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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面做好金融服务推进精准扶贫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21-05-15 10:47:00

Ⅰ 金融扶贫的定义

扶贫贷款是由国内有关金融机构承担的一项政策性贷款业务, 它是我国扶贫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 发放的形式主要有两种: 一种是到户的小额扶贫贷款; 另一种是发放给龙头企业以及基础设施建设的扶贫贷款。

Ⅱ 如何更好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

我国是一个多民族国家,由于地理、历史等因素的影响,各地区的发展差异很大,形成贫困的特点也各不相同,强调脱贫攻坚一定要扭住精准,可以实现各贫困地区的跨越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基。

在改革开放初期,为了树立经济发展的标杆,我们在沿海地区选取了一些条件较好的城市和地区,作为了发展的“桥头堡”,并开辟出专门的区域,给予政策的倾斜与照顾,让这一部分地区率先富裕了起来。但是,社会主义的本质是共同富裕,所以,在部分地区富裕之后,我们要以先富带动后富,并最终一起走向富裕。尤其是在“两个一百年”目标的指引下,脱贫攻坚一定要扭住精准这个“牛鼻子”具有特别意义。

第一,这有利于扶持政策集中使用,发挥“筷子效应”的最大作用。从贫困人口的分布特点来看,有连片,也有零散。所以,在扶贫实施的过程中,要集中使用好相关政策,把政策落实到特定的贫困人群、具化到每一个人,防止分散政策的“注意力”。这就要求在政策的制定上更加注重精准,用一个个具有创新性的政策,消灭贫困,化解可能存在的“返贫”风险。扶持政策集中使用的目的,就是要发挥不同政策的优势,抱团在一起,实现优势互补,推进脱贫攻坚的精准化。

第二,这有利于优化扶贫资源配置,提高扶贫工作的实际效果。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扶贫不能再搞“平均主义”,而是要提高扶贫的实际效果。因此,必须在精准上下功夫,把资源配置到最需要的地方。脱贫攻坚一定要扭住精准,就是要在哪些资源配置在哪个位置上着力,把最好的资源匹配给最需要的人,完成最需要解决的问题,以此来带动发展,实现共同富裕。

第三,这有利于把五大发展理念中的“共享”理念落到实处。全面建成小康,是全体人民的小康。而实现这一目标,就必须共享成功的发展经验。这就需要把发达地区的先进经验引向不发达地区,并因地制宜,开创出本土发展的模式。其中,最迫切的是向不发达地区的群众传输发达地区的发展思维、发展方法等,授人以渔。

脱贫攻坚一定要扭住精准这个“牛鼻子”,需要贯彻落实好国家有关精准扶贫的政策举措,以产业为突破,以人才为先锋,做到扶贫先扶智,不断增强贫困地区的“造血功能”。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拔穷根摘穷帽,促进各贫困地区经济社会的繁荣。
农村贫困人口脱贫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艰巨的任务之一。“十三五”规划建议明确提出,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因人因地施策,提高扶贫实效。同时明确了目标:到2020年,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为此,提出如下建议:

第一,把握三个环节。按照公开透明、分级负责、精准识别的原则,通过科学有效的程序把贫困村、贫困人口精准识别出来,并逐村逐户建档立卡。精准帮扶是关键,要按照“一村一计一部门”“一户一策一责任人”的要求,确定帮扶责任人、制定帮扶规划、落实帮扶措施,做到“一户一本台账、一户一个脱贫计划、一户一套帮扶措施”。精准管理是保证,建立贫困村、贫困户帮扶信息档案,加强精准扶贫监测,跟踪贫困村、贫困户帮扶情况,确保其得到有效扶持。

第二,抓好三个层面。在政府层面,要强化扶贫开发工作领导责任制,把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地)县抓落实的管理体制,片为重点、工作到村、扶贫到户的工作机制,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扶贫开发工作责任制,真正落到实处。在市场层面,要融开发于扶贫之中,融扶志于扶贫之中,激发贫困地区发展内生动力,使扶贫工作从“输血式扶贫”走向“造血式扶贫”,切断贫困的代际传递。在社会层面,要动员和凝聚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扶贫,更好地把“帮”和“促”结合起来,形成多维联动的社会扶贫新格局,增强社会力量参与扶贫的精准性、有效性。

第三,坚持六级联动。中央统筹,发挥政策性金融和商业性金融的互补作用,整合各类扶贫资源,开辟扶贫开发新的资金渠道;省级负起总责,做好确定目标、制定规划、出台政策、下达项目、投放资金、组织动员、检查指导等工作;地级市要承担起本市扶贫开发的主体责任和结对帮扶责任,加强统筹谋划、重点攻坚和督促落实;县级要抓好落实,做好进度安排、项目落地、资金使用、人力调配、推进实施等工作;乡级要实行包村包户,建立包户数、包项目、包脱贫的帮扶机制,使每个贫困户都有一个帮扶责任人;村级要摸清底数,建档立卡,找准“贫根”,建好支部和村委会班子,当好“领头雁”,带领群众脱贫致富。

第四,实施五大工程。推进基础扶贫工程,科学规划和建设贫困地区的交通、水利、电力、通信等基础设施,构建骨干网络、改善区域发展条件,完善末端建设。推进产业扶贫工程,制定特色产业增收、乡村旅游开发等扶贫行动计划,积极培育贫困地区特色支柱产业。推进新村扶贫工程,以扶贫新村建设为载体,加快推进危房改造。推进能力扶贫工程,通过基础教育、能力培训等多种途径,全面提高贫困人口素质,增强就业创业能力,打牢脱贫致富的根基,阻断贫困代际传递链条。推进生态扶贫工程,制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施计划,深入实施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水资源保护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等生态工程建设,大力发展生态农业、生态旅游和绿色产业。

第五,突出三大重点。一是突出发展特色产业。立足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坚持绿色发展、特色发展、集聚发展、创新发展,因地制宜选择一批产品有特色、市场前景好的产业给予重点培养和扶持,走产业支撑的开发式扶贫路子,重点发展特色现代农业,加大第二产业比重,加快第三产业发展。二是突出完善基础设施。要坚持向面上覆盖、向基层延伸,扩大贫困地区基础设施覆盖面,因地制宜解决通路、通水、通电、通网络等问题。对在贫困地区开发水电、矿产资源占用集体土地的,试行给原住居民集体股权方式进行补偿,探索对贫困人口实行资产收益扶持制度。三是突出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要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确保贫困家庭子女都能平等接受教育。要按照保基本、全覆盖、均等化要求,着力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基本实现法定人员全覆盖。要探索对贫困人口实行资产收益扶持制度,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妇女、老人关爱服务体系。要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促进城乡居民享有均等化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推进健康中国建设。

