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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金融资产证券化

发布时间:2021-04-24 14:07:10

⑴ p2p的认知与末来发展趋势

P2P理财行业是一种新兴的互联网金融商业模式,其刚刚进入发展期,在未来的5年内将会进入黄金发展期。中国在未来几年逐步进入信用消费社会,相对信用卡分期付款的年化18%左右的利率,P2P的12%到15%的年利率将会具有一定的吸引力。P2P行业未来应将重心放在自身风险管理和运营成本控制方面,由于大量投资人的出现,风险管理水平的提高,平台的资金将不会是问题。
严格的讲中国的P2P行业的商业模式同美国完全不同,仅仅部分借用了美国线上的方式来进行资金的收集和放款。中国的P2P行业的商业模式目前本质是小额贷款公司的线上化,可以认为是民间融资的O2O,是中国特有的新兴商业模式,其对中国的经济是起了一个非常积极的作用。
金融行业老大哥银行,拥有150亿资产。最近5年来经常被政府、企业和媒体抱怨,其不支持中小企业,嫌贫爱富,暴利行业。其实银行也有苦衷,在中国目前非市场化监管环境,银行的风险指标被央行和银监会严格控制例如存款准备金20%,存贷比75%,不良贷款少于1%,禁止理财产品相互交易等。地方政府对城商行,农商行资金使用的行政干涉,使银行没有多余资金发放给中小微企业。无法满足大量企业的金融需求,因此给影子银行提供了巨大的市场。据招商证券初步统计,2013年影子银行规模为32.7万亿,其中民间借贷7.4万亿,委托贷款8.3万亿,融资信托类5.8万亿。P2P的出现降低了民间借贷的资金成本和借贷利率,并且扩大了资金来源。主要表现为过去P2P投资大部分为从事民间借贷投资的人,现在增加了来自互联网的个体投资者。
谈P2P行业的未来应首先应对P2P行业的发展前景进行阐述,P2P行业是一种新兴的互联网金融商业模式,其刚刚进入发展期,在未来的5年内将会进入黄金发展期。
P2P行业的发展的有利条件为:
1)政府和监管的支持
降低了民间借贷的利率,有利于小微企业,有利于个体户和消费者,可以认为是普惠金融的一种,因此政府和监管机构支持这种商业模式。
2)大量投资人的出现
社会财富的增加,金融常识的普及,将会产生大量的自由投资人。由于房地产进入调整期,黄金投资、证券投资、债券投资收益不理想,将会有更多的投资人进入P2P行业进行投资。
3)风险投资的大量进入
简单的讲风险投资是最怕风险的,如果其不看好P2P行业,其不会大量进入此行业的。一定是未来P2P市场巨大,风险可控,风险投资才会进入,连境外投资巨头,投资了Lending Club 的KPCB也加入了投资大军。目前最有名对P2P的风险投资为人人贷、拍拍贷、宜信。正在谈的有规模超过10亿人民币的翼龙贷。
4)资金的需求量一在高速增长
中国改革开放30多年来,形成的政府和民众对财富追求的社会文化。这种对财富的追求推动大量的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大学生、职场人士不断进行创业,尝试各种商业模式,资金的需求量一在高速增长。
5)城镇化带来的机会
城镇化进程过程中必定会提高农业生产率,降低农业人口,大量农业人口走向城镇,从社会稳定角度出发,国家必须鼓励中小企业发展,鼓励更多的人参与到创业中去,因此其资金需求巨大,银行目前能够拿出支持小微企业的资金有限,因此P2P的市场巨大。
6)同银行错位竞争
P2P行业面对的客户是具有小额资本需求,但高风险的特点,其大都不是银行目标客户,因此竞争者少,市场大巨大,目前民间借贷市场在8万亿左右。
7)边际收益逐步增高
P2P在行形成一定规模后,其风险管理成本和业务运营成本都会比传统金融企业低,因此边际收益将会逐步增高,边际成本将会逐步降低。
8)信用消费的到来
中国在未来几年逐步进入信用消费社会,相对信用卡分期付款的年化18%左右的利率,P2P的12%到15%的年利率将会具有一定的吸引力。2013年中国信用卡消费总额为8万亿,如果其中10%转化为分期付款,未来将会有接近1万亿的市场。
从金融风险管理角度出发,既然P2P有如此好的市场前景,如此高的资金资金收益(大概3%-5%)一定蕴含着不少的风险,P2P行业常见的风险主要集中在平台信用风险、借款人信用风险、网站技术风险、客户信息保护、政策法规风险、流动性风险等。由于很多文章对此进行了详细介绍,我就不再阐述了。
我将会讲一讲P2P平台未来面临的挑战:
1)资金雄厚企业的介入
小贷公司需要报备审批,贷款规模不能超过自身投资金额1.5倍的。但是P2P平台却没有此方面的限制,可以间接吸收低成本资金,贷出较高利息的贷款,存在较高的杠杆率,简单的讲就是监管套利。因此已经有大量具有资金的企业准备投入到这个行业,已知的上市企业熊猫烟花就投资了1个亿资本,建立的自己的P2P企业,利用自身资金和外部吸收的资金来开展业务,间接进入了财富管理行业。
