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互联网金融的信用风险例子有哪些
互联网金融的信用风险指网络金融交易者在合约到期日未能履行约定契约中的义务而造成经济损失的风险,交易对手即受信人不能履行还本付息的责任而使授信人的预期收益与实际收益发生偏离的可能性。传统金融企业在信用风险方面研究较多,已经形成了比较完善的信用评估体系。虽然互联网的开放性减少了网络中信息的不对称,但这更多的是在需求对接等资源配置上的效率提升,而在识别互联网金融参与双方信用水平上并没有太大作用。同时,由于互联网本身的特点,互联网金融领域的信用风险较传统金融行业更难控制。
由于互联网金融虚拟性的特点,交易双方互不见面,只是通过网络发生联系,这使对交易者的身份、交易的真实性验证的难度加大,增大了交易双方在身份确认、信用评价方面的信息不对称。而且互联网金融发展历程短、进入门槛低,大部分企业缺乏专业的风险管理人员,不具备充分的风险管理能力和资质,加上网络贷款多是无抵押、无质押贷款,从而增大了信用风险。网络金融中的信用风险不仅来自交易方式的虚拟性,还存在社会信用体系的不完善而导致的违约可能性。由于我国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处于初级阶段,全国性的征信网络系统也还没有建立起来,加之互联网金融还未纳入央行征信系统,信用中介服务市场规模小,经营分散,而且行业整体水平不高,难以为互联网金融企业风险控制提供保障,基于上述原因造成的信息不对称,互联网金融中也存在一定的道德风险。客户可以更多地利用金融机构与自身信息不对称的优势进行证明信息造假,骗取贷款,或者在多家贷款机构取得贷款。在经济中存在逆向选择问题,一般而言,有信用且优质的客户大多能从正规的金融机构获得低成本的资金,而那些资金需求难以满足的人群大多都成为了互联网金融的主要客户,这部分人或者企业可能存在以下情况:信用存在问题,没有可抵押担保的资产,收入水平低或不稳定。客户利用其信息不对称优势,通过身份造假、伪造资产和收入证明,从互联网金融企业获取贷款资金,互联网金融平台之间没有实现数据信息的共享,一个客户可能在多个平台进行融资,最后到期无法偿还而产生信用风险,如果违约金额大,涉及的客户数量多则很可能引起公司倒闭,进而使其余投资者资金被套,无法追回。互联网金融平台经营者可能通过虚假增信和虚假债权等手段骗取投资人的资金,隐瞒资金用途,拆东墙补西墙,最后演变成旁氏骗局,使投资人利益受损。
另外,任何金融产品都是对信用的风险定价,互联网金融产品如果没有信用担保,该行为风险就可能转嫁到整个社会。互联网金融中,无论是网贷平台还是众筹平台,其发行产品的风险无法由发行主体提供信用担保。如今很多网贷平 台都引入担保公司作担保,且不说担保公司的注册资本能支撑多高的担保金额,其担保模式是否合法就存在很大问题, 这种形式上的担保并不能减弱互联网金融的信贷风险。
大数据最大的价值在商业服务领域,企业通过大数据透视了用户深层次的特征和无法显现的内在需求。互联网金融企业通过数据挖掘与数据分析,获得个人与企业的信用信息,并将其作为信用评级及产品设计、推广的主要依据,这一做法是否侵犯了隐私权及其在中国的合法性也不能确定。
互联网时代人们在网络上的一切行为都可以被服务方知晓,当用户浏览网页、发微博、逛社交网站、网络购物的时候,所有的一举一动实际上都被系统监测着。所有这些网络服务都会通过对用户信息的洞察获取商业利益,例如用户在 电商网站上浏览了冰箱,相关的冰箱销售广告就会在未来一段时间内推荐给用户;用户在社交网络上提到某种产品或服务,这类型的产品或服务就能主动找到用户。所有这种商业行为本质上就是机构通过对用户隐私的洞察来获取商业收益。
② 基于互联网金融的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研究,应该找哪些数据分析
摘 要:随着互联网技术的不断提升,网络信息化已经成为不可避免的趋势。而对于企业融资来说,则正逐步进入互联网金融时代。这种新的趋势推动,也为中小企业提供了一种全新的融资渠道。基于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现状及其在中小企业融资中所发挥的作用,对黑龙江省中小企业融资所面临的问题进行阐述,分析问题的成因,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中小企业融资;政策建议
