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金融机构是提高资金融通的机构,它的作用是实现资金资源的最优配置,为经济发展提供血液。配置的双方无非资金供给方和需求方。所以金融机构提供的金融服务就是为资金供给方提供投资机会和为资金需求方提供融资机会,使双方都受益,使资金市场达到帕累托最优。
2、当前经济形势最大的特点就是不确定性,经济前景预期不明,繁荣和低迷随时有可能发生,物价上涨不断,实体经济萎缩(跑路潮,大量企业破产),经济出现泡沫(房价高企),投机严重。
3、在不确定的情况下,资金供给方的投资是有很大风险的,投资者很容易血本无归(看中国股市股民损失惨重),所以我认为金融机构应该为资金供给方(投资者)提供的金融服务应该以资产保值为重,有升值最好。比如投资于债券型基金和价值型基金,主要以大盘蓝筹股、公司债、政府债券等稳定收益证券为投资对象,像风险较大的成长型基金、杠杆工具、金融衍生品最好是敬而远之,投资于实物资产以抵御通胀的腐蚀也是不错的选择。
4、至于资金需求方,金融机构应实行结构性的资金提供政策,即不同行业的资金需求要区别对待,资金流向要实体经济倾斜,比如像办实业的中小企业要以低利率提供资金支持,促进它们的发展和壮大,对于房地产行业要严格限制资金流入,以利于房价下降,挤出经济泡沫,抑制过分投机;对于发展高科技的产业提供低利率的资金,对于高能耗,高污染,低产出的粗放生产行业限制资金进入,以利于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
PS:以上的建议只是金融机构应该做的事,而不是必须要做的事。金融机构也是经济人,它们只会追求利润最大化,所以很多行业和项目不应该给予资金支持的,但是只要利润高它们还是会放入资金的,所以以上的美好愿望并不容易实现。这需要国家层面的支持,以经济措施、法律措施和行政措施等政策组合引导金融机构这么做。任重而道远呀,努力吧,国家和人民!
B. 银行可以为客户提供哪些服务
按业务复杂程度和对网点依赖程度,银行业务可分为两块:一部分是传统业务,包括一般贷款、简单外汇买卖、贸易融资等,主要是靠大量分行网络、业务量来支持。另外是复杂业务,如衍生产品、结构性融资、租赁、引进战略投资者、收购兼并上市等,这些并不是非常依赖分行网络,是高技术含量、高利润的业务领域。
按照其资产负债表的构成,银行业务主要分为三类:负债业务、资产业务、中间业务,负债业务是商业银行形成资金来源的业务,是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和资产的重要基础。商业银行负债业务主要由存款业务、借款业务、同业业务等构成。
负债是银行由于受信而承担的将以资产或资本偿付的能以货币计量的债务。存款、派生存款是银行的主要负债,约占资金来源的80%以上,另外联行存款、同业存款、借入或拆入款项或发行债券等,也构成银行的负债。
资产业务是商业银行运用资金的业务,包括贷款业务、证券投资业务、现金资产业务,中间业务是指不构成商业银行表内资产、表内负债形成银行非利息收入的业务,包括交易业务、清算业务、支付结算业务、银行卡业务、代理业务、托管业务、担保业务、承诺业务、理财业务、电子银行业务。
(2)金融机构在提供产品和服务过程扩展阅读:
支付结算业务
支付结算类业务是指由商业银行为客户办理因债权债务关系引起的与货币支付、资金划拨有关的收费业务。
(一)结算工具。结算业务借助的主要结算工具包括银行汇票、商业汇票、银行本票和支票。
1.银行汇票是出票银行签发的、由其在见票时按照实际结算金额无条件支付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2.商业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商业汇票分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
3.银行本票是银行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4.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二)结算方式,主要包括同城结算方式和异地结算方式。
1.汇款业务,是由付款人委托银行将款项汇给外地某收款人的一种结算业务。汇款结算分为电汇、信汇和票汇三种形式。
