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金融投资 > 金融机构招标采购管理办法

金融机构招标采购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1-03-30 18:20:34

❶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暂行办法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是指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组建竞争性磋商小组(以下简称磋商小组)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就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事宜进行磋商,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和报价,采购人从磋商小组评审后提出的候选供应商名单中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第三条 符合下列情形的项目,可以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开展采购:
(一)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二)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三)因艺术品采购、专利、专有技术或者服务的时间、数量事先不能确定等原因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四)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五)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外的工程建设项目。 磋商程序
第四条 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拟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的,采购人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报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后,依法向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申请批准。
第五条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法和本办法的规定组织开展竞争性磋商,并采取必要措施,保证磋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磋商过程和结果。
第六条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发布公告、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建立的供应商库中随机抽取或者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的方式邀请不少于3家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可以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加入供应商库。财政部门不得对供应商申请入库收取任何费用,不得利用供应商库进行地区和行业封锁。
采取采购人和评审专家书面推荐方式选择供应商的,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应当各自出具书面推荐意见。采购人推荐供应商的比例不得高于推荐供应商总数的50%。
第七条 采用公告方式邀请供应商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竞争性磋商公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点和联系方法;
(二)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三)采购项目的预算;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五)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六)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七)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第八条 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下简称磋商文件)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采购人的实际需求制定,并经采购人书面同意。采购人应当以满足实际需求为原则,不得擅自提高经费预算和资产配置等采购标准。
磋商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供应商名称或者特定货物的品牌,不得含有指向特定供应商的技术、服务等条件。
第九条 磋商文件应当包括供应商资格条件、采购邀请、采购方式、采购预算、采购需求、政府采购政策要求、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标准、价格构成或者报价要求、响应文件编制要求、保证金交纳数额和形式以及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等。
第十条 从磋商文件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磋商文件售价应当按照弥补磋商文件制作成本费用的原则确定,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不得以项目预算金额作为确定磋商文件售价依据。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第十一条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要求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交纳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应当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交纳。磋商保证金数额应当不超过采购项目预算的2%。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无效。
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多方共同交纳磋商保证金,其交纳的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第十三条 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收。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第十四条 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采购人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
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的政府采购项目,评审专家应当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符合本办法第三条第四项规定情形的项目,以及情况特殊、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的评审专家的项目,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可以自行选定评审专家。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1名法律专家。
第十五条 评审专家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
评审专家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涉的,应当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
第十六条 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
第十七条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磋商小组中的评审专家作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组织供应商进行现场考察或召开磋商前答疑会,但不得单独或分别组织只有一个供应商参加的现场考察和答疑会。
第十八条 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第十九条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第二十条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第二十一条 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
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符合本办法第三条第四项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
第二十二条 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
第二十三条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第二十四条 综合评分法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应当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磋商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
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综合评分法货物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即权值)为30%至60%,服务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即权值)为10%至30%。采购项目中含不同采购对象的,以占项目资金比例最高的采购对象确定其项目属性。符合本办法第三条第三项的规定和执行统一价格标准的项目,其价格不列为评分因素。有特殊情况需要在上述规定范围外设定价格分权重的,应当经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审核同意。
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
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第二十五条 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符合本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第二十六条 评审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
(二)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磋商小组成员名单;
(四)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评审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等;
(五)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名单及理由。
第二十七条 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第二十八条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
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第二十九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将磋商文件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成交结果公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二)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
(三)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
(四)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五)磋商小组成员名单。
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还应当公告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
第三十条 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磋商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第三十一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采购活动结束后及时退还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应当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
(一)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二)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三)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四)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五)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二条 除资格性检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分评分不一致、经磋商小组一致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情形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现磋商小组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并同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通过对样品进行检测、对供应商进行考察等方式改变评审结果。
第三十三条 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本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原则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第三十四条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除本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第三十五条 在采购活动中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采购活动,通知所有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并将项目实施情况和采购任务取消原因报送本级财政部门。 附 则
第三十六条 相关法律制度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所称主管预算单位是指负有编制部门预算职责,向同级财政部门申报预算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❷ 在招标过程中应注意哪些问题请详细说明。

