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不动产登记中心属于哪个部门
不动产登记中心是国土局下属的,不动产登记局是国土局的下属二级局,在县里一般是副科级单位。
根据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和《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设立国土资源部,为国务院组成部门。承担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责任。承担优化配置国土资源的责任。负责规范国土资源权属管理。
不动产登记的业务类型主要有:
1、建设用地使用权,建设用地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地役权,抵押权的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查解封登记。
2、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
3、林权登记。
(1)不动产登记服务金融部门扩展阅读:
据国土资源部网站消息,中央编办已就国土资源部不动产登记中心等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调整,向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发送批复文件。
中央编办批复同意中国土地矿产法律事务中心(国土资源部土地争议调处事务中心)更名为国土资源部不动产登记中心(国土资源部法律事务中心)。
主要承担不动产登记相关政策、业务、技术等方面支撑工作和国土资源法律事务工作。
中央编办将对中国土地矿产法律事务中心原有经费自理事业编制进行核销,并重新核定财政补助事业编制。
2. 不动产登记中心是由哪个部门管理领导
不动产登记由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和监督。以下是相关规定:
《不动产登记条例》第六条 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全国不动产登记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确定一个部门为本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负责不动产登记工作,并接受上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
第七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直辖市、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确定本级不动产登记机构统一办理所属各区的不动产登记。
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由所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分别办理。不能分别办理的,由所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协商办理;协商不成的,由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主管部门指定办理。
国务院确定的重点国有林区的森林、林木和林地,国务院批准项目用海、用岛,中央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等不动产登记,由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
3. 不动产登记管理局属于哪个部门
一般来说属于国土部门
4. 不动产登记推行后,房产抵押贷款去什么部门办理
带上
房产证
原件,房产证上的权属人有几个,都叫上,都带上身份证去国土部门办理,还要带上银行给你的资料。
5. 办不动产证的地方是什么部门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
不动产登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确立的一项物权制度,是指经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由国家专职部门将有关不动产物权及其变动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事实。
作为物权公示手段,不动产登记本质上为产生司法效果的事实行为而非登记机关的行政管理行为。
6. 不动产登记中心属于哪个部门
不动产登记中心在各地属于当地的国土资源部门。
以深圳市为例:
深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是负责深圳市不动产登记工作的专门机构,是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的直属事业单位。
依据《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圳市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方案的批复》(粤委[2004]6号)、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地产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深府办[2004]60号),同时,根据市编委《关于市房地产权登记管理体制及有关机构编制调整事项的批复》([2008]129号),中心统一集中负责全市不动产登记工作。主要职能如下:
1、负责全市土地和不动产初始登记、不动产转移登记、不动产抵押登记、查封等限制不动产权利登记、不动产变更及其他登记、撤销核准登记、预告登记等;
2、负责办理不动产交易鉴证和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
3、承担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及查询;
4、协助调解处理不动产纠纷;
5、代税务部门和财政部门收取房地产转让、交易过程中的税费;
6、其他与不动产登记相关的业务。
不动产登记簿应当记载以下事项:
(1)不动产的坐落、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用途等自然状况;
(2)不动产权利的主体、类型、内容、来源、期限、权利变化等权属状况;
(3)涉及不动产权利限制、提示的事项;
(4)其他相关事项。
不动产登记簿应当采用电子介质,暂不具备条件的,可以采用纸质介质。采用电子介质的,应当定期进行异地备份,并具有唯一、确定的纸质转化形式。
深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不动产权知识
7. 不动产登记涉及的部门有哪些
继国务院明确由国土资源部负责指导监督全国土地、房屋、草原、林地、海域等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后,国土资源部2014年1月26日表示,在该部地籍管理司加挂不动产登记局牌子,至此,国土资源部不动产登记局组建完毕。
2014年5月7日,国土资源部办公厅下发《关于在地籍管理司加挂不动产登记局牌子的通知》,在国土资源部地籍管理司加挂不动产登记局牌子,承担指导监督全国土地登记、房屋登记、林地登记、草原登记、海域登记等不动产登记工作的职责。
8. 不动产抵押登记应去哪个部门办理
不动产包括很多种种类,不同种类的不动产需要到不同的部门去办理登机手续。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的部门有:
1、以无地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为核发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土地管理部门;
2、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房屋去房管局;
3、以林木抵押的,为县级以上林木主管部门;
4、以航空器、船舶、车辆抵押的,为运输工具的登记部门;
5、以企业的设备和其他动产抵押的,为财产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企业以现有的或者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成品、半成品为抵押物的被称为浮动抵押,应当到抵押人的住所地的工商部门去登记。
(8)不动产登记服务金融部门扩展阅读:
不动产抵押的程序较为复杂,通常的情况是抵押人一方面是借款人,同时又是抵押担保人。即借款人向金融机构借款,为了表示能够按期履行债务,借款人将自己合法拥有的不动产作为担保抵押给金融机构。也有情况是借款人向金融机构借款,请第三人为其作担保并将第三人合法拥有的不动产抵押给金融机构。
在整个抵押担保贷款中的主要法律要件是,首先借款人与金融机构建立借贷关系,签订借款合同(也称主合同);其次是抵押担保人将其不动产抵押给金融机构,签定不动产抵押担保合同(附属合同),建立抵押关系。最后抵押双方持主合同(借贷合同)和抵押合同一同到不动产所在地的房屋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完成抵押活动的全部法律手续。
在抵押活动过程中,首先要审查借款人身份,资信及商业证明,其次审查抵押担保人所提供的抵押物的法律状况,检查抵押物是否属于不能抵押的范畴之列,确定抵押物的合法性。
如果抵押物确属抵押人合法拥有,并且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应当请由房屋土地管理部门认可的土地评估机构予以评估,并作出评估报告。接着根据评估报告所确定的价值,确定抵押率。在决定要贷款和签订抵押合同之前,金融机构一般要到抵押物所在地的房屋土地部门进行咨询调查,以免在签完了贷款合同和抵押担保合同之后办不下来抵押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