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互联网金融可能面临哪些风险如何避免
第一是信用违约风险,即互联网理财产品能否实现其承诺的投资收益率。例
如,阿里巴巴的余额宝当前的收益率低于5%,且余额宝的性质是货币市场基金。但网络百发的预期收益率高达8%,这就不由得让我们想问,百发最终投资的基础
资产是什么?在全球经济增长低迷、中国经济潜在增速下降、国内制造业存在普遍产能过剩、国内服务业开放不足、影子银行体系风险逐渐显现的背景下,如何实现
8%的高收益?除了给企业做过桥贷款、以及给房地产开发商与地方融资平台融资外,还有哪些高收益率的投资渠道?
第二是期限错配风险,即互联网理财产品投资资产是期限较长的,而负债是期限很短的,一旦负债到期不能按时滚动,就可能发生流动性风险。当
然,金融机构的一大功能就是将短期资金转化为长期资金,因此金融机构都会面临不同程度的期限错配,而其中的关键是错配的程度。联想到网络百发给出的承诺是
允许投资者随时赎回,这无疑最大程度地加剧了流动性风险。既要允许随时赎回,还能给出8%的预期收益率,这当然令缺乏经验的投资者欢欣鼓舞,但也会令富有
经验的投资者疑虑重重。
第三是最后贷款人风险。如
前所述,尽管商业银行也面临期限错配风险、商业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也面临信用违约风险与期限错配风险,但与互联网金融相比的一个重要区别是,商业银行最终
能够获得央行提供的最后贷款人支持。当然,这一支持是有很大代价的,例如商业银行必须缴纳20%的法定存款准备金、自有资本充足率必须高于8%、必须满足
监管机构关于风险拨备与流动性比率的要求等。相比之下,互联网金融目前面临监管缺失的格局,因此运营成本较低,但如果缺乏最后贷款人保护,那么一旦互联网
金融产品违约,最终谁来买单?互联网金融企业有能力构筑强大的自主性风险防御体系吗?
除上述传统风险外,中国互联网金融产品还面临一系列独特风险,以下笔者将按照重要性由高至低的排序来依次梳理这些风险:
其一是法律风险。目
前互联网金融行业尚处于无门槛、无标准、无监管的三无状态。这导致部分互联网金融产品(尤其是理财产品)游走于合法与非法之间的灰色区域,稍有不慎就可能
触碰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非法集资”的高压线。例如,前段时间湖北省的天力贷在运行半年后被挤兑、停止运转后,就是被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而立案的。
由于缺乏门槛与标准,导致当前中国互联网金融领域鱼龙混杂,从业者心态浮躁、一拥而上,一旦形成互联网金融泡沫,并出现较大幅度违约的格局,就很容易导致
中国政府过早收紧对互联网金融的控制,从而抑制行业的可持续发展。中国的互联网金融业应避免重蹈当年信托业、证券业发展初期的乱象。
其二是增大了央行进行货币信贷调控的难度。一
方面,互联网金融创新使得央行的传统货币政策中间目标面临一系列挑战。例如,虚拟货币(例如Q币)是否应该计入M1?再如,由于互联网金融企业不受法定存
款准备金体系的约束,这实际上导致了货币乘数的放大。又如,如何来看待传统货币与虚拟货币之间的互动与转化?另一方面,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也削弱了中央政府
信贷政策的效果。例如,如果房地产开发商传统融资渠道被收紧,那么很可能会考虑到通过互联网金融来融资。事实上,最近一年来中国互联网理财产品的大发展,
其宏观背景就与中国政府收紧了对影子银行体系的监控,导致地方融资平台、房地产开发商等市场主体不得不寻找新的融资来源有关。
其三是个人信用信息被滥用的风险。首先,由互联网金融企业通过数据挖掘与数据分析,获得个人与企业的信用信息,并将之用于信用评级的主要依据,此举是否合理合法?其次,通过上述渠道获得的信息,能否真正全面准确地衡量被评级主体的信用风险,这里面是否存在着选择性偏误与系统性偏差?
