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生活中你对金融机构的了解
金融机构包括银行、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城乡信用合作社、房地产开发公司、证券公司、投资公司、租赁公司等
2. 银行为什么能接受行政摊派的地方债券
本轮地方债发行,是在新《预算法》框架下进行的第一次债务置换。在新《预算法》框架下的债务发行,体现了从无序到有序,从混乱到规范,从分权到集权的过程。债务有望被纳入透明箱中,因此地方政府资金黑洞对利率市场化的阻碍部分消除。
本次债券置换的基本特点是:高等级、长期限、平滑性。本次债务置换是存量债务置换,从地方政府债务演化来看,发债主体资质逐渐下沉,现在到期的债务多为高等级债务;站在地方政府的角度,发行长期限的债券更符合其利益,预计发行债券将以长期为主;发行的方式为公开与市场相结合,按“谁的孩子谁抱走”的方式来看,信贷和“非标”为主体,公开发行具备规模较小、对市场冲击较小、平滑性的特点。
为何债务置换节奏如此之快?
根据媒体报道的债务置换版本,此次债务置换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8月。当前为5月中旬,距离此次地方债置换截止时点尚不足3个月。如果相关报道属实,为什么会如此急切地进行债务置换?
我们认为,第一,目前资金面极度宽松,央行降息有助于融资成本下降,二季度或为利率底部,在此时进行地方债发行有助于降低地方政府整体的融资成本,三季度之后面临利率上行压力,抓住低利率时间窗口进行债务置换对于降低政府成本极为有利;第二,年内有可能会进行第二次的债务置换,因此尽快完成第一轮置换,能够为第二轮的债务置换预留时间,因此对债市而言仍然存在潜在供给压力。
债务置换银行是否吃亏?
按照媒体的报道,此次债务置换的发行利率下限为同期国债收益率,上限为国债收益率上浮30%。如果相关报道属实,与贷款或者非标相比,银行配置地方债是否吃亏?我们认为是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第一,按照2013年6月的统计,在地方政府的债务融资中,通过融资平台公司的融资占比高达38.96%,融资平台公司的融资成本是较高的;第二,在整个地方政府融资中,市级平台和县级平台占比分别为40.75%和28.18%,这两者的综合接近70%。县级平台及多数市级平台原本债务的收益率应当是比较高的。将5年期贷款利率上浮10%-20%作为地方政府融资成本并不符合实际。我们认为,使用一般贷款的加权平均利率较为合适,3月末一般贷款加权利率为6.78%,考虑降息后利率下降10-20BP,贷款利率约为6.6%。
目前国债利率为3.4%,如果按照市场一般的观点,地方债利率比国债利率高30-60BP,则地方债利率约为3.7-4.0%。与贷款相比,加上50Bp的税收溢价和160BP的资本占用溢价,相当于5.8-6.1%,即使考虑流动性溢价,仍然低于一般贷款利率6.6%,所以银行进行地方债置换是吃亏的。
本次债务置换是否“行政摊派”?