2.托收业务,是指债权人或售货人为向外地债务人或购货人收取款项而向其开出汇票,并委托银行代为收取的一种结算方式。
3.信用证业务,是由银行根据申请人的要求和指示,向收益人开立的载有一定金额,在一定期限内凭规定的单据在指定地点付款的书面保证文件。
(三)其他支付结算业务,包括利用现代支付系统实现的资金划拨、清算,利用银行内外部网络实现的转账等业务。
C. 金融机构包括什么
金融机构是抄专门从事金融活动的组织袭,包括中央银行、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等各类银行和信用合作社、信托投资公司、投资基金、财务公司、证券公司、证券交易所、保险公司等实际上构成一个体系。金融机构的基本作用是提供创造金融交易工具,在金融活动参与者之间推进资金流转。
D. 为促进普惠金融发展,各金融机构推出了哪些创新的金融产品服务
金融机构在服务小微企业、农户、贫困人群等普惠金融重点服务对象时,往往面临客户分散、资信水平不高、信息规范化标准化不足、缺乏有效抵质押物等问题。针对小微企业、农户、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等普惠金融重点领域“短、小、频、急”的金融需求,金融机构不断改进服务方式,打造专属产品服务体系。
一是运用新型信息技术手段,拓展银行服务渠道。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服务渠道发展迅猛。截至2017年末,主要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网上银行、手机银行账户数已达32.8亿户,主要电子交易笔数替代率平均达到79.6%,其中,手机银行交易笔数占主要电子交易笔数的31.8%。
二是通过互联网、大数据等金融科技手段,提供线上信贷服务,提升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涌现出一批依托互联网、大数据等新技术的创新普惠金融产品。前海微众银行、浙江网商银行创新大数据模型风控模式,精耕个人小额消费贷款、电商贷款等细分领域。建设银行探索全流程线上融资模式“小微快贷”,2017年新增客户超过14万,当年放款1466亿元。互联网保险迅速发展,2017年互联网保险签单124.91亿件,较上年增长102.60%。
三是开展续贷业务创新,缓解小微企业贷款到期资金周转难题,提高贷款资金使用效率。目前,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邮储银行均已开展续贷业务,泉州银行创新续贷产品“无间贷”,截至2017年末累计为客户节约融资成本2.5亿元。
四是发展供应链金融,与核心企业合作对供应链上下游的小微企业进行批量授信、批量开发。农业银行“数据网贷”通过“核心企业推荐+历史数据分析”,向核心企业上下游小微集群客户提供全流程线上化的供应链融资服务。
五是完善贷款审批流程,探索运用零售业务管理技术,优化小微企业贷款审批政策和流程,压缩获得信贷时间。中国银行“信贷工厂”模式将授信流程从200多个步骤减少至23个,审批时间从2-3个月缩短为5-7个工作日,最快当天即可完成审批。
六是丰富抵质押品类型。在农村地区开展了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农民住房财产权和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贷款试点,开展林权抵押贷款,开展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抵质押贷款,缓解“缺担保”难题。
七是促进扶贫小额信贷健康发展。明确“5万元以下、3年期以内、免担保免抵押、基准利率放贷、财政贴息、县建风险补偿金”的政策要点,帮助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生产、增收脱贫。截至2017年末,银行业扶贫小额信贷余额2496.96亿元。
八是服务科创企业发展。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针对科技企业特点,探索建立有别于传统信贷业务的科技金融组织架构、管理机制、业务流程、风控手段以及保障体系。截至2017年末,银行业金融机构已设立科技支行、科技金融专营机构等645家;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和科创企业贷款余额分别为1.7万亿元和0.6万亿元;银行业金融机构外部投贷联动项下科创企业贷款余额225.6亿元。