招标就是一种商品交易行为,是一种市场交易活动,受到招投标法律法规的约束和管理。对于一个招标项目来说,要想取得成功,除了项目合法,资金到位之外,科学合理的设定并执行招标流程也是非常重要的影响因素。同时对于一些招标流程中的注意事项需要留意。
招标流程中的注意事项
1.对于招标方来说,项目招标前的报建工作不可缺少,同时在制作招标文件时需要细心,将需求准确描述,不能出现错误和模棱两可的描述,容易引发投标人质疑和投诉,给招标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在招标流程上,有一些时间方面的规定,要注意。
2.对于投标方来说,及时获取招标公告和文件很重要,可以使用剑鱼标讯的信息订阅功能,实时推送。制作投标文件一定要遵循招标文件的要求,严格响应招标文件的内容,在密封和签章环节最需要留心,做好检查工作,尽量采用多人检查的方式,以免因小失大造成废标。
3.对于评标专家来说,在评标过程中需要遵守法律法规,保持客观公正的态度进行评标工作,不能掺杂个人情绪,不能发生和招投标相关利益方进行串通投标的行为。

❸ 招投标注意事项

一、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的注意事项
(一)投标人应按招标公告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委派本单位正式职工,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招标采购交易市场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不得委托他人代购。身份证复印件应当清晰,不得使用传真件代替。
(二)招标文件购买人必须是本单位正式职工,有单位在法人所在地为其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和与其签订的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否则在资格审查时不予通过。
(三)招标文件购买人必须仔细核对所购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是否完整。
二、提交投标文件的注意事项
(一)投标文件应按规定密封
投标文件编制人员应仔细阅读并正确理解招标文件中的相关章节,严格按照“投标文件的编制”和“投标文件的提交”中的要求分别包装,确保章印齐全,密封完好。多标段投标时,更要细致检查,防止错装或混装。
(二)投标文件应在规定时间内送达
负责送达投标文件的人员应及早做好准备,提前到场,外地投标人要关注天气和道路交通状况,如遇恶劣天气,宜在开标前一天到达东台。
另外,如有招标文件中提及的可享受优先中标条件的获奖证书或批文原件,须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或之前)提交东台市招标采购交易市场。
三、提交投标担保金的注意事项
为有效遏制借资质挂靠现象,招标文件中规定了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方式和具体要求,投标人应当严格遵守。
(一)投标人在东台市区金融机构开户的,必须使用转账支票,未在东台市区金融机构开户的,必须使用银行汇票,且必须从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基本账户中汇出。如采用现金、电汇或从一般账户和分支机构汇出,均为不符合要求的投标担保。
(二)投标人不必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的进账手续,如果中标,则办理进账手续;如果未能中标,则凭临时收据退还原转账支票或银行汇票。
(三)凡进入东台市招标采购交易市场招标的项目,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户名应为:“东台市招标投标管理中心”,不得多字或少字,否则银行不予受理,该投标保证金无效。
(四)投标保证金使用银行汇票方式的,必须提供完整的两联,少一联或使用复印件均为无效。
四、资格审查环节的注意事项
(一)不要将失效的证书复印件装订在资格审查资料中。投标人要及时办理证书延期手续,变更后要通知投标文件编制人员,及时清理失效证书复印件。
(二)项目部成员和招标文件购买人的养老保险、劳动合同必须齐全,且养老保险应为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而非个人缴纳。各投标人应及时到劳动保障部门办理职工养老保险手续,没有手续的即视为该人员不是投标单位正式职工。
(三)银行对账单应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出票,且应在规定期限内每天保持招标文件明确的账面余额。投标单位经办人应认真阅读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中对资金的要求,及时向单位领导和财务负责人汇报,提前准备资金,在开标前一天到银行办理规定期限内的对账单,并提醒银行加盖该机构公章(或业务章)。
