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金融风险管理的体系
互联网大浪潮如今早已席卷全球,中国互联网模式不断进行着变革,数据资产化、金融平台化日益成型,互联网金融创新模式百花齐放。众所周知,金融的本质是风险管理,依托于大数据,新型的风控理念很快吸引了互联网巨头、信贷机构、金融科技安全服务商、银行机构等纷纷发力参与这场技术变革。
一时间,大数据风控成为互联网背景下金融发展的“宠儿”,也成为资本关注的焦点。例如常见的金融借贷业务场景,供应链金融、消费贷款、企业信贷等都需要利用大数据构建智能数据库和模型来识别欺诈用户以及评估用户信用等级,从而提升欺诈交易识别率。
风控一直被视为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命脉,大数据风控的发展无疑是行业必然趋势,风险控制能力会直接决定平台的生死。安全做得好,金融创新的前景是一片坦途;安全做得差,平台可能被引向穷途末路。

大数据风控-互联网金融的命脉
盛林集团深耕网络安全及大数据领域多年,铸就了企业强有力的核心竞争力,其完善的精准风控体系正是这些金融机构所需要的,从账号风险防护到应用风险防护,再到信用与欺诈风险防护,纵深金融业务的整个生命周期,让交易变得更安全、更可靠。
事实上,风控离不开大数据的支撑,当前市场上流通的数据来源十分混乱,不乏掺杂着来自黑产倒卖的各种有效或者无效数据,因此数据的合规性也成为实现精准风控的前提,没有用户授权的数据业务是不持久的。不仅仅是合规性,数据的感知和预测、数据的修复和再生、数据交易信任评估能力更是数据服务的核心。
所谓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紧随信贷市场和企业的发展,总有一部分群体对反欺诈模型进行研究,寻找漏洞来破解风控命门,这就需要大数据风控模型在业务运行中不断丰富和优化,加入更多复杂特征和更多维度的特征,在贷前、贷中、贷后环节制定全面的服务监控体系,帮助信贷企业降低业务风险。
风险防控一定要从多维度、合法权威的数据源切入,基于深度学习、关系分析、智能决策、态势感知等特性,在海量数据分析的基础上,构建专业有效的规则、模型,结合时空维度立体探查风险规律,智能分析业务风险,实现行业风险实时预警,及时掌控风险态势,阻断欺诈操作。
不可否认,大数据的引入,给金融领域带来了一股暖流。互联网金融领域的风控挑战依旧严峻,不断地在数据开发及应用的道路上践行,努力实现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是我们首当其冲要做的。
CFRM(Certified Financial Risk Manager),注册金融风险管理师,由注册金融风险管理师协会(ICFRM)主考并颁发,并同时被纳入中国市场学会金融服务工作委员会(简称“金融委”)建立的全国财经金融专业人才培养工程(简称PFT),是代表风险管理行业的专业水平认证。
㈡ 如何防范金融服务外包所潜在的风险及相应措施
要防范金融服务外包过程中各种风险,我国须重视在岸服务外包市场开发,走有中国特色的“内外结合”发展道路。
要想更好地发展中国的金融服务外包需要做到以下几个方面:1.建立并完善外包服务商的资格审查和信用评级制度,以及有效的外包监管制度。2.制定相关法律。完善的法律可以保证外包市场健康有序的发展。3.政府合理规划和建设金融服务外包园区和城市。充分发挥政府前瞻性的长远规划,应将各大城市分开管理,给予差别的政策,以最大程度充分发挥各城市的优势,避免各城市之间的盲目竞争。
我国金融服务外包风险防范
(一)合理确定金融服务外包的业务范围和服务商 (1)实行业务外包以前,金融机构应制定外包的具体政策和标准,主要包括对哪些业务适合外包做出评估。同时,应该全面考虑业务外包的程度问题、风险集中问题,以及将多项业务外包给同一个服务商时的风险问题。 (2)外包服务商的业务水平直接关系到外包活动的成败。在做出外包决策后,金融机构的管理层应听取来自内部或外部的法律、财务专家、人力资源的意见,然后才可以按照自身的需求去寻找擅长该业务的所有高级公司,通过仔细的调查、分析和比较,选择最合适的外包服务商。此外,也要考虑外包服务商的财务状况。 (二)外包风险内部评估 在开始实施金融服务外包之后,为了确保及时将风险消灭在萌芽之中,或者在风险来临之前获得信号,把风险带来的损失降低最小,必须在外包的过程中时刻对风险进行内部评估。 (1)派专人到外包服务商的公司任职,及时与外包服务商沟通在外包业务中存在的问题,特派员作为一个中间人协调和处理在业务中可能出现的矛盾。