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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金融公司法律风险

发布时间:2021-05-07 07:23:38

1. 现在p2p行业主要存在的风险有哪些

法律风险。关于P2P没有专门的法律,甚至尚未有监管部门的统一规范
监管风险。由于前几年,批准P2P的部门过多,有央行批准的,有地方金融办批准的,亦有工业信息管理部门批准的,五花八门,其监管也是九龙治水
第,小微企业贷款本身的高风险。小微企业本身存在较高风险,除了本身生存周期短外,抵押品不足、账目不规范、人员素质相对不高、还款能力不足等因素外,放贷企业的人力成本要远高于对大中型企业的放款成本。
从业人员素质风险。包括P2P行业、担保公司、推介公司等,从事P2P行业平台的大多是互联网人士居多,归根结底,互联网金融的本质是金融,有些金融人士对互联网又不熟悉,二者都懂的又对互联网金融不懂,对互联网金融懂的又不太懂法律
挤兑风险。上述的技术故障都能导致出现挤兑风险,各种传闻,负面新闻等等亦能造成挤兑风险。
道德风险。据一位资深的业内从业人员讲,大部分跑路的P2P平台公司,其建立平台的出发点就是圈钱走人
信用风险。在中国缺乏统一的权威而全面的征信系统,而央行建立的征信系统,目前P2P参与者尚未接入、联网
高息风险。P2P行业普遍存在高利率问题,一般在15%以上,甚至高达30%以上,这样的高利率不仅会对社会造成危害,甚至对整个行业会造成毁灭性的自我伤害

2. 什么是P2P金融,P2P存在哪些法律风险

一、什么是P2P金融

P2P金融又叫P2P信贷,是互联网金融(ITFIN)的一种。意思是:个人对个人。

P2P金融指个人与个人间的小额借贷交易,一般需要借助电子商务专业网络平台帮助借贷双方确立借贷关系并完成相关交易手续。借款者可自行发布借款信息,包括金额、利息、还款方式和时间,自行决定借出金额实现自助式借款。

二、P2P的法律风险

(一)P2P与非法集资

非法集资是P2P的主要法律风险。首先需要明确,非法集资并不是一个单一的罪名,根据司法解释,《刑法》中涉及非法集资的罪名有以下六个:第160条的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第176条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第179条的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第192条的集资诈骗罪,第225条的非法经营罪。

而在P2P运营过程中,可能涉及的主要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法经营罪、集资诈骗罪。

目前设立P2P网站并不需要专门的金融牌照,因此只能从事信息中介的工作,而不能主动吸收存款。如果P2P平台先以自身名义归集资金,再寻找借款对象或决定投资目标,产生资金池,就有可能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其中,资金转移是否先于投资行为的发生是判定的关键。

而P2P平台大部分不具备“融资理财”的经营范围,如果跨越信息中介的定位,直接参与到借贷关系链条中,甚至从事融资担保,则有可能涉及“非法经验罪”。

如果P2P发布虚假的借款标的,或者采用“以新还旧”的庞氏骗局模式,甚至捐款逃跑,都可能构成“集资诈骗罪”,这也是相关罪名中性质最为恶劣、危害性最大的。对P2P网站来说,设计各种机制验证审查借款项目的真实性,既是其业务可持续发展的基石,又是法律提出的要求。

不构成非法集资,是P2P经营的底线。其实只要经营者遵循真实交易和信息中介的原则,就不会触碰底线。

(二)P2P的违约风险

笔者接触的P2P公司,在借款项目的筛选上各有特点,有的有庞大的线下团队负责审核借款人的资料,有的通过合作的小额贷款公司,有的通过供应链数据来判断项目的风险。这些风控方法既有非常传统的接近银行的审核机制,也有基于大数据(或称数据挖掘)的分析方法,业内领先的公司通常将二者结合。

但不管各家P2P网站如何强调其坏账率低,随着成交额的扩大,违约是一定会发生的,只是时间早晚和比率问题,这是借贷行业的基本规律。借款人出现违约行为是不可避免的,所不同的是,如果借款人不能偿还贷款,投资者是否能获得补偿。由第三方担保公司来承担本息担保,看起来很有保障,但如果坏账大面积发生,以担保公司的实力也无法完成兜底的责任,还是要由投资者承担风险。如果P2P平台上的项目主要集中在特定地域或特点行业,缺乏风险分散和对冲,则在经济环境发生变化时,有可能发生“火烧连营”的连锁反应。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对于目前很多P2P网站宣称的极低的坏账率,笔者持有一定的怀疑态度,第一是因为这些数据缺乏第三方的验证,另一方面是绝大部分P2P网站的成立时间都不长,并未经历外部经济环境波动或是“黑天鹅事件”的考验。

