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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建立完善的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体系

发布时间:2021-03-30 09:08:03

⑴ 如何完善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体系建设

迄今为止,理论与实践上比较一致的共识是,构建与完善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体系,必须既要考虑金融服务供给与中小企业融资需求的激励相容问题,也要统筹安排金融体制改革与中小企业融资风险处置的关系。本文从资本性融资体系、债务性融资体系、理财服务体系三个层面,探讨了构建与完善中国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体系的一些关键环节。
一、资本性融资体系的构建
虽然从理论上讲,通过财政税收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增加内源性资本积累,是中小企业在不改变股权结构与控制权安排下,实现稳定发展的首要选择,但是从实践结果上看,中小企业的利润留存空间并不大,资本扩张必须要依靠外源性长期资本融资。同时,构建中小企业资本性融资体系,不仅仅是要弥补中小企业资本性融资缺口,更为重要的是要通过有助于发挥资本效用的融资安排,体现资本对中小企业经营管理行为的激励与约束效应。
(一)要从机构建设着手,培育与发展中小企业投资公司
1.培育与发展长期持股型的中小企业投资公司。国外长期持股型中小企业投资公司之所以得以持续发展,根本原因在于其主要发起人就是中小企业,从投资的风险防范与行为激励两方面提高了资本融资效率。众多具有产业或是产品关联性的中小企业,为了相互调剂解决资本投入的不足,普遍以有限合伙方式(也有股份制方式)建立起了投资性公司,政府则通过减免投资收益税收等措施促进其发展。一方面合伙制投资公司具有利益共享效应,中小企业作为合伙人不仅可以不以规模大小及时方便地弥补资本缺口,而且可以在合伙投资公司的利润中分红,对中小企业具有明显的投资激励作用;另一方面,因为合伙人要对资本投资共承风险,所以投资公司通常采取时段承诺的投资方式,追加投资建立在分时段检查中小企业投资承诺的基础上,这对中小企业又形成了较好的风险制约,要求其履行诚信的义务与责任。
允许与鼓励中小企业投资公司的设立与发展,就是对自由资本形成制度的肯定与保护,这是中小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一旦允许合伙投资公司的合伙人或是管理人在一个良好业绩记录基础上,今后可以发展为银行类或是投资类金融机构,必将为中小金融机构的设立奠定市场基础。在这种意义上讲,匆忙放开中小金融机构的市场准入限制,不如先行组建成立大量的中小企业投资公司,为筹建真正服务于中小企业的中小金融机构创造市场条件。
2.培育与发展中小企业风险投资公司。目前来看,中国在风险投资的机制建设上存在着两个方面的严重问题:一是风险投资公司没有较强的行业分布特征,大多数风险投资公司没有专注的投资领域,导致投资科技含量低以及投资趋同化问题严重;二是追求资本利得而不是财务收益是风险资本区别与一般资本的显著特点,但是创造风险资本利得机制 (也称为退出机制)在中国并不存在,整个风险投资机制缺少了一个关键环节。由于缺乏这样必要的市场机制,目前,中国大多数风险投资公司并没有遵循真正的风险投资机制,大多数风险投资公司都退变成了一般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二)要从市场建设着手,培育与发展适合中小企业融资特点的金融市场体系
鉴于1993年到1997年中国大部分省市证券交易自动报价系统及股票场外交易市场的非规范发展行为,场外交易市场目前在中国被彻底清理了,而创业板市场又迟迟没有启动,两个层次市场的欠缺,严重影响了中小企业的资本性融资需求。建立中国二板市场,并不能在短时间内解决大量中小企业尤其是非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资本补偿问题,当前,迫切需要的是积极恢复与有序发展一个各种交易主体广泛参与、交易品种和数量不断扩展的场外交易市场,规避高昂交易费用与上市条件对中小企业资本性融资的制约。只要规定在场外交易市场中挂牌的中小企业,一旦其净资产、税后利润、市值或是股价等达到一定条件要求,就可以直接升入主板或是二板市场,场外交易市场就是二板市场的一个预备市场。
当前,主要市场经济国家的场外交易市场除了继续保持建立初期对挂牌公司没有资格限制、财务规范少,交易手续简便、费用低等特点以外,已经发展成为了一个受到严格监管的实时报价服务系统,可以及时披露与传递做市商交易信息,并且实现了区域性或是全国性的联网,完全摆脱了混乱与分散的局面。中国场外交易市场的发展要避免重复以前无序扩张的格局,应该首先着眼于全国性场外市场交易系统的建立。可以尝试在上海建立中国场外交易市场报价中心,成立全国性的场外交易市场管理委员会,一方面自上而下地引导各省(市)建立与上海报价中心联网的地方性场外交易市场,另一方面监管做市商的报价信息和交易活动,增强全国场外交易市场的组织性与可监管性。依托于场外交易市场功能的不断拓展,中小企业票据、债券等债务性融资也可以得以持续发展。银行要实现中小企业票据业务的收益,必须积极拓宽票据转贴现渠道,在转贴现中通过批量化和规模化运作寻找最有利成交条件的客户;中小企业债券市场的发展,同样也面临着流动性问题。由此可见,中小企业场外交易市场的发展,内涵着中小企业资本性与债务性融资的双重需求。
二、债务性融资体系的构建
一个有效的中小企业债务性融资体系必须能够同时解决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对于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的金融机构而言,能够在体制与机制上具有处理中小企业“软信息”(中小企业的经营特点就是其并不或者是不完全具有财务报表、抵押担保以及信用记录等融资债权方需求的“硬信息”,而是现实表现为企业行为、业主品性及与供应商、顾客交易状况等无法进行数值化准确记录的“软信息”)的能力,在防范融资风险的同时保证融资的高效率;二是对中小企业而言,融资体系必须能够有效解决中小企业的弱势融资地位问题,从根本上缓解即使是符合贷款条件的中小企业,由于“弱势界定”而无论其支付多高的利率也无法得到贷款的“信贷配给”现象。
(一)在体制与机制上提高中小企业债务性融资的效率
如果说风险防范是指商业银行能够准确识别中小企业经营发展中的“软信息”,那么大银行凭借信息规模优势对中小企业非定型信息的全局理解以及对中小企业发展风险的远期估价,小银行通过与中小企业近距离不断交换信息而对重要“软信息”成份的熟识,都使各自具有不同的风险防范优势。因此,不能片面地讲中小银行与中小企业的匹配优势,或是大银行对中小企业贷款的风险防范能力,二者在中小企业债务性融资体系中具有各自的比较优势。问题的关键在于,中小企业的“软信息”缺乏可传导性,或者讲是很难在组织链条上传递,这就要求金融机构自身的决策链条必须足够“短而有效”。在这种意义上讲,中小银行为中小企业提供贷款支持具有天然的优势,并且由于没有上级组织的约束,可以因地制宜地进行融资机制的创新。
对于县域经济中的国有商业银行分支机构,则必须进行组织结构上的根本性变革。一种可以考虑的改革模式是,在缺乏较好经营管理业绩的中小金融机构的县域经济中,对各国有商业银行分支机构进行股权改造,成立省级行控股的独立法人机构,并根据具体情况,或是每家国有商业银行成立一家独立法人,或是集中于一家或是二家进行合并组建;另一种模式是,在具有较好经营管理业绩的中小金融机构的县域经济中,国有商业银行分支机构与中小金融机构进行人员、机构、资产负债的重组。两种改革模式都是对目前国有商业银行从县域经济中简单性撤离的一种扬弃,更有利于中小企业在县域经济中的发展。
大中型城市经济中的国有商业银行分支机构,同样存在着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的比较优势。为了全面掌握中小企业的资金运用情况,可以允许金融机构作为中小企业的财务代理人;为了促进委托贷款与中小企业投资项目密切“嫁接”,可以允许金融机构与委托人建立风险分担机制;为了解决金融机构客户经理的激励问题,可以允许金融机构对其贷款超额收益进行一定比例的奖励。机制比产品对于中小企业融资而言更为重要。
另一个重要方面,是对中小企业非正式融资需求的满足。民间借贷借助于非正规性信用资源的利用以及债务责任的落实,满足了中小企业零售型、人力资源密集型的融资需求,这在银行体系内很难实现。一方面要不扼杀非正式制度的发展空间,通过利率市场化改革,使资金在正规金融与民间金融之间合理分布,过度要求资金集聚在银行体系往往同时也集聚了风险;另一方面可以通过组建中小企业投资公司,将民间融资市场“退化”为私人投资市场,使民间金融发展剔除“非法集资”因素。
(二)有效解决中小企业的弱势融资地位问题
1.最直接方式是建立一家专门对中小企业贷款的政策性银行
当前,中国金融竞争非常不充分,地方政府的行为又在严重影响着中小金融机构的贷款投向与结构,在不能确保中小金融机构具有足够的与地方政府谈判的能力情况下,放开民营或是中小金融机构的市场准入限制,市场型的中小金融机构就有可能蜕变成地方政府的“第二财政”。与其如此,不如自上而下建立一家政策性中小企业发展银行,以法定的中小企业贷款行为规避地方政府与市场竞争对中小企业贷款行为的扭曲。尽管市场性中小金融机构的建立可以促使优质的中小企业通过担保、补贴或是付出较高的利率来获取流动性资金贷款,但是一般中小金融机构很难给予中小企业中长期贷款支持。中小企业发展银行借助于低于市场利率的政策性金融债券发行,完全可以向中小企业提供优惠的长期性贷款资金。对于市场型的中小金融机构,监管指标要进一步明确单户最高贷款额与资本净值的比率,限制其偏离中小企业的贷款行为。
2.其次是要允许与扶持三类中小企业融资性中介机构的广泛建立
第一种是町以分担融资风险的信用担保类中介机构。一种经常性的错误认识是,造成大多数中小企业债务性融资困难的原因,是由于中小企业不能很好地具备银行贷款的抵押或是担保条件。组建以财政出资为主的省、市两级信用担保机构,就是希望通过信用担保的杠杆效用,增加中小企业的信贷投入。但是需要指出的是,“贷款”与“担保”在中小企业融资风险的防范上并没有本质性的差别。担保本身也包含着担保决策、担保跟踪、担保追偿三个风险防范行为,如果疏于对中小企业担保行为的风险防范,既不能有效解决中小企业与银行的信息不对称性问题,反倒会增加中小企业与担保机构之间的风险,担保倍数越大,则风险越高。防范和化解担保风险,一是要充分调动贷款银行与担保机构双方的积极性,允许银行与担保公司分担风险的契约安排存在。二是要建立省级与全国性的再担保机构,通过多层次转保最大限度地分散风险;三是要建立法律化与制度化的担保损失财政弥补机制,要将财政弥补款项列入每年的中央与地方预算,并设立由财政、银行、工商等部门组成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监督委员会,负责对中小企业担保、再担保机构和业务的监督管理。建议国务院尽快协调有关部门,研究起草担保机构、担保业务以及担保行业管理办法,促进担保业长期健康发展。
第二种是虽然不分担融资风险,但是本身具有较高风险评估能力的信用评级类中介机构。防范和化解中小企业债务性融资风险,银行信贷与信用担保必须与加强中小企业信用征信体系建设密切结合起来,要建立一个全国性的、共享性的中小企业信用管理系统,为信用评级中介机构的发展提供基础条件。建立了中小企业信用管理系统,信用评级机构就可以对中小企业及其中小企业各种融资券进行信用评级,银行与担保机构也就可以利用评级防止融资风险。在实践运作中,有的信用评级机构作为一个融资中介机构,在进行投资者(不仅仅是银行)与中小企业投资项目的中介撮合,向双方收取中介费用而不承担风险;也有的信用评级机构在对中小企业融资项目进行评级后向“合作”银行推荐,收取银行的代理费。
第三种是“远离”风险型的融资租赁类中介机构。设备租赁融资方式对于中小企业非常有利,因为往往融资租赁机构购买设备可以打折,便于降低中小企业的总体成本。融资租赁公司可以用租金现金流来偿付银行贷款利息,购买的设备又可以回购或是拍卖,这种资产负债结构致使融资租赁公司本身具有天然的抗风险能力。此外,中小企业出现风险后租赁设备不用清偿负债,融资租赁类中介机构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与中小企业破产风险有效隔绝。

