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体系同西方发达市场经济国家金融机构体系有何异同
中西方不同的金融体制是由中西方不同的国家社会政治体制决定的,西方是个体自由资本主义经济,市场参与者主体是民企,中国是社会主义国家,或者说是国家资本主义体制领导下的混合特色经济制度。
西方经济市场经济发展到现在,已经非常成熟,现代金融监管制度也发展了几百年的历史,最开始是由世界金融中心荷兰---英国----美国 。其实现在全世界国家的金融机构设置及业务监管模式,还有金融业态大体都差不多,都是由 保险 证券 银行业 三大板块组成的,剩下的就是金融创新程度不一样导致的金融衍生品发展程度也不一样。西方的法治环境,监管环境更好更完善,他们的金融产品比较多,业态也比较丰富,。
中国是发展中的社会主义特色市场经济,政府在金融制度监管方面比较保守,相对来说,中国金融机构发展也不成熟,市场化程度不够,因为中国几乎所有大金融机构都是政府经营,大家也知道体制内保守而又缺乏创新,所以导致中国投融资市场主要由银行承担,主要以间接融资,金融产品不丰富,辐射群体不广泛,社会资产分布也冷热不均。当然,随着中国金融业逐渐全开放也会与国际主流发达国家的金融市场趋同,同时中国未来金融业发展也会反向影响到西方发达国家的金融市场及金融监管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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❷ 各国金融机构体系一般由哪几类构成
1.国家金融机构体系是指在一个主权国家里存在的各种金融机构及其彼此间形成的关系。各国的金融机构体系虽各有特点,但在种类和构成上基本相同。国家金融机构主要由管理性机构、商业经营性金融机构和政策性金融机构三大类构成。
(1)管理性机构:管理性机构是一个国家或地区具有金融管理、监督职能的机构。主要有构成有四类:一是负责管理存款货币并监管银行业的中央银行或金融管理局,二是按分业设立的监管机构如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三是金融同业自律组织如行业协会,四是社会性公律组织如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等。中央银行或金融管理局通常在一个国家或地区的金融监管组织机构中居于核心位置。
新中国成立后我国的金融业管理一直由中国人民银行负责。
1992年10月成立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1998年11月8日成立了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2003年成立了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专门负责对银行业的监管工作。相继成立了银行业公会、证券业协会、保险业协会等行业协会。此外,社会性公律组织如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等已经基本健全。
(2)商业经营性金融机构:商业经营性金融机构是指以经营工商业存放款、证券交易与发行、资金管理等一种或多种业务,以利润为其主要经营目标的金融企业。商业银行或存款机构、商业性保险公司、投资银行、信托公司、投资基金、租赁公司等。商业经营性金融机构发展初期主要是以特定类业务为主。
商业银行在各国经济与金融发展中仍位居重要地位的金融机构之一。
(3)政策性金融机构:政策性金融机构是指那些专门配合宏观经济调控,根据政策要求从事各种政策性金融活动的金融机构。世界各国都根据各自发展需要建立了相关的政策性金融机构。我国的政策性金融机构主要是政策性专业银行,如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以及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等。
❸ 英国和德国金融制度的特征(急)
英国金融制度的主要内容及其特点
1、英国的金融制度主要有以下的金融机构构成:
()英格兰银行。英格兰银行是英国的中央银行。
(2)清算银行。清算银行一般是大型的商业银行,共有13家。
(3)商人银行。商人银行一般可分为两类:承兑所和发行所。
(4)贴现所。
(5)其他金融机构。主要有:保险公司;信托投资银行;国民储蓄银行和信托储蓄银行;房屋互助协会。
2、英国金融制度的特点主要有:
(1)英国的中央银行制度是最典型的央行制度。英国的中央银行—英格兰银行被认为是最早出现的中央银行,英国的中央银行模式被大多数的国家所采纳和模仿。
(2)英国的商业银行是西方国家商业银行的一种典型模式。因为受真实票据理论的影响,英国的商业银行一直坚持主要是发放短期贷款的经营原则。
(3)伦敦是西方最早和非常重要国际金融中心。
(4)在英国现行的金融制度中仍保留有一些传统金融机构的痕迹,例如商人银行、贴现所等。
(5)英国的金融监管比较有特色。英国的金融制度比较健全,金融机构都很注重自己的声誉。与之相反的是,英国的金融监管法律并不健全,英国甚至缺乏一套完整正规的金融监管法律,并且金融监管机构也很少对金融机构进行定期的现场检查,发现了问题他们一般也是通过“道义劝说”的方式来加以纠正。
德国金融制度的主要内容及其特点
1、德国的现行金融制度包括:
(1)德意志联邦银行。
(2)商业银行。德国的商业银行中,资金实力最强的三家银行是德意志银行、德累斯顿银行和德国商业银行。
(3)储蓄机构。
(4)信用合作社
(5)专业银行。主要有抵押银行、消费信贷银行、复兴信贷银行、保险公司等。
2、德国的金融制度的特点是:
(1)中央银行制度比较健全。
(2)德国的商业银行是全能型银行,即其商业银行可以经营综合性的银行业务,即商业银行可以同时经营存贷款、证券、保险等金融业务,充分享受到不同金融业务间的多样化效应的好处。
(3)德国的金融制度的一大特点就是三大银行与两大中心在金融体系中占主导地位。三大商业银行、储蓄汇划系统和信用合作系统的资金实力相当雄厚,支配着整个德国的金融业。
(4)德国的金融业是一种典型的以间接金融为主的类型。商业银行等间接融资中介机构在德国的资金配置中发挥着最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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❹ 中国金融机构体系
一、银行产生和发展的主要过程及现代银行体系建立的途径
银行是在商品生产和市场交易逐步发展的过程中产生与发展起来的,因而是经济发展的产物。
在金属货币出现以后,就出现了早期的金银兑换、保管和汇兑业务,形成了早期的货币兑换商和钱在银号等机构。如在欧洲的古希腊与古罗马时期,就有了大量的金银保管兑换与放贷的记载。但一直至漫长的中世纪结束前,这种钱庄业务一直停留在传统的形式上。
近代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与工业革命,是传统的货币经营业向现代金融业转变的主要动力。到16世纪中叶,地中海沿岸各国的工商业与贸易有了较大的发展,为了适应经济的发展与存款。贷款的要求,出现了最早的商人银行,这些商人银行既办理存款与贷款,也从事转帐结算业务。但他们的贷款往往带有高利贷性质,使一般工场手工业主和商人很难获得贷款,即使获得也会因高额利息而无利可图。这显然不能适应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需要,必须建立资本主义的银行。
在资本主义工商业发展的推动下,真正现代意义上的银行在17世纪末至明世纪中逐步发展起来了。现代银行体系的建立并取代传统的货币经营业、高利贷商,是通过两条途径实现的:一是旧式的高利贷银行在新的经济条件下,调整放款原则而逐渐转变为现代的银行,主要特征是较大规模地吸收社会资金,同时以较低的利率发放贷款;二是按照资本主义原则组织的股份制银;行,其一开始就具有现代商业银行的性质,并从事大规模的融资与贷款活动,股份制的商业银行因其资本雄厚、融资能力强,贷款利率低,所以逐步成为现代信用领域的主导形式,银行成为整个社会信用的中心。1694年,英格兰成立了第一个现代银行——英格兰银行,其建立标志着高利贷在信用领域的垄断地位被打破。从此以后,现代银行在欧洲就广泛地发展起来了。
二、银行是一种特殊的企业,如何理解?
