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向某金融机构借入一年期借款2000元年利率6%存入银行 请编制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2000
贷:短期借款 2000
每月计提利息:2000*6%/12=10元
借:财务费用 10
贷:应付利息 10
支付利息时,借:应付利息 10
贷:银行存款 10
② 金融机构取得的利息收入可否免征增值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70号)规定:
一、金融机构开展下列业务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属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财税[2016]36号,以下简称《过渡政策的规定》)第一条第(二十三)项所称的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一)同业存款。
同业存款,是指金融机构之间开展的同业资金存入与存出业务,其中资金存入方仅为具有吸收存款资格的金融机构。
(二)同业借款。
同业借款,是指法律法规赋予此项业务范围的金融机构开展的同业资金借出和借入业务。此条款所称“法律法规赋予此项业务范围的金融机构”主要是指农村信用社之间以及在金融机构营业执照列示的业务范围中有反映为“向金融机构借款”业务的金融机构。
(三)同业代付。
同业代付,是指商业银行(受托方)接受金融机构(委托方)的委托向企业客户付款,委托方在约定还款日偿还代付款项本息的资金融通行为。
(四)买断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
买断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是指金融商品持有人(正回购方)将债券等金融商品卖给债券购买方(逆回购方)的同时,交易双方约定在未来某一日期,正回购方再以约定价格从逆回购方买回相等数量同种债券等金融商品的交易行为。
(五)持有金融债券。
金融债券,是指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金融机构法人在全国银行间和交易所债券市场发行的、按约定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六)同业存单。
同业存单,是指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法人在全国银行间市场上发行的记账式定期存款凭证。
③ 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的各种款项,用于日常经营生产的所发生的利息均应计入财务费用,对吗,解析
错误的。
当你的借来款是自为了资产所借入,并且你的这个借款的利息达到资本化条件的时候,你这个利息就应该资本化的,计入对应的资本成本。
例如:长期借款按合同利率计算确定的应付未付利息分别不同情况计入在建工程、制造费用、财务费用、研发支出等科目
④ 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的各种款项所发生的利息应当计入财务费用
错误的。
当你的借款是为了资产所借入,并且你的这个借款的利息达到资本化条件的时候,你这个利息就应该资本化的,计入对应的资本成本。
而不是计入财务费用了。
⑤ 金融机构开展哪些业务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16〕70号)规定:“一、金融机构开展下列业务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财税﹝2016﹞36号,以下简称《过渡政策的规定》)第一条第(二十三)项所称的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一)同业存款。
同业存款,是指金融机构之间开展的同业资金存入与存出业务,其中资金存入方仅为具有吸收存款资格的金融机构。
(二)同业借款。
同业借款,是指法律法规赋予此项业务范围的金融机构开展的同业资金借出和借入业务。此条款所称“法律法规赋予此项业务范围的金融机构”主要是指农村信用社之间以及在金融机构营业执照列示的业务范围中有反映为“向金融机构借款”业务的金融机构。
(三)同业代付。
同业代付,是指商业银行(受托方)接受金融机构(委托方)的委托向企业客户付款,委托方在约定还款日偿还代付款项本息的资金融通行为。
(四)买断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
买断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是指金融商品持有人(正回购方)将债券等金融商品卖给债券购买方(逆回购方)的同时,交易双方约定在未来某一日期,正回购方再以约定价格从逆回购方买回相等数量同种债券等金融商品的交易行为。
(五)持有金融债券。
金融债券,是指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金融机构法人在全国银行间和交易所债券市场发行的、按约定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六)同业存单。
同业存单,是指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法人在全国银行间市场上发行的记账式定期存款凭证。
......五、本通知自2016年5月1日起执行。”
⑥ 是不是金融机构的利率一定比银行高
金融机构是指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信托公司、基金公司、信用社、版财务公司等机构权,目前只有银行以及信用社有房贷业务,其他金融机构没有开展,而且非银行金融机构一般只有临时、短期周转性贷款,不提供长期贷款,
⑦ 向非金融机构借款时的利息率是多少可以在所得税税前允许列支
你好,
很高兴为你回答问题!
