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证券公司的业务有哪些
你好,证券公司的主要业务包括:
【1】经纪业务。就是代理买卖沪深股专市的证券业务。投资者必须在属证券公司开户,利用证券公司提供的交易通道交易席位,才能与交易所进行证券交易。证券公司收取服务佣金的业务。
【2】自营业务。利用证券公司的人才优势,信息优势和市场经验等等进行的自有资金投资经营的业务。
【3】资产管理业务。简称资管业务。凭借证券公司在投资方面众多优势,为客户提供投资服务,即帮客户理财,从中赚理财服务费,亏盈客户自负。其代表就是证券公司提供的各种各样的理财产品。
【4】融资融券业务。借钱给客户买证券或者是借证券给客户卖,从中收服务费。
【5】IB业务。即代理期货业务。
【6】发行与承销业务。股份公司股票要上市必须要证券公司的辅导和推荐才能上市,这其中涉及非常专业的金融服务项目。也只能靠证券公司的服务。上市之后帮助股份公司在一二级市场承销。
【7】股权抵押。可以进行一定规模的股权质押贷款。
② 证券公司的销售任务主要指什么,它的金融产品主要有哪些
销售任务 就是开发还没炒股的人开户 上面的也说了 是要有股票交易量的要求的
金融产品 当然就是证券咯包括 公司各种债券 优先股 普通股
③ 简述投资股票面临的主要风险由哪些应如何进行规避
一、投资股票面临的主要风险有:
系统性风险:包括a、政策风险 b、利率风险 c、购买力风险d、市场风险
非系统性风险:包括a、经营风险 b、财务风险 c、信用风险 d、道德风险
其他——交易过程风险:a、①因证券公司经营不善招致倒闭的风险;②因证券公司经营不规范造成保证金及利息被挪用,股息被拖欠的风险;③因证券公司管理不善导致账户数据泄密、股票被盗卖、资金被冒提的风险。
b、操作性风险
c、不合规的证券咨询风险
二、如何正确应对证券市场的风险
1、规避操作流程风险
⑴选择信誉好的证券公司和获得正规咨询服务
⑵签订指定交易等有关协议
⑶切忌进行不受法律保护的信用交易
⑷防止股票盗卖和资金冒提 注意以下事项:①在证券营业部开户时要预留三证(身份证、股东卡、资金卡)复印件和签名样本;②细心保管好自己的三证和资金存取单据、股票买卖交割单等所有的原始凭证,以防不慎被人利用;③经常查询资金余额和股票托管余额,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减少损失;④注意交易密码和提款密码的保密;⑤不定期修改密码;⑥逐步采用自助委托等方式,减少柜台委托。
⑸认真核对交割单和对账单
2、应对证券价格波动的风险
⑴树立正确的投资观念
⑵学习一些必需的投资分析知识
⑶认清投资环境,把握投资时机
⑷确定合适的投资方式
⑸制定周详的资金运作计划
⑹上市公司的基本面是股价的基础
⑺用技术分析来预判趋势
3、一些有益的操作建议
○树立良好的投资心态和投资习惯
○先搜集资讯再投资
○构建投资组合:股票、基金、债券,货币,风险由大到小,收益水平也由高到低。
○避免过度地、频繁地操作,脚踏实地的从事证券投资
④ 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的内容
第一条为了建立以净资本为核心的风险控制指标体系,加强证券公司风险监管,督促证券公司加强内部控制、防范风险,根据《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证券公司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计算净资本和风险资本准备,编制净资本计算表、风险资本准备计算表和风险控制指标监管报表。
第三条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可以根据市场发展情况和审慎监管原则,对净资本计算标准、风险资本准备计算标准、各项业务规模的计算口径进行调整;调整之前,应当公开征求行业意见,并为调整事项的实施作出过渡性安排。
对于未规定风险调整比例或者风险资本准备计算比例的新产品、新业务,证券公司在投资该产品或者开展该业务前,应当按照规定事先向中国证监会、公司注册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以下简称派出机构)报告或者报批。中国证监会根据证券公司新产品、新业务的特点和风险状况,在征求行业意见基础上确定相应的风险调整比例和风险资本准备计算比例。
第四条中国证监会可以按照分类监管原则,根据证券公司的治理结构、内控水平和风险控制情况,对不同类别公司的风险控制指标标准和某项业务的风险资本准备计算比例进行适当调整。
第五条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应当对证券公司净资本等各项风险控制指标数据的生成过程及计算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检查。
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以根据监管需要,要求证券公司聘请具有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其月度净资本计算表、风险资本准备计算表和风险控制指标监管报表进行审计。
第六条证券公司应当根据自身资产负债状况和业务发展情况,建立动态的风险控制指标监控和补足机制,确保净资本等各项风险控制指标在任一时点都符合规定标准。