银行是一种金融机构,也是一种企业。说它是企业,是因为它与一般的工商企业有共同之处。企业的共同特征是:从事直接的经营活动,具有一定的资金,独立核算,并通过经营活动获取利润。银行具有企业部门的一切特征,它是实现资本循环周转的一个必要环节。
与其他企业相比,银行又具有一般企业所不具备的特殊性,这些特殊性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银行的特殊利益。银行的特殊利益大致可概括为两个:①从行业特点得到的好处,即不需投入很多的自有资本即可进行经营活动,并可赚取可观的收益。②从国家的干预以及与国家政权的密切关系中得到的好处。
2.银行的特殊风险。银行作为经营货币信用的特殊企业,它与客户之间并非是一般的商品买卖关系,而是一种以借贷为核心的信用关系。这种关系在经营活动中表现为以信用为基础,以还本付息为条件的借贷,即银行以存款方式向公众负债、以贷款方式为企业融资。银行经营活动的这种特殊性,在激烈的竞争中产生特殊的风险:①信用风险,即借款人不能或不愿意按期偿还贷款而使银行遭受损失的可能性。②来自资产与负债失衡的风险。③来自公众信任的风险。④竞争的风险。
3.银行的特殊作用。银行的特殊作用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对经济发展在资金上的支配性作用。银行经营的对象不是一般商品,而是一种特殊商品——货币资金。银行的业务活动对货币资金在经济部门之间的流动具有重要影响,进而影响国民经济中各部门的发展。哪个部门能从银行得到大量资金支持,哪个部门就有了发展优势,反之,在竞争中就会处于不利境地。二是在国家对经济的干预中发挥重要作用。国家通过银行影响货币供给量、利率。贷款额度等经济指标,进而实施对经济的干预。
可见,现代银行作为“特殊的企业”在经济生活中占有特殊的地位,并具有影响和调节社会经济生活的特殊作用。
三、现代市场经济国家金融体系的基本构成
与市场经济制度相适应,现代市场经济国家一般都拥有一个规模庞大、分工精细、种类繁多的金融机构体系,包括银行性金融机构与非银行性金融机构两大类。其中,银行性金融机构居支配地位。
银行性金融机构按照其各自在经济中的功能可划分为商业银行、中央银行、专业银行三种类型的银行。它们所构成的银行体系通常被称为现代银行制度。商业银行是办理各种存款、放款和汇兑业务的银行,且是唯一能接受活期存款的银行。中央银行是在商业银行的基础上发展形成的,是一国的金融管理机构,被称为“发行的银行”、“国家的银行”、“银行的银行”。专业银行是集中经营指定范围业务并提供专门性金融服务的银行,包括:投资银行、不动产抵押银行、开发银行、储蓄银行、进出口银行等。现代银行制度中,中央银行处于核心地位,商业银行居主导地位,其他专业银行仍然有存在和发展的余地。
非银行金融机构是整个金融体系重要的组成部分,其发展状况是衡量一国金融体系是否成熟的重要标志之一。非银行金融机构木以吸收存款作为其主要资金来源,却以某种特殊方式吸收资金,并以某种特殊方式运用其资金,且从中获取利润。这类金融机构包括:保险公司、信用合作社、消费信用机构、证券公司、财务公司、信托公司。租赁公司等。
金融体系的分工与组成是在不断变化的。长期以来大多数国家的金融机构体系中,商业银行与非银行金融机构有较明确的业务分工,如美国、英国等国30年代后采用的分业经营模式,就是以长短期信用业务分离,一般银行业与信托业务分离,与证券业务分离为特点。80年代以来,金融机构的分业经营模式逐渐被打破,各种金融机构的业务不断交叉,各种金融机构原有的差异日趋缩小,综合性经营与多元化发展的趋势日益明显。
四、金融机构体系中银行性金融机构与非银行性金融机构的异同及相互关系
一国的金融机构体系由银行性金融机构与非银行性金融机构构成,其中银行性金融机构占支配地位。
银行性金融机构与非银行性金融机构的共同点表现在两者都是以某种方式吸收资金,又以某种方式运用资金的金融企业,都具备金融企业的基本特点,表现在:都以盈利为经营目的;主要从事与货币资金运动有关的各项业务活动;在经济运行中都发挥着融通资金的作用。
