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金融该如何支持我国民营经济发展
.在利率政策上,同样存在所有制歧视 政府和央行对国有 企业 给予较多的利率优惠,而对民营企业则不实行。在实行浮动利率时,对民营企业的浮动幅度也往往比国有企业要高。少数 金融 机构还采取一些不合规的方式,擅自或变相提高对民营的贷款利率。所有这些,都加大了民营企业的筹资成本。使民营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 3.在直接融资方面,所有制歧视更为严重 政府对民营企业的股票发行和上市虽然没有明文限制,但存在着事实上的所有制歧视。在“额度管理”的股票发行机制下,民营企业要从相当紧张的发行额度中分得一杯羹,实在是难于上青天。到1999年,发行A股股票在深沪两家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企业已达900多家,但民营企业为数寥寥。民营企业基本上还是处于“望股兴叹”的境地。这与有关方面的指导思想有关,因为管理层一直将股票上市当作为国企解困的有效法宝。至于对民营企业进入企业债券市场,管理层也基本上持排斥态度,到 目前 还没有民营企业发行债券的实例。 4.在中间业务方面,满足民营企业交易需要的结算工具较少 国有商业银行不对民营企业办理托收承付和汇票承兑业务,当然更谈不上票据贴现。由于结算渠道不畅,资金进账时间长甚至发生梗阻,致使一些民营企业改用现金结算,加大了交易成本。 5.在金融组织机构方面,缺乏为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型民营企业) 发展 服务的金融机构 中国 民生银行原拟专为民营企业服务,但现在越来越与其它股份制商业银行没有区别了。此外,对非国有金融机构与国有金融机构不能一视同仁,对国有银行呵护有加,利用国家权力和信用予以保护,而对非国有的金融机构,则轻易采取治理整顿、接管直至破产的办法,从而也限制了民营经济的发展。 三、强化对民营经济金融支持的主要对策 1.健全、完善为民营经济服务的金融组织体系 这是强化对民营经济金融支持的组织保证。近来,许多同志提出新建专门为民营企业提供金融服务的民营银行。这个 问题 要全面慎重考虑。要不要新建民营银行,应按照“有利于促进金融业的公平竞争,有利于提高金融资源的配置效率,有利于保证金融体系的安全和稳健运行”这三条原则,通盘考虑,审慎从事,以克服金融组织建设的盲目性。金融支持民营经济的基点,应放在大力发展区域性、地方性的中小型金融机构上,放在对现有金融机构的功能强化和业务拓展上,而不是简单地新建民营银行。否则,即使建立了这类民营银行,它们也会很快成为“二国营”(据说,一些地区的城市商业银行,贷款对象60%以上是国有企业)。应该看到,随着银行商业化改革的深入,经营信用业务的商业性金融机构之间已经没有明确的业务分工界限,利润最大化成为它们共同的经营目标。在这种情况下,只要摒弃“唯成份论”的做法,对原来的信贷政策进行调整,那么,国有商业银行也是可以为民营企业服务的。那些经营稳健、知名度高的民营企业,还有可能成为金融机构竞相争夺的贷款对象。1998年,为了强化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各家国有商业银行大都建立了相应的机构。但是,由于小型民营企业不是国有商业银行传统的服务对象,加之出于降低信贷交易成本的考虑,这些银行还只能把规模较大、效益较优的民营企业纳入服务范围。