(三)P2P的道德风险

P2P行业本来提供的信息中介服务,但由于整个行业资金的来源和去向不够透明,很多P2P网站的运营者截留、挪用了投资者的钱,对借款人和投资者都是巨大的风险。P2P不能超越中介地位,拥有中间账户资金的控制权,是防范道德风险的重要手段,也逐渐成为业界共识。

(四)P2P的信息泄露风险

很多P2P平台往往要求用户上传自己的个人信息,这其中包括姓名、电话、住址、支付账户等隐私信息。如果P2P网络贷款平台没有对客户的个人信息做好保密措施,那么将极易造成个人信息的泄露。根据公开报道和笔者的了解,P2P由于掌握了重要的个人金融信息,遭受黑客攻击的几率要远高于其他互联网公司,有一些P2P网站甚至被迫要定期向跨国黑客组织交纳“保护费”。从这个角度上,在P2P领域创业的技术门槛也越来越高。

对于有经验、够警惕的投资者,上述所有的风险都不难判断,但如何权衡则是另一回事,笔者并没有具体的建议,因为投资本身也是一个风险识别和风险定价的过程。是挑选知名度高、比较正规但收益率偏低的P2P,还是挑选收益率高但看起来不够安全的P2P,主要取决于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高收益和高风险不能“鱼和熊掌兼得”。

而对于P2P行业的创业者而言,笔者则建议在项目启动前就系统研究上述风险,并找到合适的人才填补短板,否则不仅企业的经营不可持续,个人将来还可能要承担法律责任甚至是刑事责任。和普通的互联网创业相比,在互联网金融领域创业的风险也更高。

3. P2P网贷投资人涉及哪些法律风险

首先,安全最重要,毕竟是理财,收益也不可能有太高,所以你要考虑的就是安全性,第一:平台的资金要有托管,避免自融;第二,许多标的信息是否披露的清楚,要清晰透明; 第三,收益不可过高,你看看,念念金融那样的安全的平台也只有15%左右, 超过24%就很危险了。希望能选择正确,不要被高息蒙蔽。

4. p2p网贷存在哪些法律风险

1.业务模式风险
2.非法集资风险
3.信息安全风险
4.宣传推广风险

5. 网贷新规后,P2P 平台该如何合法规避法律风险

首先我们在选择平台的时候,可以先看看该平台有关于信息披露的工作,发现平台信息不清不楚的就不要轻易去选择了,然后又关于备案的问题,因为备案延期的问题,不能仅仅以是否完成备案来判断平台是否合法合规,可以看看御 泰金服平台是否有积极参与备案,只有是有参与到备案当中,在其网站应该会找到有关于平台备案的进度信息的发布的,这些平台就比较安全和合法了。希望题主能够采纳一下哦,谢谢你。

6. P2P前老板,还有法律风险吗

离职、转行、跳槽,当年的P2P老板、高管早已离开网贷行业进入其他更热门的领域,比如币圈、链圈。如今,大批P2P逾期,平台摇摇欲坠,未来爆雷涉刑案件只会增加不会减少。那么,已经离开的人,还有被“找后账”的可能性吗?

1、赌概率

北方某直辖市的一位网贷平台前CEO,很着急地打来电话:我以前的单位出事了,会不会抓我?飒姐回答:取决于你做了哪些事,当年有没有债转标、有没有资金池,如果答案是肯定的,请不用怀疑,肯定会有警察来找你。但是,一般不会第一拨被抓,而是等现任CEO和实际控制人被抓后,警方已经充分了解案件进展后,大约3-4个月时进行抓捕。

如果手机联络不同或者是办案人员比较懒,会直接上“网上通缉”,那么,你会在机场、高铁站、酒店前台被锁定并拘捕回来。

上海某些区,即便是直接标,由于违反了前置法《商业银行法》在没有得到备案的情况下(经过检查的不算,要求备案成功),都会按照刑法第176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起诉,至于能否判刑不一定,但起诉的概率较高。

2、填窟窿

上个月到某金融学院授课,一位前P2P老板在课堂上向飒姐发问:我已经把平台卖了,半年多了,后续他们瞎搞跟我没关系吧?

