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金融扶贫的定义
扶贫贷款是由国内有关金融机构承担的一项政策性贷款业务, 它是我国扶贫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 发放的形式主要有两种: 一种是到户的小额扶贫贷款; 另一种是发放给龙头企业以及基础设施建设的扶贫贷款。
⑵ 金融制度创新如何与扶贫政策结合
这个题目太大了,金融制度创新的过程目前国家都还属于摸着石头过河,不过现在的政策导向的确是在把民间资本引向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上,也包括农村扶贫问题。
⑶ 什么是金融扶贫金融扶贫的定义是什么
扶贫贷款是由国内有关金融机构承担的一项政策性贷款业务, 它是我国扶贫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 发放的形式主要有两种: 一种是到户的小额扶贫贷款; 另一种是发放给龙头企业以及基础设施建设的扶贫贷款。
⑷ 金融精准扶贫贷款专项统计制度主要包括哪些统计内容
一、金融精准扶贫贷款专项统计制度包括以下五个统计内容:
1、贫困地区扶贫贷款统计;
2、 扶贫贷款及相关普惠贷款专项统计;
3、精准扶贫贷款统计;
4、贫困地区金融基础设施统计;
5、货币政策支持情况统计。
二、扶贫贷款:
扶贫贷款是由国内有关金融机构承担的一项政策性贷款业务, 它是我国扶贫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 发放的形式主要有两种: 一种是到户的小额扶贫贷款; 另一种是发放给龙头企业以及基础设施建设的扶贫贷款。
三、扶贫贷款存在的问题:
1、扶贫贷款与商业化经营两种属性的矛盾。
扶贫贷款是政治任务与经济工作的结合载体,它是国家为了促进和保持国内经济的区域均衡发展,支持贫困地区改善基础设施和发展本地优势产业而实施的一项扶贫发展计划。说它是一项经济工作是因为它有别于其他的财政无偿拨款和无偿投人,实行以借贷有偿和付息对价的原则,是一种信贷行为和经济杠杆,具有政策倾向性、优惠扶持性的特点。而商业性经营是以经济利益为出发点,获取商业回报为目的,这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遵循的最基本的经济规律。当前扶贫贷款在农业银行的商业化运作过程中,欲使熊掌与鱼翅二者得兼,必然顾此失彼,从而导致扶贫贷款的商业化运作矛盾迭出。
2、承货主体能力弱化与信货主体控制风险的刚性约束的矛盾。
扶贫贷款承贷主体的选择是扶贫贷款投放的重要“门槛”,加强对扶贫贷款准人条件的严格要求,主要是为了防范贷款项目的风险。作为政府部门更希望贷款投向于生产困难的企业和急需解决贫困的农户。而作为贷款主体的银行首先选择贷款有偿还能力的企业和个人。根据农银发[1998]99号《中国农业银行扶贫贷款管理办法》规定:以种养、林果业产品为原料的加工业和扶贫经济实体项目,项目资本金不低于总投资的20%。而在我州当前相当一部分企业亏损严重,自有资金严重不足,这无疑使大部分企业被拒之扶贫贷款门外。企业如此,对于贫困地区的个人来说,确实过于贫困没有偿贷能力,也使信贷主体对其失去信心,从而使承贷主体对扶贫贷款的需求与信贷主体对承贷主体的选择矛盾加剧。
3、三农的低效性与货款追求高效的矛盾。
农业本身的自然特点就具有较大的风险,更何况贫困地区农业对自然的高程度依赖及农民对现有农业技术掌握程度的限制,造成农产品的产量和质量均难以达到增收的目的,即使部分农产品的产量取得丰收,由于农产品价格低,农产品增产不增收的现象时有发生,这就决定了当前贫困地区三农的低效性。同时,在贫困地区依托农产品为原料的加工企业由于产品深加工能力差,产品科技含量低,产品市场销路不够看好,使得这一部分企业效益难以提高。
扶贫贷款的发放不仅要保证贷款本金收回来,而且要能够得到利息收人,这是贷款投放的基本要求。如果企业和个人的贷款项目效益低下,必然同贷款追求高效目标产生矛盾,同样使贷款主体对承贷主体失去信心。
4、扶贫货款风险的多重性与货款责任终身追究的矛盾。
扶贫贷款的风险主要来源于贷款项目风险、承贷主体的信用风险和贷款的财务风险。
①由于扶贫贷款本身扶持的承贷主体个人及法人经济实际状况,无法为贷款提供担保,使扶贫贷款缺乏风险保障。
②由于贫困地区农业银行大多是贷差行,扶贫贷款所需资金绝大多数是靠向上级行借资金,资金成本高,有的甚至贷款利率倒挂,形成扶贫贷款发放越多,银行亏损越大。
③扶贫贷款贴息补贴难以到位,从1998年至2002年末湘西自治州农业银行扶贫贷款累计亏损13922万元,其中,因贴息政策变化应补未补利差2130万元,应补未到位873万元。
由于利率倒挂和利差补贴不到位,更加重了扶贫贷款的风险。扶贫贷款风险的客观性、多重性、政策性的存在,加上这种风险补偿机制的极不完备,贷款风险责任让人难以接受。
⑸ 发展村级集体经济,需要哪些具体的制度支撑,政策支持
农村政策:农村政策系列知识三农”问题始终是关系党和人民事业发展的全局性和根本性问题。党中央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的全局出发,提出了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的基本要求,制定了一系列更直接、更有力、更有效的支农惠农政策,初步形成了新时期“三农”工作理论体系和支农惠农的政策体系。为使农村广大干部群众系统了解和全面把握这一政策体系的精神实质和主要内容,用党的政策凝聚人心、汇聚民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我们特在《党员教育》栏目中开设《农村政策系列知识》子栏目,根据河北省委宣传部编写的《农村政策200问》,摘录相关热点问题予以解读,以期在学习了解党的政策、贯彻执行党的政策中发挥应有作用。