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某企业从某金融机构借款100万元,月利率1%,按月复利计算,每季度息一次,那么该企业每年付多少利息
该企业每年付12.12万元利息。
根据题意,借贷本金为100万,即1000000元,月利率=1%,
以月复利计算,每季度息一次,即每季度清算不再代入下一季度。
根据复利终值公式,期初存入A,以i为利率,存n期后的本金与利息之和F=A*(1+i)^n,
代入题中数据,列式可得:
一个季度3个月的复利终值=1000000*(1+1%)^3=30300(元)
运用乘法,列式可得:
一年4个季度的利息总和=4*30300=121200(元)=12.12(万元)
(1)从金融机构借款扩展阅读:
复利终值的推导过程:
一年年末存1元
2年年末的终值=1*(1+10%)=(1+10%)
2年年末存入一元
3年年末的终值=1*(1+10%)^2+1*(1+10%)=(1+10%)^2+(1+10%)
3年年末存入一元
4年年末的终值=1*(1+10%)^3+1*(1+10%)^2+1*(1+10%)=(1+10%)^3+(1+10%)^2+(1+10%)
4年年末存入一元
5年年末的终值=1*(1+10%)^4+1*(1+10%)^3+1*(1+10%)^2+1*(1+10%)=(1+10%)^4+(1+10%)^3+(1+10%)^2+(1+10%)
5年年末存入一元年金终值F=(1+10%)^4+(1+10%)^3+(1+10%)^2+(1+10%)+1
如果年金的期数很多,用上述方法计算终值显然相当繁琐.由于每年支付额相等,折算终值的系数又是有规律的,所以,可找出简便的计算方法。
设每年的支付金额为A,利率为i,期数为n,则按复利计算的年金终值F为:
F=A+A×(1+i)^1+…+A×(1+i)^(n-1),
等比数列的求和公式
F=A[1-(1+i)^n]/[1-(1+i)]
F=A[1-(1+i)^n]/[1-1-i]
F=A[(1+i)^n-1]/i式中[(1+i)^n-1]/i的为普通年金终值系数、或后付年金终值系数,利率为i,经过n期的年金终值记作(F/A,i,n),可查普通年金终值系数表。
贷款的注意事项:
1、在申请贷款时,借款人根据贷款利率,对自己的经济实力,还款能力做出正确的判断。根据自己的收入水平设计还款计划,并适当留有余地,不要影响自己的正常生活。
2、选择适合的还款方式。有等额还款方式和等额本金还款方式两种,还款方式一旦在合同中约定,在整个借款期间就不得更改。
3、每月按时还款避免罚息。从贷款发起的次月起,一般是次月的放款时间为还款日,不要因为自己的疏忽造成违约罚息,导致再次银行申请贷款时无法审批。
4、妥善保管好您的合同和借据,同时认真阅读合同的条款,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❷ 某企业从金融机构借款100万元年利率12%按月付利基金每季度付息一次橙该企业一
按月复利,每季度利率相当于(1+1%)^3-1=3.0301%
每年付四次,就是12.1204%
本金一百万,所以应该选B。
❸ 民间借贷和金融机构借款有什么区别
您好,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而非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
金融机构借款是指企业向银行、保险公司、财务公司等金融机构借入的长期款项。
民间借贷具有以下几个主要法律特征:
(1)民间借贷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借贷双方通过签订书面借贷协议或达成口头协议形成特定的债权债务关系,从而产生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债权债务关系是中国民事法律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这种关系一旦形成便受法律的保护。
(2)民间借贷是出借人和借款人的合约行为。借贷双方是否形成借贷关系以及借贷数额、借贷标的、借贷期限等取决于借贷双方的书面或口头协议。只要协议内容合法,都是允许的,受到法律的保护。
(3)民间借贷关系成立的前提是借贷物的实际支付。借贷双方间是否形成借贷关系,除对借款标的、数额、偿还期限等内容意思表示一致外,还要求出借人将货币或其他有价证券交付给借款人,这样借贷关系才算正式成立。
(4)民间借贷的标的物必须是属于出借人个人所有或拥有支配权的财产。不属于出借人或出借人没有支配权的财产形成的借贷关系无效,不受法律的保护。
(5)民间借贷可以有偿,也可以无偿,是否有偿由借贷双方约定。只有事先在书面或口头协议中约定有偿的,出借人才能要求借款人在还本时支付利息。民间借贷法律特征民间借贷不仅是一种法律现象,同时又是一种经济法律现象。
金融机构借款合同为借款合同的一种,具有如下特征:
(1)有偿性。金融机构发放贷款,意在获取相应的营业利润,因此,借款人在获得金融机构所提供的贷款的同时,不仅负担按期返还本金的义务,还要按照约定向贷款人支付利息,利息支付义务系借款人使用金融机构贷款的对价,所以金融机构借款合同为有偿合同。在这一点上,该合同与自然人间的借款合同有所不同,后者为无偿合同,当事人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2)金融机构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采取书面形式,当事人双方就该合同的存在产生争议的,视为合同关系不成立。如果双方没有争议或者一方当事人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合同仍然成立。在要式性上,该合同也与自然人间的借款合同不同,对于自然人间的借款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不采用书面形式。
(3)金融机构借款合同,在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时,合同关系即可成立,依法成立的,自成立时起生效。合同的成立和生效在双方当事人没有特别约定时,不需以贷款人贷款的交付作为要件,所以金融机构借款合同为诺成性合同。自然人间的借款合同则有所不同,该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
(4)贷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提供借款,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贷款人还应当按照合同 约定的数额足额提供借款,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借款人有权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由于贷款人未足额提供借款给借款人造成损失的,应赔偿损失。该项义务系贷款人的主合同义务。作为贷款人一方的金融机构,对于其在合同订立和履行阶段所掌握的借款人的各项商业秘密有保密义务,不得泄密或进行不正当使用。该项义务系贷款人的附随义务。
❹ 从金融机构借款100万元,月利率1%,按月复利计息,每季度付息一次,该企业一年需向金融机构支付利息
此处求的是季度的有效利率,而题目规定是按月复利计息,一个季度3个月,即一个季度复利计息3次,所以此处为[(1+1%)3-1]×100%=3.03%。
❺ 个人从其他金融机构借款后再借给公司,收到的利息如何缴税个人付出去的利息可以税前抵扣吗
可以税前扣除的,不过要保留好银行的利息单据,以便给公司开票时用到,
❻ 从金融机构贷款后再借给别人,最后债务人不还,债权人把债务人告到说法院,法院如何
从金融机构贷款,外转接给别人,是两个独立的借贷关系。一,和金融机构的借贷关系,不还款金融机构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还款付息。二,转接给别人,是民间借贷关系,如果借款方不还款,借出方也可以起诉到法院。
❼ 企业向金融机构借款需要什么
我们往往把借款合同分为银行借款合同与民间借款合同。银行借款合同,又称贷款合同、信贷合同,是指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与公司、企业或自然人达成的将货币交由公司、企业或自然人使用、收益,公司、企业或自然人按借款期限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还本付息的书面协议。在这种借款合同关系中,借款合同当事人一方是特定的,即贷款人必须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可以经营贷款业务的银行等金融机构。需要注意的是,银行借款中的“银行”,不限于人民银行、专业银行和商业银行,而是泛指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经营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基金公司、信用社等非银行金融机构。民间借款合同是指非金融机构法人、自然人、其他经济组织之间,一方将一定数量的金钱转移给另一方,到期返还借款并按约支付利息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民间借款有个更为熟悉的名词即“民间借贷”。事实上,借贷的含义,通常是指一方当事人将金钱或者物品借给他方,他方在约定期限内将同等种类、数量、品质的物品返还的行为。借贷的标的物一般包括两种,即金钱和物品。因此,借贷包括借款和借物(借用)两种情况。
❽ 向银行贷款容易,还是向金融机构借款容易呢
金融机构利息较高,但借款也更容易。
借款是借入款项,从债务人角度讲;贷款是贷出款回项,从债权人答角度讲。
借款是短期的,一般是个人或者贷款公司给你放款,期限大概1-3个月最多半年,按月来计息的。
贷款是长期的,一般通过银行来放款,期限大概10-20年,按年来计息。
民间个人之间,企业之间的拆借行为称借款。
而银行与个人或企业之间的借款,在银行方面称(对企业,个人的)贷款;在借款人方面称(从银行的)借款。
❾ 某企业从金融机构借款100万元,年利率10%,按季度复利计息,每半年付息一次,则该企业一年需向金融机构支
答案:B
解析:每季度复利、每半年支付,计算如下,
每半年利息=1000000*((1+10%/4)^2-1)=50625元
一年利息=50625*2=1012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