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互联网金融的特点有哪些
回顾互联网金融在中国的发展历史,我们可以看到经历了快速发展之后,目前应该说在逐渐趋于理性和冷静,行业进入了规范发展的新阶段,根据协会刚刚发布的《中国互联网金融年报2017》的数据,我们总结了一下互联网金融目前的几个特点。
第一,监管政策正在逐步落地,行业规范发展态势明显。随着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的深入,从业机构优胜劣汰加速,行业发展环境逐步净化。以个体网络借贷为例,到2016年末,正常运营的平台2640多家,比2015年减少了28%。问题平台关停、退出增多,正常运营平台在加速合规转型。平台平均借款期限为8.4个月,比上年末增长1.7个月,平均收益率为9.3%,同比下降1.8%。收益率较低,且运行稳定的平台日益成为行业的主流。
第二,不同业态发展出现差异,情况比较复杂。其中移动支付、互联网消费金融等业态保持快速发展,移动金融业务规模达到208.6万亿,同比增长60%,这是2016年底的数据,交易笔数1227.6亿笔,同比增长128.6%,但是行业的集中度进一步上升,支付受理市场创新模式也带来了一些新的问题。根据协会的抽样数据,互联网金融消费数据新增注册用户稳步增长,新发贷款金额和笔数增幅较大。互联网保险、证券等业态依然保持增长,但是增速有所放缓。以保险数据为例,互联网保险的保费收入总额为2348亿元,同比增长5.2%,增幅较2015年有较大回落。互联网股权融资的行业景气度下降,平台下线和转型的数量较多,新增项目3268个,同比下降56.6%。新增项目投资人次为5.8万人,同比下降43.6%。
第三,部分业态行业集中度进一步上升。以互联网支付行业为例,2016年互联网支付的交易额在1万亿以上的非银行支付机构共8家,他们的交易总额占非银行交易机构的总额80%,以个体网络借贷为例,广东、北京、上海、浙江、山东、江苏等六省的各地网络借贷运营平台共计1854家,占全国总数的70%。贷款余额近8000亿元,占全国总量的93.7%。
第四,互联网金融的整体规模占金融总量比重仍然较低,但行业涉众性比较强。以个体网络借贷为例,2016年末贷款余额8034亿,而同期的社会融资规模存量是156万亿,前者仅为后者的0.5%。从历史累计参与人数看,借款人和出借人合计5109万人,比上年增长3596万人。
第五,数字技术驱动特征进一步明显,大数据技术的客户画像在客户画像、精准营销,风控等领域的应用日益广泛,云计算以其系统架构、资源整合等方面的优势,满足长尾客户多样化的服务方面发挥重要的作用。人工智能技术应用效果开始显现,生物识别技术在身份验证、支付等场景应用逐渐增多。
第六,传统金融机构在数字金融领域发力,但仍存在一定的约束。以互联网直销银行为例,2016年末有69家商业银行设立了互联网直销银行,逾八成是城商行和农商行。根据协会的调研情况,传统金融机构在发展数字金融的过程中还存在着一些人才、技术和机制方面的限制和约束,需要有针对性的加以解决。比如,金融产品研发很多还延续着传统项目管理模式,存在环节多、流程长、耗时久,创新容错不足等问题。业绩考核更重视成本收益,对一些落地时间长,先期投入大,见效慢的创新而言,还存在一定的激励不足方面的问题。
2. 我国近年来互联网金融的创新体现在哪些方面
我国的互联网金融正在逐渐发挥其促进包容性增长的作用,社会各界对于互联网金融回领域的创新也表答现出比较积极的态度。与传统金融相比,互联网金融市场份额还很小,生长点主要在“小微”层面,具有“海量交易笔数,小微单笔金额”的特征,这种小额、快捷、便利的特征,具有普惠金融的特点和促进包容性增长的功能,在小微金融领域具有突出的优势,一定程度上填补了传统金融覆盖面的空白。因此,互联网金融和传统金融并非相互排斥、非此即彼,而是相互促进、共同发展,既有竞争、又有合作,两者都是我国多层次金融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
3. 试述我国近年来互联网金融的创新体现在哪几个方面论述题