证券公司应当在开展各项业务及分配利润前对风险控制指标进行敏感性分析,合理确定有关业务及分配利润的最大规模。
证券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压力测试机制,及时根据市场变化情况对公司风险控制指标进行压力测试。
第七条证券公司应当聘请具有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其年度净资本计算表、风险资本准备计算表和风险控制指标监管报表进行审计。
第八条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会计师应当勤勉尽责,对证券公司净资本计算表、风险资本准备计算表和风险控制指标监管报表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审计,并对审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第九条净资本是指根据证券公司的业务范围和公司资产负债的流动性特点,在净资产的基础上对资产负债等项目和有关业务进行风险调整后得出的综合性风险控制指标。
净资本基本计算公式为:净资本=净资产-金融资产的风险调整-其他资产的风险调整-或有负债的风险调整-/+中国证监会认定或核准的其他调整项目。
第十条证券公司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公司净资本计算标准计算净资本。
第十一条证券公司计算净资本时,应当按照规定对有关项目充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以要求公司专项说明资产减值准备提取的充足性和合理性。有证据表明公司未充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以要求公司补充提取资产减值准备并相应核减净资本金额。
第十二条证券公司计算净资本时,应当将不同科目中核算的同类金融资产合并计算,按照金融资产的属性统一进行风险调整。
第十三条证券公司的金融资产投资,按照金融资产的分类和流动性采取不同比例进行风险调整。金融资产的分类中同时符合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标准的,应当采用最高的比例进行风险调整。
对于证券公司违反规定超比例持有的金融资产,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以要求证券公司在计算净资本时提高风险调整比例。
第十四条证券公司以自有资金参与本公司设立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应当在集合资产管理合同中对投入资金的数额、期限和承担责任等进行约定,并在计算净资本时根据承担的责任相应扣减公司投入的资金。
第十五条应收款项按照账龄的长短和可收回情况采取不同比例进行风险调整,账龄应当从业务发生时点起算。应收款项的分类中同时符合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标准的,应当采用最高的比例进行风险调整。有证据表明难以收回的存出保证金项目以及逾期的拆出资金和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等项目,应当并入应收款项项目并按照应收款项的扣减原则进行风险调整。
第十六条证券公司应当在净资本计算表的附注中,充分披露公司期末或有事项的性质(如未决诉讼、未决仲裁、对外提供担保等)、涉及金额、形成原因和进展情况、可能发生的损失和预计损失的会计处理情况。对于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公司的或有事项,应当确认预计负债;对于不是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公司的或有事项,在计算净资本时,应当按照一定比例扣减或有负债。
第十七条证券公司对控股证券业务子公司出具承诺书提供担保承诺的,应当按照担保承诺金额的一定比例扣减净资本。从事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资产管理业务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子公司可以将母公司提供的担保承诺按照一定比例计入净资本。
第十八条证券公司借入次级债务的,可以在计算净资本时将所借入的次级债务按照一定比例计入净资本。
证券公司向股东或其关联企业借入的期限在5年以上并具有次级债务性质的长期借款,可以在计算净资本时将所借入的长期借款按照一定比例计入净资本。
计入净资本的具体比例由中国证监会根据债务的到期期限和公司财务状况确定。 第十九条
证券公司经营证券经纪业务的,其净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
证券公司经营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其他证券业务等业务之一的,其净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
