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担保费收入如何具体确认
一、企业的担保费收入应当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予以确认:
(一)担保合同成立并承担相应担保责任;
(二)与担保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
(三)与担保合同相关的收入能够可靠地计量。
担保费收入的金额应按委托担保合同规定的应向被担保人收取的金额确定。
二、采取趸收方式向被担保人收取担保费的,应当一次性确认为担保费收入。
三、担保合同成立并开始承担担保责任前,企业收到的被担保人交纳的担保费,应确认为负债,作为预收担保费处理,在符合上述第二条规定的确认条件时,确认为担保费收入。
担保合同成立并开始承担担保责任后,被担保人提前清偿被担保的主债务而解除企业的担保责任,按担保合同规定向被担保人退还部分担保费的,企业应按实际退还的担保费金额冲减当期的担保费收入。
资产负债表日以前承担的担保责任,在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之间发生的退还担保费,应作为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进行处理。
四、企业与其他企业共同承担担保责任的联合担保业务,应在符合上述第二条规定的确认条件时,按担保合同确定的总担保费和承担担保责任的比例计算本企业应分得的担保费,确认为担保费收入。
Ⅱ 跪求担保公司应该交什么税,怎么交
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都是地税,网上申报的。
还有每个季度上报企业所得税
Ⅲ 投资担保公司的账务处理,也就是如何做会计分录
1、投资的资金
借:银行存款
贷:实收资本
2、验资费、工商收取的费用
借:管理费用--办公费
贷:现金等
3、收取的担保收入
借:银行存款等
贷:担保费收入
投资担保公司,以借出款项或者为人担保收取一定的收入为主营业务的,将担保费和借出资金收回的资金使用费做主营业务收入处理,相对应的支出部分,作为业务成本,进行核算的。
(3)金融机构担保业务如何确认收入扩展阅读:
为了核算和反映企业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存款,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应设置"银行存款"科目,该科目的借方反映企业存款的增加,贷方反映企业存款的减少,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期末存款的余额。
企业应严格按照制度的规定进行核算和管理,企业将款项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现金"等有关科目;提取和支出存款时,借记"现金"等有关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银行存款日记账"应按开户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存款种类等,分别设置,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的发展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结出余额。
"银行存款日记账"应定期与"银行对账单"核对,至少每月核对一次。月份终了,企业账面结余与银行对账单余额之间如有差额,必须逐笔查明原因进行处理,应按月编制"银行存款余调节表",调节相符。
Ⅳ 担保公司存入银行定期存款的利息收入是担保业务收入(利息收入)还是财务费用利息收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来《营业税问题解答自(之二)》规定:
三、问:对担保公司如何征收营业税?
答:担保公司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其主要业务是受委托为单位或个人提供信用保证,如贷款担保贸易担保等。担保公司在从事上述业务时,一方面按约定的费率向委托方收取一定的手续费,另一方面向委托方收取一定的担保保证金。对担保公司取得的手续费收入和担保保证金应按“金融业”5%税率计算征收营业税,其收取的担保保证金,凡到期全额退还,并在帐务上直接冲减营业收入的,可以从当期的营业额中扣除不计算征收营业税。
因此,担保公司存入银行定期存款的利息收入不属于价外收费,应当不作为担保收入,而应当冲减当期的财务费用处理。
Ⅳ 担保公司担保费收入如何确认
按照权责发生制来核算,担保业务发生时,就应该确认收入;按照收付实现制来核算,每季收到保费时,再确认收入。
Ⅵ 担保业务收入账务处理
借:银行存款 20000
贷: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但保费收入etc) 20000
借:银行存款 12000
贷:其他应付款 12000
担保费要交营业税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1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1000
保证金一般不用交税
保证金退还时:
借:其他应付款 12000
贷:银行存款 12000
Ⅶ 担保公司的收入怎么做账
可以进担保收入这个科目
Ⅷ 担保费收入如何具体确认
一、企业的担保费收入应当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予以确认:
(一)担保合同成立并承担相应担保责任;
(二)与担保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
(三)与担保合同相关的收入能够可靠地计量。
担保费收入的金额应按委托担保合同规定的应向被担保人收取的金额确定。
二、采取趸收方式向被担保人收取担保费的,应当一次性确认为担保费收入。
三、担保合同成立并开始承担担保责任前,企业收到的被担保人交纳的担保费,应确认为负债,作为预收担保费处理,在符合上述第二条规定的确认条件时,确认为担保费收入。
担保合同成立并开始承担担保责任后,被担保人提前清偿被担保的主债务而解除企业的担保责任,按担保合同规定向被担保人退还部分担保费的,企业应按实际退还的担保费金额冲减当期的担保费收入。
资产负债表日以前承担的担保责任,在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之间发生的退还担保费,应作为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进行处理。
