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公司可以不设执行董事吗
公司法实施细则规定,公司设股东会,不设董事会的可以设执行董事,那个股东说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没有错,但是这不妨碍设执行董事,因为股东会是公司的决策机构,不是管理机构,执行董事会是履行公司的管理机构:董事会职责的,难道股东会要天天开吗,而执行董事会要天天上班,公司一天也不能没有人管理呀
② 请问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只设立一个执行董事,而不设董事会吗谢谢!
不可以。明文规定,为了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适应新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要求,依法规范地行使出资人权利,国有独资公司应当设立董事会。 追问: 出自哪一条呢?谢谢 回答: 为了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适应新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要求,依法规范地行使出资人权利,国有独资公司应当设立董事会。其董事会的职权与一般有限责任公司的职权相同,因此应当依照公司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依法行使职权。但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的职权范围比一般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的职权更宽泛,因为其可以根据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授权行使公司股东会的部分职权。因此,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会除按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依法行使其本身职权外,还可以依据第六十七条的规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
③ 有限公司不设董事会,仅设立一名执行董事,董事会决议怎么开总经理是否向执行董事负责
不设董事会有限公司,根本不开董事会也没有董事会决议,执行董事向股东会负责,直接就是股东会和股东会决议;总经理一般情况向执行董事负责,但是还是要看章程的约定。
④ 不设董事会的公司,执行董事和总经理必须一个人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条规定:股东人数较少和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立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
执行董事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作为法定意义上的执行董事(Executive Director),是指规模较小的有限公司在不设立董事会的情况下设立的负责公司经营管理的职务。作为上市公司意义上的执行董事,执行董事并没有明确的法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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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 可以只设股东会,不设董事会和执行董事吗
可以.
依据公司法,第四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
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⑥ 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只设一个执行董事,是否可以设立董事会办公室且设立董事会秘书岗位跪求!
上市公司设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的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根据这种法律规定来说结合你说的情况,应该是不可以设立。
⑦ 公司股东由A公司90%和B公司10%组成,新成立的公司能不能不设董事会、监事会,只设执行董事和监事一名
要看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设董事会和监事会,设执行董事一名和监事一名,在章程里明确即可。工商登记部门有通用的模板,照着填就行了。
股份有限公司必须要设董事会和监事会。
⑧ 公司未设立董事会,只有执行董事,能出具董事会决议吗
不能。
公司法规定: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如果不设立董事会,可以设立执行董事一名。
执行董事代替董事会和董事长的职能。
没有了董事会,就没有了董事会决议,而执行董事只有执行董事决定书。
公司法第五十条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
执行董事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
⑨ 有限公司设有董事会、监事会与只有执行董事、监事对公司运行的影响以及区别
规模小的话,设立执行董事比较便于决策;规模大的话,设立董事会更有利于公司慎重做出决策。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
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有限责任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监事会。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立董事会。根据《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第4条的规定,工业中小型企业须符合以下条件:职工人数2000人以下,或销售额3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为40000万元以下。其中,中型企业须同时满足职工人数300人及以上,销售额3000万元及以上,资产总额4000万元及以上;其余为小型企业。
⑩ 公司只设立执行董事一人的有限公司,是否还有董事会议事规则
1、公司只设立执行董事一人,说明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没有设立董事会;
2、没有董事会,也就没有议事规则;执行董事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