证券公司经营证券经纪业务,同时经营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其他证券业务等业务之一的,其净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1亿元。
证券公司经营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其他证券业务中两项及两项以上的,其净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2亿元。
第二十条证券公司必须持续符合下列风险控制指标标准:
(一)净资本与各项风险资本准备之和的比例不得低于100%;
(二)净资本与净资产的比例不得低于40%;
(三)净资本与负债的比例不得低于8%;
(四)净资产与负债的比例不得低于20%。
第二十一条证券公司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公司风险资本准备计算标准计算各项风险资本准备。
证券公司经营证券经纪业务的,应当按照托管的客户交易结算资金总额计算经纪业务风险资本准备;经营证券自营、证券承销、证券资产管理、融资融券业务的,应当按照有关业务规模计算各项业务风险资本准备;设立分公司、证券营业部等分支机构的,应当计算分支机构风险资本准备;应当按照上一年营业费用总额计算营运风险资本准备。证券公司还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项目和比例计算相应的风险资本准备。
第二十二条证券公司经营证券自营业务的,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一)自营权益类证券及证券衍生品的合计额不得超过净资本的100%;
(二)自营固定收益类证券的合计额不得超过净资本的500%;
(三)持有一种权益类证券的成本不得超过净资本的30%;
(四)持有一种权益类证券的市值与其总市值的比例不得超过5%,但因包销导致的情形和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计算自营规模时,证券公司应当根据自营投资的类别按成本价与公允价值孰高原则计算。
第二十三条证券公司为客户买卖证券提供融资融券服务的,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一)对单一客户融资业务规模不得超过净资本的5%;
(二)对单一客户融券业务规模不得超过净资本的5%;
(三)接受单只担保股票的市值不得超过该股票总市值的20%。
前款所称融资业务规模,是指对客户融出资金的本金合计;融券业务规模,是指对客户融出证券在融出日的市值合计。
第二十四条证券公司可以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在不低于中国证监会规定标准的基础上,确定相应的风险控制指标标准。
第二十五条中国证监会对各项风险控制指标设置预警标准,对于规定“不得低于”一定标准的风险控制指标,其预警标准是规定标准的120%;对于规定“不得超过”一定标准的风险控制指标,其预警标准是规定标准的80%。 第二十六条设有子公司的证券公司应当以母公司数据为基础,编制净资本计算表、风险资本准备计算表和风险控制指标监管报表。
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以根据监管需要,要求证券公司以合并数据为基础编制净资本计算表、风险资本准备计算表和风险控制指标监管报表。
第二十七条证券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对公司半年度、年度净资本计算表、风险资本准备计算表和风险控制指标监管报表签署确认意见。
证券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应当对公司月度净资本计算表、风险资本准备计算表和风险控制指标监管报表签署确认意见。
在证券公司净资本计算表、风险资本准备计算表和风险控制指标监管报表上签字的人员,应当保证净资本计算表、风险资本准备计算表和风险控制指标监管报表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对净资本计算表、风险资本准备计算表和风险控制指标监管报表内容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报表上注明自己的意见和理由。
第二十八条证券公司应当至少每半年经主要负责人签署确认后,向公司全体董事书面报告一次公司净资本等风险控制指标的具体情况和达标情况;证券公司应当至少每半年经董事会签署确认,向公司全体股东书面报告一次公司净资本等风险控制指标的具体情况和达标情况,并至少获得主要股东的签收确认证明文件。
净资本指标与上月相比发生30%以上变化或不符合规定标准时,证券公司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向公司全体董事书面报告,10个工作日内向公司全体股东书面报告。
第二十九条证券公司应当在每月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报送月度净资本计算表、风险资本准备计算表和风险控制指标监管报表。