而城市商业银行、 农村 信用合作社由于网点面向基层,与民营企业联系紧密,则可成为城乡范围内金融支持民营经济的主体力量。因此,要大力发展非国家控股的股份制商业银行,改造现在的城市商业银行,发展城乡信用合作社。 2.通畅民营企业的贷款渠道,为民营企业提供必要的政府支持 在贷款方面,要着重解决两个问题:一是国有商业银行要改“唯成份论”为“唯效益论”,自觉放弃“政府身份”,以平等的法人关系、契约关系来对待与民营企业的信用关系;二是政府财政要对民营企业提供必要的支持,除前面提到的投资补贴贷款贴息外,应尽快建立民营企业的信用担保基金,为中小型民营企业提供贷款担保。中小型民营企业由于资产规模、产业特点、组织程度、成长性等原因,在争取贷款上处于不利地位,因而政府扶持是必要的。这也是国际惯例。当然,民营企业也要不断提高自身的信用度。 3.矫正有失公允的利率政策,消除因所有制成份而产生的不合理的利率差异 对同一种类、同一期限的贷款,对所有贷款对象都应实行同一水准的利率。在实行浮动利率的场合,超过基准利率的浮动部分,实际上是对金融机构承担贷款风险的一种补偿。其浮动幅度应主要根据借款人的借款期限、借款的风险程度以及借款人的信用状况而定,而绝对不应把借款人的所有制成份作为基本依据。中央银行应加强对银行的民营企业贷款的利率稽核,对违规行为采取必要的处罚措施。 4.拓展中间业务的种类和范围 应根据民营企业的生产经营和资金运动的特点,推出灵活的、多样化的结算工具,畅通汇路,为民营企业提供方便、快捷的结算服务。应尽快对民营企业开办托收承付、汇票承兑与贴现业务。此外,还应利用金融机构网点众多,占有信息量大的行业优势、汇票承兑与贴现业务。为民营企业提供市场商机、经济政策、经营与投资决策咨询等多方面的信息服务。 5.给民营企业以“国民待遇”,使其以与国有企业平等的市场主体身份进入资本市场 应既允许民营企业发行A股,也应允许其在符合条件的前提下发行B股、H股、N股等特种股票和存托凭证(如ADR),筹措外资。因此,有必要降低民营企业股票发行和上市的门槛,或另开第二板市场或场外交易市场,为民营企业的股票发行和上市提供必需的市场条件。在资本经营已被企业普遍重视的今天,应鼓励和支持民营企业通过兼并、收购与股权置换等方式实现产权重组,谋求更大发展。世界上任何国有企业的收购兼并都离不开金融支持,中国的民营企业更为需要,在放活国有中小企业的情况下,金融对民营的支持更为紧迫。此外,企业债券市场也应对民营企业敞开大门,允许民营企业在符合发行要求的条件下,通过发行债券筹资。
② 我国民营企业融资问题采取的措施有哪些
民营中小企业融资现状分析
近几年来,国务院出台_『一系列支持中小民营企业进行产品结构调
整和技术改造的政策,这些政策在一定程度上缓解r部分中小民营企业
目前融资难问题.但由于种种因素的影响.中小民营企业融资仍受到诸
多限制,其融资难的问题并未得到解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l直接融资方面:资本市场为中小民营企业提供的融资渠道有限,
门槛过高.中国资本市场结构尚存在一定的缺陷,证券市场门槛高,创业
投资体制不健全,加上民营企业规模小,承担不起股票发行的费用,也不
易取得公开发行上市的资格等自身弱点,不利于民营中小企业的融资.
中小企业板固然为中小企业提供了一条通过资本市场进行融资的途径,
但并不会成为上千万家中小企业最主要的融资渠道:至于发行债券,目
前发行的重点建设债券和地方企业债券,利率固定,期限较长,主要用于
进行资本密集型大规模项目的投资,带有政府主导垄断的推动型色彩,
一般民营企业难以进入,况且并不适合作为中小民营企业的融资手段.