中图分类号:f8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6)17-0101-02
互联网金融(itfin,即internet finance)是指传统金融机构与互联网企业利用互联网和信息通用技术实现资金支付、融通、投资和中介服务的新型金融模式。随着互联网的成长以及向金融行业的延伸,互联网金融已经在我国蓬勃发展。目前,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过程中先后出现了大数据金融、货币基金、p2p网贷、众筹、第三方支付以及第三方金融服务等多种模式。其中,货币基金就是利用互联网的特性研发出来的一种高效的理财产品,如现在较为流行的余额宝、理财通等;网络信贷在我国起步相对较早,证监会在2000年颁布的《网上证券委托暂行管理办法》中进一步完善了网上证券业务,现在该项业务也正逐步延伸到手机网上交易、网上开户甚至推广电子券商;p2p网贷又可以称之为对等联网,是指有多余资金并有理财投资想法的个人,通过第三方网络平台相连接,采用信贷的方式将资金贷给有需求的他人。目前,在国内出现的p2p模式有2种:第一种是线上模式(online),第二种是线上到线下模式(online to offline)。众筹则是有门槛低、种类多、依靠大众、注重创新等特性,是一种面向群众募资,以支持发起人或组织的行为。
黑龙江省经济快速发展中存在的最突出问题就是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而此前发布的哈尔滨市总商会民营企业投融资平台,也恰恰是为了解决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单一、信用担保体制不健全等问题而提出的一个大胆尝试。
作为一个新兴行业,互联网金融对黑龙江省的经济发展起到了巨大的作用。当前黑龙江省的经济发展正在面临一个新常态,在这种新的发展需求下,过去陈旧的发展模式已经不再适用。企业需要转型升级,需要资金,需要扩大自身的发展。在新的局势面前,我们要寻找创新型的管理模式,这就需要金融的支持。尽管黑龙江的经济发展相对于全国其他地区较为落后,但后发展地区也有其独特发展优势,如资源优势。我们可以先了解其他地区的发展模式,然后将其优秀的发展模式引入黑龙江省,并结合本省的省情进一步将优势扩大,从而降低黑龙江省的资源成本。同时,结合互联网的优势,通过互联网金融、投融资联盟,为企业和金融服务机构提供平台,推动黑龙江省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互联网金融不只是一个网络平台的革命,而且未来还会带来“客户革命”。简单来说,政府认为互联网金融属于服务性的辅助功能,是处理大金融机构暂且处理不了的问题。当客户了解、熟悉并认可互联网金融能够解决交易成本及便利性问题时,那么就会产生蝴蝶效应,使更多的客户通过互联网金融来获得资金。
互联网金融能够有效解决信息不对等的问题,能够对中小企业融资起到快速的推动作用。同时它还能解决买卖双方的信息不对等和借款方融资条件等问题。互联网金融正逐步向我们靠近,甚至在我们生活中的部分领域已经起到了主导作用。
中小企业利用自身的经营优势保证了其在经济上的快速成长,为社会发展创造了巨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尽管在发展的过程中中小企业也面临着传统金融的约束,存在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但目前我国的中小企业正不断壮大,正日益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主力军,互联网金融的产生也恰好能够适当解决这些问题。
1.抵御外来风险的能力较差
黑龙江省中小企业起步相对较晚,企业原始积累时间短、资金少,经常会出现营运能力
较低、偿债能力不足、资金周转困难等问题,一些企业甚至面临破产;还有一些企业还未完成原始资本积累,更不具备对外融资资格。因此,当外部市场产生一些不可预测的影响时,对这些企业的经营能力就直接构成了致命的威胁。
2.中小企业融资渠道过于单一
