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金融机构的风险主要包括哪三大风险
金融机构的风险主要包括金融市场风险、金融产品风险、金融机构风版险。
一家金融机构发生权的风险所带来的后果,往往超过对其自身的影响。金融机构在具体的金融交易活动中出现的风险,有可能对该金融机构的生存构成威胁;
具体的一家金融机构因经营不善而出现危机,有可能对整个金融体系的稳健运行构成威胁;一旦发生系统风险,金融体系运转失灵,必然会导致全社会经济秩序的混乱,甚至引发严重的政治危机。
(1)金融机构的风险管理系统扩展阅读
金融风险的基本特征有以下几个:
(1)不确定性:影响金融风险的因素难以事前完全把握。
(2)相关性:金融机构所经营的商品—货币的特殊性决定了金融机构同经济和社会是紧密相关的。
(3)高杠杆性:金融企业负债率偏高,财务杠杆大,导致负外部性大,另外金融工具创新,衍生金融工具等也伴随高度金融风险。
(4)传染性:金融机构承担着中介机构的职能,割裂了原始借贷的对应关系。处于这一中介网络的任何一方出现风险,都有可能对其他方面产生影响,甚至发生行业的、区域的金融风险,导致金融危机。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金融风险
『贰』 为什么金融机构也要进行风险管理控制
因为复进行风险管理控制对于金制融机构有重要的作用,具体如下:
进行风险管理控制可以有效地预防在金融风暴中可能遇见的风险;
由于金融行业竞争激烈,进行风险管理控制可以在竞争中减少损失;
由于金融行业的不稳定性,进行风险管理控制可以起到监督管理作用;
在通货膨胀的情况下,具有维持经济增长的作用。
『叁』 如何推进金融机构全面风险管理机制建设
安全生产的经验教训告诉我们,预防事故,实现安全生产,必须建立安全生产管理的长效机制,这是防患于未然,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及身体健康,保障企业长治久安,稳定发展的根本措施,是公司发展的生命线。电网企业安全生产过程中还存在不少安全问题。风险意识、责任意识和安全基础工作还需要强化,管理还比较粗放,系统性管理不够、标准不高、要求不严、管理不到位的问题仍然存在,安全生产形势时有反复。解决好这些问题,是把企业做强做优、实现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重要基础。
一、影响安全生产的因素影响安全生产的较多因素,都是酿成事故的直接原因,个人认为主要包括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具体反映为:一是生产条件的客观因素,包括电网结构、设备水平、仪器仪表、个人防护用品、生产环境、缺陷或隐患的隐蔽性等;二是管理因素,包括安全生产的标准、规程、流程、制度等;三是工作环境的影响,包括气候条件、外部环境、工作现场照明、有毒有害物等;四是员工素质,包括员工技能、安全意识、员工情绪与性格等。这些因素在特定的时间和空间内相遇,就会导致事故的发生。
二、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体系的建立。南网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安全生产管理的探索与研究,在继承和传承原来好的安全生产管理的基础上,积极引进和探索当代先进的安全管理模式。2007年在系统内推行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体系,通过在系统内进行试行,取得了一些经验,目前已在公司系统推广应用。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体系从管理理念、管理内容、管理方法等方面规范安全生产管理,提高管理软实力, 既有现实意义,又有战略意义。体系从风险控制出发,提出了一套安全生产管理模式和方法,解决安全生产“管什么、怎么管,做什么、怎么做”的问题,它从管理理念、内容和方法上确保安全生产风险可控在控。风险管理体系是安全生产风险管理控制的方法,通过对生产过程中的危害进行辨识、再进行风险评估,制定并优化组合各种风险管控措施,对风险实施有效的控制,降低或消除风险可能造成的后果。