其四是信息不对称与信息透明度问题。如前所述,目前互联网金融行业处于监管缺失的状态。那么,谁来验证最终借款人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有无独立第三方能够对此进行风险管控?如何防范互联网金融企业自身的监守自盗行为?毕竟,有关调查显示,目前在互联网P2P类公司中,有专业的风险控制团队的仅占两成左右。
其五是技术风险。与
传统商业银行有着独立性很强的通信网络不同,互联网金融企业处于开放式的网络通信系统中,TCP/IP协议自身的安全性面临较大非议,而当前的密钥管理与
加密技术也不完善,这就导致互联网金融体系很容易遭受计算机病毒以及网络黑客的攻击。目前考虑到互联网金融账户被盗风险较大,阻碍了不少人参与互联网金
融,这其中绝非没有专业的金融或IT人士。因此,互联网企业必须对自身的交易系统、数据系统等进行持续的高投入以保障安全,而这无疑会加大互联网金融企业
的运行成本,削弱其相对于传统金融行业的成本优势。
综
上所述,既然中国互联网金融企业在起步阶段就面临如此之多的风险,那么是否就应该以此为由放慢甚至扼杀这一宝贵的金融创新呢?答案自然是否定的。有关各方
应该在充分考虑潜在风险的基础上,推动互联网金融的稳步、可持续发展。笔者提出的相关建议包括:第一,应充分加强行业自律。用行业准入来替代政府审批,通
过加强行业协会的作用,有助于规范行业的发展,并避免政府的过度介入。目前的中关村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以及互联网金融千人会等,都是有益的尝试;第二,
应该加强投资者教育,充分向投资者提示投资互联网金融产品可能面临的风险,且这一风险显著高于投资类似的传统金融产品的风险;第三,应该加强网络安全管
理,从更高层次上来防范黑客攻击导致的系统瘫痪;第四,监管机构应该构建灵活的、富有针对性与弹性的监管体系,既要弥补监管缺位,又要避免过度监管。
『贰』 如何看待中国互联网金融行业未来的发展趋势
小财迷认为互联网金融的出现是一件好事,同时也是一件与时俱进的事情。互联网只是工具,金融本身就是有风险的。互联网因为快速,对风险有放大作用,使得问题会短时间内爆发出来。其实任何行业的发展成熟都是一步步试错试出来的。互联网金融具有以下的风险性:
第一是信用违约风险,即互联网理财产品能否实现其承诺的投资收益率。例
如,阿里巴巴的余额宝当前的收益率低于5%,且余额宝的性质是货币市场基金。但网络百发的预期收益率高达8%,这就不由得让我们想问,百发最终投资的基础
资产是什么?在全球经济增长低迷、中国经济潜在增速下降、国内制造业存在普遍产能过剩、国内服务业开放不足、影子银行体系风险逐渐显现的背景下,如何实现
8%的高收益?除了给企业做过桥贷款、以及给房地产开发商与地方融资平台融资外,还有哪些高收益率的投资渠道?
第二是期限错配风险,即互联网理财产品投资资产是期限较长的,而负债是期限很短的,一旦负债到期不能按时滚动,就可能发生流动性风险。当
然,金融机构的一大功能就是将短期资金转化为长期资金,因此金融机构都会面临不同程度的期限错配,而其中的关键是错配的程度。联想到网络百发给出的承诺是
允许投资者随时赎回,这无疑最大程度地加剧了流动性风险。既要允许随时赎回,还能给出8%的预期收益率,这当然令缺乏经验的投资者欢欣鼓舞,但也会令富有
经验的投资者疑虑重重。
第三是最后贷款人风险。如
前所述,尽管商业银行也面临期限错配风险、商业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也面临信用违约风险与期限错配风险,但与互联网金融相比的一个重要区别是,商业银行最终
能够获得央行提供的最后贷款人支持。当然,这一支持是有很大代价的,例如商业银行必须缴纳20%的法定存款准备金、自有资本充足率必须高于8%、必须满足
监管机构关于风险拨备与流动性比率的要求等。相比之下,互联网金融目前面临监管缺失的格局,因此运营成本较低,但如果缺乏最后贷款人保护,那么一旦互联网
金融产品违约,最终谁来买单?互联网金融企业有能力构筑强大的自主性风险防御体系吗?
除上述传统风险外,中国互联网金融产品还面临一系列独特风险,以下笔者将按照重要性由高至低的排序来依次梳理这些风险:
其一是法律风险。目
前互联网金融行业尚处于无门槛、无标准、无监管的三无状态。这导致部分互联网金融产品(尤其是理财产品)游走于合法与非法之间的灰色区域,稍有不慎就可能
触碰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非法集资”的高压线。例如,前段时间湖北省的天力贷在运行半年后被挤兑、停止运转后,就是被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而立案的。
由于缺乏门槛与标准,导致当前中国互联网金融领域鱼龙混杂,从业者心态浮躁、一拥而上,一旦形成互联网金融泡沫,并出现较大幅度违约的格局,就很容易导致
中国政府过早收紧对互联网金融的控制,从而抑制行业的可持续发展。中国的互联网金融业应避免重蹈当年信托业、证券业发展初期的乱象。
其二是增大了央行进行货币信贷调控的难度。一
方面,互联网金融创新使得央行的传统货币政策中间目标面临一系列挑战。例如,虚拟货币(例如Q币)是否应该计入M1?再如,由于互联网金融企业不受法定存
款准备金体系的约束,这实际上导致了货币乘数的放大。又如,如何来看待传统货币与虚拟货币之间的互动与转化?另一方面,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也削弱了中央政府
信贷政策的效果。例如,如果房地产开发商传统融资渠道被收紧,那么很可能会考虑到通过互联网金融来融资。事实上,最近一年来中国互联网理财产品的大发展,
其宏观背景就与中国政府收紧了对影子银行体系的监控,导致地方融资平台、房地产开发商等市场主体不得不寻找新的融资来源有关。
其三是个人信用信息被滥用的风险。首先,由互联网金融企业通过数据挖掘与数据分析,获得个人与企业的信用信息,并将之用于信用评级的主要依据,此举是否合理合法?其次,通过上述渠道获得的信息,能否真正全面准确地衡量被评级主体的信用风险,这里面是否存在着选择性偏误与系统性偏差?