(四)资格审查所需的相关原件资料应提前准备,等待核查,切忌抱有侥幸心理。如未提供,资格审查委员会将按资料缺项处理,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五、开评标过程中应注意的事项
(一)项目经理或建造师、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参加开标会议,遵守会议纪律,不要远离开标现场。到时不能出场,其投标无效。
(二)对于未使用工程量清单光盘的项目(如绿化、水利等),要加强工程量(包括小数点后尾数)、单位、项目内容等校对工作;对于采用工程量清单光盘招标的项目,投标单位在刻录完投标文件后,应采用光盘中的数据查看功能检查所刻录的文件是否完整、准确。
(三)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费率计取不可竞争费用。不可竞争费用会因工程性质不同、造价不同、专业不同有一定的变化,投标人要先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正确计取各个项目的费率。
(四)合理确定投标报价。投标企业要积累资料,了解市场行情,制定企业定额,不必采取片面压价的方法取得中标。投标报价过低不会中标,甚至会低于最低限价成为废标。
(五)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应符合工程实际,详略得当。技术标书编制人员应熟悉图纸,必要时勘察工程现场,仅凭以往的经验,随便搬搬抄抄,是不可能编制一份合格的施工组织设计的。
(六)准确回答评委的质询。投标人应委托本单位懂业务、懂技术(包括商务、技术)并且熟悉投标项目全部情况的人员参加开标会议,接受评委的质询。投标人答非所问,评标委员会将不予采纳。
六、退还投标担保金(不出借资质承诺金)的流程
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中标人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金 —— 合同提交市招标投标管理中心审查备案—— 缴纳综合服务费 招标人核实进场人员—— 开具正式***并经招标人签字确认后到市招标投标管理中心办理退款手续—— 款项退还至中标人企业基本账户。
七、中标后施工时注意事项
(一)投标文件中明确的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或项目经理)及项目部成员应确保到位。
(二)不得非法转包、分包,确需分包的,应符合相关分包规定,在征得发包人书面同意后,方可进场。
(三)项目负责人或项目部成员离开施工现场的,应按规定履行请销假手续,请假以书面为准,销假以考勤登记为据。
(四)如有特殊情况,确需更换项目负责人时,应报主管部门和同级纪委同意,并到市招标投标管理中心重新押证。
(五)施工图设计变更或现场签证应按照《东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工程建设项目变更和竣工结算监督管理的暂行办法〉的通知》(东政发[2005]114号文)规定执行。以预留金进入总包的分包项目和甲供材应按规定组织招标。
八、几点提示
(一)投标人在编制资格审查资料时,应按照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提供,不要遗漏,也不要人为增加。如果已在市招标投标管理中心备案的,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备案证明书》,并在《备案证明书》相关人员姓名旁做一标志(如☆、√)以便核对。外地企业如经常参加东台地区的投标、也建议到市招标投标管理中心办理备案手续。
(二)技术标书内容提倡措施具体、突出重点、针对性强、简明扼要,一般不宜超过5万字。有的单位技术标书该明确的却一字不提,不该明确的却写上一大撂,既增加了投标成本,又浪费了评标时间。
(三)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最好将企业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印章随身携带,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如发现投标文件有误,在有效时间内还可设法弥补。
(四)如有疑问(包括招标文件错误或不符合实际情况之处)要在招标文件明确的时间前网上提交,招标人将予以答复,在开标或评标时再进行辩解,招标人将不会采纳。
(五)经常检查本企业各项资料的时效性,谨防失效。
(六)加强企业保密工作,如技术文件被盗,将可造成在投标时被评定为疑似串标行为。

