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金融工作局是干什么的已经有人民银行了,还要金融工作局干什么
金融局是政府机构,是市政府的内设部门。在省一级的级别则设有省金融办,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配合国家金融管理部门及其驻京机构做好货币政策落实及金融监管相关工作;研究金融形势,分析金融发展重大问题,制订本市金融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市金融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二)负责指导和推动本市金融和要素市场体系建设。制定相关政策措施,组织推进金融市场、要素市场和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发展;承担本市各类交易所设立审批及监管的职责,负责指导和协调本市产权交易的监督管理工作;协调推进非上市股份公司进入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在本市的试点和发展工作。
(三)统筹推进本市企业融资工作。推进企业上市和并购重组,协调推动企业发行公司债券、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等债务融资工具,负责指导和推动创业投资、股权(产业)投资基金规范发展。
(四)负责协调推进农村金融改革与发展。优化农村金融发展环境,推动农村金融体系建设和产品与服务创新,指导农村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与发展,协调推动涉农金融机构和中介服务机构,增强金融强农惠农的能力。
(五)负责推进市金融发展环境建设工作,建立健全金融服务体系,为国家金融管理部门、在京金融机构做好服务。
(六)负责协调金融机构为市经济发展服务。参与本市投融资体制改革工作,研究制订引导社会融资发展的政策措施,优化金融资源配置;参与研究制订政府重大项目融资方案;协调金融机构综合运用各种金融工具和平台,为本市经济建设尤其是重点工程、主导产业、重要区域和中小企业发展提供融资支持服务。
(七)负责指导协调金融服务社会民生工作。引导协调金融机构创新服务产品,扩大服务范围,延伸服务领域,提升服务效率,提高金融扩大内需、服务民生的能力和水平。
(八)负责推进本市金融信用体系建设,支持配合有关部门推进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建设;参与建立信用信息共享交换机制和信用奖惩机制,优化本市金融信用环境。
(九)负责研究制订全市金融业发展的总体布局规划,促进金融机构合理布局;指导金融功能区、金融后台园区和各类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的建设发展,引导相关金融管理部门和金融机构进驻,监测分析各功能区发展情况。
(十)负责小额贷款公司的审批和监管;负责融资性担保机构的设立、变更审批和监管;承担本市集体改制企业上市的产权确认职责;承担市属金融机构和地方审批金融机构的相应授权监管职责;加强对金融中介机构的指导和管理。
(十一)负责推进市属金融机构改革重组工作;协调配合有关部门,防范、化解和处置金融风险,维护全市金融稳定;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打击非法集资、非法证券买卖、非法期货业务、非法外汇买卖和反洗钱、反假币工作;参与本市金融应急处理机制建设。
(十二)指导协调本市金融人才资源开发管理和金融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十三)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市金融服务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㈡ 中国银行公司金融部处长张云
你是张云么?
㈢ 北京市金融工作局的领导分工
职 务:北京市金融工作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工作履历:曾 任中国证监会政策研究室国际调研处副处长、处长,国际合作部国际合作处处长,原北京市委金融工委副书记,北京市国资委党委委员、副主任,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兼北京市金融办主任。2009年2月任现职。
工作分工:负责全局党组工作,负责市金融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分管人事处。 职 务:北京市金融工作局局长
工作履历:曾任国家外汇管理局非贸易外汇管理处副处长,经常项目管理司综合处副处长、处长,业务监管处处长,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政府副区长。2009年3月任现职。
工作分工:负责全局行政工作,分管办公室。 职 务:北京市金融工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工作履历:曾任北京市青年政治学院学生处副处长、党委办公室副主任兼院长办公室副主任,北京科技干部局办公室副调研员、政研处副处长,北京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北京市委组织部干部教育处调研员、助理巡视员兼知识分子工作办公室主任、人才工作处处长、人力资源研究中心主任。2009年3月任现职。
工作分工:分管保险与非银行服务处、机关党委、工会,协助分管人事处。 职 务:北京市金融工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工作履历:曾任原怀柔县地方税务局党组副书记、常务副局长,党组书记、局长,北京市纪委驻市地税局纪检组副组长兼市监察局驻地税局监察处处长,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党组书记、局长,内蒙古赤峰市市长助理。2009年3月任现职。
工作分工:分管证券期货服务处、金融综合处;协助分管办公室财务等行政后勤工作。 职 务:北京市金融工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工作履历:曾任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稳定局银行类机构风险处置处副处长、综合处副处长、处长。2009年3月任现职。
