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2015年互联网金融都出现了哪些雷人事件
1、 P2P跑路提高
事宜:2015年,中国互联网金融范围最火的词莫过于“跑路”。一方面,P2P迸发式增加势头不减,汗青成交量冲破万亿大年夜大年夜关,包含未上线的平台在内,全国P2P平台数量已超越8000家;另外一方面,截止10月,全国共有677家P2P平台跑路。个中,200家为绿麻雀网贷系统开辟,118家为晨风网贷系统开辟,89家为融都开辟。
点评:P2P跑路三大年夜大年夜祸首:一是黑客进击招致大年夜大年夜量P2P平台数据被盗被删,平台资金被盗而激起的跑路占60%以上,是以,平台安然相当首要。二是运营不善而激起投资人惶恐和兑付危机,招致警方提早参与激起大年夜大年夜量P2P平台封闭;三是风险节制不严招致大年夜大年夜量坏账,进而激起的平台封闭跑路。因为互联网金融归根结底是金融,金融的本色在于风险节制,风控决定成败!
2、互联网众筹成众愁
中国有句古话:世人拾柴火焰高。众筹情势自国外引入中国后,曾被视为本钱市场的一场革命。令人不测的是,与P2P的火爆对比,呼声最高的众筹却一贯不温不火,即便中间多次发文鼓舞发展汇集众筹也无起色。截止11月,全国众筹平台不到300家,在互联网金融狂欢派对显得十分落寞,令人掉落望。
点评:众筹风口远远没有到来,跟着证监会众筹法立法、当局关于众筹的鼓舞政策真正落地,众筹将迎来真实的春季,估计来岁末尾会迎来一个迸发式增经久。
3、乌云暴光融都网贷系统严重马脚
事宜:安然是互联网金融的命门,一些网贷系统供给商大年夜大年夜肆鼓吹安然反遭打脸。近日,一则《融都网贷系统被乌云暴光存在严重马脚》的消息被跋扈狂转载,惹起应用该系统平台客户的极大年夜大年夜惶恐。随后,融都官网接连颁布发表两篇通知通知布告自证洁白,与旧年晨风网贷系统安然马脚事宜措置编制千篇一概。
但网上对融都的质疑并未中断,有网友暴光融都涉嫌经久虚假鼓吹:“中国网贷平台超越5000家,融都号称市场占据率在35%以上,按这个占据率算,光融都一家就做了1800多家网贷平台,按平均每家30万,就有5个多亿发卖支出。可融都新三板上市财报显示,旧年总支出才1500多万,本年上半年仅仅1400多万,并且还亏空了300万。”
点评:有图有底蕴,各位看官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牛皮吹大年夜大年夜了事实成果是要破的。
4、迪蒙获国企100亿投资摆乌龙
事宜:12月18日,一则《深圳一网贷系统处事供给商获国企百亿元注资》的消息,令业界一片哗然。文中称:“迪蒙汇集获得国有独资企业山东钢铁集体100亿元的注资,两边杀青策略协作,合营开辟互联网金融范围。”后被证实百亿注资化为乌有,迪蒙汗青上最大年夜大年夜一笔融资也不过5亿,百亿融资消息有炒作之嫌。
点评:热中于炒作乃互联网行业惯用之手段,可谓八仙过海各显神通。本年2月一篇《淘宝阿里偷税五万亿,超越100个国度GDP》,引来杭州警方上门抓人,轰动一时。后来有人翻出迪蒙老底,其幕后老板向隽曾在中国消息社做过十年记者、社长,是个炒作高手。但汇集炒作历来都是双刃剑,弄不好会招灾惹祸!
