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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会员自律公约

发布时间:2021-05-03 12:33:22

Ⅰ 中国互联网行业自律公约的公约正文

中国互联网行业自律公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遵照积极发展、加强管理、趋利避害、为我所用的基本方针,为建立我国互联网行业自律机制,规范行业从业者行为,依法促进和保障互联网行业健康发展,制定本公约。
第二条 本公约所称互联网行业是指从事互联网运行服务、应用服务、信息服务、网络产品和网络信息资源的开发、生产以及其他与互联网有关的科研、教育、服务等活动的行业的总称。
第三条 互联网行业自律的基本原则是爱国、守法、公平、诚信。
第四条 倡议全行业从业者加入本公约,从维护国家和全行业整体利益的高度出发,积极推进行业自律,创造良好的行业发展环境。 第五条 中国互联网协会作为本公约的执行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本公约。
第二章 自律条款
第六条 自觉遵守国家有关互联网发展和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道德准则,积极推动互联网行业的职业道德建设。
第七条 鼓励、支持开展合法、公平、有序的行业竞争,反对采用不正当手段进行行业内竞争。
第八条 自觉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守用户信息秘密;不利用用户提供的信息从事任何与向用户作出的承诺无关的活动,不利用技术或其他优势侵犯消费者或用户的合法权益。
第九条 互联网信息服务者应自觉遵守国家有关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的规定,自觉履行互联网信息服务的自律义务:
(一)不制作、发布或传播危害国家安全、危害社会稳定、违反法律法规以及迷信、淫秽等有害信息,依法对用户在本网站上发布的信息进行监督,及时清除有害信息;
(二)不链接含有有害信息的网站,确保网络信息内容的合法、健康;
(三)制作、发布或传播网络信息,要遵守有关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
(四)引导广大用户文明使用网络,增强网络道德意识,自觉抵制有害信息的传播。
第十条 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应对接入的境内外网站信息进行检查监督,拒绝接入发布有害信息的网站,消除有害信息对我国网络用户的不良影响。
第十一条 互联网上网场所经营者要采取有效措施,营造健康文明的上网环境,引导上网人员特别是青少年健康上网。
第十二条 互联网信息网络产品制作者要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反对制作含有有害信息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产品。
第十三条 全行业从业者共同防范计算机恶意代码或破坏性程序在互联网上的传播,反对制作和传播对计算机网络及他人计算机信息系统具有恶意攻击能力的计算机程序,反对非法侵入或破坏他人计算机信息系统。
第十四条 加强沟通协作,研究、探讨我国互联网行业发展战略,对我国互联网行业的建设、发展和管理提出政策和立法建议。
第十五条 支持采取各种有效方式,开展互联网行业科研、生产及服务等领域的协作,共同创造良好的行业发展环境。
第十六条 鼓励企业、科研、教育机构等单位和个人大力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计算机软件、硬件和各类网络产品等,为我国互联网行业的进一步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第十七条 积极参与国际合作和交流,参与同行业国际规则的制定,自觉遵守我国签署的国际规则。
第十八条 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对本行业的监督和批评,共同抵制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
第三章 公约的执行
第十九条 中国互联网协会负责组织实施本公约,负责向公约成员单位传递互联网行业管理的法规、政策及行业自律信息,及时向政府主管部门反映成员单位的意愿和要求,维护成员单位的正当利益,组织实施互联网行业自律,并对成员单位遵守本公约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第二十条 本公约成员单位应充分尊重并自觉履行本公约的各项自律原则。
第二十一条 公约成员之间发生争议时,争议各方应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争取以协商的方式解决争议,也可以请求公约执行机构进行调解,自觉维护行业团结,维护行业整体利益。
第二十二条 本公约成员单位违反本公约的,任何其他成员单位均有权及时向公约执行机构进行检举,要求公约执行机构进行调查;公约执行机构也可以直接进行调查,并将调查结果向全体成员单位公布。
第二十三条 公约成员单位违反本公约,造成不良影响,经查证属实的,由公约执行机构视不同情况给予在公约成员单位内部通报或取消公约成员资格的处理。
第二十四条 本公约所有成员单位均有权对公约执行机构执行本公约的合法性和公正性进行监督,有权向执行机构的主管部门检举公约执行机构或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公约的行为。
第二十五条 本公约执行机构及成员单位在实施和履行本公约过程中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公约经公约发起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表签字后生效,并在生效后的30日内由中国互联网协会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七条 本公约生效期间,经公约执行机构或本公约十分之一以上成员单位提议,并经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单位同意,可以对本公约进行修改。
第二十八条 我国互联网行业从业者接受本公约的自律规则,均可以申请加入本公约;本公约成员单位也可以退出本公约,并通知公约执行机构;公约执行机构定期公布加入及退出本公约的单位名单。
第二十九条 本公约成员单位可以在本公约之下发起制订各分支行业的自律协议,经公约成员单位同意后,作为本公约的附件公布实施。
第三十条 本公约由中国互联网协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 本公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Ⅱ 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举报平台网站

