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信托行业一法三规主要指的是什么
“一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三规”指《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和《信托公司净资本管理办法》。
B. 反洗钱一法四规
一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2007年1月1日起实施。
四令
1、《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
中国人民银行令〔2006〕第 1 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等法律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制定了《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经2006年11月6日第25次行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2、《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
中国人民银行令〔2006〕第 2 号。中国人民银行制定了《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经2006年11月6日第25次行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7年3月1日起施行。
3、《金融机构报告涉嫌恐怖融资的可疑交易管理办法》
中国人民银行令〔2007〕第1号。中国人民银行制定了《金融机构报告涉嫌恐怖融资的可疑交易管理办法》,经2007年6月8日第13次行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4、《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等法律规定,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制定了《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现予发布,自2007年8月1日起施行。
一法四规是中国政府为了预防通过各种方式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等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洗钱活动,而制定一系列法律法规。
(2)一法三规确定的金融机构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
第三十条: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依法负有反洗钱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机构从事反洗钱工作的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违反规定进行检查、调查或者采取临时冻结措施的。
(二)泄露因反洗钱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
(三)违反规定对有关机构和人员实施行政处罚的。
(四)其他不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
第三十一条金融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设区的市一级以上派出机构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建议有关金融监督管理机构依法责令金融机构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一)未按照规定建立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的;
(二)未按照规定设立反洗钱专门机构或者指定内设机构负责反洗钱工作的
(三)未按照规定对职工进行反洗钱培训的。
金融机构有前款行为,致使洗钱后果发生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建议有关金融监督管理机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
参考资料来源:北大法律信息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
C. 刑法中的金融机构指哪些
我国的金融机构抄,按地位和功能可分为四大类:
第一类,中央银行,即中国人民银行。
第二类,银行。包括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
第三类,非银行金融机构。主要包括国有及股份制的保险公司,城市信用合作社,证券公司,财务公司等。
第四类,在境内开办的外资、侨资、中外合资金融机构。
1、中国人民银行 2、政策性银行
3、商业银行 4、保险公司
5、信托投资公司 6、证券机构
7、财务公司 8、信用合作组织
9、其他金融机构
金融机构,应当获得银行监督部门的批准才能成立。所以担保、投资公司是不属于金融机构的。
D. '一个规定,两个办法'确定的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的三项原则是什么.
1、合法审慎原则,是指金融机构应当依法并且审慎地识别可疑交易,作到不枉不纵,不得从事不正当竞争妨碍反洗钱义务的履行。
2、保密原则,是指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保守反洗钱工作秘密,不得违反规定将有关反洗钱工作信息泄露给客户和其他人员。
3、与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全面合作原则,是指金融机构应当依法协助、配合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机关打击洗钱活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等有关规定协助司法机关、海关、税务等部门查询、冻结、扣划客户存款。
(4)一法三规确定的金融机构扩展阅读:
“一个规定,两个办法”指的是《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人民币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报告管理办法》、《金融机构大额和可疑外汇资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适用范围如下:
1.《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适用于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的所有金融机构,主要包括:
(1)银行类金融机构,包括政策性银行、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等;
(2)信用合作社,包括城市信用合作社及其联社和农村信用合作社及其联社;
(3)邮政储汇机构;
(4)非银行类金融机构,包括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和金融租赁公司;
(5)外资金融机构,主要包括外资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外国银行分行和外资独资财务公司、合资财务公司等外资非银行类金融机构。
2.《人民币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报告管理办法》适用于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在我国境内设立的金融机构,目前主要包括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城乡信用合作社及其联合社和邮政储汇机构。其中商业银行除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外,还包括经营人民币业务的外资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和外国银行分行。
3.《金融机构大额和可疑外汇资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适用于我国境内经营外汇业务的金融机构。主要包括:
(1)银行类金融机构,包括政策性银行、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和外资银行。
(2)非银行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保险公司、金融租赁公司、财务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其中包括符合上述相关类别的外资金融机构。
(3)邮政储汇机构。
E. 信托行业“一法三规”主要指的是什么
信托行业一法三规中,“一法”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三规”指《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和《信托公司净资本管理办法》。
F. 纪检监察部门的一法三规指的是什么
“一法三规”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
G. 《银行法》所称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包括哪些
包括经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的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信用社,等有权吸收公众存款的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