5、.e租宝与网贷之家迸发撕逼大年夜大年夜战
事宜:12月3日,网贷之家暴光“e租宝疑在缅甸开银行洗钱”,e租宝官网接连颁布发表两篇“e租宝关于汇集歹意传闻的声明”,予以褒贬,假定说这还只勾留在文斗层面,接上去就劲爆了:网贷之家官网被黑客攻破、收到律师函、高管借到恐吓德律风、大年夜大年夜门被泼红漆,网贷之家则颁布发表多篇质疑e租宝犯警融资的消息……
点评:网贷之家和e租宝的撕逼是现代高科技战争,它是信息战,技能战,公关战,媒体战,司法战等全方位、平面式的综合战争。其超卓程度,不比《芈月传》的宫斗戏差,也不输于俄罗斯与土耳其的国度撕逼战。
6、e租宝招灾惹祸被周全查封
事宜:e租宝、网贷之家撕逼大年夜大年夜战第一回合,e租宝略占优势。但高调风格反而招灾惹祸,吸引了国度相干局部的寄望。12月16日,北京警方传递称,对e租宝遏制立案查询拜候,周全查封、解冻、拘留收禁涉案资产。
点评:局部公司披着P2P的外套,实践上做的是传统意义上的犯警集资。本源意义上的P2P,有很强的生命力,其生命力暗示为降落融本钱钱、倒逼金融改革、普惠金融。
7、末路人贷美国上市遭破发
事宜:12月18日,互联网金融海外第一股末路人贷在纽交所招摇上市,以10美元股价收盘后即暴跌超越10%,最低跌至8.35美元,跌幅达9%,跌破发行价。
点评:“登顶”第一天就戴了“绿帽子”,对中国P2P海外第一股而言,可不是好兆头。抱负诠释,本国人平易近的智商其实不比中国人平易近的低。“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中国P2P应加强修炼内功,不该急于攻占本钱市场。
8、深圳前海成中国P2P重灾区
事宜:深圳是中国互联网金融第一城,P2P平台数量占全国的30%以上,个中50%以上平台落户将来的西方曼哈顿——深圳前海。前海创投、前海融资谷……本年深圳呈现结果的平台中,前海也毫不礼让的据有了荆棘铜驼,成为中国P2P重灾区。
点评:创新就是一个试错的过程,许可出错但不纵容出错该当是对待创新的精确立场。
9、P2P评级激告状讼质疑
事宜:12月15日,中国首例网贷评级被诉案开审。融360在网贷评级申报中将短融网评为“C-”级。短融网觉得,原告不具有评级天资,其颁布发表申报使原告贸易诺言及运营收益受影响。本年龄首年代,大年夜大年夜公国际颁布发表了266个网贷平台黑名单和676个网贷平台预警名单,一线平台陆金所进入黑名单,也曾激起质疑。
点评:打分排名、黑名单不掉落为行业发展的神丹妙药,但在没有声望的互联网金融期间里, 谁说的算谁说的都不算,最后照样回到比拳头、比实力的传统暴力情势。
10、P2P监管千呼万唤不出面
事宜:从2013年到2014年,从2014年到2015年,P2P监管细则多次“被出台”。仅本年以来,关于P2P监管细则出台工夫,就有上半年、7月、10月、岁尾等多个“声望说法”,此刻2015年即将之前,P2P监管还是雷声大年夜大年夜雨点小,各路神仙、猜想大年夜大年夜师们纷繁噤声。
点评:砖家和业浑家士等待P2P监管的孔殷心思可以知道,但也要把握好照顾的规范,避免“神猜想”乌龙几次再三产生,折损砖家威名。
❷ 2015 年互联网界发生的大事件都有哪些
1.二级市场暴跌,一级市场投融资进入寒冬期。
①中国概念股在美国集体遇冷,阿里巴巴更是一度跌破发行价。
②国内A股暴跌,IPO一度关闭。
③受二级市场影响,各大基金投资策略迅速转为保守(虽然表面说仍要积极投资),一级市场投融资进入寒冬期,特别是B、C轮等中期投融资严重遇冷。行业开始回归商业本质,企业自我造血的能力重新受重视。
2.O2O巨头合并,大公司纷纷入局,创业公司快速崛起,三方力量加速生活方式的变革
①滴滴快的、美团大众点评、58赶集等O2O巨头合并。
②网络推糯米,阿里推口碑,京东推到家,大公司纷纷入局。
③饿了么、爱鲜蜂、e袋洗等到家模式创业公司快速崛起
三方力量加速互联网在出行、吃喝玩乐、外卖、洗衣、便利店等领域对生活方式的变革。
至此,O2O竞争格局初定,窗口红利期结束,资本寒冬下O2O初创公司死伤惨重,尽管如此,O2O所到之处,人们的生活方式确是被大规模的改变了,宅(家/办公室)经济快速崛起。
3.移动支付习惯基本建立,无现金生活和互联网金融时代逐渐到来
出行有滴滴打车,餐饮有美团的团购券和大众点评的闪惠,电影有猫眼电影票,便利店、大型零售店如优衣库等有支付宝,在北京城区,无现金生活已经成为越来越多人的常态。随着移动支付习惯的建立,贷款、保险、投资理财等互联网金融业务加速发展。虽然P2P行业乱象丛生,但经历2015年大洗牌后,剩下的公司将带着整个行业进入新的发展阶段。
4.大型综合电商增长放缓,移动电商加速垂直化、场景化、社交化
阿里京东等传统综合电商增长开始放缓,消费者的消费习惯从“按需购买”转向”冲动购买“,移动电商加速垂直化、场景化、社交化,让用户在逛的过程中产生购物冲动的能力成为电商竞争的制高点,诸如蜜芽、小红书、礼物说、有货、什么值得买等电商的快速崛起是很好的例子。
5.中产阶级崛起带来的消费升级成为下一个五年最大的风口
2015年,我们看到出境游、周边游、跨境电商、媒体电商、优质自媒体、轻奢品牌(特色餐饮、买手店、设计师品牌)、专车、健身等一系列中产阶级为主要用户群的商品和服务在快速发展。
互联网因其边际成本几乎为零,所以在用户定位上应该选择最大用户群。在过去PC互联网时代,屌丝是互联网最大总购买力用户群,所以很多人会说”得屌丝者得天下“。现在,由于中产阶级的迅速崛起,强大的购买力使得中产阶级代替屌丝成为了最大总购买力用户群,人口红利不再是劳动力红利,而是消费红利,因此,围绕中产阶级消费升级需求而生的公司将拥有非常大的机会。