市场对于地方债务置换能否降低利率有很大的争议,代表性的观点有两个:一是地方政府债务利率高是市场化定价的结果,地方债务置换无法降低地方债务利率。二是银行负债利率决定资产利率,在银行融资成本居高不下的背景下,银行无法接受利率较低的地方债。这两种观点的结论是,地方债务置换无法通过市场化方式降低利率,只有通过行政化手段或者央行QE才能降低政府融资成本。
我们对上述两种观点均持否定态度。过去地方政府融资贵并不完全是市场化定价,而是受到“软约束”的影响。对于银行而言并非简单的负债利率决定资产利率,而是相互影响;在高收益资产减少甚至消失后,银行负债利率将相应降低。此外,融资主体由包含市县级政府在内,变为省级政府融资,信用资质提高也将促使利率降低。具体而言:
第一,地方政府债务的风险和收益并不匹配,融资贵受“软约束”影响,约束硬化后利率有望降低。现在地方政府债务对银行而言实际是优质资产,其可类比对象是2009年之后的国开行,即目前政府对银行的负债都对应着基础设施或者土地资产,并非坏账。根据兴业银行2015年一季度业绩说明会会议实录,兴业银行“表内表外的政府融资平台资产总的规模大数约1
万亿,到目前为止没有一分不良”。既然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如此之低,为何地方政府融资成本却很高?一个重要因素是“软约束”。过去地方政府高融资成本类似于“监管套利”,即地方政府在国家限额之外融资,需要付出额外的代价,另一方面地方政府对于融资成本并不敏感,导致地方政府对金融机构议价能力较弱。随着新预算法的实施,地方政府约束逐渐硬化,地方政府对银行的议价能力增强,风险溢价将与实际风险相匹配,地方政府融资成本将降低。
第二,银行融资成本并非地方债利率的决定因素,银行的负债利率与资产利率相互影响,高收益资产减少后,银行负债利率将下降。很多人认为,银行融资成本是银行配置资产的下限,即成本决定资产收益率。但事实并非如此,一个典型的例子是2014年初,当时很多人将银行融资成本高作为债券收益率无法下行的原因,但结果是债券市场的特大牛市。一方面有央行适度宽松的因素,另一方面与“非标”等高收益资产消失有关。银行无法负担高融资成本之后,对于负债端的议价能力将增强,结果是货币市场利率、理财产品利率、货币基金利率的下降。反过来讲,银行之所以能够承受高融资成本,是因为有高收益的资产,而一旦高收益资产消失,则银行融资成本亦会随之降低。地方政府、房地产、产能过剩行业是过去银行高收益资产的主要来源方,2014年开始,产能过剩行业违约显著提高,房地产市场下滑,高收益资产大幅减少。随着新预算法的实施,地方政府预算约束增强,地方政府不再提供高收益资产,最后一个传统高收益资产来源也将消失。目前新增的高收益资产是股权类资产,但是短期内股权类资产的增加远远无法对冲三大传统高收益资产的减少,银行的高收益资产系统性减少,这将再度导致银行融资成本的降低,因而不能将当下的银行融资成本看作地方债利率的下限。
第三,发债主体的信用资质增强,亦将降低地方政府融资成本。在过去,尽管预算法明确规定地方政府不得举债,但是各级地方政府纷纷通过融资平台等方式融资,负债主体资质由省级到市级再到县级都有,而融资主体资质的不同导致融资成本差异极大。以城投债为例,AAA级5年期城投债收益率目前是4.5%,而AA-级5年期城投债收益则高达6.2%,两者相差1.7%。新预算法规定统一由省级地方政府举债,省级政府融资后再将资金向下分配。省级政府信用资质明显好于市级、县级政府,风险溢价将显著降低,因此从信用资质角度讲,地方政府债务置换将县市级政府信用变为省级政府甚至中央政府(省级政府举债额度由中央批准,在某种程度上讲具有中央政府信用),这也将导致地方政府融资成本出现整体性下降。
综上所述,地方政府债务违约率极低,过去的高收益并非完全的市场化定价,而是有“软约束”因素。随着地方政府约束硬化,地方政府议价能力将增强,地方政府融资成本将下降。同时,地方政府不再提供高收益资产,银行高收益资产的减少将导致银行负债成本降低,目前的银行融资成本并非地方债利率的下限。此外,县市级政府信用变为省级甚至中央政府信用,亦将降低地方政府债务成本。
本次债务置换“摊派”和规定利率上限并非单纯的行政干预,背后具有市场化的逻辑。市场普遍预计,公开发行的地方政府债比对应期限的国债利率高30-60BP,在此次规定的1-1.3倍国债利率范围之内,因此规定利率并不意味着非市场化。事实上,地方政府债务高融资成本本身就是非市场化的行为,通过行政手段进行纠正恰恰符合市场化的要求。地方政府债务置换类似于“双轨制”并轨,行政化的手段更多的是为地方政府债务置换顺利进行提供保障,避免短期内全局性资产配置调整对市场造成严重冲击,而并非地方政府融资成本降低的本质。地方政府债务置换能够降低地方政府负债利率的根本原因在于地方政府预算约束增强,“软约束”问题得到一定程度解决。