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举报平台网站为: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举报平台网站。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举报平台只针对互联网支付、借款平台的举报和互联网金融类的举报,平台不会针对个人借款的举报,请认真甄别,以防诈骗。
举报范围
举报范围为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举报不同于投诉,建议描述其具体行为及所违反的法律、法规条款。
互联网金融业态包括:
1、互联网支付;
2、网络借贷,包括个体网络借贷(即P2P网络借贷)和网络小额贷款
3、股权众筹融资
4、互联网基金销售;
5、互联网保险;
6、互联网信托
7、互联网消费金融
8、跨界等。
(2)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会员自律公约扩展阅读:
举报平台举报范围为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原则上不受理已由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处理的案件。
互联网支付举报的范围:
1、未取得相关金融业务资质——未取得《支付业务许可证》开展相关支付业务,包括开展商户资金结算、个人POS机收付款、发行多用途预付卡等。

2、误导性虚假宣传——开展虚假宣传和误导性宣传,未揭示投资风险或揭示不充分。

3、挪用占用客户备付金——挪用或占用客户备付金进行投资或用于关联企业往来。

4、未经批准跨行清算——连接多家银行系统,未经由人民银行跨行清算系统或者具有合法资质的清算机构,变相开展跨行清算业务。

5、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互联网金融举报须知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互联网金融举报范围

Ⅲ 成立一周年,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做了哪些工作

在过去的一年里,互金协会发布了多项行业自律监管措施,其中包括:

  1. 《互联网金融行业健康发展倡议书》

协会倡议:全体从业机构和人员贯彻金融创新理念;依法合规经营;加强风险管控;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希望广大从业机构和从业人员秉承诚信规范、共赢发展的理念,共同推动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健康持续发展。

2.《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会员自律公约》

会员自律的基本原则是:依法合规、诚实守信、科学创新、防范风险、公平竞争、团结协作、自我约束、健康发展。公约要求,会员单位不得主动将产品销售给风险承受能力不匹配的用户。

3.《中国互联网金融自律惩戒管理办法》

协会对会员违规行为实施惩戒的种类有:(一)警示约谈;(二)发警示函;(三)强制培训;(四)业内通报;(五)公开谴责;(六)暂停会员权利;(七)取消会员资格。以上惩戒种类可以单独或者合并实施。会员的违规行为可能构成犯罪的,协会应当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4.《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信息披露自律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

分为总则、信息披露管理与责任、信息披露方式和要求、奖惩、附则等五部分内容,对经发现确认为违规的信息披露行为将依据相关条例实施自律惩戒。

5.《互联网金融统计制度》 《互联网金融信用信息共享标准》

互金协会在首次内部培训会上公布了这两项标准,《互联网金融统计制度》中,规定了互联网金融统计指标报送的时间及要求,包括公司基本信息、财务信息、业务信息三类共六张统计表,分别按照年度、季度和月度进行数据统计;《互联网金融信用信息共享标准》则是面向互联网金融企业建立的统一的信用信息采集标准,通过采集会员单位的融资业务信息,在会员范围内就借款人的信用信息进行共享。