⑵ 如何从根本上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

(一)着力建立适合国情的中小企业法律保障体系
2003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是我国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正式走上规划化和法制化轨道的重要标志,但这一法律还存在指导性强、缺乏强制执行性的缺陷,而且条文过于简单,没有与之匹配的如金融、财政、中介服务等方面内容。
(二)尽快成立专门服务于中小企业的管理机构
借鉴外国的经验,成立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局(副部级机构),并在全国各省、直辖市设立分支机构(正厅级机构),承担以下四项主要职能:一是专门负责制定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和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定中小企业发展的方针政策,负责全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运行,帮助中小企业获得商业银行的贷款支持。二是设立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基金的资金来源主要包括中央财政预算、基金收益和捐赠等,基金主要用于引导地方政府、创业投资机构及其他社会资金支持处于初创期的中小企业,解决初创期中小企业发展遇到的融资难等问题。
(三)建立专门的中小企业政策性金融机构和加快发展小金融机构
一方面,建议建立中小企业政策性银行,其资金来源主要通过政府发行债券、政府财政预算安排、社会捐赠、民间资本参股等方面,其主要职能是专门为各种中小企业提供差异化的融资产品和金融服务,同时贯彻和落实国家有关金融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和措施,使其真正成为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专业性银行。
四)商业银行应优化业务流程、转变经营模式、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
随着利率市场化的稳步推进,利差不断收窄,商业银行之间的竞争加剧,之前固有的盈利模式将受到强烈冲击,这促使商业银行必须进行经营转型,而金融支持中小企业尤其小微型企业发展将是银行未来经营转型方向的支持重点。
(五)健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借鉴美国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方面的经验,从三个方面完善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按照不同的担保对象和服务范围,成立全国性和地方性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全国性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专门为那些“高科技、绿色环保、拥有核心创新技术”的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性担保服务,而地方性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专门服务于对地方经济增长、地方就业和地方创新能力提高有益的中小企业提供担保服务。
(六)完善资本市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
当前,我国直接市场融资功能有所增强,在社会融资规模中的占比也逐年提高。因此,借鉴美国在直接融资市场的发展经验,建立多层次的资本市场。
完毕

⑶ 如何建立中小企业的信用担保体系

我国信用担保体系是“一体两翼三层”
(一) 制定有利于担保机构持续稳定发展的法律法规。一是结合当前情况和今后发展趋势,修改完善《担保法》,使其进一步适应发展的需要。二是国务院尽快出台《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管理办法》,促进信用担保机构有序和健康发展。
(二)进一步加大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政策扶持力度。担保机构在支持中小企业融资过程中承担着一定公共职能,风险高、收益低,难以覆盖成本和实现可持续发展,因此,政府要继续加大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扶持力度。一是建立健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风险补偿机制,加大资金投入,对操作规范、业绩突出的担保机构进行重点支持。二是对符合条件的担保机构实行三年营业税免征制度。三是对担保机构业务开展涉及反担保抵(质)押登记问题,登记机关要提供方便,降低评估、登记费用,避免对房地产等担保物的重复评估、登记。四是人民银行征信系统要对担保机构平等开放。
(三)推进担保机构与协作银行平等合作,建立风险共担制度。对业绩突出、制度健全、信用较高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协作银行要切实分担一定比例受保企业信用风险,并且在交存保证金、放大倍数、“单笔单户限额”等方面营造宽松环境。
(四)开展专项治理,净化担保市场。鉴于目前部分担保机构存在明显不规范行为,潜在风险较大,按照区别对待、分类管理的原则,开展对担保市场的清理整顿,促进行业规范发展。一是发展壮大一批。对运行规范、风控较好、信用较高、为中小企业担保服务好的担保机构,要加大风险补偿、税收优惠等政策扶持力度。二是整顿提高一批。对担保实力不强、服务信用不高、业务开展不充分的担保机构,鼓励和引导其增资扩股或合并重组,或被整合退出。三是限制淘汰一批。对长期未开展担保业务、从事违规、违法业务的担保机构,要加大执法力度,依法予以清理和取缔,维护行业整体形象。
(五)强化风险管理,预警防范风险。要切实防范担保业的制度风险、经营风险和道德风险,加强风险提示,防止风险累积和扩散。一是加强调研,切实掌握担保业难点和倾向,在制度和政策层面上适时加以引导。二是加强对担保机构的经营指导,加强动态监管力度,建立风险预防与预警制度,促其落实各项风险管理制度。三是加强对担保业高管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培训和考核认证管理,增强担保机构从业人员自律和风险意识,严防道德风险