Ⅲ 精准扶贫一有,两不愁,三保障,六个精准,五个一批是些什么

一有:就是指增加收入,既是脱贫的基本前提,围绕实现这一目标,,各地要坚持把发展生产扶贫作为主攻方向,确保贫困户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和增收渠道。

两不愁:与时俱进确保稳定实现农村贫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

三保障:是指保障其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扶贫中关注其享受义务教育、医疗卫生等基本公共服务状况,居住等基本物质生活。注重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改善生产生活生态条件。

四个切实:切实落实领导责任,才能确保扶贫规划落到实处,切实做到精准扶贫,才能确保扶贫工作事半功倍,切实强化社会合力,才能确保扶贫工作整体推进,切实加强基层组织,才能使扶贫工作稳步发展。

五个一批:发展生产脱贫一批,易地扶贫搬迁脱贫一批,生态补偿脱贫一批,发展教育脱贫一批,社会保障兜底一批。

六个精准:对象要精准,项目安排要精准,资金使用要精准,措施到位要精准,因村派人要精准,脱贫成效要精准”。

(3)关于全面做好金融服务推进精准扶贫的实施意见扩展阅读

党的十八大以来脱贫攻坚的成功实践,充分证明了总书记重要论述的科学性、真理性。在最后攻坚阶段,必须坚决按照总书记的要求,坚持既定路线方针政策不动摇,确保焦点不散、靶心不变。要

把提高脱贫质量放在首位,强化产业和就业扶贫,促进稳定脱贫、可持续脱贫。要因地制宜推进脱贫攻坚,有效调动各地积极性和创造性。要集中力量攻坚深度贫困,引导资源要素向深度贫困地区

聚焦。要充分发挥贫困群众主体作用,增强脱贫内生动力。要做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衔接,接续推动脱贫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改善。要全面加强党对脱贫攻坚的领导,凝聚全党全社会

力量,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关键在把握精准要义、念好精准“真经”、做好精准文章。脱贫攻坚蛮干不行,必须实事求是、扎实推进。围绕“六个精准”,切实在扶贫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

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精准、脱贫成效精准上聚焦发力,才能有实效、见成效;坚持分类施策,因人因地施策,因贫困原因施策,因贫困类型施策,实施“五个一批”工程,才能吹糠见

