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求《关于加快发展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有关事宜的通知》是银监会与2010年5月出台的。
中国银监会关于加快发展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银监局,各政策性版银行、国权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自2009 年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三年总体工作安排实施以来,各部门密切配合,各银监局大力推动,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参与,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培育与发展工作顺利推进。截至2009 年末,全国共组建新型农村金融机构230 家,其中开业172 家,筹建58家。已开业机构共引入各类资本70 亿元,吸收存款269 亿元,发放贷款181 亿元,实现利润1.3 亿元。但同时也存在组建进度缓慢、机构类型不尽合理、大中型银行主发起人偏少等突出问题。为加快培育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如期完成三年总体工作安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执行力,确保完成三年规划。
❷ 区域金融合作对泛北部湾经济区构建的支持
详情请看<<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规划>>
http://dqs.ndrc.gov.cn/gzdt/P02008022053787806.doc
访郭声琨:推动泛北部湾金融合作
记者 徐友仁
北部湾是我国西南地区最便捷的出海口,是继珠江三角洲、长江三角洲、环渤海经济圈之后的第四个重要沿海经济区域。随着中国与东盟经贸关系的发展和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进程的推进,北部湾地区正在形成一个跨省区、跨国界的经济圈——泛北部湾经济圈。金融是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是区域经济合作的重要纽带。要实现区域经济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更高层次的合作,就必须加强区域金融的更紧密合作。第四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开幕前夕,记者就此话题专访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副书记、常务副主席郭声琨。
记者:泛北部湾地区既是泛珠三角区域和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交汇点,又是参与国际区域合作的前沿地带。您认为广西在金融开放和边贸发展方面有哪些发展潜力和空间?拟采取哪些措施来促进金融开放和边贸发展?
郭声琨:广西背靠大西南,面向东南亚,东临粤港澳,位居华南经济圈、西南经济圈与东盟经济圈的结合部,地处泛北部湾经济合作、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中越“两廊一圈”合作、泛珠三角合作、西南合作等多区域合作的交汇点,是我国走向东盟的门户和最便捷的出海出边大通道。这些得天独厚的区位优势为金融开放和边贸发展提供了巨大的发展潜力和广阔的发展空间。一方面,为了提高泛北部湾地区金融开放程度,要实施“引进来”策略,组织“引银入桂”,吸引外资金融机构前来设立分支机构或引进战略投资者;同时加强与发达省份的交流与合作,吸引更多的金融机构前来开设分支机构,连接泛北部湾金融市场与东盟金融市场、泛珠三角金融市场,构建区域性的经济金融平台。另一方面,要实行“对外开放”与“内部改革”相结合。扩大金融开放程度,最终目的在于优化金融业内部结构,弱化金融业原有的行政性效用。在引进外资银行和全国性的股份制银行同时,积极推进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大力支持和发展中小金融机构,扶持地方性商业银行的发展,构建政策性银行、国有银行、股份制银行、地方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和外资银行的结构合理、竞争充分、运行有效的银行体系。
要进一步加强与东盟国家的金融合作,重视金融业在促进边贸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结合经济发展的战略考虑,立足睦邻友好关系的政治高度,加快改善对东盟国家的开放环境,促进地方外向型经济发展,扩大经贸往来和实施走出去战略。继续鼓励金融机构在西南边境发展结算业务,为边境贸易提供良好的金融服务。商业银行要灵活创新机制,逐渐冲破以前的政策框架,在本币结算、双方货币直接兑换,甚至在贸易融资等环节,研究和创造条件进一步支持边贸发展。
记者:在区域经济合作和发展过程中,增进区域经贸往来需要金融部门提供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这就为金融机构的迅速发展和金融产品的不断创新提供了外在动力。您认为各金融机构应如何适应区域经济发展的这一要求,加快金融创新和改革步伐?