二〇〇八年八月十三日

❹ 中国金融设备采购网

中国金融设备采购网是中国国际金融展组委会累积十几年推出的庞大金融行业资源库。
中国人民银行推荐金融设备选型平台。
获得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金融电子化公司,中国人民银行科技司、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信息中心、中国人民银行集中采购中心,以及全国27家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资产管理公司、保险公司及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的信息科技部门和中国银行业协会全力支持。
资源整合
为金融机构采购中心提供设备选型服务,与全国银行采购中心数据无缝对接,第一时间获得各金融机构采购招标信息。网站上线初期,就有400多家国内外知名金融设备提供商率先入住。
为金融机构提供的服务:
1.中国金融设备采购网设置有“金融机具”、“金融IT”频道,将金融设备一网打尽。并具有全站智能搜索和分类检索功能。方便金融机构找到需要的金融设备,同时,可以选择同类设备进行类比,相关参数比较一目了然。并可以在线给设备商下订单,通过线下联系洽谈。
2. 网站“方案案例”频道将对金融机构会员完全开放,并在金融机构会员的后台管理界面中,有最新的方案案例推荐,便于参考使用。
3.金融机构会员登录后,在会员管理界面左侧有“发布招标”和“发布供求”选项,可以按照提示来发布信息,发布的信息可以选择阅读权限,并将在全站得到推广,便于相关的企业联系,让金融机构选择到更满意的设备。
4.金融机构在中国金融设备采购网上,找到了满意的设备,可以给提供商在线留言,也可以使用购物车功能在线下单,还可以在设备商企业展台还可以查看其联系方式进行线下联系。
为金融设备商提供的服务:
1.金融设备企业通过免费注册,成为金融设备商会员,企业会员将获得独立的企业展台页面。
2. 通过会员中心的控制面板可以轻松上传企业介绍和产品信息,维护自己的展台页面。并可以发布自己的企业新闻,在全站进行展示推广。
3.当您注册了普通会员,就可以在您的会员中心进行企业信息和产品信息的发布,包括产品图片,规格说明、性能描述等。
4.发布的信息会在您的企业展台显示,供更多的用户浏览,并获得意向用户的在线留言和询盘。发布信息越详细,潜在客户越能方便找到你。
5. 成为高级会员,就可以获得全站各级页面的免费推荐位资格。
成为高级会员,将免费得到最新的金融机构招投标信息。

❺ 关于招标行业的几个问题

同行是冤家啊,要是有中技中仪的朋友那你可以问问,他们做世行亚行的项目很多。
下面是我手头现有的一点资料,你拷下来慢慢看吧,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亚行是一个多边开发银行,共有67个成员,其中,本地区成员48个,其他地区成员19个。亚行向其发展中成员提供援助的主要手段包括政策对话、贷款、股权投资、担保、赠款和技术援助。亚行每年的贷款额一般在60亿美元左右,每年的技术援助总额通常在1.8亿美元左右。2006年,亚行贷款总额为74亿美元,技术援助总额为2.416亿美元。

贷款是亚行的主要业务活动,自亚行成立 20 多年来,亚行的贷款业务发展十分迅速。以贷款条件划分,亚行贷款可分为硬贷款,软贷款和赠款三大类。硬贷款是用亚行普通资金提供的贷款,贷款利率为浮动利率,每半年调整一次。 贷款期限为10—30 年,含2—7 年的宽限期。软贷款,即优惠贷款,是用亚洲开发基金提供的贷款,仅提供给人均国民收入低于 670 美元(1983 年价格)而且还债能力有限的亚行成员,贷款期限为40 年,含10 年宽限期,不收取利息,仅收 1%的手续费。赠款用于技术援助,资金由技术援助特别基金提供,但金额有限制。

自中国于1986年加入亚行以来,累计使用亚行贷款179.5亿美元。中国是亚行的公共部门贷款第二大借款国,私营部门融资业务的第二大客户。中国一直是亚行最重要的客户之一。 2006年,亚行批准给予中国的援助包括15.22亿美元的贷款(不包括5000万美元的非主权贷款)、5500万美元股权投资,以及7500万美元的补充贷款。此外,中国还获得了大约1360万美元的赠款,用于资助27个技术援助项目。2007至2008年间,亚行计划为中国提供贷款总额约30亿美元,其中41%的贷款将用于交通基础设施建设;22.5%的贷款将用于促进城市发展、供水和排污环卫改善;其余11.3%的贷款将投向能源行业。这些规划贷款在各个部门中的分配将更加均衡,为政府的统筹发展战略提供重要的支持。大约85%的贷款项目将投向较为贫困的中西部省区。根据:“十一五”规划的新方向,亚行有可能在对歌新领域加强和中国的合作。这些新领域包括社会发展、新农村建设、农业发展、以及区域合作。此外,亚行将继续支持基础设施建设、环境保护、自然资源和提高能效等领域。