2)无风险套利
细心的投资者可以发现,不同的投资平台吸收的资金利息不同,放出资金利率也不同,有一些成熟风险可控的平台,其利息大概有1%-3%的差距,因此一旦P2P行业承诺本金和利息刚性对付,就会有资本黄牛进入这个行业进行无风险套利。没有监管和行业共识,利息差一直会长期存在,目前P2P以线下为主,黄牛可能活跃在上万个P2P网点,对资金进行无风险套利,规模一大将会扰乱P2P行业。
3)不良平台倒闭引发的群体事件
P2P行业鱼龙混杂,迄今为止有100多家P2P平台倒闭,占全行业的10%左右,影响了少部分的投资人,已经出现了围攻网络的群体事件。如果P2P投资领域的大批投资人仍然坚持P2P投资必须刚性兑付的观念,一旦一个用户较多的P2P平倒闭,其必引起复杂的群体事件,逼迫地方政府对P2P行业进行管理,可能会导致一刀切,关掉当地的所有P2P平台,这也将会引发连锁反应,其他地方的P2P平台将会受到严重的影响。
4)运营成本的控制
目前P2P行业已线下为主,线上为辅,大量的实体网点必然要提高运营成本,另外随着贷款的逐步到期,不良贷款率的上升,线下催收工作将会逐渐增多。如果P2P平台面对全国用户,其催收的成本将会更高,因此线下实体点和催收的成本控制将会是P2P公司的极大挑战。部分P2P公司引入风险投资就是由于不良贷款率增高和内部云运营成本增高导致的运营资金无法继续坚持。
5)银行资产证券化影响
如果银行受宏观经济影响过大,存款成本被互联网金融抬高,房地产、政府、国有企业投资贷款巨幅下降,部分银行业绩下滑明显,来自董事会指标压力增大。不排除银行放下身段,下行到P2P的客户领域,利用资产证券化的方式来进入P2P行业,由于银行的体量、网点、人才、风险管理能力、品牌具有强大的能力,因此很多P2P平台都会受到影响,甚至破产。
通过前面的论述,最后来谈谈P2P行业的未来在哪里?
1)资金吸收逐步走向线上,放款仍然线下为主。
P2P属于互联网金融的主要表现形式,其不去借助于互联网平台进行商业运作,通过线上其可以打破地理限制,从大量投资人那里吸收大量低成本资金。但是考虑到目前绝大多数借款人借款都是为了企业经营,因此线下的贷款审核和催收团队目前没有办法减少。由于中国目前缺少统一的征信平台,因此放款更依赖于P2P企业的自己风险管理,因此线下网点必不可少。
2)参考美国模式,逐步同投资机构合作。
如果P2P公司解决了不良贷款率的问题,不良贷款率降到3%以下,随着规模的扩大,其将会吸引投资机构入场,为 P2P企业提供资金支持,包口投资银行,财富管理公司,企业的财务公司、信托公司等具有雄厚资本实力的机构将会入场,不排除包装出新的金融产品,对私募基金进行销售。
3)逐步走向村镇,满足农民小额信贷需求。
中国农村也是一个巨大的市场,互联网巨头都走向了农村,P2P行业未来也有可能走向农村,提供短期支农贷款。P2P走向农村看众的是城镇化进程,大量劳动了人口对资金的需求。
4)逐步面向个人,为信用消费服务。
进入信用消费年代后,P2P行业将会面对巨大的信用消费市场,目前P2P平台上的借贷资金还是一企业经营为主,信用消费为辅。但是在未来,参考美国Lending Club 的商业模式,相对信用卡18%左右的率,P2P可能提供12%左右的个人信用消费贷款,目前银行8% 的个人消费贷款面向的主要是具有稳定高收入的人群,自我创业者,小工商个体户都无法享受到此产品。面对20万亿的信用消费市场,P2P行业应该准备充分。
5)逐步形成联盟,春秋走向战国
2014年上半年,P2P平台有1000多家,新增贷款为1000多亿元,可以认为P2P行业仍然处于高速发展期,各地P2P公司很多都是由小贷公司转化而来,形成了千家争鸣的业态。但是我们要记住一个互联网721法则,未来市场上可能1家占领了70%的市场,第二名占领20%市场,其它的占领10%的市场。P2P行业将会遵循此法则,但是由于小贷公司具有地域化特征,因此出现一家独大的可能性极低,未来的P2P行业将会出现第一集团军,第二集团军的局面。具有良好风险管理能力的公司及那个会处于第一集团军占领70%左右的市场,出现战国群雄的局面。
最后总结一下,P2P 的行业发展前景看好,未来将从千家争鸣走向战国群雄,机构投资者将会入场,银行将会通过资产证券化入场,运营成本成和行业政策性风险将成为挑战,行业规模将会变大,行业涉及领域将会变广,从业人数将增加,专业的金融人士为主。
P2P行业未来应将重心放在自身风险管理和运营成本控制方面,由于大量投资人的出现,风险管理水平的提高,平台的资金将不会是问题。
简单的讲P2P行业的未来在于P2P企业的自身修养!
P2P理财哪个好?平台是一个创新型互联网理财中介平台。为广大投资者提供高收益、低风险互联网理财服务。通过与第三方金融投资公司、第三方担保公司、和第三方托管支付平台合作,打造出创新的互联网金融模式,所有资金均由第三方平台进行托管,平台不碰触任何资金,为用户提供强大的全面的资金安全保障。