《农村政策系列知识》之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篇:1、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目标及其原则是什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目标: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协调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完善强化支农政策,建设现代农业,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积极调整农业结构,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农村民主政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加快社会事业发展,推进农村综合改革,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原则:必须坚持以发展农村经济为中心,进一步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促进粮食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必须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尊重农民的主体地位,不断创新农村体制机制;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着力解决农民生产生活中最迫切的实际问题,切实让农民得到实惠;必须坚持科学规划,实行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逐步推进;必须坚持发挥各方面积极性,依靠农民辛勤劳动、国家扶持和社会力量的广泛参与,使新农村建设成为全党全社会的共同行动。在推进新农村建设工作中,要注重实效,不搞形式主义;要量力而行,不盲目攀比;要民主商议,不强迫命令;要突出特色,不强求一律;要引导扶持,不包代替。2、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具体任务是什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具体任务有四项:(1)推进现代农业建设。加快农业科技进步,加强农业设施建设,调整农业生产结构,转变农业增长方式,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稳定发展粮食生产,实施优质粮食产业工程,建设大型商业产业化经营,促进农产品加工转化增值,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大力发展畜牧业,保护天然草场,建设饲草基地。积极发展水产业,保护和合理利用渔业资源。加强农田水利建设,改造中低产田,搞好土地整理。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加快农业标准化,健全农业技术推广、农产品市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动植物病虫害防控体系。积极推行节水灌溉,科学使用肥料、农药,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2)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稳定并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有条件的地方可根据自愿、有偿的原则依法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全面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基本完成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和县乡财政管理体制等改革任务。深化农村金融体制改革,规范发展适合农村特点的金融组织,探索和发展农业保险,改善农村金融服务。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加快征地制度改革,积极开拓农村市场。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就业制度,依法保障进城务工人员的权益。增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服务功能。鼓励和引导农民发展各类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提高农业的组织化程度。加强农村党组织和基层政权建设,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3)大力发展农村公共事业。加快发展农村文化教育事业,重点普及和巩固农村九年义务教育,对农村学生免收杂费,对贫困家庭学生提供免费课本和寄宿生活费补助。加强农村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基本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加强人畜共患疾病的防治。实施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少生快富”扶贫工程。发展远程教育和广播电视“村村通”。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加快乡村道路建设,发展农村通信,继续完善农村电网,逐步解决农村饮水的困难和安全问题。大力普及农村沼气,积极发展适合农村特点的清洁能源。(4)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采取综合措施,广泛开展农民增收渠道。