米、水到渠成;坚持中国制度优势,构建省市县乡村五级一起抓扶贫,层层落实责任制的治理格局,才能汇聚起从上到下齐心攻坚的强大合力。

Ⅳ 精准扶贫第96条规定

“精准扶贫”相关政策 1.农村造福工程。实施扶贫到户的扶贫政策。 搬迁对象: 一是居住在条件恶劣偏远自然村的农户; 二是居住在地质灾害隐患点,受地质灾害威胁农户; 三是居住在江河源头、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区需搬迁的农户; 四是因遭受自然灾害房屋倒塌和损毁,经民政部门认定需要重建的农户; 五是不属于上述四类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新建及五保户由当地政府统一安置的。 以上对象享受政策不能与危房改造政策重复。 省级集中安置区申报条件: 一是新建安置区(安置区规模在20户以上)。2016年安置区规划在20户至50户以下当年完成建房的,规划在50户以上的当年可完成50户以上建房的,并确保2017年内完成基础设施建设。 二是扩建安置区(安置区规模在50户以上)。2013年后开建并有续建、扩建的,累计集中安置100户和50户以上规模(2016年新增安置分别不少于30户和20户),且基础设施建设比较配套的安置区。在政策上,国家层面政策,属国定贫困人口(2015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855元)的易地扶贫搬迁,享有中央预算内投资按人均7000元的标准补助贫困户住房建设、按人均1万元的标准发行发地方政府债券、按人均5000元的标准发行专项建设基金(中央财政给予90%贴息)、由国开行、农发行等金融机构提供人均不超过3.5万元长期信贷资金支持(中央财政给予90%贴息)等等。同时,还可享受省造福工程补助政策。省上层面政策,搬迁对象按人均3000元给予补助;建档立卡贫困户、计生户、少数民族、贫困残疾人等对象享受政策叠加,即建档立卡贫困户每户增加补助3000元、计生户每户追加补助3000元、少数民族户每人追加补助1000元、贫困残疾人家庭人口每人增加1000元;“五保户”搬迁对象每户15000元补助。另省定标准贫困人口搬迁每人再增加7000元补助。集中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资金,20户以上至99户的,20户的补助20万元,以此每增加10户加10万元补助;100户以上的在补助150万元的基础上,每增加10户加10万元补助;200户以上的在补助300万元的基础上,每增加10户加10万元补助。市级层面政策,集中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资金,20户以上至49户的,给予5万元补助;50户以上至99户的,给予10万元补助;100户以上的,给予15万元补助。安置方式:各地可采取集中安置、分散安置、货币化安置等多种安置方式;鼓励五保户入住幸福院、养老院统一安置。资金管理:补助资金实行专项管理、专帐核算、专款专用。 农户建房补助资金一律采取一卡通(折)的方式由县里直接打卡发放到户,严禁以任何借口经由乡村转帐变相挪用补助资金,坚决查处冒领、克扣、拖欠补助资金和向农户索要“回扣”、“手续费”等行为。 操作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优先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解决最基本安全住房。在农户自愿的基础上,严格确定造福工程对象,严禁将非农户口列入搬迁改造对象。 具体操作程序为: 一是农户申请。符合造福工程条件的农户,由农户向所在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户口薄、计生户、残疾人、五保户、建档立卡贫困户等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 二是集体评议。村委会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进行民主评议,并在村务公开栏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填写《福建省造福工程审批表》,并上报乡(镇)政府。 三是入户审核。乡(镇)政府组织人员进行入户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乡(镇)政府签署意见报县(市、区)农业局(农办、扶贫办),审核结果要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 四是审批公示。县(市、区)要对乡(镇)上报的材料进行复核,对符合补助对象条件的,予以审批,审批结果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张榜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户主姓名、家庭人口、家庭收入情况、家庭住房情况等。 五是竣工验收。竣工一户验收一户,发放补助资金。各个程序必须按规定认真组织实施,特别是在村务公开栏的三次公示(公示时间每次不少于7天),都需分别留下数码照片以备检查。 2. 医疗救助。医疗救助对象: 第一类:特困供养人员(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城市“三无”人员,即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人员); 第二类:低保对象、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重点优抚对象(含革命“五老”人员)、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重度残疾人[指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参与社会生活和自理困难的肢体、智力、精神、视力、语言、听力残疾,残疾等级为二级(含二级)以上的人员; 第三类:低收入家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和重病患者; 第四类: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 救助方式和标准: (1)资助参保参合。对重点救助对象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个人缴费进行资助。对第一、二类救助对象给予全额资助,保障其获得基本医疗保险服务。 (2)特殊门诊救助。特殊门诊救助是对因患慢性病需要长期服药或者患重特大疾病需要长期门诊治疗、导致自负费用较高的第一、二类救助对象进行医疗救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确定的门诊特殊病种,特殊门诊救助比例为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的60%。 (3)住院救助。第一、二类救助对象在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中,对经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及各类补充医疗保险、商业保险报销后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在年度救助限额内,第一类救助对象按90%、第二类救助对象按70%的比例给予救助。 (4)一次性定额救助。第三类救助对象年度内因病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及各类补充医疗保险、商业保险报销后,个人自付仍有困难的,可申请一年一次性定额救助。 (5)重特大疾病救助。对患重特大疾病的医疗救助对象,在年度内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及各类补充医疗保险、商业保险等报销和上述医疗救助及其他社会救助后,剩余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先由其个人支付,对发生高额医疗费用、超过家庭承受能力、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可向县级民政部门申请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 3. 困难学生资助。以扶贫部门认定的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人口和民政部门认定的低保家庭人口(含特困人员)为重点,精确对准全日制在校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群体,落实教育多元扶持和资助。一是学前教育资助。对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幼儿、低保家庭(含特困人员)幼儿、孤儿或残疾幼儿、烈士子女或优抚家庭子女按每生每年2000元政府助学金标准予以补助。二是义务教育资助。对农村义务教育公办寄宿制学校寄宿生和城乡义务教育公办寄宿制学校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低保家庭(含特困人员)寄午餐学生,按每生每年1000元标准进行营养餐补助;同时,对城乡义务教育公办寄宿制学校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低保家庭(含特困人员)寄宿生,按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标准补助生活费。三是普通高中教育资助。对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低保家庭(含特困人员)学生、孤儿或残疾学生、烈士子女或优抚家庭子女,按每生每年3000元国家助学金标准予以资助;从2016年秋季学期起,免除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学杂费。四是中职教育资助。对中职学校全日制在校学生(含技工学校)免除学费,并对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低保家庭(含特困人员)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按每生每年2000元国家助学金标准予以资助。五是普通高等教育资助。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低保家庭(含特困人员)学生无需提交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即可申请本专科每生每年8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12000元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在校就读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政府贴息;对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低保家庭(含特困人员)、家庭经济困难残疾本专科学生按每生每年4000元国家助学金标准予以资助,同时优先享受新生入学资助、勤工俭学、校内奖助学金、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六是少数民族学生资助。按初中每生每年1000元、高中每生每年1600元助学金给予资助;同时对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低保家庭(含特困人员)、家庭经济困难残疾普通高中少数民族学生按每生每年3000元国家助学金标准予以资助。 4.整村推进。农村综合发展的扶贫政策。分期分批确定扶贫开发重点村,实施整村推进。省级重点村实行“部门挂钩、资金扶持、干部驻村”的工作机制,继续从省直机关和中央驻闽单位选派优秀干部到重点村担任第一书记,任期三年,为重点村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继续从有关省直和中央驻闽单位中捆绑集中部分资金,专项用于扶持省级扶贫开发重点村建设,省里对每个省级扶贫开发重点村每年多渠道安排帮扶资金30万元以上,期中省财政统筹捆绑资金,每个村20万元;由企业挂钩帮扶的村,企业每年不能低于20万元扶持资金。2015年开始,将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4500元的少数民族贫困村纳入全省第四轮扶贫开发整村推进实施范围,每年予以每个村20万元的资金支持。市级重点村采取“互动联动,一体运作”的扶贫开发机制,以机关部门为依托,将机关部门的资源优势和力量集聚到联动村,并对接省上项目和政策,每期安排15个村进行部门挂钩帮扶,市财政每个村每年安排20万元基础设施建设资金。 5. 扶贫小额信贷。调动信贷资源的扶贫政策。一是小额信贷贴息资金。扶贫小额信贷贴息对象和使用范围: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的贷款给予贴息。贫困户每户贴息贷款额度不超过5万元,贴息标准按实际贷款额的5%给予贴息,贴息期限一般为1-2年,最长不超过3年。在确保贫困户贷款贴息需求的基础上,为能够带动贫困户发展的农林牧渔业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提供贷款贴息。项目业主每带动一户可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5万元,但最高不超过50万元,贴息期限最长为1年。二是小额信贷风险担保金。由政府为贫困户因发展生产和服务业贷款提供无抵押担保。贫困户可享受每户贷款额度为5万元以内,贷款年限为3年以内的无抵押担保。在确保贫困户贷款需求的基础上,为能够带动贫困户发展的农林牧渔业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提供贷款担保。 6. “雨露计划”。贫困地区跨越式发展的扶贫政策。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开展农业实用技术和职业技能培训