⑷ 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质量如何提升

近日,金融学者及金融机构的代表齐聚一堂,就如何帮助中小微企业缓解融资困境的问题展开探讨。 微型企业信贷方案应量身定做 赢周刊:在你看来,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的症结主要是什么? 陆军:中小企业在财税方面的负担还是比较重。在资产负债率方面,中小企业是32.57%,央企是65%。有的企业规模已经超过一两千人,销售额可能有几千万,但是很多企业求贷无门。像这样的企业,可能在北欧国家都是大型企业了。去年对珠三角中小微企业的调查报告显示,53%的小企业完全依靠自有资金周转,无外部融资,仅46.97%有借贷的历史。年销售规模越小的企业,银行融资的比例越低。28.18%的小企业2011年比2010年获贷额度下降,63.3%的小企业有融资的需求,但需求的额度比较小,75.4%的小企业贷款需求在100万以内。从这些数据可以看出,中小企业融资的困难是跟中小企业本身的特质有关系的。要改善这些特质是很不容易的,这可能是它与生俱来的。比如说规模小、进入门槛低,门槛低的话,同质化的程度就可能比较高,市场竞争也比较激烈,所以承受风险的能力比较弱。中小企业的产品可能无法在有竞争力的成本下完成,制造成本太高,无法达到适当的边际利润。创办人无法有效管理,没有规范的财务管理,无法提供合格的抵押担保品。包括技术的进步,现在也是非常快,市场的变化也是非常快,中国经济的特点就是过剩,产能过剩,投资量非常大。门槛低的,很容易造成过剩。现在有一个说法,PE满天飞、VC遍地爬,但是多半是投资于中小企业的成长型阶段,甚至是上市之前的临门一脚。实际上,VC、PE很少在种子阶段进入,所以中小企业要依赖于直接融资还是大有文章可以做的。 陈杰:中小企业在投融资市场是一个弱势群体,所以各国对中小企业融资的问题都会有政策性的部门或者政策性的机制去解决。在实践的工作中,我们发现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可以解构或拆解为两个子问题,一个是公平的问题,一个是效率的问题。公平的问题可能更多是政府的事,是政策环境建设的问题。难融资的问题,是市场配置效率的问题,市场是否有效,包括市场的发育,还包括供给和需求两个层面的问题。现在银行做中小企业贷款,边际成本和风险控制比大项目是高的。另外,中小企业还存在着税收、股权、报表等问题,这本身就是信用的问题。融资难的问题如果从这两个角度去解构和入手解决的话,可能会更有效。 赢周刊:与中小企业相比,微型企业的融资是否更困难?针对微型企业的融资问题,银行有何措施? 董建岳:目前,数量庞大的微型企业的金融服务需求确实尤显突出和强烈。微型企业贷款普遍呈现金额小、笔数多、银行人力成本高等特征,尤其是部分微小企业自身还存在现金流不稳、财务管理不健全、缺乏有效抵押物、经营不甚规范等问题,这使得微型企业融资难上加难。我认为,应该要设计区别于传统信贷业务的专门的解决方案。如果对微型企业(的)只有几十万元的贷款,要花费与大型企业(的)几十亿贷款一样多的时间和人力,我想无论是对于银行还是客户,都是无法接受的。对银行来说,这笔贷款的收益可能还无法覆盖成本;对客户来说,可能因为程序太复杂,时间太长,效率太低,从而抑制客户的金融需求。所以银行做好微型企业的金融服务,关键是要在提高效率和降低成本上下工夫。目前,微型企业金融业务最好的办法是向零售业务靠拢,通过标准化产品、快捷流程和灵活机制实现业务快速批量处理。当然,我们也要把握好微型企业金融服务风险管理的尺度和方法,通过“大数原则”及“收益覆盖风险”机制,同时适度提高风险容忍度,积极完善微型企业授信“尽职免责”和不良贷款快速核销制度,为微型企业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应专业化 赢周刊:您认为中小微型企业的金融服务应该怎样做? 董建岳:实事求是地讲,多数中小银行做中小企业金融服务都做得不是很好,因为他们自身的转型还没到位,更因为中小企业金融业务有很强的专业性。在银行传统的信贷模式中,营销人员常常是大中小型客户一起做。做大客户既省时省力,又具有相对较高的收益,业务人员不自觉地提高了中小企业客户的准入门槛;而另一方面,中小企业的资金需求具有“短、频、急”的特点,对银行审批效率要求很高,在传统的信贷模式下难以得到较好的解决。正是这种经营模式制约了中小企业金融业务的发展。 我认为,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一定要走专业化道路,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具体来讲,商业银行要建立中小企业金融专营服务模式,包括专营网点机构、专业团队、专业产品、专业流程和管理制度、专业IT技术以及实现风险管理的专业化等等。 去年,我们推出了服务小微企业的“十大”举措,包括设立专项信贷额度、建立小企业专营机构、配备专营业务团队和专职风险管理团队等,同时启动了金融专业营销体系改革试点。目前,已在全国设立了57家小企业贷款中心,专营小企业融资业务,推出了一系列特色产品和服务,如与花旗合作研发的“好融通”产品,专门服务中小企业融资;“快融通”产品主要针对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提供融资解决方案;“市场贷”产品以专业市场和产业集群内的中小企业为服务对象等等。在这些措施的有力推动下,我行中小企业金融业务保持稳步增长,战略转型初见成效。截至2011年末,中小企业一般贷款余额近2000亿元,在全行对公人民币一般贷款占比近52%,比年初增长248亿元;中小企业人民币一般贷款客户近10000户,在全行对公人民币一般贷款客户占比超过83%。其中,小微企业人民币一般贷款余额887亿元。 赢周刊:那么,企业又应该有何作为? 陈杰:在大趋势之下,具体实现的落脚点可能还是在有效市场方面,这个有效市场无非是供给与需求的契合。具体来说,我们认为是三个结合,一个是企业本身的战略和融资策略的结合,二是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也就是实体经济和金融之间的结合,第三是人力和知识的结合。中小企业成长的融资需求,源于成长驱动因素,又取决于融资策略的选择是否有效、是否到位。目前在实际操作上,中小企业融资市场融资需求的顺序,首先是融得到、融得快、融得多、融得长、融得便宜。“二八法则”,我们去看,80%的中小企业需要整体门槛的降低,20%可能是成长性的,单一渠道尤其是已有的间接融资的渠道不能满足需求。这样的话如何匹配需求端和供给方的矛盾,比如,我们在银行的贷款政策上,通俗来说是砖头抵押物,但是中小企业可能抵押物不够,这样征信市场就出来了,这就解释了为什么担保行业在中国普遍不看好的情况下,坚强地生存下来并且有所发展。当然,我们认为担保行业是一个过渡业态,会有一个景气期,但也面临着如何升级和优化结构的问题,如何管理风险、创造价值(的问题)。 从企业端来说,融资的结构包括内部和外部。交易所现在的私募债,包括集合产品,包括银行间商品非公开的定向发行的融资,也就是说债券市场的品种在增加,资本市场有所倾斜,包括创业板、中小板的推出,这也支持了我们所说的拐点出现的判断。针对不同的中小企业,不同周期、不同产业的企业会有不同的匹配。比如说早期,它可能是VC加担保,加一些政策性的工具降低门槛,对成长期的中小企业,PE的介入。政策性与市场化的结合,还有就是在金融产业的金字塔中发挥区域半径的优势等。 政府与市场应联合“出手” 赢周刊:帮助中小企业走出融资困境的关键点在哪里? 周高雄: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既要重视市场配置资源的重要原则,也要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如何确定政府和市场的作用边界,这是必须想清楚和做明白(的)。有的地方政府是全部都出了手,方式方法简单,行政干预过重;这样不仅造成政府信用的透支,公共服务不到位,还扰乱了市场,造成了负面影响。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首先是要充分尊重和依靠市场的力量,要相信市场推动中小企业优胜劣汰的根本机制。金融市场在支持中小企业时有一套复杂、严密的筛选机制,在这一点来说,政府不能替代金融机构的选择。只有通过金融市场和金融机构的自主选择,那些经营规范、抗风险能力强、信用水平高的中小企业,才能经过优胜劣汰、脱颖而出,得到融资的支持获得发展。 赢周刊:地方政府应该做些什么? 周高雄:政府的作用在于弥补市场失灵和推动金融深化改革。具体来说,应该着力于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市场的基础建设,优化市场的发展环境。要通过建立健全信用体系,解决中小企业融资中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广东有一些地方做得比较好,将“信用村”建设起来,小企业的信用一目了然。梅州更进一步,建立了评级,评级为A的金融机构提供服务,B级的也可以为他们提供服务。这样的话,企业和金融的对接更加便利和有效。广东开展“三打两建”活动,这是一个重要机遇,其核心内容就是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通过这次活动广东中小企业信用环境一定能上一个新的台阶。在信用建设方面,地方政府应该特别重视中小企业首次融资的问题。一般来说,融资难主要是首次融资难,融了之后就比较容易了。此外,要加强债权人的司法保护,营造相应的法治环境,也就是至少要还本。 第二是市场平台的建设,拓展市场的覆盖面。没有一个高效完善的金融市场平台,中小企业的流动资产、知识产权、股权等资产就缺乏价格发现和价值实现的渠道,抵押物缺乏这一制约融资的难题就不能得到根本的解决。现在场外交易市场的发育还远远不足。我们要大力发展场外交易市场,拓展技术、股权等产权市场的平台和深度。 第三是放宽市场准入,提高市场的参与度。要放宽民营资本进入金融服务领域,形成多元化、多层次的市场主体。但中小金融组织体系的发展没有与此相适应的循环保险制度,金融监管体系等体制建设就容易带来不稳定的因素。在这些方面,我们既要积极,也要稳妥。我们鼓励佛山第一家民营金融控股集团的成立,他们成立之初(有)不到20亿的资产,这次他们展销时已经达到了50亿。像这样有实力的民间金融集团,应该鼓励他们,做多做大做强。 第四是要加强制度创新,提高市场分工的协作水平。包括如何创新和落实差异化的监管政策,建立正向的激励机制。批发商和中小金融组织的零售商分工协作机制,如何将各类金融机构的有益探索和实践上升为制度性的安排,并进行推广。这些问题都需要好好的研究。 陆军:我们不能说政府不作为,我觉得就是政府的劲头太足了。西方那些国家的政府来看我们的政府,他们简直觉得是非常恐怖,一个一个劲头十足要做业绩,而且因为政府掌握了比较多的资源,力度也比较大。政府应该要加强中小微企业融资的金融基础设施建设,比如说政府很多投资到“铁公基”中。金融要解决中小企业的融资困难,我们要加强金融基础设施的建设,这一点是最核心的,是政府应该做的。 中小企业为银行带来新机遇 赢周刊:中小企业融资发展、转型升级的需求,是否会给金融业发展带来新机遇? 陈杰:最近在市场上,我们感觉出现了拐点。我们认为这个拐点可能会打开未来一个区域零售的,包括草根金融的增长之路。它的逻辑在哪里呢?在成熟经济体的资本市场,我们简化地去划分它,它是一个简单的三层金字塔。最顶层是大的、成熟的市场,已经寡头化或类寡头化,商业银行、投资银行、共同基金、保险公司等。最底层终端的就是金融消费者,中间板块是各层次、各门类的金融服务机构,而这一块,中国经济体还没有很好发育,甚至是扭曲的。温州金融事件,我们可能可以把它理解为一种内在的需求被扭曲的满足,而导致了扭曲的结果,导致了风险,未来可能会有非常大的成长,可能会有井喷。具体市场参与者如何把握风险,如何抓住机遇,这就变得比较重要了。 周高雄:仅仅在过去三年中,全国就新设立了小额贷款公司4288家(以及)村镇银行等等,融资担保机构超过3000家,还有数百家小型商业银行,数以千计的融资租赁公司。在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下,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已催生了一个迅速发展的新兴产业,浙江、深圳等地已将它作为自己的金融主攻方向。天津在股权融资等方面也走在我们的前面。各地争夺这个金融服务制高点的趋势越来越明显,广东金融界要重视和研究这个趋势和方向,广东要建设金融强省,绝对不能忽视金融行业中的这个战略性新型行业。 董建岳:我国中小企业占全国企业总数的99%以上,提供着全国80%以上的城镇就业岗位,创造的最终产品和服务价值占GDP的60%左右。可以肯定,民营经济将是推动下一轮中国经济发展的最强劲动力。从商业角度看,中小企业发展潜力巨大,直接关系着中国经济的未来,这无疑是银行业务的一片“蓝海”。 不过,随着资本市场的不断发展,银行不再是企业资金的唯一来源。直接融资市场在解决中小企业融资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2011年,我国以股票、企业债券、短期融资券为主构成的直接融资所占比重由2001年的4.5%提高到30%左右,直接融资占比大幅提升,非金融企业债券的发行规模达2.21万亿元;PE投资金额290亿美元,较2010年增长48%;VC投资金额89亿美元,较2010年增长58%。 银行别“一窝蜂”转向中小企业 赢周刊:银行服务中小企业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董建岳:首先要防止战略趋同。现在无论是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还是城商行、农商行,都纷纷提出“服务中小企业”的口号。但是,这种“一窝蜂转向中小企业”的做法,是否对所有银行都能行得通?是否能够真正服务好中小企业?资源配置是否科学? 长期以来,我国银行业在市场竞争中已经形成了比较稳定的业务格局,不同类型的银行都有自己服务的主要客群,例如大型银行主要侧重服务大项目、大客户,发放中长期贷款和基本建设项目贷款。而中小银行包括股份制银行、城商行、农商行和农信社,则以服务中小企业,提供中小项目信贷、贸易融资和流动性贷款为主。银行业改革发展的一个重要目标就是要建立起多元化、多层级的银行服务体系,各家银行确立与自身实际情况相适应的战略定位,强调错位发展、构建差异化的竞争优势,服务好自己的目标客户群。反之,如果没有区别,所有银行做所有的业务,正如现在大小银行都去做中小企业业务,这种资源配置方式必定是低效的,对客户的服务也做不到专业。 所谓术业有专攻,商业银行在业务发展的方向上要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大型银行与中小银行要避免战略上的趋同。以前银行有“垒大户”的现象,现在又扎堆中小企业,我个人认为都同样不是理性的发展思路。 赢周刊:银行应如何做好风险管控? 董建岳:做好中小企业金融服务,风险管理很重要。风险管控不好,做中小企业金融业务只能是“死路一条”。具体来讲,商业银行不仅需要在各级机构建立专职风险管理团队、制定完善风险管理制度和操作规范、采用先进的IT系统加强定量分析,而且也要全流程加强精细化管理,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内。比如,在贷前认真做好调查工作,确保发现中小企业真实的融资需求;贷中加强对信贷资金的监控,防止资金被挪用;贷后管理好客户的回款资金,确保及时归还银行贷款。

