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机构对12月19日信托大会怎样解读
一、2014中国信托业年会 明确信托8大责任
12月19日,2014中国信托业年会在北京召开。会议在全面回顾今年信托行业发展与监管工作的基础上,对今后一段时期行业发展形势进行研判与展望。会上,中国银监会党委副书记、副主席周慕冰向信托保障基金公司颁发了金融许可证。北京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李士祥,中国人民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潘功胜,财政部金融司司长刘健致辞并发表重要讲话。北京市西城区区委副书记、区长王少峰出席会议。
中国银监会党委委员、主席助理杨家才出席会议并就信托公司稳健发展和改革创新问题做主题报告。报告指出,上届年会,银监会提出研究完善信托业治理体系的“八项机制”建设工作,在行业与监管机构的共同努力下,已经取得了突破性进展,正在逐步夯实行业稳健发展的基础。
会议讨论修改了银监会相关部门起草的《关于调整信托公司净资本计算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信托公司监管评级与分类监管指引》(修订稿)、《信托登记管理办法》、《信托公司信托业务尽职指引》等四个文件。>>>2014中国信托业年会 明确信托8大责任
二、信托业年会终于来临 三新思路备受重视
2014年信托业年会将于本周五在北京召开,信托业年会将以“新常态、新机制、新发展”为主题,在信托业年会上将就当前经济形势和信托业转型发展以及遇到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研讨。
来自全国人大、政协和财政部、央行等国家部委以及银监会等监管部门和业内人士约260人参加信托业年会。
除了周五的信托业年会的消息之外,近期,信托行业多个事件引发市场关注,下面就来说说都有哪些吧。
一是信托保障基金管理办法出台,这将构建起行业稳健运行长效机制;
二是全国信托登记中心即将落户上海自贸区,统一平台将有助盘活信托市场资产,降低流动性不足带来的风险;
三是信贷资产证券化备案制为信托业务打开了空间。>>>信托业年会终于来临 三新思路备受重视
三、信托保障基金公司落户帝都 今日开业!
12月19日,中国信托业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信托保障基金公司”)在2014中国信托业年会上宣布成立。中国银监会党委副书记、副主席周慕冰向信托保障基金公司许志超颁发了金融许可证。
信托保障基金公司是经国务院同意,由银监会批准成立并负责监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由中国信托业协会联合13家信托公司共同出资设立,目前已经中国银监会正式批准开业。信托保障基金公司的创立大会和第一次股东会议已于12月16日在京召开。
信托保障基金公司接受银监会的日常监管,包括市场准入、非现场监管、现场检查等规范全面的持续监管。同时,保障基金公司经营的各项业务均需要符合资本充足率和流动性比率等核心监管指标的要求。
会议还宣布了中国信托业保障基金首届理事会的构成及职责。基金理事会根据《信托业保障基金管理办法》,按照市场化原则由中国信托业协会组织产生。11名理事人选由各信托公司推荐,经全国68家信托公司选举产生。基金理事会作为保障基金的决策机构,负责审议和决策保障基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的重大事项。
❷ 银行业金融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考核评价办法(征求意见稿)在法律上有什么作用
银行业金融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考核评价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科学评估银行业金融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开展情况和实际效果,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坚持依法合规、内部自律,认真执行《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指引》,切实维护银行业消费者(以下简称“消费者”)合法权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以下简称“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考核评价对象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吸收存款的金融机构、信托公司、汽车金融公司、消费金融公司以及经中国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批准设立的其他金融机构。
第三条 按照法人监管和属地监管原则,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考核评价的实施主体是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考核评价结果须上报银监会,由对应的机构监管部门会同消费者权益保护职能部门负责审定。
各级消费者权益保护职能部门应当配合机构监管部门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考核评价,主动提供本部门掌握的各类相关资料(含统计数据)。
第四条 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考核评价坚持科学规范、客观公正、激励约束原则。中国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根据市场变化、行业发展及工作重点,适时调整和完善考核标准,通过考核评价
鼓励先进、鞭策后进。金融消费权益保护
第五条 考核评价结果是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评级以及银行业金融机构监管综合评级的重要依据,由此相应制定年度监管规划、配臵监管资源和采取监管措施,有效实施分类监管。
第二章 考核评价要素、总体得分及等级确定
第六条 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考核评价要素共5项,包括:制度体系的完备性、制度执行的可靠性、工作开展的有效性、内部控制和严重扣分项。
第七条 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考核评价要素由定性和定量两类考核评价指标组成。
第八条 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考核评价要素权重总和为100%。为了提高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科学性和实效性,银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职能部门每年根据监管重点和日常监管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动态调整考核评价各相关内容以及评价指标的权重分配和评分原则,并在考核评价工作开始之前公布。
第九条 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考核评价计分流程包括:指标得分统计、要素得分统计和总体得分统计。
(一)指标得分统计。针对每一考核评价要素中的不同考核评价指标,其基准得分为0分,表明银行业金融机构已经落实了监管机构提出的监管要求。在此基础上,未达到相应标准的按照评分原则扣减分数,表现突出的按照评分原则适当加分。
(二)要素得分统计。每一考核评价要素得分为该要素下不同考核评价指标得分的之和。
(三)总体得分统计。考核评价的基准总分为100分,在此基础上,将各个考核评价要素的得分加总,最后得出考核评价的总体得分。
第十条 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考核评价的等级确定。根据分级标准,以考核评价总体得分确定银行业金融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等级。
考核评价要素、考核评价指标以及评分原则详见附件:《银行业金融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考核评价办法评分原则》。
第三章 考核评价操作流程和职责分工
第十一条 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考核评价流程包括:收集信息、初评、复评、审核、结果反馈、档案归集等。
第十二条 收集信息
(一)收集基本信息。在对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考核评价之前,(主)监管员应当全面收集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非现场监管、现场检查以及市场准入信息;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职能部门的相关报告以及二次投诉统计信息;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相关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内部制度规定、组织框架和工作流程说明、工作总结或报告、董事会、高管层以及相关职能部门会议纪要、内外部审计报告、内部考评报告、关于产品和服务的消费者满意度信息、重大突发事件报告、负面舆情信息、
诉讼或仲裁信息,向社会公众披露的信息等。
对于银行业金融机构不愿、无法提供的信息或证据以及不能确定有利的信息或证据,应当视为不利信息或证据。
(二)筛选、分析和深入收集信息。在收集基本信息的基础上,(主)监管员应当对信息进行整理、筛选和初步分析,确定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存在的问题与不足以及需要进一步了解的信息。与此同时,(主)监管员可以通过与现场检查人员、准入监管人员、功能监管人员以及外部审计人员举行会谈等途径,进一步收集信息,以求全面准确掌握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考核评价所需的各类信息。
第十三条 初评
(一)综合分析。(主)监管员应当根据收集到的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相关的各类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做到定量指标与定性指标相结合,静态分析与动态分析相统一。
(二)确定考核评价的初步结果。(主)监管员在根据评分原则考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每一考核评价指标时,应当做到客观公正、细致深入,认真填写考评底稿,确定初评结果。
初评工作按照属地监管原则,由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或者中国境内外资银行分行管理行)所在地的直接监管机构(可能是银监会、银监局或银监分局)负责实施,且各级机构监管职能部门承担牵头职责,同级消费者权益保护职能部门配合。
为了确保考核评价工作的准确性和全面性,(主)监管员应当能够为所有评价指标的评分结果提供必要的事实依据,并且能够根据需要简要陈述评分理由。
第十四条 复评
复评是在初评基础上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复核性评价。对于每一考核评价指标,复评人员均可形成不同于初评的考核评价结果,但必须说明理由,并以书面形式详细记录,保证考核评价工作的严肃性和客观性。
复评工作由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直接监管机构的(主)监管员牵头,现场检查人员、准入监管人员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职能部门人员共同参与,确定复评结果。
第十五条 审核
审核是在复评基础上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考核评价进行最终审定。审核工作遵照属地监管原则,由银监会相关监管部门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监管机构主要负责人召开正式会议,初评人员陈述、复评人员补充,经过集体讨论后最终确定,从而保证考核评价结果公正有效。
银监局应当将经直接监管机构主要负责人审定的考核评价结果(含初评结果和复评意见)汇总上报银监会对应的机构监管部门和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门。
银监会在收到银监局上报的考核评价结果以后,对应的机构监管部门和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门要进行认真审查核对,确保同类银行业金融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考核评价工作全国统一标尺,结果科学严谨。如果考核评价结果确须进行调整,可由银监会机构监管部门主持召开正式会议审议(消费者权益保护职能部门相关负责人参加),并报该部门的分管会领导确定。银监会确认的考核评价结果须在30个工作日内反馈直接监管机构。
第十六条 考核评价结果反馈
(一)通报考评结果。直接监管机构在收到银监会对考核评价工作的确认或修改意见以后,应当将最终结果(含各个考核评价指标得分反映的主要问题)通过与银行业金融机构相关负责人会谈见面的形式告知,并最终以书面形式向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董事会或高级管理层通报。
(二)提供反馈意见。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接到直接监管机构的通报后,如果对考核评价结果持有异议,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提出反馈意见,同时提供新的信息或证据,支持对考核评价结论进行准确合理的调整或修正。
(三)处理反馈意见。对于银行业金融机构提出的异议,直接监管机构可以结合重新提供的信息或证据进行再次审定,除非确有重要信息遗漏或者考核评价人员重大判断失误,原则上不对原来考核评价结果进行调整。如确须调整,应当事前报经银监会同意认可。