Ⅳ 精准扶贫脱贫政策

一、贫困人口认定程序
1.标准。精准识别贫困人口是建档立卡贫困对象动态管理的需要,要求对返贫户、新增贫困户要及时纳入卡内。那么如何认定贫困户,其标准是什么?目前,我们国家的贫困标准为年农民人均纯收入低于2010年2300元不变价的农村人口,不变价与现行价每年综合物价上涨指数确定一系数。2013年为农民年人均纯收入是2736元,2016年是2952元。另补充条件是无稳定的收入来源,生活困难,教育、医疗、住房无保障。
2.程序。(1)农户申请;(2)各村召开村民代表大会,产生初选名单;(3)由村委会和驻村工作队核实初选名单后进行公示;(4)经公示无异议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5)乡镇人民政府对各村上报的初选名单进行审核,确定全乡镇贫困户名单,并在各行政村进行公示;(6)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县扶贫办复审;(7)复审结束后通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等渠道公告,并逐级报省扶贫办备案。
3.负面清单。(1)在城镇购置商品房或易地自建(购买)住房的;(2)家庭拥有价值在5万元以上(含5万元),且能正常使用的家用小汽车、大型农机具(赠予除外)的;(3)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或国企有固定工作和稳定收入的;(4)私营业主和股东的;(5)连续性缴纳住房公积金、社保费和领取养老金基数高的;(6)现任村两委主职干部及其家属的;(7)家庭成员具有劳动能力,无正当理由不愿从事劳动的,不履行赡养义务的;有赌博、吸毒、好逸恶劳、家庭不和谐等行为之一的;(8)家庭承包耕地常年抛荒、流转、委托或长期雇佣他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农户;两年以上未回来居住的;(9)对群众有质疑不能做出合理解释或群众举报其不符合扶贫对象情形的。
对虽有上述情形,但因特殊情况,经综合衡量,未达到“一有两不愁四保障”标准,生活仍确处于贫困线之下,需保留其贫困身份的,须经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集体研究,村民代表大会同意,公告公示后,按程序申报乡(镇)人民政府核查,报县级扶贫攻坚领导小组审批,并经县、乡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后,可以采集信息录入系统。属于该清单中一、三、四、六、八等几种情况的,必须坚决剔除,绝对不允许保留。但因病、因灾等原因支出压力过大、负担过重,造成该户生活确实困难(包括住房仍是危房、没有解决安全饮水),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没有落实,家庭有义务教育阶段因贫辍学子女,可以作为脱贫对象,予以脱贫处理。
对有“硬伤”情况、仍保留贫困户的要说明原因并实行全过程签字负责制。
二、贫困人口脱贫验收标准及程序
1.标准:“一有两不愁四保障”
(1)有稳定的收入来源。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都有一项以上稳定增收项目,和掌握一门以上就业创业技能,没有劳动能力的全部享受政策兜底。贫困户的扶贫手册中必须体现脱贫增收的措施及成效。
(2)不愁吃。一日三餐有保障。饮水安全,取水便捷。
(3)不愁穿。有应季衣被。
(4)义务教育。贫困户家庭子女义务教育阶段享受相关扶持政策,能够如期完成学业,不会出现中途辍学现象。上大学的子女,按其家庭意愿落实生源地贷款。
(5)基本医疗。贫困人口全部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贫困户家庭成员患大病或长期慢性病,能够实现住院治疗或长期用药治疗,能够落实合作医疗报销和大病保险报销政策,额度较大的能够得到补充报销或救助。
(6)住房安全。贫困户住房安全,不是C级或D级危房。
(7)养老有保障。贫困户家庭成员中符合条件且有意愿的贫困户全部纳入养老保险。
我市贫困户脱贫收入标准要高于同期国家扶贫线,高于当地当年低保线,今年人均纯收入不低于4200元。人均纯收入计算周期为上年度的10月1日至本年度的9月30日。
2.程序
(1)村级申报。每年12月初,经村民小组或村委会提名、村民代表大会民主评议、形成初步名单、村委会和驻村工作队核实、村支书、工作队或帮扶责任人、贫困户三方认可签字、形成村级初选名单、公示等环节,公示无异议后名单报乡镇人民政府。(2)逐级普查、抽查、复查。乡(镇)对村申报的脱贫人口进行普查,确认名单后以红头文件报县(市、区)精准扶贫指挥部;县(市、区)精准扶贫指挥部办公室对辖区内上报脱贫人口进行抽查,抽查比例不低于20%,各地确认后上报市精准扶贫指挥部;市精准扶贫指挥部组织有关行业部门对各地上报脱贫人口进行抽样复查,核查比例不低于10%,确认后上报省扶贫攻坚领导小组。(3)脱贫销号。在县(市、区)精准扶贫指挥部领导下,由乡(镇)政府组织村“两委”及驻村工作队根据农村脱贫人口核定名册,通过第三方评估后,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管理系统中对农村脱贫人口数据进行更新、脱贫销号。
需要强调的问题
(1)强化村民代表大会评议程序,保证农村群众精准扶贫工作的参与权。
(2)明确脱贫宣布主体及方式,贫困户脱贫由县级确认,并在贫困人口所在村公布。
(3)强化公示公告程序,各级均要按照要求进行公示公告,让贫困人口享有知情权,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4)贫困户脱贫要政府认定、本人认可、群众满意。
三、贫困村出列验收标准及程序
1.标准
贫困村贫困人口发生率降低到2%以下,贫困村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全省平均水平70%以上,贫困村集体经济收入达到5万元以上,贫困村基础设施较为完善,生产生活条件显著改善,贫困村基本公共服务主要指标达到全省平均水平。开展贫困村出列验收,贫困人口发生率为首要依据。贫困村整体建设达到“九有”标准,即:有主导产业,有集体收入,有健全的群众服务中心,有小学教育、卫生文化等服务功能,有硬化的通村公路,有入户的安全饮水,有安全的农村电网,有入户的广电通信光纤电缆,有清洁的生活能源。
2.程序
(1)村级自查、乡镇普查。贫困村在驻村工作队的指导下,由村“两委”对照贫困村出列标准,开展摸底自查,认为合格后报请乡(镇)开展普查。乡(镇)在村级自查的基础上,组织开展普查,认为合格后,报请县(市、区)精准扶贫指挥部初评。(2)县级初评。每年12月中旬,县(市、区)精准扶贫指挥部组织有关行业部门及所在乡(镇)政府,按照贫困村出列标准,逐村评估脱贫情况,形成出列贫困村初步名册,以红头文件上报市精准扶贫指挥部。(3)市级确认并逐级验收核查。市精准扶贫指挥部组织有关行业部门及相关县(市、区)精准扶贫指挥部,对拟认定的出列贫困村进行核查验收及公示,通过后报省扶贫攻坚领导小组。省级开展脱贫人口、出列贫困村核查,根据扶贫开发工作考核方案,纳入第三方评估内容。(4)出列销号。在县(市、区)精准扶贫指挥部领导下,乡(镇)政府组织人员,根据出列贫困村核定名册,通过第三方评估后,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管理系统中对贫困村数据进行更新、出列销号。
四、收入计算口径
(一)贫困人口年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口径
家庭各类收入总和扣除生产经营性支出后除以家庭人口计算得出。
1.农村居民总收入包括工资性收入、经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
(1)工资性收入即劳动报酬收入,是贫困户外出务工或就近打工付出劳动力获得的净收入,应剔除房租及生活开支。
(2)经营性收入指贫困户以家庭为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生产筹划和管理而获得的收入,包括种植、养殖以及二产业、三产业等,含种植养殖业收入自产自销部分。
(3)财产性收入包括出让土地、房屋的租金,资金投入产生的利息、红利等收入。
(4)转移性收入指国家、单位、社会团体对贫困户家庭的相关转移支付和居民家庭间的收入转移。包括可用于消费的政府的各种财政补贴、政府救助、社会帮扶、赡养费等资金。
2.农村居民相关支出
家庭经营费用支出指贫困户以家庭为基本生产经营单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而消费的商品和服务(包括农药、化肥、种子、雇工等)。
(二)贫困村集体收入计算口径
贫困村村集体经济收入=贫困村经营性收入+土地流转、发包收入+上交收入
(1)经营性收入包括村集体直接经营的种养殖基地、参股企业等获得的收入。
(2)土地流转、发包收入包括土地流转过程中与承包主体约定的分红、流转费用等。
(3)上交收入为村集体财务租赁获得的收益及其他。
村集体收入指已实现的相关收入,不包含农业税附加返还收入、转移收入等。
五、贫困人口特惠政策
(一)医疗保障政策
贫困人口参保个人缴费部分由县财政补贴60元以上,住院报销免起付线,报销比例提高10%,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一半,县级筹资、市级统筹为所有贫困人口购买补充医疗保险。对目录内、目录外的治疗必须费用实行再报销。
(二)低保政策