解析:
税法中关于企业向非金融机构借款利息费用在版企业所得税前抵扣的规定为权:不超过同期金融机构贷款利率的部分,准予税前抵扣。也就是说,超过的部分就不可以税前抵扣了。
这个利率是根据货币市场不断调整变化着得,所以你所提到的6.39%是某一时期,金融机构的借贷款利率,这一利率并不是固定不变的。
给你举个简单的例子吧!
一个企业向另一企业借款100万元,约定的利率为8%,同期金融机构的借贷款利率为6.39%,那么这个企业的年度应付利息费用为100×8%=8万元,而税法上只认同利率为6.39%(金融机构借贷款利率),则其利息费用可以在税前扣除的额度为100×6.39%=6.39万元。
就是这个意思!
如果还有疑问,可通过“hi”继续向我提问!!!
⑧ 向非金融机构借款时的利息率是多少可以在所得税税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准予税前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进一步明确,鉴于目前我国对金融企业利率要求的具体情况,企业在按照合同要求首次支付利息并进行税前扣除时,应提供“金融企业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情况说明”,以证明其利息支出的合理性。
(8)向金融机构的利息扩展阅读:
主要特点:
第一:通常以纯所得为征税对象。
第二:通常以经过计算得出的应纳税所得额为计税依据。
第三:纳税人和实际负担人通常是一致的,因而可以直接调节纳税人的收入。特别是在采用累进税率的情况下,所得税在调节个人收入差距方面具有较明显的作用。对企业征收所得税,还可以发挥贯彻国家特定政策,调节经济的杠杆作用。
第四:应纳税税额的计算涉及纳税人的成本、费用的各个方面,有利于加强税务监督,促使纳税人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和改善经营管理。
在新中国成立以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所得税收入在中国税收收入中的比重很小,所得税的作用微乎其微,这种状况直到改革开放,特别是20世纪80年代中期国营企业"利改税"和工商税制改革以后才得以改变。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所得税
⑨ 银行和民间等其他金融机构利息计算方法。
回答如下:
1、银行及其他一些金融机构的利息计算方法,其基本公式是:本金*利率*期限。其中:利率有年利率(用%号表示)、月利率(用‰号表示)及日利率(用万分之几表示)。央行公布的利率都是年利率,比如央行规定的一年期的贷款利率为6.56%,换算成月利率为:6.56%/12=5.46666‰,换算成日利率为:6.56%/360=万分之1.82222。
按以上利率:
例1:贷款10000元,期限一年,到期利息是:10000*6.56%*1=656元;
例2:贷款10000元,期限9个月,到期利率是:10000*(6.56%/12*9)=492元;
例3:贷款10000元,期限280天,到期利率是:10000*(6.56%/360*280)=510.22元。
银行存款的计算方法也是如此。但房贷的计算方法不是这么地简单,因为房贷是每月要还款的,而且还款的方式也有多种,所以有专门的计算方法和公式。
2、民间的利息计算方法,一般以月为单位来计算利息,利率一般称为“分”、“厘”。一分息就是以一元为单位,一个月要付利息1分钱,二分息就是一元钱借一个月要付2分钱。一分五厘就是一元钱借一个月要付利息1.5分钱。
例1、借款5000元,期限3个月,月息一分,到期利息:5000*0.01*3=150元(每月50元);
例2、借款100000元,期限半年,月息一分3厘,每个月的利息是:100000*0.013*1=1300元;半年的利息是:100000*0.013*6=7800元。
⑩ 向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利息是多少
人民银行不贷款,它是规定基准利率的,要贷款要找工行等商业银行。基准利率回是人民银行公布的商业银行存款答、贷款、贴现等业务的指导性利率,各金融机构的存款利率目前可以在基准利率基础上下浮10%,贷款利率可以在基准利率基础上下浮20%。在中国,以中国人民银行对国家专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规定的存贷款利率为基准利率。具体而言,一般普通民众把银行一年定期存款利率作为市场基准利率指标,银行则是把隔夜拆借利率作为市场基准利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