工作分工:分管银行服务处、金融稳定处。 职 务:北京市金融工作局副局长。
工作履历:曾任财政部监督检查局综合处副处长、处长、五处处长。2011年8月任现职。
工作分工:分管政策法规处(研究室)、金融市场处,担任局新闻发言人。 职 务:北京市金融工作局副巡视员
工作履历:曾任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秘书五处副处长、处长、秘书三处处长、会议处处长。2009年11月任现职。
工作分工:分管金融协调处;协助做好市金融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协助分管办公室公文工作;负责北京市服务中央单位和驻京部队综合服务平台投融资分平台工作。 职 务:北京市金融工作局副巡视员。
工作履历:曾任北京市海淀区区委区政府研究室副主任,海淀区审计局党组书记、局长,海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书记、副主任、主任、海淀区金融服务办公室主任。2010年11月任现职。
工作分工:组织选派挂职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㈣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的机关各处室
(党委办公室)
负责组织协调本局(党委)日常工作;负责本局有关文件的起草、重要会议的组 织、机要、文秘(党委秘书)、文书档案管理、信访、督办、保密、政务信息、信息披露、新闻报道等工作。
主要负责人: 肖鹰 根据银监会的授权,负责组织制定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监管的有关规范性文件;负责本局行政应诉、行政复议答辩、组织行政听证、规范性文件的审查与备案、法律顾问等法律事务工作;负责对本局有关行政处罚事项进行法律审查;负责对全局性重大调研课题进行组织、协调及推动;负责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创新业务的监管协作和推动工作;协助地方政府对非法集资活动进行处置;负责对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防控工作进行组织、协调和督导;负责对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安全保卫工作进行指导、检查;负责牵头组织、指导、督促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金融服务工作。
主要负责人: 党四光 负责国家开发银行在京营业机构、各政策性银行在京分支机构及总行营业部、邮政储蓄银行在京分支机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在京营业机构的监管工作。
主要负责人: 刘明艳 负责对辖内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及其分支机构、中国工商银行票据营业部北京分部、中国工商银行牡丹卡中心、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私人银行部北京分部、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市分行及其分支机构、中国银行北京市分行及其分支机构、中国银行信用卡中心、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及其分支机构、交通银行北京市分行及其分支机构等机构的监管工作。
主要负责人: 徐 伟 负责对辖内中信银行总行营业部及其分支机构、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分行及其分支机构、招商银行北京分行及其分支机构、中国民生银行总行营业部及其分支机构、中国光大银行北京分行及其分支机构、华夏银行北京分行及其分支机构、兴业银行北京分行及其分支机构、广发银行北京分行及其分支机构、深圳发展银行北京分行及其分支机构、渤海银行北京分行及其分支机构、浙商银行北京分行及其分支机构等股份制商业银行的监管工作。
主要负责人: 徐英晓 根据银监会的授权,负责对华夏银行、中国民生银行等两家法人银行以及中国民生银行信用卡中心等专营机构的监管工作。
主要负责人: 裘骆红 负责对北京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异地城市商业银行在京分支机构的监管工作。
主要负责人: 蒋 平 负责对北京农商银行及其分支机构、辖内各村镇银行以及其它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监管工作。
主要负责人: 王 威 负责对辖内信托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货币经纪公司、消费金融公司、外资非银行金融机构代表处等非银行金融机构的监管工作。
主要负责人: 李永东 负责对辖内外资银行监管工作。
主要负责人: 柳芳 负责辖内信息科技风险监管的制度建设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对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信息科技风险的非现场监管和现场检查工作;负责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科技案件防控工作;负责信息科技突发事件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全局的电子化项目建设、科技服务及管理工作。
主要负责人: 孙国栋 负责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现场检查工作。
主要负责人: 肖 鹰 负责辖内经济、金融信息的收集、汇总、研究分析,并及时向银监会报告有关信息;负责本局大非现场监管的组织推动工作;负责辖内非现场监管信息系统数据、银监会派出机构客户风险监测预警系统、法人银行风险早期预警系统数据的收集、审核和整理工作;负责向北京市政府、辖内银行业及其它金融机构提供信息咨询服务。
主要负责人: 喻 强 负责本局财务管理工作;负责编制本局财务预算、组织财务决算;负责本局基本建设投资管理和固定资产账务管理;负责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财务会计规章制度管理和有关会计事务协调工作。