将地方政府债纳入抵押品范围,与QE完全是两码事
地方政府债纳入抵押品的最大意义在于,为地方政府债提供流动性,从而降低地方政府债的流动性溢价,而之前地方政府债不具有流动性是商业银行消极对待地方债务置换的重要原因之一。央行和财政部在地方债流动性问题上做出让步,有助于地方债务置换的顺利进行。
将地方政府债纳入抵押品范围,与QE或者“放水”无关。银行可以使用地方政府债向央行抵押,并不意味着银行只要申请央行就会同意,具体投放规模和利率并不取决于商业银行,而完全是由央行决定。PSL、MLF等新型工具的本质是解决外汇占款投放基础货币不足的问题,工具本身并不意味着“放水”。不能认为,央行直接给银行钱就是“宽松”;事实上,如果央行给银行钱少于应当给予的基础货币规模,实际是“紧缩”。因此,就数量型调控而言,关键是投放基础货币的总量,而通过什么方式投放并不是重点;就价格型调控而言,关键是利率变高还是变低,基础货币投放的方式和数量都不重要。将地方政府债纳入抵押品范围仅仅是丰富了央行的货币政策工具箱,并不涉及央行是否使用、如何使用,更不表明央行货币政策取向。需要强调的是,QE的前提条件是“零利率”和常规货币政策工具失效,中国目前这两个条件都不具备,所以即使央行进行以地方政府债为基础的PSL、MLF,也与QE并无关系。
对债券市场影响:缓解“需求冲击
此前我们提出了“需求冲击”的概念,即银行面临高收益资产缺乏(无房地产和地方政府“非标”可配),而流动性泛滥(降准后资金充裕),所以会出现对债券的配置需求增加,且对信用债风险钝化。本周一级市场招标情况良好,中标倍数普遍在3倍附近,中标利率低于二级水平,且货币市场利率连创新低,验证了我们的判断。
“需求冲击”为地方债务置换提供了绝佳的机会。如前所述,我们认为地方债务融资成本下降的本质是地方政府预算增强,“软约束”问题得到一定程度解决,因此长期来看,地方政府融资成本下降是比较确定的。短期来看,银行间流动性泛滥为本次地方政府债务置换提供了更为有利的条件。作为首轮地方债务置换,本来难度应该是较大的,而在目前的环境下遇到的阻力将小很多,这也正是上述三部委急切推进地方债务置换的原因。
对于银行来讲,是否积极参与地方债务置换,需要在未来经济增长、未来高收益资产供给和现阶段流动性泛滥之间综合考虑。如果现在不配置资产,那么只能在货币市场以超低利率融出资金,显然是低于银行融资成本的;如果现在配置资产,就意味着放弃未来配置其他资产的机会。而随着经济企稳,房地产反弹,未来高收益资产的供给可能增加。所以,配与不配资产都有道理,最终参与地方债的程度可能取决于不同银行对于未来的判断。
对于债券市场,地方债置换、经济企稳、房地产销售反弹等导致的资产供给增加,有助于缓解目前债券市场的“需求冲击”。因此,短期而言,“需求冲击”仍在继续,“护城河”策略收获期并未结束;但是“需求冲击”结束后,债市面临反弹压力较大,且受长端供给压力影响反弹幅度更高。
对于城投债,一方面地方债务置换会使得城投债的信用风险暴露的可能性下降,另一方面在债务置换的关键时期,城投债务出现违约问题的可能性非常小,此外城投债与地方债收益率存在利差收窄的动力,再叠加银行配置收益率较高资产的刚性需求,我们认为城投债优于利率债,信用利差将继续收窄。■
3. 金融机构加大金融支持的特性是什么
农业产业化发展离不开金融部门的资金支持,当前农业产业化金融支持方面还存在农业的历代特性,影响农业产业化金融支持企业自身存在不足,影响到金融支持力度,金融机构功能不健全,营养的金融支持。
农业产业化等难题可以通过创新金融部门提供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提升农业产业化企业获取。手机上支持的类生命为农业产业化提供专业化的担保服务等措施予以解决。
(3)对金融机构的溢价能力扩展阅读:
金融支持政策主要包括:
(1)银行的支持作用。各商业银行向高新技术企业提供金融支持的出发点应是:以效益为中心,加大信贷投入,健全中介服务机构,建立支持科技进步的多渠道的投融资体系,完善企业内部运行机制,促进科技成果商品化、产业化。
改变传统信用抵押担保模式,重视人才资本、知识资本在高科技企业中占有较大份额的客观实际,创新形式多样的贷款担保方式,满足高科技企业的融资需求。如一些高科技上市公司中,科技人员的个人股份的市值数额较大。