6.自媒体大爆发,阅读彻底数字化、碎片化、娱乐化,消费主义霸占了新一代年轻人
以微信公众号、微博号为主的自媒体大面积爆发,成为人们的主要阅读内容来源。阅读彻底数字化,纸质报纸、书、杂志退出历史舞台。阅读彻底碎片化,读图时代到来,长文字和严肃文字阅读能力衰退人文历史社科小说文学岌岌可危。娱乐化极其严重,综艺、肥皂剧、动漫、电影、段子笑话、鸡汤、谣言、成功学霸占了人们的生活。对财富赤裸裸的大规模天经地义式的崇拜的观念霸占新一代年轻人的大脑,人们毫无顾忌的表达对颜值和财富的崇拜,价值观前所未有的单一。社会正往《娱乐至死》等书描述的未来加速前进。
7.赢家通吃,BAT统治江湖
世界是我们的,也是你们的,但归根到底,还是BAT的。2015年,BAT 用来投资的金额分别为阿里巴巴 110 亿美元、腾讯 550 亿美元、网络 230 亿美元。在整个互联网领域,三巨头正在不断瓜分天下,前段时间那张著名的“BAT 完全霸占互联网江湖”的信息图就能说明一切。网络的重点在O2O,腾讯的重点除了O2O还有电子商务和游戏动漫影视,阿里的重点在文化产业。BAT 明年也将进一步实现战略目标,从不断完整的生态系统中获得受益。
8.互联网正在进入无国界竞争时代
Uber中国的本土化显示出了美国互联网公司中国化成功的威力,小米等手机厂商在印度等地的扩张,无论是国外公司到中国,还是中国公司出海,都为我们揭示了互联网正在进入无国界竞争时代。中国的公司将要与世界范围的优秀公司一较高下,世界变得更加平坦。
9.90后跌落神坛,年轻人创业回归理性
行业基于对90后生活方式和消费观念的不了解,因害怕失去年轻用户群而被颠覆的心理太重,经历了2014年开始的对马佳佳等90后创业明星的追捧。潮水退出后,我们看到其实90后也是人,他们的需求虽有新的表现形式,但核心仍然是正常人都有的本质需求。并不是90后创业者才能获得90后用户的青睐,70后、80后也都可以。创业处处是困难是风险,对创业者的综合素质要求极高,中国应试教育下长大的90后创业成功几率极低,比70后、80后创业成功率低多了,目前90后创业者做得最好的也才到B轮,远远谈不上成功。年轻人创业要回归理性,政府也要合理引导,不要大跃进式的盲目提倡,媒体要提高底线,努力提高新闻真实度,增加对采访对象的尽职调查,减少断章取义,不再追求爆炸性言论,让踏实认真的创业者得到更多的关注,支持那些已经非常不容易的年轻创业者。
10、新三板推出创新层,A股重启IPO和加速注册制改革,资本大时代即将到来
随着个人资产证券化进程的加速,中国市场上用于投资的资金的供给将持续大规模快速增加。新三板大爆发、A股注册制改革、战略新兴版拟推出等利好都将为创业公司提供更多元更低门槛的公开上市融资渠道,创业公司应该做好业务、财务、法务等方面的准备,积极拥抱资本市场,借助资本市场的杠杆加速企业发展。
整个2015年,一半疯狂,一半沉寂,变化极快。但变化之下,不变的是代表高效率的互联网对生活方式的全面变革,不变的是人们对于更好的生活品质的追求,不变的是创业者、投资人、从业人员对于自己行业、自己公司、自己岗位的热爱和持之以恒的付出。
我今年22岁,感恩这个时代让我有机会作为一个创业者,如此近距离的见证一个时代的快速变革。我喜欢读历史,每当我回看人类这个物种数千年来波澜壮阔的奋斗史,我就会明白人生的意义,人生的意义不在于你获取了多大的财富和名气,而在于你参与了时代的变革。这种参与感,是我们得到的最珍贵的礼物。
❸ e租宝被调查,会不会是互联网金融的“黑天鹅”事件
庞氏骗术
❹ 2015年,哪些事件影响互联网金融发展
第二届世界互联网大会
p2p非法融资
互联网大企业合并
如(滴滴打车+快的打车;58赶集合并;美团+大众点评合并;携程+去哪儿因网络联姻)等
❺ 国际互联网金融案件如何立案
互联网已经深入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对包括金融在内的经济生活带来回了广泛而深远的影答响,互联网平等性、交互性的特点与民法自由、平等的理念呼呼相应,互联网信息传播方便、快捷的特点与市场追求交易效率、降低交易成本的内在需求相互契合,互联网金融虽产生时间短,但涉及人员广、资金体量大,对我国金融市场产生了重要影响。中国银行法学会紧密把握金融市场发展的脉搏,密切关注互联网金融的实践,组织成立互联网金融法治专业委员会,为互联网金融业界、监管部门、司法机关和专家学者搭建了良好的沟通交流平台,对我国互联网金融法治建设应该说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❻ 2015年哪些事件影响互联网金融发展
你好,以下事件对互联网金融发展起到了重大影响。
(1)e租宝事内件。e租宝出事之后,引发容行业地震,大批投资人血本无本,对行业发展影响极坏。
(2)互联网金融监管政策意见稿出台。征求稿出台后,行业加快转变,迎合国家政策,行业发展奖慢慢走向正规。
仅供参考,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❼ 互联网界发生过的大事件都有哪些
乐视起死回生,凤凰涅槃。去年下半年乐视CEO贾跃亭以外出考察以及患病治疗为专名出国,不久后LJH东窗属事发,乐视股票持续下跌,高管出面回购依然无力回天。乐视股价一度摸底。彼时外界谣言纷起,贾跃亭卷款潜逃、被带走调查,甚至已死的声音到处都是。就连知乎上一位著名的乐视员工也突然停止发声。11月底贾跃亭回京,休整一段时间后,再次出现在公众面前,并大刀阔斧宣布乐视进军手机、汽车等全新领域。伴随着年初的A股牛市,乐视几十个涨停板,市值翻3倍,一举成为中国市值第五的互联网公司。局势出现180度大逆转,之前黑乐视的声音一扫而光。生态化反的口号也家喻户晓。贾布斯A股扛把子实至名归。