风险管理的重要性表现在事前控制和过程管理,风险管理的实质是以最经济合理的方式消除或降低风险导致的各种灾害后果,它包括危害辨识、风险评估、风险控制等一套系统而科学的管理方法。风险管理是构成管理过程的必要组成部分,涉及多方面的因素,其整个过程按照S E C P (系统建立的充分性、系统执行的完整性、执行与系统的一致性、执行的效果)四个环节进行,体系运行循环PDCA管理模式,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体系运行的主线是风险控制过程,而基础是危害辨识、风险评估和风险控制的策划。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体系的基本思路是:基于风险、以人为本、规范行为,注重安全生产过程分析,强化安全风险评估,实施安全风险动态管理,坚持纠正与预防。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体系由9个单元、51个要素、159个管理节点和480条管理子标准组成。
『肆』 金融机构的风险如何控制
进行风险管理控制可以有效地预防在金融风暴中可能遇见的风险;
由于金融行业竞争激烈内,进行容风险管理控制可以在竞争中减少损失;
由于金融行业的不稳定性,进行风险管理控制可以起到监督管理作用;
在通货膨胀的情况下,具有维持经济增长的作用。
『伍』 银行信贷风险管理控制系统有哪些
1.银行的主要风险还是信用风险,其中贷款风险是主要内容。
银行要给一个客户做贷款,一般前提是该客户 在银行有较长时间的结算关系,有账户流水,更重要的是日常企业财务到银行对公柜台储蓄柜台办理各种业务透漏出来的一些信息,客户经理会和企业财务聊,从而获知企业的运作情况以及资金需求,传统上一般不和陌生客户打交道。当企业符合一定条件了,银行才开始介入授信放款,包括主动向客户营销信贷产 品或客户主动申请贷款。借款人通过贷款银行进行日常结算,银行通过检查账户往来,可以发现一些信息(不是全部,更多的信息要靠银行与企业日常的打交道聊天,走访获知),例如近期借款人贷款1000万购买100 台汽车,那么1000万支付出去以后,正常情况下后面陆陆续续会有汽车销售收入进账,比如一周进展几十万,那么这就是汽车在销售。如果一个月内没有任何进 账,那么银行就会很紧张!!!
还有借款人缴税、水电费支付都是通过银行代扣代缴、工资通过银行代发。银行通过观察其支付是否中断、是否明显减少等,来判断企业经营是否发生重大变故。
分析账户交易流水本身就是一种本事,流水又和银行系统参数息息相关。这一点和没有结算业务的贷款公司不同,他们没有结算网络,虽然贷款公司可以索取客户的流水,但是一方面流水可以PS,而且不同银行的流水格式参数千差万别,贷款公司又如何识别真伪?就算是真的,又如何识别有效信息? 而且银行系统时不时的更新升级,很多同样一个科目又有各种入账方式,隔行如隔山。流水要分析,但是不是全部。
所谓银行信贷风控,就是对每一个细节深入细致的熟悉,而不是空洞的FRM之类的理论。所以要到银行作风控,首先你要熟悉银行的结算系统,对公要熟悉,对私也要熟悉。
不少互联网公司也有办法,通过一些互联网信息,类似人肉搜索方式做风险控制,运用大数据,数据挖掘,机器学习,反欺诈等计算,批量化操作。这是一个有意义的 尝试,互联网公司目前都是烧钱期,成熟的商业模式会如何,还未得而知。大数据固然重要,而作为银行人,往往我们要关心的是小数据,与手里的客户相关的小数 据。结算数据类似于抽样,从客户成千上万的变量中抽取最能代表客户风险状况的东西——现金流信息。有时候做好了现金流分析,已经能够判断风险80%,当然 客户的一些社交网络信息,如微博、qq信息,微信信息重要不重要,有时候的确很重要,权当一种预警信息吧。对于那些小微贷款,客户处于社会底层,不在金融 体系里,账户都没有,更别说结算,那么只能用互联网抓瞎,权作一种聊胜于无。对于银行来说,直接放弃这些客户是比较保险的做法。
担保方面的熟悉。第一还款来源前面已经谈过了。下面说说第二还款来源。
抵押物:要熟悉各种抵押物,房产,房产有几种类型,各有什么政策风险?抵押登记如何办理?他项权证也有假的哦,我亲历过,房管局和借款人串通起来骗贷几个亿!!!股权质押如何办理,政府哪个部分受理?出了风险如何处置?有哪些障碍?汽车抵押如何控制?如何拖车?
所以银行风险控制,就是这些细枝末节的东西,一个小细节失控,就是几个亿的漏洞!!!