所以科技上市公司股权抵押应是一种值得商业银行考虑的科技企业融资的新渠道。要发挥银行的网点优势,可以尝试高新技术企业债券,开辟民间投资资金进入高新技术产业的渠道。
(2)建立风险投资机制。建立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风险投资体系,培育和发展促进资本与高新技术相结合的一套新的金融机制和模式,不仅对提高经济竞争力的长远战略目标会起到积极的作用,也是调整全社会的融资、投资布局,改善金融结构、机制的重要举措。
4. 请问金融机构的功能
金融机构的功能如下:
1、在市场上筹资从而获得货币资金,将其改变并构建成不同种类的更易接受的金融资产,这类业务形成金融机构的负债和资产。
2、代表客户交易金融资产,提供金融交易的结算服务。
3、自营交易金融资产,满足客户对不同金融资产的需求。
4、帮助客户创造金融资产,并把这些金融资产出售给其他市场参与者。
5、为客户提供投资建议,保管金融资产,管理客户的投资组合。
(4)对金融机构的溢价能力扩展阅读:
非银行金融机构分类:
1,公募基金:向公众募集资金的基金管理公司
2,私募基金:向合格投资人募集资金的基金管理公司。
3,信托投资机构:专门(或主要)办理金融信托业务的金融机构。它是一种团体受托的组织形式。信托机构的产生是由个人受托发展为团体受托。
4,证券机构:专门(或主要)办理证券业务的金融机构。证券机构是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而成长起来的。主要有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证券投资信托公司、证券投资基金、证券金融公司、评信公司、证券投资咨询公司等。
5,合作金融机构:合作金融有着悠久的历史,在金融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主要有农村信用合作社、城市信用合作社、劳动金库、邮政储蓄机构、储蓄信贷协会等。
6,保险机构:主要有保险公司、国家保险局、相互保险所、保险合作社及个人保险组织等。
7,融资租赁机构:主要有商业银行投资和管理的租赁公司或租赁业务部,制造商或经销商附设的租赁公司。
8,财务公司:又称金融公司,各国的名称不同,业务内容也有差异。但多数是商业银行的附属机构,主要吸收存款。
5. 请问衡量金融机构风险程度的指标有哪些(这些指标的计算方法是什么)
你主要看看巴塞尔协议吧,这个是国内控制风险的蓝本。
1、巴塞尔委员会与《巴塞尔新资本协议》
巴塞尔银行委员会成立于1974年底,其秘书处设在总部位于瑞士巴塞尔的国际清算银行,简称巴塞尔委员会。巴塞尔委员会目前已成为事实上的银行监管的国际标准制定者。
1988年的《巴塞尔资本协议》主要有四部分内容:
一是确定了资本的构成,即银行的资本分为核心资本和附属资本两大类,且附属资本规模不得超过核心资本的100%。
二是根据资产信用风险的大小,将资产分为0、20%、 50%和l00%四个风险档次。
三是通过设定一些转换系数,将表外授信业务也纳入资本监管。
四是规定银行的资本与风险加权总资产之比不得低于8%,其中核心资本与风险加权总资产之比不得低于4%。
2、《巴塞尔新资本协议》
根据新资本协议的初衷,资本要求与风险管理紧密相联。新资本协议作为一个完整的银行业资本充足率监管框架,由三大支柱组成:
一是最低资本要求;二是监管当局对资本充足率的监督检查;三是银行业必须满足的信息披露要求。
这三点也通常概括为最低资本要求、监督检查和市场纪律。
三大支柱的首要组成部分是第一点,即最低资本要求,其他两项是对第一支柱的辅助和支持。资本充足率仍将是国际银行业监管的重要角色。新协议进一步明确了资本金的重要地位,称为第一支柱。巴塞尔委员会认为"压倒一切的目标是促进国际金融体系的安全与稳健",而充足的资本水平被认为是服务于这一目标的中心因素。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对此增加了两个方面的要求。 第一是要求大银行建立自己的内部风险评估机制,运用自己的内部评级系统,决定自己对资本的需求。但这一定要在严格的监管之下进行。另外,委员会提出了一个统一的方案,即"标准化方案",建议各银行借用外部评级机构特别是专业评级机构对贷款企业进行评级,根据评级决定银行面临的风险有多大,并为此准备多少的风险准备金。一些企业在贷款时,由于没有经过担保和抵押,在发生财务危机时会在还款方面发生困难。通过评级银行可以降低自己的风险,事先预备相应的准备金。