借款人以及供货商和承包商在开展亚行所资助项目的货物与劳务时一般以采购招标的形式进行。对于使用亚行普通资金和特别基金贷款的采购一般采用竞争性招标的形式进行。采购是亚行贷款项目执行过程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采购工作的好坏影响项目的进度、质量、造价以及效益,为此亚行制定了一系列的采购招标的规定程序。

采购的三条最基本的原则
1、采购中要确保亚行成员的利益;
2、要求借款人通过国际竞争性招标采购;
3、给亚行所有成员提供参加有关采购招标的机会,使符合要求的“投” 标者都有一个充分公平和平等的机会,同时广泛的国际竞争性招标为借款人 提供全面选择的机会。

采购招标的方式:
1、国际竞争性招标采购。

2、其他采购方式
(1)国际询价采购
适用于不超过 30 万美元(对采购货物)和 50 万 美元(对承包土建工程)的采购,应该从一个以上的亚行成员邀请合理数目 的供应商。

(2)国内竞争性招标
用在有完备的当地生产或建筑 设施的地方;外国承包商和供应商不会投标的地方;采用的程序是令人满意 的程序。

(3)直接采购/谈判或独家投标
这种方式可以在标准化很重要时; 为扩大所需要的备件时;为适当的设备;为关键项目;为延长先前或现有的 工作进程时采用。

(4)有限招标或重复采购
有限招标或重复订购是用贷款节余的钱为同一 项目追加采购,限于首次订货提交符合条件标书的投标者,或者五个符合条 件的低标者,或者中标者。重复订货必须连续进行,应有更优惠的报价,价 格不会比以前的订货高。

(5)自营工程
自营工程包括利用借款人的工程队伍,设备和其他资源进

(7)用于小型私营子借款人的设备采购
按照提供给中间转贷机构的农业信贷进行的采购

(8)金融发展机构贷款项下的采购
发展金融机构信贷的采购

尽管亚行是中国的主要发展伙伴之一,但亚行的年度贷款尚不及中国每年1万多亿固定资产总投资的0.15%。中国作为亚行成员国中单独一区,对亚行的运作和发展尽了自己应尽责任,按时参加理事会,帮助决定亚行重大问题,并派人员在亚行工作。对于应缴股金,按期交纳,对于所借贷款,按期偿还。中国有良好的信誉,这是为各国所公认的。我国加入亚行之后,作为一个发展中大国,对其资金的需求是很大的。随着中国经济建设的蓬勃发展,中国与亚行的关系必将更加密切。

国际招标投标项目管理没有统一的模式,只有常用的惯例、成功的经验和失败的教训。招标投标是项目采购的前期阶段,一般可以认为是从项目前期的设计、采购计划、合同分包、委托招标代理(业主自行招标除外)、编制招标文件、发布招标通告、投标人资格预审(资格后审时除外)、投标人现场考察、标前会、澄清、补遗、递交投标书、开标、评标、发出中标通知书,投标人递交履约保证金,直到合同签订时为止的全过程。合同签订后则进入采购的下一阶段,即合同实施和管理阶段。狭义的采购到合同签订为止,广义的采购则包括项目实施直至完成的全过程。

招标投标是市场经济的产物,国际上主要依靠市场经济自由竞争、优胜劣汰的规律和手段来管理和调节。政府只进行监督和引导。政府制定官方的物价指数,供长期合同在市场物价波动时调整合同价使用。政府不审查咨询人、招标代理、监理人、承包商和供应商的资质,不发布各种资质证书。对投标人资质的审查注重其所完成的类似项目的经验,避免冒牌顶替,借资投标的情况。投标人依靠诚信才能在市场长期立足和发展。行业协会或某些社会团体可以对投标人的投标业绩进行统计和排序,如美国工程新闻记录每年统计全球最大的225家承包商等,但无法律效力。

国际上工程和货物招标主要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标,将非价格因素折算为报价评标,尽量避免专家打分和表决的人为判断,而且不设废标的上下限。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如果某投标人多次低于其自身成本投标和中标,其财务状况不能满足资格要求,必然会被市场淘汰。政府不建立和保持评标专家库,评标主要由业主和编制招标文件的专家进行。