派出机构可以根据监管需要,要求辖区内单个、部分或者全部证券公司在一定阶段内按周或者按日编制并报送净资本计算表、风险资本准备计算表和风险控制指标监管报表。
第三十条证券公司的净资本等风险控制指标与上月相比变化超过20%的,应当在该情形发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书面报告,说明基本情况和变化原因。
第三十一条证券公司的净资本等风险控制指标达到预警标准或者不符合规定标准的,应当分别在该情形发生之日起3个、1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书面报告,说明基本情况、问题成因以及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和期限。 第三十二条证券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净资本计算表、风险资本准备计算表、风险控制指标监管报表被注册会计师出具了保留意见或者带有说明段无保留意见的,证券公司应当就涉及事项进行专项说明。
涉及事项不属于明显违反会计准则、证券公司净资本计算规则等有关规定的,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以要求证券公司说明该事项对公司净资本等风险控制指标的影响。
涉及事项属于明显违反会计准则、证券公司净资本计算规则等有关规定的,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以要求证券公司限期纠正、重新编制净资本计算表、风险资本准备计算表和风险控制指标监管报表;证券公司未限期纠正的,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以认定其净资本等风险控制指标低于规定标准。
第三十三条证券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净资本计算表、风险资本准备计算表、风险控制指标监管报表被注册会计师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以认定其净资本等风险控制指标低于规定标准。
第三十四条证券公司净资本或者其他风险控制指标达到预警标准的,派出机构应当区别情形,对其采取下列措施:
(一)向其出具监管关注函并抄送公司主要股东,要求公司说明潜在风险和控制措施;
(二)要求公司采取措施调整业务规模和资产负债结构,提高净资本水平;
(三)要求公司进行重大业务决策时,至少提前5个工作日报送专门报告,说明有关业务对公司财务状况和净资本等风险控制指标的影响;
(四)要求公司合规部门增加对风险控制指标的检查频率,并提交有关风险控制指标水平的报告。
第三十五条证券公司净资本或者其他风险控制指标不符合规定标准的,派出机构应当责令公司限期改正,在5个工作日制定并报送整改计划,整改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证券公司未按时报送整改计划的,派出机构应当立即限制其业务活动。
整改期内,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应当区别情形,对证券公司采取下列措施:
(一)停止批准新业务;
(二)停止批准增设、收购营业性分支机构;
(三)限制分配红利;
(四)限制转让财产或在财产上设定其他权利。
第三十六条证券公司整改后,经派出机构验收符合有关风险控制指标的,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应当自验收完毕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解除对其采取的有关措施。
第三十七条证券公司未按期完成整改的,自整改期限到期的次日起,派出机构应当区别情形,对其采取下列措施:
(一)限制业务活动;
(二)责令暂停部分业务;
(三)限制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支付报酬、提供福利;
(四)责令更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限制其权利;
(五)责令控股股东转让股权或者限制有关股东行使股东权利;
(六)认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为不适当人选。
第三十八条证券公司未按期完成整改、风险控制指标情况继续恶化,严重危及该证券公司的稳健运行的,中国证监会可以撤销其有关业务许可。
第三十九条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无法达标,严重危害证券市场秩序、损害投资者利益的,中国证监会可以区别情形,对其采取下列措施:
(一)责令停业整顿;
(二)指定其他机构托管、接管;
(三)撤销经营证券业务许可;
(四)撤销。 第四十条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风险资本准备:证券公司开展各项业务、设立分支机构等存在可能导致净资本损失的风险,应当按一定标准计算风险资本准备并与净资本建立对应关系,确保各项风险资本准备有对应的净资本支撑。
