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央行等4部门发布《关于金融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意见》
《意见》从提升人民币可兑换水平支持跨境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完善海南金融市场体系、扩大海南金融业对外开放、加强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提升金融服务水平等方面提出33条具体措施
观点地产网讯:4月9日,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发布《关于金融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意见》。
公告指出,海南是我国最大的经济特区,具有实施全面深化改革和试验最高水平开放政策的独特优势。《意见》从提升人民币可兑换水平支持跨境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完善海南金融市场体系、扩大海南金融业对外开放、加强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提升金融服务水平、加强金融监管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等六个方面提出33条具体措施。
以下为政策原文:
一、总体原则
(一)支持海南实体经济发展。坚持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创新金融政策、产品和工具,聚焦发展旅游业、现代服务业和高新技术产业,重点支持海洋产业、医疗健康、旅游会展、交通运输、现代农业、服务外包等重点领域发展,推动建立开放型生态型服务型产业体系,促进服务业优化升级,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服务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围绕建设全面深化改革开放试验区、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国际旅游消费中心、国家重大战略服务保障区的战略定位,服务国内其他地区与海南自由贸易港资金往来和跨境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分阶段、分步骤实施各项金融改革开放与创新举措,推动海南成为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新标杆。
(三)以制度创新为核心深化金融改革开放。坚持对标国际的原则,深化金融改革开放。按照远近结合、循序渐进、突出重点的工作思路,在跨境资金流动自由便利、投融资汇兑便利化、金融业对外开放等方面先行先试,积极探索更加灵活的金融政策体系、监管模式、管理体制。
(四)加强金融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坚持底线思维,稳扎稳打、步步为营,完善与金融开放创新相适应的跨境资金流动风险防控体系,在确保有效监管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稳妥有序推进各项金融开放创新举措,统筹安排好开放节奏和进度,成熟一项推进一项,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二、提升人民币可兑换水平,支持跨境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
(五)进一步推动跨境货物贸易、服务贸易以及新型国际贸易结算便利化。根据“了解客户、了解业务、尽职审查”原则,审慎合规的海南自由贸易港银行可试点凭支付指令为优质客户办理真实合规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结算,实现银行真实性审核从事前审查转为事后核查。实施与跨境服务贸易配套的资金支付与转移制度。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试点银行,在强化对客户分级管理的基础上,进一步便利真实合规新型国际贸易的跨境结算。
(六)探索适应市场需求新形态的跨境投资外汇管理。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允许海南自由贸易港内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按照余额管理模式自由汇出、汇入资金,简化外汇登记手续。将海南自由贸易港纳入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QDLP)试点,给予海南自由贸易港QDLP试点基础额度,每年可按一定规则向其增发QDLP额度。
(七)完善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政策框架。可适当提高海南自由贸易港内注册的非金融企业(不含房地产企业和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跨境融资上限,实现更高额度的跨境资金融入规模。
(八)探索开展跨境资产管理业务试点。支持境外投资者投资海南自由贸易港内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产品、公募证券投资基金、保险资产管理产品等资产管理产品。