中小企业难以通过资本市场公开筹集资金.当前,我国金融市场已形成
股票类、贷款类、债券类、项目融资类、财政支持类六大融资方式,但这些
埘中小民营企业的开放程度很低,除少量信贷资金外,民营企业很难通
过债权和股权融资的渠道获取资金.由于国内资本市场准入的门槛高,
加上管理日趋规范,中小民营企业已很难像资本市场建立初期那样靠虚
虚实实的“捆绑上市”获得上市资格,中小民营企业更被政策性地排斥在
资本市场之外,无法到资本市场直接融资.二板市场的建立和发展只是
风声大、雨点小,多数高科技型中小民营企业仍难以筹措发展所需的资
金.而可为广大中小型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的地方证券交易市场和风险资
本市场则尚未列一t-_议事日程,这类小型资本市场的缺失,使中小民营企
业失去了直接融资的主要渠道.绝大多数民营企业的中长期投资,主要
靠民间借贷市场、私募股本、企业互保加债转股等非正规、小范围的集资
或股权融资取得,此类融资规模小、成本高、风险大,使投资缺乏稳定性
③ 金融机构如何助推小微企业发展
金融机构要来助推小微企业发展,主自要应该在为小微企业解决融资难问题上着手。小微企业发展的一大障碍就是资金短缺,而向银行贷款时常面临着复杂的手续和繁琐的流程,不仅牵扯精力,还有可能耽误发展时机。所以金融机构应该在保障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尽量简化贷款流程,并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金融服务,为小微企业发展提供强大的经济支撑。
④ 鼓励发展民营经济的具体措施有哪些
推进全民创业,大力发展民营中小企业:
(一)推进全民创业。加强政府引导,充分调动群众办企业的积极性,形成千军万马、千家万户创新创业的态势。对企业下岗职工、大中专毕业生、转业军人、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办或领办民营中小企业的,可按国家规定享受减免税优惠政策。
对吸纳失业人员再就业的中小民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以及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其税费、小额贷款担保、社会保险和岗位补贴等,执行国家对下岗职工的有关优惠政策。
鼓励具备条件的个体工商户转化升级为微型企业,引导规模较大的个体工商户转化升级为中小民营企业,实现集约发展,增强吸纳就业能力。建立农民工返乡创业绿色通道,为项目推进、群众创业创造宽松、便捷的市场准入环境。
(二)放宽创业条件。鼓励各类资本在我市投资、参(控)股发展民营企业。降低门槛,放宽注册资本限制,注册资本达到3万元以上即可申请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货币出资可降至注册资本的30%。
对注册资本在50万元以上新设立的公司(除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外),可实行注册资本分期到位制,首期实缴的注册资本可降至注册资本额的20%(不低于3万元),其余注册资本可在2年内分期到位。
(4)金融服务民营企业发展措施扩展阅读:
民营经济作用:
改革开放以来,民营经济在我国经济结构中所占的比重逐步扩大,开始发挥越来越广泛的作用。
(1)民营经济的发展有利于企业产权多元化和产权明晰,从而有利于政企分开、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
(2)民营经济的运行机制最接近于市场经济的运作机制,价值规律、供求规律、竞争规律在民营经济中体现得最充分,因而民营经济对国有经济的改革具有一定的借鉴作用。
(3)民营经济的发展有利于增加供给、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4)民营经济具有相对分散、规模小、易吸纳劳动力的特点,有利于增加社会就业。
(5)民营经济有助于调动多种积极性。由于生产资料的所有制形式和经营特点不同于传统的经济形式,所以能够充分调动所有者、经营者和广大职工的积极性。
(6)民营经济的发展过程中,培养和造就了能够适应市场经济规律运作的经营、管理人才。
⑤ 金融如何支持民营经济发展
民营经济是调整经济结构、优化产业布局、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加快发展的战略支撑,是经济发展中最具活力的增长力量。要实现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健康发展,需要把发展民营经济摆在极其重要的位置。 金融机构在支持民营经济发展上存在体制机制上的弊端。民营企业融资难,归根结底是很多金融机构在体制机制上设置了障碍,致使民营企业融资的门槛过高。要改变这种现状,就要从改善银行内部管理机制入手,逐步建立有利于民营企业发展的体制机制。 国有商业银行针对民营企业的产品设计模式存在缺陷。近几年,国有商业银行大量资金上存,银行和民营企业之间长期存在“银行有钱贷不出、企业缺钱却贷不来”的“两难”局面。