2.技术与管理。
年少时,认为要专业,什么VBA\SAS\CFA\FRM\风险案例模型研究一大堆,其实到了后来发现,做好还是要团队,要管理,要整合资源。也即是另一种 能力。专业的知识,可以补救,能力提升则不易。明明知道哪些事情该如何做,但是具体的事情要人去做,手下的人品质出了问题,再强大的风险控制体系,都无济 于事。人防物防技防。现在过于偏重技术,例如用大数据建模筛选信贷客户,用行为模型做贷后管理。其实银行里面,更多的强调人品的作用。太过聪明的人不适合做银行。
3、 风险管理本质上还是管人
现在技术发达了,企业上了ERP,银行上了信贷管理系统,加上互联网,大数据横行。人与人之间的隔阂变大了,贷款从网上手机上申 请,银行也用大数据建模型管理贷款。从原始社会的打架,到现代黑客战,类似于军备竞赛,反欺诈手段高明了,欺诈手段也升级了。信用还是要靠人与人之间的感 情建立的,银行与企业之间没有合作与感情,那么很难说风险管理就很强大。要让企业认为这个银行是值得尊敬的,是有血有肉的,是值得长期打交道的,而不是冷 冰冰的数据与模型。一旦大数据系统检测到企业数据指标不合格,立马停止授信额度,抽贷,断贷,逼死企业。这种大数据征信,防范了一时的风险,但是伤害了企 业。
4、趋势。
未来是不是银行都要变成互联网技术公司?我感觉传统的银行,人海战术,社区金融,身边的银行,小区银行,这种方式还是有生存空间的。隔壁王二狗要贷点款,填一堆报表,该网点客户经理到网上去录入一大堆数据,电脑自动到满世界去搜索一下王二狗的活动(微博发言、qq记录、大众点评,可穿戴设备数据库看看他几点起床、在哪里吃饭,在哪里活动,有没有出入不良场所,心跳多少,脉搏多少,健康几何),再用数据挖掘,机器学习技术,给王二狗画一个像?一分钟后,机器说,能批多少多少?这种模式很快,速度快,效率高,机器学习,就是人给机器打工。甚至以后连信息录入的工作都不需要人工了,自助贷款机,的确,我们连身边的活生生的人都不相信了,反而要依靠机器才能认识一个人,王二狗人品如何,邻居说了不算,机器说了算,而且机器可以积累经验,增长智慧。一个审批人的经验增长速度远远赶不上机器学习智慧的积累程度。
人与人之间的隔阂越来越深了。
借用一段时髦的话,“无信任不金融,互联网降低了金融准入门槛,但信任门槛永远在那里。金融的发展基础,是建立在“信任”之上,信任的门槛永远摆在那里,金融机构只有通过服务的方式取得客户信任,才有机会开展金融”。至于该如何获取信任,绝不仅仅是技术。
一些贷款公司找来一些大数据科学家和互联网科学家,就说能够取代银行?但是我觉得,做自己能做的事,挣自己应挣的钱!!!
短期内,大家还不懂,跨界有红利,但是长期一定会均衡。
未来一定会有专业的征信公司,他们是大数据科学家和互联网专家,专门从事资信调查,不仅服务与信贷公司,还服务其他私人调查。当然是要收费的,而且会有很多家不同的征信公司,这些科学家之间会互相竞争,导致价格维持一个均衡。由于模型一旦成熟,这些工作基本上边际成本很低很低,多查询一份,几乎是零成本。所以,这个行业未来,一旦技术公司互相竞争,价格归零,最后得利的还是银行。银行不会自己去生产ATM,ATM厂商会竞争。ATM取代不了银行,而是银行应用了ATM。所以银行大可不必自乱阵脚,专业的事情,让专业机构去做。作为一个金融从业人员,我们不是要变成数据科学家,要做我们能够做的,就是服务活生生的人。
5、对政策法规要相当熟悉。
做风险的很多时候要和法律打交道,而法律法规经常变化,有时候一个不经意的变化,就会导致很多业务翻新。例如,2015年8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核心是企业间直接融资渠道的逐步合法化、废除四倍利率上限标准、网络借贷平台担保的合法。大家可能不会太在意这个东西,但是,这个却极大的影响征信模式。这个司法解释,明确了企业借贷的合法性,而目前悲催的是企业之间的借贷未入人行征信而且技术上也不可能纳入!!!依靠征信系统的银行将无法掌握企业的实际负债情况。而且企业法人或负责人的个人借贷行为有可能需要企业承担责任,这一部分在企业的财务报表里无法反映,会增加银行授信调查工作的难度。
6、对政府办事流程要相当熟悉。
公安、国土、房管、工商、税务、保险、证券、社保、邮政、金融、电信等部门。
7、要在银行干,必须懂得社交。
很多人会说不善社交,于是躲在银行后勤做风险,而支行的风控要和客户打交道,就躲到分行去做风控,分行要和客户打交道,就躲到总行去,而总行呢,需要更多的管理与协调能力,无穷无尽的会议,与银监会政府沟通请示汇报,下去指导考察调研,讲话,出席活动,比基层更加务虚,很多课题只是牵头,具体都找研究所的科学家,那咋办,去做博士后吧,做课题,做风险模型,达成所愿,但是似乎又太冷门了。
『陆』 银行业金融机构信息系统风险管理指引的主要要求是什么
机构职责
第六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建立有效的信息系统风险管理架构,完善内部组织结构和工作机制,防范和控制信息系统风险。
第七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认真履行下列信息系统管理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信息系统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落实银监会相关监管要求;
(二)建立有效的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和内部控制规程,明确信息系统风险管理岗位责任制度,并监督落实;
(三)负责组织对本机构信息系统风险进行检查、评估、分析,及时向本机构专门委员会和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报送相关的管理信息;