⑸ 银行如何发展中小企业融资业务

五、对商业银行发展中小企业金融业务的建议 1 、信贷资源应选择重点进行倾斜,“择优支持”是银行应坚持的政策取向 (1)重点支持中型企业。我们习惯于将中型企业与小型企业合称为“中小企业”,将两者同等看待。而实际上,中型企业和小型企业对银行的贡献、贷款质量等方面都有天壤之别。中型企业贷款明显优于小型企业贷款。 (2)重点支持产业集群内的中小企业。产业集群往往是一个区域的主导产业,支配着地方经济活力,并以中小企业为主,是吸纳就业的主要对象,因而地方政府对产业集群都鼎力支持。产业集群的中小企业具有区域的“根植性”,即中小企业依赖于专业化市场、协作配套商和熟悉的客户,离不开这个具有产业文化背景和制度环境的区域,因此一般更愿意从事这个比较熟悉的行业,而不愿从事其他的行业。 (3)重点支持股份制、民营、外资等中小企业。据对几家商业银行贷款情况调查分析得出,不同所有制企业的风险也很不相同。贷款质量最好的是股份制企业,其次为民营企业,再次为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和其他企业(主要是个体工商户)贷款质量较差。 2 、加强产品和服务创新 加强产品和服务创新,拓展融资渠道,努力满足中小企业全方位、多层次的金融服务需求。选择资信良好、产供销状况稳定的企业,签发、使用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等融资工具,办理贴现、转贴现和再贴现业务,支持企业扩大票据融资。为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提供动产质押贷款、品牌质押贷款服务。积极引进西方商业银行成熟的融资方式,为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办理保付代理、包买票据、福费廷等业务,以适应国内外统一市场的发展和企业多层次融资要求。要充分利用银行信息优势、网络优势和便利条件,为中小企业提供多种信息咨询服务。目前建设银行就针对中小企业推出来“速贷通”、“成长之路”一系列创新的金融产品。 3、 加强中小企业信贷风险防范措施 (1)要加强对有信贷需求的中小企业法定代表人的个人品质审查,特别注重审查法定代表人及主要管理者的对外兼职情况,与家庭其他成员开办企业的合作关系,私人财产分布状况,历史上有无违法乱纪行为、银行个人信用记录等各种情况,切实防范道德风险。 (2)要加大对中小企业客户贷前调查的深度,提高风险识别能力,尤其是要对财务报表和财务状况进行严格地审查。可从两个方面把关,一方面借助专门的中介机构对客户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要求提供审计报告;另一方面,通过银行信用评级软件系统对财务报表进行审核,分析判断其财务报表和盈利水平的其实性,充分揭示其财务风险。 (3)采取多种担保方式增强贷款担保能力。抵押物不足和难以获得信用担保是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固有特征,为解决这一问题,商业银行可探索采取其他替代性的担保方式:一是变企业担保为个人担保;二是群体担保;有效减少银行监督成本甚至交易成本增强;三是与客户签订储蓄存款协议;四是争取利用政策性担保。 (4)改进和完善商业银行信贷管理机制,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效率。各商业银行要进一步完善中小企业信用评级和授信制度,建立和完善符合中小企业特点的信用评定评级办法,客观地评价中小企业的信用级别。扩大对中小企业的授信面,使授信状况基本适应中小客户合理的贷款需求状况,不断提高信贷审批质量、水平和效率。 (5)加强银行资产流动性的管理。中小企业的贷款质量、品种和期限,会对银行资产流动性产生重要影响。银行要针对中小企业信贷需求具有“急、少、频、短”的特点,为其设计特殊的贷款方式和还款方式,如类似消费信贷一样地灵活用款和还款,这对银行流动性管理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

⑹ 如何有效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

二、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对策
(一)中小企业首先要积极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

要通过改革转变经营机制。通过改组优化企业结构,通过改造增强企业后劲,同时引导企业加强管理。面向市场。应迅速建立起适应市场经济的管理模式,注重管理,科技管理一体化,参与大企业、大集团的专业化分工协作,依靠生产和科技,注重质量内涵型发展,通过激烈的生产竞争和优胜劣汰,使其保持活力并不断发展。同时要树立竞争意识。加快企业技术改造和产品的更新。另外,中小企业要取得社会各界的信任与支持,应牢固树立信用观念。

(二)建立和完善与中小企业发展相适应的金融机构体系

一是国有商业银行要成立专门的中小企业信贷部,拓展面向中小企业的存贷款业务,根据中小企业资金需求时间紧、时效强的特点,公开信贷政策,简化业务程序,对一些经营基础和财务制度计划比较好的中小企业实行综合后单项授信,在额度之内优先办理;二是合理调整城市商业银行、城市信用社和农村信用社的信贷投向,突出支持地方重点小企业,使中小金融机构充分发挥支持中小企业的主渠道作用:三是适当建立面向中小企业的小型金融机构,可以建立