(二)敏感性分析:指在保持其他条件不变的前提下,研究单个或者多个因素的变化对净资本等风险控制指标可能产生的影响,并判断是否会导致净资本等风险控制指标不符合预警标准或规定标准。
(三)负债:指对外负债,不含代理买卖证券款。
(四)资产:指自有资产,不含客户资产。
(五)或有负债:指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潜在义务,其存在须通过未来不确定事项的发生或者不发生予以证实;或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不是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或该义务的金额不能可靠计量。
(六)权益类证券:指股票和主要以股票为投资对象的证券类金融产品,包括股票、股票基金以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证券。
(七)固定收益类证券:指债券和主要以债券为投资对象的证券类金融产品,包括债券、债券基金以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证券。
(八)存出保证金:指证券公司因办理业务需要存出或交纳的各种保证金款项。
(九)重大业务:指经过测算,可能导致净资本或其他风险控制指标发生10%以上变化的业务。
第四十一条本办法自2006年11月1日起施行。
⑤ 请按类别举例介绍招商证券经营销售的金融产品
证券公司经营的金融产品一般分为以下几类:
1、收益凭证类理财产品。这类产品一般是净值型产品,即业绩报酬计提基准是变动的;当然,还有一部分是类固收产品。购买起点一般是五万,适合中低风险的客户。从市面上的产品看,一般有1月期、3月期、6月期、12月期等,1月期理财业绩报酬计提基准在3.8%-4%,3月期理财业绩报酬计提基准在3.9%-4.1%,6月期理财业绩报酬计提基准在4%-4.3%,12月期理财业绩报酬计提基准在4.5%-5%。缺点在于:购买了后必须到期才能取出,流动性受限。
2、基金类:
(1)货币型基金,主要投资于国债、贴现票据、大额存单等,风险极低,买入卖出无手续费。一般七天年化收益率在2%-3.6%,扣除管理费等,年化收益在2%左右。缺点:由于现在管控严格,单只基金快赎额度有1万的限制。(快赎即卖出立即到账,一般情况下都需要T+1赎回到账)
(2)债券型基金,顾名思义,主要投资于债券,风险高于货币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适合中风险的客户。债券的选择对于基金经理人的要求很高,因此建议投资此类产品时需要重点关注基金经理人的过往经历。
(3)股票型基金,主要投资于股票,其中包含指数型基金、行业性基金等,在股市行情相对较好时,股票型基金涨幅较多。投资股票型基金,最好的方式建议定投。
(4)其他类基金,包含QDII、恒生ETF联接之类的。
⑥ 想做证券公司的投资顾问,需要通过哪几科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呀
两科,分别是《基本法律法规》和《金融市场基础知识》。不需要考证券投资版基金。
证券投资顾问是指权专门从事提供证券投资建议而获取薪酬的资产管理人士。为客户提供投资建议,比如买卖时机、热点分析、证券选择、风险提示等,禁止代理客户操作。
也就是说,投资顾问提供建议给客户参考,决策由客户自己做。赢亏均由客户承担,证券公司可能就投资顾问服务收取费用,形式包括差别佣金、按资产额或服务期收取单项顾问费用等。
(6)证券公司分支机构销售金融产品主要风险分析测试扩展阅读: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的相关说明:
1、考试成绩合格可取得成绩合格证书,考试成绩长年有效。
2、通过基础科目及任意一门专业科目考试的,即取得证券从业资格。
3、通过基础科目及任何两门专业科目考试的,取得证券从业一级资格证书(蓝色)。
4、通过基础科目及四门专业科目考试的,取得证券从业二级资格证书(紫色)。
5、证书可以累计升级,比如取得证券从业资格后,再通过其他三门中任意一门专业科目考试的,取得证券从业一级资格证书。二级资格证书也一样。
⑦ 请问券商风险管理部的量化分析岗都做什么工作
券商的抄风险管理部主要研究开展新业务或者实际业务开展中,是否对公司造成风险。这风险是否可以度量,是否可以接受。其中包括流动性、信用风险、市场风险,信息系统风险等方面的风险。
量化分析类岗位的工作内容一般包括:
1 负责研究和开发金融产品估值定价模型并计算相关风险指标;
2 负责研究和开发市场、信用风险计量模型
3 负责研究和开发数量化分析工具、对部门各组数量化分析需求提供支持
⑧ 证券公司代销金融产品管理规定的证券公司代销金融产品管理规定
证券公司代销金融产品,应当遵守本规定。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规定所称代销金融产品,是指接受金融产品发行人的委托,为其销售金融产品或者介绍金融产品购买人的行为。 证券公司代销金融产品,应当按照《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和证监会的规定,取得代销金融产品业务资格。
证券公司住所地证监会派出机构按照证券公司增加常规业务种类的条件和程序,对证券公司代销金融产品业务资格申请进行审批。 证券公司代销金融产品,应当建立委托人资格审查、金融产品尽职调查与风险评估、销售适当性管理等制度。
