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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变金融服务对像

发布时间:2021-04-15 09:41:42

A. 金融服务领域有哪些方面的创新

由于竞争激烈,金融机构多以延伸服务来争取更多客户。

1.客户需求的延伸:过去金融机构的服务只限于满足金融业务的现实需求,而现在金融机构开始研究和满足客户的潜在需求,如银行向客户提供贷款,除了满足客户融资这个需求之外,还可以通过该业务显示客户的信用度,满足其将来获得更多资金支持等潜在需求。银行可以通过公开信用评级结果、颁发信用等级证书、追加授信额度等方式满足客户的这种潜在需求。

2.金融服务内容的延伸:过去金融机构对客户的服务仅限于金融业务范围,但个性化营销提倡销售人员像交朋友一样与客户相处,对客户在金融业务以外的某些需求也应尽力满足,以密切与客户之间的关系。

3.金融服务场所的延伸:长期以来,金融机构一直习惯于柜台服务,在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形成过程中,金融机构的服务场所逐渐延伸到客户的工作场所。而现在的金融服务则延伸到更广的范围,金融机构的主动营销方式及服务手段的电子化,使社区、家庭都可以成为金融服务的场所。

4.金融服务种类的创新如果金融机构的服务种类单一,即使金融机构销售人员的营销能力十分强,客户也会弃之而去。所以,丰富的金融服务种类是金融机构销售人员营销的有效工具。因此,各金融机构在传统的金融服务之外,纷纷增加金融服务的种类。如理财服务、投资咨询、财务顾问、担任中介、项目融资等中间业务,渐渐成为金融机构的新宠。

B. 什么是金融法试述金融法的调整对象

金融法,是调整货币资金融通和信用活动中所发生的金融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具体讲,金融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用以确定金融机构的性质、地位和职责权限,并调整在金融活动中所形成的金融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金融法的调整对象是在金融活动中产生的各种金融关系。金融活动包括商业金融活动与政府金融活动。其中商业金融活动既包括传统的直接金融活动、间接金融活动、金融中介活动,又包括具有创新意义的衍生金融活动;政府金融活动则包括金融调控与金融监管活动。由此,金融法调整的对象即为在商业金融活动中形成的金融交易关系和在政府金融活动中形成的金融调控与金融监管关系。(1)金融宏观调控关系 金融调控关系。即国家及其授权的金融主管机关,为实现其货币政策目标而对货币供应量和市场利率实施调控而与其他金融主体之间产生的关系。(2)金融监管关系 金融监管关系。即国家及其授权的金融监管机构对金融机构、金融业务、金融市场实施监管而与其他主体之间产生的关系。(3)金融业务经营关系 金融业务经营关系指金融机构在从事商业性业务活动中与其他金融主体之间发生的平等主体之间的经济关系,包括:①间接金融关系,指金融机构因开展间接融资活动而与其他存、贷款主体之间的资金融通关系,包括存款关系、储蓄关系、借贷关系和同业拆借关系等。②直接融资关系,非金融机构的社会组织和个人之间在金融市场上产生的直接融资关系。这主要包括:证券发行关系;证券交易关系。③金融中介服务关系,指金融机构因开展金融中介服务而与其他非金融机构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和自然人之间的金融中介关系,包括货币市场上的中介服务关系,例如结算、汇兑、咨询、信托、租赁、代理、担保等关系;资本市场上的中介关系,例如证券的承销与登记、托管与清算、证券投资咨询及财务审计、资产评估与法律鉴证等关系。④衍生金融关系,指金融机构因开展衍生金融交易活动而与其他金融主体之间的关系,包括远期合约关系、互换业务关系、调期交易关系、期货期权交易关系等。(4)金融机构的内部关系 是指金融机构内部分支机构的设置及其权责、金融机构的内部管理制度等。

C. 如何改进银行金融服务的的对策及建议

对策及建议:

  1. (1)大力发展中西部及农村地区的金融市场坚持西部大开发战略,大力发展西部经济,加大对西部信贷力度。

    (2)对民众,加强金融服务宣传力度,使得西部低收入者也能利用金融工具使自己的财富最大化。完善农村金融服务政策机制。政府应该金融支持与财政扶持并重在加强支农惠农政策,加大财政支农力度的同时,逐步建立信贷支农的财政贴息、税收优惠、风险补偿、中介服务等政策机制,为农村金融服务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加快农村金融服务创新。大力整治社会信用环境。