(四)及时向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报告本机构发生的重大信息系统事故或突发事件,并按有关预案快速响应;
(五)每年经董事会或其他决策机构审查后向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报送信息系统风险管理的年度报告;
(六)做好本机构信息系统审计工作;
(七)配合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做好信息系统风险监督检查工作,并按照监管意见进行整改;
(八)组织本机构信息系统从业人员进行信息系统有关的业务、技术和安全培训;
(九)开展与信息系统风险管理相关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董事会或其他决策机构负责信息系统的战略规划、重大项目和风险监督管理;信息科技管理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或其他负责风险监督的专业委员会应制定信息系统总体策略,统筹信息系统项目建设,定期评估、报告本机构信息系统风险状况,为决策层提供建议,采取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
第九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是本机构信息系统风险管理责任人。
第十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设立信息科技部门,统一负责本机构信息系统的规划、研发、建设、运行、维护和监控,提供日常科技服务和运行技术支持;建立或明确专门信息系统风险管理部门,建立、健全信息系统风险管理规章、制度,并协助业务部门及信息科技部门严格执行,提供相关的监管信息;设立审计部门或专门审计岗位,建立健全信息系统风险审计制度,配备适量的合格人员进行信息系统风险审计。
第十一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事与信息系统相关工作的人员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掌握履行信息系统相关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二)未经岗前培训或培训不合格者不得上岗;经考核不适宜的工作人员,应及时进行调整。
第十二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加强信息系统风险管理的专业队伍建设,建立人才激励机制,适应信息技术的发展。
第十三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和规范地披露信息系统风险状况。
总体风险控制
第十四条 总体风险是指信息系统在策略、制度、机房、软件、硬件、网络、数据、文档等方面影响全局或共有的风险。
第十五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根据信息系统总体规划,制定明确、持续的风险管理策略,按照信息系统的敏感程度对各个集成要素进行分析和评估,并实施有效控制。
第十六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采取措施防范自然灾害、运行环境变化等产生的安全威胁,防止各类突发事故和恶意攻击。
第十七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建立健全信息系统相关的规章制度、技术规范、操作规程等;明确与信息系统相关人员的职责权限,建立制约机制,实行最小授权。
第十八条 在境外设立的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或在境内设立的境外银行业金融机构,应防范由于境内外信息系统监管制度差异等造成的跨境风险。
第十九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严格执行国家信息安全相关标准,参照有关国际准则,积极推进信息安全标准化,实行信息安全等级保护。
第二十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加强对信息系统的评估和测试,及时进行修补和更新,以保证信息系统的安全性、完整性。
第二十一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信息系统数据中心机房应符合国家有关计算机场地、环境、供配电等技术标准。全国性数据中心至少应达到国家A类机房标准,省域数据中心至少应达到国家B类机房标准,省域以下数据中心至少应达到C类机房标准。数据中心机房应实行严格的门禁管理措施,未经授权不得进入。
第二十二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重视知识产权保护,使用正版软件,加强软件版本管理,优先使用具有中国自主知识产权的软、硬件产品;积极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信息系统和相关金融产品,并采取有效措施保护本机构信息化成果。
第二十三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与信息系统相关的电子设备的选型、购置、登记、保养、维修、报废等应严格执行相关规程,选用的设备应经过技术论证,测试性能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信息系统所用的服务器等关键设备应具有较高的可靠性、充足的容量和一定的容错特性,并配置适当的备品备件。