❽ 互联网金融可能会涉及什么刑事犯罪
一、刑法
互联网金融准入门槛低,仅仅凭借一台电脑,一套200元采购来的源代码就可以搭建一个P2P网贷平台,因此不可避免的出现了一些骗子利用P2P网贷平台恶意骗款跑路事件,给投资者造成了巨大的损失。利用互联网进行非法活动的,可能涉及如下犯罪:
1、《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2、《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集资诈骗罪】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专门监管法规
1、第三方支付法规
2010年6月4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2010〕第2号),该办法第一条规定该办法的制定目的是为促进支付服务市场健康发展,规范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行为,防范支付风险,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该办法第二条明确了本办法所称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是指非金融机构在收付款人之间作为中介机构提供下列部分或全部货币资金转移服务:(一)网络支付;(二)预付卡的发行与受理;(三)银行卡收单;(四)中国人民银行确定的其他支付服务。该办法所称网络支付,是指依托公共网络或专用网络在收付款人之间转移货币资金的行为,包括货币汇兑、互联网支付、移动电话支付、固定电话支付、数字电视支付等。本办法所称预付卡,是指以营利为目的发行的、在发行机构之外购买商品或服务的预付价值,包括采取磁条、芯片等技术以卡片、密码等形式发行的预付卡。该办法所称银行卡收单,是指通过销售点(POS)终端等为银行卡特约商户代收货币资金的行为。《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是第三方支付的重要监管法规。
【编者按,此后,虽先后又出台了《支付机构预付卡业务管理办法》、《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存管办法》、《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以及征求意见的《支付机构互联网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关于手机支付业务发展的指导意见》等具体支付业务管理规定,但相关规定均以2010年的管理办法为基础,第三方支付的制度架构未发生根本变化。】
2、P2P监管法规
2011年8月23日,银监会发布《关于人人贷有关风险提示的通知》银监办发[2011]254号,该通知指出在当前银行信贷偏紧情况下,人人贷(PeertoPeer,简称P2P)信贷服务中介公司呈现快速发展态势。这类中介公司收集借款人、出借人信息,评估借款人的抵押物,如房产、汽车、设备等,然后进行配对,并收取中介服务费。有关媒体对这类中介公司的运作及影响作了大量报道,引起多方关注。对此,银监会组织开展了专门调研,发现大量潜在风险并予以提示。由此可见,该通知只是对人人贷的一个风险提示文件。
在2013年11月25日举行的九部委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上,央行对P2P网络借贷行业非法集资行为进行了清晰的界定,主要包括三类情况:资金池模式;不合格借款人导致的非法集资风险以及庞氏骗局。
3、众筹融资法规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近期批准了对众筹融资进行监管的草案,面向公众的众筹融资在2012年年初得到《促进创业企业融资法案》(Jumpstart
Our BusinessStartups Act,简称JOBS法案)的认可,即在互联网上为各种项目、事业甚至公司筹集资金得到法律确认。这是美国政府对众筹融资进行监管的重要措施。
2013年9月16日,中国证监会通报了淘宝网上部分公司涉嫌擅自发行股票的行为并予以叫停。叫停依据是《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非法发行股票和非法经营证券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6]99号)规定,“严禁任何公司股东自行或委托他人以公开方式向社会公众转让股票”。至此,被称为中国式“众筹”,即利用网络平台向社会公众发行股票的行为被首次界定为“非法证券活动”。虽然众筹模式有利于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顽疾,但考虑到现行法律框架,国内的众筹网站不能简单复制美国模式,必须走出一条适合中国国情的众筹之路才更具现实意义。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众筹模式在形式上几乎很容易压着违法的红线,即未经许可、通过网站公开推荐、承诺一定的回报、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构成非法集资的行为。美国为众筹立法,我们可借鉴美国的JOBS法案对众筹模式进行规范,但还须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