    (3)对农民进行金融知识的培训,让农民利用各种金融工具使自己的财富最大化。

  2. 服务意识创新。

    (1)服务意识的创新,首先是树立“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客户购买金融产品是为了享受金融服务的,只有认识到客户的重要性,并且一切服务围绕着客户,才能留住客户,留住客户的资金。

    (2)其次是树立“银行客户双赢”的经营理念,在服务产生的价值理解上要发掘层次的内容。再次是树立“服务第一”的思想观念,在服务内涵上应根据市场需求的发展变化,开辟新功能,增加新内容,拓宽新的服务渠道。

    (3)第四是服务要不断创新,紧跟时代步伐,在服务的空间上扩展;把商业银行金融服务创新由系统地吸收存款、发放贷款和发展中间业务转移到全方位支持社会经济的生产、分配、流通、消费等各个领域中去。最后是树立“服务到家”的主动服务理念,使服务意识与不断变化的服务需求和拍甚至超前。引进回访制度。客户办理完业务离开并不是服务流程的终止,需要建立创新性的银行回访制度。建立创新性的顾客回访制度一方面有助于银行保持现有顾客、寻找潜在顾客,使银行服务流程的终点重新又变为起点;另一方面还可以通过回访准确把握顾客需求,为产品创新提供必要的资源。

  3. 明晰市场定位,实施差别化、个性化服务策略。首先,建立客户信息管理系统。对客户的档案分门别类进行管理,据个人的性别、年龄、职业、交易习惯和业务偏好等特点,提供有针对性的、专业化的个性化的金融服务。通过全方位的个性化特色服务,不断吸引客户,培育更多客户群。其次,银行要进行充分调研,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进行市场细分,将客户分为优质客户一般客户和低质客户等不同层次,不同层次的客户对银行金融服务产品的需求各不相同,给银行带来的利润相差也很大。银行要根据自身特点,确定主要目标客户,为其置身定做个性化的金融服务产品,获取更大利润。

  4. 提高金融创新能力,为客户提供丰富的金融产品和特色服务。商业银行可以从三方面采取产品创新的措施。

  5. 强化制度建设 建立健全内部激励约束机制、强化业务经营、用工管理及分配方式等方面的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尤其是要建立新型人事管理制度,并且有效实施内部控制体系。对于金融服务从业人员的监督要到位,防止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骗取客户资金,或者私自客户资金。另外实行以人为本的管理方式,支持和鼓励员工为做好工作所作的全部努力,包括创新、对银行的忠诚和责任感等。建立员工业务考核奖惩机制,采用目标责任制的形式,将目标责任与考核奖惩挂钩,为了有效的调动人的积极性,可以从物质激励、事业发展激励、培训发展激励、工作激励、精神激励几方面人手。

  6. 服务创新中的人才培养 服务创新中的人才培养商业银行应培养一批具有现代化科学技术和金融理论实践水平的人才,以适应新形势下金融为经济服务的客观要求。一要组建专门的创新团队,充实科技队伍,增强科技保障实力。二要加强对一线员工的培训,提高业务技能。提升技术在服务创新中的支持力度通过技术创新推动服务创新,三是要加大科技投入力度,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把握先机,赢得发展的主动权。四是加快科技应用推广和创新步伐,进一步把商业银行的科技优势演变为核心竞争力,开拓服务领域,提升服务水平,在为客户提供更加全面的金融服务的同时,促进商业银行的超常规发展。

D. 为何说互联网金融将改变普惠金融模式

近年来,中央为何如此重视“普惠金融”的发展?普惠金融的含义是什么?金融“弱势群体”是什么原因造成的?现在农村发展普惠金融有哪几种模式?中国经历了怎样的发展阶段?未来需要的配套改革还有哪些?就这些问题,南方都市报评论记者(以下简称“南都”)专访了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冯兴元研究员。

其实普惠金融还有一层更基本的含义:一个金融体系应该满足所有需求者的有效金融服务需求,无论是高收入者还是低收入者,城里人还是乡下人,农民还是工人,大企业还是微型企业,无论这些人或者企业是处在中心地带还是边远地区。这意味着,普惠金融应该首先是金融,遵循商业原则。离开了这层更为基本的含义,就谈不上去“包容”一些特殊群体。如果只是解决特殊群体的金融服务,那不是“普惠”或者“包容”,而是“特惠”特殊群体。不过随着时间的变迁,很多人心目中的普惠金融就是指针对特殊群体提供可负荷的金融服务。