九是创新农业保险产品,丰富价格保险、指数保险、制种保险的种类。2017年共开发出农业保险产品1714个,涉及215类农产品。价格保险标的扩大到4大类72个品种,指数保险已备案19个省(区、市)57款天气指数保险产品,制种保险开办省份达29个。
十是创新农产品期货期权产品,降低农业价格风险。已上市23个农产品期货品种和2个农产品期权品种,覆盖粮、棉、糖、林木、禽蛋、鲜果等主要农产品领域。稳步扩大“保险+期货”试点,目前已包括天然橡胶、玉米、大豆、棉花、白糖等5个品种,试点项目达到79个,试点区域包括黑龙江、新疆、云南等多个省(区、市)、覆盖近40个贫困县,各期货交易所支持资金总额达到1.23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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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论金融市场、机构与产品之间的关系
一 金融机构、金融中介机构与金融中介通常说,金融机构就是融通资金的机构,其实,不少金融机构不仅在融资,而且在投资。融资与投资在实际工作中似乎难以划分清楚,但从理论上是应当清楚的。一般说来,融资是将储蓄转化为投资的行为(双向);投资是通过资金运用取得回报的行为(单向)。在计算现金流量时,对融资、投资有另一种解释。融资活动主要影响企业的负债,增加负债减少资产(如现金支出),如发行股票、债券、向银行借款。投资活动主要是影响企业的资产,资产增减,如企业收回投资,减少一种资产,增加另一种资产,购置、处置各种资产。此外,经营活动如销售商品、提供劳务也产生的现金流量,这样划分的意义在于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反映现金业务的发展状况;投资活动的现金流量,反映未来业务的发展状况;融资活动的现金流量,反映负债规模。在现实生活中,我国把金融业划分为四大类,即银行、保险、证券、信托。这是按业务活动的特征进行的大致划分,并且未纳入所有的金融机构,如果要把所有的金融机构包括在内,则有直接从事融资投资的金融机构,如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财务公司、租赁公司、典当行等,也有间接从事融资投资的金融机构,如信用评估公司、信贷担保公司、专业的会计审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这些机构按其功能可分为:投资经营型金融机构、经纪服务型金融机构、公证仲裁型金融机构、社会保障型金融机构。一个金融机构可能具有单一的功能,也可能具有多种功能,如商业银行和信托公司,既融资,又投资,还提供各种金融服务。再如证券公司,有的只能从事经纪业务,则只能替客户买卖证券,有的除能从事经纪业务外,还能从事自营业务,则进行投资。在这种情况下,怎样给金融中介定义?中介者,居间也;居间者,媒质也;媒质者,助也。如果这样定义,则严格地说,金融中介机构应当是从事融资活动和提供各种金融服务的那些金融机构。这就是说,从事金融投资活动的不具有“中介”的性质,它们应当是金融经营机构。准确地说,是经营金融商品的机构。如果要把经营金融商品的机构也包括在金融中介机构中,则是广义的金融中介机构。在一些文献中,有人把金融中介与金融中介机构等同起来,认为金融中介就是指金融中介机构而言。其实,这是一种大致的说法,严格地说这二者的含义是不同的。广义上说,金融中介是指从事媒介融资、投资的活动;金融中介机构是指从事这种活动所形成的组织。形成了组织从事融资投资的媒介活动,是金融中介;没有形成组织仍从事融资、投资活动,也是金融中介。所以,金融中介与金融中介机构的含义是不同的。在浙江的农村有一种称做“银背”的个人,这种人一般在当地有较高威望和社会地位,有钱、有势,在民间信贷中充当掮客,即吸收一部份人的存款,向另一部分人发放贷款,这是一些地区民间广泛存在的能够被人们认可的金融中介活动。这就是说,金融机构、狭义的金融中介机构、金融中介是不能完全等同的。