【编者按:2014年3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联合发布《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亦须关注】
4、虚拟货币法规
2009年6月4日,文化部和商务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网络游戏虚拟货币管理工作的通知》(文市发〔2009〕20号),该通知规定要严格市场准入,加强对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发行主体和网络游戏虚拟货币交易服务提供主体的管理。从事“网络游戏虚拟货币交易服务”业务须符合商务主管部门关于电子商务(平台)服务的有关规定。除利用法定货币购买之外,网络游戏运营企业不得采用其它任何方式向用户提供网络游戏虚拟货币。2009年7月20日,文化部发布《“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发行企业”、 “网络游戏虚拟货币交易企业”申报指南》为开展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申请从事“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发行服务”业务的申报和审批工作提供可操作性指导规则。
2008年9月28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通过网络买卖虚拟货币取得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8〕818号),明确了虚拟货币的税务处理,即个人通过网络收购玩家的虚拟货币,加价后向他人出售取得的收入,属于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总之,一系列监管措施的出台使得虚拟货币的监管得到进一步明确,但是监管措施还仅仅局限于游戏里的虚拟货币。
【编者按:对于时下热炒的比特币,《中国人民银行、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银发〔2013〕289号,明确:现阶段,各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不得以比特币为产品或服务定价,不得买卖或作为中央对手买卖比特币,不得承保与比特币相关的保险业务或将比特币纳入保险责任范围,不得直接或间接为客户提供其他与比特币相关的服务,包括:为客户提供比特币登记、交易、清算、结算等服务;接受比特币或以比特币作为支付结算工具;开展比特币与人民币及外币的兑换服务;开展比特币的储存、托管、抵押等业务;发行与比特币相关的金融产品;将比特币作为信托、基金等投资的投资标的等。】
5、互联网银行法规
2001年6月29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网上银行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但是2007年被废止。2006年1月26日,中国银监会颁布《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银监会令2006年第5号),该办法所称电子银行业务,是指商业银行等银行业金融机构利用面向社会公众开放的通讯通道或开放型公众网络,以及银行为特定自助服务设施或客户建立的专用网络,向客户提供的银行服务。电子银行业务包括利用计算机和互联网开展的银行业务(以下简称网上银行业务),利用电话等声讯设备和电信网络开展的银行业务(以下简称电话银行业务),利用移动电话和无线网络开展的银行业务(以下简称手机银行业务),以及其他利用电子服务设备和网络,由客户通过自助服务方式完成金融交易的银行业务。《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是互联网银行的重要监管法规。
【编者按:银监会、人民银行:关于加强商业银行与第三方支付机构合作业务管理的通知(银监发〔2014〕10号)对商业银行与第三方支付机构合作业务的提出了具体要求】
6、互联网保险法规
2011年9月20日,中国保监会发布《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SPAN>保险代理、经纪公司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试行)>的通知保监发〔2011〕53号)》,该办法的制定目的是为了促进保险代理、经纪公司互联网保险业务的规范健康有序发展,切实保护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权益。2012年5月,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提示互联网保险业务风险的公告》(保监公告[2012]7号),对互联网保险业进行了向广大投保人进行了风险提示。此外,2011年4月15日,保监会发布《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规定(征求意见稿)》,互联网保险监管规定也将在不久的将来得到进一步完善。