6.《互联网金融信息披露 个体网络借贷(征求意见稿)》

互金协会定义并规范了96项披露指标,其中强制性披露指标逾65个、鼓励性披露指标逾31项,分为从业机构信息、平台运营信息与项目信息等三方面,以期通过信息披露使行业达到“三个透明”,即通过披露从业机构、年度报表、股东高管与平台经营等信息,达到机构自身透明;通过披露资金存管、还款代偿等信息,达到客户资金流转透明;通过披露借款用途、合同条文、相关风险以及借款人信用等信息,达到业务风险透明。

7.《2016中国互联网金融年报》

年报称,未来互联网和金融将呈现出深度融合的态势,互联网技术、信息通讯技术等将对金融产品、业务、组织和服务等方面产生更加深刻的影响。

Ⅳ 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有哪些会员单位和理事单位

名单

Ⅳ 中国p2p行业协自律公约里面的自律条约有哪些

中国p2p行业自律公约
为保证我国P2P行业依法合规经营,维护P2P行业合理有序、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加强经营性P2P行业自律,规范P2P行业运作和从业人员行为,树立P2P行业的良好形象,促进P2P行业健康运行,提高行业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实现行业发展目标,中国担保协会P2P工作指导委员会特制定本宣言,供全体会员互相监督,共同遵守。
第一章
自律篇
第一条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的有关规章。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下开展业务,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众利益、客户利益和行业利益。
第二条
严格遵守P2P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维护合同各方合法权益。
第三条
严格自律管理,规范经营行为,建立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合规控制制度和员工行为规范。提升风险管理能力,针对P2P项目的操作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等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
第四条
主动接受监管部门的监管,积极配合、通力合作,保证P2P行业监管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五条
依法规范信息披露工作,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在推出新业务、新产品时,应在产品推广的同时及时向客户提示相关风险。
第六条
建设以诚信为核心的P2P文化,传播P2P文明,致力于P2P行业的宣传及投资者教育,共同培育P2P市场。以规范的运作、专业的管理、稳健的经营,树立P2P行业的良好形象,维护公众对P2P行业的信心。关注公众对P2P行业行为的评议并接受其监督。
第七条
各会员单位有责任和义务督促全体员工加强自我约束,实现自我管理,将诚信意识贯穿于各项业务的各个环节,共同营造良好的行业氛围。
第八条
加强从业人员培训和管理,提高从业人员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加强员工职业道德行为规范教育,倡导无私奉献和克己奉公。强化廉洁自律,坚决反对以权谋私、贪污受贿等不法行为,加大反腐倡廉的工作力度,完善有关规章制度。
第九条
倡导会员间以多种形式进行经验交流,互通信息,团结协作,互相促进,共同发展。
第十条
维护行业声誉,禁止下列行为:
1、以经营P2P或者相关业务的名义吸收存款、发放贷款;2、利用行业地位谋取不当利益; 3、将P2P资金挪用于非P2P目的的用途; 4、恶意竞争,贬损同业; 5、进行虚假或误导性宣传;
6、利用受托人身份协助他人违反或变相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第二章 维权篇
第十一条
依法维护P2P行业合法权益,制止和纠正各种损害会员单位合法权益的行为,改善P2P行业经营环境,促进实现P2P行业的健康发展。
第十二条
遵循公平竞争原则,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谋求建立一个公平、公正的P2P市场环境,统一市场规则。实现P2P业务市场的各类参与主体公平有序竞争,维护P2P投资者本身应该具有的合法、平等的经营权益。
第十三条
维权范围包括:公平的市场准入规则,平等的P2P业务经营权利;P2P公司的金融债权、物权、知识产权、名誉权等其他各项权益不容受到损害。
第十四条