今年中央一号文件强调普惠金融重点要放在农村,其背景是中国农村人口的人均收入远远低于城市人口,属于普惠金融服务对象的特殊群体也大量集中在农村地区。农村地区这些群体的人员数量更多,问题更为严重,需要形成多种多样、因地制宜的普惠金融服务模式。而普惠金融在促进减贫和推进农村人口创收方面有着不可替代的意义,它直接关系到中国2020年全面消灭贫困战略的成功与否以及确保到2020年小康社会的全面建成。

E. 金融业的服务对象到底是什么

企业、个人、政府,
想规避风险的企业、政府,
想投资理财的企业、个人,
都会有需求,还有想投机的机构、个人。

F. 中国银行出国金融服务适用对象

出国金抄融服务对象包括袭出国及归国人员,以及有海外关系的人士,来华外籍人士。针对以上人员的不同需求,中行将为您度身定做各种系列的金融服务套餐。目前将客户细分为出国留学、投资移民、商务劳务、旅游探亲和外籍来华等五大类人群。
以上内容供您参考,业务规定请以实际为准。
如有疑问,欢迎咨询中国银行在线客服或下载使用中国银行手机银行APP咨询、办理相关业务。

G. 金融信息的服务对象包括哪两种

金融服务包括融资投资、储蓄、信贷、结算、证券买卖、商业保险和金融信息咨询等多方面的服务。
金融服务是指金融机构运用货币交易手段融通有价物品,向金融活动参与者和顾客提供的共同受益、获得满足的活动。按照世界贸易组织附件的内容,金融服务的提供者包括下列类型机构:保险及其相关服务,还包括所有银行和其他金融服务(保险除外)。

H. 金融法的调整对象包括

金融法的调整对象就是金融关系,根据性质的不同,金融关系具体可分为:
1、金融组织关系,即围绕金融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活动产生的一系列社会关系。
2、金融交易关系,指金融市场主体在金融资产交易以及因金融资产交易而进行中介服务的过程发生的平等主体之间的经济关系。
3、金融调控关系。这是政府宏观调控的基本手段之一,实质就是货币政策的制定与实施。
4、金融监管关系。指金融监管机构运用许可、检查、稽核、处罚、指导等行政权力,对金融业组织和金融市场行为进行监督、管理的总称。

I. 当前金融服务的发展方向如何应对金融服务的同质化

发展方向:
引导信贷资金有重点地向符合产业政策的企业倾斜,向经济社会薄弱环节、战略性新兴产业、产业转移等方面倾斜,向扩内需、保民生领域倾斜,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
运用货币政策工具,进一步提高调控水平。加快推进再贷款、再贴现业务,进一步解决中小金融机构流动性不足问题。有效发挥支农再贷款政策的引导作用,扩大“三农”信贷投放。

应对金融服务的同质化:
可通过品牌建设应对服务同质化
一、商业银行同质化竞争严重

目前,境内银行同业竞争之所以如此激烈,主要源于其在客户、产品、区域等方面定位异常雷同,而低水平的同质化竞争,不仅侵蚀我国商业银行的盈利水平,也恶化了银行业的竞争环境。

首先,各商业银行均高度重视零售银行业务的发展,由于服务对象细分不够,竞争策略大同小异,导致零售业务领域同质化竞争加剧。

其次,各商业银行推出的产品功能、服务内容相差并不明显,创新产品、服务趋同化严重,既形不成特色,更形不成竞争优势。

第三,大多数商业银行无论其规模大小,都实施跨区域经营,而且各商业银行都将经营精力主要集中在经济发达区域尤其是中心城市。

二、提升品牌价值是应对同质化竞争的必由之路

虽然竞争对手可以复制产品、服务、技术以及流程,但是它们无法复制一个卓越品牌。对于一家商业银行来说,一个卓越品牌就意味着长期的成功营销和利润。

从微观层面上来说,银行业战略可以分为产品战略、市场战略、人才战略、并购战略等,商业银行依靠某一项职能战略最多只能获得短暂的优势,唯有确立品牌发展战略,才能打造核心竞争力。品牌竞争力是商业银行最持久和最根本的核心竞争力。