【编者按:2014年初,保监会草拟了《关于规范人身保险公司经营互联网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征求意见,亦值得关注】
(转载于法客帝国,部分内容摘选自湖南青年律师联合会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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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1-21 17:37
#知道最神秘组织让琅琊阁甘拜下风#
提问者采纳
以下信息是从湖南青年律师联合会博客中转载的内容,希望帮助到你。
互联网金融是传统金融行业与互联网精神相结合的新兴领域,互联网“开放、平等、协作、分享”的精神往传统金融业态渗透,形成互联网金融行业的独特特色。近年来,我国互联网金融行业得到快速发展,但是我国金融法律体系对互联网金融这种新的金融业态普遍关注不够,尽管陆续出台了一些互联网金融法规,但是互联网金融法规总体偏少。笔者对现有相关互联网金融模式对应的监管法规进行了罗列如下:
一、刑法
互联网金融准入门槛低,仅仅凭借一台电脑,一套200元采购来的源代码就可以搭建一个P2P网贷平台,因此不可避免的出现了一些骗子利用P2P网贷平台恶意骗款跑路事件,给投资者造成了巨大的损失。利用互联网进行非法活动的,可能涉及如下犯罪:
《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集资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专门监管法规
1、第三方支付法规
2010年6月4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2010〕第2号),该办法第一条规定该办法的制定目的是为促进支付服务市场健康发展,规范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行为,防范支付风险,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该办法第二条明确了本办法所称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是指非金融机构在收付款人之间作为中介机构提供下列部分或全部货币资金转移服务:(一)网络支付;(二)预付卡的发行与受理;(三)银行卡收单;(四)中国人民银行确定的其他支付服务。该办法所称网络支付,是指依托公共网络或专用网络在收付款人之间转移货币资金的行为,包括货币汇兑、互联网支付、移动电话支付、固定电话支付、数字电视支付等。本办法所称预付卡,是指以营利为目的发行的、在发行机构之外购买商品或服务的预付价值,包括采取磁条、芯片等技术以卡片、密码等形式发行的预付卡。该办法所称银行卡收单,是指通过销售点(POS)终端等为银行卡特约商户代收货币资金的行为。《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是第三方支付的重要监管法规。
2、P2P网络小额信贷法规
2011年8月23日,银监会发布《关于人人贷有关风险提示的通知》银监办发[2011] 254号,该通知指出在当前银行信贷偏紧情况下,人人贷(PeertoPeer,简称P2P)信贷服务中介公司呈现快速发展态势。这类中介公司收集借款人、出借人信息,评估借款人的抵押物,如房产、汽车、设备等,然后进行配对,并收取中介服务费。有关媒体对这类中介公司的运作及影响作了大量报道,引起多方关注。对此,银监会组织开展了专门调研,发现大量潜在风险并予以提示。由此可见,该通知只是对人人贷的一个风险提示文件。
在2013年11月25日举行的九部委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上,央行对P2P网络借贷行业非法集资行为进行了清晰的界定,主要包括三类情况:资金池模式;不合格借款人导致的非法集资风险以及庞氏骗局。
3、众筹融资法规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近期批准了对众筹融资进行监管的草案,面向公众的众筹融资在2012年年初得到《促进创业企业融资法案》(Jumpstart Our Business Startups Act,简称JOBS法案)的认可,即在互联网上为各种项目、事业甚至公司筹集资金得到法律确认。这是美国政府对众筹融资进行监管的重要措施。
