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存款类金融机构管理的一般原则有哪些它们的措施和原因分别是什么
存款类金融机构一般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准入门槛比较高,因为他们是重点行业,重点机构,需要收到,严格的监管,所以,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管理原则也是比较严格,注重内控合规和风险防范。
『贰』 政府监管银行金融机构的主要原因有哪些监管法规为什么不能无限扩张
政府监管银行金融机构的主要原因是
1 中国的国体决定,且在国际上也有规定要求央行的存在,而中国的银行金融机构也是由央行监管的,但其中的一些措施和资本主义国家不同。
2.由于现代的经济环境和中国的经济发展并未达到发达国家,且中国的市场化并未真正有效,而资本市场并不发达,不完善。若不监管金融机构的话,风险较大。
3.由于我国的银行大部分还是国有性质的,若不监管就代表着人民的利益无法得到保障。
监管法规若无限扩张就表明 监管的权力无限扩大,在市场之上, 而现在中国的经济也是商品市场经济,若在市场之上,必定会引起市场的波动,进而影响经济、政治、社会稳定。
而且市场是一只看不见的手,是可以较为有效对经济进行反馈从而带动经济的进步,市场的作用也不容忽视。
大晚上的就想到这么多了-。-
『叁』 金融机构混业经营的原因有哪些
所谓金融超市,是抄指将金融机构的各种产品和服务进行有机整合,并通过与保险、证券、评估、抵押登记、公证等多种社会机构和部门协作,向企业或者个人客户提供的一种涵盖众多金融产品与增值服务的一体化经营方式。所谓混业经营是指商业银行及其它金融企业以科学的组织方式在货币和资本市场进行多业务、多品种、多方式的交叉经营和服务的总称。金融混业经营是世界金融发展的大趋势,也是中国金融改革的最终目标之一。从国内外的情况看,混业经营有诸多公认的好处,比如:为资金更合理的使用、更快的流动创造了有利条件;有助于金融各个领域之间发挥协同作用,减少或避免拮抗作用;有助于对风险的系统监管等。只有混业经营才有助于对风险的系统监管。
『肆』 金融机构和银行机构怎么形成的
最早的金融业发源于西欧古代社会的货币兑换业。
银行是商品货币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它的产生大体上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出现了货币兑换业和兑换商。
第二阶段:增加了货币保管和收付业务即由货币兑换业演变成货币经营业。
第三阶段:兼营货币保管、,收付、结算、放贷等业务,这时货币兑换业便发展为银行业。
20世纪以来,随着国际贸易和国际金融的迅速发展,在世界各地陆续建立起一批世界性的或地区性的银行组织,如1930年成立的国际清算银行、1945年成立的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即世界银行)、1956年成立的国际金融公司、1964年成立的非洲开发银行、1966年成立的亚洲开发银行等,银行在跨越国界和更广泛的领域里发挥作用。
金融机构:
是指专门从事货币信用活动的中介组织。我国的金融机构,按地位和功能可分为中央银行、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和外资、侨资、合资金融机构四大类。 第一类,中央银行,即中国人民银行。 第二类,银行。包括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 第三类,非银行金融机构。主要包括国有及股份制的保险公司,城市信用合作社,证券公司(投资银行),财务公司等。 第四类,在境内开办的外资、侨资、中外合资金融机构。以上各种金融机构相互补充,构成了一个完整的金融机构体系。
『伍』 金融机构监管 金融市场监管是什么关系
金融机构是金融市场的主要参与者及构成要素之一。金融市场监管要大于金融机构监管版。
金融有五大行业:权银行、证券、保险、信托、租赁。
但金融监管绝不仅限于此五行业,比如高利贷、地下钱庄、洗钱等等也属于金融监管的范围。
谢谢
『陆』 中国金融机构监管部门有哪些
中国现源行金融监管架构是“一行三会”。“一行”为中国人民银行。“三会”是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中国保监会,分别负责银行、证券、保险三大市场的监管
1、中国人民银行,负责货币政策。
2、银监会,统一监督管理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以及其它存款类金融机构。
3、证监会,负责对全国证券、期货业进行集中统一监管。
4、保监会,负责统一监督管理全国保险市场。
金融监管体制是金融监管的职责划分和权力分配的方式和组织制度。国际上主要的金融监管体制可分为双线多头监管体制、一线多头监管体制和单一监管体制。
金融监管体制是各国历史和国情的产物。确立监管体制模式的基本原则是,既要提高监管的效率,避免过分的职责交叉和相互掣肘,又要注意权力的相互制约,避免权力过度集中。
在监管权力相对集中于一个监管主体的情况下,必须实行科学合理的内部权力划分和职责分工,以保证监管权力的正确行使。
网络-中国金融机构监管体制
『柒』 三大对金融机构的监管部门都有哪三个
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
从体制上看,我国的金融监管体制应属于“一元多头”,即金融监管权力集中于中央政府,由中央政府设立的金融主管机关和相关机关分别履行金融监管职能,即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分别监管银行、证券、保险机构及市场,中国人民银行、审计机关、税务机关等分别履行部分国家职能。