(四)报告整改措施。银行业金融机构如果对考核评价结果不再持有异议,应当在30个工作日内向监管机构提交确认书,并在回应报告中针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存在的问题和缺陷提出有效可行的整改措施。
第十七条 考核评价档案归集
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考核评价结束后,(主)监管员应当做好考核评价信息、考核评价工作底稿、复评结果、审核会议纪要、考核评价结果反馈(含确认书和回应报告)等相关文件、材料的归档工作。
第四章 考核评价结果及运用
第十八条 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考核评价是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体系的重要环节,同时也是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针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监管综合评级的重要内容之一。
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考核评价结果共分为6个等级,即1级至6级。其中,得分在90分(含)以上者为1级;得分在[75,
90)区间者为2级;得分在[60,75)区间者为3级;得分在[45,
60)区间者为4级;得分在[30,45)区间者为5级;得分在[0,
30)区间者为6级。
第十九条 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考核评价结果等级越高,表明相关制度体系建设越不完善,制度执行越不力,工作开展越不到位,内部控制越欠缺,或者其他方面越存在明显缺陷。由此,对应的监管关注程度也应当越高。
第二十条 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考核评价结果的含义
(一)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考核评价结果为1级,表示银行业金融机构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重要性有充分的认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制度体系建设与本机构组织架构、经营规模和业务性质等十分匹配,且有可靠的体制机制保障了制度的执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开展得力,在经营管理和业务环节中有效落实了消费者保护理念,保障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即便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中存在一些问题或缺陷,也能在日常运营中得到妥善解决或弥补。
(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考核评价结果为2级,表示银行业金融机构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重要性有基本认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制度体系建设与本机构组织架构、经营规模和业务性质等比较匹配,且其体制机制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推动制度的执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开展有序,能够在大部分经营管理和业务环节中落实消费者保护理念,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可能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中存在一些弱点,如果不及时补正,长期发展下去可能导致个别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事件发生。
(三)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考核评价结果为3级,表示银行业金融机构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重要性有某些认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制度体系建设与本机构组织架构、经营规模和业务性质等基本匹配,且其体制机制与制度执行不相冲突;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开展基本符合要求,能够在一些经营管理和业务环节中落实消费者保护理念,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可能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中存在更多的问题与欠缺,需要引起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注意,进行必要改进。
(四)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考核评价结果为4级,表示银行业金融机构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制度体系建设与本机构组织架构、经营规模和业务性质匹配度不足,且体制机制不能推动制度的有效执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开展存在缺陷,并在部分经营管理和业务环节中落实消费者保护理念不力,难以避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事件发生。可能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上存在系统性缺陷,需要银行业金融机构采取有效措施,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制度,提高制
度执行力,弥补工作缺陷,加强内部控制等。
(五)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考核评价结果为5级,表示银行业金融机构没有认识到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重要性;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制度体系建设不能满足业务需要,工作管理混乱,在很多经营管理和业务环节都无法落实消费者保护理念,随时可能发生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事件。若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能够采取及时、有力措施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制度建设,显著提升执行力,全面减少或杜绝工作失误,则随时可能酿成银行业金融机构的重大声誉风险。
(六)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考核评价结果为6级,表示银行业金融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严重或者完全不符合监管要求,以致不仅消费者合法权益遭受严重侵害,也使银行业金融机构因为本身声誉风险的长期存在而出现生存危机。
为了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和体制机制建设,在开展考核评价的前3个年份,对于第1、2要素扣分在25%以内且第5要素扣分超过50%以上者,银监会有权对考核评价的原始等级酌情减小1个等级,避免因为网点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个别行为影响整个机构的等级评定结果。
第二十一条 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考核评价工作结束后,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应当结合考核评价总体结果以及各个单项要素、指标得分,展开深入细致的分析,积极查找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方面存在的普遍问题和突出矛盾,在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制度建设的同时,相应制定监管规划。
第二十二条 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应当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
作考核评价结果基础上,根据需要对银行业金融机构采取后续监管措施。
(一)考核评价结果为1级,表明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开展出色,监管机构一般不需对其采取特殊的监管行动。
(二)考核评价结果为2级,表明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基本令人满意。但是,监管机构应当对其存在的一些薄弱环节给予必要关注。
(三)考核评价结果为3级,表明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效果一般。为此,监管机构除应当对其薄弱环节加强关注之外,还应当向银行业金融机构及时发出风险提示。
(四)考核评价结果为4级(或者5级),表明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难以令人满意(或者令人担忧)。对此,监管机构应当给予重点关注,综合运用但并不仅限于以下监管措施,有步骤、按计划、重实效,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进行改进,直至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考核评价达到3级以上标准:
1.派出专家组或专业团队进行现场指导;
2.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重新评估董事会、高管层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方面的履职能力和履职行为,必要时更换相关负责人;
3.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整改力度,完善产品和服务管理,加强金融知识宣传教育,健全消费投诉处理;
4.限制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办新业务、增设分支机构;
5.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增加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报告频率,同时加强内部考核评估和审计;
6.密切关注银行业金融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舆情状况及发展动态。必要时,可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聘请第三方机构独立开展评估并提交相关报告。
(五)考核评价结果为6级,表明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存在严重或致命缺陷。该类机构即使能够暂时生存,也会因为损害公众利益而给整个行业发展带来严重负面影响,甚至诱发行业危机。对此,监管机构应当加强指导,限其立即整改,除了可以采用针对4级或5级银行业金融机构采取的监管措施之外,还可根据事态的发展和严重程度,限制其分配红利和其他收入等,甚至启动市场退出程序。
第二十三条 考核评价结果及相关资料仅供监管部门内部使用。必要时,监管部门将以适当方式向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披露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考核评价结果。考核评价结果不应当出于商业目的或无故向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披露,但出于监管需要、经过审批核准的情况除外。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考核评价每年进行1次,原则上应当于每年3月31日前完成,且不影响针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的监管综合评级的工作进度。
第二十五条 对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提交有关考核评价信息和证据时故意隐瞒或明显弄虚作假者,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将
根据性质严重程度,考虑对外公开披露予以谴责或采取其它监管措施。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由银监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录:《银行业金融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考核评价办法评分原则》
❸ 求银监会【2017】5号文《关于集中开展银行业市场乱象整治工作的通知》
统筹推进各项工作
(一)坚持即查即改。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把整治银行业市场乱象作为一项常态化的重点工作,与业务经营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合规文化建设等相结合,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
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将整治乱象转化为内控管理自觉行为,边排查边整改,边问责边教育,边规范边提升,真正敬畏规则、合规经营。
(二)开展现场检查。各级监管机构要把整治银行业市场乱象作为现场检查的重点,突出问题导向和风险导向,结合日常监管情况,找准重点机构、重点风险和重点业务;