银行金融机构和非银行金融机构也有着明显的区别,主要表现在:①吸收资金的方式不同。银行金融机构主要以吸收存款的方式吸收资金,而非银行金融机构则以其他方式吸收资金;③业务方式不同。银行金融机构的主要业务方式是存款和贷款,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业务方式则呈现出多样化,如保险公司主要从事保险业务,信托公司从事信托业务,租赁公司主要从事租赁业务,证券公司则主要从事投资业务等;③在业务中所处的地位不同。银行在其业务中,一方面是作为债务人的集中,另一方面是作为债权人的集中,而非银行金融机构则比较复杂,如保险公司主要是作为保险人,信托公司则主要充当受托人,证券公司则多作为代理人和经纪人;④在金融领域中发挥的具体职能不同。银行性金融机构主要发挥信用中介职能,而非银行金融机构则根据其业务不同而发挥不同职能,如保险公司主要发挥社会保障职能,信托公司则主要发挥财产事务管理职能等等。
银行性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性金融机构都是一国金融机构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们共同为社会提供全面完善的金融服务。银行性金融机构在整个金融机构体系中居主导地位,而非银行性金融机构的存在则丰富了金融业务,充分满足现代经济对金融的多样化需要,因此,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发展程度是一国金融机构体系是否成熟的重要标志。。
五、本世纪70年代以来,西方国家金融机构的发展呈现的趋势
本世纪70年代以来,西方国家金融机构获得了迅猛的发展,呈现出以下发展趋势:
首先,银行在业务上不断创新,并向综合化方向发展。金融机构、金融业务、金融工具等领域的创新更好地满足顾客的需要;同时,商业银行业务与投资银行业务的结合促进银行发展为;全能性商业银行。其次,跨国银行的建立使银行的发展更趋国际化。各国银行纷纷在国外设立分支机构,成立跨国银行,并从事国际银行业务及开拓境外金融业务。第三,按照《巴塞尔协议》的要求,重组资本结构和经营结构。国际清算银行提出的这套国际金融市场主体的行为规范,为绝大多数西方发达国家的银行所遵守。第四,兼并成为现代商业银行调整的一个有效手段。尤其是进入90年代以来,西方银行业内部更是不断重组,以期适应形势的变化与要求。第五,银行性金融机构与非银行性金融机构正不断融合,形成更为庞大的大型复合型金融机构。传统的分业经营模式逐渐被打破,各种金融机构的业务不断交叉,各种金融机构原有的差异日趋缩小,形成多元化、综合性经营的趋势。
正确认识和把握西方国家金融机构的发展趋势,还应分析这一趋势的历史背景与内在原因。
首先,70年代以来,经济领域中,经济自由主义在与国家干预主义的交战中占了上风。以美国、英国为代表的各国政府为减少政府对经济的干预,更好地发挥市场对经济的作用,开始放松金融管制。这使得金融机构之间的竞争日益加剧。激烈的竞争促使了许多新事物的产生:银行不断进行金融创新,并提供全方位服务吸引客户;银行业通过兼并带来优势互补,拓展业务领域,争取广泛客户;分业经营向多元化、综合性经营过渡。第二,新技术的出现,特别是电子通讯、信息处理、计算机广泛应用于金融业,为金融创新以及跨国银行的跨地区经营提供了支持。第三,随着各国金融市场联系日趋密切,各国银行业运作规则的接轨、银行业经营的监管、国际金融市场风险的防范问题也逐步提到议事日程。因此,产生了巴塞尔委员会等国际金融组织进行国际间协调与管理。
可见,上述发展趋势有其客观必然性。它促进了世界金融业的融合与发展,促进了国际间资金的流动,利于银行提高经营效率,但同时也对金融风险的防范、国际银行业的有效监管提出了新的课题。我国作为国际金融市场的参与者,应借鉴西方国家金融机构的发展趋势,深化金融机构改革,提高银行业竞争实力,推动我国金融国际化的进程。
六、我国的金融体系经历了哪些调整与改革?从其演变过程中,如何理解社会经济条件对金融机构体系形成的影响?