1.网络金融来观念的创新。营自销理念创新,理财观念和信用观念创新,服务理念创新,人才观念创新,2.网络金融技术创新。努力创建银行数据仓库,建设网上银行系统促进电子商务发展。加强金融数据通信网建设,完善支付系统建设,管理信息系统和办公自动化。计算机系统安全。3,网络金融产品创新,加强对金融衍生产品的研究和基础产品创新,继续推动既有产品发展扩大市场规模。4.网络金融工具创新。金融数学和金融工程为网络金融提供强有力的工具和手段。5.网络金融制度创新。行业制度创新。国际合作制度。我国的网络金融制度创新,6、网络金融组织创新。传统的金融服务领域出现大规模的并购浪潮,非金融企业借助网络技术利用成本优势向金融服务领域渗透,7.网络金融监管创新。及时的调整和转变传统的监管思想和监管理念。加快监管法律规章制度的建设。严格网络银行的市场准入。
4. 互联网金融对传统金融的冲击体现在哪些方面
1、资金被大量分流到互联网金融
2、由于互联网金融监管不完善,造成各种负面新闻,顺带影响各种金融产品的形象。
5. 互联网金融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主要模式如下:
众筹
众筹大
意为大众筹资或群众筹资,是指用团购预购的形式,向网友募集项目资金的模式。众筹的本意是利用互联网和SNS传播的特性,让创业企业、艺术家或个人对公众
展示他们的创意及项目,争取大家的关注和支持,进而获得所需要的资金援助。众筹平台的运作模式大同小异——需要资金的个人或团队将项目策划交给众筹平台,
经过相关审核后,便可以在平台的网站上建立属于自己的页面,用来向公众介绍项目情况。[3]
P2P网贷
P2P[4] (Peer-
to-Peerlending),即点对点信贷。P2P网贷是指通过第三方互联网平台进行资金借、贷双方的匹配,需要借贷的人群可以通过网站平台寻找到有
出借能力并且愿意基于一定条件出借的人群,帮助贷款人通过和其他贷款人一起分担一笔借款额度来分散风险,也帮助借款人在充分比较的信息中选择有吸引力的利
率条件,比如贷贷巴等。
两种运营模式,第一是纯线上模式,其特点是资金借贷活动都通过线上进行,不结合线下的审核。通常这些企业采取的审核借款人资质的措施有通过视频认证、查看银行流水账单、身份认证等。第二种是线上线下结合的模式,借款人在线上提交借款申请后,平台通过所在城市的代理商采取入户调查的方式审核借款人的资信、还款能力等情况。
第三方支付
第三方支付(Third-PartyPayment)狭义上是指具备一定实力和信誉保障的非银行机构,借助通信、计算机和信息安全技术,采用与各大银行签约的方式,在用户与银行支付结算系统间建立连接的电子支付模式。
根据央行2010年在《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中给出的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的定义,从广义上讲第三方支付是指
非金融机构作为收、付款人的支付中介所提供的网络支付、预付卡、银行卡收单以及中国人民银行确定的其他支付服务。第三方支付已不仅仅局限于最初的互联网支
付,而是成为线上线下全面覆盖,应用场景更为丰富的综合支付工具。
数字货币
除去蓬勃发展的第三方支付、P2P贷款模式、小贷模式、众筹融资、余额宝模式等形式,以比特币为代表的互联网货币也开始露出自己的獠牙[5] 。
以比特币等数字货币为
代表的互联网货币爆发,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比其他任何互联网金融形式都更具颠覆性。在2013年8月19日,德国政府正式承认比特币的合法“货币”地位,
比特币可用于缴税和其他合法用途,德国也成为全球首个认可比特币的国家。这意味着比特币开始逐渐“洗白”,从极客的玩物,走入大众的视线。也许,它能够催
生出真正的互联网金融帝国。
比特币炒得火热,也跌得惨烈。无论怎样,这场似乎曾经离我们很遥远的互联网淘金盛宴已经慢慢走进我们的视线,它让人
们看到了互联网金融最终极的形态就是互联网货币。所有的互联网金融只是对现有的商业银行、证券公司提出挑战,将来发展到互联网货币的形态就是对央行的挑
战。也许比特币会颠覆传统金融成长为首个全球货币,也许它会最终走向崩盘,不管怎样,可以肯定的是,比特币会给人类留下一笔永恒的遗产。[5]