证券公司应当对代销金融产品业务实行集中统一管理,明确内设部门和分支机构在代销金融产品业务中的职责。禁止证券公司分支机构擅自代销金融产品。 证券公司应当与委托人签订书面代销合同。代销合同应当约定双方权利义务,并明确约定以下事项:
(一)向客户进行信息披露、风险揭示以及后续服务的相关安排;
(二)受理客户咨询、查询、投诉的相关安排和后续处理机制;
(三)出现委托人对客户违约情况下的处置预案和应急安排;
(四)因金融产品设计、运营和委托人提供的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产生的责任由委托人承担,证券公司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 证券公司向客户推介金融产品,应当了解客户的身份、财产和收入状况、金融知识和投资经验、投资目标、风险偏好等基本情况,评估其购买金融产品的适当性。
证券公司认为客户购买金融产品不适当或者无法判断适当性的,不得向其推介;客户主动要求购买的,证券公司应当将判断结论书面告知客户,提示其审慎决策,并由客户签字确认。
委托人明确约定购买人范围的,证券公司不得超出委托人确定的购买人范围销售金融产品。 证券公司应当采取适当方式,向客户披露委托人提供的金融产品合同当事人情况介绍、金融产品说明书等材料,全面、公正、准确地介绍金融产品有关信息,充分说明金融产品的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等主要风险特征,并披露其与金融合同当事人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代销的金融产品流动性较低、透明度较低、损失可能超过购买支出或者不易理解的,证券公司应当以简明、易懂的文字,向客户作出有针对性的书面说明,同时详细披露金融产品的风险特征与客户风险承受能力的匹配情况,并要求客户签字确认。
证券公司应当向客户说明,因金融产品设计、运营和委托人提供的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产生的责任由委托人承担,证券公司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 证券公司代销金融产品,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采取夸大宣传、虚假宣传等方式误导客户购买金融产品;
(二)采取抽奖、回扣、赠送实物等方式诱导客户购买金融产品;
(三)与客户分享投资收益、分担投资损失;
(四)使用除证券公司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外的其他账户,代委托人接收客户购买金融产品的资金;
(五)其他可能损害客户合法权益的行为。
证券公司从事代销金融产品活动的人员不得接受委托人给予的财物或其他利益。 证券公司从事代销金融产品活动的人员,应当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并遵守证券从业人员的管理规定。
证券公司应当对金融产品营销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保证其充分了解所负责推介金融产品的信息及与代销活动有关的公司内部管理规定和监管要求。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⑨ 经营证券公司会面临哪些风险
投资分红保险划算么?重疾分红险,投资保障两不误。 第一,承销风险
承销风险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①证券公司往往要花费很多时间和精力来力争成为上市公司发行新股主承销商,但由于竞争激烈,许多证券公司即使投人再大,也难以获得一家主承销商资格。②已成为主承销商的证券公司,也面临一个能否实现承销计划的问题,特别是在二级市场低迷的情况下,还存在因认购不足而不得不自己认购的可能。③在包销配股的情况下,证券公司极可能买下销售不出去的股票,甚至对认购的转配股作长期投资,这就是配股承销风险。
第二,自营风险
同一般的投资者一样,证券公司在二级市场上从事自营业务同样面临着多方面的风险。由于对市场上的行情判断失误,买进或卖出股票的时机不对,以及证券投资组合不当等等,都可能遭受损失。
第三,资金流动性风险
资金流动性风险,是以高负债水平为特征的金融机构面临的共同难题。证券公司的资金流动性风险,指证券公司不能如期满足客户提款取现(如客户提取股票交易保证金),或不能如期偿还流动负债而导致的财务困境。香港百富勤集团的倒闭,就是因为流动性风险的爆发而引致的。目前我国投资者从事A股、国债和基金交易时,资金的清算和结算都是通过委托证券公司来完成的,资金帐户也设立在证券公司,这给证券公司非法挪用客户保证金进行自营,允许客户透支或进行其他获利行为创造了机会,同时也潜伏着极大的流动性风险。如何解决这一问题,是进一步规范证券公司行为的重点内容之一。
第四,内部管理风险
其表现形式多种多样,如交易电脑系统出现故障,业务人员工作疏漏造成交易差错,业务人员从事内幕交易和违法违规操作而造成巨额损失,业务往来中金融诈骗,重大项目投资或新业务决策失误等等。随着证券公司分支机构的不断增加和证券公司业务的逐步多元化,证券公司内部管理风险将越来越大。