第二个支柱即加大对银行监管的力度,监管者通过监测决定银行内部能否合理运行,并对其提出改进的方案。监管约束第一次被纳入资本框架之中。基本原则是要求监管机构应该根据银行的风险状况和外部经营环境,保持高于最低水平的资本充足率,对银行的资本充足率有严格的控制,确保银行有严格的内部体制,有效管理自己的资本需求。银行应参照其承担风险的大小,建立起关于资本充足整体状况的内部评价机制,并制定维持资本充足水平的战略;同时监管者有责任为银行提供每个单独项目的监管。
第三支柱是市场对银行业的约束,要求银行提高信息的透明度,使外界对它的财务、管理等有更好的了解。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第一次引入了市场约束机制,让市场力量来促使银行稳健、高效地经营以及保持充足的资本水平。稳健的、经营良好的银行可以以更为有利的价格和条件从投资者、债权人、存款人及其他交易对手那里获得资金,而风险程度高的银行在市场中则处于不利地位,它们必须支付更高的风险溢价、提供额外的担保或采取其他安全措施。市场的奖惩机制有利于促使银行更有效地分配资金和控制风险。巴塞尔新资本协议要求市场对金融体系的安全进行监管,也就是要求银行提供及时、可靠、全面、准确的信息,以便市场参与者据此作出判断。根据巴塞尔新资本协议,银行应及时公开披露包括资本结构、风险敞口、资本充足比率、对资本的内部评价机制以及风险管理战略等在内的信息。
3、我国实施《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的安排
2007年2月28日,中国银监会发布了《中国银行业实施新资本协议指导意见》,标志着我国正式启动了实施《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的工程。按照我国商业银行的发展水平和外部环境,短期内我国银行业尚不具备全面实施《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的条件。因此,中国银监会确立了分类实施、分层推进、分步达标的基本原则。
(1)分类实施的原则。国内商业银行在资产规模、业务复杂性、风险管理水平、国际化程度等方面差异很大,因此,对不同银行应区别对待,不要求所有银行都实施《巴塞尔新资本协议》。中国银监会规定,在其他国家或地区(含香港、澳门等)设有业务活跃的经营性机构、国际业务占相当比重的大型商业银行,应自2010年底起开始实施《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如果届时不能达到中国银监会规定的最低要求,经批准可暂缓实施《巴塞尔新资本协议》,但不得迟于2013年底。这些银行因此也称为新资本协议银行。而其他商业银行可以自2011年起自愿申请实施《巴塞尔新资本协议》。
(2)分层推进的原则。我国大型商业银行在内部评级体系、风险计量模型、风险管理的组织框架流程开发建设等方面进展不一。因此,中国银监会允许各家商业银行实施《巴塞尔新资本协议》时间先后有别,以便商业银行在满足各项要求后实施《巴塞尔新资本协议》。
(3)分步达标的原则。《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对商业银行使用敏感性高的资本计量方法规定了许多条件,涉及资产分类、风险计量、风险管理组织框架和政策流程等许多方面,全面达标是一个渐进和长期的过程。商业银行必须结合本行实际,全面规划,分阶段、有重点、有序推进、逐步达标。在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三类风险中,国内大型银行应先开发信用风险、市场风险的计量模型;就信用风险而言,现阶段应以信贷业务(包括公司风险暴露、零售风险暴露)为重点推进内部评级体系建设。
4、具体风险,书本上一般都会说主要有:市场风险、法律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等。你如果有时间可以去银监会网站规章中看看,有没有你想说明的风险,它是按照机构分的。http://www.cbrc.gov.cn/chinese/info/twohome/index.jsp?itemCode=213
6. 金融机构的功能有哪些