(九)探索放宽个人跨境交易政策。支持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内就业的境外个人开展包括证券投资在内的各类境内投资。允许符合条件的非居民按实需原则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内购买房地产,对符合条件的非居民购房给予汇兑便利。研究进一步便利海南居民个人用汇。
(十)在海南开展本外币合一跨境资金池业务试点。支持符合条件的跨国企业集团在境内外成员之间集中开展本外币资金余缺调剂和归集业务,专户内资金按实需兑换,对跨境资金流动实行双向宏观审慎管理。
(十一)支持符合资格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开展结售汇业务试点。符合资格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满足一定条件后可参与到银行间外汇市场,依法合规开展人民币对外汇即期业务和相关衍生品交易。
三、完善海南金融市场体系
(十二)支持海南银行业发展。支持海南引进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设立分行。研究海南农村信用社改革,推动其更好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强化海洋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等领域的金融服务。支持海南引进外资,参股地方性资产管理公司。
(十三)支持符合条件的海南企业首发上市,通过多层次股权市场发展壮大。继续支持海南企业并购重组,实现转型升级。
(十四)支持海南企业发行债券融资。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海南企业在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市场发行公司信用类债券,进一步提高直接融资规模。支持市场主体扩大在受托管理机构、交易场所等方面的自主选择空间。支持海南企业通过资产证券化盘活存量、拓宽资金来源。
(十五)支持海南相关基金发展。支持公募基金落户海南,支持符合条件的机构在海南依法申请设立合资公募基金管理公司,支持符合条件的境外金融机构在海南全资拥有或控股参股期货公司。对投向海南种业、现代农业等重点领域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给予登记备案绿色通道。
四、扩大海南金融业对外开放
(十六)扩大银行业对外开放。鼓励境外金融机构落户海南,支持设立中外合资银行。支持海南的银行引进符合条件的境外战略投资者,改善股权结构,完善公司治理,进一步提高海南的银行业对外开放程度。
(十七)扩大保险业对外开放。就海南与港澳地区保险市场深度合作加强研究。借鉴国际经验和通行做法,探索制定适合再保险离岸业务的偿付能力监管政策。
(十八)设立银行业准入事项快速通道,建立准入事项限时办结制度,提高审批效率。
(十九)落实外商投资的国民待遇要求,支持符合条件的外资机构在海南依法合规获取支付业务许可证。
(二十)允许已取得离岸银行业务资格的中资商业银行总行授权海南自由贸易港内分行开展离岸银行业务。
五、加强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
(二十一)鼓励创新面向国际市场的人民币金融产品及业务,扩大境外人民币投资海南金融产品的范围。在依法合规前提下,允许海南市场主体在境外发行人民币计价的债券等产品引入境外人民币资金,重点支持高新技术、医疗健康、旅游会展、交通运输等产业发展。
(二十二)稳步扩大跨境资产转让范围。在宏观审慎管理框架下,按照风险可控和规模可调节原则,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内试点扩大可跨境转出的信贷资产范围和参与机构范围。
(二十三)支持海南探索推进农垦国有农用地使用权抵押担保试点,推动完善确权登记发证、抵押担保登记、土地流转平台建设、抵押物价值评估等配套措施。
(二十四)创新发展保险业务。支持符合条件的保险机构在海南设立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并在账户独立、风险隔离的前提下,向境外发行人民币计价的资产管理产品。支持海南保险机构开展境外投资业务。鼓励保险机构加强创新,围绕环境、农业、旅游、健康、养老等领域,研发适应海南需求的特色保险产品。
(二十五)发展绿色金融。鼓励绿色金融创新业务在海南先行先试,支持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加大对生态环境保护,特别是应对气候变化的投融资支持力度。
(二十六)支持科技金融发展,推动发展海洋科技。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鼓励海南法人银行加强与创投机构合作,探索科技金融新模式,支持海南加强深海科技创新。创新科技金融政策、产品和工具。
(二十七)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加强金融科技创新应用。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在金融管理部门统筹下开展金融科技创新业务试点,稳妥推进科技与金融业务深度融合。
六、提升金融服务水平
(二十八)支持在海南探索开展本外币合一银行账户体系试点。
(二十九)支持商业银行、中国银联联合产业各方推进开展小微企业卡、乡村振兴卡等业务,聚焦金融服务小微企业、服务“三农”产业的支付结算、融资增信、企业增值服务体系等环节,满足小微企业和“三农”产业互联网化、移动化支付结算需求。