中小企业发展银行,作为政策性银行,应根据政府对中小企业的政策及产业结构的调整方向,通过各种贷款引导中小企业健康发展。

(三)进一步健全中小企业的信用担保体系

一是设置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基金,向符合融资条件但担保资产缺乏的中小企业提供信用保证,弥补其信用不足,并为银行分担贷款风险。二是建立中小企业间互助性担保基金和民营商业性担保基金。基金按照互助、互信、互担风险的原则,向会员提供信用保证,帮助他们向银行取得短期融资。以这些机构为基础,建立省级再担保机构,开展一般再担保和强制再担保业务。担保机构与再担保机构之间约定风险承担比例,对风险性较大的项目应该实行强制性的再担保。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与协作银行要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共同做好对中小企业贷后资金运用的监管工作。

(四)完善政府对中小企业资金的扶持政策

政府部门主要以税收优惠、财政补贴、贷款援助等方式给予资金上的支持。税收优惠是国家通过降低税率、税收减免、提高固定资产折旧等优惠条件,以减轻中小企业的税收负担;而财政补贴是政府通过鼓励中小企业吸纳就业、促进中小企业科技进步和鼓励中小企业出口等方式给予的财政援助;政府帮助中小企业获得贷款的方式有贷款担保、贷款贴息、政府直接的优惠贷款等等。建立市场条件下的政策性融资渠道,进一步改善社会集资方式要广开资金来源,积极鼓励设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基金和发展投资基金。专门用于中小企业的创建和发展,扶持和资助中小企业新产品开发、技术创新、人员培训和开拓市场。允许和鼓励公司制中小企业进行股权融资。

(五)鼓励中小企业在承接产业转移中实现转型升级

伴随着我国东部沿海地区资源、劳动力等要素成本的上升,我国中西部地区的成本优势开始显现,产业转移的条件日趋成熟。产业转移是进行产业结构升级和提升产业竞争力的有效方式。有效承接产业转移,不仅可以促进产业转移承接地的经济发展、增加财政收入,还可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实现产业结构快速调整升级。当前面对融资困难,政府要加大在职培训和职业教育投入,帮助减轻中小企业转型升级和产业转移成本;完善中介服务体系,加强对中小企业转型升级的技术指导和信息咨询;注重改善中西部地区投资环境,加强配套设施建设,降低迁入地的配套成本,吸引产业转移。我国中小企业要重视在产业转移趋势中,苦练内功,加强产品创新和技术革新,提高产品质量和技术含量,增强核心竞争力,提高抗高风险的能力。
(六)完善社会服务体系服务好中小企业的发展
发展中小企业不仅需要财政金融政策的支持,更有赖于社会中介服务体系的健全与完善。要建立我国中小企业融资服务体系,一是各级政府要转变对中小企业的管理职能,推动建立以资金融通、信用担保、技术支持、管理咨询、信息服务、市场开拓和人才培训等为主要内容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并对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给予必要的资金及政策支持:二是各级政府要从本地实际出发,鼓励和支持各类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和各类商会等机构,积极开展面向中小企业的服务,并通过技术洽谈、专利和产品招标、人员培训等方式,为中小企业提供技术创新和科技产业化方面的服务;三是进一步规范抵押评估、登记程序和操作规程,降低收费标准,减轻企业负担。四是大力组建中小企业同业协会,使其成为沟通企业与政府的桥梁纽带,为中小企业提供政策、法律、市场、技术、经济、金融等方面的咨询服务。