从理论上讲,后续人员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与前期参与人员无关。但是,请注意,最悲催的是有时候造成的资金窟窿是说不清楚“原因力”的,有可能被认定为一部分行为是“共同犯罪”。那么,对于共同犯罪的金额,各个行为人实质上是“连带责任”,也就是说资金窟窿2000万,要想减刑或判缓,就必须替大家一起偿还投资人资金,一般而言,至少要归还一半以上的资金,才有可能起到比较大的刑期从轻幅度。

在真实的案例中,多数是犯罪嫌疑人家属慷慨解囊(虽然他们往往也是案件受损投资人),为了自己的丈夫、儿子、父亲,很多家庭都是全力凑钱,把窟窿堵上,在刑期方面,法院一般会考虑挽回损失的情况予以从轻处罚。请注意,如果家属愿意牺牲经济利益,一定要在一审判决之前办妥;也有案例表明,在二审时再提供资金返还等,法院维持原判,刑期不动的可能性还是存在的。

3、资金端

据我们的办案经验,在一个大型P2P涉刑案件中,法律风险最大的是资金端负责人及高管。资产端的运营维护人员,有些时候可以逃过一劫。

由于借款企业并不构成犯罪(我们也很无奈,但实践中就是这样认定),所以,帮助借款企业的团队也不构成犯罪。因此,相关人员的角色是刑事案件的证人,他们提供证人证言和客观证据,以证明资金端的人犯罪或者不构成犯罪。

在平台前端面对投资人的团队,法律风险很大,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老板和个别高管了解资金真实流向可能涉嫌集资诈骗罪。总之,吸纳资金的团队,是整个P2P公司中最高危的职业。有时候风控人员不一定被收押,一个业绩很高的店铺经理会被采取强制措施。

如果前P2P高管或老板,对于吸收资金的情况比较了解,商业模式又不是特别合规的,很有可能会被刑事拘留。有朋友说他们的平台完全按照2016年8月24日的《网贷管理暂行办法》执行,且不说很难100%做到,就是全部做到也无法影响刑事案件的定性。除非有人说符合了《商业银行法》的全部规定,您可能觉得我较真,在法庭上,公诉人会更较真。

4、溯及力

法律不溯及既往,大家大学法律基础课都学习过。

那么,P2P前老板已经专卖平台很久,是否不会溯及到他呢?

那就要看非吸这个罪名的“时效”,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最高刑期是十年,根据法律规定,经过十五年后,未被发现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如今的互金行业,总共11年,因此,几乎全部的P2P平台都没有逃过这个罪名的时效,也就是说“原罪魔咒”还在。

有些朋友可能说,那我就采取“拖字诀”,只要拖住投资人不去报案或者没有立案就平安了,其实这是有争议的,一般爆雷后,人数破万的投资人中总有先知先觉的人,他们早就在本地派出所报案了。一旦有公安机关发出“立案通知”,这就断掉了网贷老板的美梦,不可能通过“诉讼时效已过”这种策略来脱罪。

有些老板经常打民事诉讼,会一脸狐疑地来问,不是诉讼时效是2年、3年吗?怎么会是十五年?!其实,如果被定性为集资诈骗的话,诉讼时效就不是十五年了,而是二十年。

5、写在最后....

当悲剧来临,每个人都期待自己是幸运儿,但是侥幸心理不等于侥幸逃脱,大概率事件是爆雷后,公安机关给予一定时间让老板在外筹措资金,时间一到就开始羁押。我们也见过在法院阶段都取保候审在外的平台老板,但这种情况通常是他的平台合规程度较高,而且自身具备很强的赚钱能力。

如果只是真正用款企业的“白手套”,那就不必替人家再守着了,法律风险巨大的是吸纳资金的团队。无论何时将P2P公司出售或者跳槽,在现有法律环境和追诉时效下,P2P的前老板还是脱不了干系。建议大家选择主动向公安机关说明情况,在辩护人帮助下,客观陈述,不顶包,不串供,积极应对,争取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才是上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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