其四是信息不对称与信息透明度问题。如前所述,目前互联网金融行业处于监管缺失的状态。那么,谁来验证最终借款人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有无独立第三方能够对此进行风险管控?如何防范互联网金融企业自身的监守自盗行为?毕竟,有关调查显示,目前在互联网P2P类公司中,有专业的风险控制团队的仅占两成左右。
其五是技术风险。与
传统商业银行有着独立性很强的通信网络不同,互联网金融企业处于开放式的网络通信系统中,TCP/IP协议自身的安全性面临较大非议,而当前的密钥管理与
加密技术也不完善,这就导致互联网金融体系很容易遭受计算机病毒以及网络黑客的攻击。目前考虑到互联网金融账户被盗风险较大,阻碍了不少人参与互联网金
融,这其中绝非没有专业的金融或IT人士。因此,互联网企业必须对自身的交易系统、数据系统等进行持续的高投入以保障安全,而这无疑会加大互联网金融企业
的运行成本,削弱其相对于传统金融行业的成本优势。
综
上所述,既然中国互联网金融企业在起步阶段就面临如此之多的风险,那么是否就应该以此为由放慢甚至扼杀这一宝贵的金融创新呢?答案自然是否定的。有关各方
应该在充分考虑潜在风险的基础上,推动互联网金融的稳步、可持续发展。笔者提出的相关建议包括:第一,应充分加强行业自律。用行业准入来替代政府审批,通
过加强行业协会的作用,有助于规范行业的发展,并避免政府的过度介入。目前的中关村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以及互联网金融千人会等,都是有益的尝试;第二,
应该加强投资者教育,充分向投资者提示投资互联网金融产品可能面临的风险,且这一风险显著高于投资类似的传统金融产品的风险;第三,应该加强网络安全管
理,从更高层次上来防范黑客攻击导致的系统瘫痪;第四,监管机构应该构建灵活的、富有针对性与弹性的监管体系,既要弥补监管缺位,又要避免过度监管。
『叁』 金融工作会议之后,「互联网金融」未来该如何发展
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概况
互联网金融的出现伴随着互联网在中国的快速发展,以及移动互联网及其应用在国内的大范围普及,自下而上地推动了整个行业的市场化进程。
联网金融估值维持较高水准
当前互联网金融板块市盈率(TTM)73 倍,处于 2006-2017年(除 2015 年极高估值外)平均估值62倍上方。互联网金融热潮从2014年下半年开启,第三方支付、P2P/消费金融相继成为市场热点。
行业发展迅速,业绩持续暴发,属于景气度较高的行业
据前瞻产业研究院发布的《互联网金融行业市场前瞻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数据统计,以计算机板块中14家互联网金融相关股票为样本,前三季度共实现营业收入171.12亿元,同比增长19.25%,增速基本与行业平均持平。互联网金融板块前三季度共实现净利润24.56 亿元,同比增长104.05%,行业发展迅速,业绩持续暴发,属于景气度较高的行业。
移动支付线下渗透及快速增长
第三方支付牌照只减不增,续展从严,存量消化。①、自2011 年到2015 年央行一共发放271 张第三方支付牌照,且继2015 年仅发放2张之后,2016 年没有再新发牌照,与此同时,2016 年4月央行下发文件对支付机构分级分类监管,8月给首批支付牌照续展时称“一段时期内原则上不再批设新机构,重点做好对现有机构的规范引导和风险化解工作”,标志着第三方支付牌照进入存量时代。
②、截至2017 年6 月底,市面上正常运营的第三方支付机构还剩247 家,其中112家仅支持预付卡发行与受理一项业务,且绝大多数还受到地域限制;支持全国范围银行卡收单的仅剩37 张,支持移动支付的仅有48家,而同时具备开展互联网支付、移动支付和银行卡收单三项业务的仅有26 家。被注销的24 家包括10 家被合并,10 家未能续展,3 家违规被注销,1家主动注销。
移动支付发展趋势
截止到2016年12月,中国使用网上支付的用户规模达到4.75亿,较2015年12月,网上支付用户规模增加了5831万人,年增长率为14%。中国网民使用网上支付的比例从60.5%提升至64.9%。其中,手机支付用户规模增长迅速,达到4.69亿,年增长率为31.2%,网民手机网上支付的使用比例由57.7%提升至67.5%。
第三方支付交易规模快速增长,主要扩张动力同样来自移动端
①、随着智能手机的普及,支付用户由PC 端向移动端迁移。移动端购物、网贷、在线货币市场基金等互联网金融服务迅速增长,叠加扫码支付和NFC
支付在线下场景的快速布局,我国第三方移动支付交易规模呈现出爆发式增长。
随着移动互联网的兴盛,通过手机购物的人群也逐渐庞大。有移动电子商务市场规模数据显示,到2016年,移动电子商务的销售额占到中国所有网络零售额的一半以上。
2016年,我国第三方移动支付行业交易规模则达58.8万亿元,移动支付将逐步成为网民购物的常态支付手段。
消费金融成为互联网金融企业转型的重要方向
我国互联网消费金融市场交易规模在2017年预计突破1万亿元,到2019 年有望达到3.4万亿元,三年复合增速接近 100%。
从中美对比来看,美国的消费金融占GDP 的19.7%,而我国这一比例是6%。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开始尝试和使用消费金融服务,尤其是85后、90后消费人群正在崛起。
第三方移动支付双寡头格局稳固,战火已经从线上蔓延至线下场景
①、截至2017 年Q2,支付宝和财付通占据国内第三方移动支付市场份额超过94%,其余包括壹钱包、联动优势、京东支付、银联商务等在内的40余家移动支付牌照方合计占有份额不足6%,预计大多尾部公司几乎处于无业务状态。
②、以淘宝为代表的电商以及互联网金融的兴起给移动支付带来了足够的线上成交额,但巨头已经开始抢占线下,例如阿里积极布局新零售,收购三江股份、银泰集团,入股百联集团,推动传统门店升级,盒马鲜生、永辉超市更是“新零售”的代表,同时支付宝还推动线下支付收款码激励政策,移动支付将逐渐成为线下实体零售领域的标配。