统筹确定检查对象、范围和比例,有的放矢,精准发力。要注重专项检查与常规检查相结合,采取“双随机”方式,切实提升检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加强督促指导。银监会各机构监管部和各银监局要按照工作职责,加强对本条线、本地区重点机构和重点业务的督促指导,原则上全年不少于2次。
对督导发现存在不重视、行动慢、落实差、甚至搞形式主义等情况,要严肃通报、追责问责。银监会将于2018年下半年组织专门工作小组对重点地区进行督导,总结交流经验,及时纠正解决方案不细、情况不清、乱象较多、案件多发频发、处罚偏松偏软等问题。
(3)召开金融机构评级会议扩展阅读
报告路径和时间要求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法人应在汇总分支机构评估情况基础上,于2018年3月10日前将评估报告报送监管部门。其中,银监会直接监管的全国性银行业金融机构报送至对口的机构监管部门,同时抄送现场检查局、审慎局和法规部;各地方法人机构报送至属地银监局。
各银监局要汇总辖内机构情况和自我评估情况,于2018年3月20日前将辖内汇总评估报告报送至现场检查局,同时抄送审慎局和法规部,并按机构类别汇总相关报告报送至对口的机构监管部门。
各机构监管部要按机构类别汇总本条线评估情况,于2018年3月底前将评估报告报送分管会领导,同时抄送现场检查局、审慎局和法规部。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关于进一步深化整治银行业市场乱象的通知
❹ G20伦敦峰会公报的公报全文
1.我们20国集团领导人于2009年4月2日在伦敦举行了这次峰会。
2.我们正面临现代历史上规模最大的全球经济挑战;自我们上次举行峰会以来,经济危机已有所加深,对每个国家无论男女老幼的生活都造成了影响,因此所有国家都必须联合起来解决这一危机。全球性的危机需要全球共同解决。
3.首先,我们相信全球经济繁荣是不可分割的;实现可持续增长的责任必须由全球各国共同承担;全球经济复苏计划必须以勤勉劳作之家庭的需要及就业为中心,不仅仅在发达国家如此,在新兴市场和贫穷国家也应如此;全球经济复苏计划必须能反映当今之人的需要,也要能反映未来几代人的需要。
我们相信,建立基于市场原则、有效监管和强有力的全球机构之上的开放型世界经济,这是可持续性全球化发展和所有各国日益繁荣增长的唯一可靠基础。
4.有基于此,我们今天承诺将采取任何必要措施,目的是:
* 恢复经济信心和经济增长,复苏就业市场;
* 修复金融体系以复苏贷款市场;
* 加强金融机构以重建信任;
* 融资和改革国际金融机构,以克服当前危机和避免未来危机;
* 促进全球贸易和投资,摒弃贸易保护主义,巩固经济繁荣的基础;
* 增进全面的、绿色的以及可持续性的经济复苏。
我们将通过联手行动来完成上述承诺,将全球经济带出当前衰退,并阻止今后再次发生类似于此的危机。
5.我们今天已经达成的协议有:将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的可用资金提高两倍,至7500亿美元;支持2500亿美元的最新特别提款权(SDR)配额;支持多边发展银行(MDB)至少1000亿美元的额外贷款;确保为贸易融资提供2500亿美元的支持;利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已经同意的出售黄金(203,0.28,0.14%)储备的所得资金,为最贫穷国家提供优惠融资。这些协议共同组成了一项1.1万亿美元的扶持计划,旨在恢复全球信贷和就业市场及经济增长。
在推出上述扶持计划以前,我们各国政府都已经分别采取了各自的措施,这组成了一项庞大的全球经济复苏计划,其规模是史无前例的。
恢复经济增长和就业
6.我们正在联手进行一次从未有过的财政扩张活动,将拯救或创造数以百万计的工作岗位;如果不采取这一活动则这些工作岗位将被摧毁。到明年底为止,这一活动总额将达5万亿美元,将全球产值提高4%,并加速向“绿色经济”的转型进程。我们保证将会持续加大必要的财政扩张规模以复苏经济增长。
7.各国央行也已经采取了异于常规的行动。大多数国家已经大幅下调了基准利率,而且各国央行已经承诺,只要还有必要,就会一直维持扩张性的货币政策,此外还将动用包括非常规工具在内的所有货币政策工具以维持物价稳定性。
8.在本国贷款市场和国际资金流复苏以前,我们所采取的经济复苏
措施无法起到效果。我们已经向各自的银行系统提供了重大而全面的支持,目的是提供流动性、调整金融机构资本及坚决解决资产减值问题。我们保证将采取任何必要行动来恢复金融系统的正常信贷流、确保对整个系统而言都十分重要的金融机构的健康性、以及按照20国集团达成的协议框架来实施贷款复苏及金融行业修复政策。
9.总体而言,上述行动将组成现代历史上最大规模的财政和货币刺激计划,以及最为全面的金融业扶持计划。各国联手使得这些行动的影响力得以加强,而截至目前为止已经宣布的非常政策必须毫无拖延地加以实施。今天,我们已经进一步就1万亿美元以上的刺激计划达成一致,将通过全球金融机构和贸易融资为全球经济注入更多资金。
10.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上个月预测,全球实体经济将恢复增长,到2010年底为止的增长速度将超过2%。我们确信,今天我们同意采取的这些行动,以及我们在维持长期财政可持续性的同时联手恢复增长和就业的坚定承诺,将会加快经济回归增长趋势的进程。我们今天保证将采取任何必要措施来确保这一成果,并呼吁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定期评估已经采取的措施,以及全球各国还需采取哪些措施。
11.我们决心要确保长期的财政可持续性和物价稳定性,并将制定可靠的退出战略,从而可在必要时候退出目前需要采取的、旨在支持金融业和恢复全球需求的措施。我们确信,通过实施已经达成一致的政策,我们将可限制本国经济的长期支出,因而降低更长期内的财政稳固计划规模。
12.我们将以合作的、负责任的态度来实施所有经济政策,顾及这些政策对其他国家的影响,并将取消货币贬值的“竞赛”,构建稳定的、运行良好的国际货币系统。无论是现在还是将来,我们都将支持由公平、独立的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对各国经济及金融业进行监管,对一国经济政策对其他国家的影响进行监管,以及对全球经济所面临的风险作出评估。
加强金融监管
13.金融业的重大衰退,以及金融监管措施的重大失误,是导致当前危机的根本原因。在我们重建公众对金融系统的信任情绪以前,经济信心不会得以恢复。我们将采取行动为未来的金融业建立更加强有力的、更加具有全球一致性的监管框架,从而对可持续性的全球增长形成支撑,为企业和个人的需求服务。
14.我们所有人都同意确保在本国推行强有力的监管系统,同时还同意建立更加具有一致性和系统性的跨国合作,创立全球金融系统所需的、通过国际社会一致认可的高标准监管框架。
加强金融监管必须能促进经济繁荣、体制完善和提高透明度;能抵御波及整个金融系统的风险;能缩小而非放大金融和经济周期;能降低经济对不适当的风险融资来源的依赖性;以及能阻止过度的冒险活动。
监管机构必须保护个人消费者和投资者、扶持市场纪律、避免对其他国家造成负面影响、减少“监管套利”的范围、支持竞争和动力、以及跟上市场创新的步伐。
15.基于这一目的,我们将实施在上次会议上达成的行动方案(Action Plan),如后附进展报告所示。我们今天还发布了一份名为《加强金融系统》(Strengthening the Financial System)的宣言,其要点是,我们同意:
* 创立一家全新的金融稳定委员会(Financial Stability Board,以下简称“FSB”),作为金融稳定论坛(Financial Stability Forum,以下简称“FSF”)的继承性机构,其成员包括20国集团的所有成员国、FSF成员国、西班牙和欧盟委员会,并加强了向该委员会所委派的任务;
* FSB应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进行合作,对宏观经济和金融危机风险发出预警,并采取必要行动解决这些危机;
* 对监管体系进行改造,以便各国政府鉴别和虑及宏观审慎监管的风险;
* 扩大监管措施的适用范围,将所有对整个金融系统来说都十分重要的金融机构、金融工具和金融市场涵盖在内,首次覆盖对整个金融系统来说都十分重要的对冲基金;
* 认可并实施FSF有关薪酬的最新强硬原则,为所有公司的可持续性薪酬计划和企业社会责任提供支持;
* 一旦确认经济已经复苏,则将采取措施改善银行系统中的资金质量、数量和国际协调性。今后,监管措施必须能阻止过度杠杆,并要求银行在经济良好时期也需储备充足的缓冲资金;
* 采取行动反对“避税港”等不合作的行为,我们已经做好了制裁这些行为的准备,以保护公共财政及金融系统。银行拥有保密权的时代已经结束。我们注意到,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今天公布了一份名单,列出了由全球论坛评估的反对按照全球标准交换税务信息的国家;
* 呼吁会计准则制定机构尽快与监管机构进行合作,改进资产估值和准备金标准,完成一套高质量的全球会计准则;
* 扩大监管措施的适用范围,将信用评级机构涵盖在内,以确保这些机构能达到良好的国际行为标准,尤其是要防止出现令人无法接受的利益冲突。
16. 我们要求各国财长按照《行动方案》中的时间表执行上述决议。我们已经要求金融稳定委员会(FSB)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来监督进展情况,与金融行动特别小组和其他相关实体密切协作,并在11月份在苏格兰召开的下一次各国财长会议上提交一份报告。
巩固全球金融机构
17. 新兴市场和发展中国家一直是近来世界增长的引擎,但现在也面临着严峻的挑战,令全球经济当前的滑坡局面雪上加霜。要恢复全球信心并复苏经济,资本必须持续不断地流向这些国家。这就需要下大力气巩固国际金融机构,尤其是IMF。因此,我们今天一致同意,通过全球金融机构追加8500亿美元可用资金,这笔资金将用来为逆周期支出、银行资本充足、基础设施建设、贸易融资、支持国际收支平衡、新债替旧债和社会支持提供资金,从而支持新兴市场和发展中国家的增长。为此目的:
·我们同意通过成员国的直接融资向IMF提供2500亿美元可用资源,随后共同达成一个规模更大、更加灵活的新的贷款安排,再增加最高5000亿美元,并考虑是否有必要向市场举债。
·我们支持由各多边开发银行(MDB)大幅增加至少1000亿美元的贷款,包括向低收入国家提供贷款,并确保所有多边开发银行的安全,包括拥有适当的资本。
18. 这些资源应该得到有效和灵活的利用以支持增长,这一点至关重要。在这一方面,我们赞赏IMF取得的进展,包括它新推出的灵活信贷安排(FCL),以及它对贷款和限制条件框架的改革,这将确保IMF的各种工具能够有效地解决各国收支平衡融资需要的内在问题,尤其是外部资本从银行和企业部门回撤的问题。我们支持墨西哥寻求FCL的决定。
19. 我们一致支持进行一次总的特别提款权(SDR)分配,此举将向世界经济注入2500亿美元并提高全球流动性,并要求对《第四次修正案》进行紧急修订。
20. 为了让我们的金融机构能够帮助管理危机并防范未来的危机,我们必须增强它们的长期相关度、执行效力和合法性。因此除了我们今天达成的大幅增加资金来源的协议,我们还决定对国际金融机构进行现代化改革,确保它们能够在面临新的挑战时有效地向成员国和股东提供协助。我们将改革它们的授权、规模和治理,使之适应世界经济的变化和全球化的新挑战,同时新兴市场和发展中国家,包括穷国在内,必须有更大的话语权和代表权。要实现这一点,就必须相应地通过提高战略远见和决策水平来增强这些机构的信誉和问责机制。出于这一目的:
· 我们要坚决执行2008年4月达成的IMF配额和话语权改革的方案,并要求IMF在2011年1月之前完成下一次配额审查。
·除此之外,我们同意应该考虑给予IMF官员更高的参与度,令其能够向IMF提供战略指导并加强其问责机制。
·我们要致力于执行2008年10月达成的世界银行改革方案。我们希望能够在接下来的会议上获得进一步的建议,加快进度,争取在2010年春季的会议上就话语权和代表权改革达成一致。
·我们同意,国际金融机构的首脑和高级领导应该通过公开、透明的优选程序来指派。
·根据IMF和世界银行的最新报告,我们要求会议主席与G20财长进行广泛深入的探讨,并在下一次会议上向大家报告,以期为提高国际金融机构的反应速度和适应能力进行深入改革。
21. 除了改革我们的国际金融机构,令其适应全球化的新挑战,我们同意在关于促进经济活动可持续性的一些关键价值和原则上达成一项全球共识。我们支持就经济活动的可持续性问题进行讨论以期形成一个宪章,并就此在下一次会议上作进一步讨论。我们注意到其他一些论坛已经开始研究这一问题,希望能够对经济活动可持续性问题的宪章做进一步研讨。
反对保护主义和促进全球贸易及投资
22. 世界贸易的增长促成了世界半个世纪的持续繁荣。但是,现在它出现了25年来的首次下滑。需求的萎缩因保护主义压力的增大和商业信贷撤离而加剧。重振世界贸易和投资是恢复全球经济增长的核心所在。我们不会重犯过往时代保护主义的历史错误。为此我们重申在华盛顿许下的承诺:不得针对投资或商品及服务贸易设置新的障碍,不对出口施加新的限制,不得推行违背世贸组织(WTO)规则的措施来刺激出口。此外,我们将立即行动纠正已采取的这一类措施。我们决定将上述承诺的期限延长至2010年结束。
我们将努力把包括财政政策和支持金融业行动在内的国内政策行动对贸易和投资的任何不利影响降至最低程度。我们不会退而奉行金融保护主义,尤其不能采取限制世界范围内的资本流动——特别是流向发展中国家的资本——的措施。
我们将立即把任何这样的行为通报WTO,我们呼吁WTO和其他国际组织共同在各自职权范围内监督我们履行上述承诺的情况并每个季度予以公布。
与此同时,我们将采取一切力所能及的行动来促进和推动贸易及投资,我们将确保在未来两年中通过出口信贷和投资机构及多边开发银行(MDB)至少提供2500亿美元的资金来支持贸易融资。我们还将要求我们的金融监管机构将必备资本中的可用弹性资金用于贸易融资。
23. 我们将继续致力于就急需的多哈发展议程达成一个积极和兼顾各方的协议,这样世界经济总量每年至少能增加1500亿美元。为达成这一目标,我们承诺将维护议程已取得的进展,其中包括就议程形式所达成的一致。
24. 未来一段时期中,我们将把工作重点和政治关注重新转向这一关键性事务,我们将通过持续不断的工作和所有相关的国际会议来推动议程取得进展。
确保所有经济体公平而持续地复苏
25. 我们决心不能仅恢复经济的成长,我们还必须为一个公平和可持续的世界经济奠定基础。我们已经意识到,当前这场危机对最贫穷国家的冲击过重,我们共同负有减轻本次危机对社会影响的责任,以求将危机对全球发展潜力的长期破坏降至最低限度。
我们重申我们在千年发展目标会议上作出的历史性承诺,我们将致力于履行我们各自的官方发展援助(ODA)承诺,其中包括促进贸易援助、债务减免及格伦伊格斯(Gleneagles)会议上做出的承诺,特别是对撒哈拉以南非洲国家的承诺。
我们今天已采取的行动和已做出的决定将提供500亿美元来支持低收入国家的社会保障、促进贸易和安全发展,这是我们在危机中显著加大对低收入国家和其他发展中国家以及新兴市场扶持力度的一个组成部分。
我们正在使最贫穷国家能获得社会保障所需的资源,其中包括向长期食品安全投资和志愿向世界银行的《脆弱性框架计划》 -- 该计划包括基础设施危机基金和社会快速响应基金——提供双边性捐款。