针对2014年黑龙江省中小企业资金来源的调查显示,固定资产融资情况为:内源融资占72.5%,亲友借款占9.8%,银行贷款占8.8%,商业信用占3.3%,其他占2.1%,股权占1.8%,创业基金占1.1%,融资租赁占0.6%;流动资金融资情况是:内源融资占75.3%,银行贷款占9.7%,亲友借款占6.3%,商业信用占6.4%,其他占2.3%。从上面数据可以看出,在中小企业的融资结构中,内源融资占比最高;在外源融资中,银行贷款占比较高。但由于中小企业经营规模小、资信等级低、融资成本过高等原因,难以得到银行长期资金支持,影响了企业的扩大再生产,制约了企业的成长。
3.借贷成本过高,担保能力有限
由于黑龙江省中小企业技术和经营管理水平较低、不稳定因素较多、盈利能力较低,同时,由于企业的资金补偿机制不完善、担保机构的效率低下,所以,银行做贷款风险评估时,这样的企业往往会被评为风险过大,不太愿意向其提供相应的贷款,即使提供贷款,其所负担的贷款利率也都高于央行所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根据黑龙江省政府金融办公室公布的数据显示,在2014年黑龙江省金融机构发放给中小企业的贷款中,其贷款利率绝大多数超过了贷款基准利率,平均超过贷款基准利率19.3%,大幅增加了中小企业的融资成本。
4.企业社会信用环境较差
目前,正是黑龙江省中小企业改革发展的快速时期,但有些企业改革只注重形式,注重短期获利行为,经常出现逃避银行债务现象。一些黑龙江省中小企业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逐步显露出了自身的缺点,有些甚至为了获得银行贷款制造虚假的交易合同,并利用一些不规范的手段来逃避银行债务。这些现象都给银行带来了巨大的损失,严重破坏了社会信用环境,导致各商业银行不愿轻易对中小企业发放贷款。
1.地理位置决定了企业发展缓慢
黑龙江省的地理位置决定了黑龙江省中小企业与南方企业在地理、气候等多方面所处的劣势。冬季气温较低,没有先天的海港条件,沿海贸易发展较为困难,导致中小企业的成长性变弱,许多金融机构不愿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便利。
2.由于金融的制约,对中小企业融资产生了抑制作用
长期以来,我国更注重于大中型企业的发展而忽视了中小企业,导致中小企业被边缘化。中小企业在规模、结构和管理方面都与大型企业存在着明显的不同,但商业银行所建立的信用评价和信贷管理体系更适用于大型企业,使得中小企业不能更好适应这种评价体系。政策的缺陷严重制约了黑龙江省中小企业的进一步发展。金融越不发达,融资成本就越高。由于金融长期的制约,出现了资金不流畅的现象,这就对整个社会的融资,特别是中小企业的融资产生了抑制作用。
3.由于银行激励机制不健全,导致中小企业融资难
在我国的银行改革和发展过程中,商业银行仅对信用风险约束机制进行了强化,却没有建立与之相对应的激励机制,在风险控制方面,客户经理所承担的责任与其收入出现了严重不对称,使得客户经理在向企业贷款的时候产生了“惜贷”的心理。不仅如此,银行对企业贷款之后需要持续跟踪企业情况,但由于运营成本过高,加上缺少对客户经理有效的激励来控制贷款风险,因此,一些存在高风险贷款的企业项目未能被及时的排查,导致中小企业贷款的整体违约率较高,银行在对中小企业房贷时就产生“易违约”的不良印象,再加上“柠檬市场”条件下可能出现的逆向选择与道德风险问题,使得银行会选择收紧针对中小企业融
资需求的信贷供给,这也正是造成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另一个关键原因。
中小企业所遇到的融资问题严重影响着黑龙江省中小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解决目前中小企业存在的融资问题是一项复杂的工程,要坚持开拓创新的精神,完善符合黑龙江省省情的各种规章制度,全面系统地解决中小企业融资困难问题,逐步优化中小企业资本结构。
中小企业要站在战略发展、全面优化的角度,运用科学发展观,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明晰产权关系,优化产权结构,实现企业治理结构的合理化和科学化,建立规范的信用管理制度,提升信用水平;同时,促进与大型企业的积聚和融合,吸取优势,降低风险。创造高效的企业发展模式,扩大企业对社会的影响,提升企业在同行业中的竞争力,增强外部融资能力,改善企业融资环境。