大数据金融
大数据金融是指集合海量非结构化数据,通过对其进行实时分析,可以为互联网金融机构提供客户全方位信息,通过分析和挖掘客户的交易和消费信息掌握客户的消费习惯,并准确预测客户行为,使金融机构和金融服务平台在营销和风险控制方面有的放矢。
基于大数据的金融服务平台主要指拥有海量数据的电子商务企业开展的金融服务。大数据的关键是从大量数据中快速获取有用信息的能力,或者是从大数据资产中快速变现利用的能力。因此,大数据的信息处理往往以云计算为基础。
金融机构
所谓信息化金融机构,是指通过采用信息技术,对传统运营流程进行改造或重构,实现经营、管理全面电子化的银行、证券和保险等金融机构。金融信息化是金融业发展趋势之一,而信息化金融机构则是金融创新的产物。
从金融整个行业来看,银行的信息化建设一直处于业内领先水平,不仅具有国际领先的金融信息技术平台,建成了由自助银
行、电话银行、手机银行和网上银行构成的电子银行立体服务体系,而且以信息化的大手笔——数据集中工程在业内独领风骚,其除了基于互联网的创新金融服务之
外,还形成了“门户”“网银、金融产品超市、电商”的一拖三的金融电商创新服务模式。
金融门户
互联网金融门户是指利用互联网进行金融产品的销售以及为金融产品销售提供第三方服务的平台。它的核心就是“搜索比价”的模式,采用金融产品垂直比价的方式,将各家金融机构的产品放在平台上,用户通过对比挑选合适的金融产品。
互联网金融门户多元化创新发展,形成了提供高端理财投资服务和理财产品的第三方理财机构,提供保险产品咨询、比价、购买服务的保险门户网站等。这种模式不存在太多政策风险,因为其平台既不负责金融产品的实际销售,也不承担任何不良的风险,同时资金也完全不通过中间平台。[3]
6. 互联网金融具有显著的技术和组织优势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
互联网金融与传统金融相比:
(1)金融的核心功能不变。互联网金融仍是在不确定环境中进行资源的时间和空间配置,以服务实体经济。具体表现在:1)支付清算;2)资金融通和股权细化;3)为实现经济资源的转移提供渠道;4)风险管理;5)信息提供;6)解决激励问题。
(2)股权、债权、保险、信托等金融契约的内涵不变。金融契约的本质是约定在未来不确定情形下各方的权利义务,主要针对未来现金流。
(3)金融风险、外部性等概念的内涵也不变。在互联网金融中,风险指的仍是未来遭受损失的可能性,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声誉风险和法律合规风险等概念及其分析框架依然适用。同时,互联网金融也存在误导消费者、夸大宣传、欺诈等问题。因此,互联网金融监管的基础理论不变,审慎监管、行为监管、金融消费者保护等主要监管方式也都适用,但具体监管措施与传统金融有所不同。
互联网金融的“变”主要体现在互联网因素对金融的渗透。
首先是互联网技术的影响,主要体现在移动支付和第三方支付、大数据、社交网络、搜索引擎、云计算等方面。互联网能显著降低交易成本,缓解信息不对称问题,提高风险定价和风险管理效率(会远远超过人脑的判断效率),拓展交易可能性边界,使资金供需双方可以直接交易,从而影响金融交易及其组织形式。这里要特别强调三个技术趋势:一是信息的数字化。二是计算能力的不断提升。未来云计算、量子计算、生物计算等有助于突破IC性能的物理边界。三是网络通信的发展。这三个技术趋势不仅会影响金融基础设施,还会促成金融理论的突破。
其次是互联网精神的影响。传统金融有一定的精英气质,讲究专业资质和准入门槛,不是任何人都能进入,也不是任何人都能享受金融服务的。互联网精神的核心是开放、共享、去中心化、平等、自由选择、普惠、民主。互联网金融反映了人人组织和平台模式在金融业的兴起,金融分工和专业淡化,金融产品简单化,金融脱媒、去中介化,金融民主化、普惠化。
因此,互联网金融创新与传统金融创新,其理论逻辑和创新路径不同,隐含着监管上的差异。
7. 互联网金融中 互联网体现在哪些层次
首先需要讨论金融的本质是什么,然后讨论互联网在互联网金融中的重要作用及层次。