⑺ 国家怎样合理构建中小企业融资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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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中国金融体系中,间接金融始终居于主导地位,但却鲜有定位于专门为中小企业融资服务的中小企业银行,民间融资因无法律保障而发展受限,中小企业融资需求缺乏完善的融资制度体系的保障。这种粗线条的金融制度架构,从根本上约束着社会资金的流向。建立中小企业融资的制度体系,政府的主导和服务是核心,金融体系的完善是关键,有效的风险转移机制是基础,多方面的信用风险管理是根本。
中国论文网 http://www.xzbu.com/3/view-4751896.htm
【关键词】中小企业;融资制度体系;风险转移;信用风险管理
【中图分类号】F830.3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736X(2013)04-0052-03
从目前我国企业融资的制度框架看,中小企业的融资仍是以自我调剂为主、政策性扶持为辅,制度基础十分薄弱。从金融结构上看,我国历来是间接融资为主导,但在现有的金融体制下,由于未形成完整的中小企业融资体系,正规金融机构能够给予中小企业的资金支持极为有限。即便是在中小企业经济十分发达的宁波与温州地区,占企业总数90%以上的中小企业,能够获得正规金融机构融资的也不足三成。从对中小企业融资的政策扶持的目标上看,一直是保障就业和稳定经济秩序,中小企业在科技创新、出口增长及促进经济增长方面的作用,始终未被充分重视。由于制度缺乏,政府对中小企业的扶持政策效应难以得到保证,中小企业融资始终处于饥渴和放任的状态,难以从根本上得到解决。
一、制度安排是确定方向及提高效率的保证
以新制度经济学的理论,制度可以区分为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正式制度一般是指成文的法律、条例、章程、合同等显在的规定和约束;非正式制度则是指在社会中普遍发生作用的观念意识、习惯习俗、思维方式、道德准则等支配人们行为的意识形态及心理的价值观念。本文中所提的“制度”,是就正式制度而言。
制度是在特定的领域框架内,为实现某种经济活动而制定的规则及构建的保证规则得以执行的机能,“是能够自行实行或由某种外在权威施行的行为规范”。制度指向的客体是多重的,其中“最抽象的,也是最复杂的客体是社会系统、社会秩序或广义社会行为的总体品质。该类制度一般都采取法律的形式,用以维系社会系统的秩序、稳定以及有效”,融资制度应归属于此类。制度安排的目的,是为框架内活动的参与者提供一些在结构外不可能获得的追加效益的机会。在文明社会里,人类的一切活动都与制度有关,制度安排会对组织产生激励,不同的制度安排会引导组织产生不同的行为反应。没有制度的规范和约束,人类的行为就会处于不知所措的混乱状态。可见,制度对于效率而言,是不可缺少的极为重要的因素。
中小企业融资的制度构建十分薄弱
(一)法律基础薄弱
法律以规则为主,对权利和义务界限分明,所以能够对各种利益关系和社会关系进行有效调整。虽然自2003年起我国开始施行扶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第一部专门法律——《中小企业促进法》,但这也是我国迄今为止唯一一部有关中小企业的专门法律。与美、日等国家频繁出台并及时修正的中小企业法律体系相比,法律法规的疏薄显而易见,这使得中小企业融资活动缺乏稳固的制度维护基础。
而与之相对应的是,有关扶持中小企业的政策却频出不绝。例如,1998年6月的《加强对中小企业信贷服务的通知》、1999年11月的《关于加强和改进对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2000年8月的《关于鼓励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2005年7月的《银行开展中小企业授信工作指导意见》、2009年3月的《关于跨省区域规模较大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设立与变更有关事项的通知》、2009年5月由中央银行、银监会颁布的《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2011年10月1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专门提出的支持小型微型企业、缓解金融困难和给予帮助的措施、2012年2月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又一次研究了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等等。
历时10余年间,出台了大量的文件、意见、通知、国家领导人讲话等,然而,中小企业融资难却未有根本性转变。这是因为,政策具有很强的时效性、调节性、表述性的特征,是外化为符号表达的准则和政府意志,它通常表现为原则性的规定,且只规定行动的方向而不涉及活动的具体规则,它会随经济形势的需要而时紧时松。特别是,政策性支持由于其非市场化的性质,往往与金融机构的商业利益不一致,一般难以得到以追求利润为经营目标的金融机构的积极响应和持续贯彻。所以,虽政策频出,但成效并不稳定。
(二)缺乏为中小企业融资的专门的金融机构
一直以来,间接金融在融资体系中具有明显优势,然而,银行体系中却缺少定位于专门为中小企业融资的中小银行。目前阶段,我国的大中企业都建立了企业信用档案,而中小、小微企业在短期内却难以实现信用管理的社会化。把经营规模、信用状况、竞争实力、保证条件、风险程度相差悬殊的中小企业与大中型企业放在同一个融资平台上,以同一机制、同一方式、同一标准去管理和要求,事实上是对中小企业融资需求的忽略。这种粗线条的制度构建,直接约束着资金的流向。2010年下半年开始的物价快速上涨逐渐成为经济运行中最突出的矛盾,控制物价的涨幅成为经济调控的核心,央行的货币政策表现出收紧的特征,使得中小企业的资金紧张情况骤然凸显,民企资金链断裂、民企老板“跑路”引发的新一轮多米诺效应,使中小企业苦不堪言,深刻地反映出对中小型企业融资缺少基本的制度维护。
三、对完善中小企业融资制度的构想
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无论是融资的制度安排还是制度运行,都离不开政府的主导与主持。
(一)更好地发挥政府的主导、管理和服务功能
1.完善的专门法律法规是融资制度的基础。市场经济的运行基础是法制,完善的法律体系,是维护公平交易原则、体现政府的政策导向的基本要求,无论制度的确立还是利益的调节都须仰仗于法律法规而实现。融资制度和信用交易涉及各交易主体的实际经济利益,尤其离不开法制的保驾护航。建立中小企业融资体系和融资制度,应尽早出台和完善与中小企业经营、信用活动等相关的法律法规,用法律手段促进中小企业融资、征信、担保、信息化等活动的规范化。在立法的基础上,同步推进专业司法队伍的建设,在机构、人员、资金、技术条件等方面予以保证,把中小企业融资的法律保障落到实处。 2.专门的政府职能机构是中小企业融资制度框架的核心。应尽快将现有相关部门中涉及中小企业的管理职能进行归并,组建具有综合协调能力的国家中小企业管理局,专门行使保障中小企业权益、制定和发布政策法规、提供信息服务和监督管理的职能,变微观干预为宏观协调和服务,提升政府的主导作用和服务功能。
3.建立政策性中小企业银行。政策性金融机构是服从和服务于政府宏观经济政策、从政府的角度和社会公共利益出发,以实现政府经济政策和意图为目标而从事投融资活动的机构。设立政府性银行来扶持中小企业,是二战后日本政府为平衡资金分配,协调国民经济平衡发展而建立的机制,收到了极其显著的成效。中小企业融资制度框架的建立,应该以设立政策性中小企业银行为先导。
(二)疏通民间借贷渠道
事实上,在发达国家,民间金融一直都是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重要力量,即使在经济发展水平处于领先的今天,民间金融仍然是他们作为中小企业融资的重要渠道而存在。在我国经济富裕地区,民间沉淀资金已相当可观,但缺乏从事常规性金融业务的途径。疏通民间融资渠道,主要是允许民间小型金融组织的发展。这种具有显著地域性的民间金融组织,其融资对象仅限于熟人客户,朋友间的违约要承受更大的信誉成本。在这种独特的信用文化背景下,不仅信息不对称的风险小,而且风险约束更加有效和有独特优势。
疏通中小企业融资渠道,构筑更加合理的金融体系。一是可以对社会资金流起到平衡作用;二是可以避免高利贷对中小企业的无以承载的盘压;三是可以完善我国的金融体系,使之更加适应多层次经济体的多重需求;四是可以充分发挥民间资金的能量。除此之外,对金融秩序的稳定也有积极的作用。
现在东南沿海富裕地区已经出现了小规模的民间银行,但由于缺乏相关法律法规的引导与规范,经营中存在不规操作现象,如关联贷款比重大,坏账率过高,使其经营的持续性缺乏保证,发展缺乏稳定性。政府应通过法律来规范和引导民间银行建立科学的公司治理结构,遵循合规、审慎的原则从事金融业务、控制关联交易中股东对银行利益的损害。中小企业银行的健康发展,是中小企业融资制度稳定的重要条件。
为了鼓励民间资本投资于中小银行,在规范管理的同时,国家应向其提供税收方面(甚至更多方面)的优惠,使其能够在合规、守法经营的基础上稳定发展。
(三)构建担保和保险双层保证结构的风险控制和转移机制
市场经济中,任何制度都无法完全消除信用风险,完善的融资保证体系必须有风险控制和风险转移的机能。从总体上说,应逐步建成由贷款行、担保机构、保险公司共同构建的风险分散、转移和共同监管的融资管理机制,彻底改变现行的谁提供贷款,风险就必然由其承担的融资机制。
我国中小企业融资保证体系目前存在着结构性缺失和管理分散的问题。虽然对中小企业的信用担保实践早在1992年就开始起步,且已发展成为由政府主导向多元化发展的、由数千家融资担保机构组成的一个新的行业。但是,其存在的问题仍然不可忽略。首先,从现状上看,担保机构存在着行政归属不一、担保机构在融资活动中的主体地位不强、盈利能力不稳定等问题。其次,从结构上讲,现有的融资保证体系缺乏风险转移机制。由于企业融资的高风险性,一直使商业保险公司避而不近。所以,中小企业融资的保证体系中,除了中国信保对出口企业的政策性融资保险之外,商业保险至今缺位。此外,现行的担保行业管理法规蓝本,仍然是财政部2001年3月下发的《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风险管理暂行办法》(财金[2001]77号)。该办法主要针对政府出资或参股设立的以中小企业为服务对象的融资担保机构,在资金管理上作出了规定,而对整个担保行业而言,仍然缺乏广泛适用的法律引导,使担保行业缺乏健康发展的法律引导与规范。
为了完善以上的不足,在制度设计上应该建立担保和保险、再保险相组合的模式。担保,用以弥补融资方的信用不足,起到分散风险的作用;保险,则可使贷款方和担保方进行风险转移。这样可以有效减少金融机构因过度承受信息不对称风险而引致的市场逃避,促使信贷配给由局部均衡向总体均衡的覆盖。
(四)强化中小企业信用风险管理
1.健全中小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加强中小企业征信体系的建设,这是中小企业融资体系稳定的重要环节。“十一五”期间,企业信用管理的理念在全国各地普遍推广,但对中小企业的信用状况的管理却仍然极其缺乏。究其原因,固然有一定的客观原因,比如为数众多的中小企业的信用信息的采集工作量十分庞大,无论银行等金融机构还是专业征信公司都难以在短期内为其建立完整的信用档案;为数众多的小企业和微型企业管理上大多缺乏规范性,财务制度不健全,相关部门难以采集到完整的企业财务数据,特别是微型企业都是小本经营,无信用交易的记录,信息难以采集。但是,中小企业的信用档案不健全,势必影响金融机构对其的资金支持,影响社会整体信用水平的提高。
对小微企业可以尝试采用差别税率的办法,对主动报送和不报送信息资料的企业实行差别税率,引导企业自觉、主动地报送信用信息,再通过工商、税务、银行等相关部门的信息汇总,便可建立、核实和更新中小企业的信用档案。
2.构筑良好的银企合作关系。对中小企业的融资风险的有效控制,首先来自于贷款银行自身。无论是大银行还是民营的小银行,既然是中小企业的贷款人,就有权监控债务企业的经营状况,包括对其项目投资提出建议和参加表决等。这虽然会使借款企业丧失部分的自主经营权,但却是其大额融资必须付出的代价,也是控制融资风险的必要措施。银企之间良好的合作关系的建立和维护,有利于形成企业经营的稳定性和风险规避的及时性。
3.中小企业现代信用文化建设不可松懈。中小企业经营者的经营意识和观念,是企业经营的基本原则和是非标准。但每个人的信用观念是参差不齐的。首先,要在制度约束下来倡导和培植其先进的信用文化,使这个经营群体建立诚信为本的基本经营准则,认真经营企业的信用形象,提升社会信誉。其次,在企业内部建立基本的信用管理制度。即便是小微企业在经营过程中,无论是商品市场的买卖行为还是要素市场的支付行为,通常也都会涉及信用交易,也就不可避免会面对信用风险。因此,中小企业也要学会和注重运用现代信用管理制度和先进的信用管理方法来防范信用风险,维护企业利益,谋求稳定发展。企业经营的稳定性,将会大大提高融资的信用度。

⑻ 如何才能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

一、 中小企业必须建立市场融资体系

根据有关资料,到目前为止,我国大约有中小企业4200多万户,占企业总数的99.8%,经工商注册的中小企业数量460万户个体、私营企业达3800万户。中小企业所创造的最终产品和服务的价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60%左右,生产的商品占社会销售总额的60%,上缴的税收已经超过总额的一半,提供了全国80%左右的城镇就业岗位。包括民营企业在内的中小企业成为扩大就业的主渠道。提供了大约75%的城镇就业岗位,不仅安置了大量的城市下岗职工,还吸收了大批农村剩余劳动力,有效解决了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和就业问题,缓解劳动力供求矛盾,从而保证了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发展。中小企业正成为我国创新的主力军。
中小企业,尤其是中小民营企业迅速发展的的同时,也遇到很多问题。其中,资金紧张,融资渠道狭窄已成为制约中小企业发展的重要因素。
目前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十分狭窄,除了少数大型知名企业,一般的中小企业企业融资能力都有限。目前,企业的融资渠道不外有三种:向银行申请贷款、发行企业债券、发行股票上市直接融资。政府已将国有企业的股份制改造作为国有企业特别是关系到国有经济控制力的大中型国有企业改革的基本措施,中小企业发行企业债券和股票上市融资很困难。另一方面,由于涉及到金融风险问题,中小企业发行企业债券也难以得到批准。从目前的情况来看,中小企业的资金主要靠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实际上中小企业业从银行获得贷款也是十分困难的。
从目前情况来看,中小企业尚未建立起外部市场融资体制,基本是内部融资,自我滚雪球式发展,致使企业很难形成规模生产。中小企业所面临的资金矛盾非常突出,许多有项目有盈利的企业由于难以筹措到必需的资金而不能最大规模地发挥其能力,这已经成为制约民营企业的重要“瓶颈”。
要想促进中小企业、尤其是中小民营企业迅速发展,必须建立完善的融资体系,最根本的是建立起企业外部融资体制,即市场融资体制。