除了体制机制的因素外,更主要的是国有商业银行缺少适合民营企业的信贷产品,其产品设计模式存在缺陷。 政府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服务方式有待改变。政府部门要从计划经济的行政干预银行信贷投放,向引导服务金融机构主动投放转变。政府的职能定位要清晰、明确,服务到位、不越位。 民营经济发展所付的融资成本过高。由于民营企业普遍存在的规模小、底子薄、资质差等原因,很多金融机构对民营企业融资条件苛刻、手续繁琐、利率过高,加重了企业的负担。尤其是地方商业银行对民营企业利率一浮到顶,小额贷款公司甚至达到了民间借贷利率的水平。贷款成本已经成为民营企业沉重的经营包袱。从长远来看,金融机构帮扶民营企业与实现自身利润最大化的经营目标并不矛盾,在当前国有企业及政府性工程、项目有限的情况下,只有帮助扶持好民营经济,使民营经济良性发展,金融机构才能有更大的发展空间。因此,希望各金融机构切实转变思想观念,让民营企业在利率水平上与国营企业一样享受“国民待遇”。 为此笔者建议:一是完善担保基金。可成立由政府牵头、财政出资、企业为核心、金融机构为后盾的联合担保机构,并设立担保基金,对民营企业融资进行担保。二是出台鼓励性政策,积极引进培育中小金融机构,拓展民营经济的融资渠道,更大程度上满足民营企业的融资需求。三是通过建设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奖惩制度等手段,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打造“信用松原”,为民营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 要积极为民营企业争取各项优惠政策。有效利用差别存款准备金政策。积极争取民族用品企业的信贷优惠政策。自“十五”、“十一五”开始,中央财政联合国家民委、中国人民银行对生产民族特需产品的企业贷款实行贴息政策,而且贷款利率优惠。目前我市有5家企业获得国家民委批准指定为生产民族特需企业。今年在市人民银行推动下,已经有一家长岭县的企业获得贴息贷款3000万元,少支付利息近100万元。其余4家企业尚未享受到此项优惠政策,尚有较大推广空间。人民银行将持续关注此项工作,推动更多民营企业享受此项优惠政策。充分发挥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作用。受金融机构业务品种、管理体制和人民银行利率政策的影响,目前人民银行再贷款、再贴现可运用空间还很大。为充分发挥其作用,一方面人民银行将积极向上级行争取再贷款、再贴现额度,为满足金融机构的资金需求提供保障。同时积极向上级行争取利率优惠及使用条件方面的宽松政策。另一方面各金融机构也要努力改善自身经营状况,降低不良资产比率,从而获得更多的再贷款、再贴现政策支持。 商业银行要加大信贷支持力度,为民营经济发展注入活力。
⑥ 金融如何更好服务实体经济
编者按:日前召开的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指出,要做好新时期的金融工作,必须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本质要求,牢牢把握发展实体经济这一坚实基础,从多方面采取措施,确保资金投向实体经济,有效解决实体经济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坚决抑制社会资本脱实向虚、以钱炒钱,防止虚拟经济过度自我循环和膨胀,防止出现产业空心化现象。 深化金融改革,推动利率市场化 “从美国金融危机的教训来看,作为金融产品,它的功能越复杂,衍生的层次越多,经常会导致两个问题,第一是内在的风险性越大,第二是偏离实体经济的距离会更远。”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微博)说。因此,要保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就要防止金融业出现创新过度而形成自弹自唱的情况。 “要让金融有效地服务中国的实体经济,当务之急是深化金融改革,一是推动利率市场化改革,二是降低金融机构的准入门槛,进一步开放市场。”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宏观部副部长魏加宁说,当前存在的房地产泡沫、地方融资平台问题、民间借贷问题,实际上都和利率没有市场化有很大的关系。 去年以来,部分地区出现高利贷泛滥。去年上半年,温州市贷款平均利率达到25%,而企业的资本利润率往往只有5%—6%。专家分析认为,民间借贷蔓延,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这一轮货币政策调控中,一方面不断提高存款准备金率,一方面又压低利率,存款负利率导致价值扭曲,资源配置出现问题。因此,当前应加快利率市场化的步伐。 “只有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 银行等金融机构才能把资金配置到最需要、效益最好、最有发展前景的企业上来,而只有通过利率市场化才能实现这样的目标。”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郑新立说。 