做这样的区分,有利于确认它们的不同性质,考察它们的特殊供求,制定对它们区别对待的政策,选择对它们的不同的管理方式。现代西方的金融理论把金融中介组织划分为三类,一是吸存金融中介组织,简称吸存机构;二是基金型的金融中介组织,简称投资基金;三是经纪人型的金融中介组织,简称经纪人。除经纪人以外,它们认为吸存机构相对投资基金来说有三大特点:一是投资人(基金盈余者)把资金投资于吸存机构,其价值不受吸存机构资产组合的影响;如果投资人把资金投资于投资基金,其价值要受投资基金资产组合的影响。为什么前者不受影响,而后者要受影响?因为二者的投资交易合约不同。二是投资人把资金投资于吸存机构,回报是相对固定的,而把资金投资于投资基金,回报是相对不固定的。三是吸存机构的资产相当部分是“不可转让的证券”,对此,不需要借款人提供必要的信息,这样的融资能适应那些出于保密不愿意提供信息的借款人的要求。它们强调经纪人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中介组织,因为真正意义上的中介组织要把资金盈余者的投资纳入自己的资产组合中,无论是吸存机构,还是投资基金都是这样。它们强调这一点是为了使资金盈余者的投资与自己的资产结合起来,以便“风险共担、利益同享”,有利于“保证投资回报”。“真正意义上的中介组织要把投资纳入自己的资产组合中”,这样的论断也反映在《新帕尔格雷夫经济学大辞典》中。它指出:“金融中介是从事买卖金融资产事业的企业”。把这种企业称作“金融中介”,是要表明金融中介在资产选择、组合当中的作用,应当说是广义的金融中介。而对相对狭义的金融中介而言,实际上是“金融经营”。这样的概括基本上符合西方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的实际,说它“基本上”符合实际,是因为在那里有的金融机构运作中,没有资金盈余者的投资与自己的资产结合起来,比如“契约型基金经理公司”,它具有单纯的中介机构的性质,只有“公司型基金经理公司”才把资产盈余者的投资与自己的资产结合在一起。在市场经济中,中介组织是介于企业、个人之间,为其服务、沟通、监督、协调为主要职能的社会组织。它主要由三类组成:一是行业性中介组织,如行业协会、学会、商会、研究会;二是公证性中介组织,如律师、会计师、资产评估等事业事务所以及证券、仲裁等中介组织;三是服务性中介组织,如就业、广告、房地产等服务组织。在考察金融领域的中介组织时,必须服从于市场经济中中介组织的传统和习惯,即长期以来已经被社会公众广泛认同的含义和能够接受的概念。因此,我们更倾向于把金融经营组织与真正的金融中介组织区别开来。二、金融中介机构存在和发展的理论支撑1.代表性的金融中介理论:交易成本说和信息对称说。金融中介机构为什么能够存在和发展,换句话说,它存在和发展的必要性和可能性,靠什么理论支撑解释?于是就产生了各式各样的金融中介理论。最具有代表性的金融中介理论是“交易成本说”和“信息对称说”。“交易成本说”认为,金融中介机构之所以存在,就在于它能降低交易成本,如果交易成本等于零,金融中介机构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信息对称说”认为,金融中介机构之所以存在,就在于它能够缓解资金融出者与融入者双方的信息不对称,如果二者的信息是对称的或容易把握的,金融中介机构也没有存在的必要。这两种学说密切相关:金融中介机构的存在能降低交易成本,就在于它掌握信息的系统性、广泛性和专业性,可信性和分享性,也就是说,它在融资中能够系统地、较大范围地掌握融资双方的信息,而这些信息经过专业化的分析、加工,提高它们的可信度,使得每个投资者都可以分享,因而能大大降低每个投资者参与金融交易的成本。除“交易成本说”和“信息对称说”外,用来解释金融机构存在和发展的金融中介理论,还有“规模经济说”、“防范风险说”和“增强资产流动性说”。“规模经济说”认为,金融中介机构是“贷者的集中和借者的集中”,“积少成多,续短为长”所以能求得规模经济。“防范风险说”认为,金融中介机构能转移风险、分散风险和稳定风险。转移风险是指通过它的操作能使风险在时间、空间上变动;分散风险是指它通过对资产负债的“打包分拆”,使风险降低到可接受的程度;稳定风险是指它能够协调社会上风险偏好者与风险厌恶者之间的关系,从而使整个社会的金融风险稳定在一定承受力的水平上。“增强资产流动性说”认为,金融中介机构能够提供多种多样的金融商品,从而使资产的替代品多元化、连续化,能够提高资产的变现能力,从而增强其流动性。