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深圳市环球广告有限公司怎么样
简介:注册号:****所在地:广东省注册资本:5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杨波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登记状态:登记登记机关: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福田局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北环路7008号通业大厦北座22层
法定代表人:杨波
成立时间:2005-02-24
注册资本:50万人民币
工商注册号:440301112115714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北环路7008号通业大厦北座22层
2. 南孟抢劫犯杨波被判了多少年
涉嫌抢劫罪,应当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抢劫巨额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3. 了解由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百年一遇的世界金融危机,谈谈你对利益与风险的认识,可以吗
金融服务外包的利益与风险分析
内容摘要:随着金融机构之间竞争的复杂和深化,金融服务外包成为许多金融机构增强核心竞争力的一项战略选择。本文对金融服务外包的收益和风险进行了分析,提出了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并针对我国的金融服务外包的现状提出了几点建议。
关键词:金融服务外包 利益 风险
近几年来,金融服务外包迅速发展。国际金融界普遍认为,中国在金融服务业和制造业方面相对于其他发展中国家和地区的领先地位,使其成为全球极具吸引力的金融外包承接国。许多跨国金融机构从其全球化的长远发展战略考虑,已经把中国市场作为其战略部署的一部分,并将有关的金融流程业务外包给中国。那么作为金融外包的承接国,中国应如何应对这种新业务形式带来的风险是一个迫在眉睫的问题。
金融服务外包的概念与实质
2005年2月,以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为主导的“联合论坛”出台的《金融服务外包文件》(Outsourcing in Financial Services)中把外包定义为:“受管制实体在持续性的基础上利用第三方来完成一些一般由受管制实体现在或将来所从事的事务,而不论该第三方当事人是否为公司集团内的一个附属企业,或为公司集团外的某一当事人。”金融服务外包则指金融机构在持续经营的基础上,利用外包商(为公司集团内部的附属实体或公司集团的外部实体)来实施原由自身进行的业务活动。外包的金融服务通常包括如下三种类型:信息技术(information technology),具体操作(specific operations),契约功能(contract functions)。
金融外包的实质在于金融企业的重新定位,重新配置各种资源,将资源集中于相对优势领域,从而提升自身的竞争优势,增强持续发展的能力。最近,发达国家出现了新一轮的金融服务外包浪潮,在所有行业中,金融业的外包规模仅排在制造业之后位居第二,涵盖了包括银行在内的各类金融机构以及各种规模的金融机构。
金融服务外包的利益分析
(一)降低成本以提高收益
金融机构最初将服务外包出去的主要动因就是为了降低成本。将自己不擅长或做的不好的业务外包出去,集中精力做自己最擅长的业务,这样就可以直接降低成本,获得更多的收益。因为,与金融机构内部的IT部门相比,外包商提供的服务成本更低,而且有外包商承担服务的提供,成本更易预测、更好控制。
(二)充分利用前沿技术和技能
在信息、网络技术迅速发展的时代,金融机构要想掌握所有的先进技术往往难度很大或成本极其昂贵。因此,金融机构要么大量投资于这些新技术但成本和风险都极大,要么在竞争中被淘汰。而把这些服务外包出去就可以很好地解决这个矛盾。
(三)转移风险
金融机构和服务外包商之间是一种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是风险共同体,而不是单纯的雇佣关系。因此,金融机构在外包服务的同时也把一些风险转移给了服务外包商。这使金融机构能更好的应对迅速变化的外部市场环境和顾客需求。
总之,外包可能给金融机构带来的利益包括降低成本、转移风险、提高进入高级专业技能和行业的能力,并集中现有的人力资源于核心业务以提高核心竞争力。由于规模经济、专业化和战术集中,第三方提供的服务比自行生产的成本更低。
金融服务外包的风险分析
金融服务外包产生收益的同时,也带来了风险。因此,做出服务外包决策必须经过严格的管理决策程序。
(一)外包协议方面的风险
外包协议是外包企业与另一个法人实体、没有附属关系的第三方之间的一种合同关系。外包协议有效期限经常为五到十年,相当漫长,而在此期间业务需求和环境变化很大,甚至不可预期,服务外包提供商能否按时、按质完成协议任务,这是不确定的。
(二)转变业务带来的风险
为了取得规模经济、提高经营效率或者适应服务供应商不同的经营方式,金融机构进行外包时需要改变某些商业活动,这些改变会产生操作上的风险。在外包过渡阶段,内部人员可能需要在服务供应商的系统内接受培训。人员规模调整和雇员转移到服务供应商会产生道德风险和复杂的劳动法律问题。处理不完善,就会引起那些技术高度熟练和熟悉机构实践及要求的职员流失。
(三)企业机密外泄的风险
外包有时必须把企业的机密资料、帐簿和档案透露给第三方,同时企业的很多信息也将由第三方外包服务商提供。随着企业信息传递范围的扩大,可能会由于第三方外包服务商的“不忠”而导致企业信息资源损失、核心技术及商业机密泄露。一旦外包服务供应商泄密,势必会产生经营上、法律上和职业上的严重后果。
(四)产生依赖性的风险
金融服务外包在一定程度上使得金融机构对金融服务外包提供商形成事实上的依赖性,这在某种程度上具有一定潜在风险。例如,如果在某些方式下金融机构要求服务供应商改变传统服务,服务供应商是否有能力按照要求完成任务。如果合同签订后,发现服务供应商不能令人满意,则重新寻找服务供应商可能会产生沉没成本。另外,对服务供应商的依赖性增强,也难免会减少金融机构组织学习的能力。
(五)造成职业上的风险
如果服务供应商是金融机构潜在的客户,服务供应商的问题可能会影响到其它的客户机构。在某些形势下,例如客户服务转接中心,服务供应商的雇员与金融机构的用户直接面对,互相影响,似乎他们是这家金融机构的雇员。如果这种相互影响与金融机构的政策和标准不一致,就会给金融机构带来职业上的风险。
(六)利益冲突带来的风险
尽管金融机构和外包提供商之间是战略合作伙伴关系,而且是风险的共同体,然而,他们毕竟是两个不同的法人实体,各自都想赚取更多的利润。因此,就会出现金融机构希望外包提供商做得更多,而外包商则希望做得更少,这就注定双方会有利益冲突。而且外包提供商还有可能利用金融机构对其的依赖而进行投机活动。