符合低保条件即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4200元(嘉鱼县4530元),由民政部门进行补差兜底。各县市区往往分等级实行补差。
(三)教育扶贫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在幼儿园、中小学、大学就读期间,优先享受学费减免和补助生活费救助政策。具体包括:
1.学前教育阶段:对贫困家庭在园幼儿,按每生每年1000元的标准给予生活补助。
2.义务教育阶段:免学费、免费发放教科书,对贫困家庭寄宿学生,按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的标准补助生活费。
3.普通高中教育:免学费,按每生每年2500元的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
4.职业教育:免学费,中职学生按每生每年2000元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高职学生按每生每年3000元的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对到大中城市接受职业教育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适当提高助学金补助标准;并按照高职贫困家庭学生意愿,帮助申请最高限额8000元的国家助学贷款,在校期间财政给予全额贴息。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就读中、高职期间,在享受上述政策的同时,可申请不低于3000元的扶贫“雨露计划”助学补助政策。
5.本科教育:普通本科高校适当减免学费,按每生每年3000元的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同时,按照贫困家庭学生意愿,帮助申请最高限额8000元的国家助学贷款,在校期间财政给予全额贴息。
研究生教育:按硕士平均每生每年6000元、博士平均每生每年10000元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同时,按照贫困家庭学生意愿,帮助申请最高限额12000元的国家助学贷款,在校期间财政给予全额贴息。
(四)易地扶贫搬迁
对居住地在“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的深山区、地方病多发区、地质灾害易发区、自然生态保护区的贫困户以及水库库区缺乏生产生活资料、有搬迁意愿的贫困户实行易地搬迁。采取集中安置(包括中心村安置、城镇安置、生态旅游区安置、产业园区安置、“五保”集中安置)和分散安置(包括分散建房安置、插花和投亲靠友安置、进城及进镇购房安置)相结合的方式。资金由县(市、区)人民政府解决,群众自筹资金每户不得超过1万元,实现交钥匙工程。按人均住房建设面积不超过25㎡的标准底线,建造50、75、100、125平方4种户型房屋。必须“拆旧建新”,旧房拆除补助标准人均0.25万元,每户补助不超过1万元。
(五)危房改造
对经住建部门鉴定为C级、D级危房的贫困户,优先改造。C级危房实施维修加固,可享受1万元左右补助;D级危房需拆除重建,最高可享有30000元补助。
(六)小额扶贫贷款
各县设立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金,建立风险分担机制,原则上按照不低于1:5的比例放大贷款规模。对符合贷款条件的守信用、有合适产业项目的建档立卡贫困农户原则上提供5万元以下、3年以内、免抵押、免担保的信用贷款。对符合条件的贷款农户由县级财政实施分类贴息。
(七)就业、创业政策
1.产业扶持政策
由各县市区因地制宜制定产业奖补政策,对发展产业生产的贫困户可实行3000元左右的奖励。对贫困劳动力开展免费实用技术培训。贫困户可分享集体资源开发收益,在不改变用途的情况下,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其他涉农资金投入设施农业、养殖、光伏、水电、乡村旅游等项目形成的资产,具备条件的可折股量化给贫困村和贫困户,尤其是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户。
2.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初次技能鉴定就能取得证书的,可申请领取一次性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3.农家乐创业项目
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新开办(2015年1月1日以后)农家乐创业,带动就业3人、正常经营半年以上的,每户给予1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对吸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就业半年以上的农家乐经营户,由各地按每吸纳一人补贴2000元、每户农家乐补贴不超过2万元的标准,给予吸纳就业补贴。
4.光伏扶贫
国家规定我省2016年光伏电站上网标杆电价为0.98元/kWh,6月30日以后并网发电的为0.85元/kWh,随着国家对光伏电站上网标杆电价的逐步下调,虽然光伏发电项目单位造价将逐渐降低,但年平均收益也会有所下降。
六、台账管理
(一)纸质台帐资料
1.贫困户脱贫验收资料台帐
贫困户档案资料:
(1)贫困户本人签字的《贫困户申请书》;(2)贫户致贫原因资料(包括病历、残疾证等);(3)村委会和驻村工作队入户核查表或贫困户信息采集表;(4)扶贫手册;(5)到户项目申请表;(6)扶贫项目确认书;(7)干部帮扶承诺书;(8)扶贫、帮扶项目进展情况记录表;(9)贫困户家庭可支配收入核算表;(10)贫困户精准脱贫评估验收表;(11)贫困户退出确认书。
贫困户申请表落款时间中,首次申请时间为2014年4月;精准识别回头看补充的贫困户申请时间为2015年12月;审计整改补充的贫困户申请时间为2016年9月。其余表格落款时间点参照《关于印发<湖北省农村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方案>的通知》(鄂政扶发〔2014〕13号)时间节点依次顺推。
村委会保存档案:(1)村民小组或村委会提名材料原件;(2)脱贫民主评议统计表、会议记录,会议照片;(3)村级脱贫户初审确定名单,公示文件、照片;(4)村民代表大会民主评议统计表、会议记录、会议照片;(5)贫困户初选名单公示原件、公示照片;(6)村委会向乡镇人民政府上报的《关于审核确定贫困户的报告》,报告需以正式文件盖村委会公章,并将贫困户初选名单以附件形式附后;
2.贫困村出列资料台帐
村委会保存档案:(1)村委会盖章的《贫困村申请书》;(2)贫困村登记表;(3)贫困村出列申请;(4)精准扶贫政策清单;(5)贫困村统计年报(可支配收入、集体经济收入);(6)出列评估验收表。
乡镇保存档案:(1)乡镇人民政府《出列贫困村拟定名单公示》原件、公示照片;(2)乡镇人民政府报送县级精准扶贫指挥部《关于审核确认贫困村出列的报告》原件;(3)乡镇初审意见。
3.脱贫验收台账资料保存需要注意的问题:
(1)每个行政村都要有精准扶贫档案专柜。
(2)所有贫困户都要做到一户一档一册,即一户一个档案盒、一户一份扶贫手册(一式两册)一份放入档案盒中,一份放入贫困户手中。
(3)所有贫困户档案按脱贫年度归类摆放。
(4)档案材料按时间顺序进行整理。
(5)尽量提供多的真实佐证材料,特别是公示、公告的照片或影像资料。
(6)贫困户的档案中既要有识别进入的资料台帐,又要有脱贫退出的资料台帐。
(7)凡是要求签字的地方,一是不能漏签,二是不能代签,特殊情况下,请人代签要写代签人的姓名,加盖本人手印。
(8)所有统计资料表格不能漏项、错登,使用的数据要符合逻辑。
(9)村级档案要包括精准扶贫政策文件;精准扶贫宣传资料;村委班子、驻村工作队、帮扶责任人分工及职责;帮扶责任人与贫困户一对一安排表等档案;贫困户识别与退出档案;贫困村进入档案(非贫困村不建);村级规划、年度脱贫计划等档案;项目安排、合同、招投标、实施管理、验收资料档案;资金安排、拨付等管理档案。
(二)电子档案
全国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动态管理系统(简称国网)信息资料动态管理
国网现有七个部分,分别为扶贫对象、扶贫主体、扶贫资金管理、扶贫项目管理、查询、统计、系统管理。
国网启用的意义:
一是实现“六个精准”(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第一书记)精准、脱贫成效精准)的重有效载体,是“六个精准”的集中体现,是安排帮扶项目、用好扶贫资金、提高脱贫成效的重要基础,是上级评估基层工作的重要依据。
二是有利于完善精准脱贫的档案。将精准脱贫过程中海量、零碎、形式不一的原始资料,通过采取数字格式,整理形成收录完整、归类科学、查阅便捷、存放安全的精准脱贫历史档案。建档立卡数据全景式记录扶贫对象识别、帮扶项目落实、帮扶资金安排、帮扶成效评估、扶贫对象退出管理、项目资金监管等,全面展示脱贫攻坚整体进程,形成反映全面、描述准确、逻辑清晰、时序连贯的电子化档案。建档立卡数据资料电子档案将成为共和国脱贫攻坚的档案库。
三是扶贫工作信息化、规范化的重要手段。通过开展数据合理性和逻辑性审查、跨部门比对核查,直接检验识别对象准不准、管理结果实不实,在此基础上,建立良性的纠偏纠错机制,作用于扶贫对象识别和动态管理过程,确保识别精准、数据精准。
国网是考核各级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重要指标数据来源之一。