二、 建立完善的、多层次中小企业融资体系

多年来,国有商业银行主要为国有大中型企业服务,中小企业很难得到国有商业银行的信贷支持。必须改变国有商业银行主要支持国有大中型企业的指导思想,把贷款投到符国家产业政策、效益好的中小企业上来。增加对高新技术中小企业的信贷投入,积极为中小企业提供信贷、结算、信息服务,引导中小企业改善经营管理,提高产品质量和技术水平。重点支持科技含量高、产品附加值高和有市场潜力的中小企业发展,鼓励中小企业的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充分发挥城市商业银行和城乡信用社的作用,为民营中小企业提供更多服务。
中小企业利用银行贷款发展自己无论从总体规模还是个体企业贷款的数量都是很小的。根本原因在于,中小企业和银行之间没能建立起真正的信用关系。银行认为中小企业贷款效率低、风险大,对中小企业贷款设置了严格的条件。主要是贷款需要百分之百抵押和担保,且贷款手续非常复杂。而中小企业很难找到合适的担保人。因此出现银行想贷给企业但又不敢贷,而企业想使用银行贷款但却用不到的情况。据统计,中小企业贷款频率为大中型企业的5倍,户均贷款额约为大中型企业的5%,对中小企业的贷款管理成本比大中型企业高5倍。在信贷业务中,存在着中小企业欠息严重,不良资产比例偏高,改制中逃废债务等情况。这也是中小企业贷款难的重要原因。
解决对策:建立完善的、多层次中小企业融资体系。
(一)银行融资仍是中小企业外部融资的主渠道。1、大型商业银行贷款理念和对象的转变。2、大型商业银行贷款应向中小企业倾斜。
(二)建立和发展直接为中小企业服务的中小合作银行或合作金融组织。1、各地的城市商业银行或社区银行应更多地支持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发展。2、农村信用合作社要多发放小额贷款。3、发挥村镇银行的作用。4、农村资金互助社。5、发挥小额贷款公司的作用。6、允许个人放款。7、发挥金融租赁和典当的作用。8允许标会、摇会等金融组织存在,并使之阳光化、规范化。
(三)在条件成熟时,鼓励和支持中小企业在创业板或中小板上市。也可发中小企业联合债券。

三、建立完善的中小企业融资保障体系

要解决中小企业贷款难的问题,当前最重要的是建立起完善的中小企业融资信用保障体系。其中包括中小企业信用征信体系、信用评级制度和信用担保体系。
(一)中小企业信用征信体系
多年来,银行对中小企业了解不够,对中小企业信任度不够,对它们掌握信息不够充分,因此不敢贷款给中小企业。我们认为建立中小企业资信征信系统是很必要的。它能使银行系统地、全面地、充分和及时地了解和掌握企业的各种信息,加以分析,作出是否贷款的决策。
上海于2002年3月开通了上海市企业联合征信系统,据悉,现阶段,这个征信系统将采集从不同角度反映企业信用状况的信息,包括由政府职能部门提供的企业注册信息、年检等级、产品达标信息、税务等级信息、国有资产绩效考评信息、进出口报关记录、信贷融资记录和行业统计分析信息等,合作单位包括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上海市统计局、上海市国资办、上海海关、人行上海分行等,几乎覆盖了上海全市所有拥有经营记录的企业,入库单位数量达48万余家。此外,联合征信系统还自行采集一些企业信誉信息,如企业主要经营者的个人信用信息、上市公司的经营财务信息、媒体披露的企业接受奖惩的信息等,力保征信信息公正可靠。这是迄今为止国内第一个以企业信用信息为专门采集内容的企业联合征信系统,也是目前上海地区规模最大、信息采集跨度最全面的综合性企业征信系统。负责上海企业联合征信系统日常运作的,是1999年成立的我国第一家权威征信机构--上海资信有限公司。2000 年7月1日,也是这家公司在全国率先建成“上海市个人信用联合征信数据库”,并出具了我国第一份个人信用报告。
上海市企业联合征信系统的启动,预示着此间原先企业信用信息分散、查询不便的局面将得到根本改观。同时,此举也将有利于进一步改善上海的投融资环境、规范企业及个人的经济行为。上海是国际性大都市,推进信用制度建设,建立完整的社会信用征信体系,将有助于防范金融风险、降低社会交易总成本、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使诚实守信成为上海企业、机构和个人从事经济、社会活动的自觉行为。为银行贷款提供充分可靠的信息。同时,也为政府部门加强企业的信用管理和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创造条件。上海启动和开通企业征信系统,表示区域性企业征信系统已经初步形成,应采取以政府推动、市场运作、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的方式,其他地区也建立类似的征信系统,在条件成熟后,逐步建立起符合国际惯例的全国性的企业征信系统。
(二)建立完善的中小企业资信评级制度
建立中小企业贷款信用评级制度、企业法人代表资信评级制度和企业总体资信评级制度,强化企业信用观念,以信用等级确定是否贷款和担保。对于信用等级高的企业,实施优惠贷款条件,甚至可以给予无抵押和担保的信用贷款,对于信用差的企业,不予贷款或提高贷款条件,或必须有反担保措施。
(三)建立完善的信用担保体系
担保是指对某一特定事项所做出的承诺保证。担保的实质是当事人风险防范和分解,是伴随商品交换及商业信用的发展而产生的一种中介性(或服务性)经济活动。
融资担保,即借贷活动的信用保证,是融资活动中担保机构以一定的财产为基础约定的保证债务的履行和保障债权人实现债权的各项法律措施和手段。简单地说,就是担保机构为债务人向债权人融资是所做的保证。
中国开展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业务并建立完善的融资担保体系是十分必要的:
1、为中小企业进行融资担保,可以为中小企业提供相对公平的融资环境,解决贷款担保难的历史难题,激活中小企业,尤其是中小民营企业,缓解社会就业压力,创造更多的税利,繁荣市场经济。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为中小企业融资会起到“保驾护航”的作用。
2、开展中小型企业融资担保业务,可以分散银行风险,优化银行资产质量。随着银行商业化改革的推进,商业银行越来越注意资产的质量和信贷资金的安全问题,,在市场经济环境下不可避免地出现信贷资金的安全性与产业政策(如推进高科技成果产业化、商业化、国际化;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等)不一致的情况,风险随时都会发生,这是商业银行不愿看到也不愿意承担的。通过融资担保,多了一个风险承担者,相对降低了银行信贷风险及管理成本,为商业银行调整信贷结构,盘活信贷资产,拿出更多的资金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提供了机遇与条件。
3、开展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业务是进行投资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配套措施。中国中央银行在《关于进一步改革对中小型企业金融服务的意见》中要求:“银行要与有关部门、社会团体积极沟通,运用企业互保、联保、贷款保险,多渠道集资、建立贷款担保基金等多种形式,解决中小企业贷款担保难的问题。”
4、开展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是推动科技进步,实现科技与经济相结合的粘合剂。我国中小企业有不少是高新技术企业,他们有积极的进取开拓精神,研制和开发各种高新技术项目向,但由于资金缺乏,或者中途而费范,或者被束之高阁。通过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加大对企业的贷款支持力度,会推动我国民营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
中国的融资担保工作得到了一定的发展。1999年6月国家经贸委出台了《关于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试点的指导意见》。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意见》为指导积极试点。到1999年7月底,全国已有1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了试点,34个城市、地区正式组建了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和再担保机构,筹建了30亿元资金。
中国担保业的发展,不仅呈现出专业化的趋势,而且出现多元化趋势。多元化趋势首先表现为担保机构资金来源多元化,政府出资或以政府出资为主、股份联合、企业自办、民营互助等形式并举。其次是组织形式多元化,从目前情况来看,按出资单位和主管部门分为三种类型,有政府部门出资和管理的机构、有企业集团组建的机构和由政府资助、企业入股或入会组建的机构。主要表现为担保基金、有限责任公司、会员制互助基金和事业法人等形式。近一两年来出现了一批专门为民营企业服务的担保机构,即资金来源通常是由政府无偿拨入一笔垫底资金,选择一些民营企业,以会员的身份认缴比例不等的担保基金,同时有资格享受相应额度的担保服务。担保机构和资金来源多元化是一件好事,也是我国担保业发展的方向,但是,在我国担保业发展初期,应以政策性担保为主,担保机构也相对集中一些为好。鉴于我国担保机构资金来源、组织形式的多元化以及市场需求的多样化,国家有关部门应尽快制定相应的行业管理规则,对不同类型担保机构进行分类管理,以防止因一哄而起,缺乏管理而可能发生的混乱局面。
中国必须建立完善的中小企业融资保证体系,融资保证业务必须向规范化、法制化方向发展,中小企业融资保证的有效运作应以政府支持为后盾,以金融机构配合为基础,建立起担保法体系和再担保体系。
1、应当充分发挥政府在融资担保体系建立过程中的特殊作用。
担保业务不同于保险业务,保险业务可以通过统计学的方法,精确计算出风险损失的概率,从而确定保费以弥补风险损失及经营成本,并进而获得利润。担保企业则不同,由于担保项目的金额各异、期限各异、反担保措施的落实程度难以确定,造成担保项目的离散性很大,无法精确计算出担保费率,因此,担保业务的风险很大。90年代以前,国外也有一些金融机构开展商业性贷款担保,但1992年瑞典一家世界著名的信用担保公司因贷款担保而导致破产震惊了世界,此后各国基本上停止了商业性的贷款担保。从目前情况看,中国对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仍然是一种带有政策性的业务,这种业务的风险和收益是不相匹配的。要保证这项业务的顺利开展就离不开政府的大力支持。现阶段担保资金应当主要来源于政府的财政资金。国家经贸委在《意见》中指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创办初期不以盈利为主要目的,其担保资金和业务经费以政府预算和资产划拨为主,担保费收入为辅”较为适合,更能体现担保机构为“政策性”机构。政府应当对担保机构和担保业务进行宏观指导并加强管理。但是应当避免担保机构成为政府的“出纳”,最后的责任全部由政府来承担。应当采用“政策性基金,市场化运作,法人化管理”,尽量避免和防止过多行政干预。
2、建立担保机构风险补偿机制。
担保机构应建立风险准备金制度,根据业务的进展,按比例逐步提取准备,用于冲抵代偿支出和弥补呆账、坏账损失。担保行业是高风险行业,只靠收取少量担保费,根本无力维持担保机构的生存和发展。如果担保机构承担担保失败风险,受资金减少的影响,业务势必萎缩,影响担保机构的生存。应当有良好的补偿机制。对于政策性担保机构来说,财政应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偿。比如对代偿期限超过两年,且债务人确实无力偿还,或因其他因素导致债务人不可能偿还债务的担保代偿项目,担保机构提出申请,由主管机构审议批准后核销,核销后的代偿资金应全额或按一定比例补偿。财政为担保机构出资补偿担保机构的部分损失,看起来增加了财政支出,实际上通过担保机构商业化运营,支持了中小企业的发展,可使众多的企业增加效益,会增加更多的财政收入。因此,担保机构可以把这个账算清楚,每年到年底赔付多少,政府增加政府增加收入多少,以此来确定担保金的增补量,为将来担保金在财政预算上刚性化提供依据。
3、应当建立担保基金和再担保基金制度。
风险的防范、控制、分解和化解及风险补偿机制是担保机构正常运转的重要环节。中国是发展中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并非一帆风顺,自身风险很大,如果仅仅依赖担保机构自身的风险补偿基金是难以为继的,应当由政府支持,或者政府,银行和企业的联合支持,建立风险担保基金和再担保基金,以便支持中小企业的发展和担保机构的正常运行与发展。在这方面日本的信用保全制度、韩国的信用保证基金制度值得借鉴。