充分挖掘农业内部增收潜力,扩大养殖、园艺等劳动密集型产品和绿色食品的生产,努力开拓农产品市场。大力发展县域经济,加强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引导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有序转移,带动乡镇企业和小城镇发展。继续完善现有农业补贴政策,保持农产品价格的合理水平,逐步建立符合国情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加大扶贫开发力度,提高贫困地区人口素质,改善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开辟增收途径。因地制宜地实行整村推进的扶贫开发方式。对缺乏自下而上条件地区的贫困人口实行易地扶贫,对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建立救助制度。3、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和具体内容是什么?总体要求: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要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坚持从各地实际出发,尊重农民意愿,扎实稳步推进新农村建设。具体内容:生产发展。加快建设现代农业,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推动农业科技进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当前主要包括加强农田水利建设,提高农业机械化程度,普及先进适用的农业科技技术,推广龙头带基地、公司连农户、产加销一条龙等多种经营模式,发展循环型、节约型农业等具体内容。它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首要任务,是实现其他目标的物质基础。生活宽裕。繁荣农村经济,扩大农民就业,增加农民收入,不断改善和提高农民的生活质量。包括:以深入推进农业结构调整,进一步提高农业生产优质化、区域化、专业化和产业化水平;以加快投资、财政等管理体制改革和着力培育产业支柱,激发县域经济活力;鼓励并引导农民外出务工就业;以稳定、完善和强化对农业和农民的直接补贴政策等加大外部对农业、农村的支持力度,创造农民持续增收的政策环境;以落实加强整村推进、扶持龙头和转移就业培训三项重点工作为主的开放式扶贫方针,加大扶贫开发工作的力度。这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出发点和归宿,也是衡量实际工作的基本尺度。乡风文明。积极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强化农村公共服务,树立健康文明风尚,培养造就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新型农民。一方面,加大公共财政对农村社会事业的投入,加强农村教育、卫生、文化等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普及农村义务教育,逐步完善农村医疗、养老、最低生活保障和困难救助体系,在农村形成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风貌。另一方面,大规模开展农村劳动力的科技培训,提高务农技能和农民转产转岗就业的能力,大力发展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提高农民整体素质,培养造就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这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主要内容,也是加快新农村建设的迫切需要。村容整洁。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搞好村庄规划和治理,改善村容村貌,营造良好的人居环境。加大农村饮水工程、能源、公路、电网、信息化建设,搞好村庄规划和人居环境治理,为农民创造整洁、舒适、文明、现代的生活环境。这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关键环节,也是新农村建设最直观的体现。管理民主。深化农村改革,创新农村体制机制,完善乡村治理结构,扩大农村基层民主。尊重、保护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和经营自主权;转变政府职能,巩固深化农村税费改革成果;完善粮食宏观调控体系,改善农村金融服务,健全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议事制度;开展农村普法教育,加强法治建设,妥善处理农村各种社会矛盾等。这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根本保障,也是新时期新农村建设以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并全面维护农民利益的体现。4、中央关于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政策有哪些?(1)稳定、完善和强化扶持农业发展的政策,进一步调动农民的积极性。继续加大“两减免、三补贴”等政策实施力度;切实加强对粮食主产区的支持;建立稳定增长的支农资金渠道。(2)坚决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切实提高耕地质量。严格保护耕地;认真落实农村土地承包政策;努力培肥地力。