Ⅵ 精准扶贫有哪些补贴

1、健康扶贫:

医疗报销程序及标准:建档立卡户新农合报销比例比一般农户提高5%,建档立卡贫困户住院乡级报销90%、县级80%、市级75%、省级65%;大病保险报销起付线由5000元降至3000元;高额费用患者大病保险再报销(经基本新农合和大病保险报销后个人自负超过3万元以上部分再次给予80%-98%分段递增报销,具体比例为0-1万元报销80%,1-2万元报销90%,2-5万元报销95%,超过5万元报销98%,报销金额上不封顶)。

医疗救助(经新农合和大病保险及各类补充医疗保险、商业保险报销后的合规个人自负费用按照一定比例进行救助);50种重大疾病患者和个人年度住院费用累计在15万元以上的患者进行兜底补偿;对建档立卡户贫困户中患有高血压、糖尿病等46种慢性病的患者,在县社保局办理门诊慢性病就诊手册的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门诊费用不设起付线按照70%的比例进行门诊补偿。

2、民政:

农村一类低保金每月310元/人,全年3720元/人。

农村二类低保金每月290元/人,全年3480元/人。

农村三类低保金每月84元/人,全年1008元/人。

农村四类低保金每月58元/人,全年696元/人。

3、易地扶贫搬迁:

(1)农村一户一宅安置的建档立卡搬迁群众,住房建设最低补助人均43000元,其中:中央预算内资金8000元、地方政府债券9740元、专项建设基金5000元、长期贴息贷款20260元;县城购置楼房安置的建档立卡搬迁群众,中央预算内资金8000元、地方政府债券9740元、专项建设资金5000元、长期贴息贷款35000元,合计人均57740元全部用于购房补助。

(2)补助标准:2016、2017年易地扶贫搬迁补助标准,1-3人户补助9万元,4人户补助12万元,5人及以上人口补助15万元。2018年我县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农户住宅工程资金补助标准:集中安置、插花安置人均补助4.3万元,进城安置人均补助5.774万元。

4、危房改建:

(1)建设标准:原有主要居住用房均为危房拆除重建时,原有危房必须拆除,新建住房精准扶贫户人均必须不少于15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可根据家庭人口适当调整,其中,1人户不小于20平方米,2人户不小于30平方米,3人户不小于40平方米,3人以上户人均不少于13平方米但不得超过18平方米。

(2)补助标准:建档立卡贫困户户均补助20000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6500元,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3500元。

精准扶贫:是粗放扶贫的对称,是指针对不同贫困区域环境、不同贫困农户状况,运用科学有效程序对扶贫对象实施精确识别、精确帮扶、精确管理的治贫方式。精准扶贫主要是就贫困居民而言的,谁贫困就扶持谁。

(6)关于全面做好金融服务推进精准扶贫的实施意见扩展阅读:

施策:

一是进一步被纳入国家扶贫开发大局,并重点推进。《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明确提出:加大贫困残疾人康复工程、特殊教育、技能培训、托养服务实施力度。国家有关部门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可以说,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战略下的贫困残疾人脱贫的顶层设计基本完成。

二是贫困残疾人数量逐年减少。在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的有力扶持下,贫困残疾人家庭“两不愁、三保障”得到较好落实。

5年来,有超过500万的贫困残疾人摆脱贫困,家庭生产生活状况得到明显改善,300多万有劳动能力和意愿的贫困残疾人通过实用技术培训掌握了1门以上的劳动技能,44.5万贫困残疾人家庭通过实施农村危房改造,住房条件得到明显改善,8.3万贫困残疾人通过康复扶贫贷款支持,有效缓解了生产资金短缺的困难。

三是助推了保障贫困残疾人脱贫制度的建立。国务院制定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下称“两项补贴”)制度、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其中“两项补贴”制度已在全国所有行政区划内建立,2100万人次残疾人从中受益,“两项补贴”已成为当前贫困残疾人摆脱贫困的重大制度支撑。

参考资料:汩罗市人民政府-2018年国家精准扶贫政策补贴标准

Ⅶ 哪个省的金融服务扶贫工作做得好

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各项工作做更实、做更细各贯彻落实省委全精神能停留层层传达、层层表态关键要层层抓落实要目标任务落实处目标明确、安排月任务具体县乡村、落实户要工作举措落...