四、加强中小企业融资风险管理

加强中小企业风险管理是当前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
(一)建立和完善企业治理结构
目前,中小企业,尤其是中小民营企业,不少是家族式企业,实行家族管理或家族式管理,现代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并未建立起来。不但存在偷逃税款、欠债不还的问题,而且多数达不到在内地上市和赴香港上市的条件。也就是说,中小企业要发行股票和上市,首先要把自己变成为公司,必须做到经营管理规范化,按照现代公司制度的要求,建立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才能为自己通过债权或股权融资奠定良好的基础和创造必要的条件。要建立真正的法人治理结构非常重要,要设立股东会,总经理真正由董事会聘任,董事会应该设独立的董事,非股权董事,外部董事,才能真正发挥董事会的作用。除了董事会制,股东大会制,总经理聘任制之外,还有其它的一些规章制度。法人治理结构中还包括激励和约束机制。
(二)加强财务管理
目前,仍有不少中小企业尚未建立完善的财务会计制度,有的企业仍沿用原国有企业或集体企业的各项制度,有的企业甚至没有完善的财务会计帐目。没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不利于企业的成本核算、资本运用、资产负债管理和财务预测等。也不利于社会融资。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和健全企业财务会计制度。改为股份公司的企业,应建立和健全公司财务会计制度。建立和完善企业内部融资管理机制。完善对中小企业也要执行计制度,加强财务会计监督管理。
(三)加强信息披露
中小企业要到交易所上市或到香港上市,必须加强信息披露。如何增强企业财务咨询的透明度,提高投资者信心,是必须加以认真对待的问题。目前,国内股票市场不景气,固然有许多原因,但与投资信息披露的不真实、不及时、不充分和不完善有一定关系。如国内普遍存在的关联交易,上市公司利用关联交易调节利润使得利润指标严重失实;再如资产重组中的暗箱操作,不及时披露相关信息造成股票价格的剧烈波动,利用内幕消息操纵股市的事例等。中小企业上市应避免这一前车之鉴。中小企业本身规模小,具有较高的风险,要在内地或海外上市就必须严格遵守上市规则,及时、准确地披露信息,求得投资者的理解和信任,这样才能有效地驾驭资本市场为企业发展服务。
(四)建立以诚信为核心的企业文化
中国企业的发展,中国企业家的成功,必须注意企业文化的建设。企业文化实际上是一种企业的精神和企业的力量,包括思想、道德、理念和行为规范等。企业的发展不仅靠物质文明,也要有精神文明。一个企业能不能有很好的企业文化,是这个企业能不能成功的重要因素,也是一个企业能不能团结向上重要标志。成功的企业都有很强的企业文化。中国企业处在新旧体制转轨过程中,出现了所谓“企业文化断层”问题。我们过去有一套管理文化,有的管理文化很优秀,有些则是计划经济条件下形成的传统的文化,已不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在企业向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中,有些人还不知道什么是市场经济的文化,以为坑蒙拐骗就是市场经济的文化。实际上市场经济的文化的核心是公正、公平、公开、诚信。为什么我们出现了那么多的坑蒙拐骗现象呢?为什么假冒伪劣产品屡禁不止呢?从文化层次来看,就是适应市场经济的文化并没有真正形成。因此,一个企业的成功,一个企业家的成功,就要塑造真正适应市场经济的企业文化,这是我们的一个重要的任务。

⑼ 如何建立全面的融资服务体系

第一,完善担保服务体系。企业担保机构作为连接企业与银行的信用桥梁,对解决企业融资难、提高企业信用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应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建立“一体两翼三层次”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一体”指以政策性担保机构为主体;“两翼”指商业性担保和民间互助性担保为两翼;“三层次”指省、市、县(市、区)分级组建各类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其中省级担保机构主要为一般担保企业提供再担保,分散一般担保企业的风险压力。

第二,加强管理,提高担保机构素质。制定行业准则和行业标准,引导担保机构建立和完善内部管理机制。开展对担保机构的资信评级和绩效考核,加大对从业人员的多层次培训,提高担保机构资信水平和业务能力。拓展担保功能,鼓励担保机构开展股权投资等创新业务,增强担保机构实力。

第三,加大对担保机构的财政支持力度。企业融资担保风险高、收益低,社会效益高、自身的经济利润低,具有准公共产品性质。因此,要适当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有条件的地方可建立风险补偿机制,由财政对担保机构按照实际担保金额的一定比例给予风险补偿,降低担保机构经营风险。综合利用营业税减免、各项准备金税前提取、资本金注入等扶持政策,提高担保机构融资担保能力。转变财政投入方式,将财政支持企业发展的资金由直接投入企业向重点支持担保体系建设上倾斜,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

第四,扩大抵押担保品范围。一是简化手续,降低费用,完善土地、房屋、设备等物权作为抵押担保品的制度体系。二是鼓励使用发明权、专利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作为抵押担保品。三是支持将企业生产经营中的应收账款、仓单等纳入抵押品范畴。

提高企业自身素质,增强企业融资能力。解决企业融资难问题,从根本上说还需要企业练好内功、提升素质。要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完善企业治理结构,改善和规范财务运行质量。要加大企业的培训力度,为企业经营管理者提供宏观调控、产业政策、创业培训、财务知识及信息化等方面的专业培训,提升企业经营管理水平。要着力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引导企业走“专、精、特、新”的发展道路。有关部门要围绕促进企业创业成长这一主题,积极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建立企业信息库,对不同行业、规模的企业实施分类指导,有针对性解决企业面临的问题。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大企业、大集团的专业化分工协作,依托大企业加快发展。

强诚信体系建设,改善企业信用环境。信用不足或缺失是影响企业融资能力的重要因素,企业数量多、规模小,需求信息及风险信息收集难度大。因此,政府要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组织相关部门构建统一的企业社会征信系统和运行机制,扩大征信系统的覆盖面和信用信息的采集面,尽可能详细地提供企业纳税情况、企业及法定代表人个人银行信用记录、对外担保、法律诉讼、履约情况等信息,增加企业信用信息的全面性、实用性和透明性,对企业自觉履约形成约束,增强企业诚信意识,提高融资能力。有关部门要加大对违约中小企业的惩罚力度,坚决打击恶意逃废银行债务的失信行为,共同营造诚实守信的经济环境和社会信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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