『肆』 互联网金融用户数增长率多少才算高
金汇金融运营三年半,用户数已从0积累到目前的近120万。
『伍』 互联网金融领涨今后走势
互联网金融对传统银行业影响有哪些?又会做出怎样的相应的对策呢?当今互联网金融在我国发展迅速,对我国整个金融产业尤其是银行业产生了巨大影响。先介绍互联网金融的基本内容,进而简述现今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对我国传统银行业的影响,并针对发展情况和具体现状提出了几点应对措施。当前,我国金融创新业务蓬勃发展,支付宝、余额宝、网上银行、云金融等新兴业务的受众度越来越广,由此逐步开启我国金融探索的新模式——互联网金融,它在国内的迅速发展将大众带入数据化、信息化、网络化的时代,甚至对生活方式改变产生了影响。互联网金融因其快捷支付、操作方便等优势,与传统金融模式形成了鲜明对比,使金融业内激烈竞争,同时也对传统的金融模式的发展造成了影响。1互联网金融的内涵互联网金融是借助于互联网技术、移动通信技术实现资金融通、支付和信息中介等业务的新兴金融模式。它是一个新兴的发展领域,使传统金融行业与互联网精神相结合。互联网金融与传统金融的区别不仅仅在于金融业务所采用的媒介不同,更重要的在于金融参与者深谙互联网“开放、平等、协作、分享”的精髓,在通过互联网实现资源共享的基础上,使其成为一种新的参与形式,而不是传统金融技术的简单升级。1.1互联网金融的特征(1)技术需求水平高。互联网金融模式下交易双方可以通过互联网进行直接的沟通和交易,它若要达到规模经济,释放出互联网的成本优势,必修要建立在大数据与云服务的基础之上。交易过程其中涉及到的在线支付全程电子化、数据收集、分析和处理等,都需要强大的计算机技术和网络技术作为支撑。(2)受众较多的普惠金融。互联网金融模式下,无传统中介、无垄断利润、无交易成本,交易双方能够在时空几乎不受限制的前提下及时满足自身交易需求,能够让人参与其中。中小企业融资问题和促进民间金融的阳光化、规范化,更可被用来提高金融包容水平,促进经济发展。(3)资源配置去中介化。第三方支付组织崛起,加速了金融脱媒的进程,使资金供给绕开商业银行体系,直接输送给需求方和融资者,贷款、股票、债券等的发行和交易以及券款支付直接在网上进行,市场有效性提高,去中介化明显,这无疑是对传统金融业的巨大挑战。(4)信息对称。传统银行业主要经营信息不对称业务,而互联网金融模式下,信息交流更加畅通,交易双方可以通过网络及时、全面的了解对方的资料,降低信息不对称,从而使金融业减少信息成本和交易成本。同时,由于信息传递便利,对交易对手违约的情况也可以做及时有效的处理,以减少违约损失。1.2互联网金融的功能(1)资源配置和平台功能。当前互联网金融企业着眼于个人和小企业客户,借助掌握的庞大数据以及强大的数据处理技术,以更低的成本迅速发现客户,了解其消费行为和信用等级,极大的促成小微金融交易的发生。在这个由互联网创建的平台上,资金需求和供给双方可以自由、灵活、便捷的交易,彼此能够便利的掌握各方资料、更及时准确的获得收益防范风险,从而提高了资源配置效率。(2)支付功能。当前支付宝、财付通等第三方支付平台不断发展壮大,极大便利交易双方的交易进程,促进了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同时也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商业银行、传统支付平台的地位。(3)信息搜集和处理。互联网金融模式下,人们利用“云计算”原理,可以将不对称、金字塔型的信息扁平化,实现数据的标准化、结构化,提高数据使用效率。(4)价格发现。互联网金融模式下,资金的需求和供给双方都直接在平台上彼此选择,共同商议交易价格,实现了完全的交易自由化和市场化。随着参与度的提升和交易额的进一步增加,金融机构能够利用这一交易机制判断市场利率走势,找寻符合市场的价格,从而更加精确制定自由市场下的借贷利率和价格基础,为日后实现真正的利率市场化积累经验。2互联网金融对传统银行业的影响2.1互联网金融发展迅速,传统银行业出现生存危机随着互联网金融的产生和不断发展,其交易量和交易规模都有了极大幅度的增长,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其一,第三方支付交易量增长迅速。数据显示,2013年上半年我国第三方支付企业交易规模(线上、线下交易规模总和)达到6.91万亿元,完成2012年全年交易量(104221亿元)的66%,行业增速稳定(赛迪顾问数据)。2013年以来,第三方支付大力拓展新兴行业的业务,其中支付宝与天弘基金联手推出的余额宝,因为短短几天内便带来高达超过百万级的客户以及几十亿的销售,令业内受到极大震动。2012年,互联网支付总金额累计达到830万亿元。这些数据另一方面也表明,电子交易量与交易额的增长极大的挤占了传统金融业的交易份额。其二,互联网信贷规模迅速扩大。以阿里金融为代表的阿里巴巴集团为例,其在2012年完成贷款数额达40亿美元,2013年更是累计贷款额达1500多亿元,小微信贷的客户数量有已经达到64万,不良率不到1%(中国电子研究中心数据)。其三,P2P网络贷款平台出现。自2011才出现的P2P贷款平台,目前已有上百家不断发展壮大,其中以人人贷、拍拍贷最为典型。整个借贷过程中,资料与资金、合同、手续等全部通过网络实现,为金融业的发展提供了新的模式。其四,互联网企业业务扩展。现今众多互联网企业不只局限于第三方网络支付,而是借助信息、数据的积累和技术的增强创新,不断向融资领域扩张,未来可能冲击传统银行的核心业务、抢夺银行客户资源、替代银行物理渠道,颠覆银行传统经营模式和盈利方式。短短几年,互联网金融的迅猛发展让商业银行面临巨大的压力。互联网金融改变了传统的金融模式,更加开放和透明,同时在信息对称、传递、处理以及资源优化配置等方面都比传统的银行业更具优势。它的出现和发展,无疑对传统银行业的生存带来巨大挑战。