(三十)提升跨境移动支付便利化水平。便利境外居民在海南使用移动电子支付工具。支持境内移动支付机构在境外开展业务,逐步扩大其通过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CIPS)境外参与机构进行跨境移动支付的地区范围。
(三十一)持续推进海南中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支持构建小微企业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并与全国“信易贷”平台互联互通,做好中小微企业信用信息归集与应用,更高效地对接金融服务。深入推进海南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扩展农村地区信用信息覆盖广度,强化信用信息服务,有效对接普惠金融、乡村振兴战略,支持实体经济和海南特色产业发展。支持海南引进有市场影响力的信用评级机构。建立健全信用信息共享机制,支持海南地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三十二)支持海南加快发展航运金融、船舶融资租赁等现代服务业。
(三十三)支持文化、体育、旅游业发展。强化文化、体育和旅游领域金融服务。建立文化、体育和旅游企业信用大数据平台,破解文化、体育和旅游企业信用不充分、与金融机构之间信息不对称的融资瓶颈。推广文化、体育和旅游产业专项债券,优化文化、体育和旅游产业融资结构,逐步降低融资成本。建设区域文化和旅游金融服务平台,完善产业金融服务体系。针对邮轮游艇等海南国际旅游岛特色产业,重点支持邮轮游艇产业集聚园区和相关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
(三十四)在房地产长效机制框架下,支持海南在住房租赁领域发展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支持住房租赁市场规范发展。
七、加强金融监管,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三十五)构建金融宏观审慎管理体系,加强对重大风险的识别和对系统性金融风险的防范。依托资金流信息监测管理系统,建立健全资金流动监测和风险防控体系。完善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和反逃税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研究建立洗钱风险评估机制,定期评估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构建适应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金融监管协调机制,有效履行属地金融监管职责,确保风险防控能力与金融改革创新相适应。
(三十六)支持海南设立金融与破产专业审判机构,集中审理海南金融与破产案件,提升金融与破产案件专业化审理水平,为当事人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保障。
(三十七)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支持海南银行、证券、保险领域消费纠纷调解组织充分发挥作用,建立公正、高效、便民的金融纠纷非诉第三方解决机制。加强与当地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部门的沟通合作,落实银行、证券、保险领域矛盾纠纷诉调对接机制,发挥金融行业调解组织专业化优势,探索建立金融行业纠纷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制度。开展集中性金融知识普及活动,在海南建立金融知识普及教育示范基地。进一步发挥证券期货投资者教育基地作用。
B. 建设绿色金融改革试验区是怎么回事
制造业是实体经济的关键支撑。按照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要求,简化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和审批程序,并强化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有利于放宽市场准入、激发社会投资活力、促进“中国制造”品质升级。经过多轮改革特别是2015年以来持续加大改革力度,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已从最初的487类缩减到目前的60类,许可前置条件大幅取消。
C. 贵安新区发布哪些绿色金融支持政策
7月6日,在生态文明贵阳国际论坛2018年年会绿色金融论坛上,作为国家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的贵安新区对外公布《贵安新区关于支持绿色金融发展的政策措施》和《贵安新区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文件分别从机构落户奖励、绿色金融人才奖励、绿色产业发展奖励、绿色上市奖励等方面明确了扶持奖励措施和标准。
“发布支持政策,是为了进一步支持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加快建设和完善绿色金融政策体系。”贵安新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孙登峰说,贵安新区作为唯一肩负建设生态文明示范区战略使命的国家级新区,2017年6月获批建设国家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后,对标对表《贵安新区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任务清单》的57项改革任务,稳步推进国家级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走出了一条独具贵安特色的绿色金融发展新路。