我们已决定借助新的收入模式——即动用IMF出售黄金(203,0.28,0.14%)所产生的更多资源——和结余资金在未来2至3年中为最贫穷国家再提供60亿美元的形式灵活的特惠贷款。我们呼吁IMF在春季会议上就此拿出切实的计划。
我们已同意对《偿债能力架构》的灵活性进行再评估,我们呼吁IMF和世行在国际货币金融委员会(IMFC)和发展委员会的年会上就此作出通报。我们呼吁联合国和其他国际机构建立一个有效机制,监控当前危机对最贫穷和最脆弱国家的影响。
26. 我们对受本次危机影响的人口的数量和范围有清醒认识。我们承诺将通过创造就业机会和收入支持措施来帮助那些受到危机影响的人。我们将建立一个对男性和女性均友好的劳动力市场。因此,我们欢迎伦敦就业会议和罗马社会峰会发布的公报和它们所提出的基本原则。我们将借助刺激经济增长、投资于教育和培训来支持就业,通过积极的劳动力市场政策和关注最弱势人群来鼓励用工。我们呼吁国际劳工组织和其他相关机构共同工作,对我们已采取和未来有必要再采取的行动进行评估。
27. 我们同意以最佳方式使用财政刺激计划的资金,以达成帮助经济有活力、可持续且绿色复苏的目标。我们将进行变革,转用清洁的节省资源和低碳排放量的新技术及基础设施。我们鼓励多边开发银行(MDB)致力于达成这样的目标。我们将共同确定和推行构建可持续发展经济的进一步举措。
27. 我们重申我们在化解气候不可逆变化威胁方面的承诺,其依据是各国负有共同但有区别责任的原则。我们将致力于在2009年12月于哥本哈根召开的联合国气候变化会议上达成协议。
履行我们的承诺
29. 我们已承诺共同采取坚决的紧急行动,将以上承诺转化为行动。我们同意在今年底之前再次集会评估我们履行承诺的进展。
❺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的大事记
· 2010年5月28日-30日,中诚信国际组织员工赴十渡、野三坡三日游。出游期间,公司组织了联欢活动。公司领导和所有员工欢聚一堂,热情高歌,联欢气氛热闹、欢快。此次出游和联欢活动极大地表现了中诚信国际员工的良好的团队精神,新老员工之间既增加了交流,也增进了感情。 · 2010年5月27日,由中诚信国际评级的国内首支金融租赁公司金融债券--2010华融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债券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功发行,中诚信授予华融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的主体信用级别和金融债券信用级别均为AA+。
· 2010年5月26日,中诚信国际在北京举办2010年春季投资者见面会,探讨在复杂的宏观经济背景下,房地产、钢铁、水泥、化肥和保险行业所面临的机遇和挑战,以及这些行业中企业面临的信用趋势变化。来自中外资银行、资产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企业、媒体等机构的上百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公司执行副总裁何敏华主持,公司董事长毛振华和首席执行官叶敏分别做了当前宏观经济与政策的走势分析和正确认识信用评级的演讲。
· 2010年5月14日,中诚信国际2010年第一期新员工培训在公司12层大会议室顺利召开。公司领导、各部门负责人及公司近半年入职的新员工参加了培训。此次培训,通过公司主要领导的亲自授课,使得新员工对中诚信国际有了一个比较全面的了解,对中诚信国际的企业文化有了初步认识,对公司的规章制度有了深入的了解。这对于促进新员工建立对中诚信国际的认同感和归属感,激励新员工努力成长为中诚信国际的优秀员工和管理者有着积极的推动作用。
· 2010年3月3日,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征信管理处阚胜国助理调研员一行来我司调研,听取了公司何敏华执行副总裁、任伟红副总裁对于2009年营业管理部对我司进行现场检查后我司的整改情况汇报,以及我司2009年工作总结,对我司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 2010年2月25日,中诚信国际发布2010年中国证券业信用展望报告-《行业基础环境改善为证券业打开成长空间,中长期信用趋势向好,但短期仍面临压力》,这是公司自2008年以来第三次公开发布对中国证券行业的信用评价。报告回顾了2008-2009年中国证券业的发展概况,并深入探讨了影响未来中国证券业信用趋势的正面因素及证券业面临的各种风险,报告还同时发布了12家主要证券公司的信用评价简报。来自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新华通讯社、财经、路透社、金融界等多家媒体的记者参加了新闻发布会。
· 2009年11月18日,中诚信国际穆迪在北京联合举办《企业债务融资市场发展与信用评级》研讨会,发布了对全球及地区企业评级趋势以及针对房地产、新能源、电力生产、城投、水务、港口、高速公路、航空运输、钢铁、煤炭、有色金属、化肥、水泥、汽车、重型机械和建筑行业的展望报告,分别对这些行业未来12-18个月基本信用状况做出分析和预测。来自监管机构、中外资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企业等机构的上百人士参加了研讨会。
·2009年11月17日,中国人民银行参事魏本华、营业管理部副主任蒋万进、征信管理处处长付喜国、参事室处长苗现林等来我司进行调研。魏本华参事认为我司评级业务管理严格,各项制度规范,评级理念先进,同时,魏本华提出此次调研也将认真考虑我司反映的一系列问题和建议,推动评级行业的健康发展。
· 2009年5月25日-26日,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检查组对我司进行了为期两天的评级工作现场检查,检查的范围和内容主要为我司2007年、2008年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所开展的业务。此次检查是中国人民银行首次派检查组对我司进行的评级工作现场检查。检查组认为我司的评级管理制度、业务制度、内部控制制度等全面、规范,评级作业比较规范,评级业务流程合理,评级收费制度规范,对我司的工作给予肯定。
· 2009年3月5日,中诚信国际在《中国经济导报》发布了《十大重点产业调整振兴规划对行业及企业状况的影响预期》。这是2009年1月以来国务院陆续通过钢铁、汽车、船舶、石化、有色、装备制造、电子信息、轻工、纺织、物流十大产业振兴规划,中诚信国际对这十大重点产业密切关注后提出的预测。中诚信国际还将继续关注各产业振兴规划细则的出台对各行业及企业信用状况的影响。
· 2009年1月13日,中诚信国际发布2009年中国证券业信用展望报告---《信用基本面逐步改善,但外部环境不确定性加大使行业信用趋势面临较大压力》,这是中诚信国际继2008年之后第二次公开发布对中国证券行业的信用评价。来自中国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新华通讯社、财经、第一财经日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香港文汇报、中国经济导报、工商时报、新京报、北京商报等13家媒体参加了新闻发布会。
· 2008年10月30日,中诚信国际召开行业评级展望新闻发布会,发布了对宏观经济及对电力、煤炭、钢铁、有色金属、建筑和航空运输业的行业展望,分别对这些行业未来12-18个月基本信用状况做出了分析和预测。来自第一财经日报、中国经济导报、财经、上海证券报、新京报、北京商报、证券时报、中国日报、理财周刊、工商时报等十家媒体参加了新闻发布会。
· 2008年10月30日,中诚信国际穆迪联合召开题为《中国企业-历史、现状与未来》的研讨会,发布了对亚洲区信用趋势以及针对房地产、消费品和零售业、电力、煤炭、钢铁等行业的评级方法的介绍与行业展望。来自监管机构、中外资银行、基金公司、企业等机构的上百人士参加了研讨会。
· 2008年9月2日,中诚信国际召开中国银行业信用展望新闻发布会,发布国内17家银行的公开评级结果,并发布了2008-2009年中国银行业信用展望的特别报告--《中国银行业信用状况稳步提升,系统性风险加大考验其应对能力》。这是自2004年以来中诚信国际第5次发布对国内主要银行的公开信用评级结果。
·2008年4月15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颁布《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注册规则》及《银行间债券市场中期票据业务指引》等七项自律规则,并正式接受了七家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中期票据的注册。在这七家企业中,中诚信国际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化集团公司、中国五矿集团公司和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四家企业提供评级服务。此次中期票据的推出,结束了企业缺乏中期直接债务融资工具的局面,对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 2008年4月8日,由中诚信国际评级的中国中材集团公司5亿元无担保企业债券(“08中材债”)正式发行,发行期限为5年,发行固定利率6.4%,中诚信国际对发行主体和该期债券的信用等级均评定为AA级。08中材债是2008年1月2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推进企业债券市场发展、简化发行核准程序有关事项的通知》以来发行的第一只无担保信用企业债,对我国企业债券进一步向市场化发展意义重大。
· 2008年1月29日,中诚信国际在北京召开中国证券业信用展望新闻发布会,发布了2008年中国证券业展望的特别报告--《中国证券业信用状况改善,机遇与挑战并存》。此次证券业信用展望报告的推出是中诚信国际首次发布对中国证券行业的信用评价。
· 2007年8月20日,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发布了2007年-2008年中国银行业展望,调整了对12家银行主动信用评级结果。这是中诚信国际继2004年首次发布国内15家银行的主动评级结果后对中国银行业的持续跟踪评级。
·2007年8月8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首届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大会在北京召开,中诚信国际当选为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常务理事。
· 2007年5月18日,中诚信国际与穆迪在北京联合举办信用评级研讨会,发布了钢铁、电力、收费公路等行业的评级方法和行业展望。此次研讨会是中诚信国际与穆迪合资后首次举办的信用评级研讨会。
· 2007年4月3日,中诚信国际正式加入亚洲信用评级协会(ACRAA),成为该协会第25个会员。亚洲信用评级协会创办于2001年9月,由亚洲各国著名的信用评级公司组成,在行业内具有广泛的影响力。
· 在2006年和2007年由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组织的银行间债券市场参与者对五家评级机构评价活动中,中诚信国际连续两年在五家有资格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评级的评级公司中名列第一。
·2007年2月5日,中诚信国际通过竞标被选聘为山西焦煤发行企业债券工作所需的信用评级机构。
· 2007年1月29日,中诚信国际地区风险评级咨询项目最终验收会在国家开发银行举行,该项目成果顺利通过国家开发银行的验收。2004年以来,中诚信国际已经连续三年为开行提供地区风险评级咨询服务,评级体系和方法逐渐成熟,风险预警、信贷配置模型及地区风险管理系统平台不断完善,专项报告涉及范围更为广泛。
·2006年9月28日晚,中国诚信和穆迪在北京饭店举行穆迪入股中诚信国际的庆祝酒会。来自人民银行、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保监会、银监会、证监会等政府部门官员,33家国际金融机构驻华代表、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代表,以及企业界、新闻界人士600余人参加了酒会。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苏宁先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席魏迎宁先生、中国企业家论坛主席田源先生、著名法学家江平教授等领导和专家到会祝贺并在庆祝酒会上发表讲话。
· 2006年9月28日,穆迪与中国诚信在京联合举行新闻发布会,正式对外宣布穆迪收购中诚信国际49%股权的交易成功,中诚信国际正式成为穆迪投资者服务公司成员。来自中央电视台、新华社、路透社、日本经济新闻社、Bloomberg(彭博)、DowJones、Financial Times、《经济日报》、中国新闻社、《中国证券报》、《金融时报》、《证券日报》等国内外媒体的40多位记者出席发布会。
· 2006年8月,中诚信国际在北京召开“2006年中国银行业展望及评级新闻发布会”。此次对银行主动评级是中诚信国际继2004年和2005年对中国银行业展望与评级的基础上,对中国银行业的跟踪评级。
· 2006年8月,中诚信国际在北京国宾酒店举办 “中诚信国际投资者见面会”。这是国内评级机构首次举办与机构投资者的见面会。来自证券公司、银行、保险公司及资产管理公司、基金管理公司、财务公司等80余名机构投资者代表参加了会议。
·2006年4月13日,中国诚信与穆迪分别发表公告宣布,穆迪已就收购中诚信国际49%股份与中国诚信达成协议,按此协议中诚信国际将成为穆迪与中国诚信的合资公司,中国诚信占51%股份,穆迪占49%股份。
· 2005年9月1日,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发布了2005年国内18家银行主动评级结果,这是中诚信国际继2004年首次发布国内15家银行的主动评级结果后对中国银行业的持续跟踪评级。
· 2005年5月24日,人民银行公布《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承做了首批五家发行短期融资券企业中三家(国家开发投资总公司、中国五矿集团公司、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的评级工作。
· 2004年9月27日下午,国家开发银行与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在公司会议室举行了《国家开发银行地区风险评级及咨询服务合同
》签字仪式。