2.2促使传统银行业服务内容、方式发生转变面对互联网金融的巨大挑战和冲击,传统银行业势必会在其业务内容和服务方式、渠道方面进行调整和转变。客户是商业银行开展业务的基础资源,针对日益成熟的互联网平台,传统商业银行可以即发挥自身优势,又创新开发新型支付、结算等服务方式,从而使得其在2.3使金融脱媒速度加快传统银行业作为资金融通的借贷机构,其中介角色已逐渐不适应市场发展的状况。而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则改变这一局面,加速金融脱媒的进程,削弱银行的资金中介功能。互联网金融只需有一个互联网信息联络平台,资金的需求方和供给方在此信息中介上寻求有用信息,一旦达成交易协议,之后的融资交易都是由交易双方自己完成,不再需要传统银行中介来促成交易。3传统金融业的应对措施3.1调整战略,积极革新互联网金融模式的出现无疑对传统银行业尤其是大银行提出了挑战,同时也为小银行的发展提供机会。传统金融企业尤其是商业银行,应该在激烈的竞争中摆正位置,积极创新,汲取互联网金融在技术、客户、时效、信息等方面的有利特点,并与自身传统业务相结合,推出新兴业务,开发电子银行平台,在满足客户需求的同时形成优势。从这一角度看,互联网金融模式的出现也推动了传统银行业的运作模式,从而推动金融行业向更电子化、便捷化、信息化方向发展。3.2拓展互联网业务,实现服务升级我国互联网用户规模巨大,已超过5亿,这无疑是金融业巨大的客户资源,互联网也将是最有前景的交易平台。面对互联网金融吸引广大客户的绝佳优势,传统商业银行不仅可以开发互联网新业务,吸引客户,也可以通过互联网实现服务升级,以更细致、便利的服务留住客户。通过互联网拓展金融业务,使传统物理网点优势弱化,让银行不再局限于传统的目标客户群,而是吸引追求多样化、人性化服务的中小企业及个人客户参与各种金融交易。3.3以数据、信息为根基,提升资源配置效率互联网金融模式下,通过数据库和网络信用体系,使得信息快速传递,交易成本大幅减少,资源配置效率极大提高。对此,传统的银行业也需要加大对技术的研发,建立以信息、技术为支撑的数据库,利用网络平台收集发布信息,借助其优势推动自身业务的发展和效率的提高,向数据驱动型银行方向迈进。3.4明确市场定位,强化专业化、差异化竞争优势随着金融界互联网金融的兴起、网络金融企业发展起来争夺现有市场,传统银行业更要重新定义或巩固自身市场定位和业务拓展方向,提供更专业化的服务,注重某一业务的扩展和深化,形成差异化竞争优势。另一方面,应加强对客户信息的收集和整合,针对不同风险偏好、信用水平的客户设计不同金融产品并制定合理价格,让目标客户的需求得到最充分的满足。同时要勇敢面对在专业化技能和水平上面临的重大考验和挑战,最终建立绝佳竞争优势。3.5完善综合化服务尽管互联网金融发展迅速、优势显著,但其主要目标客户群体是小微企业和个人客户,主营小额贷款业务,而传统商业银行则具有更雄厚的资金、广阔的的客户资源和发展经验,基础设施完善,网店分布广泛,深得客户的社会的认可与信任。经过数百年的发展,传统银行业逐步探索出一条提供综合性金融服务的发展模式,这比仅靠效率、便捷取胜且业务单一的网络金融公司更具优势。这些都是一个大银行所具备的综合素质。对此,面对互联网金融的冲击,商业银行应继续发挥自身的优势,完善综合化的服务体系,加强对客户全方位金融需求的满足。
『陆』 告别野蛮生长后,互联网金融的未来会怎样
告别野蛮生长来后,互联网金融自的未来可能会出现以下情况:
一放就乱,一管就死的循环
以模块化的方式,游走于各类金融业务边缘
政策收紧,互联网金融野蛮生长告一段落
“存、贷、汇”标准的普适性
理财用户很快进入饱和,信贷用户尚需进一步开发
移动支付App的价值逐渐凸显
用户主观感受>传统金融定义
未来数年网络理财增速稳定,业内等待另一个爆发点
互联网金融是各类资产变现的新天堂
互联网借贷的可延展性体现在科技输出能力
网络信贷余额稳固上升,坏账率尚高于传统信贷
行业定位的边界促使单一模式的网络信贷存在发展瓶颈
支付业务成为传统企业转型的重要一环
体量庞大,增速稳定,是互联网发展的基石
IC卡与虚拟卡并存,银行业或进入账卡号双轨制时代
技术红利必须高于各行业既得利益者的当期收入
『柒』 如何看待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现状
互联网金融指的是通过或依托互联网技术和工具进行资金融通和支付及相关信息服务等业务的行为。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及其向金融领域的渗透,互联网金融已在我国蓬勃兴起,现阶段,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过程中先后出现了传统金融业务的网络化、第三方支付、P2P网络借贷、大数据金融、众筹和第三方金融服务平台等六种模式,本文将就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的现状、问题与相应对策进行探讨。 现状
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出现了多种模式。前已述及,广义的互联网金融涵盖了传统金融业务的网络化、第三方支付、大数据金融、P2P网络借贷、众筹和第三方金融平台六种模式,而这六种模式也正是现阶段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模式。其中,传统金融业务的网络化模式指的是各大银行、证券公司和保险公司等传统金融机构通过建立网上银行、网上证券和网上保险平台实现网上转账、网上投资理财、网上资金借贷、网上证券和保险交易及提供相关的信息服务等传统金融业务的模式;第三方支付模式指的是在电子商务交易中由与国内外各大银行签约的第三方支付平台以解除买卖双方的信息不对称问题而为双方提供支付服务的模式;大数据金融模式指的是依托电子商务交易产生的海量的、非结构化的数据,通过专业化的数据挖掘和分析,为资金需求者提供资金融通服务的模式;P2P网络借贷模式指的是资金供求双方直接通过第三方互联网平台进行资金借贷的模式;众筹模式指的是资金需求者在互联网上展示创意和项目,并提供回报、募集资金的模式;第三方金融服务平台模式指的是建立第三方金融服务平台销售金融产品或为销售金融产品提供服务的模式。