郭声琨:在区域经济合作和发展过程中,增进区域经贸往来需要金融部门提供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这就为金融机构的迅速发展和金融产品的不断创新提供了外在动力。各金融部门和金融机构要适应区域经济发展的这一要求,继续加强金融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巩固和扩大金融信息化建设的成果,大力推广现代化支付系统,积极发展区域票据交换系统,开发扩建本地银行卡网络,为区域金融机构和金融业发展提供支付平台。大力发展信贷业务,鼓励创新产品,探索开办跨市场金融工具,积极提供中小企业创新服务。加快政策性银行向开发性金融机构转型,对泛北部湾的能源、交通、输油、输气管道和旅游、环保等重大项目,提供以中长期项目融资为主的开发性金融服务,更持久地支持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基础设施建设和实施“走出去”战略。积极推进地方金融机构改革,鼓励跨区域收购、兼并、重组,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其重组改造,从根本上建立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新机制,保证地方金融的健康发展,增强为地方经济发展服务的能力。
记者: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区域金融稳定,为泛北部湾区域经济平稳发展提供保障,您认为应该采取哪些具体措施?
郭声琨:随着区域合作的不断深入,各地区间经济金融交往日益密切,经济依赖程度不断加深。由于金融风险具有很强的传染性,如果缺乏有效的金融风险监测预警和金融监管信息交流共享,将难以防范和抵御区域金融风险。要加快建立区域金融风险的监测指标体系,客观分析判断区域整体金融风险,定期发布区域金融稳定评估结论,不断完善区域金融业应急预案,引导辖区内金融机构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促进金融体系稳健运行。同时,在泛北部湾区域加快推进金融稳定协调机制的建设,共同商讨区域金融合作的长远规划,探讨如何加强与泛珠三角、东盟自由贸易区的金融合作,扩大金融合作平台;交流经济金融发展中出现的问题和经验,共同研究经济金融风险的应对措施;协调区域金融合作的各种矛盾,加强财政支持与金融支持的协调配合,促进泛北部湾经济区的发展。
记者:区域金融生态建设状况,不仅影响货币政策传导、资源配置效率、金融稳定发展,而且决定着该地区对经济金融资源的吸引力,这些问题已成为各级政府和经济管理部门的共识,对此您是如何理解的?
郭声琨:如果泛北部湾区域的金融生态建设领先于其他地区,无疑将获得吸引经济金融资源的比较优势。改善泛北部湾区域的金融生态,除了要建立健全良好的会计、法律和司法体系外,地方政府有必要将金融生态建设放在与投资环境建设同等重要的位置,充分发挥主导作用,调动一切积极因素,组织、引导和协调社会各方共同参与地方金融生态建设。要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进程,培养企业和公民的信用意识,全面改善区域信用环境;重视建立有利于金融发展的规章制度,吸引区域外资金的大量流入,为本地区的产业发展、结构调整提供可持续的资金支持;切实优化执法环境,通过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积极维护金融机构的权益,建立良好的银企关系,打造和谐互动的地方金融生态环境。
❸ 为什么金融机构要为实体经济服务
金融机构来要为实体经济源服务原因如下:
1、是加快产业结构升级,完善产业链条,推进产业集群发展。从资本的逐利性角度来讲,只有产业链完善了,产业集群形成了,对资本才有吸引力,建议对清远传统优势支柱企业,如陶瓷、水泥、有色再生金属等,采取聚集优势企业,完善产业链,做大产业规模的方式,提升竞争力,以不断增强产业对资本的吸引力。