第二十四条 信息系统的网络应参照相关的标准和规范设计、建设;网络设备应兼备技术先进性和产品成熟性;网络设备和线路应有冗余备份;严格线路租用合同管理,按照业务和交易流量要求保证传输带宽;建立完善的网管中心,监测和管理通信线路及网络设备,保障网络安全稳定运行。
第二十五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加强网络安全管理。生产网络与开发测试网络、业务网络与办公网络、内部网络与外部网络应实施隔离;加强无线网、互联网接入边界控制;使用内容过滤、身份认证、防火墙、病毒防范、入侵检测、漏洞扫描、数据加密等技术手段,有效降低外部攻击、信息泄漏等风险。
第二十六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加强信息系统加密机、密钥、密码、加解密程序等安全要素的管理,使用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密码设备,完善安全要素生成、领取、使用、修改、保管和销毁等环节管理制度。密钥、密码应定期更改。
第二十七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加强数据采集、存贮、传输、使用、备份、恢复、抽检、清理、销毁等环节的有效管理,不得脱离系统采集加工、传输、存取数据;优化系统和数据库安全设置,严格按授权使用系统和数据库,采用适当的数据加密技术以保护敏感数据的传输和存取,保证数据的完整性、保密性。
第二十八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对信息系统配置参数实施严格的安全与保密管理,防止非法生成、变更、泄漏、丢失与破坏。根据敏感程度和用途,确定存取权限、方式和授权使用范围,严格审批和登记手续。
第二十九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制定信息系统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评审和修订。省域以下数据中心至少实现数据备份异地保存,省域数据中心至少实现异地数据实时备份,全国性数据中心实现异地灾备。
第三十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加强对技术文档资料和重要数据的备份管理;技术文档资料和重要数据应保留副本并异地存放,按规定年限保存,调用时应严格授权。信息系统的技术文档资料包括:系统环境说明文件、源程序以及系统研发、运行、维护过程中形成的各类技术资料。重要数据包括:交易数据、账务数据、客户数据,以及产生的报表数据等。
第三十一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在信息系统可能影响客户服务时,应以适当方式告知客户。
研发风险控制
第三十二条 研发风险是指信息系统在研发过程中组织、规划、需求、分析、设计、编程、测试和投产等环节产生的风险。
第三十三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信息系统研发前应成立项目工作小组,重大项目还应成立项目领导小组,并指定负责人。项目领导小组负责项目的组织、协调、检查、监督工作。项目工作小组由业务人员、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组成,具体负责整个项目的开发工作。
第三十四条 项目工作小组人员应具备与项目要求相适应的业务经验与专业技术知识,小组负责人需具备组织领导能力,保证信息系统研发质量和进度。
第三十五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业务部门根据本机构业务发展战略,在充分进行市场调查、产品效益分析的基础上制定信息系统研发项目可行性报告。
第三十六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业务部门编写项目需求说明书,提出风险控制要求,信息科技部门根据项目需求编制项目功能说明书。
第三十七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信息科技部门依据项目功能说明书分别编写项目总体技术框架、项目设计说明书,设计和编码应符合项目功能说明书的要求。
第三十八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建立独立的测试环境,以保证测试的完整性和准确性。测试至少应包括功能测试、安全性测试、压力测试、验收测试、适应性测试。测试不得直接使用生产数据。
第三十九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信息科技部门应根据测试结果修补系统的功能和缺陷,提高系统的整体质量。
第四十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业务人员、技术人员应根据职责范围分别编写操作说明书、技术应急方案、业务连续性计划、投产计划、应急回退计划,并进行演练。
第四十一条 开发过程中所涉及的各种文档资料应经相关部门、人员的签字确认并归档保存。
第四十二条 项目验收应出具由相关负责人签字的项目验收报告,验收不合格不得投产使用。
第五章运行维护风险控制
第四十三条 运行维护风险是指信息系统在运行与维护过程中操作管理、变更管理、机房管理和事件管理等环节产生的风险。