· 2004年8月23日,全球最大的信用评级机构——穆迪公司的CEO、国际业务主管、亚太区总经理、中国业务总经理一行四人来中诚信进行访问交流。
· 2004年8月5日,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发布了12家已公布年报的国内银行的综合财务实力评级结果。同时,中诚信国际还首次对14家国内银行的个体财务实力等级进行了评定。
· 2004年7月,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回购惠誉所持有的30%公司股份。
· 2004年4月15日,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在北京国宾酒店召开“2004年中国银行业展望及评级新闻发布会”,来自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证监会等部委的领导,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等15家受评银行,亚洲开发银行和国际金融机构公司驻华机构,英国渣打银行、北欧银行等外资银行驻华机构,中信基金管理公司、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新华人寿等金融的代表出席了会议。这是国内评级机构首次对中国银行业实施的主动评级。其中,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和中国农业银行等5家银行被评为“AAA”级。
· 2004年4月,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完成对中国工商银行宁波市分行不良贷款证券化项目的信用评级工作。
· 2003年12月,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综合评定,“2003年中国网络通信集团公司50亿元企业债券”和“2003年中国华能集团公司40亿元企业债券”正式发行,其债券级别均为AAA级。
· 2003年9月5日,中国诚信信用管理有限公司、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在上海召开评级业务交流会。中诚信名誉董事长、中诚信国际公司董事长凌则提在参加上海分公司主办的分支机构业务交流会期间,拜会了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行长胡平西先生。
· 2003年6月,中国保监会发布《保险公司投资企业债券管理暂行办法》,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成为中国保监会认可的信用评级机构。
· 2003年4月,中诚信国际公司首家对不良资产处置信托对应信托受益权信用评级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不良资产处置信托” 对应信托受益权信用评级。
· 2002年12月,中诚信国际公司受中国银河证券公司委托,对其拟发的3亿元3年期债券进行信用评级。
· 2002年10月,中诚信国际公司尝试进行中国银联会员评估工作。
· 2001年11月22日至23日,中诚信国际CEO邬润扬、副总裁李华平出席由中国保险监督委员会主办的“中国保险市场与WTO国际高峰会议”。邬润扬先生发表了《保险信用评级:国际经验和中国的实践》的演讲。
· 2001年11月初,惠誉国际(Fitch)集团董事会主席Marc de Lacharriere先生和惠誉国际(Fitch)法国分公司首席执行官、亚洲地区总裁
Bernard de Lattre先生访华,在董事长凌则提先生和首席执行官邬润扬陪同下,分别拜会了中国银行行长刘明康、中国建设银行副行长张恩照以及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等有关机构负责人。
· 2001年9月,公布2001年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实力评级,这是公司继对泰康保险公司进行财务实力评级后第二家保险公司财务实力评级。迄今,国内评级机构中只有中诚信国际开展了保险公司评级。
· 2001年5月,公司在全国首次开展可转换公司债信用评级。
· 2000年10月,惠誉(Fitch)亚洲董事邬润扬博士担任中诚信国际CEO。
· 2000年9月22日,惠誉(Fitch)首席执行官罗宾先生访华,宣布对中国主权评级展望为稳定。在公司董事长凌则提的陪同下,分别拜会了中国证监会主席周小川和财政部副部长金立群。
· 2000年5月25日—26日,与中国人民银行合作举办“信用评级国际研讨会”,人民银行副行长致辞,人民银行、财政部、国家计委、中国证监会、中国保监会等主管部门官员,惠誉(Fitch)、穆迪、标准普尔、汇丰银行等代表100多人参加了研讨会。
· 2000年3月,在惠誉(Fitch)的支持下,中诚信国际陆续修订完成新的指标体系,该体系逐步向国际标准靠拢。
· 2000年1月1日,合资公司开始营业。
· 1999年9月9日,中国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核准公司贷款企业评级资格。
· 1999年8月24日,中诚信国际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
· 1999年8月20日,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核准公司贷款企业评级资格。
· 1999年7月23日,中诚信国际举行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 1999年5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批准设立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 1999年1月,公司首次发布《信用评级公告》。
· 1998年12月,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核准公司的贷款企业评级资格。
· 1998年12月15日,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市分行核准公司的贷款企业评级资格。
· 1998年11月17日,中国人民银行刘明康副行长听取公司领导汇报,要求公司独立自主地开展评级业务,树立权威。
· 1998年10月对首家金融机构发行的债券进行评级。
· 1998年10月在全国首次开展企业集团财务公司评级。
· 1998年9月11日与惠誉国际、国际金融公司合作在人民大会堂举行信用评级国际研讨会,同时举行中诚信国际合资合同签字仪式。
· 1998年5月在全国首次开展保险公司评级。
· 1997年12月,中国人民银行确认中国诚信的企业债券信用评级资格。
· 1997年8月30日,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复同意成立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 1997年8月中国人民银行核准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业务范围。· 1997年5月6日,由美林集团主办、我公司协办的“中国企业通往国际债务市场之路”研讨会于长城饭店召开。
· 1996年11月21日-22日,我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国泰证券有限公司联合主办“企业债券发行与上市研讨会”。
· 1996年10月-11月,受北京商品交易所委托,与中国期货市场咨询中心等单位合作对其会员进行资信评级。
· 1996年5月3日,与中国证券报联合发布1995年度中国上市公司业绩排序。
· 1996年3月,接受上海商品交易所委托,对其会员进行等级评定。
· 1995年10月,由我公司主编的<<中国上市公司基本分析>>出版发行,该书公布了1995年6月底以前全部上市公司的研究结果,并在中国首次评定了上市公司股票等级。
· 1995年9月,公布1992年底前上市的47家上市公司的投资价值排序结果。
· 1995年9月20日,独家承担并完成1995年度中央企业债券的信用评级工作,此次涉及铁路、运输、电力、化工三大行业,包括铁道部、华能集团等17个发债主体,所评债券额度近95亿元,占计划发债额度的95%。
· 1995年8月公司在全国首次开展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评级。
· 1995年7月在全国首次开展期货经纪公司信用评级。
· 1995年4月,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委托,独家对其会员公司进行信用评级。
· 1994年9月26日,英国IBCA评级公司常务董事Dominique Davial 女士与世界银行国际金融公司(IFC)亚洲局张军、王建盛先生来我公司访问。IBCA公司对于与我公司合作建立评级公司表现出浓厚兴趣。
· 1994年6月在全国首次开展租赁公司信用评级。
· 1994年4月在全国首次开展基金信用评级。
· 1994年1月20日公布全国首批信托投资公司的信用等级。
· 1993年6月22日,公司在海口举行新闻发布会,公布海南证券公司、海南汇通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三亚中亚信托投资公司的信用等级。
· 1993年6月在全国首次开展信托投资公司信用评级。
· 1993年5月,公司在全国首次开展中央企业债券信用评级。
· 1993年4月3日,公司召开首批证券商信用评级信息发布记者招待会,公布全国首批证券商信用等级。
· 1993年4月,国务院发文规定,1亿元以上的企业债券应由全国性信用评级机构进行评级。我公司是当时唯一一家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全国性信用评级机构。
· 1993年2月在全国首次开展股份公司信用评级。
· 1992年12月26日,公司制定的全国第一套信用评级体系和评级文件,在京通过由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国家计委、中国证监会、国家体改委、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中国证券业协会、中国人民建设银行等部门组织的专家鉴定。
· 1992年12月10日,公司与STAQ系统签订备忘录,确定我公司对STAQ系统上市公司进行信用等级评定。
· 1992年12月在全国首次开展证券商信用评级。
· 1992年10月8日,中国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在北京钓鱼台国宾馆正式创立。
· 1992年10月4日,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中国诚信证券评估事务所更名为中国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
· 1992年8月3日,中国人民银行正式批准筹建中国诚信证券评估事务所。
❻ 银监局今年更新的1104报表怎么做
您好,很高兴回答您的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23条“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监管信息系统,分析、评价银行业金融机构的风险状况”的要求,为了加快银监会系统信息化建设,银监会于2003年11月4日专门召开了“银行业金融机构监管信息系统建设”主席办公会,会议决定启动银行业金融机构监管信息系统。
“银行业金融机构监管信息系统”建设原则是“统一规划、统一管理、统一标准、资源共享”。系统建设将采取数据大集中的模式,利用两至三年的时间,构建以数据仓库为基础平台的新一代银行监管信息系统体系,实现对各类银行业金融机构的非现场监管(简称“1104”工程)、现场检查、风险评级和预警分析的信息化、现代化、网络化,实现对银行业金融机构运行的智能化监管。
银监会1104监管统计报送系统是商业银行面向银监会及其他上级监管机构统计监管制度的报表处理平台,其基本功能是利用行内自有的业务数据,按照银监会的报表监管制度及行内日常报表统计要求,完成由行内日常业务数据向监管报表数据及行内报表统计数据的转换,并按照银监会及自行定义的规则生成相应的报送文件或报表。
从数据入口来看,1104监管统计报送系统是建立在商业银行行内业务系统(比如:核心业务系统、统一财会系统等)之上的管理信息系统平台,它通过数据采集接口平台,实现从业务数据到统计数据的抽取与转换。
从数据加工来看,1104监管统计报送系统可以方便地按照上级监管单位的统计制度及统计要求进行准确地数据加工处理,比如:数据校验、数据调平等。
从数据出口来看,1104监管统计报送系统会以上级监管单位和外部数据接收单位的文件格式要求生成规范标准的报文报表,并可以图表等多种方式灵活展现。
系统安全设计上采用功能权限和数据权限交差授权的方式,保证了系统在数据控制方面的安全性,同时支持基于CA证书的数据链路层加密策略。
系统采用任务分解机制,让原先集中在总行的统计工作合理有效的分解到各级支行,总行只需进行任务管理和补录总行数据,分支行数据由分支行统计人员补录提交总行,总行人员不需要再做分支行数据。
业务处理通用性
就对外数据报送归口而言,1104监管统计报送系统可以适应银监会1104非现场监管统计制度,而且可以处理面向其它机构指标形式或报表形式的外部报送报文与报表。
就行内业务报表处理而言,1104监管统计报送系统基本上可以处理所有基于Excel二维表格的业务报表处理,比如:财务会计报表、统计考核报表、风险管理报表等。系统具有强大的报表定制功能,可以自行定义模板。
系统操作方便性
自动抽取转换业务数据:系统采用数据采集接口平台,自动从行内各业务系统(财务系统、会计系统等)抽取数据并转换成为所需的监管指标数据,大大减少了手工劳动,并保证了数据的准确性;
方便定制任意统计报表模板:系统具备强大的报表定义功能,业务人员可方便快捷地定制任意形式的Excel统计报表,满足行内统计报表的要求;
网页交互,在线补录:系统采用B/S模式设计,全部基于WEB模式操作,界面清新,操作方便,行内用户可通过浏览器直接访问该平台,在线补录数据并进行修改,方便直观;
提供方便实用的辅助数据入口:考虑到业务人员对于办公软件的熟练度,该系统数据入口还采用了方便直观的Excel文件接收,可以省去大量手工填报过程;
多用户协同做数:通过用户许可证的授权,提供多用户协同做数,充分协调各级机构间的共享协作能力,提高工作效率;
有效实现任务分配:总行报数以任务形式下发,分散填报,有效实现总分机构协调,减少压力,并加强了对支行数据准确性、及时性的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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❼ 穆迪调降中国主权评级究竟错在哪儿
穆迪调降中国主权评级究竟错在哪儿?