我国目前的金融体系是以中央银行为核心、国有商业银行为主体,多种金融机构并存的格局。这一体系的形成,经历了以下几个过程:
1.改革开放前的“大一统”模式下的金融体系。这是一种高度集中的、以行政管理办法为主的单一的国家银行体系。其特点是:①在银行设置上,全国只有中国人民银行一家办理全部银行业务,下设众多分支机构,遍布全国,统揽一切银行信用。②人民银行集货币发行和信贷业务于一身,既执行中央银行职能,又兼办普通银行的信贷业务。
2.1979一1982年的金融机构体系。打破长期存在的人民银行~家金融机构的格局,恢复和建立了独立经营的专业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与人民银行一起构成了多元化银行体系。
3.1983~1993年的金融机构体系。1983年起在金融机构方面进行了如下改革:决定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专设中国工商银行,承办原来人民银行负责的信贷及城镇储蓄业务;增设交通银行等综合性银行,广东发展银行等区域性银行;设立一些非银行金融机构,如中国人民保险公司。
国际金融机构在加强国际合作,发展世界经济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表现在:①提供短期资金,缓解国际收支逆差,这在定程度上缓和了国际支付危机。③提供长期建设资金,促进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③调节国际清偿能力,应付世界经济发展的需要。④稳定汇率,促进世界贸易增长。
当然,目前的国际性金融机构也存在一些不足,如贷款条件比较严格,贷款利率不断提高,加重发展中国家的支付困难。一些国际金融机构在发放贷款时附加条件,干预发展中国家的经济政策和发展规划。
随着国际性金融机构的不断改革与完善,它们在国际经济和国际金融领域中将发挥更为重要的作用。
❺ 中西方金融机构体系的区别和联系
1、联系:
中西方文化传统不同,造成了两者后来在行政管理诸多领域的不同。中国中央集权体制形成得早,在秦完成统一后即宣告成型。
而西方一直到中世纪都没有形成有效的中央集权。所以在东方的中国,长期以来都是中央号令和约束地方,中央和地方之间一直呈现的是一种此消彼长的微妙矛盾关系。
不管是古时候的盐铁专卖还是改革开放后的分税制改革,都清晰地体现出了中央和地方之间的这种矛盾。
对应过来,我国的金融监管体制也是按照严格的自上而下的逻辑构建的,“一行三会”从几个方面对金融系统的各个领域进行监管。
一句话,中国的金融监管是出于中央稳定金融领域全局安全,进而保证全国基本面稳定的一种需要。
区别:
中西方不同的金融体制是由中西方不同的国家社会政治体制决定的,西方是个体自由资本主义经济,市场参与者主体是民企,中国是社会主义国家,或者说是国家资本主义体制领导下的混合特色经济制度。
西方经济市场经济发展到现在,已经非常成熟,现代金融监管制度也发展了几百年的历史,最开始是由世界金融中心荷兰---英国----美国 。
其实现在全世界国家的金融机构设置及业务监管模式,还有金融业态大体都差不多,都是由 保险 证券 银行业 三大板块组成的,剩下的就是金融创新程度不一样导致的金融衍生品发展程度也不一样。西方的法治环境,监管环境更好更完善,他们的金融产品比较多,业态也比较丰富
反观西方,其文化传统上的地区自由主义导致了中央集权迟迟不能产生,所以西方人很长时间里一直都是各自为政的。
后来随着民族国家的崛起,西方不少国家相继建立了集权体制,但是从总体上说,西方人的地方自主观念依然很强烈。
进入市场经济阶段后,西方的很多金融监管机构,不是因为中央要对其加以监管才成立的,反而是在市场化竞争中出现了混乱和恶性竞争,使得这些金融机构聚集在一起公议,讨论建立一个能够维持市场秩序,平衡各方利益的监管主体,这样,才有了美联储等机构的诞生。
虽然自20世纪30年代以来,凯恩斯主义政府干预理论盛行不衰,但是西方传统的地方和个体自治主义倾向一直是存在的。
❻ 当今世界各国的金融体系
第一类主要是指那些银行占据主导地位、其他金融机构比例不超过20%的发回达经济体。澳大利亚、答加拿大、法国、德国、日本、西班牙等国家属于这一范畴。
第二类中其他金融机构比例超过20%,大于或等于银行所占比例。荷兰、英国、美国属于此范畴。
第三类包括新型市场和发展中国家,公共金融机构或央行的角色至关重要(通常是由于高额外汇储备或主权财富基金),其他金融机构的比例较低。该类包括阿根廷,中国,印尼,俄罗斯和沙特阿拉伯。
❼ 我国金融机构的现状存在哪些问题
主要包括以下三个问题: (1)金融机构体系的结构性比例失衡,专抑制了金融机构机构之属间的平等竞争。国有商业银行在我国金融机构体系中占主导地位,制约了金融机构间的平等竞争,新型商业银行难与国有商业银行开展平等竞争。 (2)金融机构体系的结构性缺陷仍比较突出。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资产与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资产差距过大,证券业保险业整体规模偏小。长期以来,中国金融体系一直以间接融资为主导,直接融资发展缓慢,导致证券也发展规模明显偏小。与国际大型投资银行相比,初总股本外总资产及管理总规模仍然过小。 (3)证券业的市场集中度不足,市场份额过于分散。这种小型化分散化的格局,很难与国际化全能化投行相竞争。
❽ 在当今金融危机下,金融机构体系存在哪些问题有何解决办法
国际金融机构,说白了是各个发达国家的金融机构,存在的最大问题是风险控制上出了问题专,导致一味追逐利润属,忽视风险的逐步积累,最终崩盘。
解决办法有倒是有,可太难实施。一是提高准备金率,二是严格贷款制度,三是创新产品的监管,四是接受外部监督。像美国的储蓄率那么低,可能提高到20%的准备金率吗?