中国银行业要有质的飞跃,提升市场地位,必然需要新的品牌发展战略,以使品牌重新定位,赋予中国银行业品牌新的内涵,早日把握市场机遇,实现高层次的跨越。

三、中国银行业品牌建设的现状和差距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品牌建设尚处于初期阶段,在理念、文化、定位、管理以及品牌维护上离真正的品牌战略标准还存在着不小的差距,品牌战略对我国商业银行发展任重道远。

(一)品牌理念尚在发育

一些商业银行还没有意识到品牌战略的重要性,或是虽然从形式上接受了品牌理念,但却错误地理解了其内容和实质,往往觉得品牌就是做广告、招牌、标志和图案设计,却忽视了品牌战略中最本质的部分,即营造品牌资产、确立提升品牌价值行为方式的内容并付之实践。这也是客户整日穿梭在各种银行卡、理财宝、外汇宝等银行产品的宣传和派送中,却丝毫感受不到品牌感染力的原因所在。

(二)品牌文化含量不足

从目前情况看,尽管我国商业银行品牌意识有所增强,但文化含量不足,很难通过建筑物、装修、员工的服饰服务等感受到不同商业银行的个性和沉淀。究其原因,一方面是本身企业文化积淀单薄,另一方面缺少对客户真情的关怀。事实上所有的品牌文化都是建立在永远把客户摆在第一位的基础之上的。只有始终以满足客户的需求、让客户满意作为发自内心的要求才能孕育服务的文化,才能真正建立起有生命力的银行品牌。

(三)品牌定位缺乏个性

细分的市场是品牌战略的逻辑内涵,也是品牌战略最基本的特征。目前中国商业银行在品牌定位时最欠缺的就是个性。重“品”不重“牌”,品牌定位基本上缺乏自身独特的附加值。银行重视的是提供产品,而不是孕育一个特色的品牌。无论从命名上还是产品内容上,雷同痕迹比较严重,品牌作用并不明显。

(四)品牌管理各自为政

突出表现在品牌战略在上下级行之间、部门之间的执行缺乏整体性和一致性,直接影响了品牌战略的效果。品牌产品基本上由各业务部门分散营销,缺乏整合;宣传、广告、推广活动往往被认为是行政管理部门的附属职能,与业务运作隔离使得品牌营销难以与社会需求形成良性对接。

(五)品牌维护有待加强

品牌建立是一个动态的概念,需要时间的积累,需要历史的沉淀。从品牌的创立到品牌的成熟和成功,需要精心细致的维护。而我国商业银行大都还停留在推出品牌产品的阶段,缺乏对产品的维护和更新,难以形成强势品牌。突出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服务规范比较刚性,缺乏情感渗透。商业银行作为服务行业,服务更体现差别,也是增强其品牌竞争力的关键。然而,各银行虽然都有很严格的服务规章制度,但实际效果却体现不出对客户的尊重和珍惜。员工虽然微笑着面对客户,但是缺乏情感渗透。所以,客户在接受银行服务时,仍然没有“上帝”的感觉。另一方面,迄今为止市场上金融产品还是“理财宝”、“外汇宝”、“银证通”等基础产品系列,具有冲击力的新产品较少。根基不稳的品牌战略缺乏创新产品的支持,显得更加脆弱。

四、商业银行品牌建设的重点和注意事项

品牌战略是银行业发展到高端竞争后的逻辑结果。在将品牌理念渗入到自身的每一个细胞的基础上,商业银行应该认真分析市场环境,结合自身特点和优势,扬长避短,以实施品牌战略为核心,打造一流品牌银行,促使我国银行实现从品牌向名牌的跨越。

(一)依托文化“外化”鲜明的品牌形象

创立著名的品牌离不开文化的沃土,文化是创造强势银行品牌的基础。如果商业银行企业文化建设能迈上一个新的台阶,必然会“外化”为更鲜明的文化品牌形象,并对社会公众产生更大的品牌魅力。具体到操作层面,首先,要树立文化的观念。品牌本身就是一种文化,具有文化底蕴的品牌才具有生命力和感染力。其次,要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品牌文化。最后,从小处做起,从平时做起。因为文化本身就是一种生活和历史的积累。一件更有吸引力的产品、一个更加真诚的微笑、一次更快捷的服务,都可能在客户心中沉淀下来,成为银行文化的一个组成部分。