贵安新区围绕绿色制造、绿色能源、绿色建筑、绿色交通、绿色消费五大领域,探索构建了绿色金融"1+5"产业发展体系,建立绿色金融项目库,入库项目76个,成功培育了分布式光伏扶贫绿色信贷、分布式能源中心绿色资产证券化、隧道绿色数据中心碳交易以及新能源汽车绿色消费金融等一大批绿色金融典型案例,在产业融合上走出了新的路径。
D. 湖南省国际低碳技术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怎么样
简介:湖南省国际低碳技术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于2016年成立,坐落于湖南省长沙市专,是一家集属低碳技术推广服务、绿色金融服务、投融资服务、低碳技术产业园区开发及运营、科技信息咨询服务为一体的大型综合性企业。
法定代表人:罗威
成立时间:2016-03-09
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工商注册号:430193000118664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地址:长沙高新开发区文轩路27号麓谷钰园F1栋203A、203B房
E. 黑龙江省绿地股权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怎么样
简介:黑龙江来省绿地股权金融资源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于2015年06月24日在哈尔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发区分局登记成立。法定代表人刘雪毅,公司经营范围包括股权与金融资产交易服务(未取得专项许可的项目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等。
法定代表人:刘雪毅
成立时间:2015-06-24
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
工商注册号:230199101016933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公司地址:哈尔滨经开区南岗集中区长江路368号5层
F. 什么是绿色金融,它包括哪些方面
为支持环境改善、应对气候变化和资源节约高效利用的经济活动,即对环保、节能、清洁能源、绿色交通、绿色建筑等领域的项目投融资、项目运营、风险管理等所提供的金融服务。
其核心就是利用各种政策倾斜,来降低绿色企业及环保项目的融资成本,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内容来源仲量联行绿色金融投资成风口 打开长租公寓融资新思路。
(6)甘肃绿色金融产权交易中心扩展阅读:
现状:
就现阶段发展而言,人们对于“绿色金融”的关注点仍主要集中在银行业,尤其是银行的信贷业务方面,即“绿色信贷”。而从这个角度出发,“绿色金融”的发展历史,可以追溯到上个世纪的70年代。
早在1974年,当时的联邦德国就成立了世界第一家政策性环保银行,命名为“生态银行”,专门负责为一般银行不愿接受的环境项目提供优惠贷款。而2002年,世界银行下属的国际金融公司和荷兰银行,在伦敦召开的国际知名商业银行会议上,提出了一项企业贷款准则。
这就是国际银行业赫赫有名的“赤道原则”。这项准则要求金融机构在向一个项目投资时,要对该项目可能对环境和社会的影响进行综合评估,并且利用金融杠杆促进该项目在环境保护以及周围社会和谐发展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现“赤道原则”已经成为国际项目融资的一个新标准,全球已有60多家金融机构宣布采纳“赤道原则”,其项目融资额约占全球项目融资总额的85%。而那些采纳了“赤道原则”的银行又被称为“赤道银行”。
G. 绿色金融领域研究生论文怎样选题比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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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6年首笔能效融资项目落地,到2012年一季度末,兴业银行已累计发放绿色金融融资2857笔,金额达1290.08亿元,这些年已实现的节能减排量相当于关闭了412座100兆瓦的火电站,或者是北京7万辆出租车停驶124年.”5月16日,在中国银监会主办的新兴市场绿色信贷论坛上,兴业银行行长李仁杰对记者如是说.
作为中国唯一的“赤道银行”,近年来兴业银行把绿色金融作为适应绿色经济发展新趋势、把握绿色经济发展新机遇的战略性经营模式,大胆探索更广阔的可持续金融之路.
李仁杰表示,该行将继续加大绿色金融的发展力度,立志打造为中国绿色金融市场全流程、宽领域的专业金融服务商和全方位的“绿色银行”.
绿色金融战略显效
自2006年5月在国内率先推出能效融资产品至今,兴业银行的绿色金融战略效应已凸显.
截至2012年一季度末,兴业银行已累计为上千家企业提供绿色金融融资1290.08亿元,而自2007年以来,该行绿色金融支持的项目已累计实现在我国境内节约标准煤6112.27万吨,减排二氧化碳17995.42万吨,减排化学需氧量(COD)225.79万吨,减排氨氮1.47万吨,减排二氧化硫7.46万吨,减排氮氧化物0.86万吨,综合利用固体废弃物1741.34万吨,节水17381.80万吨.