⑵ 近几年的互联网消费金融资产证券化项目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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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东的白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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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 国九条的内容是什么

(一)落实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促进货币信贷稳定增长。综合运用存款准备金率、利率、汇率等多种手段,保持银行体系流动性充分供应,追加政策性银行2008年度贷款规模1000亿元。
(二)加强和改进信贷服务,满足资金合理需求。鼓励地方政府通过资本注入、风险补偿等多种方式增加对信用担保公司的支持;设立多层次中小企业贷款担保基金和担保机构,提高对中小企业贷款比重;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免征营业税;建立农村信贷担保机制,扩大农村有效担保物范围,积极探索发展农村多种形式担保的信贷产品;积极扩大住房、汽车和农村消费信贷市场。
(三)加快建设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发挥市场的资源配置功能。稳定股票市场运行,推动期货市场稳步发展,扩大债券发行规模,优先安排与基础设施、民生工程、生态环境建设和灾后重建等相关的债券发行。
(四)发挥保险的保障和融资功能,促进经济社会稳定运行。积极发展“三农”、住房和汽车消费、健康、养老等保险业务,引导保险公司以债权等方式投资交通、通信、能源等基础设施和农村基础设施项目。
(五)创新融资方式,通过并购贷款、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和规范发展民间融资等多种形式,拓宽企业融资渠道。
(六)改进外汇管理,大力推动贸易投资便利化。适当提高企业预收货款结汇比例,方便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贸易融资,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支持外贸发展。
(七)加快金融服务现代化,全面提高金融服务水平。进一步丰富支付工具体系,扩大国库直接支付涉农、救灾补贴等政府性补助基金范围,优化出口退税流程,继续推动中小企业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
(八)加大财税政策支持力度,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增强金融业化解不良资产和促进经济增长的能力。
(九)深化金融改革,完善金融监管体系,强化风险监测和管理,切实维护金融安全稳定。