金融中介理论虽然各种各样,但它们都集中回答一个问题,即金融中介机构为什么能够存在,或它们的生命力何在。尽管如此,它们观察问题的角度仍有所不同或者说提出这种学说有着不同的思维方式:“交易成本说”、“信息对称说”和“增强资产流动性说”,是基于融资参与者的角度,分析金融中介机构存在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而“规模经济说”和“防范风险说”是基于金融中介机构自身的角度,分析金融中介机构存在的必要性和可行性。2.市场发展与金融中介理论的推进。20世纪60~70年代以后,由于金融创新和金融商品的增多,金融市场有很大的发展,但金融中介机构并没有减少,反而增多,企业和家庭仍然依赖金融中介机构融资,这种状况主要体现为“共同基金”的兴起。解释这种状况兴起的原因是“参与成本说”。“参与成本说”认为:金融市场具有有限参与的性质,即并不是每一个投资者都能无成本地参加交易的,参加交易必须付出成本,有了成本因而参与有限。换句话说,要参与金融市场必须付出成本即“参与成本”。参与成本包括学习成本和机会成本,学习成本是为了取得参与金融市场交易的能力,减少机会成本是为了节约参与金融市场交易的时间。由于存在“参与成本”,为了减少“参与成本”,不少企业、家庭仍然依赖金融中介机构融资,这也是站在投资者的角度,阐明中介机构存在的必要性和可行性。3.发展中国家的实际与中介理论创新。上述解释金融中介机构存在的理论是基于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的现实,总的说来具有解释力和生命力。但怎样运用这些理论去解释发展中国家、特别是处于转型经济中的发展中国家金融中介机构存在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则需要研究。理论来源于实践并结合实践,发展中国家最大的实际是寻求发展,经济和社会发展是发展中国家的首要任务,而一般说来,面对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环境是资源丰富,但经济发展不平衡,收入差距较大。在这种状况下,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不是一般意义上需要金融中介机构,而是特殊意义上需要金融中介机构。其特殊性就在于:(1)不仅需要金融中介机构融通资金,而且需要它们积累资金;(2)不仅需要金融中介机构支持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而且需要金融中介调控经济和社会的发展;(3)不仅需要金融中介机构为家庭和企业的资产选择服务,而且需要金融中介机构为政府特别是地方政府的经济发展服务。在这种状况下,金融中介机构存在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很大程度上或主要不是市场调节的需要,而是政府调控的需要。特别是在“信用必须集中于国家手中”的传统理论指导下,更是明显。所以,结合发展中国家的实际,解释金融中介机构存在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应当看到政府推动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这可谓创新的金融中介理论:“推动发展论”。我国不仅是发展中国家,而且是转型经济的国家,现阶段的要务是发展的同时要致力于改革。不发展,经济实力上不去;不改革,经济体制难以转型。这是我国当前面临的最大的实际。面对这样的实际,不仅要推动金融中介机构的发展,而且要促进其改革,而面对改革的最大课题,是如何促进国有经济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以国有经济为主体,这种体制反映在金融领域长期以来的状况是:国有企业缺乏资本金,而流动性资金的需要主要由银行特别是国有银行供给。金融中介机构不仅为国有企业积累资金,而且几乎成43为国有企业的财务结算和现金出纳。为了彻底改变这种状况,需要金融中介机构在资金融通方面、机制建立方面以及市场导向方面等,采取配套措施。也就是说,要从这一方面去理解认识金融中介机构存在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这可谓又一创新的金融中介理论:“配套改革论”。