怎样写好绿色金融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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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在赤道原则项目落地方面,截至今年一季度末兴业银行共对673笔贷款项目进行了赤道原则适用性审查,所涉项目总投资9106亿元.其中认定属于适用赤道原则的项目共计127笔,项目总投资额为1631亿元,涉及126个客户,已放款37笔,涉及18家分行.尤其值得称道的是,去年底该行首笔由企业自愿适用赤道原则的项目已在西安成功落地,项目总投资为3.2亿元,标志着国际上被广泛遵循的赤道原则在中国得到更广泛的认同,也表明中国企业从被动遵循赤道原则向主动寻求以赤道原则管理风险的转变,可持续金融在中国的实践得到进一步深化.
目前,兴业银行已开发出融资服务与排放权金融(包括碳金融与排污权金融)服务两大序列产品,形成产品矩阵.
在融资服务方面,该行推出“8+1”融资服务模式,即八种传统信贷模式的运用以及非信贷融资模式.其中,“8”包括节能减排技改项目融资模式、CDM项下融资模式、节能服务商(EMC)融资模式、节能减排设备供应商买方信贷融资模式、节能减排设备制造商增产融资模式、公用事业服务商融资模式、融资租赁模式和排污权抵押融资模式,“1”则指发行短券、中票、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等债务融资工具和金融租赁、结构化融资、信托融资等.
本文来源:http://www.thtc.cn/jinrong/jrgl/390304.html
而在排放权金融领域,兴业银行已在国际市场和国内多个省市区落地深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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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在碳金融服务方面,该行积极参与国内碳金融合作平台建设,搭建碳金融业务合作平台,已率先在广东、湖北、上海地区开展合作.在国际上,该行在国际碳交易市场方面推出清洁发展机制(CDM)项目开发咨询、购碳代理、核证碳减排量(CER)履约保函等产品,针对CDM交易机制不足创造性推出碳资产质押授信业务,为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提供新方式,并与数十家国外碳交易商和国内主流环境权益交易所建立广泛合作关系.
而在排污权金融方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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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根据国家排污权交易试点工作进度,2010年兴业银行就率先推出排污权金融服务,为政府部门及企业提供排污权交易制度设计咨询、排污权交易及清算系统开发、排污权抵押授信、污染物减排项目融资等一揽子产品与服务,并在湖南、河北、山西、江苏、浙江等地区率先开始合作.
打造全方位“绿色银行”
在上述效应的背后,是兴业银行打造全方位“绿色银行”的战略构想和执行路径.
兴业银行是国内较早探索并介入绿色信贷领域的商业银行,纵观其绿色金融之路,可谓环环相扣:从2005年开始,兴业银行携手国际金融公司,正式介入能效融资领域,并于2006年创新推出国内第一个绿色信贷产品——节能减排贷款,开中国绿色金融服务先河;2008年,公开承诺采纳赤道原则,成为国内第一家也是目前唯一一家“赤道银行”,绿色信贷业务进一步扩展为绿色金融业务;2009年,在北京成立国内第一个可持续金融的专门经营机构——可持续金融中心,绿色金融业务的发展和探索进入一个更加专业化的阶段;2010年,推出国内第一张低碳信用卡,实现绿色金融业务从企业客户向个人客户的延伸.
李仁杰表示,当初推出能效融资产品,是基于全球应对气候变化和国家推进节能减排事业的大背景,该行提出“寓义于利”的社会责任实践方式,探索以商业模式创新履行社会责任,把履行社会责任融入银行对外提供产品与服务的过程之中,以实现银行商业利益与社会环境效益的和谐发展.应注意到,上述系列步骤的关键,是将绿色金融上升至战略考量和构建立体式管理格局.
据介绍,早在2007年7月,该行便成立了由董事长高建平任组长的社会责任工作领导小组,彼时“研究拟定银行社会责任战略和政策,监督、检查和评估银行履行社会责任情况”就被写入《董事会执行委员会工作规则》,确认将企业社会责任与可持续金融作为银行核心理念与价值导向.