3月2日,穆迪将中国主权债务评级从稳定变成负面。同日,穆迪将25家中国非保险金融机构的评级展望从稳定调整为负面。下调理由为:中国主权评级展望调整为负面表明中央政府向金融机构提供支持的能力总体上可能弱于穆迪此前的评估。
对此,穆迪给出的理由是,中国政府债务上升、外储下降和推进改革的不确定性。在穆迪看来,中国经济增速下降到7%以内,相应的外储也降至目前的3.2万亿美元。也就是说,穆迪下调中国的主权信用评级是有数据支撑的。实际上穆迪就是看一国政府的负债水平和还钱的能力。具体就在政府债率、财政赤字、外汇储备等三大指标上体现。
但令人感到奇怪的是,国内市场并未对穆迪的负面评级有任何反映,A股当日还是大涨5%,而人民币汇率继续保持稳定。不过,穆迪调降中国主权评级报告,马上激起了中国官媒的愤怒。新华社、人民日报海外版连发文章指责穆迪“乱弹琴”。中国财政部副部长朱光耀也回应称,此次评级不准确,不客观,穆迪需要靠提示客观性来恢复其声誉。
穆迪遭中国官方诟病也并非第一次,早在2011年底,央行行长周小川就炮轰以穆迪为代表的三大评级机构,对其评级的水平和效果不甚满意,特别是对其前瞻性不甚满意;评级机构运用的方法论与内部程序不够透明,行业垄断程度高,缺乏竞争性,评级机构内部业务之间有可能存在利益冲突,影响其独立性;部分监管者和投资者过度依赖外部评级等问题。
实际上,国内各方对穆迪的评级报告影响力看得有些过重,况且现在穆迪给中国的评级还是“Aa3”,只是长期展望被调为“负面”,所以在国内外金融市场上的影响有限。那么穆迪的评级报告为啥会激起中国官媒的群体愤怒呢?
首先,作为国际评级机构的穆迪不应该拿有色眼镜看人。穆迪给中国的主权信用评级是Aa3,这并不高,位置处于穆迪评级体系中的第四高评级。即便过去中国保持两位数的高增长,三大机构对中国也是“低看一眼”。
例如,中国2004年以前一直被标为BBB级(“适宜投资”的最低级别),中国的企业、机构普遍是不值得信任的BBB以下的“投机级”。迫于中国经济高增长的压力,标普直到2008年才将中国主权信用评级提升到A+。
反观美国,迄今为止穆迪一直维持美国3A最高评级。期间,同行标普曾在2011年下调过美国最高等级,目前依旧维持最高3A评级。这种大债权国与大债务国之间信用等级“倒挂”现象,直接导致中国政府、特别是企业海外融资成本大大增加,严重影响中国政府和企业的国际形象。而负债累累的美国则因长期坐拥3A等级,每年可以节省数千亿美元的利息支付。
再者,穆迪此次引发国内官媒愤怒的另一原因,还在于不确定性的质疑中国政府改革的能力,这与中国政府极力向全球展示形象形成强烈反差。在穆迪的示范下,其同伴标普和惠誉要做出“选边站队”的抉择,是同谋还是不与其同谋?无论最终结果如何,或多或少会中国国际形象产生影响。同时,标普和惠誉亦也会对中国的主权信用体系进行重新评估。
最后,穆迪占了便宜还买乖,这让国内官媒气不打一处来。中国市场向境外投资者开放,而三大评级机构在中国赚钱的方式是通过参股国内的评级机构。例如,穆迪旗下的穆迪投资者服务公司就占有中诚信49%的股权,惠誉也占有联合资信49%的股权。标普则与上海新世纪早已达到合作。很多国人认为,穆迪在中国赚了不少钱,还要无故看衰中国经济,实在没良心。
而笔者认为,在中国G20上海会议召开、中国“两会”开幕、全球市场渐显衰势的情况下,穆迪放出这样一个负面预期,确实有些不太负任。中国经济“无近忧,而有远虑”,因为在经过需求侧推进“稳增长”后,中短期内经济不会有太大问题。我想就穆迪提到看衰中国经济的理由,作逐条分析。
其一,中国外储减少的问题。中国外储从近4万亿美元,降到当前的3.2万亿美元,足足减少了7000亿美元。其背后原因,正如官方所言是为了“藏汇于民”,居民和企业手中也开始拥有更多的外汇,同时中国人投资海外的热情也很高涨。所以外储流失,不能只怪外资辙走,事实上外商投资中国热情并未削弱。
同时,我们也要看到,由于美联储的加息,人民币贬值预期的上升,国内外游资正逐步辙离中国,会造成外储在逐步下降。此外,由于央行采取的宽松货币政策,以及近期宣布人民币与美元脱钩,这使得人民币贬值预期在逐步上升。
为了稳定汇市,我国央行仅在去年一年内就抛售了数千亿美元的外储。当然,即使现在中国外储也有3万多亿美元,应付各种经济和金融震荡也绰绰有余。故穆迪将中国中短期内的主权评级为负面,显然有失水准。
其二,中国政府债务率和财政赤字也是“无近忧,却有远虑”。很多学者认为,我国政府债务只占GDP不到40%,而国际上的债务安全线是60%,整体主权债务没有问题。事实上,我国中央政府的债务率并不高,所以今年财政部要扩大中央政府的财政赤字,但地方政府的债务率因2009年的投资大跃进总体偏高。
笔者并不担心中央政府的债务率上升,而担心部分地方政府本身债务高筑,再加上地方政府为投资平台隐性担保,如果再肆意扩大财政赤字,恐怕风险会很大。但是,只要中央政府允许地方政府发债,银行将地方到期债务偿还延后,以及土地财政收入维持稳定,从中短期来看,中国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一时难以爆发。
其三,我国政府管控金融风险的能力很强,去年发生股灾后,政府明确提出坚守“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从而使中国避免了一次真正的系统性风险。
但近期,央行的货币政策逐步放开,以及各种房地产利好政策的出台,国内一线城市房价被继续推高。从中短线来看,只要货币政策宽松和政府继续给房地产“加杠杆”,连房产中介都做起了场外配资的生意。显然在政府的强有力的管控之下,国内一线城市房地产泡沫暂时应该无虞。
而笔者认为,国内楼市中短期内发生系统性风险可能性不大。但从长远来看,天量信贷资金涌入一线城市房地产业,助推了房价泡沫,中国楼市的系统性风险仍存在。而穆迪调降当前中国主权信用评级,显然过早看空了房地产金融风险,也低估了我国政府在中短期内调控房地产市场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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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本段]金融危机九项注意
1:不要辞职,不要换工作,不要转行,不要创业;
2:多备份几个自己可以去的公司职位;
3:不主动要求老板涨工资,裁员往往从工资高的裁起;
4:多帮朋友留意工作机会、多介绍,轮到自己找工作时,才会有朋友帮你;
5:存钱、买国债,或者双币存款,别买股票;
6:每月给父母寄钱,经济不好,越穷的人越不好过;
7:危机的后期最难过,现在还没开始,别觉得自己很强;
8:别离婚;
9:就算还没感觉危机,也应该日子紧着过,用以前70%的钱过现在的日子。
金融危机我们需要做什么
人们常说的一句话就是,上帝在为你关上一扇门的同时,也会为你打开一扇窗。而我要说的是,当我们面前的门被关上时,希望大家不要太过慌张。
金融危机在2008这一个不同寻常的年又发生了。它不是某个人的意愿所能够决定的。也就是说不可避免。金融危机的时候我们不应该做许多事情。但是总有我们能够做的事情。
比如:
1、我们可以韬光养晦。以我自己为例, 我现在是一名教师,这个职业真的是没有什么刺激性。我也一直想要转行,而现在又不适合做些什么,所以干脆买几本想学的书,看一些相关的视频。恶补一些知识。等到经济要转时,马上就可以出手。毕竟机会是为有准备的人准备的。
2、国家要做的是化危机为转机,而我们老百姓要做的就是找到危机中的商机。每一件事情都有它存在的价值,不论它本身是好事情,还是坏的。
金融危机什么时候能够过去
这应该是大家最期待的了, 只是它的结束就象它的发生一样真的不是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啊。希望奥巴马能够给大家一个满意的答复吧。对于美国政府的7000亿美元纾困案,有65%的美国民众反对。美国民众指出,大银行们先是主张资本主义式的放任型扩张,现在出了事却要求以社会主义的方式掏国库的钱救大银行的资本家们,民众却失业,信用破产与失去房子。除此之外,国际上也有一些学者认为,7000亿美元根本远远不够。
[编辑本段]挽救危机两种路线
每次美国国内发生危机,都会有舆论预测美国是否会通过战争转嫁危机,也总有人指责历任美国总统发动的战争中不乏有类似案例。其中最近的一次,就是克林顿政府于1998年对伊拉克发动代号为“沙漠之狐”的空袭行动。不少人认为,当年12月17日发动的这场军事打击,是为了转移美国国内对莱温斯基一案的注意。
其实自殖民主义时期开始,就时常有西方国家通过战争或冲突的方式转移国内危机,而危机之处也往往成为战争的策源地。具体来看,这种“转移”的方式通常可以分为两类,一种是间接路线,即在其他地区制造冲突或挑起战争,外引祸水;另一种则是直接路线,也就是自己赤膊上阵。
通过战争转嫁危机利益何在?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解释:
在政治上,战争能够起到消解国内社会压力,转移国内关注焦点的作用。大规模战争还会在某种程度上降低居民对国内民生水平的期待。战争往往还伴随着国内控制的加强,例如布什政府在发动“反恐战争”后,通过“爱国者法案”等手段,极大地加强了对舆论和社会生活的控制。这种社会控制从另一个侧面也可以用来预防国内经济危机产生的负面影响。
在经济上,战争可以人为造成国内经济动员局面,军工产业的膨胀则可以极大地拉动内需,扩大就业。军工产业复合体及其响应的政治势力也往往会因此支持政府扩充军备的政策。