随着经济的发展,货币收入水平的提高,思想观念的转变,人们的需求在变化。相当多的人不仅要消费物质产品,而且要消费精神产品;不仅要劳动就业,而且要赢得更多的时间休闲。在这种状况下,金融消费方兴未艾,是现阶段呈现出的新生事物。概括地说,金融消费是社会公众购买金融公共产品享受金融服务的行为。这种行为与金融投资有联系,但有别于金融投资,它们的主要区别是:金融消费要付出,不能求得额外的回报,而金融投资一般都要寻求回报;金融消费不存在风险,而金融投资一般都存在风险;金融消费与金融中介机构发生的契约关系是承诺提供服务与享有服务的关系,而金融投资是债权债务关系。这种区别表明:沿用传统的或已有的金融功能是难以解释的;同时表明,社会对金融的需要促进了金融中介机构功能的发展。反过来说,金融功能的发展必须适应社会对金融消费的需要。所以,用以解释金融中介机构存在和发展的金融中介理论,绝不能停留在已有的理念上。已有的理念主要基于发达的市场经济,立足于融资、投资、避免风险,它没有纳入金融消费。但客观的形势是社会经济生活的状况逼着我们要从实际出发,要面对现实。基于这样的理念,在解释金融中介机构存在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中应当纳入“金融消费论”,这可谓金融中介理论的重要创新。三、机构融资与市场融资总的说来,机构融资与市场融资二者体现的契约关系不同、技术安排不同、可选择的范围不同等。一般说来,机构融资要产生双层的契约关系,即资金融出者与中介机构的契约关系和中介机构与资金融入者之间的契约关系,而市场融资只产生单层的契约关系,即资金融出者与融入者之间的契约关系。双层的契约关系会产生多重的激励机制、约束机制和监督机构;单层的契约关系会产生单一的激励机制、约束机制和监督机构。由于机构在融资中能够提供一种信用资证,作为资金融出方资产的替代品,比如银行签发支票,在技术上能够转换。而在市场融资中,没有中介机构提供的信用资证作为资金融出方的资产替代品,在技术上不能转换。相对说来,机构融资可选择的范围较窄,而市场融资可选择的范围较广。是选择机构融资,还是选择市场融资,其影响的因素较多,重要的是融资的成本和效率。这取决于需求与供给双方的选择。一般说来,(1)机构融资由机构运作,具有间接性和集中性的特征,主体双方是既定的;而市场融资由供求双方运作,具有直接性和分散性的特征,融资的一方即融出方是不确定的。(2)机构融资,信息不需要投资者把握,外部信息内部化,信息可不透明,可“暗箱操作”;而市场融资信息必须要投资者自己把握,内部信息外部化,信息必须透明,不能“暗箱操作”,如果暗箱操作有违“公开、公正、公平”。(3)机构融资是一种复合型的融资,能够分散风险,风险由机构承担。而市场融资是一种单一型的融资,难以分散风险,风险由投资者承担。总之,机构融资与市场融资的划分在于二者有不同的性质、特点,是融资制度的安排。一般说来,融资双方只能在既定的制度中选择。但融资制度是融资双方创造的,是发展变化的,所以要考察机构与市场的关系。四、金融机构与金融市场的关系金融市场不是一个空间概念,而是货币和其他金融商品的供求关系体系。金融机构作为金融市场的主体应当是这一体系供求关系的孕育者、承担者和推动者。讨论金融机构与金融市场的关系,也就是考察市场主体与供求关系体系的关系。它们的关系是相互支撑的、互动的、互补的和相互替代的。1.机构与市场应当是不同的组织或不同的制度安排,它们共同构成一国的金融体系。这二者除具有不同的特性外,它们之间是相互支撑的。金融市场靠金融机构提供的产品支撑,金融机构的展业靠金融市场支撑。当金融机构提供的产品具有标准化趋于成熟时,这种产品就会成为金融市场金融交易的对象;当金融市场的包容能力增大、化解风险的能力增强时,金融机构的资产就能证券化融入金融市场。2.机构与市场相互支撑是静态的考察,如果从动态考察,则二者是互动的关系,即金融机构的有效运作将扩大市场供求关系体系,而市场供求关系体系扩大,又要求金融机构结构的外部调整和内部治理改善。结合我国的实际,比较典型的事例是个人委托贷款和商业银行保理业务的产生。个人委托贷款建立在对金融机构信任的基础上,但金融机构又不能作出承诺担保,它只能起着牵线、搭桥和公证的作用,要有效地运行就必须有良好的信用环境和健全的信用制度。为此,就要求有信托性金融机构,担保和信用评估类金融机构介入,而当它们有效介入后,市场便扩大了。