主要负责人: 刘盼盼 (党委组织部)
负责本局干部管理、干部监督、劳动工资管理、出国(境)管理、机构编制管理、干部教育培训、全局性党建工作、退休人员管理等工作。
主要负责人: 倪卫东 (纪委办公室)
负责开展本局纪检监察有关工作。
主要负责人: 李茂宏 (党委宣传部)
负责本局党群工作;负责本局党的思想建设和宣传教育工作;负责本局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工会、团委按照有关规定、章程建立组织,其办事机构与机关党委(党委宣传部)合署办公。
主要负责人: 沈易明 (后勤服务中心)
负责本局后勤服务保障以及局内安全保卫工作。
主要负责人: 倪卫东
㈤ 金融办属于哪个部门
金融办一般作为地方政府下辖的一个办公室,一般与地方政府各部门同级别,即:省政府金融办--正厅级、市政府金融办--正处级、县政府金融办--正科级,乡镇人民政府无金融办公室。金融办受同级党委、政府领导,由上级政府金融办业务指导。
金融办,即地方政府金融服务(工作)办公室的简称。金融办是规划地方经济发展的金融大管家、地方金融生态建设的组织者、金融产业布局的掌控人、地方金融监控的防火墙。
(5)北京市金融局银行服务处处长扩展阅读:
金融办应该成为货币政策的重要贯彻者。从实践来看,如果没有地方政府的密切配合,货币政策在基层的传导、贯彻就会遇到很多困难。一个有效的地方金融管理机构,有助于地方政府及时了解和把握货币政策意图,有利于及时、准确地将中央的宏观调控落实到位。
山西金融办成立后,主动配合人民银行,共同承担起宣传、贯彻、执行货币政策的职责,放大了货币政策宣传倍数。
金融办公室是代表地方政府负责金融监督、协调、服务的办事机构,其主要工作职责为: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银行、证券、期货、保险、信托等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地方党委、政府有关地方金融工作的政策和各项决定、决议等,督导、检查落实执行党委、政府有关金融工作的重要工作部署。
引导鼓励和支持各类金融机构的改革创新、拓展业务,加大对地方经济和各项事业发展的支持。
二、研究分析宏观金融形势、国家金融政策和本地区金融运行情况,制定本地金融及金融产业发展的中短期的规划和工作计划。
提出改善金融发展和安全环境的意见和建议,加强对金融业、证券业、保险业的服务,促进地方经济协调发展和稳定。
三、积极协助上级政府和监管机构对本地金融机构的管理或监管。协调、支持和配合上级派驻监管机构对各银行、证券、期货、保险、信托等金融机构及行业自律组织的监管。
负责本地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建立和完善信用制度及法规体系,监管信用中介机构;监督管理中小企业贷款担保基金和中小企业贷款担保机构,指导本地中小企业贷款担保工作。
认真做好配合协调和信息交流工作,协助协调解决金融业、证券业、保险业发展中应由地方政府需解决的问题。
㈥ 政府下属有个机构叫金融办,因为不怎么听说,谁能给介绍一下他和银监局是什么关系谁是谁的上级谁管
金融办,就是地方政府金融服务(工作)办公室的简称。金融办是规划地方经济发展的金融大管家、地方金融生态建设的组织者、金融产业布局的掌控人、地方金融监控的防火墙。金融办是地方政府的下设机构,一般作为地方政府下辖的一个办公室,一般为正处级单位,受上级金融局业务指导。
金融办和银监局两者之间不存在相互管辖,也就不存在谁是谁的上级。因为银监局是中国银监会在地方的派出机构,而中国银监会是中央政府管理经济的“一行三会”之一(央行、银监会、保监会、证监会),是国务院直属的正部级单位。
银监局管理本辖区的各人民银行分行、国有银行分行和股份制银行分行,金融办的职责更多的是协调本辖区的金融发展与规划。银监局是专业型的管理机构,金融办是行政性的管理机构。
如果一定要说谁的管辖权更大,那就是银监局了,因为专业型优先于普通型。但是金融办的涉及范围更广,因为金融业不仅包括银行,还有其他担保、贷款等行业。
(6)北京市金融局银行服务处处长扩展阅读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银监会或银监会;英文:China Banking Regulatory Commission ,英文缩写:CBRC)成立于2003年4月25日,是国务院直属正部级事业单位。根据国务院授权,统一监督管理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及其他存款类金融机构,维护银行业的合法、稳健运行。
中国银监会于全国3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和5个计划单列市设立了36家银监局,于306个地区(地级市、自治州、盟)设立了银监分局,于1730个县(县级市、自治县、旗、自治旗)设立了监管办事处,全系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㈦ 浦东新区金融服务局的内设处室
(一)办公室
协调局内各业务部门的相互配合,督促检查局重点工作的落实情况;负责重要文件发布工作;负责机关内部会议组织、文电处理、电子政务、档案、机要、保密等行政工作;负责财务和资产管理、安全保卫、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外事工作;负责组织建设,做好干部的培养、选拔、任免、监督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培训、奖惩、福利及机构编制的管理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指导局工会、共青团、妇女等群众组织开展工作;负责国内金融区域合作和交流;负责对外联络、接待工作。
副主任:张晓燕 (主持工作)
(二)机构发展服务处
对口联系金融监管部门及其驻沪机构;负责传统监管类金融机构的引进和日常联系,了解传统监管类金融服务行业的发展情况,研究制定完善相关的政策;负责传统监管类金融行业的综合统计和分析;推动传统监管类金融机构的创新和发展;负责传统监管类金融行业的风险监测、防范和化解。
副处长:门庆兵 (主持工作)
特聘副处长(聘任制公务员):王健军
(三)金融规建协调处
负责服务各类金融市场和配套机构;负责金融专业配套服务企业的引进和日常联系,优化金融专业配套服务业的结构和机构组成;研究金融专业配套服务业与金融业互相促进的各类政策举措;支持本土的专业配套服务机构提升服务能力。
处长:安龙全
处长助理:原铨
(四)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处