金融服务外包的风险防范
(一)订立完善的外包协议并对其执行进行有效监督
金融机构与服务外包提供商签订的外包协议必须涵盖外包业务的所有环节,包括日常作业流程规范、稽核监督、定期沟通和纠纷仲裁等内容。并且,要详细且明确界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以保证外包业务的规范运行。对外包协议的监督和管理是为了直接获得协议所要求的质量,却放弃了对这些活动的直接经营控制。为了达到要求的目标,成功的外包要求金融机构制定一个有效的管理框架。
(二)慎重选择服务外包提供商
如果金融机构选择的供应商不能达到要求,可能会产生沉没成本。因此,在决定外包前,应当对供应商进行全面的考核,结合外包业务的需求,科学、合理地评价和选用外包机构,要选择那些具有丰富经验、良好信誉的可靠厂商。外包机构的经验、能力、技术、资本、信誉、对金融行业的熟悉程度、自身发展的稳定性、已有的类似业绩等等都是影响外包业务能否按约完成的重要因素。
(三)处理好人力资源管理问题
人力资源问题是金融机构在外包过程经常遇到的问题。雇员常常因为外包而开始担忧工作的安全,这会使职员注意力分散,从而引起工作误差,降低生产率。因此,在决定外包之前,金融机构应当先对职员进行外包培训,让他们真正全面认识到外包带来的风险和利益,以安抚职员面临外包时的恐惧情绪。同时,在外包合同中,应就外包机构的人员素质和义务做出严格而明确的规定。
(四)构建良好的控制机制
服务外包提供商自主按照合同要求来提供服务,金融机构对外包机构的控制直接关系到预期目标的实现。因此,金融机构必须建立良好的控制机制来保证供应商提供合格的服务,并应采取措施来保持这种控制的有效性,确保金融机构控制目标的有效执行。金融机构管理者要定期与服务供应商探讨这些保障措施的必要性。
(五)制定可行的应急计划
外包会使得金融机构对第三方服务供应商产生依赖,如果第三方服务供应商不能如期或按质履行合同,而导致业务中断所引起的后果令人堪忧。在这种情况的预期下,金融机构要审慎考察服务供应商的执行方案,并针对服务供应商不履行合同或者发生紧急事件制定应急方案。
对我国金融机构服务外包的政策建议
(一)抓住机遇承接并发展服务外包
中国在综合成本、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都比其他发展中国家具有优势,因此中国是发达国家金融服务外包的首要选择。同时,商务部已将发展服务外包作为2006年重点工作之一,并已启动了“千百十工程”,即在5年内,每年投入不少于1个亿的资金,建设10个服务外包基地,吸引100家跨国公司将部分外包业务转移到中国,培养1000家承接服务外包的企业。因此,金融机构应该抓住大好机遇,承接并发展自己的服务外包业务。
(二)统筹规划金融服务外包发展战略
为强化和提高核心竞争力,应根据金融机构经营的特殊性,综合权衡,确定核心业务,合理筛选适宜外包金融服务的范围。借鉴国际成功经验并结合我国实际,总体设计,统筹规划金融服务外包发展战略,如确定多种合同模式,制定业务外包市场策略,进行成本利润分析,制订价格策略等。
(三)组建一支服务外包项目的精英团队
金融机构建立一支开拓创新意识强、专业精、责权利明晰并具有良好敬业精神的经营服务外包项目团队,是实现服务外包战略目标的首要条件。我国金融机构进行服务外包还缺乏经验,也缺乏服务外包方面的专业人才,因此,应从人员的选择或招聘开始,选拔优秀的人员,培养其合作精神,进行服务外包的培训,使其有能力完成服务外包项目。
(四)加强金融机构的内部评估和外部监管
金融机构将金融服务转移出去的同时,也将相关的风险和管理责任转移了出去,使得外包服务商能进行一些不受监管的操作。因此必须建立健全安全防范体系,加强市场和监管双重力量来发挥作用。作为金融业务外包的监管机构,如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应细化对被监管方的要求,做好外包业务的外部监管。
金融机构通过服务外包将直接经营的职责交给服务供应商从而获得行业的专门技能是提其高核心能力的一个重要战略手段。然而通过本文的分析,外包对金融机构来说是一把“双刃剑”,其利益与风险并存。金融机构应当有效监督、控制外包活动,采取恰当的措施减轻外包带来的风险。降低外包风险的关键在于,在决定外包之前,应当全面权衡外包的利益与风险,决定将哪些活动外包,选择合适的服务供应商,签订尽可能详尽的合同,以最大化外包的效用。由于契约关系的每个方面都取决于契约的具体条文,因此双方应将各自的预期清楚并正式地写进合同以便于履行。合同即作为双方关系的映射而存在,并以此规范双方的行为。
参考文献:
1.刘浏.商业银行业务外包的收益与风险分析[J].北方经济,2005
2.李金泽,刘楠.商业银行业务外包的风险及其防范[J].中国金融半月刊,2003
3.[美]罗伯特克莱珀,温德尔O琼斯,杨波等译.信息技术、系统与服务的外包[M].北京:北京电子工业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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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深圳市赛思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怎么样
简介:注册号:****所在地:广东省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洪翠华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登记状态:登记登记机关: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岗分局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黄阁坑社区华兴路26号天汇大厦A座610座(仅限办公)
法定代表人:杨波
成立时间:2012-11-08
注册资本:100万人民币
工商注册号:440301106671052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新闻路侨福大厦7K
5. 桂林杨波冤犯抢劫罪
抢劫罪可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具有《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的八种情形的,可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发生抢劫案件的,应由案发地的公安机关立案处理。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应将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移交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应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依法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七条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