从军工产业的拉动效应来看,目前,美国的军工厂每生产1300亿美元的产品,就可以直接拉动GDP增长一个百分点,每增加10亿美元的军工生产,就可以新增上万个就业机会。这还未将军工产业间接的拉动效应计算在内。更重要的是,在目前形势下,军工产品的生产可以直接拉动美国受金融危机影响最重的制造业,如汽车、飞机、机械等行业,这不仅有经济意义,还有重要的社会政治意义。
这种以军工生产刺激经济的前提是,能够最终通过战争手段获取利益,否则将会面临有产出无收益的尴尬局面。在殖民主义时期和帝国主义初期,每次王朝战争和国家间战争都伴随着巨额战争赔款。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战争的收益以更“隐蔽”的形式出现,不再像过去那样“赤裸”见人,例如,攫取对象国矿产资源,占领对象国市场,瓜分对象国国外资产等。
应当指出的是,美国目前已经处于战争状态。但是,伊拉克和阿富汗的战争明显是得不偿失的,特别是两场战争的战费比例过高,反而阻碍了军队的换装进程,进而影响了军工企业的利益。即使仅从这一角度来看,美国从伊拉克撤军也是有动力的。也许,从伊拉克撤军,再重新寻找新的对手,才较为符合传统意义上的“以战牟利”战略。在世界的其他地方,还存在着潜在的热点地区,可能成为此类战略的对象。
挑动其他国家冲突的战略也可以带来较大的政治和经济收益。例如,冲突当事国对大国的政治依赖会加深,而大国通常也是主要军工生产国,所以冲突当事国大多需要向大国购买军火,还往往会以较高利率向大国借贷,或以较低价格出售其国外资产套现等。在日俄战争中,日本就曾向英国、美国大量借贷。在几乎历次战争中,都有一批因出售军火而获利颇丰的国家,以战争受益者的形象“载入史册”。
❾ 央行窗口如何指导银行投信用债
2018年7月18日,央行窗口指导银行,将额外给予MLF(中期借贷便利,业内俗称“麻辣粉”)资金,用于支持贷款投放和信用债投资。业内表示,央行和银保监会的此次疏导是结构上的精准发力,都是将资金引导到目前融资较难、资金较紧的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
数据显示,6月新增社会融资11800亿,同比大幅少增5918亿;1-6月新增社融累计91000亿,同比也大幅少增20684亿;截至6月底,社融存量同比增长9.8%,较上月底下滑0.5个百分点,再创有该项数据记录以来最低水平,更是首次低于同期名义GDP增速。
央行还表示,对于信用债投资,AA+及以上评级按1:1比例给予MLF,AA+以下评级按1:2给予MLF,要求必须为产业类,金融债不符合。也就是说,此次窗口指导鼓励银行增配较低信用评级信用债。
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董希淼表示,央行指导银行增配低评级债券,主要也是源于今年以来债券市场风险增大,信用债违约情况增多,在这种情况下高评级债券和低评级债券的信用利差不断扩大,呈现出“冰火两重天”的情况,“AAA大家拼命买,AA+以下的大家都不去买”。央行通过窗口指导要求银行增持低评级债券,有利中小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通过债券市场进行融资,缓解这些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
有统计数据显示,截至7月18日,已有28只债券出现违约,涉及债券余额289.27亿元,对应15家发行主体。从发行主体看,有7只违约债券发行时的发行主体评级在AA+以上;从债券本身评级看,发行时债券评级在AA+以上的违约债券有3只。此外,债市流动性不断下降,今年以来已有超过300只债券推迟或者取消发行。
“不是说要把整个债市搞上去、把整个流动性提高上去,政策的核心是要把资金更多地引导到实体去,尤其是小的民营企业”。曾刚表示。
九州证券前全球首席经济学家邓海清认为,此次央行对于信用债投资的支持,并不意味着央行对信用风险进行担保;换而言之,如果出现违约事件,基本上不存在央行对违约部分进行兑付的可能。“该政策的核心目的,是鼓励银行将流动性用于信用债投资,但究竟是否投资,投资多少,信用风险与收益之间如何取舍,取决于各家银行自己。”
董希淼表示,银行业应加强对已授信企业的风险排查、跟踪和提前预警,并提前制定风险处置预案,有效防范信贷违约风险,减少新增不良贷款规模。
❿ 二十国集团财长和央行行长会议的历次情况
◆1999年12月16日德国柏林
1999年12月16日,二十国集团的财政部长和中央银行行长在柏林举行二十国集团创始会议。会议强调,二十国集团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框架内非正式对话的一种新机制,旨在推动国际金融体制改革以及发达国家和新兴市场国家之间就实质性问题进行讨论和研究,以寻求合作并促进世界经济的稳定和持续增长。
◆2000年10月24日-25日加拿大蒙特利尔
2000年10月24日至25日,20国财长会议在加拿大蒙特利尔举行。会议讨论了经济全球化以及如何防止和解决具有全球性影响的金融危机问题。与会者达成了旨在推动经济全球化和共同对付金融危机的“蒙特利尔共识”。蒙特利尔共识主要包括:共同推动经济、贸易的全球化,使其成果延及发展中国家;改革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等国际金融机构,增加这些机构的透明度;继续朝建立统一的国际金融标准和规则的方向努力,以增强联合抵抗金融危机的能力;对债务沉重的国家进行援助,并协助这些国家进入全球经济体系;在农业研究、环境保护和艾滋病等疾病的防治方面加强合作。
◆2001年11月16日-17日加拿大渥太华
2001年11月16日至17日,20国财长和央行行长会议在渥太华举行。会议着重讨论在美国“9·11”事件后各国如何在财经领域就打击恐怖主义开展合作等问题。中国财政部长项怀诚和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戴相龙出席了会议。
◆2002年11月22日-23日印度新德里
2002年11月22至23日,20国第4次财政部长和中央银行行长会于在印度首都新德里召开。会议主要就金融危机防范与化解、经济全球化、打击恐怖融资以及发展援助等议题进行了讨论。
◆2003年10月26日墨西城城市莫雷利亚
2003年10月26日,20国集团在墨西哥城市莫雷利亚举行第5次财政部长和中央银行行长年会。与会代表就全球经济增长面临的挑战、金融危机的防范与处理、打击国际恐怖活动的融资等议题进行了广泛交流。
◆2004年11月20日-22日德国柏林
2004年11月20日为期两天的20国集团第6次财政部长与中央银行行长会议在德国首都柏林举行。德国财长艾歇尔在开幕式上致辞时指出,本次会议将主要讨论当前宏观经济形势、全球化背景下促进稳定与增长、金融部门机构建设、打击滥用国际金融体系、老龄化挑战与移民、主权债务重组以及区域一体化等议题。进一步增强20国集团的地位与影响是本次会议的主要目的之一。
11月21日中国财政部长金人庆在20国集团财长与央行行长第6次会议结束后与德国财长艾歇尔联合举行新闻发布会,宣布中国将于2005年担任20国集团会议的轮值主席国。
◆2005年10月15日-16日中国北京
2005年10月15至16日第七届二十国集团(G20)财长和央行行长会议在北京举行。本次会议以“加强全球合作:实现世界经济平衡有序发展”为主题,讨论了各种重要的全球经济问题,重申了在实现平衡、可持续发展方面的共同目标和责任。
此次会议除发表例行的《联合声明》外,作为两个具体成果,还发表了《二十国关于改革布雷顿森林机构的声明》和《二十国有关全球发展问题的声明》。
◆2006年11月18日-19日澳大利亚墨尔本
2006年11月18日至19日,第八届20国集团财政部长和中央银行行长会议在澳大利亚第二大城市墨尔本举行。会议对全球经济前景表示乐观,并探讨了能源与矿产问题的解决办法。
◆2007年11月17日-18日南非开普敦
2007年11月17日至18日,二十国集团财长和中央银行行长在南非开普敦郊外的克莱蒙德举行。二十国集团成员的财长和央行行长就确保世界金融市场稳定等问题进行了讨论。会议还讨论了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的改革等问题。
◆2008年11月8日-9日巴西圣保罗
2008年11月8日至9日,二十国集团财政部长和中央银行行长年会在巴西圣保罗举行,与会代表一致认为有必要改革国际金融体系,采取共同行动应对全球金融危机。
◆2009年3月14日英国霍舍姆
2009年3月14日,二十国集团财政部长和中央银行行长会议在英国首都伦敦以南约50公里的霍舍姆举行,并发表联合公报,同意进一步行动恢复全球经济增长,推进国际金融体系改革。
◆2009年9月4日-5日英国伦敦
2009年9月4日至5日,二十国集团财长和央行行长会议在英国伦敦举行。会议同意继续采取措施刺激经济以保证全球经济的持久复苏和增长,并在时机成熟时退出大规模经济刺激计划战略。
◆2010年10月22日-23日韩国庆州
2010年10月22日至23日,二十国集团财长和央行行长会议在韩国庆州举行。会议讨论了当前全球经济形势、“强劲、可持续、平衡增长框架”、国际金融机构改革和全球金融安全网以及金融监管改革等议题并发表《联合公报》。中国财政部部长谢旭人和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率中国代表团参加会议。与会代表就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改革取得重大进展。根据这项改革协议,欧盟国家将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执行董事会让出两个席位给发展中国家。
