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融资租赁公司办理的具体流程
所有申请融资租赁公司的企业都是在商务部监管下成立,申请企业都要满足以内下条件容:
1、外商投资者的总资产在500万美元(含)以上。
2、同时,外商投资租赁公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注册资本符合《公司法》的相关规定;
(2)符合外商投资企业注册资本和投资总额的有关规定;
(3)有限责任公司形式的外商投资租赁公司的经营期限一般不超过30年。
3、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美元且必须要实缴;
(2)有限责任公司形式的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的经营期限一般不超过30年;
(3)拥有相应的专业人员,高级管理人员应具有相应专业资质和不少于三年的从业经验。
4、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千万元,其中外国股东购买并持有的股份应不低于公司注册资本的25%。也就是说,合资类融资类公司中方投资者占股比例在75%左右,外商投资者占股比例在25%左右。
⑵ 美联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的业务流程
最终用户自行选定技术和商务条款。 美联信信贷部分析最终用户提供版的公司介绍材料包括权批准证书、营业执照、业务介绍、财务报表、或其他第三方信息,迅速做出信贷决定。 美联信与最终用户签订租赁合同,同时美联信与供应商签订购买合同。 租约适时生效。供应商向最终用户交付设备, 美联信向供应商支付设备价款,最终用户在租期内分期向美联信支付租金。 如果是经营性租赁, 在租期结束时, 最终用户可以选择退回、续租或按公允市价(或事先约定的名义货价)留购设备。
⑶ 融资租赁的题目,麻烦把步骤写全。如何计算的写下来
A公司的会计处理
由于A公司在租赁期满时优惠购入该设备(购入价格远低于该日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取得其所有权。满足融资租赁的条件,确定为融资租赁。
最低租赁付款额=租金总额+优惠购买价=4*100 000+500=400 500元
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100 000*(P/A,10%,4)+500*(P/F,10%,4)=100 000*3.1699+500*0.6830
=316990+341.5=317 331.5元<350 000(公允价)
所以以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初始直接费用=317 331.5+1000=318 331.5元为资产的入账价值
①租入时,借:固定资产----融资租赁固定资产 318 331.5
未确认融资费用 83 168.5
贷: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 400 500
银行存款 1 000
②每年年末付租金时,借: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 100 000
贷:银行存款 100 000
③未确认融资费用的摊销,摊销率应该是使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等于租赁资产不包括直接费用的入账价值的折现率。由于资产的入账价值是以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为基础,所以不用重新计算分摊率。取分摊率为10%。
第一年确认的融资费用=本期期初应付本金余额*摊销率=317 331.5*10%=31 733.15元
借:财务费用 31 733.15
贷:未确认融资费用 31 733.15
第二年确认的融资费用=[(317 331.5-100 000)-(-31 733.15)]*10%=24 906.465元
借:财务费用 24 906.465
贷:未确认融资费用 24 906.465
第三年确认的投资费用=[(317 331.5-100 000-100 000)-(-31 733.15-24 906.465)]*10%
=17 397.112元
借:财务费用 17 397.112
贷:未确认融资费用 17 397.112
第四年以此类推。
③由于期满时取得资产所有权,按可使用年限折旧,每年折旧时,
借:制造费用 350 000/8= 43 750
贷:累计折旧 43 750
④租赁期届满,优惠购入时,借: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 500
贷:银行存款 500
借:固定资产----生产用
贷: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⑷ 金融租赁公司成立需要哪些程序通过哪些些部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我国融资租赁业的健康发展,加强对金融租赁公司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金融租赁公司是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以经营融资租赁业务为主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第三条 金融租赁公司组织形式、组织机构适用《公司法》的规定,并在其名称中标明“金融租赁”字样。
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其他公司名称中不得有“金融租赁”字样。
第四条 金融租赁公司依法接受中国人民银行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 机构设立及管理
第五条 申请设立金融租赁公司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符合本法规定的最低限额注册资本金;
(二)具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办法规定的章程;
(三)具有符合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任职资格的高级管理人员和熟悉金融租赁业务的合格从业人员;
(四)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内部管理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
(五)有与业务经营相适应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其他设施;
(六)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它条件。
中国人民银行审查金融租赁公司设立申请时,要考虑国家经济发展需要和融资租赁业竞争状况。
第六条 金融租赁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1亿元。