2、是加大对引进金融机构的政策引导,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对于近年来新进金融机构,建议政府相关部门加大政策引导,引导其将资金投入到促进清远经济转型升级,产业结构调整的领域,加大对中小微企业支持力度。同时,政府相关部门要健全激励约束机制,除鼓励外来金融机构来清远设立机构外,还要建立对应的约束机制,例如设定存贷比、小微企业贷款增速等年度考核指标,促进其加大对清远经济的支持力度,对于年度考核不达标的机构,限制其在清远地区的后续设点。
3、是在“引进来”的同时,要积极鼓励本土金融机构“走出去”,加大区域金融辐射,拓展资金。更多资讯来源炎黄财经。
❹ 什么是六类非银行金融机构
六类分别是:信托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
非银行金融机构 (non-bank financial intermediaries)是以发行股票和债券、接受信用委托、提供保险等形式筹集资金,并将所筹资金运用于长期性投资的金融机构。非银行金融机构与银行的区别在于信用业务形式不同,其业务活动范围的划分取决于国家金融法规的规定。
非银行金融机构在社会资金流动过程中所发挥的作用是:从最终借款人那里买进初级证券,并为最终贷款人持有资产而发行间接债券。
通过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这种中介活动,可以降低投资的单位成本;可以通过多样化降低投资风险,调整期限结构以最大限度地缩小流动性危机的可能性;可以正常地预测偿付要求的情况,即使流动性比较小的资产结构也可以应付自如。
(4)加大力引进金融机构扩展阅读:
非银行金融机构整改建议:
完善非银行金融机构发展的制度安排,规范金融市场秩序。尽管我国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发展已有近30年的历史,但很长时间内缺乏一个与之相适应的制度安排,信托公司出现风险控制弱化、资本金不足、违规经营及亏损严重等问题;财务公司出现行政干预过多、贷款集中度过高等问题。
这些都导致非银行金融机构发展缓慢甚至出现停滞不前的局面。因而,要发展非银行金融机构,政府必须进一步完善相应的制度安排,推动金融机构创新,促进非银行金融机构健康有序发展。当前,可以考虑大力发展小额贷款公司,改造某些准金融机构为信贷机构,加快步伐构筑中小企业融资平台。
❺ 金融机构大力拓展与客户有哪些关系
1.保持现有客户关系,利用现有客户进行拓展:现有客户是金融机构弥足珍贵的资源,金融机构可以通过现有客户进行挖掘,层层深入他的朋友圈,利用现有客户作为桥梁,取得其同事、朋友的信任,获得向其同事和朋友推广产品的机会,再通过关系营销,与现有客户的朋友圈建立紧密的营销及服务关系,再利用新建成的关系进一步拓展,这样便会拥有源源不断的客户。当然,这一切要建立与现有客户稳固的关系基础上。
2.以客户为中心的产品设计:为确保在外部营销拓展的过程中,每一个拓展点都能形成稳固的客户关系,金融机构经营模式应由“以产品为中心”向“以客户为中心”转变,金融机构必须充分理解客户的需求,根据客户的需求量身定做产品及服务,充分满足客户对金融需求和服务的预期,获得客户的信任。
3.客户经理营销观念的转变:此外,还需要客户经理转变为客户关系管理人员,将营销产品的过程转变为建立客户关系即“营销自己”的过程,在完成一次成功的产品营销后应留存客户的联系方式,告知客户如有任何疑惑或需要及时与自己取得联系。客户经理应定期追踪客户对该金融产品的满意程度,搜集意见,将与客户之间的不断联系常态化,使得客户再有金融需求时会第一时间寻求客户经理的帮助。这样,客户经理便完成了从“营销产品”到“营销自己”的转变。
❻ 我国为什么要大力发展非银行金融机构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与发展,金融产业的地位与作用会更加突出,中国的金融业面临国民经济迅速发展的重大机遇和严峻挑战,改革和开放的使命促使金融业必须进行自身革命。在这场金融革命中,大力发展非
❼ 外资金融机构进入中国的研究目的及意义