这种方法相对比较可靠,但容易受到地域等因素的影响。 (2)缩短金融机构和外包服务商沟通的周期。由于外包业务的关系,外包服务商肯定要定期向金融机构汇报业务报表或有关业务的进展情况。尽量控制一个合理而有效的沟通周期以便于及早发现问题。 (三)完善金融外包监管制度 (1)金融监管当局应采取不同的监管程序。金融监管当局针对不同的业务和不同的外包服务商应采取不同的监管程序。对于明确规定可以外包的业务,只需要经过备案程序即可,而对于规定之外的业务,则应经过监管机构的审查与批准程序。对于不同的外包服务商,也应采取有差别的监管程序。 (2)金融监管当局应进行外包业务的持续监管和系统性风险监管。为了实现持续监管,可借鉴国际监管组织制定的监管原则,要求金融机构在外包合同中制定相关条款,确保监管当局随时可获得监管所需的资料。 (3)金融机构及外包服务商均应制订应急计划。金融机构应该尽力要求外包服务商制订应急计划,保证信息技术的安全性,以及发生意外情况时灾难恢 乌骨鸡苗鸡苗0.2元/只 送全程饲料 养殖死伤全赔 广告 一年养4批利润40万 每户10000元补贴 45天死伤全赔 培训养鸡技术 查看详情 > 绍兴 鸡苗批发 0.2元/只 订1000只送800只 包销成品 广告 大型禽苗孵化基地 常年出售鸡苗 品种齐全 免费防疫 订满1000只免费上门建温棚 送饲料 查看详情 > 复能力。对业务外包的各种意外情形,外包商应设计必要的应急计划。
㈢ 银行业金融机构外包风险管理指引
不是。
银行业金融机构外包风险管理指引不是法律,是规范性文件。
银行业金融机构外包风险管理指引,是为了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外包活动,保障银行业金融机构业务持续经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的指引。
㈣ 请求 金融企业风险管理的案例 越多越好 谢谢
全球金融危机使来金融服务企业认自识到,加强全面风险管理,不只是一个技术问题,更要嵌入企业自身的文化当中。
从第一次信贷危机的信号出现至今,已有一年多时间了,但人们仍然可以普遍感觉到其深远的震荡和影响力。危机已经引发了众多金融服务公司4000多亿美元的资产账面贬值,并导致了美国贝尔斯登公司、英国诺森罗克银行和德国IKB银行的惊人内爆。
由于金融服务公司的高级主管未来持续面临不确定的经济和市场形势,他们已将自己的风险管理规定和职责置于强有力的监控之下。这就使得更多人关注企业风险管理(ERM),这种方法是将各个商业部门的风险都整合到企业层上进行整体处理,同时辨认维持风险区间大小的必要性。对于暴露于不同商业部门的风险,很多金融服务供应商用这种方法来得到更为一致和连贯的认识。2008年7月,我们在全球 316位高级主管中开展了一个线上调查。
㈤ 金融外包产业是什么
金融服务外包financial service outsourcing
金融外包是指金融企业持续地利用外包服务商(可以是集团内的附属实体或集团以外的实体)来完成以前由自身承担的业务活动。外包可以是将某项业务(或业务的一部分)从金融企业转交给服务商操作,或由服务商进一步转移给另一服务商(即“转包”)。金融外包始于二十世纪70年代的欧美,证券行业的金融机构为节约成本,将一些准事务性业务(如打印和存储记录等)外包。到了90年代,在成本因素及技术升级的推动下,金融外包主要集中在IT领域,涉及整个IT行业。据统计2005年整个IT行业的支出中有45%为外包支出。近年来,尽管与IT相关的外包仍占到全球外包业务的三分之二左右。但在金融外包领域,随着离岸外包和整个经营过程外包BPO(bussiness-process outsourcing)业务的崛起,外包安排的日渐复杂,金融企业从外包中获得的利益大大提高,金融外包也成为国际外包市场的主流。随着我国金融领域开放程度的不断加大,竞争的日益激烈,国内金融企业要想在激烈的竞争中站稳脚根,必须了解国际金融外包动态,借鉴国外金融外包的经验,把现有的资源集中到核心业务上去,形成自己的核心竞争力。
综述:
全球金融服务机构越来越多地将原先自行承担的业务转交外包服务商完成。监管当局进行的行业调研显示,金融服务机构已将相当一部分的业务外包出去,外包的安排也日渐复杂。
金融服务机构通过外包,可以将风险管理及合规等职责转交给不受监管且能进行离岸操作的服务商进行运作。
在这种情况下,金融服务机构如何能对所负责的业务及风险控制保持信心?如何能知道自己的业务是否遵循了监管要求?当监管当局质询时,这些机构又怎样能表明自己确实在按章办事?