第四十四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应实行职责分离,运行人员应实行专职,不得由其他人员兼任。运行人员应按操作规程巡检和操作。维护人员应按授权和维护规程要求对生产状态的软硬件、数据进行维护,除应急外,其他维护应在非工作时间进行。
第四十五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信息系统的运行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制定详细的运行值班操作表,包括规定巡检时间,操作范围、内容、办法、命令以及负责人员等信息;
(二)提供常见和简便的操作菜单或命令,如信息系统的启动或停止、运行日志的查询等;
(三)提供机房环境、设备使用、网络运行、系统运行等监控信息;
(四)记录运行值班过程中所有现象、操作过程等信息。
第四十六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信息系统的维护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除对信息系统设备和系统环境的维护外,对软件或数据的维护必须通过特定的应用程序进行,添加、删除和修改数据应通过柜员终端,不得对数据库进行直接操作;
(二)具备各种详细的日志信息,包括交易日志和审计日志等,以便维护和审计;
(三)提供维护的统计和报表打印功能。
第四十七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信息系统的变更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制订严密的变更处理流程,明确变更控制中各岗位的职责,并遵循流程实施控制和管理;变更前应明确应急和回退方案,无授权不得进行变更操作;
(二)根据变更需求、变更方案、变更内容核实清单等相关文档审核变更的正确性、安全性和合法性;
(三)应采用软件工具精确判断变更的真实位置和内容,形成变更内容核实清单,实现真实、有效、全面的检验;
(四)软件版本变更后应保留初始版本和所有历史版本,保留所有历史的变更内容核实清单。
第四十八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在信息系统投产后一定时期内,应组织对系统的后评价,并根据评价及时对系统功能进行调整和优化。
第四十九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对机房环境设施实行日常巡检,明确信息系统及机房环境设施出现故障时的应急处理流程和预案,有实时交易服务的数据中心应实行24小时值班。
第五十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实行事件报告制度,发生信息系统造成重大经济、声誉损失和重大影响事件,应即时上报并处理,必要时启动应急处理预案。
外包风险控制
第五十一条 外包风险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将信息系统的规划、研发、建设、运行、维护、监控等委托给业务合作伙伴或外部技术供应商时形成的风险。
第五十二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在进行信息系统外包时,应根据风险控制和实际需要,合理确定外包的原则和范围,认真分析和评估外包存在的潜在风险,建立健全有关规章制度,制定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
第五十三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建立健全外包承包方评估机制,充分审查、评估承包方的经营状况、财务实力、诚信历史、安全资质、技术服务能力和实际风险控制与责任承担水平,并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评估工作可委托经国家相应监管部门认定资质,具有相关专业经验的独立机构完成。
第五十四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与承包方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并规定承包方在安全、保密、知识产权方面的义务和责任。
第五十五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充分认识外包服务对信息系统风险控制的直接和间接影响,并将其纳入总体安全策略和风险控制之中。
第五十六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建立完整的信息系统外包风险评估与监测程序,审慎管理外包产生的风险,提高本机构对外包管理的能力。
第五十七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信息系统外包风险管理应当符合风险管理标准和策略,并应建立针对外包风险的应急计划。
第五十八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与外包承包方建立有效的联络、沟通和信息交流机制,并制定在意外情况下能够实现承包方的顺利变更,保证外包服务不间断的应急预案。
第五十九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将敏感的信息系统,以及其他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客户隐私数据的管理与传递等内容进行外包时,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符合银监会的有关规定,经过董事会或其他决策机构批准,并在实施外包前报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和法律法规规定需要报告的机构备案。