从积极的方面来看,扩大金融服务开放,引进竞争机制对提高市场效率、促进我国国内金融机构改进经营管理是十分必要的。缺乏充分竞争,作为市场主体的金融服务提供者就没有足够的压力来提供最优质高效的服务。结果,使其可获得最初垄断利润而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入世后将在一定时候取消设立外资银行的地域限制,允许更多的外资银行开办人民币业务。这一承诺打破了对金融服务市场维持数量限制造成的金融服务部门效率低下的局面,使未来的市场竞争更为激烈。外资金融机构进入的积极意义还在于能够带来先进的金融产品和更好的金融服务。
外资金融机构进入中国,冲击的首先是风险小、成本低、利润高的国际结算等中间业务。其次是对中资金融机构拥用的客户群会冲击。银行出售的是服务,服务质量是银行生存和发展的重要因素。外国商业银行十分注重服务理念,塑造服务形象。一旦外资银行进入中国市场,他们将以成熟的金融工具、良好的服务手段、优质的品牌、独特的营销方式来推销他们的产品,抢占居民和企业的“购买”服务,这样将有可能使国有银行的客户群迅速减少,大量优质客户可能会转入外资金融机构。
从部门来看,由于外资金融机构与我国金融机构相比,拥有更为丰富的经营经验和我国机构所无法比拟的灵活性,实力也更为强大,如果全面进入我国市场,将会在竞争中抢占市场。从人才竞争看,中资金融机构将面临优秀金融人才的竞争。加入世贸组织后,外资银行将突破地域和数量限制在中国设立分支机构,对国内管理专业人才的需求较旺盛。他们将以高薪、出国培训、委以重任等优厚的条件来吸引我国金融机构的专业人才,而我们对一些高级管理人才在工资、福利、社会保障等方面缺乏吸引力。在未来的人才竞争中,如果不能很好地完善培育、激励机制,将会造成金融机构优秀人才的大量流失。
❽ 经济发展对中小经融机构的影响
1、结算渠道不畅通。中小金融机构大都是区域性的地方性金融机构。他们机构网点较少。因而没有自己的联行,开户企业资金异地结算,只能通过人民银行或其他国有商业银行代理。相对于其他国有商业银行来说,就多出了代理这一环节。结算渠道的不畅通,延长了资金的在途时间,从而影响了企业的资金使用,不利于中小金融机构竞争优质客户开立基本结算账户。
2、业务种类不齐全。中小金融机构由于受人才、技术和资金等的限制,所开办的业务种类不齐全,服务功能不完善。一些中小金融机构不能开办国际结算、外币存贷款等外汇业务,不能办理信用卡业务,有的还不能办理银行承兑汇票业务,不能参加全国统一的货币市场业务进行资金融通和债券买卖操作等等。由于业务种类的单一,不能满足企业金融服务需求多样化的需要,既不利于开展业务竞争,也不利于增加创收渠道。
3、政策指导不到位。由于金融体制改革之前,金融单位都属于中央直属企业。有关政策的制定、工作的安排、矛盾的协调等都由国务院直接管理。沿袭至现在,国务院召开会议、制定政策等都直接面向国有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和国有保险公司等金融企业。这就导致中小金融机构在政策指导方面的不及时、不到位。具体表现在国务院有关金融工作的会议不能参加、国家有关金融方针政策方面的文件不能及时得到学习,有关信贷政策、利率调整等规定不能及时传达贯彻执行。这些都只能通过报纸、电视等新闻单位进行学习了解。尽管所在地的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有政策指导的功能,但是由于目前人行大都偏重于事后监管,而且增加了中间环节等,从而影响了中小金融机构执行政策的及时性。既不利于国家货币政策的全面实施,也不利于中小金融机构业务的开展。
4、创新机制不完善。在金融竞争激烈和客户需求多样化的今天,金融创新显得十分迫切和必要。特别是在传统业务中缺乏优势的中小金融机构,开办新兴业务更是生存和发展的重要举措。但是由于中小金融机构受规模、人才、科技等方面的限制,缺乏创新的专业人员、专业机构,没有建立起一个新业务研究、开发、试办、总结、推广、奖惩的创新机制。有的领导观念滞后,创新意识不强,有的领导思想保守,怕承担风险,有的领导不懂业务,不研究创新。有的新兴业务开办后,配套制度措施跟不上,存在有诸多风险隐患等。金融创新的机制不完善,影响新业务、新产品功能的发挥。