使用招标代理进行招标和管理承包商(即国内所谓代建制)代表业主管理项目建设也是国际常见的惯例,世界银行的咨询服务采购指南有如何选择采购代理的规定和管理承包商的定义。联合国专门的采购机构也为其他联合国机构或政府代理采购。但由招标代理采购和管理承包商建设在国际上从来就不是强制性的,由业主根据自身的招标和建设管理能力确定。

采购分为公共采购和私营部门采购两大类是以采购主体来划分的,世界贸易组织WTO的政府采购协议,多边开发银行MDB贷款项目的采购,联合国机构自己进行的采购,各国政府出资的政府采购均属于公共采购的范畴。WTO政府采购协议的目的是开放政府采购市场,消除贸易壁垒。有的国家的政府采购法则限制优先采购本国产品。国有企业利用自有资金的采购也属于公共采购。招标投标是国际国内公共采购最主要和应用最广泛、最规范的采购采购方式之一。私营部门的采购则比较灵活,可以比照公共采购采用招标投标的方式采购,也可以采用其他简易的方式采购。

联合国机构的采购由联合国机构自己执行,投标人必须事先注册登记,成为联合国的准供应商才有机会获得联合国采购的订单。联合国机构也可以作为采购代理为客户服务。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的采购由借款人进行和完成,国际金融组织进行监督和指导,投标人不需事先登记,可以随时投标。国际金融组织为其办公需要自己进行的采购则与联合国采购类似,投标人需要事先注册登记。

基本建设投资项目多采用一次性招标,一般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承包商和供应商。政府采购办公用品和企业采购原材料、半成品等多为重复性的多次采购,通过竞争选定供应商后可建立较长期的客户关系,在一定时段内重复采购不需要重新招标,可以参照联合国采购的方式对供应商进行事先登记。

国际组织,如欧盟,多边和双边开发机构,和各国政府均通过法律的形式明确对招标投标的要求。多边开发银行将对招标投标的要求以采购计划和采购指南的方式列入贷款的法律文件。

国际金融组织对其贷款项目的管理采用项目经理责任制,项目经理在对项目全面负责时,也对选择采购专业人员和项目采购承担责任。世行贷款项目的采购监督主要由专业的采购人员进行。世行为监督招标投标和采购管理的专业人员设立了跨地区、地区和借款国三级专业的采购管理机构。跨地区的采购管理机构负责制定采购政策、采购指南、标准招标文件,评审大于2500万美元的大合同,地区采购机构审查1500万美元的土建和750万美元的货物合同,借款国国家的采购专业人员负责审查和批准限额以下的借款人的采购活动。

国际金融组织对采购和招投标的监督采用事前审查结合事后审查的方式抓大放小,超过限额的大合同采用国际竞争性招标采购,接受国际金融组织的事前审查,低于限额的小合同采用国内竞争性招标或其他方式采购,国际金融组织在项目检查时随机抽样事后审查,即提高了审查的效率,又能保证其贷款项目的采购基本能够按照既定的目标和政策执行。

国际金融组织制定了一套完整的标准招标文件,要求其借款人强制性的使用标准招标文件,既保证招标投标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又为招标人编制招标文件,投标人编写投标书, 招标文件的审查和投标书的评审,提供了便利。

国际金融组织强调采购计划的重要性,每个贷款项目在评估时都要编制详细的采购计划,确定合同打包和采购方式,采购时间。在实施过程中需要每年更新。

有关的国际机构定期聚会,研究招标投标和采购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及时调整和制定新的采购政策,经常举办各种形式的研讨会和培训班,增强采购方的管理招标投标的采购能力。

国际金融组织在项目评估时要评估借款人和项目实施机构的采购能力,和项目实施机构讨论和制定采购能力加强行动计划,根据项目实施机构的采购能力确定项目实施机构不能按照既定的采购政策进行招标投标的风险。风险高的事前审查限额低,风险高低的事前审查限额高。 国际金融组织定期对借款国全国的采购系统进行评估,如果符合贷款机构的要求,可以采用借款国本国的系统进行招标采购。

❻ 政府采购的方式有哪几种

摇号箱内粘乒乓球!罚款2万、一年内禁止代理政府采购业务!