『柒』 金融风险管理的体系
互联网大浪潮如今早已席卷全球,中国互联网模式不断进行着变革,数据资产化、金融平台化日益成型,互联网金融创新模式百花齐放。众所周知,金融的本质是风险管理,依托于大数据,新型的风控理念很快吸引了互联网巨头、信贷机构、金融科技安全服务商、银行机构等纷纷发力参与这场技术变革。
一时间,大数据风控成为互联网背景下金融发展的“宠儿”,也成为资本关注的焦点。例如常见的金融借贷业务场景,供应链金融、消费贷款、企业信贷等都需要利用大数据构建智能数据库和模型来识别欺诈用户以及评估用户信用等级,从而提升欺诈交易识别率。
风控一直被视为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命脉,大数据风控的发展无疑是行业必然趋势,风险控制能力会直接决定平台的生死。安全做得好,金融创新的前景是一片坦途;安全做得差,平台可能被引向穷途末路。
大数据风控-互联网金融的命脉
盛林集团深耕网络安全及大数据领域多年,铸就了企业强有力的核心竞争力,其完善的精准风控体系正是这些金融机构所需要的,从账号风险防护到应用风险防护,再到信用与欺诈风险防护,纵深金融业务的整个生命周期,让交易变得更安全、更可靠。
事实上,风控离不开大数据的支撑,当前市场上流通的数据来源十分混乱,不乏掺杂着来自黑产倒卖的各种有效或者无效数据,因此数据的合规性也成为实现精准风控的前提,没有用户授权的数据业务是不持久的。不仅仅是合规性,数据的感知和预测、数据的修复和再生、数据交易信任评估能力更是数据服务的核心。
所谓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紧随信贷市场和企业的发展,总有一部分群体对反欺诈模型进行研究,寻找漏洞来破解风控命门,这就需要大数据风控模型在业务运行中不断丰富和优化,加入更多复杂特征和更多维度的特征,在贷前、贷中、贷后环节制定全面的服务监控体系,帮助信贷企业降低业务风险。
风险防控一定要从多维度、合法权威的数据源切入,基于深度学习、关系分析、智能决策、态势感知等特性,在海量数据分析的基础上,构建专业有效的规则、模型,结合时空维度立体探查风险规律,智能分析业务风险,实现行业风险实时预警,及时掌控风险态势,阻断欺诈操作。
不可否认,大数据的引入,给金融领域带来了一股暖流。互联网金融领域的风控挑战依旧严峻,不断地在数据开发及应用的道路上践行,努力实现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是我们首当其冲要做的。
CFRM(Certified Financial Risk Manager),注册金融风险管理师,由注册金融风险管理师协会(ICFRM)主考并颁发,并同时被纳入中国市场学会金融服务工作委员会(简称“金融委”)建立的全国财经金融专业人才培养工程(简称PFT),是代表风险管理行业的专业水平认证。
『捌』 金融机构风险管理体系有哪些基本要素
金融机构风险管理体系有三个基本要素,分别是以下3点:
1、董事会对总体风险管理理念和基本风险管战略的确定
总体上说,董事会对金融机构承受的风险承担最终责任和义务,因此应负起监控职能。公司整体的风险管理及控制政策应由董事会审批,为保证战略和政策得到遵守并保持适应性,决策机构应通过独立的风险管理部门和独立的内部审计部门进行实施和评估。
2、确定风险管理的基本程序
董事会制定风险管理及控制战略的第一步是,根据预定的风险管理原则,并根据风险对资本比例情况,对公司业务活动及其带来的风险进行分析。在上述分析的基础上,要规定每一种主要业务或产品的风险数量限额,批准业务的具体范围,并应有充足的资本加以支持。此后,应对业务和风险不断进行常规检查,并根据业务和市场的变化对战略进行定期重新评估,并将结论应直接报告决策层。转贴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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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识别风险和确定了抵御风险的总体战略后,公司就可以制定用于日常和长期业务操作的详细而具体的指引。为此,风险管理的政策和程序中应包括,风险管理及控制过程中的权力及遵守风险政策的责任,有效的内部会计控制,内部和外部审计等。如果公司较大较复杂,则需要建立集中、自主的风险管理部门。就风险管理和控制部门而言,最重要的是配备适当的专业人员、并独立于产生风险的部门。
因为控制结构的有效性取决于运用它的人,因此,有效控制的前提是机构内所有员工都具有高度的责任。在确定风险管理及控制过程的权力和责任时,一个重要的因素应是将风险的衡量、监督和控制与产生风险的交易部门分开。高级管理层应保证职责适当分开,员工的责任不应互相冲突。
3、信用风险的管理策略
信用风险管理是金融机构整体风险管理构架中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它由风险管理委员会下设的信用风险管理部门全面负责。信用风险管理部门直接向全球风险经理负责,全球风险经理再依次向执行总裁报告。信用风险管理部门通过专业化的评估、限额审批、监督等在全球范围内实施信贷调节和管理。在考察信用风险时,信用风险管理部门要对风险和收益间的关系进行平衡,对实际和潜在的信贷暴露进行预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