而该行在绿色金融服务上的制度支撑、业务流程改造和资源配置体系,则确保了相应业务的执行力与良性发展.事实上,兴业银行已从绿色金融实践者变为积极倡导者.该行已成为国际国内的知名绿色金融品牌,形成差异化竞争优势.
在国际上,2011年应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CDMF)邀请,兴业银行参加南非德班气候变化大会,并作为银行业唯一代表在中国角边会上发表主题演讲.在国内,该行积极参与了中国银监会绿色信贷关键指标体系的编制,联合国家发改委、国家环保总局和银监会等部委举办“节能中国高层论坛暨绿色信贷创新研讨会”,并与银监会共办“节能减排授信业务培训班”.
H. 香港除了被称为贸易中心,还被称为什么,为什么
香港除了被称为贸易中心,还称为国际金融、航运中心和国际创新科技中心。
香港是一座高度繁荣的自由港和国际大都市,与纽约、伦敦并称为“纽伦港”,是全球第三大金融中心,重要的国际金融、贸易、航运中心和国际创新科技中心,也是全球最自由经济体和最具竞争力城市之一,在世界享有极高声誉,被GaWC评为世界一线城市第三位。
(8)甘肃绿色金融产权交易中心扩展阅读:
香港地理坐标为东经114°15′,北纬22°15′,位于中国南部、珠江口以东,西与中国澳门隔海相望,北与深圳市相邻,南临珠海市万山群岛,距广州市约200公里。
区域范围包括香港岛、九龙、新界和周围的262个岛屿。陆地总面积为1106.3平方公里,其中港岛80.7平方公里,九龙46.9平方公里,新界978.7平方公里。海域面积为1648.7平方公里。
谷歌地图展示的香港香港地形主要为丘陵,最高点为海拔958米的大帽山。香港的平地较少,约有两成土地属于低地,主要集中在新界北部,分别为元朗平原和粉岭低地,都是由河流自然形成的冲积平原。
其次是位于九龙半岛及香港岛北部,从原来狭窄的平地外扩张的填海土地。虽然香港一名取自香港岛,但香港最大的岛屿却是面积比香港岛大2倍多的大屿山。
I. 绿色金融是如何服务于实体经济的。政治回答
近年来,我国日益重视对绿色金融的发展,在“十三五”规划纲要及规划建议中,对发展绿色金融进行了阐述;在今年的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明确提出要鼓励发展绿色金融。不仅如此,我国的绿色金融发展在政策环境、规模体量和市场建设等方面也成绩斐然。一是绿色金融政策体系逐步建立。1995年,央行颁布《关于贯彻信贷政策与加强环境保护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颁布了《关于运用信贷政策促进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这标志着绿色金融正式在中国诞生。随后央行、环保部、银监局、证监会、保监会等部门先后出台了绿色金融相关制度文件,绿色金融制度进一步完善。2016年,由中央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国务院批准七部委发布的《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对绿色金融体系进行了顶层设计,标志着绿色金融已上升为国家战略。二是金融机构积极实践绿色金融。各银行机构纷纷开展绿色金融业务,2008年10月,兴业银行成为中国首个加入“赤道原则”的银行;2012年浦发银行推出“绿色金融综合服务方案2.0”。各保险公司则设立了环境责任险。三是绿色金融产品日益丰富。在政策支持下,绿色信贷、绿色保险、绿色证券、绿色基金等绿色金融产品创新有序推进。截至2016年年末,交易商协会支持绿色企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规模已超1500亿元。2016年,中国发行绿色债券2300亿元人民币,占全球绿债发行量40%左右。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方面,2013 年先后在深圳、上海、北京、广东、天津、湖北和重庆两省五市启动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四是绿色金融示范区启动试点。