Ⅷ 什么叫金融扶贫

金融扶贫是指利用金融产品对贫困对象进行扶持和帮助,达到金融产品在扶贫中起到推动作用。一般来说是以向扶贫对象信贷为主,其他参与融资、投资、基金、参股等方式起得收益,而助推贫困群体尽快脱贫。

它是我国扶贫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 发放的形式主要有两种: 一种是到户的小额扶贫贷款; 另一种是发放给龙头企业以及基础设施建设的扶贫贷款。

拓展资料:

金融扶贫政策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和由央行、发改委 、财政部 、银监会 、证监会、保监会和国务院扶贫开发办联合印发的《关于金融助推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精神,围绕"精准扶贫 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全面改进和提升扶贫金融服务 ,增强扶贫金融服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的举措。

第一条:为了切实加强对国家扶贫资金的管理,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尽快解决农村贫困人口温饱问题的决定》(中发〔1996〕12号)和《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的通知》(国发〔1994〕30号)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扶贫资金是指中央为解决农村贫困人口温饱问题、支持贫困地区社会经济发展而专项安排的资金,包括支援经济不发达地区发展资金、“三西”农业建设专项补助资金、新增财政扶贫资金、以工代赈资金和扶贫专项贷款。

第三条:国家各项扶贫资金应当根据扶贫攻坚的总体目标和要求,配套使用,形成合力,发挥整体效益。

第四条:国家各项扶贫资金必须全部用于国家重点扶持的贫困县,并以这些县中的贫困乡、村、户作为资金投放、项目实施和受益的对象。非贫困县中零星分散的贫困乡、村、户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贫困县,由有关地方各级政府自行筹措安排资金进行扶持。

第五条:支援经济不发达地区发展资金和新增财政扶贫资金,重点用于改善贫困地区的农牧业生产条件,发展多种经营,修建乡村道路,普及义务教育和扫除文盲,开展农民实用技术培训,防治地方病等。