慧择提示:证券公司面临的风险就是以上介绍的几点,有没有让您对证券投资的风险有所了解呢?证券公司面临的风险如此之多,那么投资者面临的风险将会更多。在此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
⑩ 证券行业的一般特征分析有哪些
民生证券是伴随着改革开放的脚步发展壮大的。近年来,民生证券保持了合规、稳健、可持续发展。民生证券正在拟定新一轮中长期发展规划,力争通过业务转型、能力提升,成为国内领先的、服务新经济、新动能、新产业的交易型投行。
具体而言,我们将通过资本战略、人才战略、金融科技战略、客户关系管理战略,投行、投资、投研一体化战略及各业务发展策略,实现公司经营和管理的全面创新转型。
2018年一季度上市券商净利润同比下降11%
据前瞻产业研究院发布的《证券行业深度调研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数据显示,2018 年一季度上市券商净利润同比下降11%。2018
年一季度30家上市券商实现营业收入600.16亿元,同比减少1%,实现净利润188.63
亿元,同比下降11%。大型券商中,华泰证券(+43%)、光大证券(+25%)、中信证券(+17%)、申万宏源(+2%)净利润同比正增长。中小型券商中,太平洋证券扭亏为盈,
西南证券(+996%)、中原证券(+2%)、 第一创业(+1%)净利润同比正增长。东吴证券(-81%)、 东方证券(-48%)、兴业证券(-46%)
业绩下滑明显。
证券行业要“引进来”和“走出去”
资本市场想要再发展就必须加大开放,就意味着要“引进来”和“走出去”。金融市场开放逐渐扩大,会对国内金融市场带来或多或少的影响。不过,从现阶段看,不具有太大冲击。“引进来”短期内不会影响证券行业竞争格局,但将加速国内券商“轻资产化”向“重资产化”进程,将大大加快券商向资本中介、财富管理以及创新业务转型步伐。
当然,外资券商进入,对国内券商产品创新能力以及服务意识会带来一定考验。券商跨境业务密集放行,是国内证券业逐渐融入国际资本市场开端,一方面能提高券商国际化程度和抗风险能力,另一方面也能为客户提供更加丰富的产品线,提升资产配置能力。
随着国内市场与国际市场联系日益紧密,民生证券发展战略也会顺应金融行业加大对外开放政策趋向。公司将依托大股东海外资源,未来或有步骤申请试点跨境业务,进一步把业务范围向海外扩展,通过国际化路径,为客户进行全球化资产配置,提供全球化的专业服务。
民生证券战略转型加速
民生证券正在拟定新一轮中长期发展规划。我们提出成为国内一流、具有特色的现代投资银行战略目标,力争通过业务转型、能力提升,成为国内领先的、服务新经济、新动能、新产业的交易型投行。
我们将立足于全面提升经营业绩核心,以盈利水平跨越式发展为目标,通过投行、投资、投研一体化战略、业务协同战略、客户服务战略及各业务发展策略,从以佣金收入为主的服务中介模式,向以交易差价收入为主的资本中介业务模式转型,全面提升公司经营和管理能力。
准确定位有效客户群,集中优势资源服务成长型企业
资本市场竞争加剧、行业分化显著,投行业务寻求差异化发展,业务特色化、服务个性化是未来行业核心竞争力。民生证券以服务成长型企业为目标,集中资源服务重点客户。深入挖掘传统产业客户,大力开发节能环保、互联网及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和新材料等新兴产业客户。
打造一体化发展平台,转型“服务中介+资本中介+资本投资”
民生证券以客户需求为导向,提供全生命周期、全业务链条服务,立足于为客户创造价值,推进投行业务战略转型,打造“投行、投资、投研”三位一体战略发展平台,在合规前提下,以研究院、投行和经纪业务作为引流入口,推进各业务条线协同,从“服务中介”转向“服务中介+资本中介+资本投资”,同时结合研究院与投行优势,做到投研融合、投资融合,各条线与子公司形成合力,资源共享、信息共享、牌照共享,完善全产品链,满足客户全周期金融需求,形成业务闭环。
打造公司产品销售平台
通过优化现有公司金融产品销售协调领导小组职能,以固定收益事业部为核心,从公司整体销售发展角度以及经济角度出发,整合各条线销售队伍,建立起集中统一的公司产品销售平台。制定公司金融产品统一销售实施方案,实现产品、渠道、客户的资源共享,推动公司金融产品销售工作有序进行,持续不断提升公司整体销售能力和竞争力。
打造战略客户及区域金融服务平台
去年公司立足服务实体经济,成立战略客户联盟并与多家机构和政府构建战略合作关系,在主动服务上开了个好头。我们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梳理整合,打造公司战略客户及区域金融服务平台,以此为抓手深耕细作,建立定期沟通互动机制,把主动服务做深、做精、做细、做实。公司高管在相应负责区域对战略客户做好拜访与维护工作,每个战略客户设定对口服务的客户经理,制定相应的管理与激励制度,将客户经理与战略客户在业务上实行联动挂钩,明确权责、利益共享、责任共担,使公司资源与客户实现紧密对接,将这个平台打造成公司营收增长重要途径和方向。
证券公司作为资本市场的重要参与主体,应当紧紧围绕服务实体经济的本源定位,通过业务转型和管理创新,为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以及精准扶贫贡献自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