2013年9月16日,中国证监会通报了淘宝网上部分公司涉嫌擅自发行股票的行为并予以叫停。叫停依据是《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非法发行股票和非法经营证券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6]99号)规定,“严禁任何公司股东自行或委托他人以公开方式向社会公众转让股票”。至此,被称为中国式“众筹”,即利用网络平台向社会公众发行股票的行为被首次界定为“非法证券活动”。虽然众筹模式有利于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顽疾,但考虑到现行法律框架,国内的众筹网站不能简单复制美国模式,必须走出一条适合中国国情的众筹之路才更具现实意义。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众筹模式在形式上几乎很容易压着违法的红线,即未经许可、通过网站公开推荐、承诺一定的回报、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构成非法集资的行为。美国为众筹立法,我们可借鉴美国的JOBS法案对众筹模式进行规范,但还须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
4、虚拟货币法规
2009年6月4日,文化部和商务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网络游戏虚拟货币管理工作的通知》(文市发〔2009〕20号),该通知规定要严格市场准入,加强对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发行主体和网络游戏虚拟货币交易服务提供主体的管理。从事“网络游戏虚拟货币交易服务”业务须符合商务主管部门关于电子商务(平台)服务的有关规定。除利用法定货币购买之外,网络游戏运营企业不得采用其它任何方式向用户提供网络游戏虚拟货币。2009年7月20日,文化部发布《“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发行企业”、“网络游戏虚拟货币交易企业”申报指南》为开展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申请从事“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发行服务”业务的申报和审批工作提供可操作性指导规则。
2008年9月28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通过网络买卖虚拟货币取得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8〕818号),明确了虚拟货币的税务处理,即个人通过网络收购玩家的虚拟货币,加价后向他人出售取得的收入,属于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总之,一系列监管措施的出台使得虚拟货币的监管得到进一步明确,但是监管措施还仅仅局限于游戏里的虚拟货币。
5、互联网银行法规
2001年6月29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网上银行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但是2007年被废止。
2006年1月26日,中国银监会颁布《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银监会令2006年第5号),该办法所称电子银行业务,是指商业银行等银行业金融机构利用面向社会公众开放的通讯通道或开放型公众网络,以及银行为特定自助服务设施或客户建立的专用网络,向客户提供的银行服务。电子银行业务包括利用计算机和互联网开展的银行业务(以下简称网上银行业务),利用电话等声讯设备和电信网络开展的银行业务(以下简称电话银行业务),利用移动电话和无线网络开展的银行业务(以下简称手机银行业务),以及其他利用电子服务设备和网络,由客户通过自助服务方式完成金融交易的银行业务。《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是互联网银行的重要监管法规。
6、互联网保险法规
2011年9月20日,中国保监会发布《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保险代理、经纪公司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试行)》的通知保监发〔2011〕53号)》,该办法的制定目的是为了促进保险代理、经纪公司互联网保险业务的规范健康有序发展,切实保护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权益。2012年5月,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提示互联网保险业务风险的公告》(保监公告[2012]7号),对互联网保险业进行了向广大投保人进行了风险提示。此外,2011年4月15日,保监会发布《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规定(征求意见稿)》,互联网保险监管规定也将在不久的将来得到进一步完善。
总之,互联网金融创新层出不穷,互联网金融的创新意味着新的金融模式的出现,也意味着需要新的监管法规。况且,当前互联网金融的监管法规尚不完善,有些互联网金融模式已经出现,但是相关监管规定还处于滞后状态,即监管空白。期待监管机关尽快完善互联网金融相关领域的监管。
❾ 有哪些有关于互联网金融骗局的事件