当然,利率市场化现在还有一些障碍,比如银行业公司治理还不太行。“就像我们让一个人学游泳,总是在澡盆里学,不让他呛水,他始终是很难学会游泳的。”郭田勇说,“如果现在利率市场化条件还不完全成熟,那么可以先采取一些措施,把银行的利差水平先降下来,逐步推进。” 推行存款保险制度,让金融机构能优胜劣汰 日前央行行长周小川提出,我国将择机推出存款保险制度。郑新立认为,现在我国推行存款保险制度的时机已经成熟。当前要通过兴办各类存款保险公司,用市场机制来化解金融风险。“我们除了用行政手段,通过监管来化解风险,还要通过市场机制,走保险的路子。”他说。 魏加宁说,我国金融业存在一个不好的倾向,不仅大的金融机构不能退出,一些小的金融机构出了问题也不能退出。金融机构只有生没有死是最大的系统性风险。没有存款保险制度,我国金融机构就无法退出,退出去之后会导致社会不稳定,因此一定要建立存款保险制度。 郭田勇认为,如果没有存款保险制度,利率市场化、金融机构准入门槛降低以后会出现问题,所以我们通过存款保险制度来保护金融投资者的利益,这对银行业的稳健经营也很重要。 据介绍,目前推行存款保险制度有一个障碍:大银行和小银行对这个问题的认识并不相同。国内几家大型国有银行通常认为不存在破产倒闭的可能性,所以存款保险容易增加成本,好像是从他们兜里掏钱保护这些中小银行,所以他们并不积极。 支持小企业发展,需大力发展社区金融机构 郑新立认为,当前我国金融改革方面,很重要一点是放宽市场准入,允许民间资金设立各类股份制的小型金融机构。这就可以使民间借贷浮出水面。通过加强竞争,一些地方的高利贷现象就会自然消失,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的生存状况由此可以大为改善。 我国在工业、农业领域基本上形成了国有、民营、外资经济都非常活跃的局面,但在金融领域民间资金的进入还不是很顺畅。“民营经济进入金融领域,兴办各类股份制、区域型的小型金融机构,包括贷款公司、村镇银行和资金互助社等等,将是未来几年中国金融领域改革最有特色的事情。”郑新立说。 “我们一直在讲要扶持中小企业,但我们连一家扶持中小企业的政策性银行都没有。”魏加宁说。在日本有两家专门为中小企业贷款的公户,我国也应该至少有一两家专门为中小企业贷款的政策性银行。他认为,政府要分清市场和政府的责任,政府工作的重点应该是办好政策性银行,一部分国有资本可以从商业银行中退出来,集中力量办政策性银行。 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局长张健华认为,国际上的小企业融资也不都是靠银行的,小企业融资来源很多,高科技企业很多是靠天使投资、风险投资、创始人的自我积累以及民间借贷。只有当小企业有了一定的现金流,才会有银行信贷进入。
⑦ 微型企业金融帮扶具体举措
3年内免除创业者有关收费国家工商总局将配合有关部门研究对中小企业标内准进行科学界容定和细分,结合修订《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根据不同行业、不同规模个体私营企业的特点,研究制定针对“微型企业”的扶持措施。鼓励、引导经营规模较大的个体工商户升级为企业,进一步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市场竞争能力。
鼓励、引导返乡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复员退伍军人、高校毕业生、残疾人等自主创业,为其申请登记注册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提供免费的开业指导以及相关政策、法规和信息咨询服务。并严格按照《就业促进法》的规定,对符合政策规定的创业人员3年内免收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免费制止乱摊派、乱收费现象
工商部门将本着依法、自愿、有偿和进退自由的原则,在不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改变土地用途、不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的前提下,允许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出资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跨地域、跨所有制、跨行业开展经营和提供服务。利用信息化手段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服务质量,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做好政策咨询,严格执行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不收费的规定。
⑧ 国家对民营企业有哪些金融扶持政策