四、企业与其他企业共同承担担保责任的联合担保业务,应在符合上述第二条规定的确认条件时,按担保合同确定的总担保费和承担担保责任的比例计算本企业应分得的担保费,确认为担保费收入。
Ⅸ 信用担保公司担保费收入这个科目怎么核算就是它的金额怎么确定有无什么比例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有关准备金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2号文件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就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有关税前扣除政策问题通知如下:
一、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可按照不超过当年年末担保责任余额1%的比例计提担保赔偿准备,允许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二、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可按照不超过当年担保费收入50%的比例计提未到期责任准备,允许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同时将上年度计提的未到期责任准备余额转为当期收入。
三、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实际发生的代偿损失,应依次冲减已在税前扣除的担保赔偿准备和在税后利润中提取的一般风险准备,不足冲减部分据实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四、本通知所称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是指以中小企业为服务对象的信用担保机构。
五、本通知自2008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执行。
二、担保企业会计核算方法摘抄
根据财政部《担保企业会计核算办法》财会(2005)17号文件规定:
2192“担保赔偿准备”一、本科目核算企业按规定提取的担保赔偿准备。二、企业提取担保赔偿准备时,借记“营业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担保代偿时,根据其收回的可能性分别借记“应收代偿款”科目或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三、收到被担保人延期归还的代偿款本息和赔偿损失等时,分别情况处理:(一)收到的款项等于原代偿款的,应按实际收到的款项,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应收代偿款”科目、本科目。(二)收到的款项大于原代偿款的,按实际收到的款项,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原代偿的款项分别贷记本科目和“应收代偿款”科目,实际收到的款项大于原代偿款的差额,贷记“追偿收入”科目。(三)收到的款项小于原代偿款的,如果原代偿的款项全部确认为应收代偿款的,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原确认的代偿款金额,贷记“应收代偿款”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本科目(计提的担保赔偿准备余额不足的,应借记“担保赔偿支出”科目);如果原代偿的款项已全部冲减了担保赔偿准备的,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如果原代偿的款项部分确认为应收代偿款,部分冲减了担保赔偿准备的,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已确认的应收代偿款金额部分,贷记“应收代偿款”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本科目(计提的担保赔偿准备余额不足的,应借记“担保赔偿支出”科目)或贷记本科目。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提取的担保赔偿准备余额。
2193“未到期责任准备”一、本科目核算企业担保责任未解除时,为承担未到期责任而提取的准备,包括企业为担保期间在1年以内(含1年)的担保合同项下尚未到期的担保责任提取的短期责任准备和为担保期间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担保合同项下尚未到期的担保责任提取的长期责任准备。二、按规定比例提取本期未到期责任准备时,借记“营业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会计期末,按重新计算确定的应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额低于已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余额的差额,借记本科目,贷记“营业费用”科目。三、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已提取的未到期责任准备。
3121“一般风险准备”一、本科目核算企业按规定从税后净利润中提取的风险准备。二、企业提取风险准备时,借记“利润分配--提取一般风险准备”科目,贷记本科目。企业用风险准备弥补亏损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利润分配--一般风险准备转入”科目。三、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提取的风险准备结余。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Ⅹ 担保公司查账时如何核实企业的销售收入
很专业的问题
说几个重点好了
1、各种表(资产负债表 利润表 现金流量表)现金流量表是很重要的 而且很难看懂 对你这点来说 就是看现金流量表了 把明细账也要来 每笔单子都能看出销售情况
2、上做审计报告的地方问清楚他们企业做审计的时候给的材料水分多少
3、一般来说 企业都有购销合同 要拿到手来看看销售情况 做个预计 分析透彻是否进行贷款
如果差不多的话 银行也会对企业进行二次调查 从他们那也能有一些信息 要和银行的信贷员做好联系
希望对您有帮助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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