维权工作坚持依法合规、集体认定、协调一致和联合行动的原则,各会员单位共同制定和修订有关维权方面的制度性文件,依靠行业力量,维护P2P行业的合法权益。加强与社会各界的交流与沟通,共同营造和谐的社会环境。在有关P2P行业的重大问题、重大事件的宣传与诉求上,应尽量采取联合行动,协调配合,最大限度地争取公众和媒体的理解与支持。
第十五条
建立行业联合维权工作制度,协调落实联合惩戒措施。各会员单位依据相关法规或约定,共同提出并认真履行联合惩戒措施,及时向有关各方通报情况。开展防治、惩戒损害P2P行业权益行为的联合调研,调查和客观评判损害P2P行业权益行为人的信用状况,并在维护P2P行业合法权益的立法、司法建议等方面加强合作。
第十六条
在P2P行业实施联合制裁过程中,如被制裁人对损害P2P行业权益的行为进行了切实整改并取得实际效果的,可撤销有关制裁。
第十七条
对损害P2P行业权益行为的认定、申报和制裁,实行会员单位申报,集体认定,同业制裁,统一执行的维权操作规程。
第十八条
建立信息沟通与情况通报制度。通过日常信息交流、召开专题协调会、高层联席会议及协会网站披露等多种途径和方式,促进信息共享。
笫十九条
中国担保协会P2P工作指导委员会负责P2P行业维权工作的组织、协调与沟通。各会员单位应履行本宣言规定的义务,配合和支持P2P行业协会所开展的维权工作。
第二十条
联合维权措施包括:
1、内部通报:根据协商结果,将有关损害P2P行业权益行为的情况向各会员单位发出内部通报。2、警示通知:对P2P行业权益没有得到有效维护的,可向损害P2P行业权益责任人发出警示通知。
3、实行同业制裁:对不履行相关义务损害P2P行业权益行为的,应实施同业制裁。各会员单位接到同业制裁实施决定后应及时执行。
4、实施公开曝光或投诉:对被同业制裁的损害P2P行业权益责任人中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可通过媒体公开披露,或向政府和有关司法部门反映和投诉。5、其他方式:根据损害P2P行业权益行为的具体情况,在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下,可采取其他方式实施维权。
第三章文明服务篇
第二十一条
规范P2P从业人员的服务行为,全面提升P2P行业服务质量和水平,以诚信为本,尽职专业的开展业务,树立P2P行业良好的社会形象,促进P2P行业的健康发展。
第二十二条
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及相关规定,提倡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服务理念,以积极的态度、扎实的作风和文明的形象,向客户提供高质量、高效率、高层次的优质服务。无论客户大小、业务多少,都要一视同仁,保证客户的正当权益不受损害。
第二十三条
建立科学、规范、合理的服务机制,采用方便、快捷的工作流程,提高研究创新能力,积极开发让广大客户满意的新业务、新产品,让更多投资者享受P2P服务所具有的特色优势。
第二十四条
大力开展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教育,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将"严格、规范、谨慎、诚信、创新"的风格融入各项服务中,努力提高员工的从业素质,弘扬忠于职守、恪守信用、公正廉洁、文明热情、谦虚礼让、耐心周到、注重效率、保守秘密的职业精神。
第二十五条
严把服务工作质量关,要求员工按照服务工作质量要求和规范化操作规程办理各项业务,做到快捷准确,把差错率降到最低。杜绝违规操作,发现内部违法违规行为必须及时向上级领导或有关部门报告。
第二十六条
要求员工保持文明规范的行为举止,使用礼貌亲切的工作用语。工作过程中,注重文明礼貌,保持端庄大方,精神饱满,态度诚恳,不卑不亢,以良好的形象赢取公众对P2P从业人员的信赖。使用文明用语,提倡说普通话,使用服务用语时,根据区域习俗和客户特点灵活掌握。
第二十七条
公布服务监督电话号码,设立意见簿。对客户的服务需求和疑问咨询要及时办理、解释。对客户的批评要认真对待,虚心接受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答复处理,妥善化解各种矛盾。

Ⅵ 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要求会员单位不参与虚拟货币交易是真的吗

近年来,比特币、莱特币以及各类代币等所谓“虚拟货币”在一些互联网平台进行集中交易,涉众人数逐渐扩大,所形成的金融和社会风险隐患不容忽视。为帮助社会公众正确了解比特币等所谓“虚拟货币”,认识投资风险,保护自身权益,现就有关风险事项提示如下:

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呼吁:各会员单位应履行行业自律公约的承诺,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和监管规定,不参与任何与所谓“虚拟货币”相关的集中交易或为此类交易提供服务,主动抵制任何违法违规的金融活动。