随着80、90后对网络的深度应用,互联网投资越来越普遍。俗话说,林子大了啥鸟都有,一些非法、坑爹的互联网金融平台为了吸引投资者啥招都往上用了。今天,作为研究员的一姐查了渣浪、度娘排出了目前为止史上最坑爹、最恶心的互联网金融骗局,希望能引起大家的注意。
1.e租宝事件非法融资500亿,掀起P2P跑路大潮
号称全宇宙最大的互联网+融资租赁平台e租宝,火爆时扛起了国内P2P发展的大旗,吸纳资金额近500亿,牵涉投资人近80万人,客户遍布全国,牛逼到敢助力“一带一路”建设。2015年底因设立假标、非法集资被查封,案子震惊全国,80万投资人的资金到现在也没有着落。“臭肉坏了满锅汤”,e租宝事件掀起了P2P的跑路潮。
2.空中巴士骗局刺破互金泡沫
未来某天,可能你正在路上开着车,吃着火锅唱着歌,突然从头顶上飘来一片阴影。不要怕,这不是科幻大片,而是我们身边有可能真实发生的事情——“神秘的空中巴士终于试运行啦”视频。正当人们为空中巴铁闪亮的科技创新亮瞎眼时,背后饱受争议的华赢凯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浮出水面。华赢凯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早在今年3月就曾被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朝阳分局列入经营异常公司中去,而年中却以空中巴士项目融资为投资者设坑。
3.叶问3票房造假引发互联网众筹信任危机
2016年3月,电影业传来《叶问3》票房造假的消息,而有意思的时候,《叶问3》背后居然是一个金融产品,投资方快鹿集团从一开始就预期票房为保证,发行了多支与之相关的基金,还通过苏宁金融众筹平台做了众筹围绕《叶问3》的金融产品还做了各种衍生交易,把P2P,众筹,股市,基金联系到了一起。而一损俱损,票房造假引发连锁效应,快鹿集团随即陷入兑付危机。这件事情让原本就有争议的互联网众筹陷入现任危机。
4.一元购的无底洞骗局
“用一元钱,实现一个梦想”只需要花一元钱,就可以得到丰厚奖品,大到开走宝马、抢购手机,小到百元充值卡加油票,这种好事您相信么?大量互联网公司的一元夺宝游戏,邀请用户一元起投,然后抽幸运者,抽到谁,手机、宝马等大奖就归谁。大量用户越投越上瘾,有的人不知不觉就投了四五十万,还有的人倾家荡产也在所不辞。
专家表示:一元购这种商业模式,看似通过互联网平台在销售商品,而实际上却是打着电商旗号销售中奖机会,也就是类似网络售彩。而去年,国家就已经叫停了网络售彩业务,因而一元购是法律风险较大的商业模式,会破坏交易安全,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5.云在指尖被查处,引发微商大地震
云在指尖”是做什么的?只听名字很容易想到云计算,其实这是一家微商分销平台,名气还不小。据每日经济新闻报道,湖北省咸宁市工商局发布公告称,“云在指尖”涉嫌传销一案已结案,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3950余万元,并处以150万元罚款。微信方面也已将“云在指尖”相关公众账号封号。what?不是说好了可以月入10万、108天买奔驰、6个月买房的吗?! 微商套路深,轻易不要信 !
6.校园借贷逼男大学生吞农药,逼女大学生援交
长春某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大一新生,通过校园内的借贷广告,借了一万块钱,结果晚还6天,借贷公司让其还4.2万元,大学生被逼无奈喝农药自杀。女大学生李丽借贷款500块钱,周利息30%,利滚利目前已经欠款5.5万元。李丽还不起拍裸照抵押,借贷公司随后教唆李丽卖初夜、援交还款。
7.昆明泛亚空手套白狼
昆明泛亚有色金属交易所在网上销售的产品“日金宝”,用新投资人的钱支付老投资人的利息和收益,不断引诱“接盘侠”,“日金宝”一直维持繁荣的假象,高达430亿元资金正中圈套。昆明泛亚在封闭的有色金属市场内拆东墙补西墙,前期不断引入流动性推高商品价格,后续投资资金难以为继时便即刻崩盘。20余万投资人和300多家机构像当年华尔街的那些富豪俱乐部成员一样深陷泥淖。
8.3M互助金融社区金字塔骗局
MMM互助金融社区打着科技金融的幌子,投资货币可选择人民币与虚拟货币(比特币、摩根币、百川币),这让它看起来无与伦比的牛逼。不要以为被骗的都是老年人,MMM互助金融社区的受害人主要是熟练操作互联网、网银、第三方支付APP等移动网络设备的年轻人。
而MMM实际上是熟人传销、高返利游戏。它并没有任何实际产品,不对接任何产业,不产生任何现金流,仅通过设立推荐奖、管理奖的方式发展下线,拉亲朋好友入伙。这个暗箱般运作的平台此前已经多次崩盘冻结,由于在国内没有注册实体,服务器安置在国外,公安机关甚至无从介入调查。
9.中晋340亿元兑付危机
2016年4月6日,上海警方对因涉嫌非法吸储和集资诈骗的“中晋系”相关联公司进行查处。截至2016年4月1日,中晋一期基金共募集资金52.6亿元,超计划筹资2.6亿元。而另一项数据则显示,截至2016年2月10日,中晋合伙人的投资总额已突破340亿元,涉及总人次超过13万。
10.鑫琦资产19亿兑付危机
2016年2月,陕西鑫琦资产上海分公司被爆出兑付危机,遭投资人围堵。2月18日,鑫琦资产在官网发布公告,提出了三种解决方案:资产兑付;资产兑付,并协助限期变现;投资人可成立债权人委员会,负责兑付资产。据报道,此案涉及5000位投资人,涉及资金19亿元。投资者反映,警方已经立案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