互联网金融模式不断得到创新和丰富。在上述互联网金融涵盖的模式范畴内,近年来,特别是2013年以来,随着人们对互联网技术在向金融领域渗透过程中体现出的降低金融交易的成本、降低金融交易过程中的信息不对称程度和提高金融交易的效率等优势的认识的深入,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模式内容也不断地得到创新和丰富。这些模式内容上的创新和丰富突出表现在以下三大方面:一是在银行开展网络借贷业务方面;二是在第三方支付方面;三是在P2P网络借贷方面。首先,在银行开展的网络借贷业务方面,银行开展的网络借贷业务已由传统的“网下申请、网下审批、网上发放”内容,经由“银行+电子商务平台”内容,而创新发展出了“银行自建电子商务平台”内容。其次,在第三方支付方面,也由独立的第三方支付、有担保的第三方支付等内容,而创新发展出了第三方支付工具与基金、保险合作进行理财的内容。第三,在P2P网络借贷方面,则由纯粹提供信息中介服务平台的内容,创新发展出了P2P平台跟担保机构合作、线上与线下结合以及债权转让等内容。
交易规模快速发展壮大。2008年以来,我国的网络银行、第三方支付及P2P网络借贷等互联网金融模式的交易规模得到了快速的发展壮大。其中,网络银行的交易额由2008年的285.4万亿元迅速增加到了2014年的1549万亿元(见图1)。第三方支付的交易额也由2009年的3万亿元快速增长到了23万亿元左右,期间虽由于市场渐趋饱和,增速有所下降,但也达到了18.6%以上(见图2)。P2P网络借贷的交易额则由1.5亿元快速增长到了3292亿元,期间增速甚至均达到了200%左右(见图3)。以第三方支付工具与基金合作形式于2013年6月5日上线的余额宝产品至2014年底,其用户则已达到了1.85亿户,总规模则达到了5789.36亿元。 存在的问题
我国的互联网金融是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发展及广泛应用基础上自发形成和发展起来的,缺乏有效的管理。我国的互联网金融是随着互联网等信息技术在我国的快速发展和广泛应用而自发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先后经历了从网上银行到第三方支付和P2P网络借贷再到大数据金融和第三方支付理财的发展历程,由此使得其在发展过程中暴露出了缺乏有效管理的问题。这些问题突出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首先,依托电子商务发展产生的大数据而出现和发展起来的大数据金融,最初是由电商平台与商业银行合作实现的,而后二者逐渐分立演化出了电商大数据金融和商业银行自建电子商务平台开展大数据金融两种形式。而对于商业银行自建电子商务平台,由于商业银行并不熟悉电子商务平台的运作模式,故其发展前景堪忧。其次,互联网理财在近两年时间里的井喷式发展,对传统银行存款业务和理财产品形成了冲击,甚至通过影响货币乘数极大地影响了我国货币政策的实施效果和金融体系的稳定性。第三,由于P2P网络借贷具有的低门槛和监管工作量大等特点,P2P网络借贷平台疯狂发展及不断倒闭也给社会经济发展带来了大量的风险和负面影响。 互联网信息技术和信用体系建设仍不完善。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基础是计算机网络通讯系统和互联网金融软硬件系统等互联网信息技术以及信用体系建设,故互联网信息技术和信用体系建设的完善程度对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目前我国的计算机网络通讯系统还存在着密钥管理和加密技术不完善、TCP/IP协议安全性较差等缺陷,加之网络通讯系统具有的开放式特点造成的其易遭受计算机病毒和电脑黑客攻击的问题,都易使得我国互联网金融在发展过程中产生的金融交易带来较大的技术风险。在互联网金融软硬件系统方面,我国的互联网金融软硬件系统还大多来自国外,缺乏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相关系统,这也给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带来了选择其发展所需的技术解决方案面临着与客户终端软件的兼容性不佳,可能被技术变革淘汰,乃至威胁整个金融体系安全等风险。而在信用体系建设方面,我国互联网金融赖以发展的信用体系建设还很不完善,信用风险还较高。 互联网金融监管体系不完善,制约了互联网金融的健康和稳定的发展。现阶段我国的互联网金融监管体系是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在沿袭传统金融监管体系的基础上形成的。其基本内容是对传统金融机构互联网金融业务的监管由原来传统金融机构的对应监管部门监管,对新兴互联网金融机构相关业务的监管则由中国人民银行出台具体管理办法或做出风险提示。应该说,这一体系在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初期能够满足互联网金融发展的需要的。但其后,特别是2013年以来,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这一监管体系却暴露出了诸多问题。例如,当前我国出现了因对银行主导型的网络融资监管过多、对非银行主导型的网络融资监管者不足,以及由此导致的商业银行贷款无法创新、大量的非银行网络融资风险巨大的问题等等。这些问题的出现必然会对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健康稳定发展形成制约。 对策建议