❾ 德国金融体系的现状
德国是典型的银行主导型国家,其银行在金融体系中处于核心位置,而金融市场很不发达。由2001年的统计数据发现,股票市场总市值只占GDP的24%,而银行资产占到GDP的152%。
德国的
商业银行是全能银行的代表。德意志银行、德累斯顿银行和德国商业银行是德国最大的三家银行。这三家银行为企业提供短期、长期贷款,证券承销、财务咨询等全方位金融服务;为个人提供储蓄工具、消费信贷、保险产品、证券买卖等一系列产品与服务。三家银行中,德意志银行集团拥有自己的保险公司,另外两家也都与保险公司结成战略联盟。
此外,德国还有一些特殊目的银行,比如说储蓄银行、信用合作银行等。储蓄银行为收入低的人提供储蓄工具和信用服务,其资金被用于提供抵押贷款、资助本地或区域性投资活动。只有市或辖区等地方政府才能创立储蓄银行,并为创立的储蓄银行提供担保。储蓄银行体系在德国也是很大的,中央储蓄银行处于最上层,中间是中央储蓄银行所属的12家地区性银行,最下层是12家地区性银行所属的700家当地储蓄银行。信用合作银行是由存款者所有的互助组织,其成立初衷是为急需资金的工商企业提供帮助。信用合作银行体系也由三个层次构成:1家中央银行、3家地区性银行和若干家当地银行。
在世界各国的公司治理结构中,德国的公司治理是比较有特色的,它们大多数不是以股东财富最大化为经营目标。公司董事会中有工会的代表,也就是说广大职工可以在公司的重大决策中起到重要的作用。这一点在金融类企业中也得到很好的体现。比如说,占银行资产总额36%的储蓄银行就是为民众服务,而不是追求利润最大化。信用合作银行也如此。虽然世界其他国家也有类似的政策型金融机构,但其公司组织形式与德国是完全不同的。
德国的全能银行制度得益于对银行较少的监管。银行不必建立附属公司,甚至不必设置防火墙就可以直接承销证券。银行可以不受限制的代理保险业务,但要想经营保险业务就必须通过自己的附属公司,并受到保险监督局的监管。只要投资于房地产和股票的帐面价值不超过银行的负债,监管机构对其没有限制,但银行附属公司的不动产投资不受该限制的影响。另外,银行可以对非金融企业进行股权投资,非金融机构也可以持有银行股份。可见,德国金融业的经营是相当自由的。
德国工人的养老金由社会保障体系提供,国家养老金与工作年限内的平均收入挂钩,二者的替代率较高。个人养老金体系在德国是广泛存在的,个人养老金计划有一个统一的缴费率,并常常是确定收益型的。在公司层次上课税是德国养老基金的特色。由于养老金帐面上的储备可以享受特殊优惠,并且企业可以在免税的情况下自由运用这部分积累起来的资金,因而企业几乎将所有的资金都表现为养老金帐户下储备。为保证职工养老金的发放,养老金储备的投资所得得到养老金担保协会的担保。德国养老金在家庭总资产中的比例是比较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