银监会负责对银行业的监管,证监会作为国务院证券监督机构对全国证券市场实行集中统一的监督管理;保监会负责对全国保险业和保险市场的统一监管。
(7)监管类金融机构产生原因扩展阅读:
1、金融监管的主要对象:
金融监管的传统对象是国内银行业和非银行金融机构,但随着金融工具的不断创新,金融监管的对象逐步扩大到那些业务性质与银行类似的准金融机构,如集体投资机构、贷款协会、银行附属公司或银行持股公司所开展的准银行业务等。
如今,一国的整个金融体系都可视为金融监管的对象。
2、金融监管的主要内容:
对金融机构设立的监管;对金融机构资产负债业务的监管;对金融市场的监管,如市场准入、市场融资、市场利率、市场规则等等;对会计结算的监管;对外汇外债的监管;对黄金生产、进口、加工、销售活动的监管;对证券业的监管;对保险业的监管;对信托业的监管;对投资黄金、典当、融资租赁等活动的监管。
『捌』 金融机构委托第三方监管的原因是
就是找一个不偏向任何一方的人或机构做个担保,避免因私人或是公事冲突造成偏向一方的利益受到损失,在一个也是为了确保双方合理的利益,大家都放心
『玖』 为什么银行业需要监管
银行业监管有广义和狭义两种理解。从狭义上讲,银行业监管是指国家金融监管机构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组织及其业务活动进行监督和管理的总称。广义的银行业监管则不仅包括国家金融监管机构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外部监管或他律监管,也包括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内部监管或自律监管。
银行业监管是一国金融监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尽管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各国金融监管的内容、手段及程度有所变化,但与其他行业相比,以银行业为主体的金融业从来都是各国管制最严格的行业。究其原因,主要是由金融业本身的特殊性及其在现代市场经济中的重要地位决定的。
首先,在世界经济日益全球化、资本化、电子化的今天,金融已不再扮演简单的“工具”或“中介”角色,而是积极地对各国经济起着促进甚至是先导的作用,成为一国经济发展的关键因素。因此,金融业的稳定与效率直接关系到经济的发展、社会的稳定乃至国家的安全,必须对金融业进行严格的监管,确保金融体系的安全和高效运作。
其次,银行等金融机构面对的都是社会公众,其经营与公众的信任度有着密切关系,带有鲜明的公众性的特点。相对而言,银行是一个非自由竞争的行业,具有一定的垄断性,这必然影响市场机制发挥作用。另外,出于安全或保护客户财务信息机密的需要,银行的信息披露度不高,造成公众获取信息的不对称,使公众难以对金融机构的风险和业绩作出准确判断。因此,需要政府从外部对金融机构的行为进行有效监管,以调节垄断性带来的市场机制相对失灵现象,减轻信息不对称造成的评价和监督困难,达到保护公众利益的目的。
再次,金融业尤其是银行业有着特殊的风险。与一般的工商企业不同,高负债和无抵押负债经营是银行营运的基本特点,存款客户可以随时要求提兑,这种特殊的经营方式容易造成风险的聚集与放大,一旦出现挤兑现象或其他的营运危机,所危及的往往不只是单个银行,还会累及其他银行乃至整个银行体系,引发系统性金融危机。20世纪下半叶以来,金融市场全球化以及金融创新的活跃在促进金融业迅速发展的同时,也大大加剧了金融体系的风险,并对传统的监管制度提出了挑战,对金融监管提出了新的要求。在这种情况下,加强对银行业的监管尤显重要,这已成为各国监管机构及专家学者们的共识。
国家金融监管机构对银行业的外部监管与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自律监管是相辅相成的。国家金融监管机构的外部监管以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保障金融秩序的宏观稳定为目标,以防范和化解银行业风险为重点,在银行业监管中起着主导作用。然而,和其他的外部监管制度一样,金融监管机构的外部监管不可避免地带有滞后性和监管盲区,尤其对于金融机构的某些高风险业务,如以金融衍生品为代表的银行表外业务,监管部门很难及时有效地予以监管。由此,自20世纪末,随着金融创新对传统银行监管制度的挑战,各国普遍重视金融机构的自律管理,纷纷立法,要求银行等金融机构加强以内部风险控制为核心的自我监管,并制定标准指导银行对其自身风险进行内部考量与评估。可见,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内部自律监管是政府监管部门外部监管的必要的有益补充。
『拾』 金融机构的业务监管主要体现哪几个方面
中央银行金融来监管的源内容大致有以下10项:①对金融机构设立的监管,②对金融机构资产负伤业务的监管;③对金融市场的监管,包括市场准入、市场融资、市场利率、市场规则等;④对会计结算的监管;⑤对外汇外债的监管;⑥对黄金生产、进口、加工、销售活动的监管;⑦对证券业的监管;⑧对保险业的监管,⑨对信托业的监管;⑩对投资黄金、典当、融资租赁等活动的监管。
对商业银行的监管是中央银行监管工作的重点,以美国为例,美国
对商业银行实施金融监管的主要内容有:
(1)《巴塞尔协议》与资本充足率监管。
把资本充足性与风险管理一起考虑是美国金融管理当局于80年代中
期开始的,目前已为世界主要国家所普遍采用。而且随着跨国银行业的大力发展,那些资本要求相对低的银行在全球市场上具有比较优势,要求实行统一资本充足的国际标准的呼声越来越高。这一呼声受到国际清算银行的重视,组织了10国中央银行进行广泛的讨论,于1988年达成了统一的国际标准,记载这一标准的文件,就是著名的《巴塞尔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