(3)加强农田水利和生态建设,提高农业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加快实施以节水改造为中心的大型灌区续建配套;狠抓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坚持不懈搞好生态重点工程建设。(4)加快农业科技创新,提高农业科技含量。加强农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加大良种良法的推广力度;加快改革农业技术推广体系。(5)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业发展环境。加大农村小型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快农产品流通和检验检测设施建设;加强农业发展的综合配套体系建设。(6)继续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提高农业竞争力。进一步抓好粮食生产;大力发展特色农业;加快发展畜牧业;重点支持粮食主产区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7)改革和完善农村投融资体制,健全农业投入机制。完善农业投资管理体制;加快农村小型基础设施产权制度改革;推进农村金融改革和创新。(8)提高农村劳动者素质,促进农民和农村社会全面发展。全面开展农民职业技能培训工作;进一步发展农村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9)加强和改善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进一步加强农村党建工作。5、中央关于加快建设现代农业的措施主要有哪些?中共中央国务院为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出了积极发展现代农业的八条措施:一要加大对“三农”的投入力度,建立促进现代农业建设的投入保障机制;二要加快农业基础建设,提高现代农业的设施装备水平;三要推进农业科技创新,强化建设现代农业的科技支撑;四要开发农业多种功能,健全发展现代农业的产业体系;五要健全农村市场体系,发展适应现代农业要求的物流产业;六要培养新型农民,造就建设现代农业的人才队伍;七要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创新推动现代农业发展的体制机制;八要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确保现代农业建设取得实效。6、今后一个时期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什么?2008年和今后一个时期,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要求,突出加强农业基础建设,积极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努力保障主要农产品基本供给,切实解决农村民生问题,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⑹ 我国农村扶贫治理结构包括哪些部分
一、农村合作式反贫困治理结构的涵义、构成与优势:
要构建农村合作式反贫困治理结构,包括四大核心要素:
1、明确贫困治理目标及战略任务,形成科学的治理路径和导向;
2、构建贫困治理体系,包括政府机构的组织管理体系、社会主体的辅助参与体系、贫困农户的参与接受体系,形成科学的组织体系和运作系统;
3、健全贫困治理机制,包括对象识别、资金投入、项目选择运营、监督评价机制等,形成科学的运作传导机制;
4、完善贫困治理政策法规体系,形成科学的制度规范和激励引导。
上述四个要素彼此相互关联、相互推动。
二、农村合作式反贫困治理结构与政府扶贫机构主导下的反贫困治理结构相比,具有突出的特点和优势:
1、强调多元反贫困主体的分工合作、功能互补。
既强调发挥政府的主导功能,突出政府在计划决策、引导示范、组织协调、资源投入、培训农户、政策制定、监督评价等方面的功能优势;又强调发挥贫困农户的主体功能,依托贫困地区基层组织和各类农民合作组织的培育,提高贫困农户的自组织能办;增强其参与扶贫开发功能,特别是在贫困对象识别、扶贫项目选择运营、扶贫资源管理、扶贫效益评价等方面的参与功能;而且,强调发挥非政府扶贫组织、骨干企业、社会团体等的辅助功能,突出其在扶贫资源投入、贫困农户培训、扶贫项目运作等方面的功能优势。
2、强调行政机制与市场机制的有机结合。
既要发挥政府的行政管理机制在扶贫开发中的组织、带动、协调、约束功能,更要立足市场经济体制的大背景,发挥市场机制在扶贫开发中的调节功能,特别是在产业化扶贫工作中,积极发挥龙头企业、各类经济合作组织等市场主体的带动脱贫功能,使政府的政策优势、资源优势和市场主体的资本投入、技术服务、生产经营、市场开拓优势结合起来,以经济利益为纽带,在各类市场主体和贫困群体之间建立合作双赢的长效脱贫机制。
3、强调自上而下治理链条与自下而上治理链条的有机对接。
既强调依托各级扶贫系统进行自上而下的扶贫开发活动,又强调调动贫困地区基层组织和贫困农户的参与积极性,打造更加顺畅、充分的信息传递共享机制,更加高效、科学的计划决策机制,更加宽广的资源投入机制,更加规范的监督管理机制,充分调动不同层级、不同领域贫困治理主体的积极性,实现治理链条的无缝对接。
三、立足合作式反贫困治理结构,创新治理机制。
1、创新扶贫对象识别机制,减少扶贫资源的错配和漏出。
①结合扶贫标准上调,完善贫困人口的统计识别工作。
⑴完善扶贫机构的统计监测机制。通过逐户摸底,规范农村贫困家庭的收入核算机制,并对贫困人口进行逐一登记造册,建档立卡,形成县、乡、村三级贫困人口档案数据库,搞好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的有效衔接,确保有生产能力和意愿的贫困户都能得到有效扶持。
⑵完善群众参与识别机制。最大限度地避免村干部操控贫困人口认定的“内部人控制”现象,大力规范农户申请、民主评议、公示审批、调查登记等关键环节,将扶贫对象选择纳入群众监督视野。