5、抗风险能力不强。大部分城市商业银行成立之前的资本金较低,都是由地方财政和企业入股后才达到标准的。成立之后,由于原有的基础薄弱,经营包袱较重,近期内效益不高,况且,还要确保股东的利益,造成积累有限,资本金弥补不足。呆账准备金提取不足,不良贷款核销受限,又不能向国有商业银行那样实施剥离的政策,造成不良资产处置渠道单一,化解风险的能力弱。加之,存款规模相对较小等导致城市商业银行的抵抗风险能力不强。
6、遗留问题难处理。城市商业银行大都是由前期的城市信用社改组而成的。城市信用社一般都是由各人民银行、各国有商业银行或街道办事处组建的。城市信用社成为组建单位的“小金库”。组建部门在城市信用社抽调资金、分配利润、摊派列支费用、挪用固定资产等的现象较为普遍。由于城市信用社已于组建单位脱钩,这些遗留问题至今仍然不能得到处理。加之,原来遗留的部分不良贷款问题,由于手续不全等原因,清收十分困难。
7、自主经营受限制。由于地方财政有入股,在利润分配、资金使用、干部任用和推行重大改革等方面存在有不同程度的地方干预。有的商业银行换届时,由于地方政府与人民银行的意见不统一,主要负责人的选拔工作持续了一年还没有定下来。同时,由于上交利税的地方性,商业银行在用当年利润弥补以前年度老信用社亏损时受限制;在公开招标清收不良贷款时,优先清偿本金的做法不能得到税务部门的认可等等。这些都不利于商业银行的发展。
8、歧视性政策限制。由于种种原因,一些政府部门或垂直管理的企事业单位出台有歧视城市商业银行等中小金融机构的政策。如有些政府部门下发文件规定某项资金不能存入中小金融机构,否则视为违纪处理;有些中央直属企业与某银行联合下文要求必须在某银行开立基本账户存款等,这些都不利于城市商业银行开展业务竞争。
9、人员结构不合理。目前城市商业银行的员工大部分是原组建单位安排的子女和家属,一般学历不高,经过专业培训的不多。几乎没有接收过金融专业的大学生,也很少安置复转军人。人员种类单一,结构不合理,不利于业务的拓展。
10、电子化程度不高。由于受资金费用的影响、科技投入受限,即使近年来增加了投入,也因为起步较晚等导致其电子化程度不高,影响了电子银行等新兴中间业务的开办,制约着金融创新的步伐。
二、促进中小金融机构发展的对策建议
1、多方并举,疏通结算渠道。由于城市商业银行的区域性限制,不可能形成全国性的结算网络,也没有这么大的资金投入。城市商业银行要通过加强横向联合,充分利用现有的银行结算网络,一方面可以积极申请加入人民银行的电子联行天地对接结算网络;另一方面可以加强与国有商业银行的联系,通过其资金结算实时汇兑系统办理异地资金清算业务。同时,提高工作效率,加快凭证的内部传递速度,通过效率提高来弥补自身的不足,不能让客户感到有结算这一基本功能的不方便。
2、积极筹备,增加业务种类。城市商业银行要积极主动采取措施,努力拓展业务范围。对于人民银行已经批准的业务范围要做到统筹兼顾,全面开办;对于需要人民银行备案的业务要积极创造条件,主动开办;对于需要人民银行批准的业务要积极向人民银行申请,早日开办。要通过增加业务品种,完善服务功能,把城市商业银行办成存、放、汇一条龙,本币、外币并举,中间业务、表外业务一应俱全的多功能、综合性、国际性、现代化的精品银行。以此来满足客户多种金融服务需求的需要,不能因为业务范围不全而失去客户。
3、明确责任,加强政策指导。为了加强对城市商业银行等中小金融机构的政策指导,可以采取三种办法解决政策传导时滞的问题。一是国家对城市商业银行等中小金融机构和国有商业银行要一视同仁。国家有关金融方面的文件同时下发,有关的会议同时参加,有关的活动同时参与。二是由属地人民银行具体负责政策指导。人民银行在内部逐级传达国家金融方针政策时,同时要求所在地的城市商业银行等中小金融机构参加。三是城市商业银行等中小金融机构成立联合组织或选举代表直接参加国务院有关金融方面会议,直接接受国务院的领导。然后,由其联合组织或代表机构再把精神传达到各城市商业银行。无论采取哪种途径都将提高金融政策的传导速度,加强对城市商业银行等中小金融机构的政策指导,从而使城市商业银行等中小金融机构在国家金融政策的正确指导下,积极开展业务竞争。