其次,应通过健全内外联动机制完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体系。一方面应强化来自监察和审计部门以及公众的外部监督,另一方面应优化内部监督机制,从源头上防治腐败。

另外,应积极应用经济手段实现廉洁风险管理。如《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规定的“采购文件要求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便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提供了经济制约。

不难发现,奉行“形式公平”的随机抽取法仍给廉洁风险留下了空间。在工程投资不大、工期较短、工程内容比较单一、有详细的施工设计图纸、工程量能够准确计算的政府采购项目中,随机抽取法所带来的风险与收益还算平衡。在此范畴之外,各地还是应该积极创新,为政府采购创造更加公平的形式与环境。

❼ 投标招标注意事项

一、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的注意事项
(一)投标人应按招标公告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委派本单位正式职工,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招标采购交易市场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不得委托他人代购。身份证复印件应当清晰,不得使用传真件代替。
(二)招标文件购买人必须是本单位正式职工,有单位在法人所在地为其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和与其签订的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否则在资格审查时不予通过。
(三)招标文件购买人必须仔细核对所购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是否完整。
二、提交投标文件的注意事项
(一)投标文件应按规定密封
投标文件编制人员应仔细阅读并正确理解招标文件中的相关章节,严格按照“投标文件的编制”和“投标文件的提交”中的要求分别包装,确保章印齐全,密封完好。多标段投标时,更要细致检查,防止错装或混装。
(二)投标文件应在规定时间内送达
负责送达投标文件的人员应及早做好准备,提前到场,外地投标人要关注天气和道路交通状况,如遇恶劣天气,宜在开标前一天到达东台。
另外,如有招标文件中提及的可享受优先中标条件的获奖证书或批文原件,须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或之前)提交东台市招标采购交易市场。
三、提交投标担保金的注意事项
为有效遏制借资质挂靠现象,招标文件中规定了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方式和具体要求,投标人应当严格遵守。
(一)投标人在东台市区金融机构开户的,必须使用转账支票,未在东台市区金融机构开户的,必须使用银行汇票,且必须从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基本账户中汇出。如采用现金、电汇或从一般账户和分支机构汇出,均为不符合要求的投标担保。
(二)投标人不必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的进账手续,如果中标,则办理进账手续;如果未能中标,则凭临时收据退还原转账支票或银行汇票。
(三)凡进入东台市招标采购交易市场招标的项目,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户名应为:“东台市招标投标管理中心”,不得多字或少字,否则银行不予受理,该投标保证金无效。
(四)投标保证金使用银行汇票方式的,必须提供完整的两联,少一联或使用复印件均为无效。
四、资格审查环节的注意事项
(一)不要将失效的证书复印件装订在资格审查资料中。投标人要及时办理证书延期手续,变更后要通知投标文件编制人员,及时清理失效证书复印件。
(二)项目部成员和招标文件购买人的养老保险、劳动合同必须齐全,且养老保险应为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而非个人缴纳。各投标人应及时到劳动保障部门办理职工养老保险手续,没有手续的即视为该人员不是投标单位正式职工。
(三)银行对账单应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出票,且应在规定期限内每天保持招标文件明确的账面余额。投标单位经办人应认真阅读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中对资金的要求,及时向单位领导和财务负责人汇报,提前准备资金,在开标前一天到银行办理规定期限内的对账单,并提醒银行加盖该机构公章(或业务章)。
(四)资格审查所需的相关原件资料应提前准备,等待核查,切忌抱有侥幸心理。如未提供,资格审查委员会将按资料缺项处理,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五、开评标过程中应注意的事项
(一)项目经理或建造师、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参加开标会议,遵守会议纪律,不要远离开标现场。到时不能出场,其投标无效。
(二)对于未使用工程量清单光盘的项目(如绿化、水利等),要加强工程量(包括小数点后尾数)、单位、项目内容等校对工作;对于采用工程量清单光盘招标的项目,投标单位在刻录完投标文件后,应采用光盘中的数据查看功能检查所刻录的文件是否完整、准确。
(三)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费率计取不可竞争费用。不可竞争费用会因工程性质不同、造价不同、专业不同有一定的变化,投标人要先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正确计取各个项目的费率。
(四)合理确定投标报价。投标企业要积累资料,了解市场行情,制定企业定额,不必采取片面压价的方法取得中标。投标报价过低不会中标,甚至会低于最低限价成为废标。
(五)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应符合工程实际,详略得当。技术标书编制人员应熟悉图纸,必要时勘察工程现场,仅凭以往的经验,随便搬搬抄抄,是不可能编制一份合格的施工组织设计的。
(六)准确回答评委的质询。投标人应委托本单位懂业务、懂技术(包括商务、技术)并且熟悉投标项目全部情况的人员参加开标会议,接受评委的质询。投标人答非所问,评标委员会将不予采纳。
六、退还投标担保金(不出借资质承诺金)的流程
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中标人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金 —— 合同提交市招标投标管理中心审查备案—— 缴纳综合服务费 招标人核实进场人员—— 开具正式***并经招标人签字确认后到市招标投标管理中心办理退款手续—— 款项退还至中标人企业基本账户。
七、中标后施工时注意事项
(一)投标文件中明确的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或项目经理)及项目部成员应确保到位。
(二)不得非法转包、分包,确需分包的,应符合相关分包规定,在征得发包人书面同意后,方可进场。
(三)项目负责人或项目部成员离开施工现场的,应按规定履行请销假手续,请假以书面为准,销假以考勤登记为据。
(四)如有特殊情况,确需更换项目负责人时,应报主管部门和同级纪委同意,并到市招标投标管理中心重新押证。
(五)施工图设计变更或现场签证应按照《东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工程建设项目变更和竣工结算监督管理的暂行办法〉的通知》(东政发[2005]114号文)规定执行。以预留金进入总包的分包项目和甲供材应按规定组织招标。
八、几点提示
(一)投标人在编制资格审查资料时,应按照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提供,不要遗漏,也不要人为增加。如果已在市招标投标管理中心备案的,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备案证明书》,并在《备案证明书》相关人员姓名旁做一标志(如☆、√)以便核对。外地企业如经常参加东台地区的投标、也建议到市招标投标管理中心办理备案手续。
(二)技术标书内容提倡措施具体、突出重点、针对性强、简明扼要,一般不宜超过5万字。有的单位技术标书该明确的却一字不提,不该明确的却写上一大撂,既增加了投标成本,又浪费了评标时间。
(三)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最好将企业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印章随身携带,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如发现投标文件有误,在有效时间内还可设法弥补。
(四)如有疑问(包括招标文件错误或不符合实际情况之处)要在招标文件明确的时间前网上提交,招标人将予以答复,在开标或评标时再进行辩解,招标人将不会采纳。
(五)经常检查本企业各项资料的时效性,谨防失效。
(六)加强企业保密工作,如技术文件被盗,将可造成在投标时被评定为疑似串标行为。