加强对互联网金融发展的管理,提高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效率。前已述及,现阶段我国的互联网金融是在互联网技术快速发展及广泛应用的基础上“自发”建立和发展起来的,而对其管理的缺失反映出现阶段我国对互联网金融的管理并没有跟上互联网金融快速发展的节奏。通过对我国目前互联网金融模式的分析可以发现,第三方支付、大数据金融和P2P网络借贷等互联网金融模式已成长为新型的金融发展模式,而传统金融业务的网络化模式则是传统金融业务与互联网技术结合的产物,对此二者应分开进行管理。其中,对前者应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制定专门的管理规则进行管理;而对后者的管理则应侧重在利用互联网具有的优势提升其在核心业务的价值方面下功夫。 完善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技术和信用体系,降低互联网金融发展的风险。完善的互联网信息技术及信用体系建设是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基础,因此,为降低现阶段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过程中面临的风险,就须进一步完善互联网信息技术及信用体系。针对如何完善互联网信息技术,首先应建立和完善互联网金融技术标准,并使之与国际计算机网络安全标准接轨,增强互联网金融系统的协调性。其次,应整合资源,建立共享互联网金融数据库。最后,应加大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软硬件技术研发力度,切实提升防火墙和数据加密等关键技术水平,防护网络安全。而在网络信用体系建设方面,第一,应推行网络身份认证和电子签名制度。第二,应加强对互联网金融机构市场准入的注册登记管理。第三,应建立统一的互联网金融信用评价标准,规范企业互联网贷款信用额度,统筹共享互联网金融征信资源。
进一步整合、发展和完善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模式及其内容。首先,针对现阶段互联网金融发展中存在的第三方支付、大数据金融和P2P网络借贷模式与传统金融业务的网络化模式之间存在的交叉和冲突问题,我国应做好相关模式间的整合工作。比如,针对第三方支付业务及其与基金合作开展的互联网理财业务对商业银行的银联、存款及理财业务形成的挑战,我国应通过深入推进利率市场化等金融体制改革提高商业银行的效率的方法予以解决;针对商业银行推出的“电子商务+大数据金融”业务因不熟悉电子商务运作流程而隐藏较大风险的问题,我国应通过采取限制其发展或加强其与相关电子商务企业重组的方式解决。其次,在互联网金融模式进一步发展方面,我国需加强商业银行征信系统建设和开放的力度,以促进我国互联网金融模式的发展和创新。最后,对于在P2P网络借贷等互联网金融模式的内容存在的不完善问题,我国应采取建立和加强保险体系建设以及强化信用体系建设等方法,来进一步促进互联网金融模式内容的完善和发展。 完善互联网金融监督和安全防范制度体系,促进互联网金融的健康稳定发展。互联网金融的健康稳定发展离不开完善的互联网金融监督体系的支持。针对现阶段我国互联网金融监督体系存在的不完善的问题,第一,应厘清互联网金融行业的界定,并明确互联网金融的监督主体,消除“监督主体不确定性”隐患。第二,应出台规范互联网金融服务的相关制度,构建全面的互联网金融安全防范的制度体系。第三,还应成立自律性的行业协会,建立和强化行业的自我监督和管理体系。第四,应在兼顾尊重市场发展规律和行业创新精神及行业发展面临的风险的基础上,对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做到“适度无漏洞”监督。最后,央行、银监会等传统金融监督部门应建立监督协作机制,加强协作监督,以促进互联网金融业务的持续、稳定和健康的发展。
『捌』 张影强:我国互联网金融快速增长的原因是什么
我国互联网金抄融快速增长是由于以袭阿里巴巴为代表互联网企业推出的余额宝等货币市场基金远远高于银行的活期存款收益,产生了快速的吸金效应。相对高额的收益率引发各界对支付宝获得高利润的猜想,认为余额宝产品谋取了高利润。在互联网金融产品发展初期,“余额宝类”产品确实有不错的收益率,也在逐步瓜分银行的活期存款和储户。但是,随着越来越多的企业推出类似的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各大商业银行也推出了“余额宝类”产品,竞争者加入必将会拉低行业收益率,使得“余额宝”类产品收益率和利润回归正常。
『玖』 互联网金融发展的状况与存在的问题有哪些
【互联网金融发展现状】
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出现了多种模式。前已述及,广义的互联网金融涵盖了传统金融业务的网络化、第三方支付、大数据金融、P2P网络借贷、众筹和第三方金融平台六种模式,而这六种模式也正是现阶段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模式。其中,传统金融业务的网络化模式指的是各大银行、证券公司和保险公司等传统金融机构通过建立网上银行、网上证券和网上保险平台实现网上转账、网上投资理财、网上资金借贷、网上证券和保险交易及提供相关的信息服务等传统金融业务的模式;第三方支付模式指的是在电子商务交易中由与国内外各大银行签约的第三方支付平台以解除买卖双方的信息不对称问题而为双方提供支付服务的模式;大数据金融模式指的是依托电子商务交易产生的海量的、非结构化的数据,通过专业化的数据挖掘和分析,为资金需求者提供资金融通服务的模式;P2P网络借贷模式指的是资金供求双方直接通过第三方互联网平台进行资金借贷的模式;众筹模式指的是资金需求者在互联网上展示创意和项目,并提供回报、募集资金的模式;第三方金融服务平台模式指的是建立第三方金融服务平台销售金融产品或为销售金融产品提供服务的模式。