利用黑龙江省长期所积累信息技术优势,促进互联网金融相关企业的合作与交流,鼓励省内p2p、众筹、第三方支付、大数据等网落平台的设立,鼓励传统中小企业和金融公司设立互联网金融部门以及相关产品开发部门,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
增加财政资金作为政策引导资金,并且吸引和鼓励社会资金的参与。鼓励省内满足条件的互联网金融企业在新三板上市。对于支持中小企业融资的互联网金融机构,黑龙江省应根据其对中小企业提供的融资规模给予相应的补贴。可以通过互联网金融来实现中小企业的融资,通过p2p、众筹、第三方支付、大数据金融等方式来实现融资,转变中小企业过度依赖银行的局面。
③ 精融互联网信用保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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凭借丰富的数据积累为基础,使智能互联网金融模式不断得到创新和丰富,更加有益于互联网金融的健康和稳定发展,提高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效率。
④ 互联网金融可能存在哪些风险呢
第一,法律和监管套利风险。互联网金融在中国的发展创新之所以能够呈现如此迅猛态势,重要原因之一在于法律和监管体系尚不完善,大量的互联网金融产品创新、交易方式创新游走于“灰色”地带,监管套利空间广阔。
第二,更加隐蔽的信用风险。互联网金融的本质是依托网络平台和大数据技术降低信息形成、传递和利用成本,理论上能够有效提高信用风险跨主体、跨时空配置、转移和定价的成本。但实践中由于网络信息甄别能力差、征信体系不健全、投资者教育不足等问题,信息失真、“逆向选择”等问题事实上可能变得更加隐蔽、影响更加广泛。
第三,更高的流动性风险。期限配置和缺口管理是商业银行基本盈利机制之一,但由于遵循存款准备金、风险拨备、资本充足率、存款保险等审慎监管规定,风险缓释空间较大,流动性风险不可控的几率很小。比较而言,互联网企业不受上述制度约束,实质性流动性风险也就更大。
第四,非合规运营风险。由于进入门槛低,缺乏严格监管,互联网金融机构数量迅速膨胀,其中大部分机构并不具有规范的治理架构和运营机制,严重背离金融业审慎经营的理念和文化,风险隐患普遍存在于业务流程各个环节。最典型的例子就是关联交易普遍存在,一些网贷、众筹平台事实上是机构自融的利器;各种形式的加盟门店层级蔓延,不具备金融从业能力的工作人员违规招揽业务;一些机构“委托”商业银行网点代售产品,假借商业银行“背书”兜售产品,使得上述风险呈现向传统金融体系蔓延的态势。
第五,伴生的技术风险。技术风险是金融与信息技术结合的必然产物,与传统金融机构相比,互联网金融由于更加依托于计算机和网络技术,天然就具有更高的技术风险。参考银监会《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互联网金融业务的IT技术衍生操作风险至少包括设施设备运营中断风险、互联网恶意入侵风险、交易数据传输泄密风险、员工不当操作风险、客户信息安全经验不足等风险。
第六,舆论单向引导风险。互联网金融在中国的迅猛发展获得了“普惠金融”、“草根金融”等诸多美誉,潜在风险鲜少提及。在投资者教育不足的市场环境中,倾向性、单一性舆论氛围更容易激发盲目的“羊群效应”,使得理性预期得不到正确引导。
⑤ 互联网金融对传统商业银行的影响有哪些
1.互联网金融改变商业银行的价值创造和价值实现方式
近十年来,中国商业银行实现了持续快速稳定的发展,总资产和总负债年均复合增长率近20%。但到目前为止,商业银行的发展模式和盈利方式基本上还是传统上“重投入轻效益、重数量轻质量、重规模轻结构、重速度轻管理”的外延粗放式增长模式,“一高二低三优”的内涵集约化经营任重道远。当前,利差仍然是中国商业银行的主要收入来源,2011年,我国银行业非利息收入占比尽管有所提升,但仅占19.3%。从商业银行传统的价值创造和价值实现方式看,因为其客户主要是对贷款有稳定需求的大企业客户以及高端零售客户,安全、稳定、低成本和低风险是客户的基本诉求,银行的价值创造和价值实现主要是以其专业的技术、复杂的知识和冗繁的流程向客户提供安全、稳定、低成本和低风险的金融产品与服务。
