申请日起5个工作日内做出鉴定并出具鉴定书。持有人可持中国人民银行的鉴定书及可兑换的残缺、污损人民币到金融机构进行兑换。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残缺人民币兑换办法
C. 最近去银行存钱,银行老是拒收那些损币
残损人民币兑换是银行的责任,如果拒收可以投诉到他们的24小时客服热线。也可以投诉到当地的人民银行,人民银行对残损人民币的兑换是有管理要求的。
D. 银行可以拒收破损、残缺人民币吗
我补充下,如果少于一半,可以到当地的人民银行去兑换,但是金额只有一半
E. 拒收人民币承担什么样的法律制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人民币,是指中国人民银行依法发行的货币,包括纸币和硬币。以人民币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公共的和私人的债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
这个具体处罚还真没见过
不过可以向当地12315或者110投诉,都可以受理.
F. 银行拒收人民币违法吗可以到法院起诉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80号)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以人民币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公共的和私人的债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拒收肯定是违法的,但如何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未作规定,建议到当地银监局投诉。如果是因为残损币而拒收,可到当地人民银行投诉。
G. 拒收人民币属于侵犯消费者权益处罚办法的哪一款
拒收人民币是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三章第十六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以人民币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公共的和私人的债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第四章第二十九条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印刷、发售代币票券,以代替人民币在市场上流通。”,这条属于妨碍人民币的情形。《条例》第五章第四十七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第三款、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二十九条和第三十一条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其中,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另外江苏维士德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律师余翔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中规定,以人民币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公共的和私人的债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如若拒收,属于违法行为,但该法律中并未列出拒收的处罚措施。任何人如果遭遇拒收的情况,都可向人民币的主管机构,即中国人民银行进行投诉。另一方面,作为经营者来说,也涉嫌侵犯了消费者的权益。第一,消费者有权选择支付的方式,只要该货币是合法流通的。而拒收某一版本的钞票,则是对消费者选择权的侵害。第二,涉嫌侵犯了平等交易权,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准确等公平交易条件,也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因此消费者可以用侵犯了消费者的权益进行诉讼。
H. 拒收人民币是违法行为
I.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法,如果金融机构未按照人民银行,对外支付残损币,罚款金额在什么区间
罚款1000-50000元之间。根据《人民币管理条例》的规定,金融机构对外支付残版损币,由中国人民银行给予权警告,并处1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罚款。以下是《人民币管理条例》相关条款:第22条第2款 “中国人民银行不得将残缺、污损的人民币支付给金融机构,金融机构不得将残缺、污损的人民币对外支付。”第42条 “办理人民币存取款业务的金融机构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第三款和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由中国人民银行给予警告,并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纪律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