⑶强化动态管理机制,通过有效跟踪,做到“应进则进,应退则退”。
②适时调整贫困县、贫困村的认定资格,下放调整权。
为实现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及时动态调整,建议将调整权下放给省级扶贫办,由它们定期对重点县进行重新评定或调整,这是因为各省扶贫办更了解区域各县的发展状况,更容易破解重点县资格认定中的信息不对称现象,国务院扶贫办可以重点调控贫困县总量及其大区域分布,对各省调整情况进行备案、监督和审核。
而且,为真正识别出需要帮扶,又具有脱贫潜力的贫困村,应采取“自荐”和“联评”相结合的认定方法,适度引入竞争激励机制,即首先由自认为困难的村报名参与筛选,然后由扶贫办和农办、财政厅、农行、信用联社等相关职能部门联合起来,进行考察、评比、选择。
2、创新扶贫资金投入机制,拓宽渠道、加强整合。
①建立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稳定增长机制。
切实落实“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都必须把扶贫开发投入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并逐年有所增加”的有关规定,中央财政扶贫投入增幅不低于一般支农投入力度,省级财政扶贫投入要提高配套比例。而且,积极完善财政扶贫资金的分配机制,按照分类指导、区别对待的原则,总体上向连片特困地区进行倾斜。
②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取消贫困地区公益设施建设的配套资金要求。
为增强贫困地区的投入建设能力,应加大一般性财政转移和专项财政转移支付力度。特别是由于国家在基础设施建设和公益事业发展中,常常要求地方政府按照一定比例自筹配套资金,但贫困地区财力薄弱,很难满足配套要求。因此,建议国家逐步取消贫困县乃至连片特困地区的自筹资金要求,通过加大上级财政投入,协调银行政策性信贷、引导社会资金投入等多元渠道,弥补资金缺口。
③加强专项扶贫与行业扶贫的资源整合。
实现扶贫办与行业部门的合理分工,将专项扶贫资金重点用于扶贫产业培育及产业设施建设、贫困农户培训和转移就业、异地搬迁扶贫等领域,而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则更多依靠相关行业职能部门的资源投入。应强化地方领导一把手负责制,由一把手牵头制定区域发展和扶贫攻坚规划,协调各部门的项目规划、资金安排,以县为单元,加强资源整合,在贫困地区集中力量实施一批教育、卫生、文化、就业、社会保障等民生工程,加快区域性重要基础设施建设步伐,解决贫困地区发展的瓶颈制约。
④完善信贷扶贫激励政策,引导金融机构扩大信贷规模。
完善贷款贴息、税费减免、定向补贴、增量奖励等优惠政策,调动金融机构的扶贫积极性,研发针对贫困地区和贫困农户的更加灵活、适用的信贷产品和信贷管理方式,积极探索群众互保、公务员担保、企业担保、财政资金担保等多种担保方式,降低贫困农户的信贷门槛。在贫困地区优先培育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农村新型金融机构;扩大贫困村村级互助金试点规模,完善小额信贷扶贫到户形式。加大对扶贫龙头企业的支持力度,并健全其与贫困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通过订单农业,在贫困村建立产业基地,为贫困农民提供技术、市场、信息服务,优先吸纳安置贫困劳动力就业,优先收购贫困农户的农副产品等方式,带动贫困农户实现稳定增收。
⑤拓宽社会主体的扶贫渠道。
引导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个体经营者、经济发达地区等多元主体参与扶贫开发,为他们进入贫困地区搭建平台,创造良好政策和社会环境。开展多形式的扶贫帮困活动,如大力支持各级团组织和妇联组织开展希望工程,温暖援助农村贫困单亲母亲等公益活动,引导社会各界人士和志愿者到贫困地区开展服务,继续动员和组织高校毕业生开展“三支一扶”活动等。
3、创新扶贫项目选择、运营机制,提高项目瞄准率。
①在项目选择上。
应走出扶贫办掌握项目选择权的误区,充分发挥贫困农户、扶贫龙头企业、扶贫互助社等主体功能,政府的主导作用应体现在监督、保障扶贫效益惠及“真贫”上;
②在项目运营上。
适当降低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的准入门槛;改变非贫困户排挤贫困群体的状态,确保最困难的农户优先得到有效扶持,确保贫困农户享受的政策优于一般农户。而且,注重发挥贫困农户互助组织的运营主体功能,提高分散农户的组织化程度,提高参与式扶贫效益;
③在项目监测评估上。
注重发挥贫困农户的评价功能,强调扶贫效益而非扶贫资金是否进村入户,通过资金委托经营、合作分红等形式,创新扶贫资金的使用方式。
4、健全扶贫资金和项目监管机制,提高贫困农户受益率。
①加强财政扶贫资金监管。
实行专户管理,封闭运行,不断创新财政扶贫资金到户扶持机制,采取项目直补、项目覆盖、技能培训、移民搬迁、贷款贴息等方式,使扶贫对象直接得到有效扶持;基础设施项目确保贫困农户优先受益;通过龙头企业合作组织和专业大户实施的产业化扶贫项目,要建立健全带动贫困农户脱贫增收的利益联结机制。
②加强扶贫项目监管。
做好项目库建设和备案工作,全面推行重大扶贫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在项目督查上,采取专项检查、重大项目特派督查等灵活多样的制度安排,强化监管
③加强审计、严防违规违纪。
由各级扶贫办和审计监察部门共同构成监督体系,对扶贫开发项目的执行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规范和完善扶贫资金报账制度、公告公示制度和交接制度。实行到村扶贫项目“直通车”制度,建立“人户项目资金登记卡”,严防挤占、挪用、截留、贪占等违规违纪现象。
来源:http://china.findlaw.cn/
⑺ 金融扶贫基本特征是什么
金融扶贫的基本特征是什么?