4、加快创新步伐。人民银行要把城市商业银行等中小金融机构当作金融创新的试验田,因为城市商业银行等中小金融机构规模相对较小,便于金融新产品的试验和改进。因此要采取支持和鼓励的政策,促进城市商业银行等中小金融机构的金融创新。人民银行在对城市商业银行等中小金融机构进行等级评估时,要把创新作为一项重要指标来考查,引导其积极开展业务创新。作为中小金融机构,首先是各级领导要增强创新意识,要重视创新,要研究创新,要敢于创新。其次是要为创新创造有利条件。要大力引进创新所需的各类人才,要增加科技投入,要实行创新奖励制度。通过创新开发出新产品,吸引新客户,提高竞争力。
5、政府协调,彻底解决遗留问题。针对城市商业银行的遗留问题,政府和人民银行要加强协调,按照谁组建谁负责处理的原则,成立一个临时组织,集中时间彻底解决。抽调的资金要归位,一时不能归位的要转成对商业银行的贷款;分配的利润要由组建单位从其当年盈利中归还;挪用的固定资产要原状归还;干预的不良贷款要负责清收。对于通过多种途径仍不能解决的遗留问题,要么由地方财政解决;要么,由城市商业银行挂账处理,不参与盈亏核算。这样才能使城市商业银行甩掉包袱,轻装上阵,参与竞争。
6、完善机制,确保自主经营。城市商业银行大都是股份制金融机构。要按照《公司法》的要求,完善统一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独立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班子,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做到摆正位置,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政府、人行和财税部门要做到积极协调,不盲目干预;大力支持,不设置障碍,使城市商业银行在各方面的政策倾斜、积极扶持下逐渐发展壮大。
7、多措并举,增强抗风险能力。城市商业银行要坚持发展的观点,在发展中增强抗风险的能力。要大力组织存款,增强资金实力;要集中统一管理资金,增强系统调控能力;要严把贷款关口,确保新增贷款高质量;要千方百计盘活不良贷款,努力提高整体资产质量;要按照规定提足各类基金,增强发展后劲;要创造条件上市,扩充资本金等多种手段,进一步增强城市商业银行的抗风险能力。
8、加强监管,公平合理竞争。政府和人民银行要联合对出台歧视中小金融机构的政策文件进行清理。不能限制某项资金、某个系统的存款存入城市商业银行。个别政府部门及一些中央直属企业和某国有商业银行联合出台的限制在城市商业银行开户存款的文件,要一律废止。人民银行要加强对这方面的监管,严格禁止再出台任何歧视中小金融机构的文件,切实为城市商业银行创造一个公平竞争的良好环境。
9、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人员素质。首先要抓好党的建设,强化政治保障。通过政治理论学习、开展健康有益的活动,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其次要增强班子活力,强化组织保障。各级领导班子要带头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要勤政廉政,率先垂范,解放思想,与时俱进,用全新的理念、现代的管理、科学的手段,开拓创新,抓好经营。三是提高队伍素质,强化人力保障。要面向高等院校招录大学本科以上的各类优秀人才;面向社会招聘中级职称以上的优秀业务骨干和管理人才;面向现有员工采取学历教育、岗位培训、技术练兵、业务比赛、考试考核、专家授课等方式,提高其理论水平和专业技能。
10、增加投入,提高电子化水平。城市商业银行要多种途径筹措资金,努力增加科技投入,提高电子化操作的水平。每年可从费用中切出一块作为科技专项费用,确保科技的投入增长;可采取融资租赁的方式,吸纳外部资金发展自身科技事业;可加强与同业的科技合作,利用国有商业银行的科技优势,按照互惠互利共享的原则,提高自身科技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