Ⅶ 中国互联网协会先后制定并发布哪些自律规范

2002年3月26日,中国130家互联网从业单位在北京签署了《中国互联网行业自律公约》,这标志着中国第一部互联网行业自律公约正式出台。
记者赵亚辉报道:由中国互联网协会主办,博客网承办的“网络文明与道德建设研讨会”今天在京举行,与会的人民网、博客网、新浪网等19家提供博客服务的网站和博客代表共同签署了《文明上网自律公约》。
8月21日上午9时消息,由中国互联网协会发起的国内首份《博客服务自律公约》在京正式发布,人民网、新浪、搜狐、网易、腾讯、千龙网等十多家博客服务提供商共同签署了该公约

Ⅷ 如何加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有哪些资质要

日前,有消息称,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3月下旬在上海挂牌。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获悉,目前互金协会筹备工作已基本就绪。协会已经制定了五大基础制度。现启动协会首批拟发展会员单位会员代表的报名工作。按目前安排,协会挂牌最快预计在3月10日以后。
目前,已明确了加入协会单位的基本要求。同时,还对部分入会条件进行了细化。如要求近三年未发生重大违法违规事件;经营互联网金融业务的网络平台在电信主管部门备案;在经营期间未出现过重大经营事故或重大违约事件和;股东和管理层无不良记录且具备一定的金融知识和从业经验。
值得一提的是,协会还明确了个人会员的身份。据介绍,从事互联网金融理论研究并有较高学术水平的专家学者、关心与支持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各界知名人士均可申请加入。
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入会标准
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已渐行渐近。
2月25日,有互联网金融企业负责人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其所在的企业已经收到《关于报送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会员单位代表的通知》(下称《通知》)。
《通知》称,协会筹备工作已基本就绪,即将组织召开协会挂牌成立有关会议。现启动协会首批拟发展会员单位会员代表的报名工作。
《通知》还要求,各会员单位将相关资料于3月3日前反馈至协会。
上述互联网金融企业负责人称,按目前安排,协会成立最快预计在3月10日以后。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还独家获悉,拟申请会员入会时亦与协会签定了《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会员公约》(下称《自律公约》)和《互联网金融行业健康发展倡议书》(下称《倡议书》),并交由协会统一保管。
“目前协会已制定了五大基础制度,除了《自律公约》和《倡议书》以外,其余三项分别包括《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章程》、《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会员管理办法》以及《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会员会费管理办法》。”有知情人士透露。“值得一提的是,协会还明确了个人会员的身份。”
据介绍,从事互联网金融理论研究并有较高学术水平的专家学者、关心与支持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各界知名人士均可申请加入。“不过,为保证个人会员的权威性和公信力,《会员管理办法》规定,应当由至少两家常务理事单位书面推荐。”该人士称。
明确会员入会标准:要求三年内未发生重大违法违规事件
“在协会五项制度出台前,协会委托专业研究机构开展多轮调研和座谈,听取了传统金融机构和互联网企业等从业机构的意见和建议,充分了解互联网金融企业客观实际。”对此,上述知情人士表示。“在各项制度初稿基础上,分别组织多轮不同层面专题研讨,认真听取各方意见。在此过程中,人民银行条法司给予大力支持,对《指导意见》进行了悉心讲解,并从法律法规专业角度多次提出宝贵意见。根据所提意见反复修订,形成5项制度的征求意见稿。”
不仅如此,协会还向包含“三会”在内的各筹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征求针对5项制度的意见,在汇总意见后,工作组对各项制度意见逐条处理,并与有关意见提出单位沟通一致,形成现稿。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了解到,《自律公约》中对互联网金融作出了明确定义,即是指传统金融机构与互联网企业利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通信技术实现资金融通、支付、投资和信息中介服务的新型金融业务模式,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互联网支付、网络借贷、股权众筹、互联网基金销售、互联网保险、互联网信托以及互联网消费金融等业态。