在互联网金融模式下,目标客户类型发生了改变,客户的消费习惯和消费模式不同,其价值诉求业发生了根本性转变,使得商业银行传统的价值创造和价值实现方式被彻底颠覆。市场参与者更为大众化和普及化,中小企业、企业家和普通大众都可以通过互联网参与各种金融交易。金融产品或服务提供商是那些聚焦于为客户提供快捷、低成本服务的新兴金融机构,其社会分工和专业化被大大淡化。客户主要是追求多样化、差异化和个性化服务的中小企业客户及年轻消费者,方便、快捷、参与和体验是客户的基本诉求。
互联网金融机构的竞争基础是网络技术、信息技术和数据处理技术,需求响应、期限匹配、风险定价与管理等业务流程被大大简化。互联网金融模式下,金融机构为客户提供的产品与服务是在数据分析上的模块化资产组合,以往传统商业银行为客户提供的那种基于密集知识和复杂技术的金融产品的优势被削弱了。根据破坏性创新理论,互联网金融使传统商业银行的竞争基础发生了演变,由安全、稳定、低成本和低风险转向快捷、便利和体验,进而从金字塔的底端开始对银行核心业务进行破坏。
2.互联网金融导致商业银行支付功能边缘化
互联网金融模式下的支付方式是以移动支付为基础,其通过移动通信设备、无线通信技术来转移货币价值以清偿债权债务关系。互联网金融进一步加速金融脱媒,使商业银行的支付中介功能边缘化,并使其中间业务受到替代。例如,支付宝、财付通、易宝支付和快线等已经能够为客户提供收付款、自动分账以及转账汇款、机票与火车票代购、电费与保险代缴等结算和支付服务,对商业银行形成了明显的替代效应。
迄今为止,央行为前后5批、共计197家第三方支付企业颁发了支付业务许可证,其中包括阿里巴巴、腾讯、盛大、网络和Ebay等互联网巨头。目前,第三方支付的业务范围已经涵盖移动电话与固定电话支付、银行卡支付、货币汇兑、预付卡发行受理、互联网支付、数字电视支付等,所提供的服务由单纯支付、结算渗透至为整个产业链提供行业解决方案,区域范围突破京沪和沿海扩大到河南、山西、四川、重庆、内蒙古、黑龙江等中西部地区。
随着互联网和电子商务的发展,中国的互联网第三方支付平台交易量、虚拟货币的发行和流通量越来越大,涉及的用户越来越多,第三方支付已经成为一个庞大的产业。据易观智库的数据显示,2011年中国第三方互联网支付市场全年交易额规模达2.16万亿元人民币,较2010年增长99%。尽管与当年全国支付系统近2000万亿元的业务处理金额相差甚远,但第三方支付组织已将手伸向了银行的核心业务,且在电子支付领域奠定了优势地位。业界人士预计,未来几年其交易额将迎来爆炸式增长,业务占比会不断提升。
3.互联网金融重构已有融资格局
在互联网金融模式下,互联网金融搜索平台为资金供需双方提供了一个机会发现的市场,同时现代信息技术大大降低了信息不对称性和交易成本,双方对对方信息基本实现完全了解,资金中介将不再需要,取而代之的是资金信息中介。
例如,2005年3月成立的全球第一家人人贷公司——Zopa,在资金借贷过程中充当了信息中介的功能:在 Zopa网页上,贷款者可列出贷款金额、利率和想要出借款项的时间;借款者可以在无中介的情况下自由寻找适合自己的贷款产品,而借贷双方达成的借款利率,主要因贷款人的风险喜好程度而定,风险偏好型的贷款人会追求较高的利率水平,而风险厌恶的贷款人则会确定较低利率以规避相关风险。类似的,国内融360也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专业的融资贷款搜索服务,实现用户和业务人员的直接对接,让用户通过搜索就能获取更高性价比的融资贷款产品。
需要强调的是,互联网金融在服务中小企业融资及个人消费贷款等方面具有独特的优势,包括贷款审批流程简单、放款速度快、产品类型丰富多样等。例如,专注于小微企业融资服务的阿里信贷,其淘宝商户贷流程包括:3分钟申请、没有人工审批、1秒到款到账。近年来,互联网金融发展势头异常迅猛,其中阿里金融自2010年成立以来,已累计为超过13万家的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贷款总额达280亿,2012年上半年就累计发放贷款130亿,新增获贷企业4万家,不良贷款率为仅为0.72%。
另据报道,甚至有专家预测,“如果阿里巴巴拿到银行牌照,三年内超过民生银行不成问题!”。因此,互联网金融模式不仅可以达到与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一样的资源配置效率,而且还能大幅减少交易成本。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谢平指出,20年后“互联网直接融资市场”或“互联网金融模式”,可能形成一个既不同于商业银行间接融资、也不同于资本市场直接融资的第三种金融运行机制。