第七条 金融租赁公司的设立须经过筹建和开业两个阶段。
第八条 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发起人方可进行金融租赁公司的筹建工作。申请筹建金融租赁公司,须向中国人民银行提交下列文件:
(一)筹建申请书,其内容应包括拟设立金融租赁公司的名称、所在地、注册资本金、股东及其股权结构、业务范围等;
(二)可行性研究报告,其内容包括发起人情况(名称、法定代表人、经营隋况、资信状况、近3年资产负债及利润状况)和市场预测情况;
(三)拟设立金融租赁公司的组织章程;
(四)筹建负责人名单及简历;
(五)中国人民银行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第九条 中国人民银行对金融租赁公司筹建申请的答复期为3个月,如未获批准,申请人在6个月内不得再次提出同样的申请。
第十条金 融租赁公司筹建期限为6个月。逾期不申请开业或筹建期满未达到开业标准的,原批准筹建文件自动失效。筹建期内不得以金融租赁公司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第十一条 金融租赁公司筹建工作完成后,应向中国人民银行提出开业申请,并提交下列文件:
(一)筹建工作报告和申请开业报告;
(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股东投资能力证明和中国人民银行指定的金融机构出具的股东货币资金入帐证明;
(三)金融租赁公司章程;
(四)拟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名单、详细履历及任职资格证明材料;
(五)从业人员中从事金融工作3年以上人员的证明材料;
(六)拟办业务的规章制度和内部风险控制制度;
(七)工商管理机关出具的对拟设公司名称的预核准登记书;
(八)营业场所和其它与业务有关设施的资料;
(九)中国人民银行要求的其它文件;
第十二条 金融租赁公司的开业申请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后,由中国人民银行颁发《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并凭该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册登记,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方可开业。
金融租赁公司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无正当理由3个月不开业或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吊销其许可证,并予以公告。
第十三条 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金融租赁公司可设立分支机构。设立分支机构的具体条件由中国人民银行另行规定。
第十四条 金融租赁公司有下列变更事项之一的,须报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
(一)变更名称;
(二)改变组织形式;
(三)调整业务范围;
(四)变更注册资本;
(五)调整股权结构;
(六)修改章程;
(七)变更营业地址;
(八)变更高级管理人员;
(九)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变更事项。
第十五条 金融租赁公司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变更《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上有关内容后,需按规定到中国人民银行更换许可证。
第十六条 金融租赁公司的股东及其投资比例应符合《公司法》及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
第十七条 金融租赁公司不得吸收自然人为公司股东,但采取股份有限公司组织形式,并经批准上市的除外;金融租赁公司可以吸收外资人股。
不过金融租赁公司比较难申请,最好是办中外合资的融资租赁公司,这种公司的审批权已下放到市工商局。
⑸ 融资租赁公司的操作流程
[项目推荐]:
1、企业客户填写《客户融资租赁申请表》等文件,向租赁公司提出融资租赁申请。
2、收到申请后×日内,租赁公司对企业客户进行诊断、分析、出具解决方案。
[项目评估]:
3、双方达成合作意向后×日内,租赁公司对客户的资信情况,资产及负债状况、经营状况、偿债能力等进行评估。
4、评估后×日内,租赁公司拟定项目分析报告,并讨论审核。
[合同协商]:
5、审核通过后,双方就设备租期、租金及其支付方式、起租日、还款方式、担保方式、租赁期满租赁物的处理等合作事宜进行磋商。
[合同签订]:
6、租赁公司和设备厂商签订《购买合同》,为客户购买设备。
7、租赁公司与企业客户签订《融资租赁合同》。
8、租赁公司与企业客户或第三方担保人签订《担保合同》。
[合同执行]:
9、企业客户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
10、租赁公司收到保证金后,向设备厂商支付设备款,设备厂商直接向承租人交付租赁物,设备起租。
11、在合同履行期内,租赁公司对客户进行回访和动态监督,以保证其定期支付租金,设备厂商直接负责设备的维修及相关技术服务等。
[租赁期满]:
12、租赁期满,客户根据初期协议,以名义价获得所有权或残值退还租赁公司。注:在双方工作安排顺畅的情况下,进入正式的合作约需1个月的时间。
⑹ 金融租赁公司都进行哪些业务
金融租赁公司是专门从事金融性租赁业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金融租赁又称“融资性租赁”“资本租赁”,是指金融租赁公司根据承租人的要求购买设备,并将所购设备出租给承租人使用,收取租金以补偿其购买设备的成本、融资利息、经营费用、税款,并获取一定利润的金融业务活动。
⑺ 什么是金融租赁公司它是如何运作的
问: 张震宇:金融租赁公司是专门经营租赁业务的公司,通过提供租赁设备而版定期向承租人收取租金。金融租权赁公司开展业务的过程是:租赁公司根据企业的要求,筹措资金,提供以“融物”代替“融资”的设备租赁;在租期内,作为承租人的企业只有使用租赁物件的权利,没有所有权,并要按租赁合同规定,定期向租赁公司交付租金。租期届满时,承租人向租赁公司交付少量的租赁物件的名义贷价(即象征性的租赁物件残值),双方即可办理租赁物件的产权转移手续。 它与银行的贷款业务不同在于,银行贷款给企业,企业用于购买设备,以先付息后归还本金。金融租赁公司是先购买设备,再将设备租赁给企业,企业定期付租赁费,租赁费的总和相当于是贷款的本金加利息。租赁的好处是,在企业未付清全部租赁费前,该设备的所有权归金融租赁公司,因此风险是比较低的。
⑻ 金融租赁公司是如何创建的
我国的金融抄租赁公司起始于20世纪80年代。
金融租赁公司创建时大多数由银行、其他金融机构以及一些行业主管部门合资设立,如中国租赁有限公司、东方租赁有限公司等。
根据我国金融业实行分业经营及管理的原则,对租赁公司也要求独立经营,金融租赁公司正与所属银行等金融机构脱钩。
截至2015年6月末,全国共有39家金融租赁公司,主要是“银行系”,共有23家;控股股东为资产管理公司的有4家;其他类型的有12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