为回答上述问题并指导受监管的金融服务机构(受监管实体),联合论坛成立了一个工作组为外包制订高级指引原则。
本文对有关主要问题及风险做了详细说明,并阐述了作为参考标准的高级原则。这些原则适用于银行、保险及证券业。每个行业的国际委员会可根据这些原则制定更为详细和有针对性的规定。
目前外包日益成为降低成本及实现战略目标的手段。其中涉及到的领域包括:信息技术(如应用开发,编程及译码)、专业运作(如某些金融、会计领域, 后台业务及处理、管理活动)、执行合约功能(如客服中心)。行业报告及监管调查表明,在金融公司安排外包的过程中,其它公司(包括公司集团内的相关公司及服务商)发挥着重要作用。
一个受监管实体的职能与业务可通过多种方式来执行,有关职能可拆分为产品制造、市场营销、后台支持与分销等。如果各种职能的实施地点不同,但仍由本实体内部的部门来负责,则此类情况就不属于外包。该实体应在常规风险管理框架内防范有关风险。
当前更为复杂的外包安排不断涌现。在每种安排中,无论服务商是否受到监管,但都要受到联合论坛原则的约束。
各种行业及监管报告指出,外包涉及风险转移及管理方面(多与跨境业务相关)的问题。各行业与监管当局认为,受监管实体越来越多地依赖外包业务,可能会影响到其管理风险及服从监管要求的能力。另外,监管当局还担心:受监管实体采取适当措施管理风险及遵守监管要求的能力,可能因外包而难以有效向监管当局表明。
在外包业务引起的这些问题之一是对外包业务的过分依赖会严重影响到受监管实体的可持续性及其履行客户责任的能力。
受监管实体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降低风险:制定全面与清晰的外包政策、建立有效风险监管流程、要求外包公司制定应急计划、协商达成合理的外包合同、分析服务商的财务与基础设施状况。
监管当局能够通过以下措施减少外包过程产生的问题:在评估单个公司时充分考虑业务外包情况、在分析系统风险时要考虑服务商的风险集中问题。
监管当局特别关心的一个问题是,受监管实体如何能保持强有力的公司治理。监管当局也担忧业务外包会影响受监管实体履行监管义务。除非市场与监管当局的影响联合起来形成有效的约束力量,否则随着金融行业对外部服务商依赖程度的加深及IT技术的迅速发展,业务外包可能导致系统性问题。
定义:
外包是指受监管实体持续地利用外包服务商(为集团内的附属实体或集团以外的实体)来完成以前由自身承担的业务活动。
外包可以是将某项业务(或业务的一部分)从受监管实体转交给服务商操作,或由服务商进一步转移给另一服务商(有时被称为“转包”)。
受监管实体将外包的高级原则运用到具体的外包业务时,应考虑以下问题:第一,应根据外包业务对受监管实体业务的重要性来应用。第二,外包实体与服务提供商之间的附属关系或其它关系。当需要对附属实体运用外包原则时,可做适当修改,使其体现出集团内部外包业务风险的差异。第三,服务商是否受独立监管当局的监管。
按此定义,外包不包括购买合同。此处“购买”被定义为:从供应商取得服务、货物或设备,但买方不转移与客户有关的财产权信息或与其商业活动相关的未公开信息。
受监管实体是指由监管当局授权从事受监管活动的机构。本文提出的原则即是针对这样的实体。
外包服务商(或称服务商、第三方),是指代表受监管实体承担外包业务的实体。
监管当局是指所有授权受监管实体从事任何受监管业务并对该业务进行监管的机构。
金融外包发展趋势 :
金融机构将业务外包已有多年历史。例如自1970年以来,证券行业的金融机构为节约成本,将一些准事务性业务(如打印及存储记录等)外包。
二十世纪八十至九十年代,在成本因素及技术升级的推动下,外包交易的规模已相当可观并涉及整个IT行业。
随后,外包出现在人力资源等更多的战略领域。同期出现了一种名为“业务处理外包(BPO)”的新形式,是一种点到点(end-to-end)的商业链外包。在BPO中,金融机构与服务商的关系也由传统的服务提供转变为战略合作。
外包的另一个趋势是 “离岸化”,即将业务外包到境外。许多跨国公司试图通过建立离岸交易及服务中心来提高本机构整体的效率。金融机构除将业务外包给服务商外,也会把一些业务交由海外附属机构来完成。
表1列出了在印度从事外包业务的若干金融机构及其人员规模。
表1 在印度从事外包业务的若干金融机构(2003)
㈥ 都说金融的本质是风控,那么金融机构的风险控制是如何实现的
有效管理来战略风险要求金融机自构更好地整合负责战略的利益相关者与风险管理;设立允许独立监管与策略质询的流程;运用前瞻性的风险管理办法培训风险领导人;以及实施方法体系以理解外部环境变化与不确定性如何影响关键业务属性。
金融机构需要进行灵活规划,包括分析假设情景,即考虑战略风险事件对收益及资本的潜在影响,以及如何应对。及时按照假设情景结果进行回应,需要足够灵活的风险基础架构能力。金融结构也应考虑确立特定战略风险(如地缘政治风险、经济风险与金融科技风险)的“负责人”,负责追踪并管理此类风险。
金融机构风险管理:灵活应对,优先处理首要问题
㈦ 银行业金融机构外包风险管理指引是否现行有效
有效,但是不如银行自己培养几个有风险管理能力的人,这样也能提高银行抗风险的能力,不受制于外包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