4.互联网金融挑战商业银行传统金融中介理论
Mishkin(1995)指出,金融中介的存在主要有两个原因:第一,金融中介有规模经济和专门技术,能降低资金融通的交易成本;第二,金融中介有专门的信息处理能力,能够缓解储蓄者和融资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以及由此引发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因此,资金中介和信息中介是商业银行作为金融中介最为基础的两个功能,分担风险、提供流动性和信息也成为银行最主要的服务。互联网金融的出现和兴起商业银行传统金融中介理论的存在基础形成了有力挑战,具体可以从三个方面进行分析:
首先,互联网金融降低市场交易成本。银行直接融资以及股票和债券市场间接融资尽管对资源配置和经济增长有重要的推动作用,但也产生很大的市场交易成本,包括贷款信息收集成本、银行与客户签约成本、客户信用等级评价成本、贷后风险管理成本以及坏账处理成本等。这可以从银行和券商高昂的利润体现出来,如根据2012年三季度报告显示,2471家上市公司1-9月份的实现净利润1.49万亿,其中16家上市银行就高达8127.67亿元,占54.5%。
在互联网金融模式下,资金供求方运行完全依赖于互联网和移动通信网络进行联系和沟通,并可以实现多方对多方同时交易,客户信用等级的评价以及风险管理也主要通过数据分析来完成,交易双方在信息收集成本、借贷双方信用等级评价成本、双边签约成本以及贷后风险管理成本等极小。
其次,互联网金融降低信息不对称。信息不对称是商业银行存在的重要基础之一。在互联网金融模式下,交易双方之间信息沟通充分、交易透明,定价完全市场化,风险管理和信任评级完全数据化。例如,一位上海客户需要申请一笔贷款期限为12个月、金额为10万元消费贷款,当通过融360专业贷款搜索平台进行融资时,他可以在10个商业银行以及9个非银行金融机构所提供的27个贷款产品中进行选择,并且每个产品都有独特的产品特点。
再如,Zopa平台在承担资金借贷中介功能时,首先会参照该借款人在Equifax信用评级机构信用评分的基础上对借款人进行风险评级;其次,录入借款人的家庭情况、借款用途、借款金额、愿意支付的最高借款利率及信用评级,并将其安排进入相应等级的细分市场;最后,特定信用评级的贷款人参考借款人的信用评级,结合贷款期限,以自身贷款利率参与竞标,利率低者胜出。
第三,互联网金融加速金融脱媒。互联网金融中大量第三方支付机构的涌现和崛起,大大加速金融脱媒。在传统的支付产业链中,电商、第三方支付公司和银行扮演着各自的角色:电商为用户提供网上交易平台;第三方支付建立网关服务平台,实现消费者、商家、金融机构之间的在线支付,并提供现金流转、资金清算服务;银行则是最终资金结算服务的提供者。
但随着第三方支付机构的发展壮大,他们已不不满足于只做银行的网关支付平台,而是借助其数据信息积累与挖掘的优势,开始直接向供应链融资、小微企业信贷融资等领域扩张。尽管目前互联网金融由第三方支付所衍生出的信贷业务占仍比较小,但由于其为资金借贷双方之间提供了直接连通的通道,成为商业银行战略和业务转型的重要方向。
⑥ 金融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是怎么回事
什么是逆向选择: 在现实的经济生活中,存在着一些和常规不一致的现象。本来按常规,降低商品的价格,该商品的需求量就会增加;提高商品的价格,该商品的供给量就会增加。但是,由于信息的不完全性和机会主义行为,有时候 ,降低商品的价格,消费者也不会做出增加购买的选择,提高价格,生产者也不会增加供给的现象。所以,叫“逆向选择”。这是我对这个词字面上的理解。 “逆向选择”的含义与信息不对称和机会主义行为有关,却绝不是这两者所能够涵盖得了的。所以说胡海鸥讲它只能是一种不合理经济制度下所造成市场资源配置扭曲的现象,而不是任何一个市场参与方的事前选择。 我个人觉得“逆向选择”是一种现象,包含着不同的参与者。如二手车交易里有低质量旧车的车主,也有高质量旧车的车主,还有买家。不能因为低质量旧车主的机会主义行为,就把“逆向选择”这种现象也定义成是种机会主义行为。 讲逆向选择,经常举的例子就是保险市场。 例子略。 假设涨价所增加的供给量都能卖出去。 因为高风险投保者驱逐低风险投保者。 因为提高保费,低风险的人退出,高风险的人不退。市场会充满高风险投保者。