为激发民营经济的活力和创造力,缓解民营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并进一步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基金作用,引导更多金融资源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2月14日,国务院网站全文刊发由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金融服务民营企业的若干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有效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基金作用切实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的指导意见》,加强金融对民企、小微和“三农”的支持力度。 对于民企的支持方面: 《若干意见》提出以实施差别化货币信贷支持政策、加大直接融资支持力度,提高金融机构服务实体经济能力等多措并举提升对民营企业金融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此外,要求强化融资服务基础设施建设,着力破解民营企业信息不对称、信用不充分等问题;完善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着力疏通民营企业融资堵点;积极支持民营企业融资纾困,着力化解流动性风险并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在实施差别化货币信贷支持政策方面,要求合理调整商业银行宏观审慎评估参数,鼓励金融机构增加民营企业、小微企业信贷投放。完善普惠金融定向降准政策。增加再贷款和再贴现额度,把支农支小再贷款和再贴现政策覆盖到包括民营银行在内的符合条件的各类金融机构。加大对民营企业票据融资支持力度,简化贴现业务流程,提高贴现融资效率,及时办理再贴现。加快出台非存款类放贷组织条例。支持民营银行和其他地方法人银行等中小银行发展,加快建设与民营中小微企业需求相匹配的金融服务体系。深化联合授信试点,鼓励银行与民营企业构建中长期银企关系。 在加大直接融资支持力度方面,要求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扩大直接融资。完善股票发行和再融资制度,加快民营企业首发上市和再融资审核进度,结合民营企业合理诉求,研究扩大定向可转债适用范围和发行规模,并促进新三板成为创新型民营中小微企业融资的重要平台等。 在提高金融机构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方面,《若干意见》明确,支持金融机构通过资本市场补充资本,加快商业银行资本补充债券工具创新,支持通过发行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转股型二级资本债券等创新工具补充资本。从宏观审慎角度对商业银行储备资本等进行逆周期调节。把民营企业、小微企业融资服务质量和规模作为中小商业银行发行股票的重要考量因素。研究取消保险资金开展财务性股权投资行业范围限制,规范实施战略性股权投资等。 “抓紧建立‘敢贷、愿贷、能贷’长效机制。”《若干意见》要求,商业银行要推动基层分支机构下沉工作重心,提升服务民营企业的内生动力,完善内部绩效考核机制,建立健全尽职免责机制,提高不良贷款考核容忍度等。有效提高民营企业融资可获得性,国有控股大型商业银行要要在提高民营企业融资可获得性和金融服务水平等方面积极发挥“头雁”作用。还要求商业银行减轻对抵押担保的过度依赖、提高贷款需求响应速度和审批时效,增强金融服务民营企业的可持续性 在支持民营企业融资纾困方面,《若干意见》要求加快实施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和证券行业支持民营企业发展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研究支持民营企业股权融资,鼓励符合条件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发起设立民营企业发展支持基金。支持资管产品、保险资金依法合规通过监管部门认可的私募股权基金等机构,参与化解处置民营上市公司股票质押风险等。 《若干意见》提出的基本原则是“公平公正、聚焦难点、压实责任、标本兼治”要求对各类所有制经济一视同仁,消除对民营经济的各种隐性壁垒;坚持问题导向,着力疏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重点解决金融机构对民营企业“不敢贷、不愿贷、不能贷”问题;金融管理部门要切实承担监督、指导责任,财政部门要充分发挥财税政策作用并履行好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金融机构要切实履行服务民营企业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持续提升金融服务民营企业质效。
⑨ 简答解决民营企业融资困境的对策有哪些