商业银行保理业务建立在多方契约关系的基础上的,这种契约关系要能保证实现,不仅要承诺应尽的义务,而且要享有必要的权利,比如掌握有关方面的市场营销和财务状况,这样就需要改善金融机构的内部治理结构,以适应变化了的市场关系的需要。这二者的互动表明机构的展业必须适应市场的要求,而市场的需求促使机构的外部调整和内部治理结构的改善。美国经济学家默顿(Merton)认为,机构与市场之间的联系是动态的具螺旋式的推进,意思是进入金融交易的产品从无到有、从特殊到一般,从不成熟到成熟,始终处于一种动态的过程中。在这一过程中,金融创新起着推动作用。3.机构与市场互补主要基于融资的多元化供给和多样化需求。以机构融资来说,有融资的“百货公司”,也有融资的“专卖店”;有公有银行,有民营银行。各种金融机构的信用状况、经济实力、技术平台、市场定位又有不同,在这种情况下,多样化的资金需求面对着多元化的资金供给。怎样选择,有可能倾向于机构,有可能倾向于市场,也可能“半机构,半市场”。这样,机构与市场在选择中就起着互补作用。机构与市场的互补还体现在功能方面。一般说来,机构融资在特定条件下,债权债务关系的约束力相对集中但力弱;而市场融资在群体力量的组合下,债权债务关系的约束力相对分散但力强。这样就可能产生以市场融资去弥补机构融资的不足,或者以机构融资弥补市场融资的不足,这就是功能上的互补。4.机构与市场的替代主要基于交易成本、风险度和资产的流动性。当机构融资的交易成本低于市场融资时,选择机构融资,相反,选择市场融资;当机构融资的风险度小于市场融资时,选择机构融资,相反,选择市场融资;当机构融资有利于增强资产的流动性时,选择机构融资,相反,选择市场融资。这样的替代关系还会基于其他因素,有正常的,有非正常的。比如,在商业银行混业经营的情况下,就可能产生“以债收贷”和“以贷承债”的情况,这也是一种替代,只不过是一种非正常的替代,会产生有损于投资者及广大社会公众的替代。因此,考察机构融资与市场融资的替代,既要看到它积极的一面,又要看到它消极的一面,既要评价它的正面效应,又要指出它的弊端。
F. 企业成长的不同阶段哪些金融机构会提供哪些产品或服务
该理论把企业的资本结构、销售额和利润等作为影响企业融资结构的主要因素,将企业金融生命周期划分为三个阶段:创立阶段、成熟阶段和衰退阶段。后来,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Weston & Brigham对该理论进行了扩展,把企业的金融生命周期分为六个阶段:创立阶段,成长阶段Ⅰ、成长阶段Ⅱ、成长阶段Ⅲ,成熟阶段和衰退阶段。
该理论提出在企业各个阶段的融资来源为:
(1)在创立阶段,融资来源主要是创业者的自有资金,资本化程度较低。
(2)在成长阶段Ⅰ,融资来源主要是自有资金、留存利润、商业信贷、银行短期贷款及透支、租赁,但存在存货过多、流动性风险问题。
(3)在成长阶段Ⅱ,除了有成长阶段Ⅰ的融资来源外,还有来自金融机构的长期融资,但存在一定的金融缺口。
(4)在成长阶段Ⅲ,除了有成长阶段Ⅱ的融资来源外,还在证券市场上融资,但存在控制权分散问题。
(5)在成熟阶段,则包括了以上的全部融资来源,但投资回报趋于平衡。
(6)在衰退阶段,则是金融资源撤出,企业进行并购、股票回购及清盘等,投资回报开始下降。
其后,美国经济学家Berger & Udell对Weston & Brigham的企业金融成长周期理论进行了修订,把信息约束、企业规模和资金需要量等作为影响企业融资结构的基本因素来构建企业的融资模型,从而得出了企业融资结构的一般变化规律,即在企业成长的不同阶段,随着信息约束、企业规模和资金需要量等约束条件的变化,企业的融资结构也随之发生变化,处于早期成长阶段的企业,其外源融资的约束紧,融资渠道窄,企业主要依赖内源融资;而随着企业规模的扩大,可抵押资产的增加,资信程度的提高,企业的融资渠道不断扩大,获得的外源融资尤其是股权融资逐步上升。Berger等使用美国全国中小企业金融调查和美国联邦独立企业调查的数据,对美国中小企业的融资结构进行检验证实了该理论。
企业金融成长周期理论为解释处于不同发展阶段的中小企业融资结构特点提供了思路。但我国中小企业的融资结构是否符合该理论,目前国内有关学者多用实证分析的方法进行研究。据国际金融公司(IFC,1999)在中国北京、成都、顺德、温州等地开展的一项针对民营企业的调查表明,我国民营企业不论处在哪个发展阶段,其融资来源都严重依赖于内部融资 。而在《中小企业发展问题研究》联合课题组发布的《2005年中国成长型中小企业发展报告》也显示,目前中小企业首选的筹资方式中,利用企业积累的自有资金占48.41%、通过银行贷款来扩大生产规模占38.89%,其它形式筹资不足13%,通过发行股票和债券进行融资仅占2.38%。这说明了我国中小企业多把内源融资作为首选的融资方式,而银行贷款、发行股票或债券等外源性融资运用得极少。经过我国学者的反复证明,发现我国的中小企业基本适用这个理论。