金融的功能广为人知。支付是最古老、也是最基本的金融功能。通过匹配投融资,金融机构帮助资金完成穿越时间和空间的传导,其间可能还需要克服金额、期限、风险、流动性等方面的错配。保险则是为了抵御灾难。
支持这些金融功能的底层要素是渠道、数据和技术。
首先,让我们先来看渠道的要素。金融发展史中一个最重要的特征,是金融由商业驱动,又为商业服务。16世纪后半期,荷兰是全球航海技术最发达的国家,全球一半的航海帆船都通过阿姆斯特丹港进入欧洲,阿姆斯特丹是当时全球当之无愧的世界贸易中心。贸易必然带来结算需求,更进一步带来了融资、贷款需求,因此第一家现代银行诞生在了阿姆斯特丹港口附近,这对贸易买主和卖主结算提供了方便。
另一方面,由于全球贸易汇聚,阿姆斯特丹非常繁华,人们集聚在咖啡馆里交换信息,财富的故事刺激更多贸易公司的成立,怀揣着财富梦想的人聚集在咖啡馆里,购买新贸易公司的股份,打探各种信息,交易这些贸易公司的股份和债券,产生了第一家证券交易所。荷兰成为17世纪国际贸易和金融的中心。
实际上,没有一个金融中心或机构的兴起不是和商业的繁荣紧密相连。正是因为工业革命带动国际贸易,英国才在18世纪取代荷兰成为世界金融中心;正是因为由贩盐发端的货通天下,才使得山西票号汇通天下,成为中国从19世纪到20世纪初的金融之王;正是因为电商的兴起,才使得支付宝[微博]从交易笔数衡量成为全球最大的移动支付工具。历史和现实告诉我们,金融机构的发展前景和渠道的触达能力息息相关,即金融对商业场景的触达能力,对商业和消费引发的金融需求和供给的触达能力。
社会化大生产导致分工越来越细,当规模化、集约化效率大大优先于商业便利时,金融便开始逐渐部分脱离了商业场景,有些金融交易甚至完全与商业场景无关了。不过,仍然许多方面还保留原来的影子,比如金融中心一般都在贸易中心,银行一般都在商业繁华的地段。
在传统的金融体系下,商业银行拥有支付、结算、转账、贷款、理财等,算是距离商业场景最近的机构,几乎统治了中国的金融业。不过,银行服务很多只能在银行柜台和系统内完成,无法和商业场景无缝连接。
互联网技术的出现,特别是移动互联,让金融与商业紧密结合在技术上再次成为可能,成本也能做到极低。用户可以随时随地转账,完成支付,查看股市行情,下单买卖证券,就像随身携带着银行和交易所一样。交易随着场景无缝对接,不需要再分离就可以完成。
移动互联技术模糊了金融与商业、消费、社交等场景的边界。余额宝[微博]在短短的半年之间能够发展成中国最大的基金,并非是对货币基金金融属性的改变,而是得益于消费支付和利息收入的无缝对接。春节发红包这样看似和金融不沾边的社交场景,也可以成为拓展支付工具的引爆点。这些变化都可能让专注于金融功能的传统金融机构吃惊。
有一种说法认为,金融的逻辑和本质不改变,互联网技术是中性的,也就不会深刻改变金融。这种说法看似合理,其实不然。可以拿战争打一个比方。战争的逻辑自古不变,就是征服对手。但是当人类从冷兵器进入热兵器的时代时,由于兵器的触达技术改变了,怎么打仗也就完全改变了。移动互联网技术的普及,相当于战争对手随时随地都在对面。在这种时候空谈逻辑和本质不变,实属无益。
互联网技术之所以能改变金融,第一个原因是它可以改变金融的渠道能力。因为金融是为商业和消费服务的,当触达这些场景的能力发生改变,实际上做金融的方式也改变了。相对应的一个大趋势,是金融的场景化。
其次,我们再来看金融的第二个本质要素:数据。除了渠道能力,金融机构的核心竞争力是风险甄别、定价和控制的能力。这种能力的基础是信息,或者说数据。我们可以用消费者信贷的发展史来理解数据对金融的重要性。人类在过去数百年中,最主要的信贷方式就是典当或担保式信贷。投资者可以不了解借贷者,只要抵押或担保的金额足够,信贷就可以发生。直到今天,这还是银行贷款的主要方式。而信用卡这样的消费者信贷是无抵押、无担保的小贷;人手一张信用卡的景象在100年前是无法想象的,这实际上是对信贷模式的颠覆。
8. 互联网金融的好处具体表现在哪些方面
一是有抄助于发展普惠金融,弥补传统金融服务的不足。
二是有利于发挥民间资本作用,引导民间金融走向规范化。
三是满足电子商务需求,扩大社会消费。
四是有助于降低成本,提升资金配置效率和金融服务质量。
五是有助于促进金融产品创新,满足客户的多样化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