(二)差异化品牌定位创造品牌核心价值

差异化的定位能够增加竞争者模仿的成本和难度,吸引特殊的客户群体形成品牌忠诚,创造品牌的核心价值,是品牌战略的精髓。我国商业银行根据当今市场环境的差异性和竞争阶段的特殊性,可以选择以下定位策略:

1、创新型定位策略。我国银行供给市场上产品的单一性既对创新提出了要求,也隐含着创新的巨大空间。将创新作为品牌定位的重要策略,是因为创新能给品牌带来在同类产品中领导者地位的机会,而市场的规律是几乎一切的优势都归之于领导者,客户将更倾向于购买领导品牌。

2、求异型定位策略。亦即产品差异策略。中小商业银行由于实力和客户资源的弱势,可以通过银行形象、产品特性、优质服务等形式,努力创造产品特色,以便将自己的产品与竞争对手区别开来,使客户建立起品牌偏好与忠诚。

3、演进型定位策略。在我国银行产品市场发育尚不够成熟导致产品数量较少的现实条件下,对现有产品的微小变革都会使其向前演进一步,吸引客户的眼球,无疑具有重要的意义。

(三)完善组织结构,形成整合的战略性管理

建立专门的品牌管理部门,对于商业银行推行品牌战略至关重要,因此,银行应该加快完善自己的组织结构,适应新的竞争环境的要求。专门的品牌管理应该包含两个层次的内容:一是建立战略性的品牌管理机构,专业负责整个银行的品牌运营,这是提高品牌管理水平的制度保证;二是培养一批高素质的品牌经理,负责银行的品牌战略决策,这是提高品牌管理水平的人才保证。

(四)服务与创新维护品牌生命

品牌产品的推出只是品牌战略的开始,而对品牌的维护才是品牌战略的关键,是品牌生命力能够持久的基础。对于商业银行品牌的确立,这种维护就是提供情感渗透的服务和不断创造新的产品去诠释品牌的灵魂。

高水平的服务是维护银行品牌的必要手段。需要注意的是服务业中服务不仅指态度,每一个环节都是在做服务,而且是需要情感渗透的服务,所以,银行服务应该有更高的标准。从内心出发,透过各个环节,向客户提供优良的服务,展现银行的形象,维护银行的品牌。具体来说,不仅仅指前台的服务效率、热情、规范,还要包括服务网点的便捷性,营业厅的档次感、空间大小、服务信息,前台监控设施的完备性,咨询问题时得到答案的及时性和确定性,辅助设备运行的稳定性,银行管理者在公共场合的形象,等等。

银行创新产品的推出有利于对品牌的反复强调,保证品牌的生命力。首先,银行在创新产品的时候要注意产品对品牌风格的继承性和延续性,这样才能使新产品达到继续诠释品牌理念的目的。其次,要建立健全创新产品开发和推广的运作机制,实行品牌项目责任制。第三,产品创新要始终面向市场和客户。建立品牌和产品创新的目的都是为了扩大市场,吸引客户,所以,产品创新必须围绕市场、围绕客户进行。

此外,商业银行在品牌建设中应注意以下事项:

注重品牌整体打造,从产品的研发、设计、包装、广告投放、新闻发布、户外营销、宣传推广等环节整体规划,提升整体品牌形象。

注重品牌产权保护,从品牌经营、法律和社会保护等多方面维护银行的品牌权益,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和制止对品牌形象的侵权行为。

注重品牌营销危机管理。针对可能会影响品牌的突发事件,制订周密的应对方案,最大限度维护品牌形象。

J. 金融法的调整对象是什么

金融法的调整对象就是金融关系,根据性质的不同,金融关系具体可分为
金融组织关系,即围绕金融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活动产生的一系列社会关系。
金融交易关系,指金融市场主体在金融资产交易以及因金融资产交易而进行中介服务的过程发生的平等主体之间的经济关系。
金融调控关系是政府宏观调控的基本手段之一,实质就是货币政策的制定与实施。
金融监管关系指金融监管机构运用许可、检查、稽核、处罚、指导等行政权力,对金融业组织和金融市场行为进行监督、管理的总称。
____摘自《金融法》陶广峰主编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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