⑷ 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银监会有什么规定

一、提高认识,准确把握“现金贷”业务开展原则

(一)设立金融机构、从事金融活动,必须依法接受准入管理。未依法取得经营放贷业务资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经营放贷业务。

(二)各类机构以利率和各种费用形式对借款人收取的综合资金成本应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间借贷利率的规定,禁止发放或撮合违反法律有关利率规定的贷款。各类机构向借款人收取的综合资金成本应统一折算为年化形式,各项贷款条件以及逾期处理等信息应在事前全面、公开披露,向借款人提示相关风险。

(三)各类机构应当遵守“了解你的客户”原则,充分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不得以任何方式诱致借款人过度举债,陷入债务陷阱。应全面持续评估借款人的信用情况、偿付能力、贷款用途等,审慎确定借款人适当性、综合资金成本、贷款金额上限、贷款期限、贷款展期限制、“冷静期”要求、贷款用途限定、还款方式等。

不得向无收入来源的借款人发放贷款,单笔贷款的本息费债务总负担应明确设定金额上限,贷款展期次数一般不超过2次。

(四)各类机构应坚持审慎经营原则,全面考虑信用记录缺失、多头借款、欺诈等因素对贷款质量可能造成的影响,加强风险内控,谨慎使用“数据驱动”的风控模型,不得以各种方式隐匿不良资产。

(五)各类机构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均不得通过暴力、恐吓、侮辱、诽谤、骚扰等方式催收贷款。

(六)各类机构应当加强客户信息安全保护,不得以“大数据”为名窃取、滥用客户隐私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或泄露客户信息。

二、统筹监管,开展对网络小额贷款清理整顿工作

(一)小额贷款公司监管部门暂停新批设网络(互联网)小额贷款公司;暂停新增批小额贷款公司跨省(区、市)开展小额贷款业务。已经批准筹建的,暂停批准开业。

小额贷款公司的批设部门应符合国务院有关文件规定。对于不符合相关规定的已批设机构,要重新核查业务资质。

(二)严格规范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管理。暂停发放无特定场景依托、无指定用途的网络小额贷款,逐步压缩存量业务,限期完成整改。应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借款人“以贷养贷”、“多头借贷”等行为。禁止发放“校园贷”和“首付贷”。禁止发放贷款用于股票、期货等投机经营。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应建立持续有效的监管安排,中央金融监管部门将加强督导。

(三)加强小额贷款公司资金来源审慎管理。禁止以任何方式非法集资或吸收公众存款。禁止通过互联网平台或地方各类交易场所销售、转让及变相转让本公司的信贷资产。禁止通过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融入资金。以信贷资产转让、资产证券化等名义融入的资金应与表内融资合并计算,合并后的融资总额与资本净额的比例暂按当地现行比例规定执行,各地不得进一步放宽或变相放宽小额贷款公司融入资金的比例规定。

对于超比例规定的小额贷款公司,应制定压缩规模计划,限期内达到相关比例要求,由小额贷款公司监管部门监督执行。

网络小额贷款清理整顿工作由各省(区、市)小额贷款公司监管部门具体负责。中央金融监管部门将制定并下发网络小额贷款风险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有关工作要求。

三、加大力度,进一步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参与“现金贷”业务

(一)银行业金融机构(包括银行、信托公司、消费金融公司等)应严格按照《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监管和风险管理要求,规范贷款发放活动。

(二)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为无放贷业务资质的机构提供资金发放贷款,不得与无放贷业务资质的机构共同出资发放贷款。