G. 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这两个概念如何区分
可以抄从以下两点区分这两个概念:
1、两者的定义不同:金融产品是指投资标的,即为投资项目。而金融服务是指投资者参与整个投资所享受道德服务。
2、两者的内涵不同:金融产品是指股票、期货、外汇、现货、贵金属等投资项目。而金融服务,包括在做投资之前,给予投资者所需要投资的项目产品介绍,开户,后期服务等。
H. 银保监局如何为金融机构提供更好的服务
合理安排营业网点及营业时间,保障基本金融服务和关键基础设施稳定运行。对于临时调整停业网点情况,应提前做好宣传说明及客户分流,并向我局对口监管处室进行报备。辖内机构总、分行(司)相关管理部门及业务条线应实行假期关键岗位带班值班机制,确保及时响应并有效满足城市运行必需、疫情防控必需、群众生活必需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等领域的配套金融需求。要全面加强对医疗及科研机构、疫情防控相关企业和一线医护人员等方面的各项金融服务,积极主动对接,开通绿色通道,全力支持抗击疫情。要高度重视因疫情暂时受困的行业、企业和人群,调整完善相关信贷、理赔政策,支持其战胜疫情灾害影响。
三、加强场所与员工管理
各银行保险机构要认真落实上海市“三个覆盖”“三个一律”等工作要求,做好员工健康监测和相关信息申报。要配置必要的卫生防疫设备,为大堂、柜台、安保等一线岗位服务人员提供相关防护用品,落实办公场所和营业网点的消毒、通风、体温检测等防控措施。要推动科技赋能,加大自助设备、网上银行、电话银行、手机银行等服务渠道的宣传力度,提升银行保险服务的便捷性和可得性,减少人员聚集。要通过减少现场会议,鼓励电话及线上沟通等各种方式,有效降低人员交叉流动带来的疫情防控压力。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并按照要求迅速采取相应防控措施。
四、推动形成行业合力
上海市银行同业公会、保险同业公会要结合地方实际,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通过官网、官微加强防疫知识教育,做好政策宣传,积极倡议和组织会员单位更好地履行社会责任。要切实加强行业自律,维护市场秩序,严禁借机炒作、曲解政策、误导销售、同业诋毁、哄抬金融产品定价等行为,为本市广大金融消费者提供一个安全、放心、卫生的金融消费环境
I. 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这两个概念如何区别呢
可以从以下两点区复分这制两个概念:
1、两者的定义不同:金融产品是指投资标的,即为投资项目。而金融服务是指投资者参与整个投资所享受道德服务。
2、两者的内涵不同:金融产品是指股票、期货、外汇、现货、贵金属等投资项目。而金融服务,包括在做投资之前,给予投资者所需要投资的项目产品介绍,开户,后期服务等。
J. 金融机构,应开发怎样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来适应中小企业的融资要求
首先是抄金融机构要解决袭一个认识问题,不要迷信大机构、大贷款。大额贷款、大机构不一定没有风险。反过来看小机构支持小企业并不是无利可图。
其次是融资方式上。一般中小企业财务状况较差 固定资产少 债权债务较多 金融机构开发的融资产品在担保抵押方式上要创新 应倡导应收账款融资 信用联保贷款等
中小企业融资一般规模较小 融资成本高 所以集合贷款值得推广 如当下的结合债券
还有就是融资服务问题。中小企业融资审批核查手续复杂 效率低下 控制风险是应该的 但是也需要简化创新融资流程 金融机构可适当下放中小企业流动资金贷款审批权限,对有市场、有效益、有信用的中小企业可以发放信用贷款,简化审贷手续,完善授信制度,扩大信贷比例,以降低企业的融资成本和银行的管理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