研究金融业服务地方经济社会事务,制定推动金融业与新区产业和社会发展相结合的措施;利用金融资源支持新区重点产业发展融资,加大对科技企业和中小微企业的支持;制定并落实“银政合作”方案,通过“征信平台”和“金融服务窗口”为金融机构和中小微企业提供联系的桥梁;促进金融机构支持“三农”;推动金融机构参与新区的民生事业,促进社会发展。
处长:沈乃恩
副处长:黄健萍
副处长:隋丹
(五)金融创新服务处
负责重要文件起草工作;负责浦东金融核心功能区建设的推进和协调工作;组织研究浦东金融业发展和国际金融的重大问题;研究分析国内外宏观金融形势、国家金融政策和新区金融运行情况,提出政策建议;推进新区金融法制环境的建设;负责金融创新项目的前期研究,推动金融改革创新和对外开放;负责筹备社区金融文化活动,增强浦东金融文化氛围;负责筹备各类金融学术专题活动,增强浦东金融学术研究氛围。
负责人:张涌(兼)
㈧ 银监局合作处处长是什么级别
银监局合作处处长是正处级,银监局主要是统一监督管理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及其他存款类金融机构,维护银行业的合法、稳健运行。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银监会或银监会;成立于2003年4月25日,是国务院直属正部级事业单位。根据国务院授权,统一监督管理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及其他存款类金融机构,维护银行业的合法、稳健运行。
银监局合作处处长主要职责为:
1、制定有关银行业金融机构监管的规章制度和办法;起草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提出制定和修改的建议。
2、审批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及其业务范围。
3、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实行现场和非现场监管,依法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4、审查银行业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5、负责统一编制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数据、报表,抄送中国人民银行,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公布。
6、会同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提出存款类金融机构紧急风险处置的意见和建议。
7、负责国有重点银行业金融机构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8、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银监局合作处的主要职责:
一、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制定并发布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业务活动监督管理的规章、制度;
二、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审查批准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以及业务范围;
三、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行任职资格管理;
四、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制定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审慎经营规则;
五、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业务活动及其风险状况进行非现场监管,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分析、评价银行业金融机构的风险状况;
六、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业务活动及其风险状况进行现场检查,制定现场检查程序,规范现场检查行为;
七、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实行并表监督管理;
八、会同有关部门建立银行业突发事件处置制度,制定银行业突发事件处置预案,明确处置机构和人员及其职责、处置措施和处置程序,及时、有效地处置银行业突发事件;
九、负责统一编制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统计数据、报表,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公布;
十、对银行业自律组织的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
十一、开展与银行业监督管理有关的国际交流、合作活动;
十二、对已经或者可能发生信用危机,严重影响存款人和其他客户合法权益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实行接管或者促成机构重组;
十三、对有违法经营、经营管理不善等情形银行业金融机构予以撤销;
十四、对涉嫌金融违法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以及关联行为人的账户予以查询,对涉嫌转移或者隐匿违法资金的申请司法机关予以冻结;
十五、对擅自设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或非法从事银行业金融机构业务活动予以取缔;
十六、负责国有重点银行业金融机构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十七、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㈨ 人民银行金融研究局正处长是啥级别,相当地方上什么官
正处(县)级,相当于一个县的县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