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为什么美国互联网金融是个笑话
美国互联网金融就好像企业家之间流行的踢皮球游戏,担惊受怕的银行家和投资者都让他们望而却步。
如果要说什么行业已经有颠覆的萌芽,那就是畏首畏尾的金融技术的世界。
Freemit创建期间,我们遇到了无数有同样经历的企业家。他们想要改变目前谨小慎微的做事方式,创造新的支付方式、资金转移方式或者合同订立方式。
这些企业家的谱系比建立硅谷新宠儿的团队要复杂得多,他们也知道互联网金融的限制性以及潜伏的风险。
在我们开始某件事前就不停被告知前路艰辛,任何转弯处都可能撞车。
这是绝对的真理,同时不停地让人受挫。美国互联网金融领域都是近亲繁殖的胆小鬼,而创新的空间永远取决于融入现实骗局的能力。
美国互联网金融的努力没有得到相应回报,反而被认为是可疑的东西。
任何引起大型银行担忧的事务都立刻被抹杀掉,人们的创新思维都被扼杀,剩下的“软件解决方案”都被企业家以几百万一年的价格强制卖给IT主管。
结果就是不断出现的应声虫们成为华尔街贸易大亨们的利益维护者;最后企业家们自然仍然安于现状,用几个软件稍微简化交易流程就心满意足了。
总而言之,只要银行、监管者和不满服务器故障的人能高兴,他们乐于放弃真正的创新。
当然也有拼命努力改变现状的人,可是他们的努力没有得到应有的回报。坐下和金融保守派聊聊就不难发现,他们害怕修缮摇摇欲坠的企业架构或者懒得付出努力。
任何可以将银行业拉出萧条泥潭的伟大创意都被当作可疑的东西。
㈡ 为什么专家指出互联网金融不会取代传统银行面对互联网金融的冲击,对传统银行的发展有哪些启示
1:先看国外,国外比国内兴起的早很多,可是互联网银行也没取代传统银行,相回反很多互联网银行倒闭的答更多。
2:再看国内,有都少人钱是放在互联网银行的。
大哥你写学术论文么,要那么多字,主要是以上两点,在延伸一些,找些国外的例子,
㈢ 金融最发达的美国为什么没有热炒“互联网金融”
中国和美国互联网概念的差别显著的一点差别在于,美国是在一个高度成熟、发达内的经济体系容的基础上发展互联网,因此很多业务原本在线下就有很成熟的模式,在互联网大潮下直接移植到互联网上,因此互联网的特色并不明显;而中国的特殊情况是,经济不发达的情况下早早的拥抱互联网,使得很多新生事物都是直接在互联网上出现的,所以很多本质上其实和互联网无关的东西都被带上了互联网的帽子。在美国,这些先进的成分在互联网出现前就已经成熟了,很多时候互联网都只是锦上添花而已。
㈣ 美国为什么没有互联网金融
并不是美国没有互联网金融,而是因为美国的金融市场是开放的,不存在利用存款利率和贷款利率之间的利差套利的空间
望采纳
㈤ 为什么互联网金融公司无法完全取代银行
银行业在中国根深蒂固
互联网金融只是一个新兴的概念
这种第三方机构很难取得人们的信任
并且这些第三方机构也都是依托银行业务来进行的,比如转账
所以,互联网金融不可能取代银行
㈥ 互联网金融为什么不能取代传统金融
互联网金融带来的最大的变化主要是交易的范围,交易的法制环境,交易的结果、交易的金额内的变化。但从根容本上讲,不管是传统金融还是互联网金融,金融交易的本质并不会改变,直接的跨期价值交换,金融交易是信用的交换,这些本质不会因为互联网的出现而发生根本的变化。
信用交易是非常难的,在今天互联网越来越发达以后,如果认为今后所有的传统金融会消失,取而代之的是那些不需要见面的互联网平台,可以完全替代以前的多种金融交易的话,那是不可能的,这和人的本质、和现实是非常相关的。
㈦ 为什么美国并没有出现所谓「互联网金融」或者「金融互联网」的概念
这个问题有意思,我来回答一下。
中国人喜欢标记,说这话可能有点言重了,但是这个定义是中性的。标签最大好处是高效率,分类处理,以提高商业价值。但缺点是它是片面的,容易成为空洞的口号。
在第二代金融行业中,社会的形象越来越差,反华尔街的反华尔街趋势在美国兴起,公众肯定会渴望有人来对待这个疯狂的第二代。互联网行业是一代人,衣服是平等的,开放的,自由的,所以互联网不仅是一大笔钱,也是一个救世主。
简单抛砖引玉一下,希望可以帮到大家。
㈧ 美国互联网金融为什么没有产生
1.从经济结构上来看,美国市场化的机制,使得经济的四大支柱产业军事、科技、金融、教育,在相对自由的体制中均衡发展,各有千秋。市场这只无形的手调节资源,四大产业各自根基深厚,又有部分融合,但大体上都相对固定,难以渗透到对方核心领域。
我们国内的情况恰恰相反,产业之间发展极不平衡,这和国家体制有着直接的关系。但科技行业特别是互联网多数都是民营资本运营,虽起步晚于欧美等发达国家,但发展速度非常快,而随着智能手机全球渗透率的提升,国内在移动互联网领域的发展甚至有超过美国之势。国内互联网产生了一批世界级的巨头企业,其高速发展带动国内互联网行业走向成熟,而其激烈的竞争促使其不断拓展新的利润增长点,对低效的传统行业的侵占和颠覆也成为其必然的选择。
2.从金融市场来看,美国的金融体制完善,利率市场化完成近三十年,金融市场经过百年发展,产品和服务都已接近完善。金融行业竞争非常激烈,金融机构或发展综合实力,或在具有鲜明特色的领域深耕,因而竞争格局相对稳定。激烈的竞争也使得金融机构积极拥抱互联网,利用互联网先进技术进行金融产品和服务的创新。
作为全世界最为成熟的金融市场,美国为各类投资者提供了全方位的、多元化的产品,从贷款、理财、到风险投资等等。不仅投资品种丰富,而且服务到位,并积极运用互联网技术改善用户体验。这一点和国内形成巨大反差,国内金融业高度垄断,投资工具少,利率尚未市场化,收费和服务极不对等,在这样的环境下,互联网金融通过其特有的渠道优势,以普惠、快捷、高收益的特色,普及了理财产品也激发了广大用户的理财需求,爆发出巨大发展潜力和规模。3.从监管体系来看,美国有着一套相对健全和完善的监管体系,如SEC认定包括Prosper在内的所有P2P平台运营模式已涉及到证券销售,要求其在SEC登记注册,将其定性为在允许范围内销售"附有投资说明的借贷凭证"的机构。美国金融监管当局没有针对互联网金融的专门监管框架,而是适用于一般性监管框架。以产品的运营模式来界定监管的归属,以最大限度地保护投资者的财产安全。
对产品的定性、风险揭示均有比较完善、透明的体系,加之美国是以机构投资者为主导的资本市场,比个人投资者有着更强的专业能力和相对稳定的投资理念。而国内互联网金融的监管还处于刚刚起步的阶段,有着明显的时滞性,给互联网企业迅速发展壮大以很好的时机,新产品层出不穷,规模上升非常快,缺少对投资者的风险提示及安全性的全面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