此外,协会对关于加入协会单位的基本要求亦进行了明确,一是经批准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证券公司、保队公司、基金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信托公司;二是经批准设立的清算机构;三是取得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支付业务许可证》的非金融支付机构;四是从事互联网金融业务的企事业单位、互联网金融研究机构及相关专业人士;五是经相关机构批准,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金融行业自律组织;六是符合协会要求的其他单位。
与此同时,协会还对部分入会条件进行了细化。如要求近三年未发生重大违法违规事件;经营互联网金融业务的网络平台在电信主管部门备案;在经营期间未出现过重大经营事故或重大违约事件和;股东和管理层无不良记录且具备一定的金融知识和从业经验。
此外,经相关机构批准,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金融行业自律组织,承诺接受协会对其的业务指导,接受协会的委托开展工作,均可加入协会。
要求会员创新要有谱 风险太大不参与
值得一提的是,《自律公约》中特别强调,不得开展风险不可控的畸形创新,防范互联网金融新产品、新技术可能带来的风险。
对此,前述互联网金融企业负责人认为,主要是在监管层看来,互联网金融在提升效率,提高服务水平的同时也具有风险传染性、高关联性等特征。
“一方面,互联网金融存在独有的科技风险,IT基础设施存在安全隐患、出现问题后会迅速传播,加大风险处置的难度。”该负责人称。“另一方面,互联网金融在突破时空的局限,提升金融效率的同时,带来了资金跨境、跨区域流动,金融机构经营范围混业化、模糊化,加大了反洗钱、打击非法集资等工作的难度。”
一家互金平台负责人也称,“比如,某些平台给股票提供2倍,甚至5倍以上杠杆配资业务,一旦股票暴跌,一两次就爆仓了。”
上述互联网金融企业负责人表示,协会的一个职责就在于,要积极收集、整理、研究互联网金融的服务领域的风险案例,及时向会员提示相关风险。“此举就是告诉会员都要谨慎点,创新要有谱,风险太大、杠杆太大的会员别参与。”该负责人直言。
在风险控制方面,据该负责人介绍,协会要求会员严格执行客户资金第三方存管制度,除另有规定以外,应当选择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资金存管机构。
“同时,协会亦要求对客户资金进行管理和监管,实现客户资金与会员自身资金分账管理。”该负责人强调。“此外,不得挪作客户资金,确保专款专用,资金存管账户接受独立审计并公开审计结果。”
除此之外,会员应严格履行反洗钱义务,防范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这一点也被提到了相当的高度。
“会员应严格执行客户身份识别、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等制度;按照反洗钱预防、监控制度的要求,开展反洗钱宣传和培训工作;接受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反洗钱调查,应当予以配合,如实提供有关文件和资料,根据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或侦查机关要求,对洗钱或恐怖融资资金采取冻结措施。”该负责人称。
此外,会员应建立信息沟通与共享机制,及时向协会反映市场信息与行业情况,报送业务数据和信息。报送业务数据和信息,共同推动建设权威、可靠的互联网金融行业信息服务平台,为行业管理和市场发展提供支持。

Ⅸ 中国互联网协会什么时间发布了《文明上网自律公约

中国互联网协会2006年4月19日发布《文明上网自律公约》,号召互联网从业者和广大网民从自身做起,在以积极态度促进互联网健康发展的同时,承担起应负的社会责任,始终把国家和公众利益放在首位,坚持文明办网,文明上网。以下是关于《文明上网自律公约全文》。
《文明上网自律公约》

自觉遵纪守法,倡导社会公德,促进绿色网络建设;

提倡先进文化,摒弃消极颓废,促进网络文明健康;

提倡自主创新,摒弃盗版剽窃,促进网络应用繁荣;

提倡互相尊重,摒弃造谣诽谤,促进网络和谐共处;

提倡诚实守信,摒弃弄虚作假,促进网络安全可信;

提倡社会关爱,摒弃低俗沉迷,促进少年健康成长;

提倡公平竞争,摒弃尔虞我诈,促进网络百花齐放;

提倡人人受益,消除数字鸿沟,促进信息资源共享。

Ⅹ 中国互联网协会什么时间发布了《文明上网自律公约》

中国互联网协会是在2006年4月19日发布了《文明上网自律公约》。

中国互联网协会是在2006年4月19日发布了《文明上网自律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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