这样提高价格带来的损失更大。一定时间后,供给量不升反降。 模糊、无效和虚假等低质量信息会导致 “逆向选择”效应,就是讲: 假设降价所刺激/增加的需求量都能得到供给。 因为有很多低质量信息,一段时间之后,按平均信息质量开的价就会降低,这样好的信息就会退出市场,这样市场上就会充满低质量信息,消费者获得这样的信息显然是很吃亏的,一定时间过后,需求量不升反降。 人的精力是有限的,“眼球”和“注意力”也是有限的,而且时间的价值越来越昂贵。越来越昂贵的时间和越来越“垃圾化”的信息之间的矛盾将越来越突出,必须寻找新的出路和答案。 “Blog”似乎给出了一种出路和答案。相对于盲目堆砌信息的网站而言,“blog”就是互联网中的信息加工者和知识发现者,就是信息和知识价值的提升者。Blog 大多在信息收集和知识加工方面具有长处,而且具有开放的、乐于与人共享知识的品德。通过blog,信息和知识得以甄别、加工、提纯和挖掘,知识得以发现,信息的单位价值得以提升,信息和时间之间的矛盾得以缓解。参考资料: http://gaokao.h-e.com
⑦ 互联网金融对传统商业银行的影响
主要影响有三方面:
1、互联网金融对商业银行存款业务的影响。
对商业银行存款业务形成挑战的互联网金融服务,主要有以余额宝为代表的新基金销售模式和P2P信贷服务,尤其是余额宝模式不仅具有传统存款的特点,并且具有比银行存款更高的利息和更好的流动性,获得了广大用户的青睐,直接降低了商业银行存款业务的竞争力,获得了较好的发展。对于商业银行而言,是否具有充足的存款是开展其他业务活动的基础,余额宝和P2P信贷服务的出现,不仅对商业银行存款业务产生了影响,并且因为存款受到影响,对商业银行的贷款业务和其他业务活动的开展也产生了负面影响。
2、互联网金融对商业银行贷款业务的影响。
互联网金融对商业银行贷款业务产生的影响主要来自P2P贷款和众筹模式。P2P贷款和众筹模式的出现,为潜在的贷款需求企业和个人在融资的过程中有了更多的选择,而与商业银行复杂的贷款手续不同的是,使用P2P贷款和众筹的方式进行贷款不仅手续简单,而且贷款的流程也大为简化,对商业银行的贷款业务产生了较为深远的影响。
3、互联网金融对商业银行支付业务的影响。
支付业务是商业银行提供的传统服务,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和我国政策允许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存在和发展,使得第三方支付平台提供的支付业务不仅使用方便而且费用较低,而商业银行提供的支付业务,手续复杂,不同的商业银行间办理支付业务时还面临较多的困难,而互联网金融服务有效的克服了商业银行支付业务中存在的问题,对商业银行支付业务的发展产生了不利影响。
⑧ p2p网贷未来会向什么方向发展
1、行业洗牌加快
长期来看,互联网金融才大潮初起,难免泥沙俱下,但潮涨潮落,不改一浪高过一浪的发展趋势。当前的鱼龙杂混、良莠不齐的情况一定不会长期持续下去。P2P健康发展的前提可能是要经历一些风雨,淘汰一批经营不善的网贷公司,甚至要打击掉一批借着P2P投资理财平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团伙。
2、行业立法加快,自律组织有望组建
行业监管已经迫在眉睫,早日走出“模糊地带”,消除法律风险。从法律上对业务种类和经营范围等作出明确规定,完善准入门槛,建立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确保平台资质,对现有平台进行清理,促进其可持续发展。
3、行业将纳入统一监管范畴
将网络借贷纳入监管范围,引导其朝更透明、更阳光的方向发展。建立监管合作机制,明确由央行负责对网络借贷的监管协调,各部门相互配合、各司其职,对其从市场准入到业务运作、风险控制等各个方面进行全面的监管,杜绝非法集资、高利贷、恶意拖欠等问题,打击网络金融暴力、地下钱庄,推动网络借贷规范和良性的发展。
4、社会信用体系逐步建设和应用
促进网络借贷的发展,离不开诚信的支撑,健全的信用评级制度降低借款人信用风险。应该继续推进个人征信系统发展,逐步完善个人信用环境,最大限度地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减少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