扶贫贷款是由国内有关金融机构承担的一项政策性贷款业务, 它是我国扶贫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 发放的形式主要有两种: 一种是到户的小额扶贫贷款; 另一种是发放给龙头企业以及基础设施建设的扶贫贷款。
第一条 为了切实加强对国家扶贫资金的管理,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尽快解决农村贫困人口温饱问题的决定》(中发〔1996〕12号)和《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的通知》(国发〔1994〕30号)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国家扶贫资金是指中央为解决农村贫困人口温饱问题、支持贫困地区社会经济发展而专项安排的资金,包括支援经济不发达地区发展资金、“三西”农业建设专项补助资金、新增财政扶贫资金、以工代赈资金和扶贫专项贷款。
第三条 国家各项扶贫资金应当根据扶贫攻坚的总体目标和要求,配套使用,形成合力,发挥整体效益。
第四条 国家各项扶贫资金必须全部用于国家重点扶持的贫困县,并以这些县中的贫困乡、村、户作为资金投放、项目实施和受益的对象。非贫困县中零星分散的贫困乡、村、户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贫困县,由有关地方各级政府自行筹措安排资金进行扶持。
第五条 支援经济不发达地区发展资金和新增财政扶贫资金,重点用于改善贫困地区的农牧业生产条件,发展多种经营,修建乡村道路,普及义务教育和扫除文盲,开展农民实用技术培训,防治地方病等。
⑻ 什么叫金融扶贫
金融扶贫是指利用金融产品对贫困对象进行扶持和帮助,达到金融产品在扶贫中起到推动作用。一般来说是以向扶贫对象信贷为主,其他参与融资、投资、基金、参股等方式起得收益,而助推贫困群体尽快脱贫。
它是我国扶贫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 发放的形式主要有两种: 一种是到户的小额扶贫贷款; 另一种是发放给龙头企业以及基础设施建设的扶贫贷款。
拓展资料:
金融扶贫政策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和由央行、发改委 、财政部 、银监会 、证监会、保监会和国务院扶贫开发办联合印发的《关于金融助推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精神,围绕"精准扶贫 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全面改进和提升扶贫金融服务 ,增强扶贫金融服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的举措。
第一条:为了切实加强对国家扶贫资金的管理,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尽快解决农村贫困人口温饱问题的决定》(中发〔1996〕12号)和《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的通知》(国发〔1994〕30号)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扶贫资金是指中央为解决农村贫困人口温饱问题、支持贫困地区社会经济发展而专项安排的资金,包括支援经济不发达地区发展资金、“三西”农业建设专项补助资金、新增财政扶贫资金、以工代赈资金和扶贫专项贷款。
第三条:国家各项扶贫资金应当根据扶贫攻坚的总体目标和要求,配套使用,形成合力,发挥整体效益。
第四条:国家各项扶贫资金必须全部用于国家重点扶持的贫困县,并以这些县中的贫困乡、村、户作为资金投放、项目实施和受益的对象。非贫困县中零星分散的贫困乡、村、户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贫困县,由有关地方各级政府自行筹措安排资金进行扶持。
第五条:支援经济不发达地区发展资金和新增财政扶贫资金,重点用于改善贫困地区的农牧业生产条件,发展多种经营,修建乡村道路,普及义务教育和扫除文盲,开展农民实用技术培训,防治地方病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