❽ 招标信息发布是怎么规定的时间有限制吗

招标人应当按照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发售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
1、依法必须公开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应不少于3日;
2、依法必须公开招标的政府采购项目是长期公示,但中标公告发布7个工作日内属于质疑期;
3、依法必须公开招标的机电产品国际招标项目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
如果查招标信息的话,可以在当地的资源中心或者一些靠谱的第三方平台上查,比如多多中标这种专业权威性的网站。

阅读全文

与金融机构招标采购管理办法相关的资料

热点内容
芒果出行融资 浏览:181
华融资产管理公司江苏分公司 浏览:372
并购基金信托 浏览:865
能源站融资 浏览:217
e租宝投资的项目 浏览:185
哪家科技创新基金好 浏览:718
重庆新亿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浏览:843
证大无抵押贷款工作怎么样 浏览:795
凤竹纺织的股票行情 浏览:979
汇鼎理财群 浏览:624
政府性价格调节基金 浏览:967
融资客的疯狂 浏览:987
今日黄金价格一钱多少钱 浏览:587
超牛指标 浏览:900
世界最高股票 浏览:164
公益基金是否可以购理财产品 浏览:708
股票加倍仓 浏览:445
国金基金网上交易 浏览:263
瑞刷显示非交易时间 浏览:876
股指期货黄金股 浏览: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