(三)银行业金融机构与第三方机构合作开展贷款业务的,不得将授信审查、风险控制等核心业务外包。“助贷”业务应当回归本源,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接受无担保资质的第三方机构提供增信服务以及兜底承诺等变相增信服务,应要求并保证第三方合作机构不得向借款人收取息费。

(四)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发行、管理的资产管理产品不得直接投资或变相投资以“现金贷”、“校园贷”、“首付贷”等为基础资产发售的(类)证券化产品或其他产品。

银行业金融机构参与“现金贷”业务的规范整顿工作,由银监会各地派出机构负责开展,各地整治办配合。

四、持续推进,完善P2P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管理

(一)不得撮合或变相撮合不符合法律有关利率规定的借贷业务;禁止从借贷本金中先行扣除利息、手续费、管理费、保证金以及设定高额逾期利息、滞纳金、罚息等。

(二)不得将客户的信息采集、甄别筛选、资信评估、开户等核心工作外包。

(三)不得撮合银行业金融机构资金参与P2P网络借贷。

(四)不得为在校学生、无还款来源或不具备还款能力的借款人提供借贷撮合业务。不得提供“首付贷”、房地产场外配资等购房融资借贷撮合服务。不得提供无指定用途的借贷撮合业务。

各地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联合工作办公室应当结合《关于开展“现金贷”业务活动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网贷整治办函〔2017〕19号)要求,对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开展“现金贷”业务进行清理整顿。

五、分类处置,加大对各类违法违规机构处置力度

(一)各类机构违反前述规定开展业务的,由各监管部门按照情节轻重,采取暂停业务、责令改正、通报批评、不予备案、取消业务资质等措施督促其整改,情节严重的坚决取缔;同时,视情由省级人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及金融监管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对协助各类机构违法违规开展业务的网站、平台等,有关部门应叫停并依法追究责任。

(二)对于未经批准经营放贷业务的组织或个人,在银监会指导下,各地依法予以严厉打击和取缔;对于借机逃废债、不支持配合清理整顿工作的,加大处罚、打击力度;涉嫌非法经营的,移送相关部门进行查处;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停止提供金融服务,通信管理部门依法处置互联网金融网站和移动应用程序。

涉嫌非法集资、非法证券等违法违规活动的,分别按照处置非法集资、打击非法证券活动、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等工作机制予以查处。

(三)对涉嫌恶意欺诈和暴力催收等严重违法违规的机构,及时将线索移交公安机关,切实防范风险,确保社会大局稳定。

六、抓好落实,注重长效,确保规范整顿工作效果

(一)各地应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由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牵头,明确各类机构的整治主责任部门,摸清风险底数,制定整顿计划,压实辖内从业机构主体责任,全面深入开展清理整顿,抓紧建立属地责任与跨区域协同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同时,做好应急预案,守住风险底线。

(二)各地应引导辖内相关机构充分利用国家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和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防范借款人多头借贷、过度借贷。各地应当引导借款人依法履行债务清偿责任,建立失信信息公开、联合惩戒等制度,使得失信者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三)各地应开展风险警示教育,提高民众识别不公平、欺诈性贷款活动和违法违规金融活动的能力,增强风险防范意识。

(四)各地应建立举报和重奖重罚制度,充分利用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举报平台等渠道,对提供违法违规活动线索的举报人给予奖励,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重罚,形成有效震慑。

(五)各地应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开展规范整顿。对监管责任缺位和落实不力的,将严肃问责。

(六)各地应将整治计划和月度工作进展(月后5个工作日内)报送P2P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办公室(银监会),并抄送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人民银行)。

(4)互联网金融资产证券化扩展阅读

《贷款公司管理规定》第八条 设立贷款公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规定的章程;

(二)注册资本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为实收货币资本,由投资人一次足额缴纳;

(三)有具备任职专业知识和业务工作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

(四)有具备相应专业知识和从业经验的工作人员;

(五)有必需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六)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七)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⑸ 央务是以文化+互联网+金融+移动终端+资产证券化+大宗商品为元素提炼出新型商业模式

互联网促进
国家经济
发展步伐加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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