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会国各地往一个普通帐户上打钱有没有洗黑钱的嫌疑
这得看这个账户有木有异常了。如果这账户只是被汇入了各地的存款,那可能木有神马,但是如果这个账户,在汇入了一段时间之后的一段时间,又在较短的时间内转给了不同账户,而且还是那种汇入和汇出的款项基本相当,那么你就得注意和提防了。这账户可能有涉嫌洗钱或者是金融诈骗之类的事情的嫌疑了。
⑵ 金融机构协助人民银行进行反洗钱调查并排除洗钱嫌疑后可提示当事人以免发生类
错误。
金融机构应当制定本机构的交易监测标准,并对其有效性负责。交易监测标准包括并不限于客户的身份、行为,交易的资金来源、金额、频率、流向、性质等存在异常的情形,并应当参考以下因素:
1、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发布的反洗钱、反恐怖融资规定及指引、风险提示、洗钱类型分析报告和风险评估报告。
2、公安机关、司法机关发布的犯罪形势分析、风险提示、犯罪类型报告和工作报告。
(2)金融公司有洗黑钱的嫌疑扩展阅读:
注意事项:
中国人民银行及其省一级分支机构发现下列可疑交易活动,需要调查核实的,可以向金融机构进行反洗钱调查:
1、金融机构按照规定报告的可疑交易活动。
2、通过反洗钱监督管理发现的可疑交易活动。
3、中国人民银行地市中心支行、县(市)支行报告的可疑交易活动。
4、其他行政机关或者司法机关通报的涉嫌洗钱的可疑交易活动。
5、单位和个人举报的可疑交易活动。
6、通过涉外途径获得的可疑交易活动。
⑶ 银行一次存多少钱才有洗黑钱嫌疑
反洗钱实施细则中将大额交易定义为,单笔或当日累计人民币20万元、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现金交易;交易一方为个人、单笔等值1万美元以上的跨境交易;个人累计50万元者、外币等值10万美元以上的款项划转;法人之间200万元或外币等值20万美元以上的款项划转,此类交易都要上报反洗钱监控中心。如拆分的话,银行可通过可疑交易的形式上报反洗钱交易中心。
⑷ 这样有洗黑钱嫌疑吗
这种清况属出借银行帐号的行为,有洗黑钱的嫌疑;企业未如实做账,有做假账的嫌疑。
这事首先要看现金的数额,可以说是大事,也可以说是小事,最终还是要看稽查人员的看法。
被发现后,最重要的事情就是要稽查人员相信你所说的,这要需要有足够的证据与一定的沟通技巧,最好是对方单位和银行在需要的时候都能出面给予证明。
接下来就是未如实入账的行为怎么处理的问题了,这个问题大则罚个一千几百,小则不予处理,这要看执法者的态度了。
时间长短不是问题,关键要把事实说清楚。
⑸ 金融机构反洗钱部门发现洗钱风险情况,应该采取什么措施
应进一步核查客户的身份信息、交易背景,确认是否有洗钱嫌疑,再采取进一步的措施。
⑹ 金融机构涉及的洗钱风险有哪些
法律,操作,道德,声誉
⑺ 中国人民银行根据什么来判断个人有洗钱罪,有点不懂,
洗钱罪的洗钱行为有哪些
其一,利用金融机构。包括:伪造商业票据;通过证券业和保险业洗钱;用票据开立账户进行洗钱;利用银行存款的国际转移进行洗钱;信贷回收;利用期货、期权洗钱。
其二,通过投资办产业的方式。包括:成立匿名公司,隐瞒公司的真实所有人;向现金密集行业投资;利用假财务公司、律师事务所等机构进行洗钱。
其三,通过商品交易活动。洗钱者可能会因受到现金交易报告制度的严格限制,在短期内无法方便地将现金转变为银行存款,但大量持有现金对犯罪组织来说是极其危险的。为了达到尽快改变犯罪收入的现金形态的目的,购置贵金属、古玩以及珍贵艺术品,也是洗钱者选择的一种方式。
其四,利用一些国家和地区对银行账户保密的限制。被称为保密天堂的国家和地区一般具有以下特征:一是有严格的银行保密法,除了法律规定“例外”的情况,披露客户的账户信息即构成犯罪。二是有宽松的金融监管,设立金融机构几乎没有任何限制。三是有自由的公司法和严格的公司保密法。这些地方允许建立空壳公司等匿名公司,并且因为公司享有保密的权利,了解这些公司的真实情况非常困难。
其五,其他洗钱方式。包括:走私;利用“地下钱庄”和民间借贷转移犯罪所得。
⑻ 有大额资金汇入被怀疑洗黑钱银行会通知开户人吗
会的。
依据《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金融机构应当在大额交易发生后的5个工作日内,通过其总部或者由总部指定的一个机构,及时以电子方式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没有总部或者无法通过总部及总部指定的机构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报送大额交易的,其报告方式由中国人民银行另行确定。
客户通过在境内金融机构开立的账户或者银行卡所发生的大额交易,由开立账户的金融机构或者发卡银行报告;客户通过境外银行卡所发生的大额交易,由收单行报告;客户不通过账户或者银行卡发生的大额交易,由办理业务的金融机构报告。
(8)金融公司有洗黑钱的嫌疑扩展阅读:
反洗钱的相关要求规定:
1、金融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建立客户身份识别制度。金融机构在与客户建立业务关系或者为客户提供规定金额以上的现金汇款、现钞兑换、票据兑付等一次性金融服务时,应当要求客户出示真实有效的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进行核对并登记。
2、客户由他人代理办理业务的,金融机构应当同时对代理人和被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进行核对并登记。与客户建立人身保险、信托等业务关系,合同的受益人不是客户本人的,金融机构还应当对受益人的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进行核对并登记。
3、金融机构不得为身份不明的客户提供服务或者与其进行交易,不得为客户开立匿名账户或者假名账户。金融机构对先前获得的客户身份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或者完整性有疑问的,应当重新识别客户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