互联网金融模式不断得到创新和丰富。在上述互联网金融涵盖的模式范畴内,近年来,特别是2013年以来,随着人们对互联网技术在向金融领域渗透过程中体现出的降低金融交易的成本、降低金融交易过程中的信息不对称程度和提高金融交易的效率等优势的认识的深入,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模式内容也不断地得到创新和丰富。这些模式内容上的创新和丰富突出表现在以下三大方面:一是在银行开展网络借贷业务方面;二是在第三方支付方面;三是在P2P网络借贷方面。首先,在银行开展的网络借贷业务方面,银行开展的网络借贷业务已由传统的“网下申请、网下审批、网上发放”内容,经由“银行+电子商务平台”内容,而创新发展出了“银行自建电子商务平台”内容。其次,在第三方支付方面,也由独立的第三方支付、有担保的第三方支付等内容,而创新发展出了第三方支付工具与基金、保险合作进行理财的内容。第三,在P2P网络借贷方面,则由纯粹提供信息中介服务平台的内容,创新发展出了P2P平台跟担保机构合作、线上与线下结合以及债权转让等内容。
交易规模快速发展壮大。2008年以来,我国的网络银行、第三方支付及P2P网络借贷等互联网金融模式的交易规模得到了快速的发展壮大。其中,网络银行的交易额由2008年的285.4万亿元迅速增加到了2014年的1549万亿元。第三方支付的交易额也由2009年的3万亿元快速增长到了23万亿元左右,期间虽由于市场渐趋饱和,增速有所下降,但也达到了18.6%以上。P2P网络借贷的交易额则由1.5亿元快速增长到了3292亿元,期间增速甚至均达到了200%左右。以第三方支付工具与基金合作形式于2013年6月5日上线的余额宝产品至2014年底,其用户则已达到了1.85亿户,总规模则达到了5789.36亿元。
【互联网金融存在的问题】
我国的互联网金融是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发展及广泛应用基础上自发形成和发展起来的,缺乏有效的管理。我国的互联网金融是随着互联网等信息技术在我国的快速发展和广泛应用而自发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先后经历了从网上银行到第三方支付和P2P网络借贷再到大数据金融和第三方支付理财的发展历程,由此使得其在发展过程中暴露出了缺乏有效管理的问题。这些问题突出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首先,依托电子商务发展产生的大数据而出现和发展起来的大数据金融,最初是由电商平台与商业银行合作实现的,而后二者逐渐分立演化出了电商大数据金融和商业银行自建电子商务平台开展大数据金融两种形式。而对于商业银行自建电子商务平台,由于商业银行并不熟悉电子商务平台的运作模式,故其发展前景堪忧。其次,互联网理财在近两年时间里的井喷式发展,对传统银行存款业务和理财产品形成了冲击,甚至通过影响货币乘数极大地影响了我国货币政策的实施效果和金融体系的稳定性。第三,由于P2P网络借贷具有的低门槛和监管工作量大等特点,P2P网络借贷平台疯狂发展及不断倒闭也给社会经济发展带来了大量的风险和负面影响。
互联网信息技术和信用体系建设仍不完善。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基础是计算机网络通讯系统和互联网金融软硬件系统等互联网信息技术以及信用体系建设,故互联网信息技术和信用体系建设的完善程度对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目前我国的计算机网络通讯系统还存在着密钥管理和加密技术不完善、TCP/IP协议安全性较差等缺陷,加之网络通讯系统具有的开放式特点造成的其易遭受计算机病毒和电脑黑客攻击的问题,都易使得我国互联网金融在发展过程中产生的金融交易带来较大的技术风险。在互联网金融软硬件系统方面,我国的互联网金融软硬件系统还大多来自国外,缺乏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相关系统,这也给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带来了选择其发展所需的技术解决方案面临着与客户终端软件的兼容性不佳,可能被技术变革淘汰,乃至威胁整个金融体系安全等风险。而在信用体系建设方面,我国互联网金融赖以发展的信用体系建设还很不完善,信用风险还较高。
互联网金融监管体系不完善,制约了互联网金融的健康和稳定的发展。现阶段我国的互联网金融监管体系是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在沿袭传统金融监管体系的基础上形成的。其基本内容是对传统金融机构互联网金融业务的监管由原来传统金融机构的对应监管部门监管,对新兴互联网金融机构相关业务的监管则由中国人民银行出台具体管理办法或做出风险提示。应该说,这一体系在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初期能够满足互联网金融发展的需要的。但其后,特别是2013年以来,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这一监管体系却暴露出了诸多问题。例如,当前我国出现了因对银行主导型的网络融资监管过多、对非银行主导型的网络融资监管者不足,以及由此导致的商业银行贷款无法创新、大量的非银行网络融资风险巨大的问题等等。这些问题的出现必然会对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健康稳定发展形成制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