Ⅸ 农商银行如何开展精准扶贫

自扶贫开发攻坚战打响以来,作为服务“三农”、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金融主力军,宣汉农商银行积极思考,主动作为,坚持精准扶贫总体思路,深入开展“惠农兴村”、“扶微助小”、“融城旺社”三大工程,创新扶贫模式、助推产业发展,由“输血式”扶贫向“造血式”扶贫转变。随着工作的持续推进,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对此,笔者就县域农商银行(农信社)如何持续做好该项工作,确保“扶真贫”、“真扶贫”,助推金融精准扶贫向纵深发展进行思考并提出几点建议。
一、宣汉农商银行支持精准扶贫的实践
宣汉农商银行立足于自身优势,着力于农业产业扶贫,创新信贷模式,加强银政合作,探索扶贫开发新路子,在精准扶贫的道路上大胆实践,努力作为,成效显著。
(一)深化银政合作,优化信贷扶贫
宣汉农商银行勇担责任,主动作为,与地方政府签订《扶贫小额信贷业务合作框架协议》,《贫困户住房建设贷款分险协议》,为确保扶贫小额信贷可持续发展,由地方财政安排担保基金及风险补偿金。一是县政府首次注入贷款担保基金及风险补偿金3000万元并专户存入,后期将按扶贫贷款发放进度适时补充,用于解决贷款风险问题。二是对贫困户贷款实行财政贴息。县政府通过财政资金对贫困户贷款按不超过5%的利率给予贴息。三是按1:10比例放大对扶贫小额信贷进行风险补偿,在撬动信贷资源的同时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效应。
(二)创新信贷模式,助力开发扶贫
一是创新信贷产品。结合现代农业特点,利用林权抵押、股权质押、最高额循环抵押贷款等方式,创新信贷模式支持新农村建设、乡村旅游、生态农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现代农业发展,积极协调企业为贫困户提供就业机会,实现增收脱贫。二是创新信贷模式。紧扣农业产业化集约化发展,积极参与种养殖业优化转型,以支持龙头企业为抓手,重点支持“公司+基地+农户”、“企业+合作社+农户”等运作模式,发挥辐射示范作用。三是简化办贷流程。结合农户“小额、分散、急需”的资金需求特点,按照“便民、利民、惠民”的原则,在防控风险的前提下,适当简化小额农贷审批、发放流程,提高办贷效率。
(三)加快产业发展,注重智力扶贫
一是积极引入优势产业。利用宣汉农商银行与企业建立的良好合作关系,积极引入优势产业,既“输血”又“造血”,培育脱贫致富带头人,带动周边贫困户创业脱贫。协调引入宣汉县昌林中药材合作社,为贫困户送去药材、成品种鸡,为贫困户提供种子和技术,同时,以保底价回收药材,保证贫困户收益;引入“养牛分成”模式,由养牛大户为贫困户提供小牛,待牛长大后,贫困户按照比例进行分成。二是智力输入扶贫。扶贫先扶智,我行在开展精准扶贫过程中,注重从源头做起,以智力输入为主,以物质帮扶为辅,引入企业定期举办培训班,深入田间地头,为农户讲解种养殖技术,为贫困户提供商品销售信息。
(四)履行社会责任,支持创业致富
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背景下,一是积极开办了青年创业贷款,通过信贷资金帮扶,积极联系企业提供技术指导,共发放青年创业小额贷款3825万元,支持976人创业发展。二是积极开办了妇女小额财政贴息贷款,加大对妇女创业就业支持力度,共投放贷款11,424万元支持了3234位妇女朋友就业创业。三是积极投入对口帮扶,为帮扶对象号楼村改善道路交通、人畜饮水等基础设施,共同找思路、谋出路,引入中药材种植、蜀宣花牛等特色产业,有效为当地群众创收增收。
(五)践行普惠金融,延伸服务触角
为让金融空白乡镇及偏远山区群众享受方便快捷的金融服务,宣汉农商银行竭尽全力,强势履行社会责任,确保基础金融服务全覆盖。一是加大自助银行设备布放力度,在凉风、南坪、龙泉、观山等金融空白乡镇布放自助银行,为方便群众支取财政补贴资金,加载存折模块功能。二是聘请金融联络员568名,精准联系到村到户,收集群众金融服务需求,针对性地开展上门服务。三是利用流动汽车银行及移动服务终端,开展定时定点服务,抽调专门人员利用节假日赴柳池、漆树、漆碑等偏远乡镇提供金融服务。四是大力推广电子银行服务,拓宽服务空间,截至5月末,个人电子银行用户数达27,230户,企业电子银行用户数达276户,短信银行总量达95,334户,电话支付终端425台,POS机459台。
二、深化金融精准扶贫的制约因素
作为一项光荣而艰巨的政治使命和现实责任,宣汉农商银行踊跃投入到精准扶贫的具体工作中去,但由于一些天然的、历史的、现实的问题和困难,一定程度上制约着扶贫工作的推进,影响着扶贫效率的提高。
(一)自然条件恶劣,金融扶贫风险较大。贫困地区多地处偏僻,或高山峻岭,或峡谷沟壑,可耕地不足从而毁林毁草开荒导致水土流失严重,自然灾害频繁,生态环境脆弱,难以保证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这些地区致贫因素多,贫困程度深,扶贫难度大,灾年返贫、因病返贫现象较为普遍。
(二)产业结构落后,金融扶贫难度增加。特困地区自然经济占主导地位,缺乏竞争力和自我发展能力,产业构成以自给自足的传统农业为主,粮食生产占主导地位,经济作物等其他产业比重低,生产成本高,经济效益低。留守劳动力文化素质偏低,年龄偏大,缺乏科学知识和市场经济意识,底子薄、基础差,扶贫工作基本从零开始,难度较大。
(三)农户认识偏差,金融扶贫持续性降低。部分贫困户依然存在“等、靠、要”思想,对扶贫开发和扶贫贷款认识不足,对依靠土地脱贫失去信心,以为精准扶贫只是走过场、搞形式,仍然抱有依赖政府“输血”式救济的老观念,以为扶贫贷款是国家救济资金,可以借钱不还,严重伤害金融扶贫的积极性和可持续性。
(四)政策配套单一,金融扶贫动力不足。部分地方财政资金设立风险补偿金激发了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扶贫动力,但风险分担机制较为单一,针对贫困地区的差异化金融监管政策、货币信贷倾斜政策、税收优惠减免政策、财政奖励补贴政策配套不够,更缺乏鼓励先进的激励政策,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银行业金融机构特别是农信社作为地方金融主力军的扶贫动力。
(五)业态环境限制,金融扶贫有力难使。贫困地区信用体系建设较为缓慢,市场主体信用等级偏低,合格的贷款主体较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资金需求期限长、额度大,同时其生产要素无法有效交易和流转,要素价格发现功能难以实现,在此背景下创新“四权”抵押贷款仍面临评估难、流转难、变现难的现实问题及相应风险。
三、助推金融精准扶贫的对策建议
基于前期金融扶贫的有效经验,随着扶贫攻坚由易到难、由点到面,扶贫难度越来越大,任务越来越重,如何实现金融扶贫从“大水漫灌”到“精准滴灌”的转变,确保扶在点上、根上,笔者认为可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一)宣传引导,树立群众对金融扶贫的正确认识
一是逐村召开金融扶贫动员工作会议,向广大群众宣讲金融扶贫与目的、意义及措施,宣传扶贫信贷政策规定、优惠条件、操作流程等,让贫困户自愿贷款发展产业项目,放心使用贷款,到期归还贷款。二是加快贫困地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深入开展“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以及“贫困地区示范户”、“农村青年信用示范户”等创建活动,严厉打击各种逃废债行为,不断提高贫困地区各类经济主体的信用意识,营造良好的农村信用环境。三是持续开展送金融知识下乡活动,加大贫困地区金融知识宣传培训力度,捐赠科普、农业、创业、管理等文化书籍和光碟,帮助贫困地区群众提高文化水平,增长金融知识。
(二)因地制宜,坚持发展特色产业
农村贫困的根本原因是在于产业基础簿弱,未形成产业“气候”。因此,发展产业是带动贫困地区、贫困农户脱贫致富的重要出路。建议把发展特色产业、优势产业摆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因地制宜,“一村一策、一户一案”,推动农村产业化发展与金融资源紧密结合、协调发展,形成可持续的产业群体,利用多种模式,形成示范效应,发挥带头作用,让贫困户看到产业发展的希望,促进贫困户想创业、敢创业,想贷款、敢贷款,通过产业发展有效带动贫困户脱贫致富。
(三)多方联动,形成合力共同推进
精准扶贫作为一项系统工程,其所包含的基础建设、产业发展、教育培训、医疗卫生等内容涉及财政、交通、农业、林业等多部门多条线,扶贫开发项目成功与否很大程度上决定于对口部门的指导支持,农商行在提供信贷支持的同时仍需牵线搭桥,多方联动,以农商行金融扶贫为支点,撬动多方扶贫资源的高效运用,与相关职能部门共同为扶贫项目服好务、找好路,通过协同作业建立联动反应的工作机制,针对不同项目形成可操作性强的项目扶持方案,比如针对中草药种植、果木栽培、畜牧养殖、乡村旅游等不同经营类别形成各具特色的联动扶持方案。
(四)精准滴灌,深化产品服务创新
一是创新农村“四权”等生产要素担保方式,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水域滩涂养殖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积极探索农村“三权”抵押试点,创新“三权”抵质押金融产品。二是根据不同项目不同产业在不同发展周期的不同金融服务需求,个性化定制金融产品及服务,如目前大力推广并广受欢迎的“税金贷”产品。三是加强银行、保险、政府间业务合作,形成三者之间的协同效应,充分发挥政府、市场、中介组织的作用,分散和缓释三农信贷风险,有效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五)防范风险,确保扶贫开发健康可持续
农商行作为金融扶贫主体之一,同时作为经营风险的市场主体,其对风险的天然敏感和防控属性决定了对扶贫开发的可持续性、微利性有一定内在要求,从而决定了金融扶贫既不是慈善救济,又不是纯粹的商业行为,而是在保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通过信贷投放,启动示范和带动效应明显的扶贫项目,支持有一定经济效益的产业发展,激发贫困人群的内生发展动力,从而实现可持续的脱贫和发展。对风险的防控要求能实现扶贫项目的筛选功能,过滤低效甚至无效的信贷需求,在实现自身业务可持续发展的同时保证精准扶贫工程高效可持续推进,最终达成互相促进的双赢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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