第一百零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
第一百六十条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同时将案件移送情况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
第一百七十二条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
《刑法》
第二百六十三条【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6. 深圳仁民健康股份有限公司怎么样
简介:深圳仁民健康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集医药零售,药品经销、市场推广,医药信息咨询,医疗服务,健康管理为一体的公司。
旗下子公司有:深圳市仁民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深圳市仁民医药有限公司、深圳市仁民医疗机构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仁民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及深圳市仁民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拥有自营线下智慧药房和综合诊所,并建立了医疗专家、药师、中医师、全科医师、执业护师的医疗资源平台,和医患交互、医疗数据信息管理平台,可以进行日常健康问诊咨询、医药零售及居民健康管理服务。并负责神经专科、肝病专科、肿瘤专科等多个疾病领域药品临床学术推广和市场营销业务。
公司理念:仁心仁术,惠国惠民
公司使命:给人民带来更加健康、更加美好的生活!
品牌形象:质量保证、专业服务、客户满意
现有品牌:仁民大药房、杏林仁诊所、仁民医药科技、仁民健康科技
总部位于: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富康路6号宝能智创谷B栋507。
法定代表人:杨波
成立日期:2013-08-28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所属地区:广东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077502236L
经营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所属行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人员规模:100-500人
企业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富康路6号宝能智创谷B栋507
经营范围:医药项目投资(具体项目另行申报);药品、保健品、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与自有技术转让;医疗系统软件的技术开发、自有技术转让与销售;健康管理咨询服务;国内贸易(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经营进出口业务;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在网上从事日用品的销售;商标的设计、知识产权服务(不含专利服务 )、从事广告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需另行办理广告经营项目审批的,需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会议展览服务;企业管理服务、销售日用品、电子产品、服装服饰、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信息咨询(不含人才中介服务、证券及其它限制项目);计算机设施设备租赁(不配备操作人员的设施设备租赁,不包括金融租赁活动)。^开办经营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医疗器械经营;保健食品批发、零售;饮品、小吃的制售;预包装食品(不含复热预包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批发兼零售;装卸搬运和仓储配送服务;人力资源服务。
7. 深圳市敏勤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怎么样
简介:注册号:****所在地:广东省注册资本:5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杨波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登记状态:登记登记机关: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福田局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西路侨福大厦7K(仅限办公)
法定代表人:杨波
成立时间:2006-09-06
注册资本:50万人民币
工商注册号:440301104075051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西路侨福大厦7K(仅限办公)
8. 深圳金满库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怎么样
简介:注册号:****所在地:广东省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杨波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登记状态:登记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爱联社区新屯中路50号新屯大厦402室
法定代表人:杨波
成立时间:2015-01-16
注册资本:100万人民币
工商注册号:440307112073972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公司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南联社区龙岗大道4004号D栋4楼D区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