解决中小企业外源融资问题的对策有: 1.提高中小企业自身融资能力 根据国家2006年10月银监会发布《商业银行小企业授信工作尽职指引》的要求,中小企业外源融资主要为商业银行贷款,而银行体系出现重大变革,中小企业为解决自身融资问题应尽快建立起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经营管理模式,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经营行为,不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提高企业核心竞争能力,增强诚信观念,建立新型银企关系。 (1)健全中小企业管理制度,提高企业的信用程度。中小企业要从规范企业制度人手,建立符合自身特点的企业组织形式和规范的管理制度,做到内部管理制度健全,管理规范,经营运作规范。在企业分配制度上,建立以绩效为中心的管理体系。真正建立起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现代企业经营机制。中小企业要赢得银行对其经营管理水平和持续发展能力的认可。同时,规范企业财务制度,提高企业财务管理水平,加强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财务管理的透明度。 中小企业必须强化信用意识,加强自身的信用建设。要以诚信为本,提高自身的资信程度,牢固树立欠债还钱的观念,按时还本付息,把信用当作无形资产来看待。一方面按规定向社会提供全面、准确的财务信息,杜绝恶意逃废银行债务及欠息行为;另一方面要主动加强与金融机构的合作,树立诚信品德,按时偿还贷款本息。只有这样才能得到更广泛的融资支持,建立良好的银企关系,为企业融资创造条件。 (2)实行规模经营,提高中小企业偿债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从目前中小企业中第三产业仍占主导地位,但第一、二产业发展也较快。中小企业要形成专业化、区域化、规模化生产,实现规模经营。同时加大技术创新力度,注重技术改造,提高产品的科技含量,从而提高竞争力。在新产品开发应用、科技成果转让、农副产品加工等方面进行大胆创新。经营领域应突破传统行业限制逐渐从饮食、商品流通、建筑等传统产业向广告、经纪人中介、电子信息、科技等新领域延伸。中小企业应重视自身资本积累,减少对外部资金的依赖性,将企业盈利的相当部分用于增加资本金,逐步提高企业资本中自有资金的比例。 2.改善中小企业外源融资环境 (1)完善中介融资机构体系。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商业银行应提供适合中小企业融资条件的融资服务的产品,如为中小企业提供贷款方式及贷款金额的详细估算服务等产品,一定程度缓解中小企业资金不足问题。在实践中尽快完善对中小企业的信用评价系统,在贷款中做到不乱贷,不漏贷。国家对于民间融资给予合法化的同时,加强监管,以免造成金融市场秩序混乱。完善抵押担保制度,创新贷款保证方式,健全担保体系。突破传统的担保方式的限制,接受民营企业用自身的无形资产(包括品牌、商标、专利)、集体土地使用权、等作为担保;接受企业主个人为中小企业提供的以其财产或权利为抵(质)押的担保。应适当增加信用贷款的范围,针对中小企业的特点,允许不动产抵押或质押,厂、商、银三方协议的应收账款质押等业务,尽可能拓宽中小企业的抵押担保方式。同时,提高抵押担保机构信息的优势和抗风险的能力,从而做出更为准确的风险决策。 中小企业进行信用担保融资的主要问题是风险的识别与防范问题。这需要设立金融保险机构,分散融资风险。设立金融保险机构对银行等机构从事每笔贷款业务进行风险担保,由银行等机构按贷款比例出资投保。金融保险机构对中小企业的信用状况进行调查并将信息提供银行,从而根据企业的信用状况确立投保金额。一旦中小企业不能如期还款,金融保险机构按投保合同承担相当的金额。这种中介机构的介入,既可分散融资风险,又可减轻银行等金融机构的不良贷款压力。还可以由地方政府和企业共同出资或靠中央和地方政府财政预算拨款注入和向社会发行债券,组建担保公司,负责调查、评估和向商业银行提供贷款企业的资信状况,并为符合条件的企业提供担保,其担保行为接受政府机构的监管;或由中小企业联合组建会员制的担保机构,资金共同承担,自担风险,自我服务,发挥联保、互保的作用,实行封闭运作,为中小企业贷款提供规范有效的担保。或建立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用于新产品开发,新技术应用,提供贷款贴息和贷款担保。 (2)建立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在整个社会信用缺失的情况下,依靠银行或企业难以解决融资问题。中央银行、政府、企业等都有责任和义务努力建立良好的信用环境。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建立全民诚信制度:通过专业化机构,开展联合征信业务,从企业、个人、金融、财政、税务、工商、质量监督等部门全方位地收集个人及各类企业的诚信资料,做诚信记录。建立个人与企业的信用记录体系,可使相关金融机构共享信用信息资源,使企业及个人的信用状况更加透明,以降低信息成本和风险定价成本。同时,也增加了企业及其个人的违约成本,促使其主动约束自身。这一措施对解决中小企业融资环境中的根源性问题具有一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