2016年2月27日,二十国集团财长和央行行长会议与会代表在上海合影。 27日于上海闭幕的二十国集团(G20)财长和央行行长会议。在会后发表的联合公报中,G20财长和央行行长亦坦承全球经济下行风险和脆弱性在加大。但公报同时也提出,近期市场波动的程度“并未反映全球经济基本面”,多数发达经济体的经济活动仍将继续温和扩张,主要新兴市场经济体的增长将保持强劲。
这不意味着全球经济前20强将无所作为。根据公报,G20成员将各自和共同采取所有政策工具,包括货币、财政政策和结构性改革等,来提振增长。 2009年3月14日,G20财长和央行行长会议在英国霍舍姆市举行。会议集中讨论了当前宏观经济形势、各国应对危机的政策措施、国际金融体系改革以及加强金融监管等重要议题,并就将于4月2日举行的第二次G20领导人峰会筹备进行了讨论。财政部部长谢旭人和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率中国代表团参加了会议。
会议指出,当前,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仍在蔓延。世界经济形势继续恶化,增长明显放缓,西方主要经济体同时陷入衰退,新兴市场国家也面临增长下滑的压力。贸易和投资保护主义抬头,广大发展中国家面临严峻的发展挑战。当务之急是加强各国宏观经济政策协调,加大经济刺激措施的力度,避免发生全球性经济衰退。在当前形势下,国际社会尤其要旗帜鲜明地反对贸易和投资保护主义,促进国际贸易健康发展。
会议强调要积极落实G20华盛顿峰会在加强金融监管、增强市场诚信、加快国际金融机构改革等方面的共识。金融稳定论坛(FSF)已决定将其成员扩大到所有G20成员国,这将有效地增强其在全球经济金融体系中的合法性和新兴市场的代表性,为FSF在全球金融稳定中发挥更积极的作用奠定基础。为加强对具有系统重要性的跨国金融机构的国际性联合监管,FSF正在积极组建联合监管机制。此外,FSF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在加强监管方面的合作也取得新进展。
会议决定将为国际金融机构寻求各种可能的动员资金和流动性的方式,帮助新兴市场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会议认为基金组织迫切需要大幅度增加资金,包括进一步通过双边支持,显著扩大和增加“新借款安排”,并加速份额审查;决定确保所有多边开发银行得到所需资本,并首先对亚洲开发银行增资;决定加强国际金融机构的治理,并确保其治理结构能反映世界经济的变化,新兴市场和发展中国家,包括最贫穷国家应享有更大的发言权和代表性。会议承诺在2011年1月前完成基金组织新一轮份额审议,敦促立即执行基金组织2008年关于增加发展中国家发言权和代表性的一揽子措施,在2010年春季会议前完成世界银行改革;要求国际金融机构的领导人应通过公开、择优的过程进行选拔。各方一致要求世行和其他多边行加快治理结构改革,制定时间表和路线图,进一步提高发展中国家在决策过程中的发言权和代表性。
会上,谢旭人部长介绍了中国宏观经济形势和中国政府为应对危机而采取的主要措施,并呼吁推动建立公平、公正、包容、有序的国际金融体系,加快国际金融机构治理结构改革。周小川行长指出,要改善国际金融监管和合作,加强对具有系统性影响的金融机构、信用评级机构的监管,反对各种形式的金融保护主义。他敦促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加强对发达国家特别是储备货币发行国和成熟金融市场的监督,同时呼吁发达经济体为稳定本国经济和全球金融市场做出应有贡献。
会议期间,谢旭人部长还分别与英国财政大臣达林、美国财长盖特纳、以及巴西、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国财长进行了双边会谈。 2013年2月15-16日,二十国集团(G20)财长和央行行长会议在俄罗斯莫斯科举行。本次会议是俄罗斯担任2013年G20轮值主席国后举行的首次财长和央行行长会。会议主要讨论了全球经济形势、G20“强劲、可持续、平衡增长框架”、长期投资融资、国际金融架构改革以及金融部门改革等议题。会后发表了联合公报。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和财政部部长谢旭人率中国代表团出席了会议。 会议认为,当前全球经济面临的尾部风险下降,金融市场形势有所改善。但全球经济增长仍然疲弱,并面临很多风险和挑战,主要包括发达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存在很大不确定性、私人部门持续“去杠杆化”、信贷中介功能受损以及全球需求再平衡进程尚未完成等。为应对当前挑战,发达国家应首先制定出可信的中期财政整顿战略,货币政策应以国内价格稳定和经济复苏为目标,并尽量减小对其他国家的负面溢出效应。各国要继续落实金融部门改革和结构改革的政策承诺,促进需求再平衡,推动全球经济尽快复苏,同时继续推进市场决定的汇率体制,坚决抵制竞争性贬值,反对各种形式的保护主义。
主要成就
二十国集团(G20)财长和央行行长会议16日在莫斯科闭幕。与会各方就全球经济形势、长期投资融资、国际金融体系改革等议题展开讨论。会后发表的联合声明指出,当前全球经济下行风险减弱,但全球经济增长依然过于疲弱。各方应协调努力,强化互信,履行此前作出的改革承诺,推动全球经济稳步复苏并实现强劲、可持续和平衡增长。
稳定和增长为共同诉求
会后发布的联合公报指出,尽管全球经济下行风险减弱,金融市场形势有所改善,但全球经济依然面临很多风险,主要包括发达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存在很大不确定性、私人部门持续“去杠杆化”、财政拖累、信贷中介功能受损以及全球需求再平衡进程尚未完成等。
鉴于此,二十国集团成员同意“继续落实金融部门改革以建立更完善的金融体系,并进行深度结构改革促进经济增长”。各国货币政策应以国内价格稳定和经济复苏为目标,并尽量减小对其他国家的负面溢出效应。
会议还要求发达国家根据去年洛斯卡沃斯峰会的精神,在今年9月G20圣彼得堡峰会前制定出可信的中期财政整顿战略。
中国代表团在发言中指出,为促进全球经济复苏与增长,G20各国应继续将促进复苏、增长和就业作为当前首要任务,采取切实可行的宏观经济政策,加快推动结构改革;发达国家应妥善处理好财政整顿与经济复苏的关系。
在金融监管方面,以提高银行资本充足率为主要内容的巴塞尔协议Ⅲ的执行再现曙光。美国和欧洲方面均已承诺将在近期执行该协议。
“货币战”话题遇冷
在本次会议前,有关“货币战”的争论一度占据各大媒体主要位置。部分分析人士甚至认为这一话题将成为会议的中心话题之一,但事实并非如此。包括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总裁拉加德在内的多位国际财经组织掌门人均表示,围绕货币战的争论“毫无根据”且“徒劳无益”。
货币战的讨论源于日本去年年底以来实施超宽松货币政策,引发不少国家的批评,认为这可能使各国竞相通过本币贬值、资本管制等抵御汇率冲击,从而引发货币战甚至贸易战。
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副秘书长皮耶尔·帕多安对新华社记者说,日本采取的超宽松货币政策意在解决目前遇到的经济发展问题,但从长期看,包括日本在内的各国政府应该采取措施强化金融监管,着力保障长期投资融资,推动经济增长。
本次会议的联合公报着重强调,各国应坚持市场决定的汇率体制,坚决抵制竞争性贬值,反对各种形式的保护主义,保持市场开放。
中方认为,发达国家应减少量化宽松货币政策的负面外溢效应。中方还呼吁IMF加强有关国家财政、货币政策及其溢出效应的监督。
俄财政部长西卢阿诺夫也认为,那些实行超宽松货币政策的国家应该注意其风险,全球需求再平衡不应该仅仅依赖汇率调整,而应该通过一系列综合措施特别是结构性改革来实现。
IMF份额改革面临重启
国际金融体系改革依然是本次会议的重要议题。联合公报强调,要提高IMF的可信度、合法性和有效性,必须尽快落实2010年首尔峰会关于IMF份额和治理改革的内容,就份额公式改革达成共识,确保在2014年1月前完成份额总检查。联合公报重申,新兴经济体和发展中国家近年来强劲增长,由此带来的在世界经济格局中地位的变化应体现在IMF的相关改革中。
中方代表团在发言中也呼吁尽快就IMF份额公式改革达成共识,确保份额总检查尽快完成。俄罗斯总统普京在会前会见与会代表时说,希望今年的圣彼得堡峰会能充分考虑全球经济力量分布变化,就IMF份额改革取得进展。拉加德在会议结束后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说,IMF承诺在全球经济力量分布变化的基础上,对份额进行调整。
新兴国家加强协调
在本次会议框架内,金砖国家财长和央行行长副手举行了会议。巴西、中国、俄罗斯、印度和南非就强化财政、金融领域合作,特别是筹建金砖国家发展银行和储备库的可行性进行了充分探讨。
出席会议的中国财政部副部长朱光耀介绍说,此次会议是为今年3月在南非德班举行的金砖国家领导人会晤进行政策准备。“这次领导人会晤将包含重要的金融、财政议题,将反映自去年新德里峰会以来金砖国家的经济合作进展情况,讨论、研究建立金砖国家发展银行和建立金砖国家货币储备库等具体议题。”事实上,在本次会议期间,与会财经人士在纷纷呼吁新兴经济体加快结构改革的同时,也建议新兴经济体深化相互协作,保持经济可持续发展,带动全球经济稳定复苏和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