金融机构是专门从事金融活动的组织,包括中央银行、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专等各类银行和信属用合作社、信托投资公司、投资基金、财务公司、证券公司、证券交易所、保险公司等实际上构成一个体系。金融机构的基本作用是提供创造金融交易工具,在金融活动参与者之间推进资金流转。
7. 如何对金融机构进行经营绩效审计评价
在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和政府政务公开的趋势下,对政府绩效的评估已经已经越来越回受到社会各答界的重视,政府绩效审计的开展是我国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与美国、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已经开展绩效审计的国家相比,我国的政府绩效审计起步较晚,迫切需要开展政府绩效审计理论与实务的研究。
一、政府绩效审计的含义
绩效评估以授权或委托的形式让独立的机构或个人来进行就是绩效审计,是指由独立的审计机构或人员,依据有关法规和标准,运用审计程序和方法,对被审单位或项目的经济活动的合理性、经济性、有效性进行监督、评价和鉴证,提出改进建议,促进其管理、提高效益的一种独立性的监督活动。
8. 如何对金融机构进行经营绩效评价
在现代市场经济中,金融机构作为一种特殊的企业,与一般经济单位之间既有共性,又有特殊性。共性主要表现为金融机构也需要具备普通企业的基本要素,如有一定的自有资本、向社会提供特定的商品和服务、必须依法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照章纳税等。特殊性主要表现以下方面:(1)特殊的经营对象与经营内容。一般经济单位的经营对象是具有一定使用价值的商品或普通劳务,经营内容主要从事商品生产与流通活动;而金融机构的经营对象是货币资金这种特殊的商品,经营内容则是货币的收付、借贷及各种与货币资金运动有关或与之相联系的各种金融业务。(2)特殊的经营关系与经营原则。一般经济单位与客户之间是商品或劳务的买卖关系;而金融机构与客户之间主要是货币资金的借贷或投资关系。金融机构在经营中必须遵循安全性、流动性和盈利性原则。(3)特殊的经营风险影响。一般经济单位的经营风险主要来自于商品生产、流通过程,集中表现为商品是否产销对路。单个企业破产造成的损失对整体经济的影响较小,一般属小范围、个体的。而金融机构因其业务大多是以还本付息为条件的货币信用业务,故风险主要表现为信用风险、挤兑风险、利率风险、汇率风险等。金融机构因经营不善而导致的危机,有可能对整个金融体系的稳健运行构成威胁,甚至会引发严重的社会或政治危机。
9. 如何对金融机构进行财务分析分析的数据是什么标准
中国商业情报网 情报指南栏目有很多关于包括财务信息分析在内的方法的文章可以参考一下。
中国商业情报网,轻松买卖信息、情报、资料、文献、数据。
10. 三大对金融机构的监管部门都有哪三个
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
从体制上看,我国的金融监管体制应属于“一元多头”,即金融监管权力集中于中央政府,由中央政府设立的金融主管机关和相关机关分别履行金融监管职能,即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分别监管银行、证券、保险机构及市场,中国人民银行、审计机关、税务机关等分别履行部分国家职能。
银监会负责对银行业的监管,证监会作为国务院证券监督机构对全国证券市场实行集中统一的监督管理;保监会负责对全国保险业和保险市场的统一监管。
(10)对金融机构的溢价能力扩展阅读:
1、金融监管的主要对象:
金融监管的传统对象是国内银行业和非银行金融机构,但随着金融工具的不断创新,金融监管的对象逐步扩大到那些业务性质与银行类似的准金融机构,如集体投资机构、贷款协会、银行附属公司或银行持股公司所开展的准银行业务等。
如今,一国的整个金融体系都可视为金融监管的对象。
2、金融监管的主要内容:
对金融机构设立的监管;对金融机构资产负债业务的监管;对金融市场的监管,如市场准入、市场融资、市场利率、市场规则等等;对会计结算的监管;对外汇外债的监管;对黄金生产、进口、加工、销售活动的监管;对证券业的监管;对保险业的监管;对信托业的监管;对投资黄金、典当、融资租赁等活动的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