2017年6月1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浙江、江西、广东、贵州、新疆5省(区)选择部分地方,建设各有侧重、各具特色的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在体制机制上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中国绿色金融虽然发展成就显著,但由于总体上仍处于起步阶段,发展中还存在一些制约因素:首先是相关法律政策体系还不够完善。表现为:首先是立法层次较低。在国家层面没有正式法律出台,仅是一些部门规章,在相当程度上影响了监管效力;现有的制度体系操作性不强,未将绿色项目的正外部性和污染项目的负外部性体现在市场价格上,财政补贴、税收减免和金融优惠等政策未有效跟进,金融机构开展绿色金融业务盈利性不强。其次是基础性工作不牢固。绿色金融的概念不明确,各方对绿色金融概念的内涵和外延的理解不一致,口径的不一致导致了数据缺乏可比性。绿色金融各项标准不完善,各方主体的责任与权利不够具体明确。绿色金融信息披露机制不健全。再次是绿色金融市场发展不足。各相关机构“绿化”程度不够,到目前为止,我国只有兴业银行一家“赤道银行”,多数银行金融机构没有深入参与到绿色金融业务中。绿色金融总体体量较小,名义上许多银行机构公布的绿色贷款占比远超90%,但实际真正用于绿色发展的资金占比较低。绿色金融产品种类有限,以绿色信贷为主,其他直接融资业务发展相对滞后,覆盖范围有限。最后是中介机构、人才等配套支持不足。国内还没有成立专门的绿色金融中介服务机构,信用评级、第三方认证、资产评估、信息咨询、环境风险评估等专业性服务机构涉足绿色金融业务较少。
探本溯源,绿色金融是在相关政策指引下,通过贷款、债券、股票、基金、保险等金融产品和服务,将更多社会资金支持节能环保、污染防治、资源节约与循环利用等绿色项目的一系列制度安排。中国金融体系的发展,应牢记服务实体经济的使命,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加快绿色金融体制机制创新,加大金融对改善生态环境、资源节约高效利用等的支持,为经济社会的转型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为此,笔者认为应重点做好六大体系的建设:
一是做好顶层设计,完善绿色金融制度体系。重点是以法律的形式确立绿色金融基本法律制度、绿色金融业务实施制度、绿色金融监管制度等绿色金融制度。二是加强引导,完善绿色金融政策支持体系。推进财税政策、货币政策、信贷政策与产业政策的协调与配合,引导有关各方积极参与绿色金融,激发市场潜力和活力。特别是要强化市场手段,实施差别信贷政策,通过享受一定的政策利差补贴使商业银行开展“绿色金融”业务有利可图。三是强化考核硬约束,完善监管体系。发挥考核的导向作用,对地方政府、金融机构、企业等主体分别开展绿色绩效考评。金融监管当局应联合有关部门,完善绿色金融监管指标体系,推动金融机构积极开展绿色金融。四是完善市场机制,构建全面的绿色金融市场体系。扩大绿色金融参与的市场主体,重点是调动证券、保险等非银行金融机构的积极性;创建专门的政策性绿色金融机构,对现有政策性银行信贷进一步“绿化”;加快绿色中介机构的发展,鼓励和支持信用评级、资产评估、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咨询公司等中介机构开展绿色金融业务服务。五是创新业务模式,完善绿色金融产品体系。大力推进绿色信贷创新,把绿色环保理念引入信贷政策,切实增加盈利性和可操作性;积极发展绿色债券,推广绿色证券、绿色保险、绿色基金等业务;开展绿色金融衍生工具创新,建立健全绿色金融衍生品市场,完善配套的中介服务市场;加快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六是建立健全环境成本信息系统,加快绿色金融基础设施体系建设。完善企业数据库,建立公益性的环境成本核算体系,将大气污染排放、水污染、垃圾等造成的环境成本尽可能量化,在此基础上对企业、产业开展绿色评级试点,开展排污费收取及排污许可证发放和价格补贴、资源税收取及企业环评等;引导投资人基于绿色要求进行投资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